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新编校注(套装全2册)

婚礼新编校注(套装全2册)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南宋] 丁昇之 著,柳建钰 校
图书标签:
  • 婚礼
  • 传统文化
  • 民俗
  • 礼仪
  • 校注
  • 古籍
  • 风俗
  • 文化典籍
  • 婚嫁
  • 套装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流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ISBN:9787532581474
版次:1
商品编码:12106060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7-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566
套装数量:2
字数:593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婚礼新编》保存了宋代婚书的内容、格式和用语,对于研究当时民俗情况颇有裨益,对其他传世文献也有一定的校勘作用。作者对《婚礼新编》所作校注,较好揭示了《婚礼新编》的文献学价值。

内容简介

  《婚礼新编》二十卷,南宋福建人丁升之集。该书辑録宋代婚礼书仪和与婚姻有关的古代典故文献,汇爲一编,分门别类抄纂而成,系为了满足当时婚礼的查检需求而专门编纂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类书。这由于通俗日用类书过去不甚为人所中,保藏情况不佳,流传稀少,《婚礼新编》仅存宋福建坊刻本,现藏国家图书馆。《婚礼新编》保存了宋代婚书的内容、格式和用语,对于研究当时民俗情况颇有裨益,对其他传世文献也有一定的校勘作用。作者对《婚礼新编》所作校注,较好揭示了《婚礼新编》的文献学价值。

作者简介

  柳建钰,宁夏中卫人,文学博士,渤海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重点从事语言文字学、古典文献学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在《语言文字应用》《海南大学学报》《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现为辽宁省首批社科联青年社科人才库成员,渤海大学语委专家委员会委员。

目录

《婚礼新编》及其文献价值简论
校释说明
婚礼新编 卷之一 1
1.1婚礼 1
1.1.1文正公司马氏 1
1.1.2纳采(纳其采择之礼) 2
1.1.3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与纳采同时。) 3
1.1.4纳吉(归卜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 3
1.1.5纳币 4
1.1.6请期(夫家卜得吉日,使使者往告之) 4
1.1.7亲迎 5
1.1.8妇见舅姑 11
1.1.9婿见妇之父母 12
1.2书仪(凡啓状并用牋纸楷书,不得用单行只字) 13
1.2.1帖子式 13
1.2.2十二行啓式(名曰大状。往还通用) 13
1.2.3请媒 龟山杨先生作 14
1.2.4求亲(未当称亲家及忝戚) 屏山刘先生作 15
1.2.5答求亲 陈状元季陆作 16
1.2.6送定(第一幅、第二幅准前) 东坡先生作 17
1.2.7礼物状 19
1.2.8回答礼物状 21
婚礼新编 卷之二 22
2.1求允 22
2.2答允 22
2.2.1丁潮州(陈求张昏) 22
2.3谢媒 23
2.3.1张主簿(从道) 23
2.4媒答 25
2.4.1王状元 25
2.4.2王状元 27
2.5求亲 27
2.5.1黄山谷 27
2.5.2又 30
2.5.3又 31
2.5.4孙尚书(仲益) 33
2.5.5又代求杨氏 34
2.5.6又 35
2.5.7程子山 36
2.5.8又 38
2.5.9张参政(全真) 39
2.5.10彭公变(再醮) 41
2.6答未允 42
2.6.1晁侍郎 42
2.6.2危县丞(少刘 答刘德基) 43
2.7许亲 45
2.7.1张从道(代婺州郭彦明答王唐卿) 45
2.7.2孙尚书 46
2.7.3晁侍郎 46
2.7.4马子仁(代吴回陈) 47
婚礼新编 卷之三 50
3.1定婚 50
3.1.1王状元(集《毛诗》) 50
3.1.2又 52
3.1.3孙尚书 54
3.1.4刘夷叔(定韩氏) 56
3.1.5程子山 57
3.1.6吕郎中(伯恭) 58
3.1.7欧阳知县(代虞取吴) 60
3.1.8又(代詹提举宅娶章提举) 61
3.1.9江文卿(代王次仲娶建安叶尉女) 62
3.1.10又(代江守孙娶浦城王氏) 64
3.1.11彭应期(代林丞取江氏) 65
3.1.12又 67
3.1.13又 68
3.1.14叶仲洽 70
3.1.15又 71
3.1.16魏艮斋(元履) 72
3.1.17又 73
3.1.18陈签判(季陆 代刘娶王) 74
3.1.19又 75
3.1.20又(陈送蔡) 76
3.1.21陈伯温 77
3.1.22黄知县 79
婚礼新编 四之五 81
4.1答定 81
4.1.1孙尚书(仲益) 81
4.1.2又 82
4.1.3又(答董氏) 84
4.1.4又(答李氏) 85
4.1.5又(答曾氏) 87
4.1.6又 88
4.1.7又 89
4.1.8又 90
4.1.9又 91
4.1.10熊舍人(子复 答王秘读) 92
4.1.11黄山谷 93
4.1.12又 95
4.1.13又 96
4.1.14吕郎中(伯恭) 97
4.1.15刘聘君(致中 答魏艮斋) 98
4.1.16江文卿(代华谢丁) 99
4.1.17又(代族人答翁宅) 101
4.1.18又(代姑嫁侄答顺昌陈宅) 102
4.1.19又(代刘曾仲答翁朝宾) 103
4.1.20又(代李答连) 104
4.1.21又 106
4.1.22游子蒙 107
4.1.23翁知丞(元老 代答丁宅) 108
4.1.24彭应期 109
4.1.25又(代嫁继女) 110
4.1.26蓝知军(永年 先议不成与人後再合) 111
4.1.27江清卿(代答林丞) 113
4.1.28张参政(全真) 114
婚礼新编 六之七 116
6.1姑舅 116
6.1.1孙尚书(仲益) 116
6.1.2又 117
6.1.3又 119
6.1.4吕郎中(伯恭) 120
6.1.5王状元 122
6.1.6王状元 123
6.1.7王状元(龟龄) 124
6.1.8江文卿(代族人娶陈丞相宅) 126
6.1.9江教授(娶王氏) 127
6.1.10欧阳知县(庆嗣) 129
6.1.11高伯强 129
6.1.12范泽民 130
6.1.13张主簿(从道) 131
6.1.14又 132
6.1.15晁侍郎(无咎) 133
6.2答 134
6.2.1江文卿(代宋卿答黄信中) 134
6.2.2丁潮州(开甫) 136
6.2.3陈舍人 137
6.2.4江清卿 138
6.2.5翁知丞(元老) 139
6.2.6又 140
6.2.7叶子实(代高宅答) 141
6.2.8陈签判(季陆) 142
6.2.9欧阳知县(庆嗣) 143
6.2.10又 144
6.2.11孙太冲 145
婚礼新编 卷之八 147
8.1世婚 147
8.1.1欧阳知县(庆嗣 代祝济之娶刘宅) 147
8.1.2黄山谷(庭坚) 148
8.1.3孙尚书(仲益) 149
8.1.4欧阳知县(代陈娶熊) 151
8.1.5翁知丞(元老 代翁氏娶刘氏两女) 152
8.1.6王知録(星仲 爲子娶江元肃女) 153
8.1.7张主簿(从道 代张娶陈) 155
8.1.8杨唐叟(出浙娶) 156
8.1.9叶子实 157
8.1.10郑尚书(少融) 158
8.2答 159
8.2.1孙尚书 159
8.2.2又(仲益 答王氏第二子) 160
8.2.3黄山谷(答许方进) 162
8.2.4刘郎中(智甫) 163
8.2.5张主簿(从道 代张嵊县答谢筠州) 164
8.2.6翁县丞(元老 代刘答余) 165
8.3契书 166
8.3.1吕郎中(代韩尚书娶王氏) 166
8.3.2汪内翰(彦章) 168
8.3.3陆提举(务观 娶陈倅女) 169
8.3.4陈签判(季陆 娶刘氏) 170
8.3.5陈桂卿(两家交婚) 171
8.4答 173
8.4.1王状元(代答刘观文) 173
8.4.2黄山谷 174
8.4.3孙尚书 175
8.4.4又 176
8.4.5又 178
8.4.6吕郎中(伯恭 代叔回李宅) 179
8.5女先男 180
8.5.1江文卿(代从父兄宣卿到丁景先姑夫) 180
8.6答 181
8.6.1毗陵公 181
婚礼新编 卷之九 183
9.1两姨 183
9.1.1陈桂卿 183
9.1.2又(堂兄弟连婚) 184
9.2答 185
9.2.1江文卿(代江耀卿女与游氶孙) 185
9.3妹弟 186
9.3.1王状元(龟龄) 186
9.3.2屏山先生(刘彦冲) 187
9.3.3王参政(代吕周) 188
9.3.4彭应期 189
9.4答 190
9.4.1刘观文(共甫 答范寔夫) 190
9.4.2韩徽猷(子苍) 191
9.4.3江文卿(代江景毅答刘宅) 192
9.5师友 194
9.5.1王状元(龟龄) 194
9.5.2王秘读(克勤 娶熊舍人女) 195
9.5.3熊主簿(仲勉 代吕娶李) 197
9.6答 197
9.6.1吕郎中(伯恭) 197
9.6.2熊知县(山甫) 198
9.6.3陈桂卿 199
9.7幼婚 200
9.7.1江元吉 200
9.8答 201
9.8.1王状元(龟龄 代六岁男娶五岁女) 201
9.9宗姻 203
9.9.1彭应期(代赵安礼) 203
9.9.2蓝鲁望(聘赵宅) 205
9.10答 207
9.10.1欧阳知县 207
9.10.2毛泽民 208
9.10.3赵将领(蔡宅) 209
9.10.4陈倅(答赵敏公) 210
9.11农工 211
9.11.1吴子厚(代梢子娶牙郎) 211
9.11.2马子仁 212
9.11.3又 212
9.12答 213
9.12.1彭君礼 213
婚礼新编 卷之十 215
10.1再娶 215
10.1.1陈签判(季陆 娶刘氏) 215
10.1.2欧阳知县(庆嗣) 216
10.1.3彭公变 217
10.1.4连文举 218
10.1.5王状元(龟龄) 219
10.1.6陈县尉(朝瑞 代章守爲外甥陈仲卿再娶丁氏) 220
10.2答 222
10.2.1孙尚书(仲益) 222
10.2.2又(族妹再适张丞) 223
10.2.3陈签判(季陆) 225
10.2.4彭应期 226
10.2.5又 227
10.2.6黄元寿(代杨道和答刘文伯) 228
10.2.7吴叔才(代胡氏答) 230
10.2.8翁丞(元老 代答虞宜言) 231
10.3赘 232
10.3.1张全真 232
10.3.2陈桂卿 234
10.4答 235
10.4.1黄元寿(弟先娶其女,兄後娶其母) 235
10.4.2彭君礼 235
10.5娶妾 236
10.5.1陈桂卿 236
10.6答 238
10.6.1江文卿(侄妇嫁妾解氏) 238
10.6.2李知县(石才 黄察院妾嫁王元明) 239
10.7娶娼 241
10.7.1江宗院(代渔者娶娼卖酒) 241
10.8答 243
10.8.1江清卿 243
10.9请期 244
10.9.1陈桂卿 244
10.9.2丁潮州 245
10.10答 246
10.10.1陈签判(季陆) 246
10.10.2熊知县 247
10.10.3詹景丹 247
婚礼新编 卷之十一 249
11.1慎婚 249
11.1.6杜钦 249
11.1.7管子 249
11.1.8郭后 249
11.1.9白氏诗 250
11.1.10程氏遗书 250
11.1.11邵康节诗 251
11.1.12胡先生 251
11.1.13温公 251
11.1.14黄山谷 253
11.2杂仪 254
11.2.1礼记婚义 254
11.2.2郊特牲 255
11.2.3哀公问 256
11.2.4亲迎 257
11.2.5仪礼 258
11.2.6郑忽 258
11.2.7豆禳三杀 259
11.2.8《酉阳杂俎》 260
11.2.9入帐 261
11.2.10女坐鞍 261
11.2.11婿坐鞍 262
11.2.12合欢铃 262
11.2.13九子墨 263
11.2.14荐石榴 263
11.2.15餪女 264
11.2.16结发 265
11.2.17当梁年 266
11.2.18婚夜以合 266
11.2.19白虎通 267
11.3礼制 267
11.3.1媒氏 267
11.3.2勾践 268
11.3.3王吉 268
11.3.4杜钦 268
11.3.5宣帝 269
11.3.6任延 269
11.3.7晋武帝 270
11.3.8毛诗 270
11.3.9魏文成帝 270
婚礼新编 卷之十二 272
12.1前定门 272
12.1.1月下老 272
12.1.2李仁钧 274
12.1.3滑台园女 276
12.1.4崔元综 277
12.1.5武殷 278
12.1.6刘后 279
12.1.7李氏 280
12.1.8曾崇范 281
12.1.9流红记 281
12.1.10秋叶飘诗 282
12.2媒氏门 283
12.2.1谋合异类 283
12.2.2夫妻判合 284
12.2.3行媒 284
12.2.4媒币 284
12.2.5伐柯 285
12.2.6析薪 285
12.2.7良媒 285
12.2.8招舟 285
12.2.9媒妁 286
12.2.10不自专 286
12.2.11因针 286
12.2.12蹇修 287
12.2.13拙媒 287
12.2.14鸩媒 288
12.2.15接欢 288
12.2.16父不爲媒 288
12.2.17梦立冰上 289
12.2.18青鸟 289
12.2.19平章 290
婚礼新编 卷之十三 291
13.1自媒门 291
13.1.1黄承彦 291
13.1.2温太真 291
13.1.3孙兴公 292
13.1.4冯素弗 293
13.1.5无盐 293
13.2择妇 295
13.2.1光武 295
13.2.2冯偃 295
13.2.3晋武帝 295
13.2.4王汝南 296
13.2.5吕范 297
13.2.6荀粲 297
13.2.7马司徒 298
13.3卜相择妇门 299
13.3.1黄霸 299
13.3.2郭士 299
13.3.3陈希夷 300
13.3.4相里女 301
13.3.5马周 302
13.4不暇择 302
13.4.1何必齐宋 302
13.4.2爲养 303
13.4.3重於救蚀 303
13.4.4不在贵族 304
13.4.5亲探井臼 304
13.4.6不必贵种 305
13.5慕婚 305
13.5.1叔梁纥 305
13.5.2长孙炽 306
13.5.3韦佑 307
13.5.4孙晷 307
13.5.5宗连 307
13.5.6张嘉贞 308
13.5.7李丞相 309
13.5.8卢李 310
13.5.9薛裕 311
13.5.10崔恬 312
13.5.11杨素 312
婚礼新编 卷之十四 314
14.1择婿 314
14.1.1郗鉴 314
14.1.2谢混 314
14.1.3王戎 316
14.1.4山简 戴叔鸾 316
14.1.5段仪 318
14.1.6窦毅 318
14.1.7权德舆 319
14.1.8韦夏卿 319
14.1.9晏元献 320
14.1.10陈秘 321
14.1.11择婿车 322
14.2女自择 322
14.2.1徐吾犯妹 322
14.2.2孟光 323
14.2.3徐女 325
14.2.4娄后 325
14.2.5娄氏 326
14.2.6齐女 326
14.2.7陈女 326
14.2.8李林甫 327
14.2.9柴氏 327
14.3卜相择婿 328
14.3.1吕公 328
14.3.2周浚 329
14.3.3锺氏 329
14.3.4甘公 330
14.3.5韩滉 331
14.3.6袁天纲 331
14.3.7苏氏 332
14.3.8元怀景 333
14.3.9卢承庆 333
14.3.10苗夫人 334
14.3.11魏太武 337
14.3.12韦鼎 338
14.3.13王青 338
14.3.14马亮 339
婚礼新编 卷之十五 341
15.1名行 341
15.1.1南容 341
15.1.2刘殷 341
15.1.3裴宽 342
15.1.4射援 343
15.1.5高谨 343
15.1.6钱道戢 344
15.1.7魏悦 344
15.1.8殷景仁 344
15.2才学 344
15.2.1虞世基 344
15.2.2羊祜 345
15.2.3崔谦之 345
15.2.4邓攸 346
15.2.5李频 346
15.2.6柳谈 347
15.2.7朱选之 347
15.2.8柳庄 347
15.2.9苏舜钦 348
15.2.10胥茂谌 348
15.2.11郑羲 349
15.2.12傅侯 349
15.2.13崔儦 350
15.2.14明道先生 350
15.2.15顾邵 351
15.3及第後娶 351
15.3.1陆畅 351
15.3.2李象 352
15.3.3刘烨 352
15.3.4白稹 353
15.3.5李夔 354
15.3.6蔡君谟 355
15.3.7王沂公 356
15.3.8富文忠公 357
15.3.9王定保 357
15.4娶後及第 359
15.4.1裴筠 359
15.4.2卢储 360
15.4.3常修 361
15.4.4窦璠 362
15.5门下士 363
15.5.1公孙瓒 363
15.5.2韦孝宽 363
15.5.3李若初 364
15.5.4姜宇 364
15.5.5杜广 365
15.5.6陆逊 365
15.5.7王锷 366
15.5.8裴敞 366
15.5.9太学士人 367
15.5.10张延赏 368
15.5.11封德彝 368
15.5.12骆统 368
15.6容仪 369
15.6.1陈平 369
15.6.2王凯 369
15.6.3于顗 370
15.6.4韦斌 370
15.6.5柳亨 371
婚礼新编 卷之十六 372
16.1师友 372
16.1.1张博 372
16.1.2马融 372
16.1.3鲍宣 372
16.1.4郭瑀 373
16.1.5张承 374
16.1.6鲍玄 374
16.1.7戴逵 375
16.1.8张彻 375
16.1.9李汉 375
16.1.10范蜀公 376
16.2腹婚 376
16.2.1光武 376
16.2.2韦放 376
16.2.3崔浩 377
16.3幼婚 378
16.3.1白氏诗 378
16.3.2文王 378
16.3.3杨椿 378
16.3.4谢379
16.3.5周弘正 379
16.3.6王僧达 379
16.3.7柳偃 380
16.3.8杜骥 381
16.3.9江斆 381
16.3.10长孙澄 381
16.3.11徐俭 382
16.3.12王吉 382
16.3.13文中子 383
16.3.14傅咸 383
16.4晚婚 383
16.4.1大过 383
16.4.2富文忠公 384
16.4.3夏禹 384
16.4.4陈留公 384
16.4.5锺繇 385
16.4.6甄琛 385
16.4.7陈峤 386
16.4.8无名君 386
16.4.9卢校书 386
16.4.10何点 387
16.4.11陈贶 387
16.4.12钱氏 388
16.5诗婚 389
16.5.1谢生 389
16.5.2王氏 390
16.5.3李清臣 390
16.5.4山谷 391
16.5.5崔护 392
16.5.6李频 392
16.5.7兵士 392
16.6武勇 393
16.6.1刘秀之 393
16.6.2郭默 394
16.6.3刘遐 394
16.6.4英布 394
16.6.5厅头甲 395
16.6.6雍氏 396
16.6.7李光顔 396
16.6.8胡贵嫔 397
婚礼新编 卷之十七 398
婚礼新编 卷之十八 435
婚礼新编 卷之十九 457
婚礼新编 卷之二十 488
参校书目 506
参考资料 510
附録一 宋代福建地图 513
附録二 书仪作者与篇目号索引 514
附録三 《婚礼新编》主要异体字表 517

精彩书摘

  2.2.1丁潮州(陈求张昏)〔1〕
  猥辱使临,(後汉张纯曰:“无功於时,猥蒙爵土。”《语?宪问》:“子曰:‘使乎!使乎!’”)〔2〕恭拜汉护军之牍;(前汉陈遵与人尺牍,主人藏以爲荣。)〔3〕即祗往役,(谢灵运诗:“祗役出皇邑。”《万章》曰:“庶人召之役,则往役。”)〔4〕敬通田太守之言。(晋太守田豹因令狐策爲子求昏乡人张公徴女。)〔5〕何幸独户牖之伟平,(前汉户牗富人张负有女孙,独视伟平,以妻之。)〔6〕方欲效齐侯之妻忽;(《诗?有女同车》:“郑大子忽尝有功於齐,齐侯请妻之。”)〔7〕信是夤缘运会,(《文选?卢谌〈答刘琨啓〉》:“尝自思惟,因缘运会,得蒙接事。”)〔8〕自然啐啄同时。(出佛书。)〔9〕幸早系缨,智慧不如乘势;(《公孙丑上》:“齐人有言:虽有智惠,不如乘势。”)〔10〕庶几居室,(《史记?儒林传》序:“昏姻者,居室之大伦。”)〔11〕男女得以及时。(《诗?摽有梅》:“男女得以及时也。”)〔12〕
  校注:
  〔1〕本条乃丁潮州所作。丁潮州即丁允元,字叔中,生卒年不详,南宋常州(今属江苏)人。爲官耿直,忠於职守,声望昭着。官居太常寺卿。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因恳请赦免“盐铁”等税,贬任潮州知州。他拨田租兴学养士,迁建韩文公祠,筑桥利民,治潮多有建树,深得民心,百姓立“名宦祠”祀之。本条《全宋文》未録。
  〔2〕猥辱,谦词,犹言承蒙。丁注所引爲《後汉书?张奋传》及《论语?宪问篇》文。
  〔3〕汉护军,即陈遵。陈遵字孟公,东汉杜陵(今陕西西安)人。工书,封嘉威侯。王莽拜爲河南太守,复爲九江及河内都尉。更始帝拜爲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爲贼兵所杀。丁注所引爲《汉书?陈遵传》文。
  〔4〕丁注所引爲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一首》及《孟子?万章下》文。祗(zhī),敬也。祗役,敬奉朝命赴外地任职。
  〔5〕丁注所引见《晋书?索紞传》。
  〔6〕《汉书?陈平传》:“久之,户牖富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辄死,人莫敢取,平欲得之。……张负既见之丧所,独视伟平,平亦以故後去。……卒与女。”
  〔7〕丁注所引非《诗?郑风?有女同车》正文,乃毛亨序。原文曰:“有女同车,刺忽也。郑人刺忽之不昏于齐。大子忽尝有功于齐,齐侯请妻之,齐女贤而不取,卒以无大国之助,至於见逐,故国人刺之。”郑忽,即郑昭公姬忽(?-前695),郑庄公长子,郑国第五任君主。曾拒纳齐僖公女儿文姜爲妻,而娶陈国公主。
  〔8〕运会,时运际会。《文选?卢子谅〈赠刘琨一首并书〉诗》:“尝自思惟,因缘运会,得蒙接事,自奉清尘,於今五稔。”吕向注:“得蒙接事,谓从事中郎也。”
  〔9〕唐释栖复《法华经玄赞要集》卷八:“正是衆生根熟时,便是如来説法时,如鸡附卵,啐啄同时。若根未熟爲説法,即称怨大唤。”卷九:“二爲利者速説爲疾,钝者迟説,如鸡附卵,啐啄同时也。”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五六:“体地法天,负阴抱阳,喻瓜熟蒂落,啐啄同时。”鸡子孵化时,小鸡将出,即在壳内吮声,谓之“啐”;母鸡爲助其出而同时啮壳,称爲“啄”。佛家因以“啐啄同时”比喻机缘相投或两相吻合。
  〔10〕“惠”,今本《孟子》作“慧”。《孟子?公孙丑上》:“齐人有言曰:‘虽有知慧,不如乘势;虽有鎡基,不如待时。’”
  〔11〕《史记?儒林列传》:“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也。”
  〔12〕及时,详见1.2.4“求亲”条注〔2〕。
  ……

前言/序言

  《婚礼新编》及其文献价值简论
  《婚礼新编》二十卷,南宋福建人丁昇之集。〔1〕该书辑録宋代婚礼书仪和与婚姻有关的古代典故文献,汇爲一编,分门别类抄纂而成。它与南宋末年刊印的《新编婚礼备用月老新书》一样,都是爲了满足当时婚礼的查检需求而专门编纂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类书。这种类书相当於现在的婚仪手册,想必在当时普通大衆眼中也可算作畅销书。不过,由於通俗日用类书多不入藏书家及科举士子法眼,故保存多有不善,留存者亦多残缺,甚至是孤本传世。作爲通俗类书的典型代表之一,《婚礼新编》能保存至今,实属不易。在今天看来,《婚礼新编》所引婚礼书仪及历史典故具有一定的辑佚和校勘价值,它对於研究类书编撰史和宋代骈文史也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可以説是我国古代类书文献中的精品之一。
  一、作者及版本简况
  (一)作者简况
  丁昇之,《宋史》无传,其人在《武夷山志》、《八闽通志》、《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及《补编》等书中亦无记载。《婚礼新编》卷十二在“昇之”下又有“升伯”字,以古人“名字相应”的通例推测,“升伯”应该是丁昇之的字。丁昇之具体生卒年不详。《婚礼新编》卷二至卷十辑録了180多首宋人所撰婚礼书仪,书仪作者如黄山谷、晁侍郎、孙尚书等,生平事迹大多可考。其中时代最晚者当属卷二“丁潮州”,即丁允元。据《潮州志?宦迹》及相关史料记载,淳熙十四年(1187),丁允元因恳请赦免“盐铁”等税,触怒孝宗,被贬任潮州知州,直至绍熙二年(1191),人或称作“丁潮州”。〔2〕另外,书中“慎”“敦”二字缺末笔,系避宋孝宗赵眘及宋光宗赵惇讳。卷十五有“高谨”条,《三国志?魏书?高柔传》裴松之注所引《陈留耆旧传》作“高慎”,此处系避宋孝宗赵眘讳而改字。“高谨”条文中有“崇厚”,《陈留耆旧传》作“敦厚”,又“胥茂谌”条有“端厚”,所对应之《黄庭坚全集》作“敦厚”,均系避宋光宗赵惇讳而改字。宋宁宗赵扩之“扩”字则不避讳。由此推断,《婚礼新编》成书应该是在南宋光宗绍熙年间(1190-1195),则丁昇之大致应该生活在南宋高宗至宁宗时期。关於其里望,丁昇之在每卷卷端均自署爲“武夷”。除此之外,其它生平事迹均已不可考。而就其对书仪典故的注释来看,丁昇之对经史子集都非常了解,其学识相当渊博。
  (二)版本情况
  国图藏宋刻《婚礼新编》当爲闽地坊间刻本。这由书中避讳字的使用情况即可看出。宋版书中避讳非常严格。官刻本讳法较严,而坊间刻本讳法则不甚严谨,即使同一个字,有时缺笔避讳,有时改字避讳,有时甚至不避讳。国图藏《婚礼新编》也存在这种现象。比如3.1.6“吕郎中(伯恭)”条“莫负盟书之约”句丁注中“桓”字作“威”,系避宋钦宗赵桓讳而改字。同条“投瓜期卫报”句丁注中有两个“桓”字,前一个未避讳,後一个则缺末笔避讳,讳法比较混乱。由此可见,国图藏《婚礼新编》当出自坊间。
  《婚礼新编》刊刻後,官修、私修书目均无记载,《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四库未收书辑刊》及《四库存目丛书》等大型丛书亦未收録。1998年出齐的《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据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宋刻元修本影印,收入《子部?类书类》。《珍本丛刊》影印前,《婚礼新编》既无复本流传,也未经後世翻刻,现存于世的原本仅此一本,可见其版本价值之高。2004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中华再造善本》一期工程将其选入出版。文化部2008年发布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録》“宋辽夏金元时期”部分也着録了《婚礼新编》,编号00817,这説明《婚礼新编》已经受到了国家级别的重视和保护。〔3〕
  今查国家图书馆所藏《婚礼新编》原书版框高19.8厘米,宽13.1厘米。全书共五册,半页十二行,大字单行,行二十一字,小字双行,亦二十一字。黑双鱼尾,细黑口,左右双边。上下鱼尾间标有卷次及页码,无刻工名。
  全书所钤印章包括:“吴兴沈氏公收臧书之印”(清沈宝锟,第一册衬页,篆文竖行)、“还读我书之室”(清董恂,全五册衬页)、“何克昌印”(未详,第一册衬页、目録首页、目録卷二页、卷一首页及末页、第二册卷三首页、卷八末页、第三册衬页、卷九首页、卷十二末页、第四册衬页、卷十三首页、卷十六末页、第五册卷十七首页、卷二十末页)、“西林居”(明谭元政,第一、二、四册衬页)、“安生”(未详,第一、二、四册衬页)、昭明洞天”(未详,第一、三、五册衬页)、“句容曹氏”(清曹淇,第一册目録页)、“石埭沈氏臧书”(清沈宝锟,第一册目録页、第二册卷三首页、第三册卷九首页、第四册卷十三首页、第五册卷十七首页、第五册末衬页)、“頵公鉴臧书印”及“绍庭”(清萧应椿,均第一册目録页)、“香岩审定”(清周锡瓒,第一册卷一首页、第五册卷二十末页)、“枝山”(明祝允明,第一册卷一首页、第二册卷八首页、第四册卷十五首页、第五册卷二十末页)、“祝允朙印”(明祝允明,第五册卷二十末页)、“锡山安氏西林秘臧”(明安国,第一册卷二末页、第三册卷十二末页、第五册末衬页)、“北京图书馆藏”(财産印,第一册目録页、第五册末衬页)。
  另外,第一、三、五册衬页还分别钤有清曹淇牌记,文曰:“予性颇爱书,一书未有,必罄囊市之,窘於厥志未伸,群书无由悉备,凡所有者,不过薄於自奉以致之耳。间有先世所遗,十不一二。凡我子孙,宜珍惜宝爱,以承厥志。苟不思得之之难,轻视泛借,以致狼籍散失,不孝之罪莫大焉。至於借匿阴盗之徒,又不仁不义之甚者矣。予故着之简端,使借者守者惕然知警云。大塚宰从孙句容曹淇文汉谨识。”
  国家图书馆所藏《婚礼新编》原刊刻於南宋,至元代时已有残损,故元人或有抄补、抄配。以目録言之,第一页、第八页、第十页上下鱼尾间均未标明卷次及页码,且字体与其它页不同,当爲元人抄补。第一页後半页首列“求允”,次列“答允”,下注小字“丁潮州”。查正文卷二直接从第四页开始,前三页均阙。正文首列“丁潮州”条,“求允”全部及“答允”其它各条均佚。加之从目録第二至七页格式可知,若所録书仪一人多篇,则在人名下用小字标明篇数,如江文卿六首、王状元二首等等,与第一页直接使用“又”来标明存在明显差异,抄补痕迹更重。正文卷十九第九页、第十页前半页、第十二页字体也存在明显不同,亦当爲元人抄补。
  然而,即使经过元人抄补、抄配,现存《婚礼新编》亦非完帙。目録第一页後半页似完实残,第八页前半页残损近半,正文卷二前三页、卷十一第一页、卷十九第十页後半页、卷二十第九页前半页均佚,这不能不説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二、《婚礼新编》内容结构
  《婚礼新编》共五册二十卷,其中,第一册爲目録及卷一与卷二,第二册爲卷三至卷八,第三册爲卷九至卷十二,第四册爲卷十三至卷十六,第五册爲卷十七至卷二十。在类目体系上,《婚礼新编》属於二级经目体,具有以类相从、事文并举的特点。〔4〕23-39大致来讲,《婚礼新编》可以分爲前十卷和後十卷两大部分,下面分述之。
  (一)卷一至卷十
  这部分是婚礼制度和婚礼书仪的分类汇编,尤以後者爲重。书仪作者多爲宋代名臣、道学及文苑中人,书仪采用四六骈体文,讲求对偶、声律和用典,辞藻华美。
  卷一分爲婚礼和书仪两部分,《婚礼》部分采摭司马光《书仪》卷三《婚仪》中有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妇见舅姑及婿见妇之父母等方面的内容,对於司马光《书仪》一书的校勘具有一定价值。书仪部分列出了古代婚仪帖子式,也即婚礼常用的表章书启模版,包括普通格式、十二行启式、可漏子式等,其中又有苏轼(东坡)、杨时(龟山)、刘子翬(屏山)、陈季陆(状元)等名人所作者。卷二至卷十均爲婚礼书仪,即婚礼常用书信范文,共计39类183篇(原书称“首”),涉及作者62人。所録书仪,或一人一篇,或一人多篇,不一而足,最多有达九篇者。卷二分求允、答允、谢媒、媒答、求亲、答未允、许亲等7类。因原书残缺3页,“求允”类篇数及具体篇目已不可考。“答允”类尚存“丁潮州(陈求张婚)”1篇(以每页2-3篇计算,所佚篇目当在6-9篇之间)。其它诸篇则完整无缺。本卷收録丁潮州、张主簿(张从道)、王状元、黄山谷、孙尚书、程子山、张参政、彭公变、晁侍郎、危县丞、马子仁等11人所撰20篇书仪。卷三专録订婚类书仪。本卷收録王状元、孙尚书、刘夷叔、程子山、吕郎中、欧阳知县、江文卿、彭应期、叶仲洽、魏直阁、陈签判、陈伯温、黄知县等13人所撰23篇书仪。原目録题吕郎中所撰爲“二首”,查正文实际只録一首,故本卷实録书仪22篇。卷四与卷五合爲一卷,题爲“四之五”,专録答定类书仪。本卷收録孙尚书、熊舍人、黄山谷、吕郎中、刘聘君、江文卿、游子蒙、翁县丞、彭应期、蓝知军、江清卿、张参政等12人所撰28篇书仪。其中,孙尚书一人即有9首,江文卿亦有6首。卷六与卷七亦合爲一卷,题爲“六之七”,分姑舅和答两类。本卷收録孙尚书、吕郎中、王状元、江文卿、欧阳知县、高伯强、范泽民、张主簿、晁侍郎、丁潮州、陈舍人、江清卿、翁县丞、叶子实、陈签判、孙太冲等16人所撰26篇书仪。卷八分世婚及答、契书及答、女先男及答三大类六小类。本卷收録欧阳知县、黄山谷、孙尚书、翁县丞、王教授、张主簿、杨唐叟、叶子实、郑尚书、刘郎中、吕郎中、汪内翰、陆提举、陈签判、陈桂卿、王状元、江文卿、毗陵公等18人所撰29篇书仪。其中世婚类欧阳知县所作二首分置。契书答类目録题爲“欧阳知县”,而正文则作“王状元”。卷九分两姨及答、弟妹及答、师友及答、幼婚及答、宗姻及答、农工及答等六大类十二小类。本卷收録陈桂卿、江文卿、王状元、屏山先生、王参政、彭应期、刘观文、韩徽猷、王秘读、熊主簿、吕郎中、熊知县、江元吉、蓝鲁望、欧阳知县、毛泽民、赵将领、陈通判、吴子厚、马子仁、彭君礼等21人所撰27篇书仪。原书农工类马子仁下録二篇,目録当漏“二首”字,故本卷实録书仪28篇。卷十分再娶及答、赘及答、娶妾及答、取倡及答、请期及答等五大类十小类。本卷收録陈签判、欧阳知县、彭公变、连文举、王状元、陈县尉、孙尚书、彭应期、黄元寿、吴叔才、翁县丞、张参政、陈季卿(正文作“陈桂卿”)、彭君礼、江文卿、李知县、江宗院、江清卿、丁潮州、熊知县、詹景丹等21人所撰32篇书仪。再娶及答类目録谓孙尚书及彭应期所撰者均爲三首,正文实际均只有二首,故本卷实録书仪30篇。《婚礼新编》书仪作者有一个突出特点,即大多数作者都是闽浙赣当地学者,或者曾在三地爲官游学,这与当时三地文化繁荣发达且地理交界有密切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丁昇之对该书所録絶大部分书仪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注释,除了指明书仪所涉及典故的原初来源外,对书仪所关涉到的男女双方人物情况也择要进行了一些简单介绍,其注释风格,与唐代李善的《文选注》有很多相似之处。这对於我们今天了解这些书仪及其撰写背景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
  (二)卷十一至卷二十
  这部分是与婚礼相关典故的分类汇编,共分慎婚、杂仪、神话等44小类,因目録衍脱及原书残损,今本实録典故410条。
  卷十一分别采録有关慎婚、杂仪、礼制等方面的典故,共计44条(含两“又”条)。据目録格式(一栏两条)可知,本卷《慎婚》当有16条,但因第一页已残,其中5条亡佚,其条目在目録中也被删去。故本卷今存39条。卷十二分别采録有关前定、媒氏方面的典故,共计29条。其中,《媒氏》正文有“平章”条,目録中漏列。卷十三分别采録有关自媒、择妇、卜相择妇、不暇择、慕婚等方面的典故,共计35条。其中《择妇》目録有“晋元帝”条,而正文无,故本卷实録34条。卷十四分别采録有关择婿、女自择、卜相择婿等方面的典故,共计34条。卷十五分别采録有关名行、才学、及第後娶、娶後及第、门下士、容仪等方面的典故,共计54条。其中,《门下士》正文有“封德彝”、“骆统”两条,目録漏列。《容仪》目録有“王慧龙”条,而正文实无,故本卷实録53条。卷十六分别采録有关师友、腹婚、幼婚、晚婚、诗婚、武勇等方面的典故,共计54条。卷十七分别采録有关姑舅、舅甥、游子、患难、寒素、有疾等方面的典故,共计66条。卷十八分别采録有关报婚、财婚、弃华尚素、谦逊、连襟等方面的典故,共计40条。卷十九分别采録有关继婚、继室、再醮、势婚、诳婚、强婚、谏婚等方面的典故,共计47条。卷二十专録有关婚礼的神仙故事,包括刘阮、裴航、柳毅、萧史、三星下降、李生、卢杞、园客、杨敬真、封陟、任生、魏武帝、崔生、玉巵娘、卢充、文箫等16条。因原书缺半页,玉巵娘、卢充全文及文箫少半内容已佚,故本卷实録14条。
  三、《婚礼新编》的文献价值
  《婚礼新编》的编纂,本来主要是供备办婚礼时查检之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婚礼新编》原来的备查价值越来越淡漠,现今备办婚礼时已基本不再需要撰写问婚书、答定书等书劄。不过,我们不能据此认爲《婚礼新编》的价值已荡然无存,且不説它所收録的410则典故可资茶余饭後之一二,即使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婚礼新编》仍然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下面择其大要,分而述之。
  (一)《婚礼新编》是宋代类书文献中的精品之一
  所谓类书,就是采辑群书资料,采用“述而不作”的编制方法,分类排比,以便於查检和徵引的一种资料性工具书。从第一部类书《皇览》开始,近两千年来,我国的类书编纂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对社会文化的发展进步産生了深远的影响。宋代(尤其是南宋初中期)是我国古代类书发展史上的繁荣阶段,目前可知的宋代类书约有80来部,〔4〕23数量衆多,种类齐全,品质上乘。除官修类书外,宋代还出现了私修类书;在综合性类书之外,又産生了专门性类书。丁昇之编修的《婚礼新编》是我国目前可知的第一部专门辑録婚姻礼俗资料而形成的日用生活型通俗类书。此前,婚俗资料都是作爲综合性类书中的一个门类来编排的,比如唐虞世南《北堂书钞?礼仪部五》有《婚礼类》,唐欧阳询《艺文类聚?礼部下》有《婚类》,唐蒋王恽《兔园策府》有《婚姻部》《重妻部》《弃妻部》《弃夫部》等,唐徐坚《初学记?礼部上》有《婚姻类》,北宋李昉等《太平御览?礼仪部》有《婚姻类》和《媒类》,《太平广记?定数》有《婚姻类》,北宋王钦若、杨亿等《册府元龟?列国君部》《总録部》均有《姻好类》,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前集?家礼类》有《婚礼类》等等。单独将婚姻礼俗资料作爲一部类书的唯一内容来搜辑,这一工作当始於《婚礼新编》。《婚礼新编》事文兼备,这种专题性的编纂方式,别树一帜,主题鲜明,利於参閲和检索,它和同类性质的《新编婚礼备用月老新书》、专收花果草木资料的《全芳备祖》以及专録岁时节日资料的《岁时广记》等都是宋代专门性类书的代表作品。另外,婚姻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与民衆生活息息相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三十六《排韵增广事类氏族大全》提要曰:“盖宋元之间婚礼,必有四六书启,故载之独详,亦以便於剽掇也。”〔5〕26册47页《婚礼新编》的编纂正是基於普通百姓的这种客观需求。《婚礼新编》能够紧扣社会文化主题,贴近民衆日常生活,在婚俗书仪及典故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较好地满足了民衆对婚俗类文化産品的需求。它的编纂,反映了宋代类书的民间化、通俗化倾向。“宋代类书取材范围极广,……分别呈现出专类化、民俗化和应用性的特色。正是取材的多元性,导致了宋代类书争奇斗艳,以迎合不同社会阶层及不同领域的需求。”〔4〕75《婚礼新编》开创了单行本婚俗类类书的先例,可谓是宋代类书百花园中一朵艳丽的奇葩,在中国类书编纂史上也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在文献学研究方面,有助於辑佚和校勘
  范希曾《书目答问补正》説:“古类书不特所引佚文足资考证,即见存诸书,亦可订正文字异同。”〔6〕《婚礼新编》在编纂过程中,采録了大量原始文献,比如《诗经》《论语》《礼记》《仪礼》《史记》《汉书》《南史》《北史》《唐书》《玄怪録》《定命録》《玉堂闲话》《邵氏闻见録》《文选》、司马光《书仪》等等。古籍在流传和翻刻中容易发生衍脱讹倒等状况,利用类书中保留的原始文献,有助於辑佚和校勘。以《婚礼新编》所引司马光《书仪》爲例,卷一“纳采”条下曰:
  由主人之左进,东向搢笏出辞,跪读之,曰:“某(婿父名)之子某(婿名),将婿於某氏(妇名),敢告祝兴。”
  今本《书仪》无“将婿於某氏(妇名)”句。此段下又曰:“女家主人亦告于祖弥,曰:‘某之女某,将嫁於某氏,如婿父之仪。’”男方女方一婿一嫁,相互照应,今本《书仪》当据《婚礼新编》补。
  又,“纳币”条下曰:
  宾与主人揖让升堂。宾曰:“吾子有嘉命,贶室某(婿名)也。某(婿父名)有先人之礼,俪皮束帛。使某(使者名)也请纳币。”
  “(婿名)也。某(婿父名)有先人之礼,俪皮束帛。使某”句,今本《书仪》均无。此条本自《礼仪?士昏礼》,《士昏礼》:“纳征曰:吾子有嘉命,贶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礼,俪皮束帛,使某也请纳征。”“贶室”义爲赠以妻室,文献中多用“贶室某”或“贶室於某”格式,“某”爲婿之称呼,不能省略。如《新唐书?礼乐志八》:“国恩贶室於某公之子,某公有先人之礼,使某也请。”明王樵《方麓集?寿张虚庵序》:“承公不弃,以爱女贶室吾子。”由此可见,今本《书仪》当据《婚礼新编》补。
  另外,《婚礼新编》所引一些古籍今已残缺或失传,唯赖该书而略存梗概。通过辑録这些珍贵佚文,可以部分地恢复古籍原貌。比如《婚礼新编》卷十九“继婚”类“冯左藏”条曰:
  张显寿,开封人,世爲合门祗候。长女适左藏库使冯公,不幸早世。方其疾甚,遗言:吾妹憨惠,可以抚诸孤。又(作)党荏闻其妹之德言同,卜良,遂以嗣之。
  本条末明言乃“张舜民文”,舜民字芸叟,北宋文学家、画家,《宋史》卷三百四十七有传。《文献通考》载张舜民着《奏议》十卷,《画墁集》一百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五十四《画墁集》提要曰:“周紫芝谓政和七八年间,京师鬻书者,忽印是集。售者至填塞衢巷,事喧复禁如初。而南渡後又有临川雕本《浮休全集》。盖其着作在当日极爲世重。而自明以来,久佚不传。”〔5〕30册16-17页《画墁集》明初抄入《永乐大典》,清代修四库全书时,馆臣自《永乐大典》中辑岀《画墁集》八卷,鲍廷博刊《知不足斋丛书》时又增《补遗》一卷,但这两次辑补,检讨之功仍显不足。查今本《画墁集》及《补遗》均无冯左藏事,当爲佚文,可据辑佚。
  又如卷十一“杂仪”类“结发”条曰:
  今世婚礼有结发一事,取夫与妇发合而结之,古无有也。伊川程氏曰:“婚礼结发,其无意义,欲去久矣。不能言结发爲夫妇者,只是少小也。如结发事君、结发与匈奴战,岂谓合发?”然伊川既言非义,欲订正之,而至未能革,岂非习俗之久未易遽革耶?苏子卿诗“结发爲夫妇,恩义两不疑”,曹子建诗“结发辞严亲,来爲君子仇”,杜子美诗“结发爲妻子,席不煖君牀”,梅圣俞诗“结发事君子,衣袂未尝分”,皆谓结发少小之时也。
  本条明言出自《艺苑雌黄》。《艺苑雌黄》系宋建安人严有翼所撰,约成书於绍兴年间。(严有翼在绍兴(1131-1162)间尝爲泉、荆二郡教官)原书久佚,今本作十卷,已非其旧。《説郛》有节编本,仅8条。《苕溪渔隐丛话》後集、《诗话总龟》後集、《草堂诗话》《竹庄诗话》《诗人玉屑》《诗林广记》《修辞鉴衡》皆有録存。郭绍虞、罗根泽均曾辑其佚文,郭得84条,罗得81条,收入《宋诗话辑佚?附辑》。〔7〕但遍检《宋诗话辑佚?艺苑雌黄》,并无此条内容,可见在郭、罗二人所辑之外,仍有佚文可补。
  像这种情况全书还有不少,足可见《婚礼新编》在辑佚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婚礼新编》所徵引的材料对於同类类书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比如仝建平将《翰墨全书》乙集卷六所收往复聘定启及卷七所收婚礼往复启劄与《婚礼新编》对比後认爲,两书所收部分条目内容相同。这两卷中的启劄,一多半都没有作者署名,其中几篇可通过《婚礼新编》补録出作者名。〔8〕不难想像,如果《婚礼新编》未能传世,要想考证清楚《翰墨全书》所收如上启劄的作者姓名,必将大费周折。
  (三)有助於宋代骈文史的研究
  骈文又称“骈体文”或“骈偶文”,因其多用四字、六字句,故也称“四六文”或“骈四俪六”。骈文这种文体起源于汉魏,形成於南北朝,盛行于唐宋。它讲究对仗和韵律,用词注重藻饰和用典,被称作“最具中国特色的文体”。〔9〕
  《婚礼新编》所收183篇婚礼书仪全部都是骈体四六文。这是因爲骈文具有铺陈的行文风格,而婚仪文书中要时刻体现出对对方家世地位及才貌品德的高度赞扬,多夸耀客套之辞,使用骈文来写,不仅非常有利於这种应酬话语的表达,还能增强婚仪文书的典雅含蓄之美。这也是宋代民间婚礼书仪的一个主要特点。朱迎平认爲:“宋代民间婚仪中所用婚书,也都采用四六俪语。《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收一卷62首,洪适《盘洲文集》则载所撰婚书26首,又分爲送礼书、送币书、求亲书、许亲书、言定书、求婚书、回婚书等多种。”〔13〕《婚礼新编》所收婚礼书仪正是宋代婚书四六骈体化倾向的集中体现。
  前人在骈文史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对婚礼书仪类骈文的关注却少之又少,比如瞿兑之《骈文概论》(海南出版社,1994)、刘麟生《中国骈文史》(东方出版社,1996)以及于景祥《中国骈文通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等专着都没有涉及到这类骈文。据统计,《四库全书》中共有400篇左右的宋代婚仪文书,目前尚存世而未被《四库全书》收録的婚礼书仪应该也不会少於这个数量。《婚礼新编》所收婚礼书仪,体制短小,一般百字左右,用典恰当,取材博瞻,文词精炼,极富谦雅典丽之态。这些骈文是研究宋代骈文史,尤其是研究宋代骈文社会日用趋向的主要材料之一。吴承学就认爲,至宋代“启的应用越来越生活化与平民化,主要体现在启常用於民间求婚、议亲、送定等场合,以示庄重之意,如苏轼有《与迈求亲启》……又有《答求亲启》等启文,王十朋有《代人送定启》等。此类启文都以四六行文,文辞典雅庄重,实用性强。由於‘世俗施於尊者,多用俪语以爲恭’,自宋以来,启基本上全用骈文来书写。”〔11〕《婚礼新编》爲我们保留了将近200篇原汁原味的宋代婚礼书仪文献,这些材料在骈文史研究方面无疑是具有较高学术资料价值的。
  当然,《婚礼新编》的文献价值还不止以上这三点,它在婚俗学、类书编纂等方面也都具有一定的价值。这里就不再逐一讨论了。
  需要指出的是,丁昇之所集《婚礼新编》一书也并非尽善尽美。首先,该书所引书仪,作者名多以“姓+官职”的方式予以标注,如陈县尉、黄知县、江宗院、李知县等等,这些作者名在当时当地可能不难识别,但现在考证起来难度就比较大。其次,该书所引典故多不具出处。即使有出处,有些也存在非最早出处的问题。比如卷十八“刘凝之”条明言引自《南史》,但实际上《宋书》中已经出现,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再次,目録及正文均有不少讹字,单就标题来看,卷十四“谢混”条“混”讹作“琨”、卷十五“柳谈”条“柳”讹作“李”、卷十七“钩弋夫人”条“钩”讹作“钓”等等,均属不该有之失误。最後,《婚礼新编》後十卷中有一小部分宣扬封建迷信的故事和传説,比如卷十二的“前定”、卷二十的“神仙”等等,我们应该批判地看待这些内容。
  以上,我们对《婚礼新编》的作者情况、版本情况、内容结构、文献价值进行了初步介绍。作爲宋代闽地学者编就的一部日用生活型通俗类书,《婚礼新编》除了具有很高的版本价值外,在其它诸多方面也都有相当的研究价值,亟待我们进一步整理和研究。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其内容丰富,涵盖了祭祀、宴饮、战争、农事、婚姻、爱情、政治讽刺等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一部古代社会生活史的百科全书。 《诗经》的语言质朴自然,富有音乐美感,其表现手法包括赋、比、兴,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历代学者对《诗经》的研究汗牛充栋,形成了蔚为壮观的《诗经》学。 这套《诗经》选注本,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系统、深入了解《诗经》的途径。在选篇上,力求全面展现《诗经》的艺术成就和社会价值,既包含《国风》中脍炙人口的爱情民歌,也有《雅》颂中庄重典雅的颂歌和政治讽刺诗,更有反映当时社会风貌的《小雅》诗篇。 在校注方面,本选注本力求严谨准确,吸收历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原文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注释。注释内容涵盖字词释义、语法分析、典故出处、文化背景等方面,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原作的深层含义。同时,我们还对一些有争议的篇章和字句,进行了考证和辨析,力求呈现一个更为清晰准确的《诗经》面貌。 除了字词句的注释,我们还对每篇诗歌进行了题解,简要介绍其创作背景、主题思想和艺术特色。这些题解将帮助读者更好地把握每首诗的精髓。 这套选注本不仅注重学术性,也兼顾了可读性。我们采用简体中文,并对一些古体字进行了规范,力求让现代读者能够轻松阅读。排版清晰,便于查阅。 对于初学者而言,这套选注本可以作为入门的优秀读物,帮助他们建立起对《诗经》的初步认识。对于已经对《诗经》有所了解的读者,这套选注本也能提供更为深入的解读和丰富的参考资料。 我们希望通过这套选注本,能让更多的读者走进《诗经》的世界,感受中华古典诗歌的魅力,体会古代人民的情感与智慧。阅读《诗经》,不仅是对经典的品味,更是对历史的追溯,对人性的洞察,以及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这套选注本的出版,是我们对《诗经》这部不朽经典的敬意,也是我们与广大读者分享这份宝贵文化遗产的心愿。希望它能成为您在文化探索旅途中的良伴。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是一名从事婚礼策划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一直致力于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现代婚礼设计。长久以来,我都在寻找一本能够系统梳理和解读中国古代婚礼仪式的权威著作,《婚礼新编校注》的出现,无疑填补了这一市场空白。第一卷的内容,其学术严谨性和史料翔实度令我印象深刻。校注者对于《仪礼》、《礼记》、《唐律》等经典文献的引用和解读,精确到了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这为我们理解古代礼制的精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尤其关注书中关于“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六礼”的详细阐释。不仅仅是罗列流程,更重要的是其对每一步礼仪背后所蕴含的社会伦理、家庭观念以及人际关系的深刻分析。例如,在“纳吉”这一环节,书中不仅解释了其“吉日良辰”的选定原则,还深入探讨了“占卜”在婚姻缔结中的作用,以及这如何体现了古人对命运的敬畏和对婚姻的神圣性认知。校注者的注释详尽而富有启发性,他能够将晦涩的古文译成通俗易懂的语言,同时又保留了原文的精髓,这一点非常难得。我在工作中常常需要向新人解释婚礼的意义,而这本书为我提供了大量宝贵的信息和灵感。我甚至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已经被遗忘却极具文化价值的习俗,并将其巧妙地运用到现代婚礼设计中,让婚礼不仅仅是形式,更是对历史的传承和对文化的致敬。

评分

这本书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一直对传统婚礼习俗充满好奇,但总觉得那些古籍太过晦涩难懂,要么就是过于零散,不成体系。当我看到《婚礼新编校注》时,就有一种直觉: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打开第一卷,那种扑面而来的古韵和严谨的学术气息立刻吸引了我。校注者显然是下了苦功的,每一处引文、每一个典故都经过了细致的考证,标注得清清楚楚,这对于我这种非专业读者来说,简直是福音。我最喜欢的是它对“合卺”这一环节的详细解读,从其起源、演变到不同朝代的风俗差异,再到其象征意义,都描绘得淋漓尽致。我以前只知道是夫妻对饮,但书中却深入分析了酒的种类、酒杯的材质,甚至连饮酒的姿势和语词都有考究。这让我意识到,原来一个小小的仪式背后,蕴含着如此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且,校注者并没有把这些内容弄得枯燥乏味,而是穿插了一些有趣的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读起来既长知识,又充满趣味性。我特别欣赏书中对“却扇”礼的描述,那种新郎用扇子挑起新娘盖头的动作,在书中被赋予了多重解读,既有喜庆的寓意,也暗含着对新娘神秘感和贞洁的尊重。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穿越了时空,亲眼见证了一场场盛大的古代婚礼,感受到了那种庄重、喜悦和对新生活的期盼。我迫不及待地想翻开第二卷,继续探索更多关于婚礼的奥秘。

评分

我对中国古代的社会史和家庭史一直有着强烈的探索欲,《婚礼新编校注》第一卷,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研究视角。书中对“婚姻的缔结过程”的系统梳理,让我得以窥视古代社会结构和家庭关系的运行机制。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书中对于“择偶标准”的探讨,让我深刻理解了古代社会中,婚姻与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甚至是家族声望之间的紧密联系。书中详细阐述了“父母”在为子女选择配偶时所考虑的各种因素,包括对方的家庭背景、子女的学识才艺、以及是否符合“门当户对”的原则。这让我意识到,古代婚姻的缔结,往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家族战略,而不仅仅是男女双方的感情萌动。我尤其关注书中关于“退婚”的论述,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允许“退婚”,以及“退婚”所带来的社会和法律后果。这让我了解到,古代社会对婚姻的承诺和责任的重视程度,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婚姻关系的调整和解散所采取的措施。这本书为我理解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家庭伦理以及社会变迁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窗口,也为我进一步研究相关课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评分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关于婚礼的书,更是一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和文化观念的百科全书。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阅读《婚礼新编校注》的过程中,我发现它所涉及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婚礼本身。第一卷中,对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详细阐释,让我深刻理解了古代婚姻的社会属性。书中深入分析了“父母”在婚姻缔结中的绝对主导地位,以及“媒人”作为撮合双方的关键角色,其职责和权力是如何被规范的。我通过阅读,了解到不同阶层、不同地域对于婚姻的看法也存在差异,比如士族与平民的婚姻观念,以及南北方的婚俗习惯的演变,都得到了细致的呈现。这让我意识到,古代婚姻的形成,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族、两个社会阶层的联姻,背后牵扯着复杂的家族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考量。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聘礼”和“嫁妆”的解读。聘礼不仅仅是物质的交换,更是男方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承诺,而嫁妆则体现了女方家庭对女儿的关爱和经济支持,同时也承担着维系新家庭稳定的重要功能。书中对不同朝代的聘礼和嫁妆的变迁,以及其背后的经济和社会原因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这让我意识到,即使是看似简单的“送彩礼”、“陪嫁妆”,在古代也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信息。

评分

我是一位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社会伦理有着浓厚兴趣的研究者,而《婚礼新编校注》第一卷,为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来理解古代婚姻中的伦理观念。书中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深入剖析,让我对其背后的儒家伦理思想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它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句话,更是承载着“孝道”、“宗法”等核心儒家思想的体现。我从中了解到,在古代社会,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族的延续,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传承的重要环节。书中关于“贞节”观念的论述,更是让我感到震撼。从“三从四德”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些观念如何影响着古代女性的一生,以及这些观念的演变和挑战,都得到了详尽的阐述。我不得不承认,这些观念在现代社会看来可能有些不合时宜,但正是通过了解这些观念的根源和发展,我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中国传统社会女性的生存状态和精神世界。这本书还让我思考了古代婚姻中“门当户对”的原则,以及这种原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阶级固化方面所起的作用。

评分

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系统介绍中国古代婚姻习俗的著作,尤其是那些已经被遗忘或被现代社会所忽视的细节。《婚礼新编校注》的出现,无疑满足了我的这一需求。第一卷中,关于“婚礼流程”的详细梳理,让我对古代婚礼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了清晰的认识。我一直以来都对古代婚礼中的“却扇”仪式感到好奇,书中对这一环节的描述,让我领略到了其中的韵味。我了解到,新郎用团扇挑开新娘的盖头,这个简单的动作背后,包含了新郎对新娘的爱意和尊重,也象征着新生活的开始。书中还详细介绍了“压轿”习俗,即新郎在迎亲队伍抵达新娘家时,需要向女方家送上“压轿钱”,以示诚意和尊重。我之前只知道这是迎亲的一部分,但书中对其来源、意义和不同时期的变化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更让我惊喜的是,书中还提及了一些关于“婚后禁忌”的习俗,例如“三天不同房”等等,并对其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这让我意识到,古代婚礼不仅仅是举行仪式的过程,更包含了对新人婚后生活方方面面的指导和规范,充满了古人对新婚夫妇的美好祝愿和生活智慧。

评分

作为一名对民俗学有着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我一直渴望能有一本书,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我展示中国古代丰富多彩的婚俗文化。《婚礼新编校注》第一卷,恰恰满足了我的这一愿望。书中对“婚宴”环节的描述,让我大开眼界。我一直以为婚宴只是吃喝玩乐,但书中揭示了婚宴在古代婚礼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其所蕴含的丰富象征意义。从“宴请宾客”的规模和排场,到“酒席菜肴”的种类和寓意,再到“祝酒辞”的内容和讲究,书中都进行了细致的描绘。我了解到,古代婚宴上的每一道菜肴,都可能承载着美好的祝愿,比如鱼象征着年年有余,鸡象征着吉祥如意,而一些寓意吉祥的水果,更是必不可少的。书中还介绍了“闹洞房”的环节,以及新人如何应对宾客的“刁难”,这让我在轻松的阅读氛围中,了解到了古代婚礼的趣味性和人情味。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敬茶”仪式的描写,这是新人对长辈表示尊敬和感恩的重要环节,其背后的孝道文化让我深受感动。这本书就像一位和蔼的长者,娓娓道来,将那些古老的婚俗故事讲给我听,让我沉浸其中,乐此不疲。

评分

我一直对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有着浓厚的兴趣,而《婚礼新编校注》第一卷,则为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视角去理解那些文学作品中描写的婚姻场景。书中对于“订婚”仪式的详细描述,让我对“信物”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古代的男女在订婚时会互赠信物,而这些信物又代表着什么?这本书就为我解答了疑惑。它不仅列举了各种常见的信物,如玉佩、香囊、发簪等,还深入分析了这些信物在不同朝代、不同背景下所蕴含的象征意义。比如,玉佩常常象征着纯洁和高尚的品德,而香囊则寄托着思念和爱意。书中所述的“约指”、“合婚”等细节,都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些文学作品中的场景活生生地呈现在我眼前。我还可以从中了解到,古代的文学作品是如何通过对婚礼仪式的描绘,来展现人物的性格、情感和命运的。例如,一些描写女主人公辛酸婚姻的诗词歌赋,往往会着重描写婚礼中的不祥之兆或是不合礼仪的细节,而另一些描写美满姻缘的篇章,则会着重渲染婚礼的喜庆和温馨。这本书让我能够以一种更具象、更深入的方式去理解和欣赏古代文学作品。

评分

作为一名对古代服饰和妆容极感兴趣的历史爱好者,我一直对古代婚礼中的女性形象充满了想象。而《婚礼新编校注》第一卷,无疑为我打开了一扇窥视古代新娘之美的窗户。《婚礼新编校注》的第一卷,从头到尾都让我沉醉在古代婚礼的精妙细节中,仿佛亲身经历了一场穿越时空的盛宴。我一直对“点唇”这一妆容环节感到好奇,因为在各种影视作品中,都对古代女子的红唇有着各种各样的描绘。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古代婚礼中“点唇”的讲究,不仅提及了所用的“唇脂”的成分和制作方法,更重要的是,它解释了不同时期、不同身份的女性在“点唇”上的细微差别,比如“花钿”与“点唇”的配合,以及“妆容”如何反映新娘的身份和心情。我特别喜欢书中对“描眉”部分的描述,古人对眉毛的描画真是千姿百态,有“远山眉”、“柳叶眉”、“蛾眉”等等,书中不仅列举了这些眉形,还结合当时的审美标准和象征意义进行了细致的阐述。我还可以从中了解到,不同朝代的审美取向如何影响着女性的妆容,比如唐代的丰满华丽,宋代的清秀淡雅,都通过妆容得到了直观的体现。此外,书中对“发髻”的描写也让我大开眼界,那些繁复精美的发髻,如“螺髻”、“云髻”、“堕马髻”等等,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造型和编织技巧,配合着各种金钗、玉簪,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古代女性画像。这本书让我对古代女性的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为我创作以古代为背景的文学作品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评分

自从我接触到《婚礼新编校注》这部著作以来,我仿佛被带入了一个浩瀚的古代婚姻文化宝库之中,每一次翻阅都充满了惊喜与收获。第一卷关于“迎娶”环节的细致描绘,尤其让我着迷。我一直以来都对古代婚礼中那些繁复而充满仪式感的迎娶过程感到好奇,而这本书则将这些过程一一呈现,并进行了详尽的解析。从“花轿”的设计和装饰,到“仪仗”的规模和配置,再到“送亲”队伍的组成和仪式,书中都进行了非常详尽的描述。我之前总以为花轿只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但通过阅读,我才了解到,原来花轿的设计、颜色、甚至上面的装饰图案,都蕴含着丰富的象征意义,比如红色代表喜庆,龙凤图案象征着吉祥和美满。书中对于“闹洞房”的习俗的解读,也让我印象深刻。我一直以为“闹洞房”只是年轻人的胡闹,但这本书揭示了其背后深层次的文化含义,它不仅仅是为了增添喜庆气氛,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些带有“性”意味的玩笑和游戏,来引导新人了解房事,化解新婚的尴尬,并寄托着希望新人早生贵子的美好愿望。我还了解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闹洞房”习俗也各有千秋,充满了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

评分

很不错的东西,值得看

评分

好书,有封膜噢,会用心阅读。

评分

很好的图书,早都想买了,这次活动都买了,很喜欢。

评分

婚礼,五礼之嘉礼。单独论述大概还是丧礼、祭礼更多见些吧?整理的一般。

评分

资料书,还没来得及看

评分

婚礼,五礼之嘉礼。单独论述大概还是丧礼、祭礼更多见些吧?整理的一般。

评分

很好的一本书,给一个好评。

评分

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价廉物美,质量上乘。

评分

还不错,典籍收藏……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