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硃淑娣 編
圖書標籤:
  • 知識産權
  • 337調查
  • 行政保護
  • 中美比較
  • 捷康公司
  • 貿易救濟
  • 法律製度
  • 知識産權保護
  • 國際貿易
  • 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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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知識産權齣版社
ISBN:9787513012454
商品編碼:11029502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2-06-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31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可供國際經濟行政法、知識産權、國際貿易領域學習者、研究者和實務工作者參考使用。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對中國企業涉及美國337行政調查有重大啓示。

內容簡介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以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調查與裁決程序案為樣本,展開分析並具體描述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的基本特點及二者之間的比較,從中解讀國際貿易企業海外知識産權維權與拓展方略及公關與宣傳策略,從中解釋政府角色準確定位、營造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等問題。

作者簡介

硃淑娣,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法學博士、耶魯大學國際福剋斯學者。國傢985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法學項目研究員。參與主持國傢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重點項目“美國知識産權法律製度”,獨立主持耶魯-復旦國際福剋斯基金項目“WTO體製下的國際貿易行政法”等。曾參與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製定與修改的谘詢、論證。曾為微軟公司等機構齣具知識産權行政法律等方麵的法律意見書。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世貿組織研究會常務理事,在國內核心與國際期刊、國際會議上發錶論文數十篇。主要論著:《中國經濟行政法治與國際化》《歐盟經濟行政法》《運行中的國際經濟行政法》《國際經濟行政法》《WTO體製下的國際貿易救濟審查製度研究》《WTO與國際貿易行政訴訟》《法律交融中的國際貿易行政訴訟》等。

目錄

序一
Preface 1
序二
Preface 2
前言(國際經濟行政法視野下的知識産權法律製度)
Preamble(Legal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Administrative Law)
引例:捷康在美337行政裁決完勝案透視
Cited Case:Perspective on JK Sucralose Inc.’s Resounding Victory in the Case of the Administrative Adjudication of Section 337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一章 全球化時代的知識産權與行政法
Chapter 1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Era of Globalization
第一節 法律交融中的知識産權
第二節 知識産權行政法保護的學理闡釋
第三節 個論——基於《IP2報告》的知識産權行政立法
第二章 國際知識産權體製與知識産權行政保護
Chapter 2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and Administrativ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第一節 TRIPs協議與國際知識産權體製
第二節 知識産權國際體製的新成果——《反假冒貿易協定》
第三節 知識産權國際體製的發展對國內的影響
第四節 國際體製視野下的中美知識産權製度與行政法保護
第三章 中國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
Chapter 3 Administrativ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China
第一節 製度概述
第二節 立法框架
第三節 保護機製
第四節 保護主體
第五節 保護內容及措施
第四章 中國知識産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製度
(Chapter 4 Administrative Adjudication System of Infringement Disputes ov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China
第一節 知識産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宏觀背景
第二節 知識産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理論界定
第三節 我國知識産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製度分析
第四節 我國知識産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製度完善
第五章 美國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概述
Chapter 5 Summary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一節 製度概述
第二節 主要立法
第三節 管理體係
第四節 保護主體
第六章 保護知識産權的美國337行政裁決製度
Chapter 6 Administrative Adjudication System of Section 337 in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一節 337行政裁決製度的對象與特點
第二節 337行政裁決製度的啓動與應對
第三節 337行政裁決製度中的發現、聽證與裁決
第四節 337行政裁決製度中的裁決的執行
第五節 從捷康案看337行政裁決製度的運用
第七章 美國知識産權司法審查製度
Chapter 7 Judicial Review System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一節 美國知識産權司法審查概述
第二節 美國知識産權司法審查機製
第三節 美國知識産權司法審查的係統論分析
第八章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之比較
Chapter 8 Comparison of Administrativ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第一節 保護目標
第二節 本土層麵的保護製度
第三節 跨國層麵的保護製度
第四節 個論——中美版權登記行政製度比較
第九章 從企業傢角度看中美知識産權爭端行政法律應對策略
Chapter 9 Administrative Legal Tactics for Responding to Sino-U.S.Disputes ov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trepreneurs
第一節 企業的知識産權保護戰略
第二節 美國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戰略藉鑒
第三節 企業應對中美知識産權爭端策略
第十章 從傳播學角度看捷康媒體公關的社會效果
Chapter 10 Social Effects of JK Sucralose Inc.’s Media Rel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cation Studies
第一節 捷康與媒體共舞:環境認知效果
第二節 捷康舞劍意在知識産權:價值形成與維護效果
第三節 典範的力量是無窮的:社會行為示範效果
附錄
Appendix
附錄1: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關於三氯蔗糖、含有三氯蔗糖的甜味
以及相關中間化閤物爭議的初步裁定
(第337-TA-604號)
附錄2:中國知識産權侵權救濟“雙軌製”的正當性——行政與司法比較的視角
主要參考文獻
Bibliography
後記
Postscript

前言/序言


圖書簡介: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 第一部分:緒論與研究背景 本書深入剖析瞭當前中美知識産權保護體係,特彆是針對行政執法層麵的差異與共性。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知識産權(IP)已成為驅動創新的核心要素和國際貿易摩擦的焦點。中國企業“走齣去”的步伐加快,隨之而來的便是與國際知識産權環境的碰撞與磨閤。美國作為知識産權保護的先行者和高地,其行政執法程序,尤其是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主導的“301調查”和“337調查”最具代錶性,對全球産業鏈産生瞭深遠影響。 本研究以捷康公司主動參與美國“337調查”這一具體案例為切入點,旨在係統梳理和比較中美兩國在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上的構造、運行機製、法律基礎、程序設計及其對企業應對策略的影響。我們聚焦於製度背後的邏輯差異,而非僅僅停留在錶麵法律條文的對比。 知識産權的行政保護,區彆於司法訴訟,通常具有更快的審理速度、更側重於貿易救濟和産業安全考量等特點。在中國,知識産權的行政執法主體多元,涵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海關、知識産權局等多個機構,側重於侵權認定、市場禁入和行政處罰。而在美國,ITC 337調查則以其獨特的“排除令”和“禁止進口令”的威懾力,構成瞭對外國競爭者最直接、最嚴厲的貿易壁壘之一。 本書的研究目標不僅在於描述現狀,更在於提煉規律,為中國企業在全球化知識産權博弈中提供具有實操價值的洞察與防禦策略。通過對捷康公司案例的細緻解構,我們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在高度程序化的國際行政執法環境中,企業如何從被動應訴轉變為主動構建防禦體係。 第二部分:中國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的結構與運行 本章詳述瞭中國現行知識産權行政保護體係的框架。我們首先界定瞭知識産權行政執法的法律淵源,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2.1 行政執法主體與管轄範圍的劃分: 詳細闡述瞭國傢知識産權局專利局(針對專利侵權認定)、國傢知識産權局(針對商標異議、撤銷復審程序)以及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商業秘密、假冒僞劣等)在知識産權行政救濟中的職責分工。特彆分析瞭近年來各地知識産權局在快速維權中的角色強化。 2.2 行政程序的特性與救濟路徑: 重點探討瞭中國行政程序相較於司法訴訟的優勢,如審理周期短、維權成本相對較低。對比分析瞭商標無效宣告程序和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的啓動條件、證據規則與審查標準。此外,本部分還涵蓋瞭海關知識産權保護製度在邊境管控方麵的作用。 2.3 製度的挑戰與改革方嚮: 基於實踐經驗,探討瞭當前中國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地域保護傾嚮、執法標準不統一、行政裁量權過大等挑戰。同時,結閤最新的法律修訂方嚮,預判未來行政執法在統一裁量權和提升專業性方麵的改革趨勢。 第三部分:美國337調查行政程序及其對中國企業的挑戰 本章聚焦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337調查”(依據《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該程序被視為美國知識産權執法體係中的“重器”,其行政調查性質與貿易救濟工具的混閤特性,使其成為國際知識産權訴訟中最具威脅性的環節之一。 3.1 337調查的法律基礎與啓動機製: 全麵解析337調查的立法目的——防止“不公平進口行為”(Unfair Acts in Importation),強調其不僅限於專利、商標侵權,還包括商業秘密盜竊等。詳細描述瞭原告(發起調查方)提交初步申請的要件,以及ITC在立案初期的快速篩選機製。 3.2 調查的程序特性與證據規則: 337調查的核心在於其高度的行政效率和特殊的證據處理方式。本部分詳細分析瞭: 期限限製(Time Limits): ITC對調查期限的嚴格要求(通常在15-18個月內做齣最終裁決),對被告的舉證壓力極大。 公共利益與公眾福利考量(Public Interest and Public Welfare): 解釋瞭這些因素在救濟措施裁定時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被用作抗辯的工具。 域外效力與管轄權: 分析瞭ITC如何通過“影響測試”確立對海外被告的管轄權,即使被告在美國沒有實體存在。 3.3 救濟措施的極端性:排除令與禁止進口: 深入剖析瞭ITC的法定救濟措施——普遍排除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 GEO)和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 LEO)。這些禁令直接切斷産品進入美國市場的通道,對全球供應鏈具有毀滅性打擊。 第四部分:案例研究——捷康公司的主動參與與應對策略 本章是本書的核心實踐部分,通過對捷康公司主動參與美國337行政程序的全過程進行解剖,提煉其應對策略的有效性與局限性。 4.1 案情背景與公司決策: 詳細還原瞭捷康公司如何識彆潛在的337調查風險,並基於自身供應鏈和市場布局,決策從被動防禦轉嚮主動參與(或稱“先發製人”的防禦策略,或在被列為被告後,采取積極抗辯策略)。分析瞭促成這一決策的關鍵因素,例如專利組閤的強弱、對美國市場依賴程度、以及對競爭對手訴訟意圖的預判。 4.2 行政程序中的關鍵對抗點: 可專利性/有效性抗辯: 捷康公司如何利用ITC的程序快速通道挑戰原告專利的有效性,重點在於對現有技術(Prior Art)的搜集與提交。 侵權比對與特徵分析: 在排除令調查中,如何精確比對産品特徵與專利權利要求,並對抗告方基於進口量預估的侵權規模。 “公共利益”與“公眾福利”的運用: 分析捷康公司如何協同下遊客戶,論證禁止其産品進口將對美國消費者和特定産業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以期避免或減輕排除令的範圍。 4.3 從行政程序到其他救濟途徑的聯動: 捷康公司的經驗錶明,337調查往往是整體知識産權戰局的一部分。本節探討瞭公司如何同步在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發起無效程序,利用PTAB的快速復審程序(IPR)來削弱ITC中專利的效力,形成“多戰場協同作戰”的防禦體係。 第五部分:中美知識産權行政保護製度的比較分析與融閤趨勢 本章將前述的製度描述與案例分析進行整閤,構建一個清晰的對比框架,並展望未來。 5.1 對比維度:效率、專業性與救濟強度: 效率與時限: 對比中美行政程序在審理速度上的設計哲學。美國的337程序以“快”著稱,但代價是證據準備的壓縮;中國的行政復議程序則更強調審理的完備性。 救濟手段的貿易導嚮性: 強調美國337救濟手段的貿易限製屬性,而中國行政救濟手段更多集中於國內市場秩序的維護。 法律體係的融閤與衝突: 分析中國企業在應對美國程序時,其在國內建立的專利布局和證據體係如何與美國體係産生衝突與兼容之處。 5.2 跨國企業的戰略構建: 總結捷康公司案例所揭示的,對於希望深度參與國際市場的中國企業而言,必須構建一套“雙軌製”的知識産權防禦體係:既要立足國內高效的行政執法平颱,更要精通美國等主要市場高烈度、高風險的行政程序規則。 5.3 製度互鑒與未來展望: 探討中國在反製國外不公平貿易行為和加強自身知識産權保護的背景下,如何藉鑒美國行政程序中的某些高效機製,同時保持中國行政執法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結論: 本書最終得齣結論,知識産權的行政保護已超越傳統法律範疇,成為國際貿易和地緣競爭的重要工具。中國企業亟需從單純的“被保護者”視角,轉變為能夠熟練運用和對抗國際行政法律程序的“戰略參與者”。捷康公司的經驗提供瞭一份寶貴的路綫圖,指導企業在全球化競爭的復雜環境中,構建起堅固的知識産權屏障。

用戶評價

評分

當我看到《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這個書名時,我立刻聯想到知識産權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其保護的有效性直接關係到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尤其是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跨國知識産權糾紛更是屢見不鮮,而美國337調查因其特殊的性質和廣泛的影響力,成為瞭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的法律程序。這本書選取瞭一個具體的公司案例,這讓我覺得它會非常落地,而非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我設想,書中會詳細介紹捷康公司為何會捲入337調查,以及它在整個過程中所麵臨的挑戰和采取的應對策略。更重要的是,我期待作者能夠透過這個案例,深刻揭示中美兩國在知識産權行政保護製度上的異同。例如,在觸發337調查的門檻、調查的啓動程序、證據規則、行政裁決的效力以及最終的救濟措施等方麵,兩國製度可能存在哪些關鍵的區彆。瞭解這些差異,對於我國企業在麵對國際知識産權爭端時,能夠製定齣更具針對性和有效性的法律策略至關重要。這本書或許能夠為企業提供寶貴的實操經驗和理論指導,幫助企業在復雜多變的國際貿易環境中,有效保護自身的知識産權。

評分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這個書名,本身就傳遞齣一種信息:這是一本聚焦於實際案例,並進行跨國法律製度比較的研究。我個人對知識産權領域一直保持高度關注,特彆是當涉及到中美兩個經濟體之間的互動時。我預感這本書會以捷康公司在美國337調查中所扮演的角色為核心,深入剖析這個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程序、策略運用以及結果。我非常期待看到書中能夠詳細介紹337調查的具體流程,包括案件的提起、證據的收集與提交、聽證會的召開、以及最終的禁令或排除令等救濟措施。更吸引我的是,作者將如何將這些在美國的實踐,與中國的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進行對比。這種對比,不僅僅是錶麵上的法律條文對照,更希望是能夠觸及到兩國製度在理念、執法力度、司法介入程度、以及對企業的影響等深層次的差異。比如,中國在知識産權行政執法中,是否存在類似337調查的高效性和強製力?又或者,中國在保護本土企業海外知識産權方麵,還有哪些改進的空間?這本書的價值,或許就在於它能夠為中國的企業和法律從業者提供一個鮮活的案例,來理解和審視兩國在知識産權保護上的差異,從而更好地製定應對策略。

評分

《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這個書名,讓我感到一種學術研究的嚴謹性和實踐應用的價值感。知識産權的保護,尤其是在涉及中美兩個大國之間的貿易往來時,往往充滿瞭復雜的博弈和深層的製度考量。我腦海中勾勒齣的畫麵是,作者將以捷康公司參與美國337調查的這一具體事件為切入點,猶如解剖學般地細緻剖析這一過程。我期待書中能夠詳細闡述337調查的啓動條件、調查的流程、證據的認定標準、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最終的裁決機製。更令人期待的是,作者將如何把這個案例與中國的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進行對比。對比不僅僅是羅列條文上的差異,而是要深入到製度背後的理念、執法邏輯、以及對企業實際影響的層麵。例如,中國在處理類似知識産權糾紛時,其行政和司法程序的聯動性如何?在救濟措施上,與美國337調查是否存在顯著的不同?通過這種對比,我希望能看到中國知識産權保護體係的優勢與不足,以及未來可以藉鑒和學習的方嚮。這本書或許能為中國企業在海外市場遭遇知識産權侵權時,提供一個清晰的行動指南和風險預警。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讓我眼前一亮,特彆是“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這個部分。我一直對不同國傢在知識産權保護上的差異很感興趣,而中美兩國作為全球最重要的經濟體,其製度的比較研究無疑具有極高的現實意義。書中提到“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這讓我對接下來的內容充滿瞭好奇。337調查以其高效和嚴厲著稱,通常涉及進口環節的知識産權侵權,對於企業來說,能夠主動參與並應對這樣的程序,其背後一定有著復雜的策略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我期待書中能夠深入剖析捷康公司是如何在這種極具挑戰性的法律環境中進行自我辯護,以及在這個過程中,中美兩國在知識産權行政執法上的具體操作差異,例如在證據收集、調查程序、救濟措施等方麵,兩國製度是否存在根本性的不同,又或者隻是程序上的細微差彆。同時,我也希望作者能夠從宏觀層麵,分析這種比較研究對於我國企業“走齣去”戰略的指導意義,以及如何藉鑒美國337調查的經驗教訓,來完善我國的知識産權保護體係,從而更好地維護我國企業的閤法權益。這本書似乎提供瞭一個非常具體的案例,來展現宏觀的法律製度在微觀層麵的運作,這對於理解理論與實踐的結閤非常有幫助。

評分

看到《中美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比較:捷康公司主動參加美國337行政程序案》這個書名,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實操性”和“前瞻性”。知識産權保護是全球競爭的焦點,而中美兩國在這一領域的製度差異,對跨國企業來說至關重要。我設想這本書的核心內容將圍繞著捷康公司這樣一個具體的企業如何主動應對美國337調查展開。這不僅是法律層麵的博弈,更是商業策略的較量。我會非常好奇,捷康公司在明知可能麵臨嚴峻挑戰的情況下,為何選擇“主動參加”,這其中必然有其深思熟慮的戰略考量。作者很可能會詳細解讀337調查的啓動機製、調查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各方參與者的角色以及最終的裁決結果。更重要的是,我期待書中能夠將這些實踐經驗與中國的知識産權行政法律保護製度進行深入的比較。例如,中國在處理類似案件時,行政機關的角色是什麼?企業的權利如何得到保障?與美國337調查相比,中國製度在效率、公正性、以及對創新激勵方麵存在哪些異同?瞭解這些,對於中國企業如何在本土和國際市場更好地運用知識産權法律武器,規避風險,維護自身權益,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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