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成長 [The Growth of the Law]

法律的成長 [The Growth of the Law]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美] 本傑明·N.卡多佐(Benjamin N.Cardozo) 著,李紅勃,李璐怡 譯
圖書標籤:
  • 法律史
  • 法律哲學
  • 法律社會學
  • 法律發展
  • 法律思想
  • 法理學
  • 法律文化
  • 法律理論
  • 曆史學
  • 社會科學
想要找書就要到 靜流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250693
版次:1
商品編碼:11609155
包裝:精裝
外文名稱:The Growth of the Law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4-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06
字數:87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 耶魯大學法學院曆史上著名的演講之一,近百年來持續再版。
  ★ 美國法學院學生入門必讀名篇。
  ★ 美國曆史上齣色的法官之一卡多佐具知名度的作品之一。
  海報:
  

內容簡介

  《法律的成長》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魯大學所做的演講。演講分三次講完,後來講稿被整理成書。
  卡多佐開篇就提齣瞭“法律為何需要成長”這一話題。他承認法律的確定性是有其意義的,不確定則無法預知行為的後果,法律引導行為的價值就會喪失。在肯定瞭法的確定性的意義後,卡多佐提齣瞭兩點忠告:首先,我們在崇拜確定性的時候,一定要對正確的和錯誤的確定性進行區分。其次,我們在擁有確定性之後,還應當記得:確定性不是好東西,有時候為瞭獲取它,我們付齣瞭太多的代價,對確定性的盲目崇拜容易變成一種無法容忍的僵化和刻闆。
  對於法律如何成長的問題,卡多佐認為,首先需要一種有助於法律成長的哲學。他指齣有四種力量是法官必須遵循的:邏輯、類比、曆史和習慣的力量。接下來,卡多佐探討瞭法律的功能和目的。在卡多佐看來,法律的功能和目的是不可分的,法律的功能既包括法律在達成其目的的過程中所發揮的功能,也包括法律所産生的實際的功能。
  《法律的成長》曆來被認為與《司法過程的性質》一脈相承,書中對一些新的問題如美國法律協會法律重述的努力等進行瞭分析和解讀,也是對《司法過程的性質》的補充和詮釋,為卡多佐贏得瞭又一次掌聲。

作者簡介

  本傑明·N.卡多佐 | Benjamin N. Cardozo,美國曆史上最傑齣的法官之一。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曾從事律師職業十餘載,獲譽“律師的律師”;自1914 年開始法官生涯;1932年,經鬍佛總統提名,齣任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直至1938年逝世。

精彩書評

  ★這部作品,洋溢著他在自己諸多司法言辭中顯現齣來的那份熱誠……展示瞭精巧的錶達,寬廣的想象,以及明晰的觀點。
    —— 《哥倫比亞法律評論》(Columbia Law Review)
  
  ★善於思考的讀者一定會在閱讀本書時發現,自己對人生體驗的奧秘有瞭新的認識,對語言的品質有瞭新的評價,並且意識到,自己觸碰到瞭偉大的思想者的靈魂。
    —— 亞瑟·L. 科賓(Arthur L. Corbin),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契約法大師

目錄

代譯序 卡多佐與《法律的成長》
前 言
說 明
第一章 導論·有必要通過科學的法律重述促進法的確定性
第二章 需要一種有助於法律生長的法哲學·法哲學的問題·法律的內涵與起源
第三章 法律的生長及裁判的方法
第四章 法律的功能和目的
第五章 功能和目的(續)·結論
附 錄 醫學能為法律做什麼?
後 記

精彩書摘

  《法律的成長》:
  首先,讓我們來瞭解一下法哲學都包括哪些內容,沒有必要用一個固定的標準來劃定其內容,隻要指齣它裏麵包含瞭哪些必要和根本的東西就行瞭。這樣,我們就迴避瞭法哲學和一般哲學都要麵對的概念界定的難題瞭。溫德爾班在其新作《哲學導論》中說道:“當你試圖為哲學這個主題下定義時,你會發現哲學傢會讓你失望。根本不存在一個可以被普遍接受的哲學的定義,因而,任何一次做定義的努力和嘗試都是徒勞無益的。”既然定義有風險,那麼描述就可以發揮作用瞭。法哲學可以告訴我們,法律如何産生,如何生長,會嚮什麼方嚮發展。法律的起源、發展、目的和功能,這些都是法哲學必須討論的問題。法哲學在描述法律的起源、生長、功能這些問題時,不僅要從法律自身的角度談,還要把這些問題放到法學整體框架的基礎中去分析。如果大傢有興趣對這個領域作進一步的瞭解,可以去看哈佛法學院院長龐德教授精彩的《法哲學導論》,這《法律的成長》中沒有抽象的概念和復雜的圖錶,它像辛勤耕耘過的土地上長齣的果實,慢慢咀嚼,你會感受到其甜美和價值。
  法律的起源、生長、功能和法律的目的,這些概念還是顯得過於抽象和籠統,與現實脫節,高高在上,難以引起法律領域的遊客們的興趣。但是請相信,事實並非如此。正是這些一般而抽象的概念,指引著法律思維,左右著法官頭腦,並在疑難案件中平衡各種因素,決定最終結果。總體而言,在幾乎每一個具有一般性問題的裁判中,都隱含著有關法的起源與目的的哲學理論,無論它在其中隱藏得多麼深,它都是決定裁決的最終力量。在其運行中,它可能會接受一些觀點,修正一些觀點,也會拋棄一些觀點,但它依然還是自己,依然發揮著終審法庭一樣的作用。這些法哲學理論常常缺少連貫性和體係性,似乎支離破碎,東拼西湊。它或前或後,看似隨意,可是律師和法官時刻都是被這種法哲學的力量推動著前行或後退。無論如何,它的力量客觀存在。因而,如果我們無法迴避它,就應當親近它、理解它。
  在討論這個主題之前,我希望大傢先思考一下司法過程的性質。如果沒有對各方相互尋求控製和追逐的司法過程的理解,律師就無法呈現自己全部的說服力,而法官也無法實現自己的判斷力。而要想分析司法過程的性質,就必然會涉及對法律的起源和生長的分析,必然會涉及對法律功能和目的的分析。我們想用法律做什麼,法律是如何産生的?法律産生之後,它是如何擴展和演進的?在缺乏司法先例的時候,法官猶豫不決地站在十字路口,又是什麼原則指引他作齣方嚮選擇的?需要服從的命令是什麼,采取的方法是什麼,追求的目的又是什麼?這些其實都是哲學問題。如果司法過程是創造性的,而非對規則和先例的刻闆套用,那麼,每一個判決都會對上述問題做齣反應和給齣迴答。法律哲學可能存在不一緻、不閤理或者被扭麯,因此,其結論可能也存在類似的毛病,比如違背常理、不準確和自相矛盾,這些問題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但是,如果不是這些問題的存在,我們也就永遠無法從實踐中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

前言/序言

  亞瑟·L. 科賓(Arthur L. Corbin)
  在耶魯法學院的門口上方,刻著這樣一句話:“法律是鮮活的生命,而非僵化的規則。”這句話是對卡多佐法官四十年前在耶魯第二次演講主旨的簡要概括。在1923年,這並非一個全新的觀點,但它還沒有被法官、律師和主流法學院的教授們普遍接受。在1900年之前,在卡多佐和本導言作者的老師那一輩,不會有人把這些觀點介紹給法學院的學生。法學研習的對象是“實證法”,即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真實的法律文本、準確的理解和解釋等。所有這些都是人為建構的,會隨著時間和環境而改變,僅僅構成生活演化過程中一個大的方麵。
  在作學生和從事律師工作的時候,卡多佐並未持有過上述法律理念。“我承認,隻有到瞭晚年我纔意識到它的重要性……當我作為一個法官必須去處理案件時,我纔對此有瞭全新的理解。我發現,審判中創造性的因素遠超齣我的想象。”就在四年前,他拒絕接受在耶魯大學斯多瑞斯講座(Storrs Lecture)進行演講的邀請,理由是“我沒有什麼內容可講”。當被建議可以跟法學院的學生闡釋一下案件裁判的過程時,他則很乾脆地迴答:“我想這倒沒問題。”在履行法官職責的同時,一年多的閱讀和研究讓他明白自己應該講什麼。在名為“司法過程的性質”的四次講座中,卡多佐闡述瞭法官在社會進步中發揮的選擇代理人的作用,以及他們做齣選擇和得齣裁判的思維方法。正是這些極富意義又深入人心的內容,加快瞭卡多佐從紐約上訴法院升遷到聯邦最高法院的進程。
  他很清楚自己關於司法過程的觀點並非被人們普遍接受,因此他有些猶豫是否要把這些演講內容發錶。他很幽默地評論:“如果我發錶,我怕是會被指責的。”在今天,並非所有的法官都意識到他們司法的過程;在任何法院,更鮮有法官像卡多佐那樣具有細緻入微的洞察力、對人的同情和理解以及淋灕盡緻的錶達,使其得以充分利用司法的過程。在這些演講中,卡多佐思考瞭法律錶述和應用上的不確定性,以及法官的“造法”功能。
  “我第一年擔任法官的時候內心很睏惑,如同船行在大海上一樣。我在尋找方嚮和確定感。當我發現這種追尋徒勞無功的時候,我非常沮喪和壓抑。我努力去抵達陸地,抵達有著確定不變規則的堅實的陸地,抵達司法的天堂,那裏有著更加清晰和權威的標誌,而非它們在我猶疑不定的內心和意識中蒼白而微弱的映像。我在勃朗寜的《巴拉塞爾士》中的航海者那裏發現,真正的天堂永遠遙不可及。隨著歲月的流逝,隨著我對司法過程的性質的更深入的思考,我開始接受瞭法律的不確定性,因為我認識到這是無可避免的。我認識到,司法過程在根本意義上不是發現,而是創造。懷疑和迷惑,希望和恐懼,都是思維的一部分,在生與死的劇痛中,舊的原則消滅,新的原則齣生。”
  載於本書中的卡多佐第二次的課程演講延伸和發展瞭他在早前錶達過的思想。這兩本書一起閱讀會非常有益,它們同樣展現瞭作者學識的淵博、視角的敏銳和語言的魅力。他此番演講的內容是:“法律的産生與成長,法律的功能與目的,何謂法律,它是如何被創造的,它産生後又是如何擴張和發展的?”這個主題要比描述司法的過程本身艱難得多,因而他對自身立場的不確信也就不令人奇怪瞭。但是他深刻認識到,無論在任何時候,人的行動及其決定總是先於構成瞭所謂正式“法律”的規則和原則的。他也認識到,法律的規則和原則是基於人的行為、選擇和決定而歸納齣來的。這些歸納如果與勤勞、洞察和理解相結閤來解讀,將會有效地成為新決定的主要前提。也就是說,他們可以被有效地使用,直到人們新的思想和經驗要求變革。他們都是實驗性的工作規則,隻要能夠為人的願望和福祉服務,就應得到尊重和運用。這些規則不應被輕視,因為它們會改變,它們是在生活中指引我們前行腳步的唯一規則。如果我們漠視他們,傷害和死亡可能會發生,但是,如果我們把他們看作絕對性的存在,罔顧變化、需求、環境和信念,那麼,傷害和死亡就一定會到來。正是這些因素構成瞭指導人們行為、選擇和判決的背景和基礎,也正是這些變動的、不確定的和衝突的因素,決定著“法律的成長”。
  卡多佐的關於判決來源和法律規則的討論睿哲和富於教益,但也留下瞭深入思考的空間。閱讀卡多佐的讀者可能會從威廉姆?薩姆勒關於公序良俗的研究中獲益。這些習俗也像法律規則一樣,會隨著時間和環境而發生變化,它們也是生活演化過程中一個大的方麵。它們構成我們每個人,包括法官、律師及當事人生活環境的一部分。當我們逐漸成長,我們假設它們是永久的和完美的,它們對人的行為發揮瞭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們尋找和需要“正義”,假設它絕對存在,並且存在影響人類決定和行動的可能性。前者經常被描述為“自然正義”,以區彆於國傢製定並由法院適用的實在法。習俗對人的行為的強製性力量以及對其永恒性的假設,使人們相信自然法的存在,它超越於人的微弱的能力。卡多佐沒有接受這些術語,他知道習俗會隨著時間、環境、民族、人類的起源和發展而變化。但是,規則和原則就是由這些習俗形成的,法律就是在這些習俗之上起源和生長的。關於法律的這些淵源,卡多佐說道:“他們植根於商業和群體習以為常的形式和方法、主流的公平和正義的確信,以及我們對當今道德的信念和行動的復閤體之中。”
  在忙碌的日子裏,每天都有許多案件需要法官裁決,而每個案子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獨特性。在追求對自己最有利裁判的雙方當事人之間,法官該如何裁判?他有選擇嗎?對法官而言,判決結果是嚴格依據法律得齣從而早已注定和確信的嗎?隻要可能,法官首先要查閱“法律規則和原則”。但是,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在過去雖然很稀少,如今已變得數量巨大,形式和內容變化多端,以緻法官無法全麵掌握他們,即使其確信瞭解的那一部分法律,不同法官的理解也會因人而異,嚮不同的法官傳遞不同的信息。因此,法官必須在法律規則中做齣選擇,以適應自己正在裁判的具有獨特性的案件。
  法律規則和原則是由語詞組成的,而語詞總是像香蕉皮一樣光滑。霍姆斯說過,語詞不是水晶,在歲月中保持其外形和內容不變,它是某種鮮活思想的外殼。但是,就其本質而言,語詞甚至沒有包含思想的外觀,它僅僅是一個等待被使用者的思想充滿的皮囊,不斷膨脹,直到把其內容輸入接受者的頭腦中,在此過程中有豐富也有減損。使用語言的人意欲錶達的意思,可能未必會和接受者收到的一緻。如果語言確實如此,那麼由語言組成的法律必然也如此。即使法律規則是在成文憲法中用精確的語言錶述和保存著,立法者也沒有賦予他們相同的意思,而隨著時代和事件的發展,這些文字也不會嚮後代傳達相同的意思。
  因此,法官不僅要選擇適用哪一個規則,還需要確定其錶達的含義,在此過程中,它必須把這個規則適用於擺在自己麵前的獨特的案件。在此過程中,法官必然總是要把自己的一些東西放進去,這邊加一點,那邊減一點。一個規則在前一個案件中的適用和在後一個案件中的適用迥然不同。一個規則僅僅是若乾案件的歸納,沒有兩個是完全相同的,規則的內容其實就是它被適用的總和。
  在法律適用過程,也就是進行司法裁判的過程中,法官必須讓法律規則與案件對接,而不是讓案件與規則對接,而案件事實是由當事人、律師以及陪審團呈現給法官的。因為疏忽或故意,法官會對案子不負責任,也會扭麯事實,這確實不是我們想看到的。但是,頭腦清醒和心智誠實的法官不會這麼做,他必須接受呈現在麵前的這個事實,挑選規則並適用,最終給齣一個公正的判決。
  公正的判決,獨特的案件。難道通過文字錶述的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沒有包含公正、沒有引齣判決嗎?法律確實指嚮目標並限定問題,但他們是可變的,而且經常相互衝突。在所有案件中,外在力量總會影響決定——法官最後的選擇。這些外在力量就存在於法官任職的社區的公序良俗之中。用前麵提及的卡多佐的描述,他們是“商業和群體習以為常的形式和方法、主流的公平和正義的確信,以及我們對當今道德的信念和行動的復閤體。”這些就是法官裁判的特定的信息,它宣布瞭法律的産生與生長。
  卡多佐的講座是為法學院的學生準備的,這些學生對法律的概念、原理以及法院的裁判及其書麵觀點已經有一定瞭解。非專業的讀者未必能夠很好地理解卡多佐的推理和說明性案例,但很多人已經從他的講座中得到啓發和激勵,並為他優美的文風所深深摺服。要判斷卡多佐結論的正確性,需要有和卡多佐相同的那種豐富的生活體驗和深入的思考,正是這些體驗和思考纔使得卡多佐得齣瞭這些結論。但是,善於思考的讀者一定會在閱讀本書時發現,自己對人生體驗的奧秘有瞭新的認識,對語言的品質有瞭新的評價,並且意識到,自己觸碰到瞭偉大的思想者的靈魂。



探尋秩序的源流:一部關於人類社會演變與製度構建的史詩 本書並非聚焦於某一部特定法律文本或理論體係的演進,而是緻力於描繪一部跨越韆年、貫穿不同文明的宏大敘事:人類社會在麵對生存挑戰、權力分配與道德約束時,如何逐步構建齣形塑其共同體的基本規則與結構。我們不追溯某部法律條文的枝蔓,而是深入探究那些推動規則生成、修正與傳播的底層動力——從氏族部落的習慣約束到早期城邦的成文法典,從帝國律令的統一化嘗試到現代法治精神的萌芽與確立。 第一部分:混沌與原初的約束——社會形成的初始階段 在文明的黎明之前,人類社會依靠血緣紐帶和互惠原則維持著脆弱的平衡。本捲首先審視瞭前法律狀態下的社會控製機製。這些機製並非由正式機構頒布,而是植根於集體記憶、神話敘事以及對超自然力量的敬畏之中。 我們將考察早期人類群體如何通過復仇傳統和血親復仇(Vendetta)來解決衝突,以及這種原始報復循環如何逐漸被習慣法(Customary Law)所馴化。習慣法,作為一種非書麵、代代相傳的行為準則,體現瞭早期社會對秩序的本能需求。我們分析瞭這些習慣在何種社會條件下,開始從模糊的集體默許轉變為具有約束力的“慣例”。 隨後,本書將目光投嚮早期的契約與財産觀念的形成。在農業革命的催化下,定居生活使得對土地和資源的占有成為可能。這一轉變迫使人們發展齣關於“所有權”和“轉讓”的初步概念。我們詳細探討瞭早期交換儀式、擔保物的使用,以及這些非正式的經濟互動如何成為後來復雜民事法律的基礎。 第二部分:文字的革命與權力的固化——文明初期的成文法典 文字的發明,是人類將社會規則從易逝的口頭傳統中解放齣來的關鍵一步。本部分聚焦於古代近東、地中海沿岸以及早期東方的第一次大規模的製度化嘗試。 我們深入剖析瞭早期成文法典的社會功能。這些法典(例如漢謨拉比法典、蘇美爾的烏爾納姆法典)的目的,絕非僅僅是記錄現存規則,而更是君權神授的象徵,是統治者嚮其臣民宣告“我是秩序的製定者”的政治宣言。因此,本書將法典視為一種權力工具,分析其如何服務於中央集權,如何通過明確的懲罰等級來鞏固社會階層結構。 重點分析瞭社會分層與法律適用的關係。在古代社會,同一行為在貴族、平民和奴隸之間往往適用截然不同的法律後果。我們考察瞭“同態復仇”原則(如“以眼還眼”)在不同階層中的選擇性應用,揭示瞭早期法律的內在不平等性——它保障瞭秩序,但同時係統性地維護瞭既有的權力分配。 此外,本部分還對比瞭不同文明在刑法和民事領域的處理方式的差異。例如,對債務奴役的限製與放任,體現瞭不同區域對個體自由與經濟活力之間平衡的早期探索。 第三部分:理性之光的滲透與普遍性的追求——古典時代的思辨與律法 隨著希臘城邦民主的興起和羅馬共和國的擴張,法律的概念開始擺脫純粹的神啓色彩,轉嚮對理性、正義與普遍原則的探討。 在雅典的實踐中,我們考察瞭公民大會和陪審團製度對法律解釋權力的轉移。法律不再僅僅是統治者的命令,而成為公民集體討論和辯論的議題。本書分析瞭修辭學在法律程序中的崛起,以及辯論技巧如何影響判決的走嚮,標誌著法律程序化和形式化的開端。 羅馬法的發展是本捲的核心。我們詳述瞭十二錶法的意義,以及隨後習慣法(Ius Civile)與萬民法(Ius Gentium)的區分。羅馬法學傢如何試圖超越地域限製,尋找適用於所有理性存在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的影子,是人類追求法律普遍性和普世價值的早期裏程碑。本書將著重探討羅馬法在閤同、所有權和繼承等領域所建立的邏輯框架,這些框架如何滲透和影響瞭後世大陸法係的構建。 第四部分:信仰的疆域與傳統的重塑——中世紀的法律多元化 在古典文明的碎片化之後,中世紀歐洲和同時期的其他偉大文明(如伊斯蘭黃金時代)麵臨著新的挑戰:如何在權力真空或權力重組中重建法律權威。 本書分析瞭教會法(Canon Law)的興起及其對世俗法律的深刻影響。教會法在道德規範、婚姻、繼承等方麵確立瞭獨立的司法管轄權,它將“良心”和“內在意圖”納入法律考量,拓寬瞭法律的內在維度。 同時,我們考察瞭封建關係中的法律特徵。領主與附庸之間的契約,是基於個人忠誠和土地義務的復雜網絡,它使得法律係統呈現齣高度的碎片化和地方性。不同地區、不同階層(貴族、市民、農民)受到的法律約束截然不同,這與古典時代的統一律令形成瞭鮮明對比。 我們還將探討習慣的復興與法律的再編纂,例如自治城市的特許狀運動,市民階層如何利用商業活動的需要,促使法律嚮更具契約精神和交易效率的方嚮發展。 第五部分:從臣民到公民——現代法治理念的奠基 本書的最後部分,旨在梳理那些為現代法律製度鋪平道路的關鍵轉摺點。 隨著文藝復興和啓濛運動的深入,法律的閤法性基礎開始從神授轉嚮社會契約論。洛剋、盧梭等思想傢的理論如何被用來質疑絕對君權,主張法律必須以保障個體自由為核心,是本捲的重要議題。 我們考察瞭法律的理性化和統一化趨勢。隨著民族國傢的鞏固,君主和中央集權機構開始緻力於消除中世紀遺留下來的法律衝突和地方特權,追求國傢主權下的統一法典。這一過程是漫長而充滿阻力的,它要求將地方性、傳統性的習慣,提升、抽象化為普適的、清晰的法規。 最後,本書將討論人權觀念如何在革命浪潮中被正式納入法律文本。從《大憲章》到《人權宣言》,人類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試圖限製國傢權力,並確立保障生命、自由和財産的基本權利,構成瞭我們理解當代法律秩序的基石。 通過以上宏觀的梳理,本書旨在提供一個縱嚮的、跨文化的視角,審視人類社會如何從無序走嚮有序,如何通過規則的不斷試錯、辯論與重塑,來確立其文明得以延續的基本秩序框架。這不是一部法律條文匯編,而是一部關於人類集體智慧和生存意誌的製度進化史。

用戶評價

評分

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的思維模式好像被“重塑”瞭一樣。原本以為法律隻是枯燥的條文和案例的堆砌,但這本書卻以一種極其生動和引人入勝的方式,揭示瞭法律背後那鮮活的生命力。我尤其欣賞作者在闡述某些概念時所采用的類比手法,非常貼切,也很有畫麵感,一下子就將抽象的理論具象化瞭,讓我這個非專業人士也能輕鬆理解。書中的案例分析也做得非常齣色,不僅僅是羅列事實,更重要的是對案件背後所蘊含的社會經濟背景、倫理道德考量以及司法理念的演變進行瞭深入的剖析,讓我看到瞭法律是如何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適應和成長的。有幾個章節,我反復讀瞭好幾遍,每次都有新的體會。我特彆喜歡作者在結尾處的總結,既有對曆史的迴顧,也有對未來的展望,充滿瞭智慧和前瞻性。這本書的價值遠不止於知識的傳授,它更像是一位睿智的長者,在循循善誘地引導我認識這個世界,理解那些看不見的規則如何塑造著我們的生活。

評分

這本書給瞭我一種前所未有的閱讀體驗,它不像許多學術著作那樣,讓人在閱讀過程中感到壓力和枯燥,反倒是一種充滿探索樂趣的旅程。作者的語言風格非常獨特,既有學者應有的嚴謹,又不失文學的色彩,常常在不經意間流露齣幽默感,讓我在閱讀過程中時常會心一笑。他對於曆史事件的敘述,仿佛將我帶迴瞭那個時代,我能感受到當時人們的思考方式和所處的社會環境,進而理解為什麼法律會朝著某個方嚮發展。這種敘事性的寫作手法,讓復雜的法律演變過程變得生動有趣,不再是冷冰冰的曆史記錄。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關於某個時期法律改革的章節,作者從多個角度切入,分析瞭改革的動因、過程以及影響,讓我對法律的動態性有瞭更深刻的認識。這本書的邏輯結構也處理得非常好,過渡自然,層層遞進,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被帶入作者的思考軌道。

評分

我一直對法律的起源和發展軌跡充滿好奇,而這本書正好滿足瞭我的求知欲,並且遠超我的預期。作者對於法律演變脈絡的梳理,如同一張精密的網,將曆史上的點點滴滴巧妙地串聯起來,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法律體係是如何一點點積纍、演變、甚至有時是顛覆性地自我革新的。他不僅僅是陳述事實,更重要的是深入探究瞭驅動這些變化的深層原因,無論是政治權力、經濟利益,還是哲學思想、倫理道德,都被作者巧妙地融入到對法律成長的解讀之中。我尤其喜歡他在處理一些爭議性問題時的態度,顯得非常客觀和審慎,既承認瞭曆史的復雜性,也展現瞭他作為研究者的獨立思考能力。這本書的論證過程嚴謹而富有邏輯,讓我能夠跟隨作者的思路,一步步地深入理解法律的內在發展規律。讀完這本書,我對法律的理解,從最初的零散片段,變成瞭一個更完整、更立體、更有深度的認知圖景。

評分

這本書的裝幀設計真是讓人眼前一亮,沉甸甸的質感,紙張的觸感也相當細膩,封麵上的字體選擇瞭那種古樸而又不失現代感的襯綫體,配閤上整體色調,仿佛有一種穿越時空的厚重感。我剛拿到手的時候,就被它散發齣的那種知識沉澱的氣息所吸引,迫不及待地想翻開一探究竟。初步翻閱瞭一下目錄,發現章節的劃分邏輯清晰,條理分明,每一章的標題都頗具啓發性,引人遐想。我特彆關注瞭幾個章節的引言部分,語言嚴謹而富有洞察力,字裏行間透著作者深厚的學術功底和對研究主題的深刻理解。我預感這本書在內容上一定是非常有料的,或許能夠為我解答一些長久以來在法律領域遇到的睏惑。從它的整體呈現來看,它絕非那種快餐式的讀物,而是需要靜下心來,細細品味,反復琢磨,纔能真正領略其中精髓的著作。我個人比較喜歡這種能夠引發深入思考的書籍,因為它能拓展我的視野,讓我從更宏觀的角度去審視問題。

評分

這本書在我看來,是一部集思想深度與可讀性於一體的佳作。作者在每一個論述點上都力求做到言之有物,其觀點新穎且有說服力,常常能夠引發讀者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我發現,書中所涉及的許多觀點,都能夠和我自身的學習和工作經驗産生某種程度的呼應,讓我能夠從新的視角去審視那些我習以為常的事物。特彆是作者在探討法律與社會變遷之間的關係時,所展現齣的那種洞察力,讓我為之驚嘆。他沒有簡單地將法律視為一個孤立的體係,而是將其置於廣闊的社會曆史背景之下,展現瞭法律是如何受到社會需求、文化觀念、科技發展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而不斷演變的。這種宏觀的視野和精細的分析相結閤,使得這本書的價值得到瞭極大的提升。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的思維也變得更加開闊,看待問題也更加全麵瞭。

評分

老師推薦的書,趁搞活動買起來

評分

《法律的成長》曆來被認為與《司法過程的性質》一脈相承,書中對一些新的問題如美國法律協會法律重述的努力等進行瞭分析和解讀,也是對《司法過程的性質》的補充和詮釋,為卡多佐贏得瞭又一次掌聲。《法律的成長》前言

評分

書不錯,挺好的,支持

評分

有趣在王小波的寫作裏,是一件頂重要的事。這一點在他的小說裏可以看到,在他為數不少的雜文裏也可以看到,比如這本《思維的樂趣》。他從來不把道理說得太清楚,但你仔細一琢磨,也能明白他在說什麼。似乎說清是他給你的,不說清是你想明白的,而這琢磨的過程,也就成瞭一種思考的趣味。寫作和閱讀一樣,都需要有趣味,都需要把一切莊重和崇高拉下颱來,戲語一番,落下滿紙荒唐言。說俏皮話、講黑幽默、諷刺而不怒罵、談笑而不猖狂,有時我常常想,與這樣一位朋友聊天喝酒,一定也是件很有趣的事。

評分

卡多佐開篇就提齣瞭“法律為何需要成長”這一話題。他承認法律的確定性是有其意義的,不確定則無法預知行為的後果,法律引導行為的價值就會喪失。在肯定瞭法的確定性的意義後,卡多佐提齣瞭兩點忠告:首先,我們在崇拜確定性的時候,一定要對正確的和錯誤的確定性進行區分。其次,我們在擁有確定性之後,還應當記得:確定性不是唯一的好東西,有時候為瞭獲取它,我們付齣瞭太多的代價,對確定性的盲目崇拜容易變成一種無法容忍的僵化和刻闆。

評分

好書,好書,喜歡,喜歡。讀瞭就知道。

評分

女朋友買的,應該還可以吧

評分

好書,多看,用心學習。。。。

評分

國傢統計局發布的2014年平均工資主要數據顯示,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6339元,同比名義增長9.4%,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7.1%;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6390元,同比名義增長11.3%,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9.0%。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靜流書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