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14
谁是农民:三农政策重点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选择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城镇化和三农政策,是一个关系9亿农民未来的大问题,也是本书要探讨的核心问题。书中提及的问题均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作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的观点及建议更有重要参考价值。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四个现代化中的短板,而三农政策重点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选择,农业政策设计的正确路线,必须适合中国国情。
当前农村正处在历史上特别快速的变动与发展期,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传统农业之间是相互补充和相互支持的关系,并非相互替代的关系。在现阶段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中国仍将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提高小农组织化程度,解决分散的小农经济存在的问题,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谁是农民:三农政策重点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选择》作者对现实存在的在基本国情、农情判断上的差距,以及由此形成的现代农业派、小农经济派的政策主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当前中国农村四种代表性农户——进城户、半工半耕户、中坚农民户、老弱病残户——的结构进行了分析,提出“中坚农民”是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基本力量,也应当是农村政策扶植的重点。中国不可能设计出一套一劳永逸的土地制度,改革必须来自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求。为此,我们需要更多地了解农村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乡土派代表人物,长期从事农村调查。
代序:谁是农民
导论:未来30年中国三农政策重点与道路选择
第一部分 道路之争
当前三农领域的路线之争
乡村建设的重点在于保底
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一点体会
为谁的农业现代化
“无地则反”
关于中国是否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争论
第二部分 政策评论
当前三农决策中的错位现象
办点政治学
一二三产业融合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吗
宅基地退出应是一个自然过程
第三部分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土地资源与土地价值
征地拆迁五部曲
临沂村民恶性事件与征地拆迁制度无关
中国需要再造一个土地食利阶级吗
现行土地制度到底是中国发展的优势还是劣势
——与周其仁教授商榷
第四部分 谁来种田
如何理解“半工半耕”中的“半耕”
谁来种田
——江苏射阳调研
农田抛荒的性质
中坚农民的崛起
应对老龄化的中国农业
第五部分 农民进城
“人的城市化”的三种主张
农民工可能全家进城吗
就近城镇化,农民更不应失去土地
农民工能否回农村
第六部分 农地制度
中国农地制度的优势
土地确权的由来
对土地确权的理解
村社集体为什么要有调地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什么不应“长久不变”
代序:谁是农民?
一
谁是农民?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常常听到有人深情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我要为农民说话,替农民办事”。20世纪90年代,三农问题尖锐时,全国人民对农民充满同情;取消延续2 000年的农业税,全国人民都支持;给农民财政补贴,建设美丽乡村,所有人都认为应该;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所有人都认为正确。总之,凡是为农民办事谋利益,道义上都具有正确性,语气上可以不容质疑。
为什么为农民说话、替农民办事就具有正义性?舆论就支持?人民就赞成?为什么无论是高官、学者还是媒体人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我的亲戚朋友都是农民,所以我要为农民谋利益”?
因为农民是中国最大规模的劳动群体,他们中大多数人为共和国做出巨大贡献但至今仍然收入不高、处境不佳。站在他们一边,就是站在道义和正义一边。
不过,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中,为农民说话谋利益,虽然政治正确,其农民所指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人群。今天的农民不再是一个单称,而是许多完全不同人群的总称。我们需要分清楚在为农民说话时,到底是为哪一个农民群体说话。
二
当前中国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农民。一种是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一般农业型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一种是占极少数的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近郊以及城中村的农民。
前一种农民占到农民总数的90%以上,他们的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中老年父母的务农收入和年轻子女外出务工的收入,一个农民家庭主要靠代际分工来形成半工半耕的结构。“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农经营决定了务农收入不可能很高,外出务工的工资收入受市场平均工资水平决定,也不可能太高。这种农民家庭中,务农收入解决温饱,务工收入成为积蓄,农民家庭温饱有余、小康不足。这部分农民与世无争,既不上访,也不争利,也少发生群体性事件,也缺少社会的关注。
后一种农民因为土地处在经济发展带来城市扩张的推进面上,他们的土地要被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住房可能要拆迁。因为征地拆迁,这部分农民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安置。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形成土地非农使用的巨额增值收益,虽然大部分被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的形式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农民也分享到了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的好处。而且,城市发展带来更多就业和经商机会,使这部分农民更容易获得更高收入。这部分农民还可以从城市发展中获取出租住房的机会。因为存在巨大的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借征地拆迁机会,农民会要求更大更多的征地拆迁补偿,农民与地方政府在如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上进行利益博弈,并因此引发占全国农民上访总数一半以上的上访事件,这部分农民的状况也因此受到媒体高度关注,引起决策层高度重视。但实际上,就笔者调查来看,这部分农民的状况要远好于全国农民的总体状况,且农民盼征地盼拆迁是一个被有意遮蔽了的事实,这些有了征地拆迁机会的农民不是不愿征地拆迁而是希望获得更大更多的征地拆迁利益。在有些地方,城郊尤其是城中村,农民已经成为土地食利者。他们的状况不仅远好于全国一般地区的农民,甚至要好于城市市民。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部分农民已不再是纯粹农民,而是土地食利者,是与全国90%以上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民完全不同的群体。
当前媒体和学术界主流意见似乎都是站在这部分农民立场上讲话,要给这部分农民以更大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机会。如果这部分农民只是食利者,那么媒体表面上为农民讲话,实际上就只是在为食利者讲话。
站在农民立场上讲话还是站在土地食利者立场讲话,是一个大问题。
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民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称谓。首先要区分承包土地的农民和经营土地的农民。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承包到集体成员并长久不变的。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但土地经营者却在变动,其中一个重要变动是大量且越来越多承包土地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这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仍然留村种田的农民经营。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9%。站在承包者的立场,土地租金越高越好,站在农业经营者立场,农业本来就是弱质产业,利润不多,土地租金太高,经营者利益就会受损。从土地权利安排上讲,对于离开土地、不具体经营土地的承包者而言,土地权利越大越好,对于经营土地、在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而言,当前农村耕地产权分散,地块零碎,耕作不便、灌溉不便、收割不便、植保不便,总之是生产不方便,他们需要将耕地整合起来进行连片经营的产权安排,所以希望村庄集体有一定的统地能力,而不是片面强调承包人的土地承包权。
种地的农民也是一个高度异质的概念:种自己承包地的农户,通过口头协议流入土地形成适度经营规模的“中坚农民”,通过正规合同流入土地形成一定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租地的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等等。种自己土地的农户,最大问题是经营规模太小,地块分散,生产环节缺乏集体统的力量的社会化服务的支持;以口头协议为基础、流入进城亲朋邻里耕地耕种的“中坚农民”,土地租金不高,农业收入不低,自办一些机械,若再有一定社会化服务,这样的“中坚农民”种田就既有效率又可持续。根据笔者估计,当前“中坚农民”占农户的比重大约在10%~20%之间。这些留在村庄务农的“中坚农民”,因为收入来自村庄,社会关系也在村庄,他们就成为村庄治理的有生力量。通过正规流转土地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一般会要求耕地连片,带来的问题是土地租金一般较高,种田风险很大,因此尤其指望国家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优惠。
国家补贴通过正规协议流入土地形成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就会挤压自发土地流转所形成“中坚农民”的生存空间,因为过去低价流转给“中坚农民”的土地很快就会流转到大户手中。而且老人农业也越来越受到挤压。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国家政策支持,给大户农业补贴,反而会破坏具有极强农业生产能力和良好社会稳定性的“老人农业+中坚农民”的农村基本社会经济结构。
从流出土地农户来看,越是有能力在城市安居的农户,就越是希望有正规长期的土地流出,以获取最高租金,而难以在城市安居、随有可能返回农村的农民则希望土地只是不正规的、可以随时要回耕种的流转,他们在高租金和收回自种的权利之间找平衡。
种自家承包地的农户也有不同,家庭农业中,有老人农业,种几亩地,也有黑龙江一户承包数百亩,自己当“背手农民”的家庭农业。黑龙江不少农户承包土地数百亩,自己不经营而雇人种田,这样的“背手农民”,因为具有规模经营的条件,农业现代化程度高,收入高,对国家粮食贡献大,因此成为受到鼓励的农民,这类“背手农民”比重很少,却是媒体最为青睐的对象,而老人农业则成了负面含义极强的词汇。
租土地耕种的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因为具有经营规模,较多资本投入,农业生产率高,产出大,而成为农业的典范和希望,成为受到国家政策鼓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农民形象光鲜、含义正面,是广受追捧的群体。这些群体因此获得更多的话语权。相应地,当前中国大多数农民成了落后的、要抓紧时间淘汰的群体。
除了以上“应该”得到国家大力扶持的规模经营主体以外,据说谁来种田是重大现实难题,培养职业农民刻不容缓,因此,如何制定政策,通过财政支持来培育扶持职业农民,并最终由职业农民来替代老人农业,需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据说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农业很成功,日本有大约200万农户,但通农民过农协可以垄断农产品生产与供给,从而保护自身利益。中国就是要通过农民职业化,形成人数很好、能量很大、收入很高的新型职业农民,既解决农民问题,又解决农业问题?问题是,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农民人数很少,农产品价格奇高,粮食自给率只有30%多一点,而农业补贴极多,这样的农业能算成功?
这样,在种田的农民中,又可以区分出一般的种自家承包地的“小农”,通过口头协议流转土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农民”,国家财政支持所培育起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以及未来担当农业大任的职业农民。前面的“小农”和“中坚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语境下都是要淘汰的对象,都是不应得到支持的落后生产力的象征,而具有融资能力、可以进行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以及职业农民,因其规模经营和高劳动生产率,而可能只需要2 000万个此类的农业经营主体就已足够耕种18亿亩耕地,如此一来,当前中国2.1亿户小农要尽快地消灭?要让多余的农民进城?
三
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职业农民代表了中国农业的方向,所以要站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职业农民立场上理直气壮为他们讲话。
还有人讲华西村和南街村的村民也是农民,这些村的农民早已变成了雇主,如何还可以说是农民?
有人说,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不再是农民,而是工人,但进城务工经商的大多数农民工的父母和子女仍然留守农村,农业收入仍然是他们完成家庭再生产的重要收入来源,他们进城还有可能随时返回农村,他们难道不是农民?
有人说,有农村土地、到农村买房的就是农民。因为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权利可以继承、有些早已在城市安居的农村进城人口却不会随便退出土地而将土地留作“乡愁”。
还有城市人到农村买房作为度假休闲,以实现更高生活质量,他们住在农村,在农村有房产,需要农村有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他们也是农民吗?
农村中,因为有背景而成为钉子户,成为借农民弱势群体身份来谋取个人最大利益的人,他们是农民吗?
当我们理直气壮地要为农民讲话、替农民谋利益时,我们所说的农民就只能是作为中国最大弱势群体的农民,站在农民的立场,是站在当前仍然留村务农及虽然进城务工经商但仍未能体面在城市安居的农民工的立场上。我们不是用“抽象的农民+抽象的权利话语”来为农民讲话,而要具体地、设身处地为仍然处在中国社会金字塔底层的大多数人考虑,我们要考虑如何让他们生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应该让他们即使收入不多,也仍然可以保持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举例来讲,在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阶段,农民进城能否在城市安居?若无法在城市安居还能否返回村庄?与其让农民落入贫民窟,不如让他们可以选择返回村庄,因为村庄毕竟是他们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地方,是熟人社会,有农家小院,有土地可以耕种,有根、有意义,还有新鲜的空气。总之,所谓农民立场,就是为中国最广大的农民群体谋取获得基本尊严的生存条件。这部分农民有出路,中国才有出路。这是一个底线。农民企业家、农村出身的官员学者媒体人、已经在城市安居的农民,都不再是这个意义上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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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贺老师的书一如既往的反应农民及农村社会问题,扎根于农村社会基层,用事实说话,是个难得、脚踏实地的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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