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15年最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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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製齣版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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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電子簽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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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62938
版次:1
商品編碼:11694731
包裝:平裝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5-05-01
用紙:銅版紙
頁數:20
字數:65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於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作者簡介

  中國法製齣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隸屬於國務院法製辦公室。齣版物主要包括:法律法規的國傢標準版本;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中外法學著作;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法律工具書;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齣版物。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精彩書摘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瞭規範電子簽名行為,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有關各方的閤法權益,製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彆簽名人身份並錶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本法所稱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
  第三條民事活動中的閤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産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數據電文
  第四條能夠有形地錶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閤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麵形式。
  第五條符閤下列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夠有效地錶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二)能夠可靠地保證自最終形成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數據電文上增加背書以及數據交換、儲存和顯示過程中發生的形式變化不影響數據電文的完整性。
  第六條符閤下列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一)能夠有效地錶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二)數據電文的格式與其生成、發送或者接收時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夠準確錶現原來生成、發送或者接收的內容;
  (三)能夠識彆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
  第七條數據電文不得僅因為其是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而被拒絕作為證據使用。
  第八條審查數據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一)生成、儲存或者傳遞數據電文方法的可靠性;
  (二)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三)用以鑒彆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關因素。
  第九條數據電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發件人發送:
  (一)經發件人授權發送的;
  (二)發件人的信息係統自動發送的;
  (三)收件人按照發件人認可的方法對數據電文進行驗證後結果相符的。
  當事人對前款規定的事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數據電文需要確認收訖的,應當確認收訖。發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訖確認時,數據電文視為已經收到。
  第十一條數據電文進入發件人控製之外的某個信息係統的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發送時間。
  收件人指定特定係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係統的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接收時間;未指定特定係統的,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係統的首次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接收時間。
  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發送時間、接收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發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發送地點,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接收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發送或者接收地點。
  當事人對數據電文的發送地點、接收地點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章電子簽名與認證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閤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製;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閤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電子簽名人應當妥善保管電子簽名製作數據。電子簽名人知悉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已經失密或者可能已經失密時,應當及時告知有關各方,並終止使用該電子簽名製作數據。
  第十六條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
  第十七條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資金和經營場所;
  (四)具有符閤國傢安全標準的技術和設備;
  (五)具有國傢密碼管理機構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從事電子認證服務,應當嚮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提齣申請,並提交符閤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接到申請後經依法審查,徵求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後,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齣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頒發電子認證許可證書;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麵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取得認證資格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互聯網上公布其名稱、許可證號等信息。
  第十九條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應當製定、公布符閤國傢有關規定的電子認證業務規則,並嚮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備案。
  電子認證業務規則應當包括責任範圍、作業操作規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項。
  第二十條電子簽名人嚮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申請電子簽名認證證書,應當提供真實、完整和準確的信息。
  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收到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的身份進行查驗,並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

前言/序言




法律前沿的智慧:解析當代數字安全與契約基石 本書聚焦於信息時代背景下,法律體係如何應對身份認證、數據安全與電子交易的復雜挑戰,深入剖析瞭與數字信任構建息息相關的關鍵法律原則與前沿實踐。 本書並非對單一法律條文的匯編,而是力求構建一個宏大、係統的法律圖景,闡釋支撐現代電子化社會的法律支柱。 第一部分:數字時代的法律重構——信任的基石與邊界的劃定 在數據爆炸性增長、萬物互聯日益深入的今天,法律麵臨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在虛擬空間中確立“真實性”與“責任性”。本書首先從法律哲學的視角,探討瞭傳統物權、債權觀念如何嚮信息、數據權利的延伸與演變。 一、信息主權的理論溯源與實踐睏境: 本書詳細梳理瞭“信息主權”概念在不同法域中的界定與張力。我們探討瞭個人數據控製權(Data Control)與數據所有權(Data Ownership)之間的理論衝突與司法實踐的傾嚮性。這包括對個人信息收集、存儲、使用全生命周期的法律乾預點,以及在跨境數據流動中,各國主權原則與自由流通需求的平衡藝術。我們不討論電子簽名的具體操作流程,而是深入分析當數據被視為一種新型資産時,法律如何為其設定價值邊界與風險分配機製。 二、電子契約的有效性與可抗辯性: 電子交易的常態化對閤同法的基本原則提齣瞭嚴峻挑戰。本書側重於分析“意思錶示”在電子媒介中的實現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要約與承諾”是否充分達成的認定標準。重點分析瞭以下幾個關鍵議題: 1. “簽約人”身份的法律推定: 在沒有物理簽名的情況下,如何通過技術路徑(如IP地址、設備指紋、行為序列分析)構建起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身份證明鏈條。這部分內容側重於證據法的視角,探討如何將技術日誌轉化為法庭上的有效證據。 2. 格式條款的公平性審查: 在大量的電子閤同範本中,消費者或弱勢方對閤同內容缺乏實質性審查的情況下,如何運用公平原則和揭示義務來規製提供方的權利濫用。 3. “不可否認性”的法律構建: 電子記錄的易篡改性是其緻命弱點。本書探討瞭法律上對“不可否認性”(Non-repudiation)的界定,即法律要求證明某一方確實發齣瞭特定意思錶示,而非探討該意思錶示的物化形式(如電子簽名本身)。我們分析瞭國際商事慣例中對電子記錄可靠性的分級認證標準。 第二部分:網絡空間中的安全治理與法律責任的穿透 數字安全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涉及國傢安全與社會穩定的重大法律議題。本書將視角轉嚮數據泄露、網絡攻擊等行為的法律規製。 三、網絡安全法域下的風險預警與強製披露義務: 本書詳細剖析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所承擔的特殊法律責任。我們關注的是,當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時,法律要求企業履行哪些“事後報告”和“風險隔離”的義務,以及未能履行這些義務可能導緻的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這部分內容聚焦於事前閤規建設、事中應急響應的法律要求,而非具體的技術安全標準。 四、數據跨境流動與屬地管轄權的衝突: 全球化的互聯網使得數據流動具有天然的無國界性,然而各國法律的屬地管轄權形成瞭壁壘。本書深入探討瞭數據主權衝突下的法律適用問題。例如,當一傢跨國企業在A國存儲、處理B國公民的數據時,C國法院能否基於其國內立法對該數據進行司法調取?我們分析瞭國際司法協助的現有框架如何應對這種新型的管轄權摩擦,以及“等同性原則”在數據保護領域實踐中的局限性。 五、知識産權在數字環境中的新挑戰: 在內容數字化、軟件即服務的背景下,傳統的著作權和專利權保護麵臨挑戰。本書著重探討瞭“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界限,以及算法生成內容(AIGC)的知識産權歸屬問題——法律如何平衡激勵創新與防止壟斷之間的關係。我們分析瞭對嵌入式軟件(Firmware)的許可與復製權的界定,關注技術保護措施(TPMs)的法律效力及其被繞過的法律後果。 第三部分:法律適用的未來趨勢——從規範到韌性 展望未來,法律體係必須具備更強的適應性和韌性來應對顛覆性技術。 六、技術中立原則與法律的動態適用: 本書強調,優秀的法律應保持“技術中立性”,即法律原則應超越具體的技術載體。我們探討瞭如何運用既有的法律框架(如侵權責任法、閤同法)去規製尚未被明確定義的未來技術(如元宇宙中的虛擬財産損害)。這要求法律解釋者具備前瞻性思維,避免過度依賴技術細節而忽略瞭法律的核心價值——公平與正義。 七、替代性爭議解決機製(ADR)在數字糾紛中的應用: 鑒於電子糾紛的快速性、小額化趨勢,傳統的訴訟程序往往效率低下。本書詳細研究瞭在綫爭議解決(ODR)機製的法律基礎、程序設計與約束力。我們分析瞭電子仲裁裁決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內被承認和執行的條件,這對於構建高效、低成本的數字商業環境至關重要。 總結而言, 本書是一部麵嚮法律專業人士、技術治理研究者及高級管理者,旨在深度理解和有效應對數字時代法律復雜性的參考著作。它不提供操作手冊,而是提供分析框架、理論深度和前沿視野,以確保法律能夠有力支撐起一個安全、高效、可信的數字未來。全書風格嚴謹,邏輯推演清晰,力求在紛繁復雜的技術術語中提煉齣普適的法律精神。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真是讓我耳目一新,尤其是它對電子簽名法的修訂部分,簡直是信息時代法律解讀的教科書。作為一個經常需要處理綫上閤同和協議的普通市民,我之前對於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一直有些模糊,總是擔心在數字世界裏簽署的協議會不會在關鍵時刻“掉鏈子”。拿到這本書後,我迫不及待地翻閱,發現作者的講解非常清晰透徹。它不僅僅是枯燥的法律條文堆砌,而是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和通俗易懂的語言,將復雜的法律概念拆解開來,讓我這個法律小白也能瞬間理解。特彆是關於電子簽名如何構成有效法律依據的闡述,讓我對網絡交易的安全性有瞭前所未有的信心。書中還詳細介紹瞭不同類型的電子簽名技術,比如數字簽名、生物特徵識彆簽名等等,並分析瞭它們各自的法律效力和適用範圍,這對我來說簡直是福音。過去,我總是被各種眼花繚亂的技術名詞搞得暈頭轉嚮,現在有瞭這本書,我能更理性地選擇適閤自己的電子簽名方式,並且清楚地知道它在法律上的保障。更讓我驚喜的是,書中還提到瞭電子簽名在跨境交易中的應用和挑戰,這對於我這樣有國際業務需求的人來說,簡直是太及時瞭!總的來說,這本書不僅滿足瞭我對電子簽名法知識的需求,更提升瞭我應對數字時代法律風險的能力。

評分

這本書簡直是一本寶藏,尤其是它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最新修訂內容的解析,讓我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找到瞭法律的定心丸。我是一名對新技術充滿好奇但又謹慎的用戶,在享受數字生活便利的同時,也常常擔憂個人信息的安全以及電子閤同的法律效力。這本書恰好解答瞭我所有的疑慮。作者以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將原本可能枯燥的法律條文,轉化成瞭我能夠理解和吸收的知識。比如,書中關於“可靠的電子簽名”是如何形成的,用瞭非常生動的比喻和圖示,讓我一下子就明白瞭技術和法律的結閤是如何保障電子簽名的有效性的。我特彆關注瞭書中關於電子簽名在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中的應用,這讓我對未來無紙化辦公和在綫交易充滿瞭信心。作者還詳細闡述瞭電子簽名在保護數據安全和隱私方麵的作用,這對於我這樣一個非常注重個人信息保護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書中對不同國傢和地區電子簽名法律的比較分析,也讓我開拓瞭視野,瞭解瞭國際上電子簽名法的最新發展趨勢。這本書不愧是解讀最新電子簽名法的權威指南,讓我對數字時代的法律有瞭更深的認識和更高的安全感。

評分

說實話,拿到這本書之前,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理解可以說是“知之甚少”。但這本書的齣現,徹底改變瞭我對這個領域的看法。作者以一種非常平實卻又不失專業性的語言,將電子簽名法的核心要義娓娓道來,仿佛一位博學的朋友在給我講解。我最欣賞的是,書中並沒有把法律條文當作冰冷的文本,而是結閤瞭大量生動形象的案例,讓我能夠直觀地感受到電子簽名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實際應用。比如,關於電子簽名與傳統手寫簽名的法律地位對比,書中用一些情景設定,一下子就讓我明白瞭其中的區彆和聯係。我特彆想提一下書中關於電子簽名安全性的討論,作者詳細解釋瞭如何通過技術手段來保障電子簽名的不可否認性和完整性,這讓我對電子簽名的安全性有瞭更深的認識,也打消瞭我一直以來的顧慮。此外,書中還提到瞭電子簽名在解決一些社會痛點問題上的作用,比如如何提高閤同履行的效率,如何降低交易成本等等,這些都讓我看到瞭電子簽名法帶來的積極社會影響。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不再是電子簽名法的“門外漢”,而是能夠對它有一個比較清晰和準確的認識,並且能夠更有信心地去使用和理解它。

評分

作為一名長期從事法律實務工作者,我一直關注著電子簽名法的發展,而這本書無疑是近年來我閱讀過的關於電子簽名法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著作之一。作者在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15年最新修訂)的整體框架方麵做得非常齣色,並且在每一個關鍵條款的解讀上都力求深入和準確。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電子簽名技術與法律規範之間關係的精闢分析,作者並沒有簡單地羅列法條,而是深入剖析瞭這些條款是如何迴應和規範不斷發展的電子簽名技術的。書中關於電子簽名在證據效力方麵的討論,以及如何確保電子簽名證據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為我們在實踐中處理電子證據提供瞭寶貴的指導。此外,作者對電子簽名法與其他相關法律,如《閤同法》、《侵權責任法》等之間的銜接與協調,進行瞭詳盡的闡釋,這對於理解電子簽名法的整體法律體係至關重要。書中對於電子簽名在跨境貿易和國際認證方麵的探討,也具有前瞻性和實踐指導意義。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是我在電子簽名法領域進行深入研究的重要參考,也為我提供瞭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有益啓示。

評分

我必須說,這本書在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方麵,簡直是給瞭我一次“頓悟”。過去,我對電子簽名法停留在“知道有這麼個東西”的層麵,但具體怎麼用、有什麼法律保障,心裏卻是一團亂麻。這本書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導師,循循善誘地引導我一步步走入電子簽名法的核心。作者的寫作風格非常嚴謹,但又不失趣味性。他沒有像一些法律書籍那樣,上來就甩一堆晦澀的術語,而是從實際應用場景齣發,比如在綫購物、電子閤同的簽署,然後逐層深入地剖析法律條文背後的邏輯和精神。我尤其喜歡書中關於“可信第三方”在電子簽名中的作用的講解,這讓我明白瞭為什麼有些電子簽名比其他簽名更具法律效力。同時,書中對電子簽名在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應用進行瞭詳細的梳理,比如金融、醫療、政務服務等,這讓我看到瞭電子簽名法廣闊的應用前景,也為我理解如何在這些領域閤法有效地使用電子簽名提供瞭理論基礎。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電子簽名法可能麵臨的未來挑戰也進行瞭前瞻性的探討,這充分體現瞭作者的深度思考和專業視野。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電子簽名法的理解,從“知道”上升到瞭“理解”甚至“運用”的層麵。

評分

第十二條發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發送地點,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數據電文的接收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發送或者接收地點。

評分

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彆簽名人身份並錶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評分

(一)能夠有效地錶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評分

還算好,適閤購買和使用

評分

好。

評分

這本電子簽名法很不錯,很實用,建議人手一本,多學習法律知識益處良多啊。

評分

(一)經發件人授權發送的;

評分

非常好的東西,值得一買

評分

收件人指定特定係統接收數據電文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係統的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接收時間;未指定特定係統的,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係統的首次時間,視為該數據電文的接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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