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一開始我拿到《英美法導論》這本書的時候,心裏還是有點打鼓的,畢竟“英美法”這幾個字對我來說就代錶著無數的案例和復雜的判例,總覺得會是一本硬邦邦的教科書。然而,當我翻開這本書,這種顧慮立刻煙消雲散瞭。作者的敘述方式非常講究“接地氣”,仿佛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坐在你對麵,用一種輕鬆但又不失嚴謹的口吻,給你娓娓道來。比如,在講解侵權法的時候,作者沒有一開始就拋齣“過錯”、“損害”這些術語,而是從我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倒黴事”開始,比如“鄰居的狗咬傷瞭你”或者“超市的地麵太滑摔倒瞭”,然後引申齣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這種由具體到抽象的講解方式,讓我一下子就抓住瞭核心。而且,書中的案例選擇非常貼近現實,很多案例都涉及到我們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情況,讀起來既有代入感,又能學到實用的法律知識。我特彆喜歡書中對於一些關鍵概念的解釋,作者會用各種比喻和類比,讓原本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有趣,比如把“信托”比作“一個大人幫著另一個小孩管理錢財”,這種形象的比喻簡直太有用瞭,我至今都能清晰地記得。
評分這本書簡直是法學小白的救星!我之前對英美法係完全是一頭霧水,感覺像是在看天書。翻開《英美法導論》的第一頁,就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作者用極其生動形象的語言,把一些抽象的概念講解得非常透徹。比如,在講到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區彆時,作者並沒有直接堆砌枯燥的法律條文,而是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案例,比如“國王的僕人誤收瞭地主的錢,地主告上法院,國王的法官不知道怎麼判,於是有瞭衡平法的齣現”,這種故事化的敘述方式,讓我立刻就理解瞭它們的曆史淵源和核心差異。而且,書裏大量使用瞭圖錶和示意圖,把復雜的法律體係結構清晰地呈現在我眼前,我再也不會因為記不住那些拗口的法條而頭疼瞭。最讓我驚喜的是,這本書的語言風格非常親切,不像一些學術著作那樣高高在上,感覺就像是老師在手把手地教你,時不時還會冒齣一些幽默的段子,讓我學習起來一點都不枯燥。我原本以為會花很長時間纔能讀懂,沒想到這本書真的讓我對英美法係産生瞭濃厚的興趣,甚至開始主動去瞭解更多的法律知識。
評分讀完《英美法導論》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成功地在深度和廣度之間找到瞭一個絕佳的平衡點。它沒有像某些入門書籍那樣流於錶麵,僅僅是簡單羅列幾個概念,也沒有像專業教材那樣過於晦澀難懂,讓非專業人士望而卻步。這本書的作者顯然對英美法係有著深厚的理解,並且善於將這些復雜的知識進行結構化和係統化。例如,在介紹閤同法的部分,作者從閤同的成立要素、違約責任到救濟方式,層層遞進,邏輯清晰,並且每個環節都配以相關的判例說明,讓我能夠直觀地感受到法律是如何在實際生活中運作的。更難得的是,這本書的寫作方式非常具有啓發性。它不僅僅是在傳遞知識,更是在引導讀者進行思考。作者在講解某個法律原則時,常常會提齣一些開放性的問題,鼓勵讀者去探討不同的觀點和可能性,這種互動式的學習體驗讓我在閱讀過程中充滿瞭探索的樂趣。此外,書中的一些比較法視角也讓我受益匪淺,對比英美法係與其他法係的區彆,讓我對法律的多樣性和普遍性有瞭更深刻的認識。
評分《英美法導論》這本書,給我最大的驚喜在於它並沒有試圖將英美法係的所有知識點一股腦兒地塞給讀者,而是巧妙地選取瞭最核心、最基礎的部分進行深入講解。這是一種“少即是多”的智慧。作者非常注重基礎概念的構建,對於諸如“判例法”、“成文法”等基本概念,做瞭非常詳盡的闡釋,並且通過曆史演變和實際應用來幫助讀者理解。我尤其欣賞書中關於“司法審查”和“三權分立”的講解。作者並沒有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而是通過分析美國最高法院的一些經典判例,生動地展示瞭這些原則是如何在實踐中發揮作用,以及它們對整個社會的影響。這種“用案例說話”的方式,讓我在理解抽象的憲法原則時,不再感到枯燥和遙遠。此外,書中對於“普通法原則”和“衡平法原則”的區分,以及它們如何在現代法律體係中融閤,也講解得非常清晰。作者並沒有簡單地將兩者割裂開,而是強調瞭它們之間內在的聯係和互補性,這種 nuanced 的分析讓我對英美法係的復雜性有瞭更深的體會。
評分這本書對我這個完全的法律門外漢來說,簡直就是一場及時雨。《英美法導論》的語言風格非常現代化,一點都不像我之前接觸過的那些老掉牙的法學著作。作者在講解一些復雜的法律問題時,會運用一些非常接地氣的例子,讓我一下子就能明白。比如,在講到“無因管理”的時候,作者就舉瞭個例子,說是我在路上看到有人車子沒油瞭,我去幫他買油,這在法律上可能就涉及到無因管理。這種生活化的案例,讓我覺得法律離我並不遙遠,也不是隻有律師纔能懂的東西。而且,這本書的結構設計也非常閤理,每一章都像是一個獨立的模塊,可以獨立閱讀,又可以相互聯係。我特彆喜歡作者在講解“證據規則”的時候,那種層層遞進的思路,先講什麼是證據,然後講證據的種類,最後講證據如何采信。整個過程條理清晰,就像是在玩一個偵探解謎遊戲,讓我對證據的重要性有瞭更深刻的認識。這本書讓我不僅瞭解瞭英美法的基本框架,更重要的是,它點燃瞭我對法律學習的興趣,讓我覺得以後有機會可以深入瞭解這個領域。
評分英美法瞭解必備參考資料、
評分Akhil Reed Amar教授另外指齣,陪審團也是“培養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之公民美德( civic virtue,citizenship)的重要機製。它讓人民直接參與“法律審判”這個最具公共性與權威性的“政治”決定。在此,“陪審製”與“公民美德”之間,其實是雞生蛋、蛋生雞般相互影響的。這種機製纔是讓公民有“當傢做主”的感覺與實質。原先對法律製度完全不瞭解的公民,在法官與律師的“教育”、“指導”下,學習操作法律製度並作成權威的決定——從審判過程呈現之證據判決有罪或無罪、從證據資料與當事人態度計算賠償額度、從交互詢問中評估某一證人之證詞的可信度……這些“參與”本身,就是一種無可置換的“民主教育”與“法治教育”!陪審團與“民主政治”,有著密切的關係。
評分李清泉,廣州美術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嚮為漢唐美術史。2001-2002年間,任美國國傢美術館視覺藝術高等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2002年、2005年先後在芝加哥大學東亞研究中心、亞洲藝術研究中心進行訪問研究。
評分巫鴻近年來緻力提高國外對中國現代藝術的理解和研究水平,加強國內外藝術傢、評論傢和策展人之間的交流。策劃的大型展覽包括:《瞬間:90年代末的中國實驗藝術》(1998),《在中國展覽實驗藝術》(2000),《重新解讀:中國實驗藝術十年(1990-2000)——首屆廣州當代藝術三年展》(2002),《過去和未來之間——中國新影像展》(2004),和《“美”的協商》(2005)等,並撰寫並編輯有關專著。
評分得上訴至貴族院的民事案件,必須涉及具原則上重要性的法律問題(a point oflaw of general public importance)且必須得到許可。當事人原則上首先係嚮原第二審法院(“上訴法院”或“後座部之閤議庭”)申請上訴許可,若經許可,貴族院即必須為實體審理,不得就此許可再為審查。即使原第二審法院駁迴當事人上訴許可的申請,當事人得再度嚮貴族院的上訴委員會為許可申請。自1969年起,英國開始承認所謂“飛躍上訴”(leapfrog appeal)製度,對符閤下列要件的第一審判決,得略過上訴法院的第二審程序,直接由終審之貴族院審理:(1)為第一審判決法官所允許;(2)雙方當事人閤意;(3)該判決涉及具原則上重要性法律問題,而該法律問題係關於法律之解釋或判決先例;(4)貴族院許可。
評分關於英美法的入門書籍,值得一看
評分於善待“差生”,寬容“差生”。
評分好書
評分承前所述,貴族院係英國傳統上最高司法裁判機構,除瞭負責審理由前述上訴法院(管轄境界涵蓋英格蘭及威爾士)所提起的上訴外,亦為蘇格蘭及北愛爾蘭中民事案件之最終審法院。在貴族院組成司法委員會的12名Law Lords中,至少有兩名應來自蘇格蘭,且至少有1名來自北愛爾蘭,以求地域代錶性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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