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德榮,男, 1951 年生,德國魯爾大學哲學博士,華東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師大詮釋學研究所所長,“國際本體論詮釋學學會”副秘書長。2006-2012年任華東師範大學哲學係係主任。
該書為作者多年來研究詮釋學的一本厚積之作。該書完整地論述瞭西方詮釋學的發展史,時間跨度從古代希臘到後現代,通過大量可靠的第一、二手研究資料完整地勾畫齣瞭西方詮釋學發展史的主流綫索;通過梳理闡明瞭詮釋學發展的內在邏輯,突齣強調瞭古典闡釋學和方法論詮釋學的意義和價值;該書特彆關注到目前國內學界較少涉及的《聖經》闡釋學,以及貝蒂、赫施和馬剋思主義闡釋學,裨補瞭國內多年隻關注本體論和存在主義詮釋學的片麵性和局限性,打破國內將闡釋學等同於海德格爾、伽達默爾的詮釋學的誤區。
##2021夏,文學解釋學結課。簡明又清晰的詮釋學譜係概述,漫漫哲學史補課路終於填上瞭第一條綫,在接觸瞭具體闡釋文本之後總算漸入佳境。海德格爾的缺省算是一大遺憾吧
評分##把人當特彆的物可以,但不要特彆到變成二元論纔能詮釋人。價值二元導緻事實也二元,德裏達也逃脫不瞭的西方神學思維。 需要徹底的唯物主義。 德裏達的後期倫理、政治學轉嚮在我看來是敗筆(暫評),解構無法肯定任何東西,除非他肯定完之後說這肯定是沒有道理的,同時再說一句你完全可以走我相反的立場。 然而,他沒有說後一句。 類比一下,西方很難接受一種一元論的世界,不管東方西方,都很難,因為價值隨著一元論近乎被毀滅。或許可以這樣說,隻有事實、價值真正被解構,真的政治、倫理學纔會到來。 多bb一句,德裏達解構和佛學之區彆就在於其後期引入的神學,徹底的佛學邏輯則是徹底的解構(大概/類比)。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真理與方法》的論述順序如果可以被稱為“綜閤”式的話 潘老師討論伽達默爾的那章 可以被看做“分析”式的 畢竟一個理論在建構時的順序不必是最好的介紹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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