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現代學術名著叢書:中國商事法》是中國近代商法著名教科書,原為《大學叢書》之一種。分緒論、本論,全麵係統梳理瞭定型時的中國商法。從商事組織法、商行為法,到商事契約、破産與和解等,涉及民商事法律法規24部,如民法總則、債編、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公司登記規則、商人通例、商標法、奬勵工業技術暫行條例、著作權法、破産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印花稅法、交易所法、工廠法、團體協約法等,是今人瞭解中國近代商法史的著作。
內頁插圖
目錄
引言
方序
自序
參考法令一覽錶
緒論
第一章 權利義務之觀念
第二章 法律之觀念
第三章 私權之主體及客體
第一節 公權與私權之區彆
第二節 私權之主體
第一項 總說
第二項 自然人
第三項 法人
第三節 私權之客體
第四章 私權之得喪變更
第一節 私權變動之姿態
第二節 私權變動之原因事實
第五章 商事法之意義
本論
第一編 從事商業之人
第一章 商人
第二章 商業使用人及商業學徒
第一節 商業使用人
第二節 商業學徒
第三章 代辦商
第二編 商業組織
第一章 總說
第一節 營業所
第二節 商業注冊
第三節 商號
第四節 商業帳①簿
第二章 個人資本
第三章 閤夥
第一節 普通閤夥
第一項 閤夥之意義
第二項 閤夥之效力
第一款 閤夥之內部關係
第二款 閤夥之對外關係
第三項 閤夥人之退夥及加入
……
第三編 商品
第四編 商事權義之發生
第五編 商事權義之擔保
第六編 有關商事之契約
第七編 破産與和解
新舊譯名對照錶
齣版寄語
劉朗泉先生學術年錶
商業理性、商法精神與中國社會
跋
精彩書摘
物之種類甚多,通常得為如下之區彆:
一動産與不動産羅馬法上有一原則日:地上之物屬於土地。蓋以土地為唯一之不動産,而以土地之定著物為土地之部分。我國民法從之,於六六條定明,稱不動産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産之齣産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産之部分。又於六七條定明稱動産者,為所稱不動産以外之物。所謂土地之定著物者,雖尚未至與土地有不能分離之程度,然必須非暫時的附著於土地之上。若僅為臨時應用之目的所裝紮之建築物,皆非土地之定著物,亦即非所謂不動産。又若礦石泉水等與土地不能分離之物,則其本身即為土地之一部,亦非所謂定著物。不動産原則上雖僅為土地及其定著物,然若其齣産物如米榖菜果尚未成熟而分離者,亦為不動産之一部。至此種不動産以外之物,則統稱日動産。
二主物與從物民法六八條一項設從物之定義為“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彆習慣者,依其習慣。”是則從物必須為獨立之一物。若門窗之於房屋,輸軸之於機械,皆為他物之一部,非從物也。又從物必須常助主物之效用,所謂常助者,須有客觀上之意義,若僅以主觀之意思,係印章於懷錶,非可即謂其有主從之關係也。又從物必須與主物同屬於一人,此因法律明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同條二項)若不同屬於一人,事實上將無法生其效力。從物之外而不具從物之特性者,皆主物也。
……
中華現代學術名著叢書:中國商事法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