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辦案實用速查手冊:定罪、量刑、罪數(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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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編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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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86569
版次:2
商品編碼:11808099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5-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854
字數:1235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以方便刑事法官、檢察官、律師辦案為目的
★內容上隻挑選辦案中最需要查詢的“乾貨”
★總則部分以自首、立功、主犯、數罪並罰等關鍵詞為綫索,從司法解釋中摘齣相關核心內容
★分則部分以罪名為綫索,包含罪名認定情形、立案追訴標準、情節與量刑、共犯認定、一罪與數罪等司法實踐中最需要查詢的內容
★結閤刑法曆次修改情況對相關條文作齣說明

內容簡介

考慮到刑事司法解釋數量眾多,尤其是同一司法解釋中往往涉及不同種類罪名的定罪量刑和罪數等規定,司法工作者需要查閱某一罪名相關規定時可能有所遺漏,故本書將相關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內容拆分到各罪名下,以便讀者辦案、學習時速查。本書匯集瞭現行有效刑事法律、立法解釋、司法解釋、重要司法文件的絕大部分內容,並按照司法實踐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細分為以下闆塊,供讀者按需查找:
1.立法修改情況:針對曆次修正案、修改決定對刑法修正的情況及罪名變化情況,列齣修改前的原條文及修改時間,並對新舊條文不一緻的地方畫波浪綫標齣(涉及兩次修改的,第一次修改前後不一緻的地方用直綫,第二次修改前後不一緻的地方用波浪綫),便於讀者根據不同案發時間適用不同的條文。由於1997年以前發生的案件尚需立案、偵查、公訴、審理的現已不多見,故未列齣1979年刑法加以對比。
2.立案追訴標準:對各罪名已有明確“起刑點”的,予以匯總。部分罪名沒有或尚未明確“起刑點”的,暫不含本項內容。
3.罪名認定:是本書的三大重點內容之一,將散見在各司法解釋中的、相關行為應以本罪定罪的條文匯總到一起,可作為對刑法條文的闡釋和補充。與本罪相關的行為不定本罪,應定其他罪名的,也一並列在本部分。
4.術語含義:含對本罪罪狀中關鍵行為如何認定的闡釋,如“私藏”、“明知”等;以及本罪涉及的關鍵術語含義,如“銷售金額”、“國傢秘密”等。本部分還包括瞭犯罪主體認定的相關內容。
5.情節與量刑:是本書的第二大重點內容,匯總瞭與本罪量刑情節相關的明文規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應在法定的量刑幅度範圍內行使。部分條文將定罪與量刑相關內容列在同一條的不同款中,如文中單獨齣現“第一款”、“前款”等,讀者可翻閱前後文找到。
6.共犯認定:哪些行為與本罪行為人構成共同犯罪,在本部分列明。
7.一罪與數罪:是本書的第三大重點內容。一個或數個行為同時可能觸犯本罪名和其他罪名時,是以重罪一罪處罰還是數罪並罰,一直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本部分對目前已有明確意見並規定到司法解釋中的情形進行瞭整理,匯總到一起避免讀者遺漏。
8.相關規定:上述主要內容外,與本罪相關的其他實體法內容。
本書的編纂齣版是我們對刑事案件辦案工作中快速查閱資料所作的一次嘗試,分類、文字等雖幾經審讀、校對,可能還存在遺漏或失誤,懇請讀者指正,以便本書不斷修改完善。

作者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為最高人民法院下設的刑事審判機構,主要負責所轄地區普通刑事案件的復核及有關審判指導工作。

目錄

總則
第一章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1.刑法的目的(第1條)
2.刑法的任務(第2條)
3.刑法的基本原則(第3、4、5條)
4.刑法的空間效力(第6、7、8、9、10、11條)
5.刑法的時間效力(第12條)
第二章犯罪
6.犯罪的概念(第13條)
7.犯罪的主觀要件(第14、15條)
8.犯罪的主體要件(第17、18、19條,第17條之一)
9.排除犯罪的事由(第16、20、21條)
10.故意犯罪形態(第22、23、24條)
11.共同犯罪(第25、26、27、28、29條)
12.單位犯罪(第30、31條)
第三章刑罰
13.刑罰的種類(第32、33、34、35條)
14.刑罰以外的處置(第36、37條,第37條之一)
15.管製(第38、39、40、41條)
16.拘役(第42、43、44條)
17.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第45、46、47條)
18.死刑的適用(第48、49條)
19.死刑緩期執行(第50、51條)
20.罰金(第52、53條)
21.剝奪政治權利(第54、55、56、57、58條)
22.沒收財産(第59、60條)
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
23.量刑根據(第61條)
24.量刑情節(第62、63條)
25.犯罪物品的處理(第64條)
26.一般纍犯(第65條)
27.特彆纍犯(第66條)
28.自首(第67條)
29.立功(第68條)
30.數罪並罰(第69、70、71條)
31.緩刑(第72、73、74、75、76、77條)
32.減刑(第78、79、80條)
33.假釋(第81、82、83、84、85、86條)
34.追訴時效(第87、88、89條)
第五章其他規定
35.民族自治地方的適用變通(第90條)
36.特定名詞的含義界定(第91、92、93、94、95、96、97、98、99條)
37.前科報告製度(第100條)
38.總則的效力(第101條)
分則本部分目錄源於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法釋〔1997〕9號)和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高檢發釋字〔1997〕3號),根據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法釋〔2002〕7號)、200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法釋〔2003〕12號)、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法釋〔2007〕16號)、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法釋〔2009〕13號)、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法釋〔2011〕10號)、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法釋〔2015〕20號)修正。罪名後所列條文為規定該罪的主要條文,不含其他相關條文。
第一章危害國傢安全罪
1.背叛國傢罪(第102條)
2.分裂國傢罪(第103條第1款)
3.煽動分裂國傢罪(第103條第2款)
4.武裝叛亂、暴亂罪(第104條)
5.顛覆國傢政權罪(第105條第1款)
6.煽動顛覆國傢政權罪(第105條第2款)
7.資助危害國傢安全犯罪活動罪(第107條)
8.投敵叛變罪(第108條)
9.叛逃罪(第109條)
10.間諜罪(第110條)
11.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傢秘密、情報罪(第111條)
12.資敵罪(第112條)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3.放火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4.決水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5.爆炸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6.投放危險物質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7.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8.失火罪(第115條第2款)
19.過失決水罪(第115條第2款)
20.過失爆炸罪(第115條第2款)
21.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第115條第2款)
22.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條第2款)
第二節破壞特定設施、設備的犯罪
23.破壞交通工具罪(第116條、第119條第1款)
24.破壞交通設施罪(第117條、第119條第1款)
25.破壞電力設備罪(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
26.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
27.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第119條第2款)
28.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第119條第2款)
29.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第119條第2款)
30.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第119條第2款)
31.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第124條第1款)
32.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第124條第2款)
第三節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犯罪
33.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第120條)
34.幫助恐怖活動罪(第120條之一)
35.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第120條之二)
36.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第120條之三)
37.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第120條之四)
38.強製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第120條之五)
39.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第120條之六)
40.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條)
41.劫持船隻、汽車罪(第122條)
42.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第123條)
第四節涉槍、涉爆等犯罪
43.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第125條第1、3款)
44.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第125條第2、3款)
45.違規製造、銷售槍支罪(第126條)
46.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第127條)
47.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第127條第2款)
48.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第128條第1款)
49.非法齣租、齣藉槍支罪(第128條第2、3、4款)
50.丟失槍支不報罪(第129條)
51.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製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條)
第五節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
52.重大飛行事故罪(第131條)
53.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第132條)
54.交通肇事罪(第133條)
55.危險駕駛罪(第133條之一)
56.重大責任事故罪(第134條第1款)
57.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第134條第2款)
58.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135條)
59.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條之一)
60.危險物品肇事罪(第136條)
6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條)
62.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條)
63.消防責任事故罪(第139條)
64.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第139條之一)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
65.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第140條)
66.生産、銷售假藥罪(第141條)
67.生産、銷售劣藥罪(第142條)
68.生産、銷售不符閤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第143條)
69.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條)
70.生産、銷售不符閤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第145條)
71.生産、銷售不符閤安全標準的産品罪(第146條)
72.生産、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第147條)
73.生産、銷售不符閤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第148條)
第二節走私罪
(74~83.本節各罪共同涉及的規定)
74.走私武器、彈藥罪(第151條第1、4款)
75.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條第1、4款)
76.走私假幣罪(第151條第1、4款)
77.走私文物罪(第151條第2、4款)
78.走私貴重金屬罪(第151條第2、4款)
79.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第151條第2、4款)
80.走私國傢禁止進齣口的貨物、物品罪(第151條第3、4款)
81.走私淫穢物品罪(第152條第1、3款)
82.走私廢物罪(第152條第2、3款)
83.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第153條)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84.虛報注冊資本罪(第158條)
85.虛假齣資、抽逃齣資罪(第159條)
86.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第160條)
87.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條)
88.妨害清算罪(第162條)
89.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第162條之一)
90.虛假破産罪(第162條之二)
91.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第163條第1、2款)
92.對非國傢工作人員行賄罪(第164條第1、3、4款)
93.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第164條第2、3、4款)
94.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第165條)
95.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條)
96.簽訂、履行閤同失職被騙罪(第167條)
97.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第168條)
98.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第168條)
99.徇私舞弊低價摺股、齣售國有資産罪(第169條)
100.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條之一)
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101.僞造貨幣罪(第170條、第171條第3款)
102.齣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第171條第1款)
103.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第171條第2款)
104.持有、使用假幣罪(第172條)
105.變造貨幣罪(第173條)
106.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第174條第1、3款)
107.僞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第174條第2、3款)
108.高利轉貸罪(第175條)
109.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第175條之一)
110.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176條)
111.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第177條)
11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條之一第1款)
11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177條之一第2、3款)
114.僞造、變造國傢有價證券罪(第178條第1、3款)
115.僞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178條第2、3款)
116.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179條)
117.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第180條第1、2、3款)
118.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第180條第4款)
119.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第181條第1、3款)
120.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閤約罪(第181條第2、3款)
121.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第182條)
122.背信運用受托財産罪(第185條之一第1款)
123.違法運用資金罪(第185條之一第2款)
124.違法發放貸款罪(第186條)
125.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第187條)
126.違規齣具金融票證罪(第188條)
127.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第189條)
128.逃匯罪(第190條)
129.騙購外匯罪(《決定》第1條)
130.洗錢罪(第191條)
第五節金融詐騙罪
(131~138.本節各罪共同涉及的規定)
131.集資詐騙罪(第192條)
132.貸款詐騙罪(第193條)
133.票據詐騙罪(第194條第1款)
134.金融憑證詐騙罪(第194條第2款)
135.信用證詐騙罪(第195條)
136.信用卡詐騙罪(第196條)
137.有價證券詐騙罪(第197條)
138.保險詐騙罪(第198條)
第六節危害稅收徵管罪
139.逃稅罪(第201條)
140.抗稅罪(第202條)
141.逃避追繳欠稅罪(第203條)
142.騙取齣口退稅罪(第204條第1款)
14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齣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5條)
144.虛開發票罪(第205條之一)
145.僞造、齣售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6條)
146.非法齣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7條)
147.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僞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8條第1款)
148.非法製造、齣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齣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第209條第1款)
149.非法製造、齣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第209條第2款)
150.非法齣售用於騙取齣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3款)
151.非法齣售發票罪(第209條第4款)
152.持有僞造的發票罪(第210條之一)
第七節侵犯知識産權罪
(153~159.本節各罪共同涉及的規定)
153.假冒注冊商標罪(第213條)
154.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第214條)
155.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第215條)
156.假冒專利罪(第216條)
157.侵犯著作權罪(第217條)
158.銷售侵權復製品罪(第218條)
159.侵犯商業秘密罪(第219條)
第八節擾亂市場秩序罪
160.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第221條)
161.虛假廣告罪(第222條)
162.串通投標罪(第223條)
163.閤同詐騙罪(第224條)
16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第224條之一)
165.非法經營罪(第225條)
166.強迫交易罪(第226條)
167.僞造、倒賣僞造的有價票證罪(第227條第1款)
168.倒賣車票、船票罪(第227條第2款)
169.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第228條)
170.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第229條第1、2款)
171.齣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第229條第3款)
172.逃避商檢罪(第230條)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73.故意殺人罪(第232條)
174.過失緻人死亡罪(第233條)
175.故意傷害罪(第234條)
176.組織齣賣人體器官罪(第234條之一第1款)
177.過失緻人重傷罪(第235條)
178.強奸罪(第236條)
179.強製猥褻、侮辱罪(第237條第1、2款)
180.猥褻兒童罪(第237條第3款)
181.非法拘禁罪(第238條)
182.綁架罪(第239條)
183.拐賣婦女、兒童罪(第240條)
184.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第241條)
185.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第242條第2款)
186.誣告陷害罪(第243條)
187.強迫勞動罪(第244條)
188.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第244條之一)
189.非法搜查罪(第245條)
190.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條)
191.侮辱罪(第246條)
192.誹謗罪(第246條)
193.刑訊逼供罪(第247條)
194.暴力取證罪(第247條)
195.虐待被監管人罪(第248條)
196.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第249條)
197.齣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第250條)
198.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條)
199.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第251條)
200.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條)
201.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第253條第1款)
202.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第253條之一)
203.報復陷害罪(第254條)
204.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第255條)
205.破壞選舉罪(第256條)
206.暴力乾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條)
207.重婚罪(第258條)
208.破壞軍婚罪(第259條第1款)
209.虐待罪(第260條)
210.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第260條之一)
211.遺棄罪(第261條)
212.拐騙兒童罪(第262條)
213.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第262條之一)
214.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第262條之二)
第五章侵犯財産罪
215.搶劫罪(第263條)
216.盜竊罪(第264條)
217.詐騙罪(第266條)
218.搶奪罪(第267條第1款)
219.聚眾哄搶罪(第268條)
220.侵占罪(第270條)
221.職務侵占罪(第271條第1款)
222.挪用資金罪(第272條第1款)
223.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條)
224.敲詐勒索罪(第274條)
225.故意毀壞財物罪(第275條)
226.破壞生産經營罪(第276條)
227.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第276條之一)
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擾亂公共秩序罪
228.妨害公務罪(第277條)
229.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第278條)
230.招搖撞騙罪(第279條)
231.僞造、變造、買賣國傢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80條第1款)
232.盜竊、搶奪、毀滅國傢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80條第1款)
233.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第280條第2款)
234.僞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第280條第3款)
235.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第280條之一)
236.非法生産、買賣警用裝備罪(第281條)
237.非法獲取國傢秘密罪(第282條第1款)
238.非法持有國傢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第282條第2款)
239.非法生産、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第283條)
240.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第284條)
241.組織考試作弊罪(第284條之一第1、2款)
242.非法齣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第284條之一第3款)
243.代替考試罪(第284條之一第4款)
244.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係統罪(第285條第1、4款)
245.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係統數據、非法控製計算機信息係統罪
(第285條第2、4款)
246.提供侵入、非法控製計算機信息係統程序、工具罪(第285條第3、4款)
247.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第286條)
248.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第286條之一)
249.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第287條之一)
250.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第287條之二)
251.擾亂無綫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第288條)
252.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第290條第1款)
253.聚眾衝擊國傢機關罪(第290條第2款)
254.擾亂國傢機關工作秩序罪(第290條第3款)
255.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第290條第4款)
256.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條)
257.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第291條之一第1款)
258.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條之一第1款)
259.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第291條之一第2款)
260.聚眾鬥毆罪(第292條)
261.尋釁滋事罪(第293條)
262.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第294條第1款)
263.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第294條第2款)
264.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第294條第3款)
265.傳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條)
266.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第296條)
267.非法攜帶武器、管製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第297條)
268.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第298條)
269.侮辱國旗、國徽罪(第299條)
270.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第300條第1款)

前言/序言

編輯齣版說明


刑法是我國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國已於1979年製定瞭一部統一的刑法並於1997年修訂,之後又通過瞭9個刑法修正案、1部單行刑法以及13個有關刑法規定的法律解釋;除此之外,刑法相關司法解釋、司法文件更是有幾百件之多。為滿足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官、律師對刑法及其司法解釋學習、瞭解、查閱的需要,我們編輯齣版瞭本書。
鑒於目前圖書市場上刑法匯編類圖書種類較多、質量參差不齊,本書從便於實務人員查閱的角度齣發,重點在設計、編排上下功夫,力圖使本書更加方便實用。本書與以往刑法類匯編的區彆在於:
1.以主題、罪名為綫,避免遺漏。摒棄瞭大部分刑法類匯編以刑法為主綫的特點,總則部分按照司法實務中常用的主題編排,將規範同一問題的刑法法條匯總到一起,相關規定也隨之聚攏,避免按條查找可能導緻的遺漏;分則部分按照罪名為綫索編排,部分位於不同章節、規範同一罪名的法條也梳理到瞭一處,同樣可以避免按法條可能導緻的遺漏。
2.內容全麵細緻、分類貼近實務。在各主題、各罪名下匯集瞭與之相關的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及其他配套規定,使讀者僅通過該部分內容即可瞭解一個主題、一個罪名的全部主要規定。按照司法實務中的常見情形,細分為立案追訴標準、罪名認定、術語含義、情節與量刑、共犯認定、一罪與數罪、相關規定等類彆,尤其對司法實踐中較難認定的罪名認定、量刑情節、罪數等問題做瞭梳理。除此之外,還羅列瞭有修改的各條款立法修改情況,便於讀者研習刑法修改的情況。
相信本書可以為刑事審判人員及其他辦案人員工作提供便利。
盡管經過編校人員的不懈努力,本書仍可能存在不當之處,請廣大讀者不吝指正,以使本書更臻完善。
編者2015年11月
刑法理論前沿與實務操作精要:罪名解析、證據規則及程序保障 本書旨在為法律從業者、法學研究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士提供一個全麵、深入且具有高度實務操作性的刑法理論與實務指南。全書內容緊密圍繞當代中國刑法麵臨的復雜挑戰與前沿理論發展,重點剖析典型罪名的司法認定標準、證據采信的最新規則以及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關鍵性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刑法基本理論與罪名體係的深度解析 本部分聚焦於刑法學中的基礎理論如何在具體案件中得以精確適用,並對當前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的罪名體係進行瞭係統性的梳理和深入的辨析。 第一章 犯罪構成理論的現代化詮釋 本章超越傳統的三階層或四要件理論的簡單羅列,著重探討犯罪構成在司法認定中的動態演變。 1. 主觀方麵認定的精細化: 重點分析故意、過失、間接故意與隱性不作為犯之間的界限。特彆針對企業高管、金融從業人員等特殊主體所涉的“明知故犯”情形,探討如何在主觀罪過認定時引入組織閤規、風險控製等外部要素進行交叉印證。對於過失犯罪,引入瞭“應予注意的義務”標準,結閤行業規範和一般社會理性人的判斷,細化瞭“應當預見”與“能夠預見”的區分尺度。 2. 客觀方麵的不法行為與結果關聯: 深入剖析因果關係在復雜犯罪鏈條中的認定難題,如介入因素、替代原因對傳統因果律的衝擊。針對行為的社會危險性判斷,結閤近年來新齣現的網絡犯罪、環境汙染犯罪等,闡釋如何科學評估行為的“不法性”與“可非難性”。 3. 未遂與中止的界限辨析: 重點區分犯罪預備、未遂的“著手”標準,結閤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指導意見,明確界定犯罪行為是否“開始實施”、是否“偏離犯罪目的”。對於中止犯,詳細論述瞭“自動有效停止”與“非自動停止”的認定區彆,尤其是在行為人因外部壓力或受阻而停止犯罪的情形下的處理原則。 第二章 重點罪名的司法認定與區分 本章選取的罪名均為司法實踐中高發、爭議焦點集中的領域,力求提供一套清晰的認定邏輯和操作指引。 1. 職務犯罪的界限重構: 針對貪汙罪、受賄罪的最新司法解釋進行全麵解讀。重點探討“特定關係人”的範圍界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持續性認定,以及權力尋租行為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對價關係認定。對於行賄罪,詳細分析瞭“情節嚴重”的量化標準和“行賄人在查證受賄人有罪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免罰條款適用條件。 2. 侵犯財産類犯罪的演進: 重點解析盜竊罪、搶奪罪與詐騙罪在電子化、網絡化背景下的新形態。例如,針對“網絡竊取數據”、“虛擬財産轉移”等新型犯罪行為,如何適用財産侵害的既遂標準。在詐騙罪方麵,深入探討“非法占有目的”在“套路貸”和“校園貸”等復雜民事糾紛形態中的識彆技巧。 3.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邊界: 針對集資、傳銷、非法經營等罪名,強調其與經濟糾紛的嚴格區分。重點分析非法經營罪中“擾亂市場秩序”的實質判斷標準,以及在金融創新領域中,行為是否跨越瞭監管紅綫並達到“情節嚴重”程度的量化分析模型。 第二部分:刑事證據的法定要求與審查運用 本部分是全書的實務核心,詳細闡述瞭刑事證據的閤法性、關聯性與證明力評價體係,尤其關注高科技證據和間接證據的運用規範。 第三章 證據的法定性與排除規則 本章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收集和審查的規定,重點強調非法證據排除的製度價值與具體操作。 1. 證據的“三性”標準與證明力評估: 詳細闡述證據的“三性”(閤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內涵,並構建瞭一套證據的初步篩選流程。重點論述瞭間接證據(特彆是情況證據)在認定案件事實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過鎖鏈式推理建立完整的證明體係。 2. 非法證據排除的實務操作指南: 針對訊問筆錄、搜查扣押物證等關鍵證據來源,詳述瞭收集程序的瑕疵認定標準。細緻分析瞭“違背法定程序”與“自願供述”的判斷標準,提供瞭一套程序性救濟的應對策略,以確保證據的適用地。 第四章 電子數據與新型證據的審查認定 隨著信息時代的深入,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認定成為刑事訴訟的難點。 1. 電子數據的收集與保全: 詳細介紹對計算機係統、移動終端、雲計算平颱中數據的法定提取流程,明確瞭電子數據采集人員的資質要求。重點解析瞭“數據完整性”與“數據原始性”的司法證明要求。 2. 視聽資料與鑒定意見的審查: 闡述瞭對監控錄像、通話記錄等視聽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審查的重點環節。對於司法鑒定意見,區分瞭技術性鑒定與經驗性判斷的差異,並提齣瞭對鑒定程序閤法性、鑒定人資質、鑒定結論閤理性的審查路徑。 第三部分:刑事訴訟程序保障與法律責任認定 本部分從程序正義的角度齣發,關注辯護權、強製措施的適用以及特定程序中的法律責任界定。 第五章 辯護權保障與律師的實務介入 強調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全階段的積極作用,尤其是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 1. 偵查階段的會見權與材料復製權: 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詳細說明律師行使會見權、閱捲權和申請收集新證據權的法定流程與程序救濟。針對某些敏感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限製情形,提供瞭應對和異議提齣的方法。 2. 強製措施的限製與審查: 重點分析瞭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逮捕的適用條件及其法益平衡。特彆探討瞭“羈押必要性審查”製度的實際運行情況,為辯護律師在申請解除或變更強製措施時提供具體的證據組織思路。 第六章 共同犯罪與單位犯罪的責任邊界 本章著眼於復雜主體結構下的刑事責任認定。 1. 共同犯罪的組織、教唆與幫助認定: 細緻區分瞭共同犯罪中的主要組織者、教唆者與從犯的認定標準,特彆是在“網絡共同犯罪”中,針對“信息提供者”、“技術支持者”等新型角色,如何判斷其主觀惡性和客觀聯絡的緊密程度。 2. 單位犯罪的歸責原則: 深入剖析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界定,重點分析單位意思形成過程中的意思瑕疵與責任轉移問題。對於單位行賄罪、單位受賄罪等,闡明瞭單位主體故意與個人故意的區分適用。 全書結構嚴謹,論述深入淺齣,力求理論深度與實務操作性完美結閤,是刑法實務工作者必備的參考用書。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是一名剛剛踏入律師行業的青年律師,對於刑法實務的掌握還不夠熟練。這本《刑法辦案實用速查手冊》就像是我辦案過程中一個隨身的“小助手”。它在定罪部分,對於我常常感到睏惑的一些概念,比如“共同故意”的認定,以及區分“意外事件”和“犯罪行為”的界限,都提供瞭非常清晰的解釋和判斷標準。書中大量的案例引用,讓我能夠看到理論知識在現實中的具體應用,大大增強瞭我的信心。在量刑方麵,我尤其關注瞭關於自首、立功、坦白等情節對量刑的影響,書中對此都有詳細的說明,並且結閤瞭實際判例,讓我能夠更準確地把握量刑的度。最讓我覺得實用的,是關於罪數問題的處理。書中對於“牽連犯”和“吸收犯”的區分,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如何確定各被告人的罪責,都進行瞭非常細緻的講解,配以圖示和案例,讓我能夠快速理解並應用於實際工作中。這本書極大地幫助我提高瞭辦案效率,也讓我對刑法有瞭更深刻的理解。

評分

作為一名退休多年的老刑辯律師,雖然我已經離開瞭辦案一綫,但對刑法理論的關注從未停止。這本《刑法辦案實用速查手冊》的齣版,讓我有機會再次深入瞭解當前刑法實務的發展。它最大的優點在於其“速查”的特性,對於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來說,無疑大大節省瞭查找資料的時間。書中的定罪部分,對於一些非常規的犯罪形態,比如瀆職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等,都進行瞭細緻的分析,並且引用瞭一些我當年接觸較少的新型案例,讓我大開眼界。在量刑方麵,我注意到書中對於量刑情節的把握,不僅僅停留在條文規定,而是結閤瞭近年來社會發展的變化,以及公眾對於公平正義的期待,提供瞭一些更加人性化和符閤時代精神的量刑參考。而對於罪數這一理論性極強的概念,書中用簡潔明瞭的方式,通過案例剖析,將抽象的法條轉化為具體的實踐指導,尤其是在處理牽連犯和想象競閤犯的定性時,提供瞭很多值得藉鑒的思路。

評分

收到這本《刑法辦案實用速查手冊》,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到位”。很多時候,我們在辦案過程中會遇到一些邊緣性的、難以界定的問題,這時候一本能夠快速提供權威參考的工具書就顯得尤為重要。這本書在定罪方麵,對於一些疑難雜癥,例如共犯的教唆犯、幫助犯的認定,以及詐騙罪、侵占罪等財産犯罪的細微差彆,都做瞭非常詳細的梳理和區分。書中列舉的各種場景下的判定標準,讓我能夠迅速找到適用的法律依據。在量刑的部分,我特彆欣賞它對於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的說明,以及在具體案件中如何綜閤考量各種量刑情節的分析,比如犯罪動機、犯罪手段、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等等。書中還涉及瞭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意見,這對於保證辦案的閤規性和準確性至關重要。而對於罪數問題,書中對“一行為數罪”和“數行為數罪”的區分,以及如何進行數罪並罰的規定,都進行瞭深入淺齣的講解,配以大量實際案例,讓我在麵對復雜的多罪行為時,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定罪和量刑。

評分

作為一名對刑法理論和實踐都充滿好奇的學生,我一直想找到一本既能幫助我理解刑法理論,又能指導我如何在實際案件中運用的書籍。《刑法辦案實用速查手冊:定罪、量刑、罪數(第二版)》給瞭我這樣的機會。這本書的結構設計非常人性化,它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具體的案例相結閤,讓我不再覺得刑法是枯燥乏味的理論集閤。當我閱讀到關於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部分時,書中提供的案例分析讓我深刻理解瞭這些特殊情況下的定罪尺度,以及如何區分正當行為和犯罪行為。在量刑方麵,我尤其關注瞭未成年人犯罪和纍犯的量刑特點,書中詳細列舉瞭相關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常見處理方式,這對於我今後從事法律援助工作非常有幫助。罪數問題一直是刑法學習的難點,而這本書通過精煉的語言和層層遞進的邏輯,將復雜的情況梳理得井井有條。書中關於轉化犯、連續犯的講解,配以生動的案例,讓我不再對這些概念感到睏惑,而是能夠清晰地分辨它們之間的區彆與聯係。這本書讓我看到瞭刑法理論在現實中的強大生命力。

評分

這本書,我拿到手的時候,就被它的“實用”二字深深吸引瞭。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常年在一綫辦案的,每天麵對的都是韆變萬化的案情,需要快速準確地做齣判斷。這本《刑法辦案實用速查手冊》恰恰填補瞭我在這方麵的空白。翻開書頁,首先映入眼簾的是清晰的目錄和索引,這對於查找信息至關重要。我試著查找瞭幾種常見的犯罪類型,例如盜竊罪、詐騙罪,以及一些更復雜的共同犯罪、結果加重犯等。書中對每個罪名的構成要件都進行瞭詳盡的闡述,並且引用瞭大量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這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法律條文的實際應用。更讓我驚喜的是,在量刑部分,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羅列法定刑,而是結閤瞭大量的實務經驗,分析瞭不同情節下量刑的考量因素,甚至還提供瞭一些量刑的參考區間。這對於初學者或者經驗不夠豐富的同事來說,無疑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寶典”。尤其是對於罪數這一復雜的問題,書中通過圖錶和案例分析,將理論知識化繁為簡,讓我在麵對牽連犯、吸收犯、想象競閤犯等問題時,能夠迅速找到解決思路,大大提高瞭辦案效率。

評分

此書質量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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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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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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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係正版,物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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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很不錯,很好的工具書

評分

內容總體一般,相關法規收集整理不是很全麵

評分

評分

律師必備!

評分

書籍很不錯,很好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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