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美国陪审团制度》就像一本意外闯入我生活的探险地图,在我翻开第一页之前,我满心以为会是一本枯燥的法律教科书,充斥着晦涩的术语和冰冷的条文。然而,从一开始,作者就用一种近乎故事叙述的方式,将我带入了美国司法体系的核心。我仿佛置身于一座古老的法庭,看着那些精心挑选出来的普通公民,带着各自的生活经验和道德判断,坐上陪审席,认真倾听控辩双方的陈述。书中对陪审团的组成、筛选过程的细致描绘,让我对“无罪推定”和“排除合理怀疑”这些抽象的法律原则有了具象化的理解。我开始思考,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信任,才让一个国家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被交给了没有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普通人?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罗列事实,而是通过引人入胜的案例分析,展现了陪审团在不同案件中扮演的角色,有时是正义的守护者,有时也暴露出其局限性。这种亦庄亦谐的笔调,让我在紧张的案件讨论中,也能感受到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变迁。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法律制度的百科全书,更是一次关于民主、公平和公民责任的深刻思考。它让我重新审视了“陪审团”这个词汇背后的意义,不再仅仅是新闻报道中的一个概念,而是鲜活的、有血有肉的社会实践。
评分《美国陪审团制度》这本书,就像是我探索美国社会肌理的一把钥匙,打开了我之前从未想象过的门。我原本以为,法律的判决是冷酷无情的,是纯粹基于逻辑和规则的。但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的人性光辉和复杂情感。我被书中那些关于陪审员如何面对道德困境、如何权衡证据、以及如何在巨大压力下做出公正裁决的故事所深深吸引。我看到,那些看似平凡的普通人,在拿起陪审员的职责时,所展现出的智慧、勇气和责任感。书中对不同类型案件中陪审团表现的分析,让我看到了这项制度在实践中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我尤其对书中关于陪审团在复杂民事案件中的作用的探讨印象深刻,它让我看到了,在追求经济赔偿和公平正义之间,陪审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这本书让我意识到,陪审团制度不仅仅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更是美国社会对“个体价值”和“集体智慧”的一种高度认可。它让我对“正义”的理解,不再仅仅是抽象的法律条文,而是融入了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和道德判断。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品尝一杯陈年的威士忌,初尝时或许有些辛辣,但回味无穷。我原本以为《美国陪审团制度》会是一本关于规则和流程的枯燥读物,但它却以一种非常人性化的方式,展现了制度背后的故事。《美国陪审团制度》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堆砌,而是充满了鲜活的人物和生动的场景。我仿佛看到了那些被选中的陪审员,他们有的是退休教师,有的是街头小贩,有的则是家庭主妇,他们带着各自的生活经验和价值观,坐在陪审席上,审视着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书中对陪审员的选择过程、他们的讨论方式、以及最终做出裁决的心理过程的描写,都让我感到既真实又富有启发。我开始思考,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不同背景的人们如何能够达成共识?在面对道德困境和法律难题时,他们是如何权衡和判断的?这本书让我意识到,陪审团制度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程序,更是一个关于“信任”和“责任”的社会实验。它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的框架下,普通公民的判断力,也能成为社会公正的重要支柱。
评分在阅读《美国陪审团制度》的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场宏大的社会实验之中,而陪审团就是这场实验中最重要的变量。这本书不仅仅是介绍了一个法律程序,更像是一次对美国社会价值观的深刻剖析。我一直对陪审团制度的运作方式感到好奇,而这本书则以一种近乎田野调查的方式,将我带入了陪审员们的日常。我看到他们如何在庭审中仔细聆听,如何通过激烈的讨论达成一致,以及他们如何在做出裁决时承受巨大的压力。书中对陪审团制度的优点和缺点的辩证分析,让我看到了这项制度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我了解到,虽然陪审团能够代表民意,但也可能受到偏见和情绪的影响。然而,正是这种不完美,使得陪审团制度更具生命力,因为它始终在不断地自我反思和调整。这本书让我意识到,陪审团制度不是一个僵化的教条,而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进的活的有机体。它让我对“公民参与”和“民主实践”有了更深的理解。
评分读完《美国陪审团制度》,我的脑海中回响着一个词:“权力的制衡”。这本书以一种意想不到的视角,揭示了美国司法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非专业”力量。我一直以为,法律的最终裁决权理应掌握在专业的法官手中,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陪审团存在的深远意义。它不仅仅是审判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更是一种对法官、检察官乃至整个司法权力的潜在监督。书中对陪审团的起源、发展以及在美国宪法中的地位的梳理,让我对这项制度有了历史性的认知。我惊讶地发现,这个看似“草根”的制度,竟然在美国政治发展中扮演着如此关键的角色。作者通过大量的历史文献和司法判例,勾勒出陪审团制度如何抵御专断,如何在特殊时期保障公民权利。我尤其对书中关于陪审团在政治审判和公民不服从运动中的作用的探讨印象深刻,它让我看到,陪审团不仅仅是解决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工具,更是社会变革和民主理想的体现。这本书让我对“人民的力量”有了新的认识,原来,在法律的殿堂里,普通人的判断和良知,也能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
评分惨起刺膀儿想啷个飞斗啷个飞[呲牙]
评分包装好,内容好,推荐
评分非常好的一本书,推荐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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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天父宙斯创造了第三代人类。即青铜的人类。这代人跟白银时代的人又完全不同。他们残忍而粗暴,只知道战争,总是互相厮杀。每个人都要千方百计地侮辱其他人。他们专吃动物的肉,不愿食用田野上的各种果实。他们顽固的意志如同金刚石一样坚硬,人也长得异常高大壮实。他们使用的是青铜武器,住的是青铜房屋,用青铜农具耕种田地,因为那时还没有铁。他们不断进行战争,可是,虽然他们长得高大可怕,然而却无法抗拒死亡。他们离开晴朗而光明的大地之后,便降入阴森可怕的冥府之中。
评分我这次买的这批书,都属于比较经典的或者虽不算经典,但还是比较有价值的。有些书是已经读过还要仔细咀嚼的,有些书是看看就算了的,但这批书大多属于前者。。。。整体而言算是买得比较值了,不过京东部分想要的书总是没货,也很让人着急。。。。
评分英国陪审制度的起源问题似乎相当模糊,研究者的意见分歧较大,有的追溯其源于盎格鲁 —— 撒克森时期的类似做法,有的慢输入。我们确实可以在盎格鲁 —— 撒克森国王埃塞尔雷德 (Ethelred) 的法律中找到这样的规定:“在每个百家村 (wapentake) 十二个年长的乡绅及邑长 (reeve) 一起手持圣物宣誓,不起诉无辜者,不隐匿罪恶者。” [4] 这的确很象后来的起诉陪审团法兰克王国的教会法院偶尔也有过将某人有罪或无罪的问题交给十二人组成的民众团体裁决的作法,而英国的教会于 Dunstan 借用过法兰克教会的这种作法。大部分研究者倾向于认为严格意义上的陪审团是诺曼征服后由威廉一世从法兰克的诺曼底公国引进来的 , 据记载,至少从公元 8 世纪起,法兰克皇帝和国王就曾经传唤邻居调查陪审团( Inquest 或 Inquisitio ),让他们回答一位巡回王室官问题 —— 主要是关于当地习惯所确认的王室权利和违反王室命令的问题。史料表明,这种邻居调查陪审团在当时主要是为采用的。由于当时王室土地时常为私人所占据,国王为清查土地占有状况,而命王室官员赴各地探求事实,以恢复王室土地之获取证据和事实,王室采用了邻居调查团作为推问方式。后来国王将这种推问方式(邻居调查团)扩及于有关民人身份租兰克国王的这种邻居调查团之推问方式初独为国王特权,国王凭借这种推问方式有效地维护和伸张王室的权利,地方封建主断不能使用。因而,这种调查陪审团实际上是当时国王面对众多封建地方割据势力而采用的用以伸张王室权利的手段邻居调查陪审团仅是提供证据实情的证人,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团。 后来从北方来的诺曼人从法兰克人手中接过了这种办法,也使用邻居调查陪审团。 但是,诺曼人具有非常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审团的使用范围加以扩大,把它作为政府管理的一般方式来运用,中央政府派往地方的王室官吏向当地人调查时,可召集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管是行政官吏或司法官吏都可以采用这种调查陪审团来获取有关信息资料,比如行政官吏向其产等经济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司法官吏责令其提出犯罪嫌疑人或就犯罪指控是否真实发表意见等。通过这样的作法加强了中央王与管理,不久,诺曼底公国便确立起了一套中央机构体系。 可以说,这种调查陪审团事实上也是诺曼王室面对封建状况的官僚管理机构的一种手段,是中央王权向地方封建势力进行权力盘剥的一种有效方式,如同法兰克王室所作的那诺曼统治者将调查陪审团作为政府管理的一般方式的这样一种作法,在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后不久,便被引入英格兰的就是 1086 年的 《 末日审判书 》 对征税人口的调查统计。在这次全国性的"摸底"调查中 , 王室官吏广泛地采用了十二人调查陪审团必须如实回答王室官吏提出的问题,否则要受罚。这种邻居调查陪审团能够快速有效地给王室官吏提供其所需要的居调查陪审团对威廉如期完成他的调查计划起到了难以估量的重要作用。 《 末日审判书 》 肯定了威廉征服英格兰后对土地的占有民的权利,对英格兰的集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毫不夸张地说,这一次由从地方民众中召集的十二人调查陪审团又在王室力的艰难路途中扮演了"开路先锋"的尴尬角色。并且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调查陪审团在性质上仍是团体证人。当然,如前文所交代来者在王室的各项行政事务中广泛地采用了这种团体证人,
评分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一般4周)审理若干起案子;而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评分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一般4周)审理若干起案子;而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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