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閤同與藉貸擔保(2012)》收錄的是2012年審理的典型案例。實際上,對從事商事審判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而言,叢書的編寫工作也為我們提供瞭一次重新檢視自己的産品,並從個案的裁判中發現和提煉裁判規則的機會。而這一過程,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解決個案紛爭的基礎上,來思考、研究和指導地方各級法院的商事審判工作的重要體現。我希望這套叢書的編寫工作能夠繼續下去,在為我國的商事審判事業的發展進步留下真實紀錄的同時,也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健全和完善、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發展作齣更大的貢獻!     
內頁插圖
          精彩書評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叢書》匯集瞭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的典型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專司商事審判工作的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集體編寫。采取瞭裁判要旨加裁判文書的體例,大程度地展現瞭審判案例的真實風貌。
  在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的曆史條件下,法官的首要職責就是要維護法律,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正確理解立法本意的前提下,準確地適用法律。本書的齣版有利於統一裁判尺度,維護法製統一,集中體現瞭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全國商事案件中積纍的經驗、規則以及對具體法律問題的裁判觀點。以裁判文書編選的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及裁判摘要,對於規範審判行為,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和法製統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雖然匯編的指導案例不具備“判例”的效力,但由於它們都蘊含著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的大量經驗、規則,將之公之於世,對維護法律適用標準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統一,提高審判質量,規範審判行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廉潔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奚曉明     
目錄
   一、閤同
(一)閤同訂立
1.當事人沒有就電煤買賣行為簽訂書麵閤同,發生糾紛後如何確定電煤的結算價格問題
——四川省鑫福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四川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2.拍賣標的瑕疵擔保責任聲明免除的認定
——日照中瑞物産有限公司與浙江物産元通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國際商品拍賣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拍賣閤同糾紛案
(二)閤同效力
1.項目轉讓閤同中拆遷補償權益的享有及審批過戶手續責任的承擔
——中國醫科大學與鞍山勝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醫科大學科技開發公司及遼寜納可佳生物製藥有限公司項目轉讓閤同糾紛案
2.以委托購買國債為名行非法藉貸之實,閤同應為無效
——金新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蘇亞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委托閤同糾紛案
3.當事人應當依據閤同的有效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河南中軸集團有限公司、河南中軸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4.準確認定閤同的法律性質及效力問題
——黃填元、彭良基與漳州市毅達卓越房地産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5.當事人有權選擇是否對可撤銷閤同行使撤銷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解放碑支行與重慶誼德實業有限公司金融藉款閤同糾紛案
(三)閤同解除
1.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請通知方繼續履行閤同的方式否定閤同解除通知的效力
——中國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無锡焦化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2.當事人一方對前期閤同違約,對方有權解除前期閤同和以其為前提的主閤同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與重慶英達實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3.違約金約定過高不應保護
——遼寜建和中恒鋼鐵貿易有限公司、瀋陽神羊遊樂園有限公司、瀋陽盈盈項目谘詢管理有限公司欠款糾紛案
4.未生效閤同因其為當事人設定瞭促成閤同生效及準備閤同履行等義務,故亦可適用閤同解除的規則
——中靜四海實業有限公司與閤肥市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閤同糾紛案
5.上訴人沒有按期完成約定的建設項目,閤同目的已無法實現,閤同應當予以解除
——山東濰坊龍威實業有限公司與沾化縣人民政府閤同糾紛案
(四)閤同成立
存單效力判斷應堅持存款憑證與存款關係“雙重真實性”審查標準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城市支行與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存單糾紛案
(五)委托代理閤同
1.如受托人已按約定完成所托事項,即便委托人未達到預期目的受托人仍有權獲得約定報酬
……
二、抵押擔保
三、藉貸      
精彩書摘
     由於思源公司供應的該部分電煤熱值未達到5000大卡/韆剋,該院參照雙方2007年10月20日簽訂的《煤炭買賣閤同》約定的“基低位熱值<20.908mj/kg,每降低0.418mj/kg,煤價下浮5.60元/噸”的計價方式確定煤炭結算價格,即基準價550元/噸(含稅,熱值5000大卡/韆剋),月度加權平均熱值3832.26大卡,結算價格484.61元/噸。思源公司計劃外供應電煤45651.58噸,結算價款為22123212.18元。
  綜上,2008年1月至11月期間,思源公司供應電煤共計625651.58噸,價款為190198635.47元,扣除廣安發電公司已支付的152700000元,廣安發電公司還應支付37498635.47元。由於廣安發電公司逾期支付貨款,應承擔相應的資金利息損失,即從2008年11月18日起以所欠貨款37498635.47元為本金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至款項付清之日止。
  廣安發電公司反訴請求鑫福公司返還多收取的2016萬元,與本案查明的事實不符,對其請求原審法院不予支持。
  三、關於因增值稅稅率提高是否導緻增加支付增值稅及是否應由廣安發電公司承擔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發電用煤的增值稅稅率由13010調整為17%。雖然本案所涉煤款鑫福公司沒有開具增值稅發票,但由於本案所涉電煤交易行為均發生在2008年,根據廣安市國傢稅務局直屬分局針對廣安發電公司《關於增值稅稅率調整前購進的原煤適用稅率問題的請示》所作《答復》的精神,廣安發電公司2008年購進煤炭産品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2009年應當取得煤炭銷售單位開具的稅率為13%的煤炭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鑫福公司因廣安發電公司未及時結清款項而産生增值稅損失。鑫福公司要求廣安發電公司承擔增值稅稅率調整後增加部分損失的訴訟請求,依據不足,原審法院不予支持。如案後確因廣安發電公司逾期付款導緻鑫福公司因增值稅稅率調整增加增值稅支齣,雙方可另案解決。
  ……      
前言/序言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是匯編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典型案例的係列叢書,由最高人民法院專司商事審判工作的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集體編寫。叢書采取瞭裁判要旨加裁判文書的體例,最大程度地展現瞭審判案例的真實風貌。
  在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形成的曆史條件下,法官的首要職責就是要維護法律權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正確理解立法本意的前提下,準確地適用法律。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由於成文法所具有的穩定性特徵,加之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法律所對應的社會經濟關係不斷發生新的變化,法律與社會經濟發展顯現齣的相對滯後不可避免。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官通過個案中的法律適用來解釋、細化乃至發展法律規則,也成為新時期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迴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司法需求的重要途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叢書選輯的案例也可以視為我們的這種努力的真實記錄。
  叢書的齣版有利於統一裁判尺度,維護法製統一。成文法所固有的普遍性特徵,使得其在法律條文的錶述上體現齣瞭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因此,不同主體對法律文本的解讀常常齣現差異和分歧。加之我國地域廣闊且發展不平衡,法律的普遍性和統一性始終麵臨著各種差異性要求的挑戰。叢書編選的案例,集中體現瞭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全國商事案件中積纍的經驗、規則以及對具體法律問題的裁判觀點。以裁判文書編選的方式公布典型案例及裁判摘要,對於規範審判行為,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和法製統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好的,這是一本專注於公司治理、股權激勵與並購重組的法律實務指南的圖書簡介。  ---  書名: 《公司治理、股權激勵與並購重組:中國企業法律實踐前沿解析》  內容提要  在全球化與數字化浪潮的推動下,中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環境正經曆深刻的變革。公司治理結構的優化、有效股權激勵機製的構建以及復雜並購重組交易的成功實施,已成為決定企業能否穿越周期、實現可持續增長的關鍵要素。本書並非對既有法律條文的機械羅列,而是立足於中國特定市場環境與司法實踐,深入剖析企業在快速成長、成熟管理及資本運作過程中所麵臨的真實法律挑戰與應對策略。  本書集閤瞭業內資深律師、企業法務高管及商事仲裁專傢的智慧與經驗,旨在為公司決策者、企業法務部門、投資機構及法律服務專業人士提供一套係統、前瞻且極具操作性的法律實務指南。  第一部分:現代公司治理的結構性優化與風險防控  本部分聚焦於當代中國公司治理的核心議題,超越瞭單純的章程約定,探討如何在實踐中構建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治理體係。  一、公司治理的“中國式”挑戰與解構  1. 股權結構設計與控製權穩定: 分析不同類型的股權結構(如“一股獨大”、傢族控股、多層持股平颱)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的優勢與風險。重點探討“同股不同權”架構在A股、科創闆及境外上市中的適用性與監管邊界。 2. 董事會效能與責任邊界: 深入解析《公司法》修訂後對董事、監事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的具體要求。如何建立有效的董事會運作機製,包括議事規則、關聯交易審批流程、獨立董事的實質性作用發揮,以及董事責任保險(D&O)的配置與理賠實務。 3. 中小股東權益的有效保護: 探討司法實踐中對異議股東權利(如知情權、分紅權、剩餘財産分配請求權)的救濟路徑。解析如何通過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在閤法閤規的前提下,平衡大股東的控製意願與中小股東的閤理訴求。  二、內部控製與閤規管理的基石  1. 反腐敗與閤規體係構建: 結閤最新的監管動態,探討企業如何建立健全的“防腐敗”內部控製體係,特彆是針對銷售、采購、招標等高風險環節的閤規審查流程。對《企業內部控製基本規範》在非上市公司的落地應用提供實操建議。 2. 信息披露與內幕交易防範: 針對擬上市或已掛牌公司,細緻梳理信息披露的義務主體、關鍵時間節點及禁止披露事項。重點解析如何界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行為界限,以避免潛在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  第二部分:股權激勵機製的設計、落地與退齣  股權激勵是綁定核心人纔、激發企業活力的重要工具。本部分側重於激勵工具的選擇、估值測算以及稅務籌劃的綜閤考量。  一、多元化激勵工具的選擇與適用  1. 限製性股票與股票期權實務操作: 詳細對比兩者在授予條件、歸屬機製、行權價格確定上的差異。重點分析業績指標的科學設定(如使用財務指標、戰略裏程碑、市場對標等),避免激勵失效或過度稀釋。 2. 員工持股平颱(ESOP)的架構搭建: 剖析內幕人交易、代持、SPV設立等關鍵環節的法律風險。如何設計一個既能實現員工利益最大化,又能滿足稅務和外匯管理要求的持股架構。 3. 非公開公司的估值挑戰: 針對尚未上市企業,提供成熟的股權價值評估方法(如可比公司法、未來現金流摺現法等),並討論在不同激勵環節中估值調整的法律效力。  二、稅務籌劃與退齣機製設計  1. 股權激勵的稅務影響與優化: 深入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的最新規定對激勵工具選擇的影響。探討遞延納稅、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以及如何通過閤理的行權節奏進行稅務規劃。 2. 激勵對象離職與股權迴購: 明確不同離職情形(主動辭職、過失行為、公司解散)下股權的處理原則。設計具有約束力的股權迴購條款,包括定價機製(成本價、公允市場價、摺價等)的法律基礎與可執行性。  第三部分:並購重組的法律盡職調查與交易結構設計  並購重組是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或戰略退齣的重要手段。本書強調交易的風險預判和結構的設計能力。  一、交易前置環節:深度盡職調查的“穿透式”審查  1. 法律盡調的重點領域升級: 傳統關注的産權、閤同閤規外,重點關注新興領域的法律風險,如數據安全與隱私閤規(GDPR、個人信息保護法)、知識産權的權屬清晰度(尤其涉及海外技術並購)、以及環境責任的潛在轉移風險。 2. 對賭協議的司法審查趨勢: 梳理近年來關於“業績承諾”和“補償機製”的法院判決,分析哪些對賭條款因違反法律強製性規定或顯失公平而被撤銷。強調對賭條款的法律起草技巧,以增強其可執行性。  二、交易結構設計與風險隔離  1. 不同交易模式的優劣分析: 對比股權收購、資産收購、閤並分立等模式在稅務負擔、債務承繼和監管審批方麵的差異。重點分析“分步走”交易結構在復雜控股權轉移中的應用。 2. 交割後的整閤與整閤中的法律衝突: 探討交割後如何平穩過渡員工關係、知識産權交接及客戶閤同的更名或通知事宜。特彆關注賣方原高管的競業限製義務的有效性與執行難度。  本書特色  本書摒棄瞭純理論化的闡述,所有案例分析和條款建議均來源於近年中國復雜商事交易和公司爭議解決的一綫實戰經驗。結構上,以問題為導嚮,提供“問題診斷—法律分析—實務對策—風險預警”的完整邏輯鏈條,是為中國企業在復雜市場環境下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的必備案頭工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