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人叢書·法律教育:從社會人到法律人的中國實踐》結構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即總論篇、分論篇和附錄(他論篇)。總論篇共九章,內容主要是高度概括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的改革發展,並對法律人纔培養工作進行瞭總結和分析,對未來法律人纔的培養模式和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的發展進行思考並提齣相關建議;分論篇收入10篇文章,其內容主要是對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的基本問題的專題研究和分析思考,反映瞭法學教育和法律人纔培養中的一些基本問題、基本情況和基本探索;附錄共收入27篇具有代錶性的文章,主要反映瞭三十年法學教育教學改革的基本曆程、經驗總結、實踐探索、問題剖析和對未來改革發展的深入思考。《法律人叢書·法律教育:從社會人到法律人的中國實踐》的三個部分,除附錄外,總論篇、分論篇均為《法律人叢書·法律教育:從社會人到法律人的中國實踐》作者撰寫,相關背景可見各篇注釋。
作者簡介
霍憲丹,男,漢族,1954年10月齣生於重慶市,1971年在四川彭州義和公社插隊,1982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研究生學曆,社科係列研究員、高教係列法學教授。
1982年進入司法部法學教育司工作,先後任副處長、處長、副司長,擔任過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院長,2004年授一級警監警銜,後任司法鑒定管理局局長至今。
業務工作簡況:1982年以來,先後從事過中等法學教育、成人高等法學教育和普通高等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教材編寫以及司法鑒定、法學社團、仲裁登記、高校管理等項管理工作。多次參與和組織調查研究,製定政法乾部教育培訓規劃和法學教育發展規劃。研究製定法學教育、法學研究和司法鑒定管理方麵的政策、法規和製度;積極推進法學本科教育、“專升本”教育、第二專業教育、自學考試教育、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政策研究和製度創新並推進其改革和發展。協調組織政法乾部和法律從業人員進行學曆教育、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受全國人大內司委、教育部等有關部門的委托,參加成人教育立法研究和草案起草工作,參與並組織司法鑒定立法研究、論證和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組織全國有關專傢開展創立法律職業資格製度和統一司法考試製度的比較研究、製度設計和分析論證工作;組織創立統一司法鑒定管理製度的研究論證工作;組織法律院校和政法實際部門的專傢、教授,麵嚮法治建設的主戰場,采取“政、産、學、研一體化”和理論與實踐互動的方法開展法學研究工作,同時還多次參與或主持教育部和司法部重大課題及部級科研課題的研究工作。參與和組織全國法學專傢、教授編寫中等法學教育、成人高等法學教育、普通高等法學教育和自學高考律師專業、監所管理專業的教學大綱和教材,編寫法律碩士專業教育教學用書和司法鑒定培訓教材。主持撰寫及參加編寫過三十餘部研究文集或專著,公開發錶過上百篇文章。
主要社會兼職:先後兼任過第一屆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長、教育部司法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法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理事暨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醫學會副會長、全國成人政法院校理事會理事長,以及司法部部級科研項目專傢評審委員會副主任、法學教材編輯部副總編、歐盟與中國法律閤作項目中方評審專傢委員會委員和社會係統工程專傢組成員等。
主要學術兼職: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南開大學、吉林大學、蘇州大學、福州大學、湖南大學、西南科技大學等兼職教授和碩士生導師。
研究方嚮及主要成果: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司法考試製度、訴訟法學、司法鑒定製度等。2002年以來,已先後主持過九項司法部、教育部、中國科協的部級科研課題,齣版個人專著3部,主編著作、教材8部。先後在《中國高等教育》、《法律適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學術研究》、《中國司法》、《中國律師》、《法學評論》、《政法論壇》、《環球法律評論》、《法律科學》、《法學》、《法製與社會發展》、《嶽麓法學評論》、《中國大學教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清華法學》、《比較法研究》、《財經雜誌》、《證據科學研究》、《中國司法鑒定》、《中國法學教育研究》等刊物上,發錶論文九十餘篇。研究成果中有的被評為教育部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1997~2005國傢級教學成果一等奬、第一屆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奬一等奬(2007年)以及中國法學會頒發的“中國法治三十年網絡徵文”個人二等奬(2008年),還有的成果獲司法部部級科研成果二等奬和三等奬。
自我定位:學習型、研究型的管理者和探索者;提倡並踐行係統的思維方法和綜閤集成的工作方法;在做人做事和倫理道德上屬於“文革”前傳統教育下成長的一代,但在思想觀念和知識素養上又深深地打上瞭改革開放時代的標記。
內頁插圖
目錄
編寫說明
總序
局部與整體(代序)
第一部分 總論篇
緒論從社會人到法律人是一項社會係統工程
從法學教育到法律人纔培養——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改革發展的探索與思考
第一章 中國法學教育曆史迴顧
一、近現代法學教育的興起
二、院係調整中的法學教育
三、停滯不前的法學教育
第二章 法學教育的發展與改革
一、恢復發展階段:為政法隊伍建設服務
二、改革發展階段:為法製建設服務
三、全麵發展階段:為建設法治國傢服務
第三章 法律職業的發展與改革
一、法律職業的興起
二、國傢統一司法考試
三、構建法律職業共同體
第四章 律師職業的演變
一、重生的律師
二、律師身份的三次變化
三、律師執業正逢其時
四、律師社會角色的演變
五、麵嚮未來的律師職業
第五章 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
一、法律人應當具備的基本資質
二、法律職業的特殊性決定瞭法律人的基本資質
三、法律職業引導法學教育
第六章 法學教育的定位與反思
一、法學教育的基本屬性
二、法學教育的基本共識
三、法學教育的基本經驗
四、法學教育的基本問題
五、法學教育的基本定位
第七章 新時期法學教育的展望
一、麵嚮新時期的法學教育
二、法律人纔是建設法治國傢的第一資源
三、法學教育的曆史使命和時代任務
四、優化法學教育的結構
第八章 從法學教育到法律人纔培養
一、構建一體化的應用類法律人纔培養模式
二、實現“兩大共同體”的雙值交集、協調發展
三、充分發揮司法考試製度的雙嚮交流作用
四、法學教育的管理與指導
……
第二部分 分論篇
附錄 他論篇
作者簡介
代後記:迴望西南
精彩書摘
四、我國法律職業的改革和完善必將對法學教育産生積極的影響和作用麵嚮21世紀,是從法製走嚮法治的世紀,我國將全麵推進和深化司法改革,進一步完善法律職業和人纔結構,這必將對法學教育産生直接的影響並提齣更高要求。司法改革的目標主要包括:增強司法的獨立性;樹立司法的權威性;維護司法權的統一性;完善審判方式和程序;建立統一的法律職業製度,努力提高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整體素質;完善對司法的監督製度。其中法官素質的高低,是決定其司法公正與否的根本因素。可以說,一個社會要實現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保持社會穩定和保障公民權利等基本目標,關鍵要有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職業法律傢隊伍和健全閤理的公正司法機製。為此,在司法改革中,應當努力實現以下目標:(1)實行全國統一的一元製的法律職業資格製度。(2)建立國傢司法考試委員會,負責組織全國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即法官、檢察官、律師統一的司法考試和警官的統一考試)。(3)規定嚴格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提高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職業門檻。一般來說,必須是有關的法律權威機構和教育機構評估認可的國民教育係列的大學法律本科畢業生或非法律本科畢業生但取得法律專業證書者方可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久前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官法和檢察官法修正案已分彆對法官和檢察官的入門條件及各級崗位的任職資格作齣嚴格的規定。其起點學曆規定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律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兩年的;獲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預計不久律師法也將作相應修改。這樣,進入21世紀,我國進入法律職業的學曆標準與世界各國的標準已大體相同。
……
前言/序言
好的,這是一份不包含您提供的圖書內容的詳細圖書簡介: --- 跨越邊界:全球化、數字化與未來治理的重塑 當代社會正經曆前所未有的變革浪潮,技術進步、地緣政治變動和生態挑戰相互交織,對既有的治理體係、經濟結構乃至個體生存狀態構成瞭深刻的衝擊。本書旨在係統梳理和深度剖析這些宏大敘事背後的微觀動力與復雜邏輯,探討在不確定性時代背景下,全球秩序的演進方嚮、數字革命對社會結構的重塑,以及新型風險應對機製的構建路徑。 第一部分:全球化的悖論與新地緣政治的圖景 自冷戰結束以來,全球化以其不可逆轉的經濟互聯性和文化滲透性,重塑瞭世界版圖。然而,近十年來,這一進程正遭遇前所未有的“逆風”。本部分深入探討瞭全球化進程中的內在矛盾——效率與韌性、開放與主權之間的張力。 一、全球供應鏈的重構與“去風險化” 我們首先審視瞭過去三十年建立的“即時製”(Just-in-Time)全球供應鏈如何在全球公共衛生危機和地緣衝突中暴露其脆弱性。本書不再簡單地停留在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錶層現象,而是剖析瞭各國政府和跨國企業如何從“效率優先”轉嚮“安全與韌性優先”的戰略調整。詳細分析瞭關鍵礦産、半導體、生物技術等戰略性領域的供應鏈本土化或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的實踐案例及其對新興市場和既有工業強國的影響。特彆關注瞭“經濟脅迫”作為一種新型地緣政治工具的應用及其國際法上的模糊地帶。 二、大國競爭的新範式:科技主導權與規範製定權 本書認為,當前的大國博弈已從傳統的軍事和貿易領域,顯著轉嚮科技標準的製定權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控製權。從5G/6G標準的競爭,到人工智能倫理框架的全球角力,再到量子計算領域的早期布局,都在預示著未來全球權力分配將由掌握核心技術標準的國傢主導。我們對“技術民族主義”的興起進行瞭跨學科的考察,分析瞭其對國際閤作,尤其是在氣候變化和公共衛生領域帶來的挑戰。同時,探討瞭區域性經濟集團(如CPTPP、RCEP)在現有全球治理體係受阻時,如何嘗試填補真空,構建次級規範。 三、主權概念的演變:數字領土與數據流動 在全球數據爆炸式增長的背景下,傳統基於地理疆域的主權概念正受到挑戰。本章引入瞭“數字領土”的概念,分析瞭各國在數據本地化要求、跨境數據流動標準和網絡空間執法權方麵的衝突與博弈。重點對比瞭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全球輻射效應、美國的“自由流動”主張以及中國在數據安全方麵的監管邏輯,揭示瞭數字治理的“三極化”趨勢及其對跨國公司閤規成本的深遠影響。 第二部分:數字社會的原生性變革與治理睏境 信息技術,尤其是人工智能、區塊鏈和物聯網的融閤,不僅改變瞭經濟活動方式,更在重塑社會互動、認知結構乃至權力分配。本部分聚焦於技術本身的內在邏輯及其對社會結構産生的顛覆性力量。 一、生成式AI的衝擊:創造力、勞動與知識産權的邊界 本書對近年來迅猛發展的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進行瞭深入的倫理和法律分析。我們探討瞭AI模型在訓練數據上的版權歸屬問題,以及AI生成內容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原創性、是否可以被授予知識産權保護的爭論。更關鍵的是,我們關注瞭AI對中高技能白領勞動力的替代效應,以及由此可能加劇的收入不平等和社會分層。對“算法偏見”的案例研究揭示瞭技術中立性的神話,強調瞭設計階段的社會責任。 二、去中心化技術的潛能與幻滅:Web3.0的治理難題 區塊鏈技術自誕生以來,承諾瞭一個更加透明、去中心化的互聯網(Web3.0)。本章詳細考察瞭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實踐案例,分析瞭其在組織結構、決策機製上的創新,同時也毫不留情地指齣瞭其在法律責任主體認定、投資者保護、反洗錢(AML)監管等方麵的結構性缺陷。本書認為,當前的Web3.0運動正麵臨一個核心睏境:為瞭實現大規模應用,它不可避免地需要中心化的中介機構,這與其初衷産生瞭根本性的悖論。 三、數字極化與認知安全:信息繭房的社會成本 社交媒體平颱通過個性化算法推薦,在提升用戶粘性的同時,也無意中固化瞭用戶的既有認知,導緻“信息繭房”效應加劇。本書結閤社會心理學和傳播學研究,分析瞭這種認知固化如何演變為社會群體的極化,並探討瞭虛假信息(Disinformation)和深度僞造(Deepfake)技術如何被用作政治工具,威脅公眾對事實的共同認知基礎,構成對社會信任和政治穩定的新型風險。 第三部分:麵嚮未來的可持續性與韌性建設 麵對氣候變化、資源枯竭和係統性風險的疊加,未來的治理不再是綫性的規劃,而是一種動態的、適應性的“韌性建設”過程。 一、韌性城市與適應性規劃 傳統的基礎設施建設往往追求最大效率,而韌性城市(Resilient Cities)則強調在遭受衝擊(如極端天氣、網絡攻擊)後快速恢復或適應的能力。本書分析瞭基於自然解決方案(NbS)的城市規劃,如海綿城市的概念,以及“冗餘備份”在關鍵基礎設施(如電網、交通樞紐)設計中的必要性。通過對幾個沿海城市麵對海平麵上升的戰略轉變,展示瞭長期規劃的復雜性和跨代際公平的考量。 二、循環經濟的製度設計與轉型挑戰 實現環境可持續性,必須從綫性的“獲取-製造-丟棄”模式轉嚮循環經濟。本書聚焦於實現這一轉型的製度障礙,包括:産品設計標準的缺失、消費者行為的慣性,以及迴收基礎設施的投資缺口。詳細分析瞭“生産者延伸責任製”(EPR)在全球範圍內的實施效果,並探討瞭數字化工具(如産品護照、物聯網追蹤)如何賦能材料的閉環管理。 三、係統性風險的監測與預警機製 現代社會的高度互聯性意味著一個局部的小故障可能迅速演變成全球性的係統風險(如2008年金融危機、2021年蘇伊士運河堵塞)。本書呼籲建立跨部門、跨國界的係統性風險監測框架,強調對“黑天鵝”事件的預防優於事後的補救。討論瞭運用復雜性科學、大數據分析來識彆潛在的“臨界點”(Tipping Points)以及構建社會對衝擊的“緩衝墊”的重要性。 總結:在不確定性中尋求新的平衡 本書最終認為,未來的治理之道在於培養一種動態的、批判性的思維模式,即不再將技術視為萬靈藥,也不將全球化視為不可逆轉的宿命。它要求決策者、學者和公眾具備跨學科的視野,理解技術、經濟、環境和社會治理之間復雜的迴饋循環。隻有正視變革的深刻性,並緻力於構建更具適應性和公平性的製度框架,人類社會纔能在充滿挑戰的未來中,找到新的可持續平衡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