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数罪并罚适用与比较》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我国现行刑法中各项重要制度和刑法学中若干重大理论问题。《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数罪并罚适用与比较》对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着力推荐针对刑法学中某一具体制度或理论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作品。近年来,我国刑法学者对德日刑法理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研究,引起了对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等诸多关于刑法基础理论问题的争鸣,这些争论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刑法学研究的根基和深层次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因此,《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刑法系列:数罪并罚适用与比较》吸纳了一批介绍国外刑法理论,并能对我国司法实践作出积极回应的具有开创性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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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数罪并罚的基本理论问题概述
第一节 数罪并罚的基本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界定问题
一、数罪并罚的基本概念问题
二、数罪并罚的基本特征界定问题
第二节 数罪并罚的理论根据问题
一、数罪并罚理论根据的主要争议观点
二、数罪并罚的理论根据应是“公正论”
第三节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问题
一、外国刑法典关于数罪并罚适用范围的三种立法模式
二、对外国刑法典中的数罪并罚适用范围规定的三种立法模式评析
三、我国刑法规定的关于数罪并罚适用范围的类型问题
第四节 数罪并罚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问题
一、数罪并罚在刑法体系中的“犯罪论”地位问题
二、数罪并罚在刑法体系中的“刑罚论”地位问题
三、数罪并罚在刑法体系中的“犯罪论”与“刑罚论相结合”地位问题
四、数罪并罚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地位问题
第二章 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的立法概况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前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的立法概况
一、西周法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二、秦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三、汉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四、晋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五、唐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六、宋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七、清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八、中华民国时期刑法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九、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刑法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的立法概况
一、1949年至1956年期间有关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二、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22稿
三、1979年《刑法》中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四、1997年修订《刑法》中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五、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数罪并罚制度的修改
第三章 我国刑法数罪并罚司法解释的适用与概览
第一节 我国刑法数罪并罚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
一、数罪并罚司法解释的表现形式问题
二、数罪并罚司法解释的主体构成问题
三、数罪并罚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
四、数罪并罚司法解释的功能作用问题
第二节 我国刑法数罪并罚司法解释概览
一、1980年1月以前刑法司法解释中的数罪并罚规定
二、1980年至1997年刑法司法解释中的数罪并罚规定
三、1997年10月以后刑法司法解释中的数罪并罚规定
第四章 数罪并罚与罪数形态的适用问题
第一节 连续犯是否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根据问题
一、连续犯是否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立法根据问题
……
第五章 数罪并罚与数罪种类划分适用问题
第六章 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适用问题
第七章 数罪并罚立法条款的理解适用问题
第八章 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方法适用问题
第九章 数罪被判异种自由刑的数罪并罚适用问题
第十章 附加刑的数罪并罚原则适用问题
第十一章 数罪并罚与刑罚执行制度的适用问题
第十二章 数罪并罚与累犯的关系适用问题
第十三章 我国大陆刑法与港、台、澳刑法数罪并罚比较研究
第十四章 两大法系刑法数罪并罚的立法特点及其比较研究
第十五章 各国(地区)刑法中数罪并罚规定的比较研究
附录一 我国刑法立法进程中的数罪并罚条款
附录二 我国台湾地区与澳门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条款
附录三 外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条款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六、宋律中涉及数罪并罚的立法概况
在宋律中,数罪并罚,即一人犯两个以上的罪同时或先后被发觉,按其中的一项重罪处罚。宋代数罪并罚制度遵循《唐律》的原则,即“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唯犯赃,法当并计”。宋代数罪并罚亦分两种方式:(1)常罪犯,所犯不止一罪,数罪同时被发觉,仅计其中的一项最重的罪,给予刑事处罚。从现代刑法学角度看,实行的仍是重罪吸收主义的原则。如果所犯为赃罪,则实行数罪通计合并处罚。(2)数罪先后被发觉,一罪先发,已经决杖,后又有罪行被发觉,且比前罪重,实行通计前罪已执行之刑,以金赎余刑。这是针对一人犯加役流以下罪数罪而制定的刑罚,考虑到前罪刚刚决杖过,创伤尚未愈合,如再决杖,“殊非哀矜之意”。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审刑院、大理寺定折杖赎金法,规定“止赎金以满余数,若情理凶恶者,即复决杖”。在司法实践中,宋代实行了数罪并罚原则。南宋判案汇编《名公书判清明集》就有记载说法官根据“在法,二罪俱发,从重者坐”的规定执行刑罚。
更犯,又称“犯罪更为”、“再犯”,即犯罪已被发觉,重又犯罪。宋代对更犯的处罚原则俱载于《庆元条法事类》卷七十四《犯罪更为》,规定如下:《名例敕》曰,“诸犯二罪以上事发,更为重罪至死,如会恩免死(因灾伤减等同),还依各重其事法”。“各重其事法”,载于《宋刑统》卷四《名例律》:“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事。”就是说对于犯罪已发后再次犯罪者,重其后犯之罪而合并处罚。《名例敕》规定,一人犯数罪事发后,又犯有重罪至死,遇朝廷大赦,可免死减等处罚,但免死减等后,仍然要依照“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事”法处置,即将其后犯重罪至死遇大赦所减至罪,连同事发前的罪合并处罚。
《名例敕》曰:“诸犯罪已发而更为罪,应各重其事者,依逐犯别科,其编配止以一重论。”
……
《法学前沿:刑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 本书聚焦当代刑法学领域的前沿议题与核心争议,旨在构建一个广阔的学术对话平台,汇集国内外顶尖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对传统刑法理论进行批判性审视,并积极回应现实司法实践中的复杂挑战。全书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层层递进,力求展现刑法学在理论构建与制度革新中的深刻内涵。 第一部分:刑法基本原理的再认识与重构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刑法学的基石——罪责刑罚理论的当代困境与发展方向。我们首先回顾了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古典与现代流派,重点分析了“违法性”与“有责性”在信息社会、技术犯罪背景下的边界模糊问题。 故意理论的深化研究: 针对传统认识论在处理复杂心理状态(如间接故意、积极不作为)时的局限性,本书引入了认知科学和心理学前沿成果,探讨如何更精准地界定犯罪故意,特别是在网络欺诈、金融犯罪等新型领域中,区分错误认知与故意之间微妙的界限。 因果关系与风险刑法的平衡: 随着环境法、公共卫生法与刑法的交叉融合,传统上以物理因果论为基础的归责体系面临巨大压力。本章详细考察了“可预见性风险”和“信赖保护原则”在现代刑法解释中的作用,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风险分配模型,以避免对无辜行为施加不当的刑罚责任。 刑法中的正义与比例原则: 探讨了刑罚的“报应”与“预防”功能在新时代下的张力。通过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细致剖析,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严罚主义”的诱惑,强调比例原则不仅是量刑的尺度,更是立法边界的根本约束。特别关注了对社会性弱势群体或受压迫群体的犯罪行为,探讨如何将社会背景因素纳入有责性判断的范畴,实现更具人文关怀的司法能动性。 第二部分:分则领域的热点疑难问题解析 本部分将理论思考投射到具体罪名,选取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争议最大、法律适用难度最高的领域进行专项攻坚。 经济犯罪的认定困境: 聚焦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本书不仅分析了刑法条文的文义和体系解释,更引入了金融学和经济分析方法,探讨“非法性”的判断标准如何适应瞬息万变的金融创新,并提出了量刑中对“犯罪目的”与“行为方式”的区分策略,以遏制“穿透式”的泛罪化倾向。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球化挑战: 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侵权便利性,本书深入研究了商业秘密的界定、网络盗版行为的地域管辖权问题。对比了欧盟、美国及我国在“合理使用抗辩”和“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上的差异,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刑保护体系提供跨国视野。 公共安全犯罪的预警与干预: 探讨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传行为的刑法评价。重点讨论了“准备行为”的界限、言论自由与刑法干预之间的微妙平衡点,以及如何通过非刑罚手段(如行政管制)与刑法惩罚形成合力,实现风险社会下的有效治理。 第三部分:刑罚制度的改革与现代化路径 本部分将目光投向刑罚执行与替代性制度,关注如何实现刑罚目的的当代价值。 刑罚目的的实现与矫正: 系统梳理了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并对当前量刑建议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分析。书中倡导基于个体化评估的“分层化刑罚执行”模式,强调对初犯、偶犯与累犯采取截然不同的改造路径。 非监禁刑的适用与监督: 详细探讨了社区矫正、假释制度的运行机制与完善空间。本书认为,非监禁刑的推广并非单纯的“减刑”,而是一种更具复杂性的社会治理工程,需要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作为后盾。书中对当前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置、专业化水平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改革建议。 量刑裁量权的规范与制约: 针对司法实践中量刑幅度内差异过大的现象,本书提出了“基准刑+衡量因子”的量刑模式的优化路径,旨在通过精细化的操作指南,提升量刑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减少个案的随意性。 第四部分:刑法前沿理论的跨学科对话 最后一部分,本书将目光投向刑法学与其他法学部门、社会科学的交叉领域,探索未来的学术生长点。 比较刑法视角下的制度移植与本土化: 通过对比德日刑法、英美刑法体系在惩罚模式、证据规则上的差异,分析我国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如何审慎借鉴外部经验,避免生搬硬套。 技术发展对刑法学的冲击: 探讨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司法辅助决策中的应用前景与伦理风险。本书特别警示了算法偏见可能对刑法谦抑性原则造成的潜在威胁,呼吁刑法学界主动介入技术治理的讨论。 环境刑法与全球治理责任: 鉴于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危机,本书将环境犯罪置于全球治理的宏大叙事下,探讨了企业高管的“法人责任”与“组织责任”,以及我国在国际环境法框架下可能承担的刑法义务。 《法学前沿:刑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广阔的视野和对现实问题的深刻洞察力,无疑将成为刑法学界、司法实务工作者以及法律专业学生研读当代刑法发展脉络的必备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