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法國結構主義是20世紀以來較有生命力的西方理論源泉之一,也是迄今為止仍然活躍在西方理論界的思想支柱。結構主義者中,羅蘭?巴特獨樹一幟,他個人意趣所帶來的真知灼見、他細膩的藝術敏感度和關注社會現實的態度,以及有意識地與學院派思想保持距離等,都吸引著諸多學者對其思想進行探尋。關於羅蘭?巴特的研究始終是國內外學術界富有生命力的話題,研究領域涉及廣泛,研究態勢十分活躍。除瞭法國,其他各國每年都有新的研究著作問世,大學論文中依然流行著巴特的語言。《神話修辭術》便於我們瞭解巴特的符號學思想。
內容簡介
“神話學傢”羅蘭·巴特在《神話修辭術》中破譯瞭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神話,探索將真實與人類、描述與闡釋、對象與知識的重新和解。他試圖嚮讀者錶達,我們不斷地在對象與破除其神秘性之間航行,沒有能力恢復全貌:因為,如果我們進入到對象之中,解放瞭它,但卻摧毀瞭它;如果我們放任不管,我們尊重瞭它,但卻又使其神秘化。
作者簡介
羅蘭·巴特,20世紀法國著名學者和思想傢,被認為是薩特之後法國知識界的領袖人物,濛田之後較有纔華的散文傢。其許多著作對於後現代主義思想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其影響所至包括結構主義、符號學、存在主義、馬剋思主義和後結構主義。
目錄
1970年“觀點”叢書版序言
初版序言
第一部分 神話學1
自由式摔角的境地3
阿爾古爾的演員13
電影裏的羅馬人16
作傢度假19
王族的航遊22
沉默而盲目的批評傢24
肥皂粉和洗滌劑26
貧民與無産者28
火星人30
婚姻紀事33
小說和孩子36
玩具39
巴黎沒被淹42
畢雄在黑人世界45
令人産生同感的勞動者48
嘉寶的臉51
力量與從容不迫53
葡萄酒和牛奶55
牛排與油炸土豆59
“鸚鵡螺號”與“醉舟”61
深度的廣告64
布熱德先生的名言67
愛因斯坦的大腦70
噴射人73
拉辛就是拉辛76
葛培理在鼕季自行車賽場79
迪普裏耶案的審判83
令人震驚的照片86
青年戲劇演齣的兩個神話89
藍色旅行指南92
一目瞭然96
罷工權的使用者99
非此非彼的批評103
脫衣舞106
競選照片110
失去的大陸113
占星術116
資産階級的聲樂藝術119
人類的大傢庭122
“茶花女”125
布熱德和知識分子128
第二部分 今日之神話137
神話是一種言說方式139
作為符號學係統的神話142
形式和概念148
意指作用152
神話的讀解和破譯159
神話作為劫掠的語言163
資産階級作為股份有限公司169
神話是一種不帶政治色彩的言說方式173
左翼神話176
右翼神話179
神話修辭術的必要性和界限
前言/序言
《神話修辭術》諸文寫於1954—1956年間;單行本1957年齣版。
我覺得寫此書有兩個決心:一是對大眾文化的語言作意識形態批評,再是對這語言作初步的符號學解析。我那時剛剛讀瞭索緒爾的著作,從中得齣瞭一個信念:倘若把“集體錶象”看作符號係統,就能期望從盡責的揭露中擺脫齣來,就能深入細緻地瞭解神話製作過程(mystification),這過程將小資産階級文化轉變成普遍的自然。
導緻本書寫作的那兩種姿態(兩個決心)如今顯然已不能以同樣的方式描繪瞭(這就是我不想再對此書加以修改的原因);倒不是由於造成問題的原因現在消失瞭,而是因為隨著突然重新齣現的對意識形態批評的強烈要求(1968年5月),意識形態批評已經變得更加洞察入微,或至少要求達到這一程度;另外,初創的符號學分析,至少是我在《神話修辭術》捲末涉及的符號學分析,如今已頗為發達,變得更加明確、復雜、細分;在這個時代、在我們西方,符號學分析已成為理論展開的舞颱,其中可以上演某種能指的解放。因此,我不能依照過去瞭的(本書現存的)形式寫齣新的《神話修辭術》。
然而依舊留存下來的,除瞭主要敵人(資産階級的規範)之外,就是這樣兩種姿態的必要的結閤:如果沒有精良的分析工具,就不再進行揭露的工作瞭;如果最終沒被承認為符號破壞者(sémioclastie)的角色,就不再進行符號學的工作瞭。羅蘭·巴特〖〗1970年2月〖〗〖〗神話修辭術初版序言〖〗〖〗初版序言
以下諸文大抵作於1954—1956年間,每月一篇,以時事為題。當時我試圖對法國日常生活的若乾神話按時作齣思索。這一思索所采用的素材極為豐富駁雜(報刊文章、周刊照片、電影、戲劇錶演、展覽會),主題也頗為隨意:涉及的顯然都是熱門話題。
這一思索的緣起,就是麵對“自然”經常産生難以忍受之感,報刊、藝術、常識不斷地拿“自然”來裝扮現實,使之呈現“自然”之貌。我們生活於現實這一存在物之中,盡管如此,它仍然完全是曆史的現實:總之,在時事的記敘、報道中,我看到“自然”和“曆史”每時每刻都混同難辨,我想要在錶麵看似得體的“不言而喻”的敘述中重新捉住意識形態的幻象,我覺得這幻象就藏匿於敘述之中。
神話的概念我以為從一開始就闡明瞭這些明顯的虛幻:那時,我是從傳統的意義上來理解神話這詞的。不過,我已經確信這樣一個事實,我後來的所有結論都試圖從這點得齣,這事實就是:神話是一種言說方式。因此,我探討錶麵看來與文學截然不同的現象(蘭開夏式摔角比賽、烹調好的菜肴、造型藝術展覽),並不是打算偏離我們資産階級世界的一般符號學的範圍,而我先前的文章涉及的則屬文學方麵的現象。不過,隻有在探究瞭一定數量的時事現象之後,我纔嘗試以係統的方式明確解釋當代神話:當然,我將這篇長文置於本書捲末,因為它所做的隻是對前述素材作進一步係統化而已。
這些文章按月而作,便不追求整體的有機展開:其間的聯係就是強調和重復。因為我不清楚是否如諺語所言,“重復使人歡喜”,但我相信強調和重復無論如何是有意義的。我在全書中始終尋求的,就是意義(意指作用)。而這是我的意義嗎?換句話說,其中有神話修辭學傢的神話修辭術嗎?讀者當然看得很清楚我把賭注押在哪兒瞭。不過說實話,我並不認為這是錶述問題的恰當方法。我們使用一個已開始磨損、老化的詞:“揭秘”、“揭露神話製作過程”(démystification),這並不是奧林匹斯諸神那般的莊嚴的活動。我想說的,乃是我並不贊同傳統的信條,以為學者的客觀性和作傢的主觀性的分離是自然而然的,仿佛一方“自由無拘”,不受約束,另一方則賦有“天職”和“使命”,它們所處的真實界限或是適宜於掩蓋,使之消失,或是適宜於升華,使之淨化。我提齣這樣的要求:完全地生活在時代的矛盾中,這可以使嘲諷成為獲取真理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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