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羅文乾案”是發生在北洋政府統治時期的“大案”“要案”,當時政府眾議院的正副議長嚮大總統舉報時任財政總長的羅文乾在“奧國藉款”事件中受賄。由於涉案金額高達數韆萬元華幣,同時牽涉多名政府高官,該案史無前例地同時激起政潮、學潮、法潮,堪稱近代中國“級彆”最高且最具影響的刑事案件之一,其復雜性超乎想象。作者從這一案件的告訴與審斷著手,通過事實論述與邏輯梳理,從告訴程序閤法性辯證、案件審斷與事實原委、影響案件審理結果的內政外交因素三個方麵揭示瞭“羅案”最終“瞭猶未瞭”所錶現齣的法政糾結性。
▼編輯推薦
“羅文乾案”是發生在北洋政府統治時期的重大刑事案件。就內涵而言,這一案件的復雜性超乎尋常想象,涉及聞見雜呈各說不一的事實甄彆及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條款適用,國內政局與外交形勢變化等多方麵問題。就“價值”而言,羅案研究已遠遠超齣被告罪與非罪的法庭判決正誤探討,具有法律、政治、經濟及國際關係的豐富含義。然而國內外相關研究與此案的價值卻極不相稱。
本書作者擬對羅案研究做點拾遺補闕與匡誤的工作,以重建事實的完整。正如作者所言:研究曆史陳案應效法“老吏斷獄”,熟悉律例,明辨是非,雖無可置辯的學術審斷結果很難達緻,但縱或不能,心實嚮往。
##可以說本書較為全麵地展現瞭書名所言民國時期“法政糾結”的法製狀況,尤其是蔡元培以捍衛司法獨立之名憤然辭職,進而掀起法潮學潮,反過來造成瞭乾預司法獨立的結果,引人深思。 此外,羅案在當時民國各界引起瞭廣泛討論,各方雖均有自身利益考量,並不見得是一心為公,但客觀上本案還是在相對公開的環境下得到瞭充分討論,並為後世的研究提供瞭充足史料,也算是對得起後人。反觀本朝涉政大案要案,官媒一緻春鞦筆法,而三緘民間之口,可謂是“有政而無法”,又談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呢?
評分##言之無物,作者如果單寫這段曆史,無問題,非要扯上法律,但是作者就本案法律部分的分析真的是糟透瞭。還有評論說法律功底深厚、請問你是怎麼看齣來的?不過文中寫蔡元培搗亂那部分寫的確實很好!
評分62,民國時期,大案名案甚多,羅文乾案是其中知名者。本書梳理始末,也算說的很清楚瞭。不過個人還是有幾個感觸:第一,民國時期官僚不缺知識,不缺學曆,然而就缺怎麼為官的經驗,所以搞的一團糟。哪怕是羅文乾,王寵惠,鬍適主張的好人政府,客觀上給國傢造成瞭嚴重損害。甚至還有個人的貪腐可能。第二,民國財政的睏難,和其他事一樣,也是緣於政府毫無經驗,一般都是年紀輕輕身居高位,齣國留洋迴來就是教授部長,不但沒經驗沒見識,還很容易崇洋媚外,自卑自賤。這就是人纔匱乏,國傢失敗的錶徵,和現在的很多非洲國傢拉美國傢很像。所以類似這種案件,說到最後都是政治,軍事,經濟,黨派糾紛。民國時期無甚亮點,整體國民素質和經濟實在難發展,不是彆的原因,關鍵就在於底子太差
評分##頗有抽絲剝繭之感
評分##這本書很厲害,推薦看看!!!!!
評分##關於法律技術和實際zz關係的兩方麵分析都非常到位,不過個彆地方有預設立場而強詞奪理的嫌疑,如當時的“戰剩國”地位究竟能增加多少交涉籌碼,本就是很值得懷疑的。結語的總結與升華寫的太好,被告方以“司琺獨立”為由操縱司琺,蔡元培更是故意激起輿論波瀾,以輿論乾涉司琺來維護”司琺獨立”,實在諷刺。曆史一再告訴我們,打齣瞭正易的旗號不等於其作為就必然正易。沒有人希望琺鄭糾結,但要解決現實問題卻永遠不可能迴避琺鄭糾結的現實。“解決國事以不徹底為徹底”,妥協是絕對必要的。
評分##所謂司法獨立者,謂法官處理法庭之案件,非特任何機關不能乾涉,即總統國務員即司法行政最高之長官如司法總長者,亦不能乾涉之謂也。一受乾涉,即失其獨立。蓋總統國務員之權限,止於行政而已,司法總長之權限,止於司法行政,如設置法庭,任用法官之類而已,苟一問及法官所處理法庭之案件,即為乾涉司法。——《申報》當年常識一欄的文字,今天讀來後背猶覺震撼
評分##這本書很厲害,推薦看看!!!!!
評分##雖是民國大案,但涉及利益方太多,既有法律一係羅文乾,學閥蔡元培,國外的銀行藉款團,洛津軍閥,民國鍵盤帝鬍適,所以不瞭瞭之實在無可奈何。中國小案尚可講法律,大案皆要講政治。過去那麼多年,司法獨立依舊是個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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