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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敏,
鹰潭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注册税务师,公共管理硕士兼职导师,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人才库和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人才库,从事财税一线工作二十余年,擅长所得税和税务稽查业务,教学经验丰富,被誉为“实战派讲师”。
上篇 通用篇
第一章 增值税一般规定
一、纳税人
1.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是增值税纳税人?
2.挂靠人、承包人、承租人是纳税人吗?
3.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
纳税人吗?
5.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登记程序是怎样的?登记为一般
纳税人之后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6.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中是否含补开发票的销售收入?
7.两个纳税人能否合并纳税?
二、征税范围
8.哪些行为是增值税的应税行为?相关规定该如何适用?
9.如何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0.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
11.赠送客户的礼品、积分换礼品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12.免租期内的不动产租赁是否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计税方法、税率和征收率
13.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是如何设置的?相关规定该如何适用?
14.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有什么区别?
15.一般纳税人销售哪些货物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
16.一般纳税人的哪些销售服务及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行为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
四、销售额
17.企业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18.代收代付款要缴纳增值税吗?
19.哪些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可以差额计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20.哪些凭证才是差额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21.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此种行为可否在合同中分开注明价款,分开核算,分开缴纳增值税?
22.什么是兼营行为?此种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23.企业采取销售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24.企业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如何进行处理?
25.企业以外币结算销售额的,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增值税?
26.企业销售额明显偏低或偏高,税务机关将如何确定销售额?
27.营改增后,统借统还业务增值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8.营改增后,其他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发生了什么变化?
五、进项税额
29.哪些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0.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具体有哪些?
31.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32.ETC卡充值取得的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3.购买加油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34.分公司从供应商取得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可否抵扣?
35.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抵扣是否有期限?
36.增值税扣税凭证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稽核比对该如何处理?
37.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稽核比对,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该如何处理?
38.哪些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9.一般纳税人需要对属于不能抵扣的项目取得的专票进行认证吗?
40.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1.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是否可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
42.哪些不动产进项税额应执行分两年抵扣的规定?
43.哪些不动产进项税额不适用分两年抵扣的规定?
44.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有哪些管理要求?
45.新购置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如何分期抵扣?
46.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如何分期抵扣?
47.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进项税额如何分期抵扣?
48.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49.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损失或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如何转出?
50.企业筹建期间购置设备和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51.办理注销手续前,可否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所欠税款?
52.稽查查补的增值税,可否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3.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在何时申报缴纳增值税?
54.发现试点前发生的业务未缴或多缴营业税,是否可以补缴或抵减增值税?
七、纳税地点
55.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在哪里申报缴纳增值税?
56.分公司是否作为独立纳税人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57.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以申请汇总申报纳税吗?
58.纳税人跨县(市)经营的,什么情况下要预缴增值税?
59.分公司出租产权归总公司的房屋,由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缴纳增值税?
60.纳税人跨县(市)经营的,是否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如何办理?
八、综合业务
61.如何判定走逃(失联)企业?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62.企业资产重组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63.纳税人支付境外费用,如何计算扣缴增值税?
64.纳税人发生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65.纳税人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66.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如何缴纳增值税?
67.单用途卡、多用途卡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
68.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的规定有哪些?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3.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有哪些途径?
4.小规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5.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6.是不是营改增企业都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7.增值税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时有逻辑顺序吗?
8.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出现尾差怎么处理?
9.纳税人申报提示扣款不成功是什么原因?如何处理?
10.纳税人开具发票后会自动导入申报系统吗?有无需要手工填写的?
11.一般纳税人如何填报销售收入?
12.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报销售收入?
13.一般纳税人以不同方式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如何申报纳税?各种方式有何区别?
14.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填报?
15.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应该如何填报申报表?
16.一般纳税人租入个人住房,取得减按1��5%优惠征收率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填报申报表?
17.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18.一般纳税人发生差额扣除项目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19.不动产分期抵扣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0.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如何填报申报表?
21.异地经营项目预缴的税款,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2.连锁酒店的一般纳税人总机构如何进行汇总纳税申报?
23.农产品核定扣除业务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4.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6.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建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8.自来水公司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9.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如何进行即征即退纳税申报?
第三章 增值税发票管理
一、发票使用和开具
1.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使用哪些发票?
2.纳税信用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以一次按几个月的发票用量领取发票?
3.营改增后,地税局监制的发票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4.国税、地税发票可否同时使用?
5.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发票的,如何补开发票?
6.增值税纳税人不开发票是否还需要安装税控装置?
7.汇总纳税的纳税人是否统一购买税控设备,统一以总机构名义开具发票?
8.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次领用的程序是怎样的?
9.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
10.商家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是什么?
12.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资产,如何开具发票?
13.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为什么税率栏内是星号?
14.可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货物开具发票时有何规定?
15.两个不同税率的项目能否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16.销售折扣开票有何规定?应选择什么商品或服务编码开具?
17.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如何处理?
18.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时如何开具发票?
1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20.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差额征税项目如何开具发票?
22.什么情形下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如何在发票新系统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可否开具小于《信息表》金额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5.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26.小规模纳税人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纳税人的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发票代开
29.未办证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办公用房,可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0.其他个人发生应税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1.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都在国税局开具发票吗?
32.哪些业务应该到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33.代开发票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三、电子发票
34.电子发票是什么样的?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35.纳税人如何领取电子发票?
36.纳税人通过什么系统开具电子发票?
37.受票方如何取得电子发票?
38.自行下载打印的电子发票可以作为记账凭证吗?
39.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40.电子发票能否作废?
四、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操作
41.纳税人是否都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
42.纳税人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需要支付多少费用?该笔费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43.什么是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新办企业如何使用编码开具发票?
44.如何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打印发票清单?
45.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开具发票时无法满足需求,可否自行增加?
46.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
47.纳税人是否必须在线开具增值税发票?
48.什么是离线发票?离线开票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什么?
49.开具发票时提示离线发票累计金额超限,如何处理?
50.纳税人申报期内如何抄报税?
51.纳税人在征期登录了开票系统,为什么防伪税控系统仍然显示未报税?
52.开具的发票上传不了,重启开票软件和执行发票修复都无法抄税,未报送状态提示“验签失败”,如何处理?
53.开票时,系统提示不能开具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54.纳税人端系统网络条件要求是什么?出现网络故障时如何处理?
55.企业数字证书由于口令多次输入错误,导致锁死,如何处理?
56.忘记税控盘的返写或金税盘的清卡,会有什么影响?
57.可否一台电脑装多个不同税号的升级版使用?
五、其他
58.在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发票勾选、发票确认操作有没有时间限制?
59.已取得纸质发票,为什么在发票查询平台中查不到?
60.同一张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是否可以多次执行勾选、确认操作?
61.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用以前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能否进行操作?
62.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吗?如何办理?
63.一般纳税人不慎丢失了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怎么办?
64.财务室失窃,不慎丢失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65.发生哪些情形,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66.增值税发票是否还需要手工验旧?
67.纳税人发票保管满5年后该如何处理?
68.供应商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下篇 行业篇
第四章 房地产业增值税规定
一、基本规定
1.什么是销售不动产?包括什么内容?
2.销售不动产的税率和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何缴纳增值税?
4.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用于出租,两年后再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5.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烂尾楼”再销售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6.房地产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前是否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7.如何认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是老项目还是新项目?
8.房地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如何选择计税方法?
9.房地产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是否可以改为一般计税方法?
10.房地产企业与建筑企业对同一个项目是否可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
二、具体规定
11.销售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12.“买房送车位”、“买房送汽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13.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在建工程如何缴纳增值税?
14.养老地产的会员卡如何缴纳增值税?
15.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回购获得的补偿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16.房地产企业的宣传礼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7.房地产企业向购房业主收取的购房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8.开发商退赔业主的款项能否冲减售房收入?
19.销售价格偏低的开发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20.房地产企业以开发产品对外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2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代建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23.营改增后,合作建房模式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4.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计算销售额时,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除?
25.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价款?
26.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拆迁补偿费是否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27.以接受投资取得的土地开发商品房,其土地价款是否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28.因土地权属更名,项目公司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收据抬头与公司名称不一致,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29.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从其他企业购买土地支付的价款可否进行差额扣除?
30.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的计算基数?
31.被政府没收的土地所支出的价款是否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
32.哪些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非正常损失?
33.兼营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项目的,如何划分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4.开发产品转用于固定资产时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35.企业间借款利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36.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项目的进项税额需要按项目分别抵扣吗?
37.开发项目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购进货物,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38.支付的境外设计费、策划费如何扣缴增值税?
39.如何区分订金、诚意金、意向金、定金?房地产公司收到的相应资金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4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房,直接开具发票,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41.房地产企业代垫首付款要预缴增值税吗?
42.销售开发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日期还是发票开具日期?
43.已预缴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发票的,可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4.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如何开具发票?
45.房产属于两个以上共有人所有,销售发票应如何开具?
46.房地产公司的置换房如何开具发票?
47.房地产企业售房面积差如何开具发票?
48.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49.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预缴税款?
50.不同开发项目的预缴税款能否相互抵减?
51.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2.房地产企业的违约金、赔偿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3.营改增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哪些影响?
54.房地产开发企业统借统还利息增值税规定与企业所得税规定有何不同?
55.房地产开发项目如何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
第五章 建筑业增值税规定
一、税目和税率
1.营改增后,建筑服务有什么变化?包括哪些内容?
2.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分别是多少?
3.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如何缴纳增值税?
4.出租并包安装脚手架,如何缴纳增值税?
5.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6.建筑业如何确定工程承包的纳税人?
7.建筑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计税方法
8.建筑工程新老项目如何界定?
9.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0.甲供工程是否有比例的规定?
11.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是否取决于甲方?
12.不同的建筑项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吗?
四、销售额
13.建筑企业可以选择差额征收吗?有何具体规定?
14.建筑企业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提前竣工奖要缴纳增值税吗?
15.甲供工程在计算增值税时,销售额中是否应包括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价款?
16.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是否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
17.建筑企业可以扣除的“分包款”是指什么?
18.对于建筑企业扣除分包款应取得的凭证,税法有何规定?
19.建筑企业可以扣除的分包款必须分项目计算吗?
20.分包工程营改增前未抵减完的销售额如何处理?
21.发包方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22.建筑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分别纳税并开具发票?
23.销售自产建筑材料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可否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注明材料和建筑服务价款,适用不同税率缴纳增值税?
24.处置结余建筑材料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25.建筑公司免费为其总经理建私人别墅,如何计算增值税?
五、进项税额
26.建筑企业哪些开支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7.总分工程付款流不一致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28.砂石水泥采购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29.分公司购进的材料,总公司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30.简易计税项目和一般计税项目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31.项目管理型BT项目需要将全部工程支出按CAS22的要求按金融资产进行处理,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32.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33.被工程发包方从工程款中扣押的保证金未开具发票,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4.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地点有什么规定?
35.建筑企业跨区经营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36.建筑企业分支机构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37.跨区经营预缴申报制与总分机构汇总缴纳是一回事吗?
38.为适应营改增,建筑企业总分机构应如何设置?
七、预缴税款与申报
39.建筑企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40.建筑企业跨区经营预缴税款应提供什么资料?
41.建筑企业申报税款小于预缴税款可以申请退预缴税款吗?
42.收到的总包款与分包款相同时,需要预缴税款吗?
43.建筑企业跨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预缴,哪家主管国税机关有权处罚?
44.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应在何地缴纳?
八、征收管理
45.建筑企业向自然人购进建筑材料或设计服务如何获取增值税发票?
46.营改增前后提供建筑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47.每个建筑项目是否都要购买一套税控设备?
48.总分包合同项目开具发票的名称是否需要一致?
49.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
50.建筑企业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发票开具有何不同?
5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52.建筑企业的《外管证》管理有何特殊规定?
53.向境外提供建筑服务能否免征增值税?
54.境内的单位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能否免征增值税?应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55.B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56.BO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57.PPP模式下,项目公司在经营期如何缴纳增值税?
58.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九、综合业务
59.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
60.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
(页面篇幅原因,后略)
推荐序
增值税,叫我们如何读懂你
早在2015年,我们就开始期盼增值税能在全国所有行业实施,尽管反对者甚多,但我更愿意做一个鼓吹者和支持者。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组织了一个全国性的“营改增”微信群。最初的设想是在群内传播一些营改增不断推进的信息,也对自2012年1月1日上海营改增试点以来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难题进行探讨。这个群发展得很快,应该说,我们的这个微信群是一直在见证营改增不断前行的民间力量。如果说营改增是温室里的花朵,我们就是一直在温室的玻璃墙外默默关注着她的变化的一群人。我们无法左右她,影响她,但十分期待可以呵护她,帮助她,了解她。
2015年7月,我在重组税务微信群的黄山大会上初识计敏。当时大家讨论的议题并不是营改增,但是计老师的谈吐不凡、落落大方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当时她由于工作忙,还要照顾在外地读中学的闺女,似乎在网络世界里也不是太活跃。平日里也会沟通一些问题,聊上几句,慢慢地体会到她的艰辛:在家里是良母贤妻,在单位是业务骨干,还是系统内的兼职教师。也是在黄山的时候,计敏提出:大家有机会到江西来,这边是革命老区,有美丽的龙虎山、三清山。
2016年营改增全覆盖大幕拉开,我们财税浪子讲习所微信群于4月8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组织了一场营改增的集体备课会,计敏虽然没有参加,但是对加入我们这个网络上自娱自乐的学习群体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7月30日,我们营改增微信群在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举办了一次房地产与建筑服务营改增专题活动。在这次活动中,计敏忙前忙后,展现出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一是担任本次会议的会务员,帮忙联系会议场所、住宿的酒店,以及大家需要游览的景点;二是担任本次会议的接待员,亲自开车到鹰潭火车站来接我们,请我们吃当地颇具特色的土菜;三是担任本次会议的培训员,也就是主讲老师,分享房地产与建筑业营改增相关的知识和案例。讲课的那一天,她特意“捯饬”得很端庄,着一袭长裙,让会场变成了她展现自己的舞台。这堂课非常精彩,对很多网络上流行的案例进行了入木三分的研判,绝非空发虚言,而是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当天大家带着很多问题进行讨论,虽然不一定都得到了同样的收获,但确实沟通了思想、启发了智慧。
会议期间,我向计敏提议,给她一个可爱的昵称——“美人计”,主要是因为她人长得漂亮,和我们财税中介、企业财税人员都有交流,为避嫌回避使用实名,对外统一称“美人计”。当然,“美人计”这个昵称也与计老师的聪慧敏睿十分契合。通过这次会议,一方面,我们感受到了计敏的责任心,会议从头到尾,她出力甚多,即使有些群友提出了有点过分的要求,她也能尽量满足;另一方面,我们也感受到了计敏的用心,讲义做得很漂亮,每一个案例都配上了非常完整的图表,尽量用数据去证实自己的观点。
在龙虎山会议开始之前,我们就提出,每一个参会的群友都要将自己关注的增值税问题比较详细且具体地描述出来,由计敏组织大家进行系统回答。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共收集整理了近500个问题。最后在中国市场出版社胡超平老师的积极鼓励下,集结成册,形成了这样一本精彩雅致的《全行业增值税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可以说,这本书凝结着很多群友的心血和智慧。
林黛玉进贾府,有一段对探春的描写,谓之:俊眉修眼,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美人计和这本增值税新书,想必也是精华灼灼,过目难忘。
财税浪子 王 骏
前言
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进一步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税收环境、减轻税收负担,但在给纳税人带来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对企业财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财税人员带来了更大的工作压力。“试点”意味着摸着石头过河,特点就是税收政策不完善,文件多、补丁多、口径多、变化快,这给相关人员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和挑战。我们编写《全行业增值税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一书,就是为了帮助财税人员快速准确地查找、理解、掌握和运用增值税税收政策,让企业充分享受财税改革的政策红利。
2016年夏天,由“财税浪子”王骏发起,在我的家乡江西龙虎山开展了一场营改增专题研讨活动,期间向社会各界征集到大量增值税问题,但因时间有限,研讨会上只对少量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意犹未尽,一致认为征集到的这些问题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普遍性,有必要进行一个全面系统的解答。于是活动组决定由我牵头,召集税务部门的几位业务骨干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几位合伙人组成编写组,以征集到的问题为基础,结合各自的专长和工作实践,编写一本具有实战指导意义的全行业的增值税疑难问题解答和案例精解。
历经大半年时间,在编写组的共同努力和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这本书终于与大家见面了。与其他同类的书籍相比,本书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问题设置全面化。纵向上涵盖增值税征税规则、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通用问题,横向上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工业、商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进行问题解答。
二是解答方式案例化。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解答抽象的政策问题,对增值税政策的应用、账务的处理、发票的开具以及纳税申报表的填报等方面加以详细的分析,使内容更加易懂和可读。
三是答疑人员组合化。本书的编写可谓强强联手,编写组由国税部门、地税部门的业务专家和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精英共11人组成,他们都有多年的财税实际工作经验,对财税政策的理解较为专业准确,给出的建议也非常接地气,使本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可以说,这本书特别贴近读者的需求,特别易于读者理解,无论是对财税“小青椒”还是财税“老江湖”来说,无论是对财务人员还是对税务人员来说,它都是一本值得拥有的增值税业务速查手册。
本书的相关财税政策更新至2017年2月,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的财税改革,日后的增值税相关政策肯定会不断地出台和修订。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5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届时新政发布,我们也会适时修订本书,欢迎广大读者与我们进行交流和讨论。本书在定稿之前进行了多次校验和修改,但限于水平,书中难免会有错漏之处,也真诚希望读者给予批评和指正。
计 敏
2017年3月6日
这本书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是一名财务新人,刚刚接触到增值税的申报工作,每次面对那些复杂的规定和层出不穷的实际操作问题,都感觉脑子里一团浆糊。市面上也有一些增值税的书籍,但大多理论性太强,或者案例不够接地气,看完感觉还是模模糊糊。直到我看到了这本书,简直是眼前一亮。它开篇就明确了“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的主题,这正是我最需要的。书中的语言风格很朴实,没有那些晦涩难懂的术语,而是用非常生活化的例子来解释每一个知识点。比如,在讲到进项税抵扣时,书中举了一个小餐馆和一家建材公司的例子,分别说明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进项票据如何处理,让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其中的关键。而且,书中的案例分析非常详尽,不仅仅是罗列问题,更重要的是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给出了一套可操作的解决方案,甚至还考虑到了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规避方法。这让我感觉自己不只是在看书,而是在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一步步学习,受益匪浅。
评分我是一位有着近十年税务审计经验的资深审计师,在日常审计工作中,我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企业,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税务疑点。对于增值税,我一直认为是一个非常考验经验和细致程度的领域。这本书的出现,让我眼前一亮,它不仅仅是一本理论书籍,更是一本实用性极强的操作指南。书中的“488个疑难问题精解”这个标题就足以吸引我,因为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最常遇到的就是各种“疑难杂症”。书中的案例选择非常具有代表性,涵盖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并且对每个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从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到实际操作细节,都给出了清晰的解释。例如,在审计一家化工企业时,我曾经对某些特殊化学品的进项税抵扣存在疑问,翻阅这本书后,我找到了相似的案例,并且学到了如何从原材料的性质、生产流程等角度去判断是否符合抵扣条件,这对我今后的审计工作非常有启发。这本书的专业性和实用性兼备,无疑是税务审计人员的案头必备。
评分作为一名税务咨询顾问,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复杂的税务难题,而增值税无疑是其中最频繁出现也最具挑战性的领域之一。在工作中,我经常需要查阅大量的政策法规,并且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给客户提供最准确的建议。这本书的出现,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它的“操作实务”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模式,非常符合我们咨询工作的需求。书中对“疑难问题”的“精解”,更是让我眼前一亮,它并没有简单地罗列问题,而是深入到问题的本质,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并且提供了多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书中对企业合并、分立等特殊情况下的增值税处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这对于那些面临重大重组的企业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参考资料。而且,书中的语言风格非常专业,同时又不失严谨,能够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 relevant 的信息,为我的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咨询服务。这本书无疑是我工作中的得力助手。
评分作为一个刚刚起步的电商创业者,税务问题始终是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特别是增值税,听别人说起来头头是道,自己一上手就懵了。我之前也买过几本相关的书,但要么是讲得太理论,根本不知道怎么应用到我这个小小的网店;要么就是案例太陈旧,根本不适应现在电商的玩法。这本书的出现,真的让我松了一口气。它特别强调了“操作实务”,我理解的就是“落地”的意思。书里有很多关于网店退换货、促销活动、跨境购汇等等常见的电商场景下的增值税处理方法,讲得非常具体,就像是有人手把手教我怎么填报税表、怎么开票一样。更让我惊喜的是,书里还涉及了一些“疑难问题”的解答,比如对于平台佣金、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的税务处理,我之前都找不到明确的答案,这本书里居然都有涉及,而且给出了专业的分析和建议。这本书真的让我在创业初期,就把税务这个大难题处理得明明白白,让我可以更专注于产品和运营,心里踏实多了。
评分我是一名在大型制造业企业工作的税务筹划经理,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非常棘手的增值税问题,尤其是涉及跨境业务、特殊视同销售、或者跨区域经营的环节,往往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耗费大量时间。这本书的出现,无疑为我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它没有停留在基础的增值税原理讲解,而是直击“疑难问题”,并且给出了“精解”。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于一些复杂业务的拆解分析,比如在解析“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时,它并没有简单地给出一个结论,而是从法律条文、税务实践、以及不同地区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等多个维度进行阐述,并辅以多个不同行业的实操案例,让我能够全面地理解问题,并找到最适合自己企业的解决方案。书中的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即使是对于一些非常细致的规定,也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出来。我甚至觉得,这本书的深度和广度,已经超越了很多专业的税务培训课程,而且价格也更加亲民,对于我们这些长期在实操一线工作的专业人士来说,绝对是一本值得长期珍藏的工具书。
评分几乎把增值税方面内容全部列入了,非常全面!考完试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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