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定罪、量刑、罪数(第二版)

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定罪、量刑、罪数(第二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编
图书标签:
  • 刑法
  • 办案
  • 实务
  • 速查
  • 定罪
  • 量刑
  • 罪数
  • 法律
  • 手册
  • 司法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流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86569
版次:2
商品编码:11808099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1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854
字数:1235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以方便刑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办案为目的
★内容上只挑选办案中最需要查询的“干货”
★总则部分以自首、立功、主犯、数罪并罚等关键词为线索,从司法解释中摘出相关核心内容
★分则部分以罪名为线索,包含罪名认定情形、立案追诉标准、情节与量刑、共犯认定、一罪与数罪等司法实践中最需要查询的内容
★结合刑法历次修改情况对相关条文作出说明

内容简介

考虑到刑事司法解释数量众多,尤其是同一司法解释中往往涉及不同种类罪名的定罪量刑和罪数等规定,司法工作者需要查阅某一罪名相关规定时可能有所遗漏,故本书将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内容拆分到各罪名下,以便读者办案、学习时速查。本书汇集了现行有效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重要司法文件的绝大部分内容,并按照司法实践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细分为以下板块,供读者按需查找:
1.立法修改情况:针对历次修正案、修改决定对刑法修正的情况及罪名变化情况,列出修改前的原条文及修改时间,并对新旧条文不一致的地方画波浪线标出(涉及两次修改的,第一次修改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用直线,第二次修改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用波浪线),便于读者根据不同案发时间适用不同的条文。由于1997年以前发生的案件尚需立案、侦查、公诉、审理的现已不多见,故未列出1979年刑法加以对比。
2.立案追诉标准:对各罪名已有明确“起刑点”的,予以汇总。部分罪名没有或尚未明确“起刑点”的,暂不含本项内容。
3.罪名认定:是本书的三大重点内容之一,将散见在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行为应以本罪定罪的条文汇总到一起,可作为对刑法条文的阐释和补充。与本罪相关的行为不定本罪,应定其他罪名的,也一并列在本部分。
4.术语含义:含对本罪罪状中关键行为如何认定的阐释,如“私藏”、“明知”等;以及本罪涉及的关键术语含义,如“销售金额”、“国家秘密”等。本部分还包括了犯罪主体认定的相关内容。
5.情节与量刑:是本书的第二大重点内容,汇总了与本罪量刑情节相关的明文规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在法定的量刑幅度范围内行使。部分条文将定罪与量刑相关内容列在同一条的不同款中,如文中单独出现“第一款”、“前款”等,读者可翻阅前后文找到。
6.共犯认定:哪些行为与本罪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在本部分列明。
7.一罪与数罪:是本书的第三大重点内容。一个或数个行为同时可能触犯本罪名和其他罪名时,是以重罪一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本部分对目前已有明确意见并规定到司法解释中的情形进行了整理,汇总到一起避免读者遗漏。
8.相关规定:上述主要内容外,与本罪相关的其他实体法内容。
本书的编纂出版是我们对刑事案件办案工作中快速查阅资料所作的一次尝试,分类、文字等虽几经审读、校对,可能还存在遗漏或失误,恳请读者指正,以便本书不断修改完善。

作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为最高人民法院下设的刑事审判机构,主要负责所辖地区普通刑事案件的复核及有关审判指导工作。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刑法的目的(第1条)
2.刑法的任务(第2条)
3.刑法的基本原则(第3、4、5条)
4.刑法的空间效力(第6、7、8、9、10、11条)
5.刑法的时间效力(第12条)
第二章犯罪
6.犯罪的概念(第13条)
7.犯罪的主观要件(第14、15条)
8.犯罪的主体要件(第17、18、19条,第17条之一)
9.排除犯罪的事由(第16、20、21条)
10.故意犯罪形态(第22、23、24条)
11.共同犯罪(第25、26、27、28、29条)
12.单位犯罪(第30、31条)
第三章刑罚
13.刑罚的种类(第32、33、34、35条)
14.刑罚以外的处置(第36、37条,第37条之一)
15.管制(第38、39、40、41条)
16.拘役(第42、43、44条)
17.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45、46、47条)
18.死刑的适用(第48、49条)
19.死刑缓期执行(第50、51条)
20.罚金(第52、53条)
21.剥夺政治权利(第54、55、56、57、58条)
22.没收财产(第59、60条)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23.量刑根据(第61条)
24.量刑情节(第62、63条)
25.犯罪物品的处理(第64条)
26.一般累犯(第65条)
27.特别累犯(第66条)
28.自首(第67条)
29.立功(第68条)
30.数罪并罚(第69、70、71条)
31.缓刑(第72、73、74、75、76、77条)
32.减刑(第78、79、80条)
33.假释(第81、82、83、84、85、86条)
34.追诉时效(第87、88、89条)
第五章其他规定
35.民族自治地方的适用变通(第90条)
36.特定名词的含义界定(第91、92、93、94、95、96、97、98、99条)
37.前科报告制度(第100条)
38.总则的效力(第101条)
分则本部分目录源于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释〔1997〕9号)和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高检发释字〔1997〕3号),根据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法释〔2002〕7号)、200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法释〔2003〕12号)、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法释〔2007〕16号)、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法释〔2009〕13号)、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法释〔2011〕10号)、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法释〔2015〕20号)修正。罪名后所列条文为规定该罪的主要条文,不含其他相关条文。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第108条)
9.叛逃罪(第109条)
10.间谍罪(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
12.资敌罪(第112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3.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5.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6.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8.失火罪(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第115条第2款)
20.过失爆炸罪(第115条第2款)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15条第2款)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条第2款)
第二节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23.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第119条第2款)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第2款)
3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1款)
32.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
第三节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3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
34.帮助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一)
35.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二)
36.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三)
37.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120条之四)
38.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第120条之五)
39.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120条之六)
40.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41.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
4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3条)
第四节涉枪、涉爆等犯罪
4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3款)
4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3款)
45.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6条)
46.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
47.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2款)
48.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1款)
49.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2、3、4款)
50.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29条)
5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
第五节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52.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5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2条)
54.交通肇事罪(第133条)
55.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
56.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第1款)
57.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第2款)
58.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59.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之一)
60.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6条)
6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62.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
63.消防责任事故罪(第139条)
6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6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66.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
67.生产、销售劣药罪(第142条)
68.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6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70.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
7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7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7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条)
第二节走私罪
(74~83.本节各罪共同涉及的规定)
74.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第1、4款)
75.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条第1、4款)
76.走私假币罪(第151条第1、4款)
77.走私文物罪(第151条第2、4款)
78.走私贵重金属罪(第151条第2、4款)
79.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151条第2、4款)
80.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151条第3、4款)
81.走私淫秽物品罪(第152条第1、3款)
82.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2、3款)
8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153条)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84.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85.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86.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
87.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条)
88.妨害清算罪(第162条)
89.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第162条之一)
90.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
9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第1、2款)
9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第1、3、4款)
93.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3、4款)
9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9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9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9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
98.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第168条)
99.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
100.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01.伪造货币罪(第170条、第171条第3款)
10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第1款)
10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条第2款)
104.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2条)
105.变造货币罪(第173条)
10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第1、3款)
10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条第2、3款)
108.高利转贷罪(第175条)
109.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175条之一)
11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
11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7条)
11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条之一第1款)
11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177条之一第2、3款)
11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条第1、3款)
115.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8条第2、3款)
11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117.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第1、2、3款)
118.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180条第4款)
119.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条第1、3款)
120.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条第2、3款)
12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182条)
12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第185条之一第1款)
123.违法运用资金罪(第185条之一第2款)
124.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
125.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第187条)
126.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8条)
12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
128.逃汇罪(第190条)
129.骗购外汇罪(《决定》第1条)
130.洗钱罪(第191条)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131~138.本节各罪共同涉及的规定)
131.集资诈骗罪(第192条)
132.贷款诈骗罪(第193条)
133.票据诈骗罪(第194条第1款)
134.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4条第2款)
135.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
136.信用卡诈骗罪(第196条)
137.有价证券诈骗罪(第197条)
138.保险诈骗罪(第198条)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139.逃税罪(第201条)
140.抗税罪(第202条)
141.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3条)
142.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4条第1款)
14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
144.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
145.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
14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
147.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
14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209条第1款)
149.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209条第2款)
150.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3款)
151.非法出售发票罪(第209条第4款)
152.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之一)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153~159.本节各罪共同涉及的规定)
153.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15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15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156.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157.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158.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159.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160.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161.虚假广告罪(第222条)
162.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163.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16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条之一)
165.非法经营罪(第225条)
166.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16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第227条第1款)
168.倒卖车票、船票罪(第227条第2款)
16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
17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第1、2款)
17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29条第3款)
172.逃避商检罪(第230条)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73.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174.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
175.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176.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第1款)
177.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5条)
178.强奸罪(第236条)
179.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第1、2款)
180.猥亵儿童罪(第237条第3款)
181.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182.绑架罪(第239条)
183.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18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1条)
185.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
186.诬告陷害罪(第243条)
187.强迫劳动罪(第244条)
188.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第244条之一)
189.非法搜查罪(第245条)
190.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191.侮辱罪(第246条)
192.诽谤罪(第246条)
193.刑讯逼供罪(第247条)
194.暴力取证罪(第247条)
195.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
19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49条)
197.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
198.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
199.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第251条)
200.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
201.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第1款)
20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
203.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20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5条)
205.破坏选举罪(第256条)
20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207.重婚罪(第258条)
208.破坏军婚罪(第259条第1款)
209.虐待罪(第260条)
210.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第260条之一)
211.遗弃罪(第261条)
212.拐骗儿童罪(第262条)
21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第262条之一)
214.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215.抢劫罪(第263条)
216.盗窃罪(第264条)
217.诈骗罪(第266条)
218.抢夺罪(第267条第1款)
219.聚众哄抢罪(第268条)
220.侵占罪(第270条)
221.职务侵占罪(第271条第1款)
222.挪用资金罪(第272条第1款)
223.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
224.敲诈勒索罪(第274条)
225.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5条)
226.破坏生产经营罪(第276条)
22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228.妨害公务罪(第277条)
229.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278条)
230.招摇撞骗罪(第279条)
23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232.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
233.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280条第2款)
234.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第280条第3款)
235.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第280条之一)
236.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第281条)
237.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第1款)
238.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282条第2款)
239.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3条)
240.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4条)
241.组织考试作弊罪(第284条之一第1、2款)
24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第284条之一第3款)
243.代替考试罪(第284条之一第4款)
24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第1、4款)
245.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5条第2、4款)
246.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条第3、4款)
247.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
248.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286条之一)
249.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第287条之一)
250.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87条之二)
251.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88条)
25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90条第1款)
25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290条第2款)
254.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第290条第3款)
255.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第290条第4款)
256.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条)
257.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第291条之一第1款)
258.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条之一第1款)
259.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第291条之一第2款)
260.聚众斗殴罪(第292条)
261.寻衅滋事罪(第293条)
26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1款)
263.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第294条第2款)
26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3款)
265.传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条)
266.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6条)
267.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7条)
268.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8条)
269.侮辱国旗、国徽罪(第299条)
270.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第1款)

前言/序言

编辑出版说明


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已于1979年制定了一部统一的刑法并于1997年修订,之后又通过了9个刑法修正案、1部单行刑法以及13个有关刑法规定的法律解释;除此之外,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更是有几百件之多。为满足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官、律师对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学习、了解、查阅的需要,我们编辑出版了本书。
鉴于目前图书市场上刑法汇编类图书种类较多、质量参差不齐,本书从便于实务人员查阅的角度出发,重点在设计、编排上下功夫,力图使本书更加方便实用。本书与以往刑法类汇编的区别在于:
1.以主题、罪名为线,避免遗漏。摒弃了大部分刑法类汇编以刑法为主线的特点,总则部分按照司法实务中常用的主题编排,将规范同一问题的刑法法条汇总到一起,相关规定也随之聚拢,避免按条查找可能导致的遗漏;分则部分按照罪名为线索编排,部分位于不同章节、规范同一罪名的法条也梳理到了一处,同样可以避免按法条可能导致的遗漏。
2.内容全面细致、分类贴近实务。在各主题、各罪名下汇集了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其他配套规定,使读者仅通过该部分内容即可了解一个主题、一个罪名的全部主要规定。按照司法实务中的常见情形,细分为立案追诉标准、罪名认定、术语含义、情节与量刑、共犯认定、一罪与数罪、相关规定等类别,尤其对司法实践中较难认定的罪名认定、量刑情节、罪数等问题做了梳理。除此之外,还罗列了有修改的各条款立法修改情况,便于读者研习刑法修改的情况。
相信本书可以为刑事审判人员及其他办案人员工作提供便利。
尽管经过编校人员的不懈努力,本书仍可能存在不当之处,请广大读者不吝指正,以使本书更臻完善。
编者2015年11月
刑法理论前沿与实务操作精要:罪名解析、证据规则及程序保障 本书旨在为法律从业者、法学研究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士提供一个全面、深入且具有高度实务操作性的刑法理论与实务指南。全书内容紧密围绕当代中国刑法面临的复杂挑战与前沿理论发展,重点剖析典型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证据采信的最新规则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性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刑法基本理论与罪名体系的深度解析 本部分聚焦于刑法学中的基础理论如何在具体案件中得以精确适用,并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罪名体系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深入的辨析。 第一章 犯罪构成理论的现代化诠释 本章超越传统的三阶层或四要件理论的简单罗列,着重探讨犯罪构成在司法认定中的动态演变。 1. 主观方面认定的精细化: 重点分析故意、过失、间接故意与隐性不作为犯之间的界限。特别针对企业高管、金融从业人员等特殊主体所涉的“明知故犯”情形,探讨如何在主观罪过认定时引入组织合规、风险控制等外部要素进行交叉印证。对于过失犯罪,引入了“应予注意的义务”标准,结合行业规范和一般社会理性人的判断,细化了“应当预见”与“能够预见”的区分尺度。 2. 客观方面的不法行为与结果关联: 深入剖析因果关系在复杂犯罪链条中的认定难题,如介入因素、替代原因对传统因果律的冲击。针对行为的社会危险性判断,结合近年来新出现的网络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等,阐释如何科学评估行为的“不法性”与“可非难性”。 3. 未遂与中止的界限辨析: 重点区分犯罪预备、未遂的“着手”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明确界定犯罪行为是否“开始实施”、是否“偏离犯罪目的”。对于中止犯,详细论述了“自动有效停止”与“非自动停止”的认定区别,尤其是在行为人因外部压力或受阻而停止犯罪的情形下的处理原则。 第二章 重点罪名的司法认定与区分 本章选取的罪名均为司法实践中高发、争议焦点集中的领域,力求提供一套清晰的认定逻辑和操作指引。 1. 职务犯罪的界限重构: 针对贪污罪、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进行全面解读。重点探讨“特定关系人”的范围界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持续性认定,以及权力寻租行为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价关系认定。对于行贿罪,详细分析了“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和“行贿人在查证受贿人有罪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免罚条款适用条件。 2. 侵犯财产类犯罪的演进: 重点解析盗窃罪、抢夺罪与诈骗罪在电子化、网络化背景下的新形态。例如,针对“网络窃取数据”、“虚拟财产转移”等新型犯罪行为,如何适用财产侵害的既遂标准。在诈骗罪方面,深入探讨“非法占有目的”在“套路贷”和“校园贷”等复杂民事纠纷形态中的识别技巧。 3.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边界: 针对集资、传销、非法经营等罪名,强调其与经济纠纷的严格区分。重点分析非法经营罪中“扰乱市场秩序”的实质判断标准,以及在金融创新领域中,行为是否跨越了监管红线并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量化分析模型。 第二部分:刑事证据的法定要求与审查运用 本部分是全书的实务核心,详细阐述了刑事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证明力评价体系,尤其关注高科技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范。 第三章 证据的法定性与排除规则 本章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收集和审查的规定,重点强调非法证据排除的制度价值与具体操作。 1. 证据的“三性”标准与证明力评估: 详细阐述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内涵,并构建了一套证据的初步筛选流程。重点论述了间接证据(特别是情况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锁链式推理建立完整的证明体系。 2. 非法证据排除的实务操作指南: 针对讯问笔录、搜查扣押物证等关键证据来源,详述了收集程序的瑕疵认定标准。细致分析了“违背法定程序”与“自愿供述”的判断标准,提供了一套程序性救济的应对策略,以确保证据的适用地。 第四章 电子数据与新型证据的审查认定 随着信息时代的深入,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认定成为刑事诉讼的难点。 1. 电子数据的收集与保全: 详细介绍对计算机系统、移动终端、云计算平台中数据的法定提取流程,明确了电子数据采集人员的资质要求。重点解析了“数据完整性”与“数据原始性”的司法证明要求。 2. 视听资料与鉴定意见的审查: 阐述了对监控录像、通话记录等视听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的重点环节。对于司法鉴定意见,区分了技术性鉴定与经验性判断的差异,并提出了对鉴定程序合法性、鉴定人资质、鉴定结论合理性的审查路径。 第三部分:刑事诉讼程序保障与法律责任认定 本部分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关注辩护权、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特定程序中的法律责任界定。 第五章 辩护权保障与律师的实务介入 强调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全阶段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1. 侦查阶段的会见权与材料复制权: 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详细说明律师行使会见权、阅卷权和申请收集新证据权的法定流程与程序救济。针对某些敏感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限制情形,提供了应对和异议提出的方法。 2. 强制措施的限制与审查: 重点分析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的适用条件及其法益平衡。特别探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为辩护律师在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时提供具体的证据组织思路。 第六章 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的责任边界 本章着眼于复杂主体结构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1. 共同犯罪的组织、教唆与帮助认定: 细致区分了共同犯罪中的主要组织者、教唆者与从犯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在“网络共同犯罪”中,针对“信息提供者”、“技术支持者”等新型角色,如何判断其主观恶性和客观联络的紧密程度。 2. 单位犯罪的归责原则: 深入剖析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界定,重点分析单位意思形成过程中的意思瑕疵与责任转移问题。对于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等,阐明了单位主体故意与个人故意的区分适用。 全书结构严谨,论述深入浅出,力求理论深度与实务操作性完美结合,是刑法实务工作者必备的参考用书。

用户评价

评分

收到这本《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到位”。很多时候,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边缘性的、难以界定的问题,这时候一本能够快速提供权威参考的工具书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本书在定罪方面,对于一些疑难杂症,例如共犯的教唆犯、帮助犯的认定,以及诈骗罪、侵占罪等财产犯罪的细微差别,都做了非常详细的梳理和区分。书中列举的各种场景下的判定标准,让我能够迅速找到适用的法律依据。在量刑的部分,我特别欣赏它对于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的说明,以及在具体案件中如何综合考量各种量刑情节的分析,比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等。书中还涉及了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这对于保证办案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而对于罪数问题,书中对“一行为数罪”和“数行为数罪”的区分,以及如何进行数罪并罚的规定,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配以大量实际案例,让我在面对复杂的多罪行为时,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定罪和量刑。

评分

作为一名退休多年的老刑辩律师,虽然我已经离开了办案一线,但对刑法理论的关注从未停止。这本《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的出版,让我有机会再次深入了解当前刑法实务的发展。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其“速查”的特性,对于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来说,无疑大大节省了查找资料的时间。书中的定罪部分,对于一些非常规的犯罪形态,比如渎职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且引用了一些我当年接触较少的新型案例,让我大开眼界。在量刑方面,我注意到书中对于量刑情节的把握,不仅仅停留在条文规定,而是结合了近年来社会发展的变化,以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期待,提供了一些更加人性化和符合时代精神的量刑参考。而对于罪数这一理论性极强的概念,书中用简洁明了的方式,通过案例剖析,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指导,尤其是在处理牵连犯和想象竞合犯的定性时,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思路。

评分

这本书,我拿到手的时候,就被它的“实用”二字深深吸引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常年在一线办案的,每天面对的都是千变万化的案情,需要快速准确地做出判断。这本《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恰恰填补了我在这方面的空白。翻开书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清晰的目录和索引,这对于查找信息至关重要。我试着查找了几种常见的犯罪类型,例如盗窃罪、诈骗罪,以及一些更复杂的共同犯罪、结果加重犯等。书中对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都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且引用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这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更让我惊喜的是,在量刑部分,它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法定刑,而是结合了大量的实务经验,分析了不同情节下量刑的考量因素,甚至还提供了一些量刑的参考区间。这对于初学者或者经验不够丰富的同事来说,无疑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宝典”。尤其是对于罪数这一复杂的问题,书中通过图表和案例分析,将理论知识化繁为简,让我在面对牵连犯、吸收犯、想象竞合犯等问题时,能够迅速找到解决思路,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评分

我是一名刚刚踏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对于刑法实务的掌握还不够熟练。这本《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就像是我办案过程中一个随身的“小助手”。它在定罪部分,对于我常常感到困惑的一些概念,比如“共同故意”的认定,以及区分“意外事件”和“犯罪行为”的界限,都提供了非常清晰的解释和判断标准。书中大量的案例引用,让我能够看到理论知识在现实中的具体应用,大大增强了我的信心。在量刑方面,我尤其关注了关于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书中对此都有详细的说明,并且结合了实际判例,让我能够更准确地把握量刑的度。最让我觉得实用的,是关于罪数问题的处理。书中对于“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分,以及在共同犯罪中如何确定各被告人的罪责,都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讲解,配以图示和案例,让我能够快速理解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这本书极大地帮助我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让我对刑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评分

作为一名对刑法理论和实践都充满好奇的学生,我一直想找到一本既能帮助我理解刑法理论,又能指导我如何在实际案件中运用的书籍。《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定罪、量刑、罪数(第二版)》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这本书的结构设计非常人性化,它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案例相结合,让我不再觉得刑法是枯燥乏味的理论集合。当我阅读到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部分时,书中提供的案例分析让我深刻理解了这些特殊情况下的定罪尺度,以及如何区分正当行为和犯罪行为。在量刑方面,我尤其关注了未成年人犯罪和累犯的量刑特点,书中详细列举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处理方式,这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非常有帮助。罪数问题一直是刑法学习的难点,而这本书通过精炼的语言和层层递进的逻辑,将复杂的情况梳理得井井有条。书中关于转化犯、连续犯的讲解,配以生动的案例,让我不再对这些概念感到困惑,而是能够清晰地分辨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刑法理论在现实中的强大生命力。

评分

律师必备!

评分

好书。值得一读!

评分

此书质量很好

评分

给同事买的,信任京东的品牌,快递很给力!

评分

评分

好书。值得一读!

评分

还行

评分

评分

书很好,绝对是正品,超值啊!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