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联法学文库:普通法的精神 [The Spirit of Comm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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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 著,贺卫方 编,曹相见 译,张平华,袁瑜琤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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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ISBN:9787542655790
版次:1
商品编码:11980266
包装:平装
丛书名: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
外文名称:The Spirit of Common Law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6-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23
字数:10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普通法的精神》是作者在其同名课程演讲报告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作者认为,普通法极具韧性和活力,一方面具有极端个人自由的特征,另一方面又具有即倾向于将法律关系而不是法律行为作为法律后果的依据。普通法上述特征的形成主要得益于如下七个要素:(1)早期的日耳曼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2)封建法;(3)清教主义;(4)17世纪法院和国王的斗争;(5)18世纪的政治思想;(6)19世纪前半叶美国拓荒者条件和农业社会的影响;(7)美国法院改造英国普通法早期所流行的关于司法、法律和国家的哲学思想。
  作者认为,封建法中的身份或称关系理念与强烈个人主义相悖,在19世纪的美国曾备受指责,但在当今的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中,却适应了考虑阶层、团体和关系的需要。其他几个因素结合在一起均推动了极端个人主义的发展,但极端个人主义无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和资源分配。作者强调“法律至上”理念对立法和司法的作用,阐述了传统对法律发展的决定性影响,揭示了绝对个人主义思潮对法律的危害,主张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实现法律秩序的和谐。这些一百年前提出来的主张,却与当前各国的立法(尤其是民事立法)思想高度吻合,对中国当下的法学研究和立法极具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1870—1964),早年研究植物学,后历任内布拉斯加州大学、芝加哥大学、哈佛大学法学教授。1916—1936年间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二战以后受聘担任中国司法行政部顾问。庞德作为社会法学的奠基人,不仅被誉为“百科全书式”的法学家,代表性著作有《法理学》、《法哲学导论》、《社会法理学的范围和目的》、《法律与道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等。
  
  曹相见,1985年生,湖南汝城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研究员。已在《法学论坛》、《江淮论坛》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译有《死者的权利》、《比较法视野下人格权保护之基本问题》等文。

目录

中国法学的当代使命
前言
序言
第一章 封建传统
第二章 清教主义与法律
第三章 法院与王权
第四章 英国人的权利与人权
第五章 拓荒者与法律
第六章 十九世纪的法哲学
第七章 司法经验主义
第八章 法律理性
索引
后记

精彩书摘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普通法的精神》:
  1612年11月10日早上,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星期天上午。应坎特伯雷大主教(Canterbury)的奏请,詹姆斯一世国王召见了英格兰的法官们。看来,这个宗教事务高等法院,即专司宗教事务的行政裁判所,已开始染指世俗事务,处理世俗犯罪行为。然而,该裁判所不仅对普通法一无所知,其裁判根据亦无任何确定的规则,而且也不受制于任何上诉程序。因此,当它依据完全世俗性的民事指控令,派遣其随员进入世俗臣民的住宅,并实施抓捕的时候,皇家民事法庭颁发禁制令,撤销了它的诉讼程序。为了适应法律至上的司法要求,有人建议国王可依-二己之愿从法官手中收回审判权,自行审理案件。此次“星期天上午会议”的直接目的,便是向法官们解释这一提议,并试探他们的反映。坎特伯雷大主教继续鼓吹所谓的王权至上,认为法官仅仅是国王的代表。因此,只要国王愿意,他便可以将通常交由代表们处理的事务收归自己决断。他接着说,假使不从法律角度,而从神学角度上出发,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十分明显,这可从<圣经》中上帝的圣谕里得到解释。对此,库克代表法官的立场作出了回应:依据英格兰法律,国王个人无权审判任何案件;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均应交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英格兰习惯法审理。“但是,”国王说,“朕以为,法律建立在理性之上,而朕和其他人与法官一样,都是有理性的。”库克回应道:“确实如此。上帝赋予陛下杰出的智识和非凡的秉赋,但陛下对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熟悉。这些关系到臣民生命、继承权、财产的案件,应由人为理性和法律判断决定,这不是自然理性所能做到的。法律是一门需要长期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的艺术。”话到此处,国王勃然大怒,他说,按照这种说法,他就应届于法律之下,这不是犯上作乱嘛。库克引用布莱克顿(Bracton)的话回答说,国王不应在任何人之下,但应在上帝和法律之下。类似这样的会议举行了多次。最终结果是,坚持非法官不能判案的库克卸甲归田。
  1787年,曾发行面值10万英镑纸币的罗德岛州议会,决定对商品买卖支付中拒收该纸币,或在与金币、银币的比较中歧视该纸币的行为处以刑事责任。该议会并进一步规定,任何人因犯此罪而被起诉时,应立即依据简易诉讼程序,在陪审团缺席的情况下,由初级法院法官审理,不得延期和上诉。一位名叫威登的公民被控违反上述法规,然而他辩称:在这样一个不受最高法院控制的特殊法庭受审,并且缺席陪审团的参与,这与作为州宪法的宪章相违背,因此,上述法规无效。法官们认可了这一辩护理由。于是,1787年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与詹姆斯一世召见库克及其同僚一样,罗德岛州议会召见了负责本案审理的法官。法官们应召觐见,其中两位法官的辩解既旁征博引,又令人信服:他们不能在陪审团缺席审判的情况下,为制定法所迫将公民送进监狱。因为陪审制度受州最高法——宪法的保障,而议会本身也依宪法而设立。虽然如此,议会表决后认为,法官的辩解理由无法让人接受,随即提出解除法官职务的动议,并毫无疑问地获得通过,好像宪法并未特别规定审慎的弹劾程序一样。类似的情况在当时的许多州也有发生。
  ……

前言/序言

  这是一套以翻译作品为主的法学丛书。关注法律出版的人们都知道,在过去的十多年间,法律翻译作品的出版差不多达到了百年来的一个高潮。无论是综合性的如“外国法律文库”(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当代法学名著译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世界法学译丛”(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法学名著译丛”(上海人民出版社),还是专题化的如“宪政译丛”(北京三联书店)、“宪政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公法名著译丛”(商务印书馆),以及以国别为依据者如“美国法律文库”(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法国现代法学名著译丛”(均为法律出版社),甚至某个学者自成系统者如朱苏力教授主持的“波斯纳文丛”……林林总总,蔚为大观。这种法学的大规模“进口”对于开阔学界视野、深化法律教育和学术研究以及推进法治建设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不过,仔细观察,尽管数量不少,但是法律译著的选题品种却仍有其缺陷。最突出的一点是,大多是一些理论和学术色彩较重的作品。由于致力于经典、名著的引进,选材不免惟学理高深者是取,这样,那些贴近社会生活的、具有相当人文色彩的作品就不多见了。偶尔有几本也由于选目不当或翻译粗劣而不能形成气候甚至败了读者的胃口。这种情况不仅导致法学译著的读者面的狭窄,而且也会带来相当的误导,人们会以为这就是外国的法学和法律的全貌。甚至,对于那些试图打探门径、有所取益的行外学者来说,读到这样的书也往往望而生畏、如坠五里雾中。法治建设应该是一项全社会的事业,如果没有其他领域的人士和国民的广泛参与,靠法律界孤军奋战,难有成效也是必然的。
法律、历史与思想的交织:现代法律体系的根基探索 本书精选了二十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在法律哲学、历史演变、宪政理论以及特定法律领域(如合同法、侵权法、证据法等)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学术著作与经典论文。本书旨在提供一个多维度的视角,帮助读者理解现代法律体系是如何在历史的偶然性、哲学的理性思辨以及社会实践的互动中逐渐成型的。 第一部分:法律的形而上学与理论基础 本部分聚焦于法律本体论的探讨,追溯了法律思想从自然法到实证主义,再到批判法学的核心争论。 一、 法律的本质与目的:从自然法到社会工程 收录了对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与自然权利的论述的深度解析。重点讨论了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对国际法基础的奠定工作,以及康德和黑格尔如何将法律视为理性国家构建的必然产物。 随后,本书深入探讨了十九世纪末以来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起。对约翰·奥斯汀的“命令说”及其局限性进行了细致的剖析。更为关键的是,H.L.A. 崔特(H.L.A. Hart)的《法律的概念》被作为核心文本呈现。书中详细阐释了“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承认规则、裁判规则、变革规则)的区分,以及“规则的开放性文本”概念对司法能动性的影响。本书通过对比分析,展现了法律规范性与社会事实性之间的永恒张力。 二、 法律与道德的边界:批判性视角 本节着重考察了对传统法律哲学的挑战。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关于法律作为“正直性”(Integrity)的理论,尤其是他对“法律中没有正确答案”的反驳,以及“赫拉克勒斯”法官的设想,为理解司法裁决的原则性基础提供了新的框架。 同时,本书也收录了对法律的社会功能进行批判性反思的文本。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纳粹暴行后对“不法之法”的反思(超实证法的回归),以及批判法学派(CLS)对法律文本背后权力结构的揭示,促使读者思考法律在维护既有秩序与追求社会正义之间的平衡。 第二部分:宪政主义的演进与权力制约 本部分将目光投向国家权力结构的设计与限制,探讨了宪法作为政治秩序基石的内在逻辑。 一、 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古典模型 精选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于三权分立的经典论述,并将其置于启蒙运动的背景下进行解读。重点分析了美国建国之父们(如汉密尔顿、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对“派系危险”的警惕以及他们为确保权力相互制衡所设计的复杂机制。 二、 司法审查权的理论基石 本部分集中讨论了司法机构在宪政体系中的独特地位。约翰·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的判决精神如何确立了违宪审查的权力,及其后世争议。书中还包含当代关于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的辩论,特别是对于“何为宪法原意”的解释学争论。 三、 基本权利的保障与边界 收录了关于人权理论的演进,从洛克的财产权到二十世纪后半叶社会权利的纳入。重点分析了不同法域(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平等权)的保护强度及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扩张与收缩,这对于理解现代民主社会的内在张力至关重要。 第三部分:私法领域的结构性变革 本部分关注民事法律关系(合同、侵权、财产)如何适应工业化、技术发展和全球化的挑战,展现出其内在的能动性和适应性。 一、 合同法:从形式到实质正义 本书收录了对英美合同法中“合意”与“对价”原则的严格阐释,这是早期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石。然而,随着社会对弱者保护意识的增强,本部分着重讨论了衡平法原则的复兴,如“显失公平”(Unconscionability)的引入,以及对格式条款、不当得利等概念的深化研究,这些都标志着合同自由正在向合同公平的价值倾斜。 二、 侵权法:风险分配与社会责任 集中探讨了从过错责任原则(Fault Liability)向无过错责任(Strict Liability)的过渡。经典案例分析揭示了工业革命带来的技术风险如何迫使侵权法理论进行结构性调整,以更有效地实现风险的社会化分配,而非仅仅惩罚个体过错。特别收录了关于产品责任法(Product Liability)发展历程的分析,探讨了制造商、分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责任链条。 三、 财产观念的演变 本部分超越了古典的、排他性的财产所有权理论。通过对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关于法律经验主义的论述,以及土地使用管制(如政府征收与规划权)的分析,展现了私人财产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受到公共利益的持续规制和重新定义。 第四部分:证据、程序与法律的实践运作 法律的有效性不仅依赖于其规范内容,更依赖于其程序的公正性与证据的可靠性。 一、 程序的正义性:对抗制与职权主义的比较 本部分详细比较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对证据收集、质证和事实认定的不同路径。重点分析了“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的内涵,包括传唤权、抗辩权以及律师在保障程序公正中的核心作用。 二、 证据规则的科学化与心理学介入 收录了关于证据采纳标准的演变,尤其是对推测性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的评价标准。同时,本部分也探讨了法律界如何面对现代科学证据(如DNA技术、心理侧写)的涌入,以及法官和陪审团如何应对“科学光环”带来的潜在偏见。 三、 法律的解释学挑战 探讨了法律文本在时间流逝中如何被重新理解。从早期的文义解释到更侧重于立法目的和社会效果的解释方法论,本书展示了法官在填补法律空白和应对新情境时所运用的复杂解释工具箱,以及不同解释立场对法律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的影响。 --- 本书结构严谨,选材宏大,涵盖了从抽象的法律哲学到具体的司法实践的诸多面向。它并非对单一法律体系的细致描摹,而是一场横跨时空的思想之旅,旨在揭示现代法律概念背后的复杂历史、哲学根源及其持续的生命力。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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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律实践者,我深知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差距,而“上海三联法学文库”则为我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平台,让我能够不断地审视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我并非仅仅将这些书籍视为理论知识的堆砌,而是将其看作是指导我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武器。我常常会在遇到棘手的案件时,翻阅文库中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理论著作,从中汲取灵感,寻求创新的解决思路。我特别欣赏文库中那些深入分析具体法律原则或制度的著作,它们往往能够帮助我理解这些原则或制度背后的逻辑,以及它们在不同情境下的适用性。有时,我会对比书中对同一法律问题的不同学派的观点,思考哪种观点更能贴合实际,更能实现公平正义。这种将抽象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阅读方式,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提升了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库的语言风格也往往非常精准且富有逻辑性,这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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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而言,“上海三联法学文库”不仅仅是一套法学书籍,更是一种学习和思考的仪式。我喜欢在宁静的夜晚,伴着柔和的灯光,翻开其中一本著作,让自己的思绪沉浸在文字的海洋中。我并非急于求成地去记忆每一个条文或学说,而是更注重去理解作者的思路,去感受作者的思想脉络。我常常会在阅读过程中,在脑海中勾勒出复杂的法律体系的图谱,或者在纸上画出思维导图,将零散的知识点串联起来。我尤其欣赏文库中那些能够引发深刻反思的著作,它们往往能够让我跳出固有的思维框架,去审视法律在社会运行中的角色和意义。我喜欢这种沉浸式的阅读体验,它让我能够与作者进行一场心与心的交流,从而获得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感悟。这套文库所带来的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一种对法律精神和价值的深刻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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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上海三联法学文库”一直是我法学学习和研究的宝库,每次翻阅都能获得新的启迪。我特别钟情于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深邃的思想洞察。那些经过精心挑选和翻译的法学经典,往往能带我穿越时空的阻隔,与先贤的智慧进行对话。从宏观的法理学基础,到微观的具体法律分支,每一本书都如同经过精心打磨的宝石,折射出法学知识的璀璨光芒。我尤其欣赏文库在理论构建与实践应用之间所架起的桥梁,它不仅满足了我对抽象法学概念的求知欲,更让我看到了这些理论在现实世界中的落地与生根。有时,我会沉浸在对某一学说的细致剖析中,思考其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以及对当今法治建设的深远影响;有时,我会着迷于书中对法律制度设计与演变的深刻解读,感受人类社会在法治道路上不断探索与进步的艰辛历程。这套文库所营造的学术氛围,是如此纯粹而又充满活力,它不仅仅是知识的汇聚,更是思想的激荡与碰撞,每一次的阅读都是一次精神的洗礼与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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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对法律思想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上海三联法学文库”恰恰在这方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我常常会花上几个小时,沉浸在那些关于法律哲学、法律思想演变的著作中,试图理解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法”的理解和追求是如何演变的。从古希腊的哲学思辨,到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再到近代法学流派的纷呈,文库中的书籍为我勾勒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法律思想图景。我尤其着迷于对那些奠基性法学思想家的深入解读,比如他们的核心观点、论证方式,以及这些思想如何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时,我会与书中人物的观点进行辩论,尝试理解他们所处的时代困境,以及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的合理性与局限性。这种跨越时空的思想对话,让我对法律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人类社会对公正、秩序的永恒追求有了更深的体会。文库的编排也十分用心,常常能将相关联的著作或章节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连贯的思想流,这对于我这样希望系统性学习的读者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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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上海三联法学文库”的品质一直赞不绝口,无论是其选书的深度和广度,还是其译文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我尤其喜爱文库中那些对某一特定法律领域进行深入探讨的著作,它们往往能够将复杂的理论问题梳理得井井有条,让我能够迅速掌握核心概念和关键论点。我经常会将文库中的不同书籍结合起来阅读,比如将一部法理学著作与一部具体法律的专著对照阅读,从中理解理论如何指导实践,实践又如何反哺理论。我尤其欣赏文库中那些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学术著作,它们往往能够引领法学研究的方向,为我提供全新的研究视角和学术思路。有时,我会对书中提出的某些观点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并尝试将自己的理解和见解与书中内容进行对比和融合。这套文库不仅仅是知识的载体,更是我学术探索的起点和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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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法学经典翻译之作,可读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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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书,值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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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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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非常好的商品,购物体验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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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竟然是个新博士生,&hellip;&hellip;还跟烟台这么有缘&hellip;&hellip;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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