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全译本)(第5、6、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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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民法典研究组,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克里斯蒂安·冯·巴夫,埃里克·克莱夫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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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62587
版次:1
商品编码:11536625
包装:精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4-06-01
页数:1168
字数:1801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最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动产担保物权、信托,共计示范规则1023条。同时,几乎每条示范规则之后都附有起草小组的评论或注释,大部分示范规则附带示例。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中译本共分五册出版,第一册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二册为第四卷,第三册为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第四册为第八卷,第五册为第九卷、第十卷、附录。

目录

第五卷无因管理他人事务

第一章范围

第Ⅴ-1:101条为维护他人利益而管理

第Ⅴ-1:102条替他人履行义务的管理

第Ⅴ-1:103条被排除在适用范围以外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人的义务

第Ⅴ-2:101条管理过程中的义务

第Ⅴ-2:102条对违反义务所致损害的赔偿

第Ⅴ-2:103条管理结束之后的债务

第三章管理人的权利与权限

第Ⅴ-3:101条债务清偿请求权或费用偿还请求权

第Ⅴ-3:102条报酬请求权

第Ⅴ-3:103条赔偿请求权

第Ⅴ-3:104条管理人请求权金额的减少或请求权的排除

第Ⅴ-3:105条第三人对本人的清偿或偿还义务

第Ⅴ-3:106条管理人作为本人的代理人的权限

第六卷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Ⅵ-1:101条基本规则

第Ⅵ-1:102条预防

第Ⅵ-1:103条适用范围

第二章具有法律相关性的损害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Ⅵ-2:101条具有法律相关性的损害的含义

第二节具有法律相关性的损害例示

第Ⅵ-2:201条人身伤害及后继损失(consequential loss)

第Ⅵ-2:202条第三人因他人的人身伤害或死亡而遭受的损失

第Ⅵ-2:203条对尊严、自由以及隐私的侵犯

第Ⅵ-2:204条传递关于他人的错误信息所致的损失

第Ⅵ-2:205条违反保密义务所致的损失

第Ⅵ-2:206条侵犯他人财产或合法占有所致的损失

第Ⅵ-2:207条信赖错误建议或信息所致的损失

第Ⅵ-2:208条非法妨害营业所致的损失

第Ⅵ-2:209条政府因环境损害而遭受的负担

第Ⅵ-2:210条欺诈性不实陈述所致的损失

第Ⅵ-2:211条诱使债务不履行所致的损失

第三章归责

第一节故意与过失

第Ⅵ-3:101条故意

第Ⅵ-3:102条过失

第Ⅵ-3:103条未满18周岁的人

第Ⅵ-3:104条对儿童或者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害的归责

第二节无故意或过失的归责

第Ⅵ-3:201条雇员或代表人致损的归责

第Ⅵ-3:202条不动产的不安全状态所致损害的归责

第Ⅵ-3:203条动物致害的归责

第Ⅵ-3:204条瑕疵产品致害的归责

第Ⅵ-3:205条机动车辆致害的归责

第Ⅵ-3:206条危险物质或排放物致害的归责

第Ⅵ-3:207条对具有法律相关性的损害的其他归责

第Ⅵ-3:208条抛弃

第四章因果关系

第Ⅵ-4:101条一般规则

第Ⅵ-4:102条通谋

第Ⅵ-4:103条选择性原因

第五章抗辩

第一节受害人的同意或行为

第Ⅵ-5:101条同意和自担风险行为

第Ⅵ-5:102条与有过错与责任承担

第Ⅵ-5:103条犯罪人对其他共犯造成的损害

第二节责任人或第三人利益

第Ⅵ-5:201条法律授权

第Ⅵ-5:202条正当防卫、好意介入与紧急避险

第Ⅵ-5:203条公共利益保护

第三节无法控制的因素

第Ⅵ-5:301条精神障碍

第Ⅵ-5:302条不可控制的事件

第四节对责任的约定免除或限制

第Ⅵ-5:401条对责任的约定免除或限制

第五节第Ⅵ-2:202条所规定的损失(因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或死亡而造成的
第三人损失)

第Ⅵ-5:501条对受害人的抗辩扩展至第三人

第六章救济

第一节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第Ⅵ-6:101条赔偿的目标与形式

第Ⅵ-6:102条琐利不计规则

第Ⅵ-6:103条利益的均衡

第Ⅵ-6:104条多个受害人

第Ⅵ-6:105条连带责任

第Ⅵ-6:106条赔偿请求权的让与

第二节金钱赔偿

第Ⅵ-6:201条受害人的选择权

第Ⅵ-6:202条责任的减轻

第Ⅵ-6:203条货币化与量化

第Ⅵ-6:204条对伤害本身的赔偿

第三节预防

第Ⅵ-6:301条预防损害的权利

第Ⅵ-6:302条对因防免损害所致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Ⅵ-7:101条内国的宪法性法律

第Ⅵ-7:102条制定法条款

第Ⅵ-7:103条公法职权和法院诉讼程序

第Ⅵ-7:104条雇员、雇主、工会和雇主协会的责任

第Ⅵ-7:105条对受害人责任的减轻或免除

第七卷不当得利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Ⅶ-1:101条基本规则
第二章得利无法律上之原因

第Ⅶ-2:101条得利无法律上之原因的情形

第Ⅶ-2:102条清偿对第三人所负之债务

第Ⅶ-2:103条自由同意或者自愿履行

第三章得利与不利

第Ⅶ-3:101条得利

第Ⅶ-3:102条不利

第四章归因

第Ⅶ-4:101条归因的情形

第Ⅶ-4:102条间接代理

第Ⅶ-4:103条债务人向非债权人清偿;得利的善意移转

第Ⅶ-4:104条对债务人向非债权人清偿的追认

第Ⅶ-4:105条因介入行为而归因

第Ⅶ-4:106条对介入人行为的追认

第Ⅶ-4:107条类型或价值不一致

第五章得利返还

第Ⅶ-5:101条可移转之得利

第Ⅶ-5:102条不可移转之得利

第Ⅶ-5:103条得利之货币价值;节省

第Ⅶ-5:104条得利的孳息和利用

第六章抗辩

第Ⅶ-6:101条得利减损

第Ⅶ-6:102条善意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第Ⅶ-6:103条不法性

第七章与其他法律规则的关系

第Ⅶ-7:101条私法上其他请求返还的权利

第Ⅶ-7:102条竞合的债务

第Ⅶ-7:103条公法请求

附录:若干法域不当得利法节译(奥地利、西班牙、希腊、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
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


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全译本)总目录1157

精彩书摘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最为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最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动产担保物权、信托,共计示范规则1023条。同时,几乎每条示范规则之后都附有起草小组的评论或注释,大部分示范规则附带示例。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中译本共分五册出版,第一册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二册为第四卷,第三册为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第四册为第八卷,第五册为第九卷、第十卷、附录。
中译本的出版于2012年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先生任本书的翻译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鸿飞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付俊伟博士领衔二十余位国内外学者,历时三年时间完成本书的全部翻译工作。法律出版社黄闽社长任项目组总负责人,法学学术出版分社社长朱宁和分社长助理高山分别担任该出版项目组组长、副组长,高级策划编辑刘文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执行该项目。参加本项目编辑工作的有刘文科、易明群、韩满春、吕丽丽、董飞、黄琳佳、李峰沄。此外,刘彦沣博士为本项目的出版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如此卷帙浩繁的翻译作品的出版实为一项艰难的工作,难免出现一些错误和不完善之处,希望学界不吝批评指正,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法律出版社

前言/序言

序言
受邀对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完整版,这一欧洲私法共同参照框架学术起草稿的中文翻译作此序言,我深感荣幸!在欧洲和中国私法的核心领域进行观点的广泛交流,我们草案的起草人感到受益匪浅并且也为之鼓舞!我们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教授担任主编之下的翻译团队的成果感到振奋人心!再一次强调,欧盟成员国与东亚主要国家私法间的密切联系是显著的。与欧洲现在的发展相吻合,新的法典也已经在亚洲诞生或正在诞生,而过去的法典又面临着现代化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对于我们双方维持一个密切的关系从而不至于会错过相互学习和分享对方成就的机会显得尤为重要。
共同参照框架草案是一个学术文本。它是在欧洲法律科学中心区域自主创造出的产物。它部分建立在过去欧洲委员会合同法,即在丹麦主席领导下享誉盛名的兰德委员会的成果基础之上,并且还融入了有名合同、非合同法律责任以及物权法特殊领域的规则。另外,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包含了与欧盟私法相关的合同和侵权规则,即所谓的“共同法”。共同参照框架草案的文本最初来源于“欧洲民法典起草小组”工作的指示,并且其余的由另一个欧洲法律学者的团体,即阿奎那小组而起草。由来自双方团体的成员组成的编译团体负责共同参照框架草案最后文本的形成。紧接着致力于引起诸多论争的临时性版本的出版,共同参照框架一共出版了两种形式:包含了共同参照框架草案一般性原则的临时性版本呈现出了定义和规则;同时,完整性版本还包括了示范规则扩展的注释、包括了欧盟成员各国详细法律的评论以及界定和验证收集而来的巨大材料的系统记载。
在出版后的短时间内,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引发了广泛的论争;同时,它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共鸣。一些重要的翻译(原稿翻译为日语、韩语和俄语)更是促进和激发了它的传播。欧盟委员会也给予了将它翻译为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波兰语和西班牙语的政策。比较来说,译为中文明显地更具挑战性并且更加耗费时间。我对在该译文中所体现出的能力、技巧和智慧表示赞赏!它是世界范围内首次对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完整版的翻译;其他所有的翻译目前为止都仅限于临时性版本。
起草共同参照草案的学术团体希望创造一个参照框架,以此来浇灌欧盟和成员国司法体系成长的源泉。更进一步的目标是从国内法律中获得法律论争,以及从外国司法体系中获得解决方案,同时还提供一种新的法律平台来促进学者在比较欧盟标准时,更加准确地记述和评估国内法律体系。共同参照框架草案在这些阶段的各个层次上都将受到实质性的认可。我们草案的起草人希望与中国的同事和朋友共同来探讨草案中所包含的路径与想法!


克里斯蒂安·冯·巴尔2013年9月于奥斯纳布吕克出版说明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一本未提及的、与“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全译本)(第5、6、7卷)”无关的图书的详细简介。 --- 《古罗马法律:共和国与帝国时期的演变、影响与遗产》 图书简介 《古罗马法律:共和国与帝国时期的演变、影响与遗产》是一部深度剖析古罗马法制发展脉络的学术专著。本书超越了传统法律史的叙事框架,系统梳理了罗马法从早期共和国的原始惯习到帝国晚期复杂体系的漫长演进过程,并着重探讨了其对后世大陆法系乃至世界法律思想的深远影响。 本书共分为四个主要部分,旨在提供一个既具学术深度又富于可读性的综合指南。 第一部分:源头与早期发展——罗马共和国的法律基石 本部分聚焦于罗马共和国早期(约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27年)的法律形成阶段。作者首先追溯了罗马法的起源,探讨了早期社会结构、氏族制度(gens)以及宗教在早期法律制定中的作用。核心内容集中于《十二表法》(Lex Duodecim Tabularum)的诞生及其历史意义。该法典不仅是罗马成文法的开端,也是公民权利与义务初步界定的里程碑。本书详细分析了《十二表法》的条文内容,阐释了其中涉及财产、契约、诉讼程序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并探讨了其在不同历史时期解释和适用上的变化。 此外,本部分深入研究了“公民法”(Ius Civile)的早期形态。重点介绍了“宣示权”(ius respondendi)的起源,以及早期法学家在解释和发展法律方面所扮演的角色。通过对共和时期诉讼程序(尤其是“严谨诉讼”legis actiones和“法官诉讼”formulae)的细致描述,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罗马人如何从僵硬的程序主义逐步转向注重实质正义的法律思维。 第二部分:元首制下的重塑——“万民法”与法律的整合 随着罗马共和国的终结和元首制的建立,罗马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这一时期法律体系的重大转型,特别是“万民法”(Ius Gentium)的崛起与“公民法”的融合。 本书详细阐述了“万民法”的理论基础,即它作为适用于罗马公民与非公民之间以及非公民之间的国际性法律准则,如何有效地解决了日益复杂的商业贸易和疆域扩张带来的法律挑战。作者通过对“地方长官法”(Ius Honorarium)的深入考察,揭示了“法官”(Praetor)在通过“准则”(Edictum)对僵化的“公民法”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的过程中所展现的惊人创造力。这一阶段的法律实践,极大地促进了罗马法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本部分还对共和晚期至帝国早期重要的法律实践和理论发展进行了梳理,包括财产法、继承法和合同法等核心领域的演变,展示了法律如何在帝国稳定时期获得更成熟的结构。 第三部分:古典法学的高峰——《盖尤斯学说汇编》与法学家的智慧 第三部分将焦点置于罗马法发展的黄金时代——古典时期(约公元1世纪至3世纪)。这是罗马法学家思想最为活跃的时期,他们的著作构成了后世法典编纂的基石。 本书对盖尤斯(Gaius)的《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作为现存最完整的早期法学教材,盖尤斯的体系化分类方法——人物、事物、诉讼(personae, res, actiones)——不仅是理解罗马法结构的钥匙,也是后世民法典结构的原型。 此外,本书还全面介绍了帕皮尼安(Papinian)、乌尔比安(Ulpian)和保罗(Paulus)等巨匠的法律思想和判例分析。通过解读这些法学家的“意见”(responsa),读者可以领略到古典法学家严谨的逻辑推理、对衡平正义的追求,以及他们如何将复杂的法律实践提炼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原则。这一部分是理解罗马法精髓的关键所在。 第四部分:帝国晚期的制度化与后世影响 最后一部分探讨了罗马法在西罗马帝国衰落与东罗马帝国(拜占庭)持续发展中的命运,以及其对欧洲法律文明的决定性遗产。 本部分详细叙述了《查士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的编纂过程及其结构(《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新律》)。重点分析了《学说汇纂》(Digesta)如何整合古典法学家的智慧,成为罗马法最宏大的文献。 更重要的是,本书深入探讨了罗马法在欧洲中世纪的“复兴”(Revival)——特别是在博洛尼亚大学的重新发现与学习——以及它如何成为中世纪大学法律教育的基础。最终,本书追踪了罗马法原则(如契约自由、所有权概念、法人理论等)如何渗透并构成了近代欧洲大陆法系(如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底层逻辑。 结论:不朽的遗产 《古罗马法律:共和国与帝国时期的演变、影响与遗产》旨在为法律史研究者、法学学生乃至所有对西方文明源头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且富有洞察力的罗马法全景图。它不仅是法律文献的整理,更是对一种成熟、理性且具有永恒价值的法律思维体系的致敬与阐释。本书有力地证明了,古罗马的法律实践至今仍在深刻地塑造着我们理解社会秩序与个人权利的方式。 ---

用户评价

评分

读完这套《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的前几卷,我只能说,这是一次对欧洲私法体系深邃而全面的探索。从一开始,我就被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包罗万象的内容所吸引。作者们并没有简单地罗列现有的法律条文,而是深入剖析了构成欧洲私法基石的那些最根本的原则和概念。每一章都像一个微观的智力挑战,引导我一步步理解合同自由如何在不同法域得到解释,所有权的概念是如何在历史的演变中被不断丰富和调整,以及侵权责任的界限究竟在哪里。这种从宏观原则到具体定义的递进式讲解,让原本可能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充满了逻辑的张力。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一些概念进行细致区分的论述,比如“善意”和“恶意”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差异,以及“合理性”这一模糊概念是如何通过司法实践被不断具体化的。阅读过程中,我时常会停下来,反复咀嚼作者提出的观点,尝试将其与我所了解的其他法律体系进行比较,这种跨文化的法学思维碰撞,极大地拓展了我对私法本质的认知。尽管体积庞大,但其内容的密度和深度,使得每一页都充满了价值,绝对是一部值得反复研读的学术巨著。

评分

当我翻开这套《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时,我满怀期待,而它也确实没有让我失望。它所呈现的,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一次对欧洲私法精神内核的深度挖掘。作者们通过对一系列核心概念的梳理与界定,为我们构建了一个理解欧洲大陆法系私法体系的坚实框架。我尤其赞赏书中对于“法律渊源”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论述,这为理解不同国家法律体系的兼容性与差异性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书中对合同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探讨,以及其在现实中的限制与演变,让我对契约自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侵权法部分对于“过错”和“因果关系”的细致分析,也让我对如何界定法律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们在介绍不同国家法律制度时,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并列,而是巧妙地通过比较分析,揭示出它们在遵循共同原则基础上的多样性。这种“求同存异”的视角,不仅展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也极大地提升了本书的阅读价值。它教会了我如何以一种更宏观、更具批判性的视角来审视法律,如何理解不同法律传统之间的对话与融合。

评分

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次沉浸式的学术体验。作者们以一种极为精炼而又极其详尽的方式,构建了欧洲私法理论的宏伟殿堂。从最基础的私法概念,如“法人”的性质和权利,到更为复杂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书中无不展现出其对细节的极致追求。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法律概念”的辨析,如何从不同的角度去定义和理解一个法律术语,以及这些定义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微妙差异。对于合同法的讲解,作者们深入剖析了“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的构成要件,以及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判定标准。物权法部分则细致地探讨了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归属,以及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的设立与效力。更重要的是,书中对于不同国家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展现了一种开放而包容的学术视野。作者们并非试图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私法,而是致力于揭示各个国家法律体系在共同原则下的多元发展。这本书的阅读过程,如同与一位博学的导师进行对话,每一次翻页都伴随着新的发现和顿悟,极大地提升了我对欧洲私法的整体认知水平。

评分

这套书带来的震撼,是一种智识上的高屋建瓴。它如同一幅全景式的地图,为我绘制了欧洲私法广袤而复杂的领土。书中对那些看似晦涩难懂的法律原则,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剖析,将它们还原为清晰、逻辑性强的概念。我发现,作者们并非仅仅停留在对现有法律的描述,而是更侧重于追溯这些法律原则的起源,探讨它们的演变历程,以及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适应与变迁。尤其是在物权法的部分,对于占有、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概念的细致区分和辨析,让我对财产权利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合同法中关于“承诺”、“接受”和“合同解除”的论述,也充满了严谨的逻辑和深刻的见解。最令我折服的是,作者们在保持学术严谨性的同时,也注重了对法律实践的关照,通过对司法判例的引用和分析,生动地展现了法律原则在实际应用中的复杂性。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记住规则,更是理解规则背后的逻辑和精神。它为我提供了一个理解欧洲私法体系的“通用语言”,让我能够更自信地进行跨国法律比较和研究。

评分

这本书带给我的冲击,远不止于知识的增量,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重塑。我之前对私法,尤其是欧洲大陆法系的理解,多少有些碎片化,而这套书则像一位技艺精湛的建筑师,为我搭建起了一个清晰、完整且逻辑严密的欧洲私法“大厦”。从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再到侵权行为法的种种考量,作者们以一种近乎“解剖学”的精度,将这些复杂的法律分支一一拆解,并揭示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与统一。我特别喜欢书中那些充满启发性的案例分析,它们并非简单的判例堆砌,而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提炼出普遍适用的法理原则。这种“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论证方式,让理论的讲解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是牢牢地扎根于实践土壤。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惊叹于作者的洞察力,他们总能敏锐地捕捉到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在处理同一问题时,所呈现出的细微差异,并尝试从中找出共生共存的可能性。对于任何希望深入理解欧洲私法精髓的读者来说,这套书无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起点,它教会我如何看待法律问题,如何分析法律条文,以及如何构建自己的法律逻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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