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说汇纂: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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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 优士丁尼 著,张长绵 译,[意] 腊兰 校
图书标签:
  •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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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
  • 法律汇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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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文獻
  • 第十三卷
  • 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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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55952
版次:1
商品编码:11913386
包装:平装
丛书名: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39
字数:122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学说汇纂: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是《学说汇纂》第三部分《物》(人们可期待通过诉讼要求)还特定物;请求返还之诉)之延续。在某种意义上,首先延续的是关于请求返还之诉的论述,随后论及使用借贷和质押。

作者简介

  张长绵,男,1982年出生,浙江永嘉人。2004年在宁波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在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工作。

目录

笫一章 源于盗窃的请求返还之诉
笫二章 依据法律的请求返还之诉
第三章 请求返还小麦之诉
笫四章 关于应在特定地方给付的物
笫五章 关于在确定期限清偿的钱款债务
笫六章 出借人之诉和借用人之诉
笫七章 出质人之诉和质权人之诉

精彩书摘

  《学说汇纂: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
  D.13.7.24.3
  出质人之诉须考虑:债权人是否恶用了质物,是否损伤了奴隶。必须指出:债权人显然不能因此等劣行——惩罚、捆绑【奴隶】、将之带至长官或总督前——而受出质人之诉的束缚。但是,若强迫女奴卖淫或从事其他不道德之行为,则以该女奴为标的的质押关系立即消灭。
  D.13.7.25乌尔比安:《告示评注》第31卷
  债权人训练诸多出质奴隶的某项技艺,【此等奴隶】如今掌握了该项技艺或【训练】出于债务人之意愿,则赋予质权人之诉;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此项技艺是必需的,【仍旧】赋予质权人之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被强制放弃奴隶【所有权】以补偿【训练】费用。实际上,需对故意和过失负责的【规则】不足以正当化【如下事实】:债权人疏于【管理】质物。同样,不能使质物处于此等情境:重获质物成为债务人的繁重负担。这如同【如下情形】:你从某人处获得质物,即一块大牧场,而该人【目前】有能力(虽然很费力)赎回该牧场,更不用说,他有能力耕耘之;而你曾如此出色地打理该牧场,使得其价值大幅上升。另外,我【被迫】寻求其他借款【以偿还费用】,或我被迫出卖我想重获的【质物】,或迫于实际困境而将质物留于你,这都是不公平的。总之,此等情形需交由法官评价,法官不能仅仅听取债务人关于【债权人支出费用】难以【证明的一面之词】,也不能仅仅听取债权人关于【要求清偿费用】的繁重负担【的一面之词】。
  D.13.7.26pr 乌尔比安:《论断集》第3卷
  出于某些原因,执法官可授予他人占有质物以设立质押,这不应觉得惊奇,因为我们的皇帝【安东尼·卡拉卡拉】和其父亲【赛第米·塞维鲁皇帝】很多次在敕答里规定:也可通过遗嘱设立质押。
  ……

前言/序言

  1.十三卷是《学说汇纂》第三部分《物》(人们可期待通过诉讼要求)还特定物;请求返还之诉)之延续。在某种意义上,首先延续的是关于请求返还之诉的论述,随后论及使用借贷和质押。实际上,《**告示》中已经专题论述了使用借贷和质押,原因在于:①它们发生返还确定物之债:②最早保护它们的事实之诉,很可能是对请求返还之诉之模仿(《**告示》中,在它们之后,论及的是抵销。而该论题,在《学说汇纂》中被安排在第十六卷。关于此等论题的体系化,参见笔者关于十二卷的序言(1)。
  2.对于盗窃,可提起罚金之诉。实际上,在罗马法中。盗窃被认为是私犯行为,即只能由受害人提起的侵权行为。它能发生以支付一笔金钱为内容的债,但是,该债不具有损害赔偿之性质,相反是一种金钱惩罚。根据不同类型的盗窃.它可以是被盗物价值的数倍:双倍、三倍、四倍(盗窃作为私犯,被安排在D.47.2-6中论述)。
  然而,罚金的支付并非盗窃法律后果的全部。由于无正当的合法基础,被盗物存于盗贼——或者由于后者的原因.而存于第三人——的财产之中,故而,还涉及被盗物归还之问题。对于该问题,所有人可提起原物返还之诉,要求占有人归还被盗物:对此,所有人需证明其所有权人之身份(参见:D.6);所有人还可以通过占有令状——尤其是以“两地之一(utrubi)”为开头的令状(根据该令状,相对于所有人,盗贼的占有人身份是不正当的,因此需依照裁判官之命令归还被盗物,而不能阻止所有人重获占有。参见:D.43.31)重获占有。另外,被盗人还可通过请求返还之诉(D.13.1论及的主题)要求归还被盗物,因为被盗物持有人之持有不具有正当合法性基础,故而有义务归还之。

《民事诉讼法前沿研究:证据规则与程序保障》 本书导言 本书聚焦于当代民事诉讼法领域中极具争议性与实践价值的议题,旨在对证据规则的最新发展、诉讼程序保障的理论基础及其实务应用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与梳理。在现代司法理念的驱动下,民事诉讼正面临着对效率与公正、职权与当事人主义之间平衡性的持续拷问。本书跳脱出对既有规范的简单描述,力图从比较法视野与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出发,审视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难题,并提出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构建与制度优化建议。 第一部分:证据规则的重塑与深化 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收集、采信与排除直接决定着案件的裁判结果。《民事诉讼法前沿研究》的第一部分,集中剖析了证据法体系在信息时代背景下面临的挑战与变革。 第一章: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制与技术挑战 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速,电子证据在商业纠纷、知识产权案件乃至个人侵权诉讼中的比重日益增加。本章首先探讨了电子证据的特征、分类及其证明力认定标准。重点分析了“原始性”与“完整性”在数字环境下的技术验证难题,如数据篡改的不可察觉性。此外,本书对跨境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调取程序进行了细致的比较研究,着重分析了国际司法协助在面对云存储、服务器异地部署等新情况时的滞后性与应对策略。特别地,本章还深入讨论了人工智能(AI)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当AI辅助生成的数据或报告被用作证据时,其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以及法院应采取何种技术审查路径以确保其可靠性。 第二章:高度盖然性标准与自由心证的边界 在事实认定层面,民事诉讼区别于刑事诉讼,主要依赖于“高度盖然性”或“优势证据”标准。本书对这一证明标准的内涵进行了精细化的界定,探讨了在不同诉讼阶段(如证据开示、临时禁令申请、终局裁判)该标准如何弹性适用。更关键的是,本章对法官的“自由心证”权进行了边界约束研究。通过对若干疑难案例的分析,揭示了心证过程的透明化与可审查性要求。我们强调,自由心证并非恣意,而是必须以程序上合法取得的证据为基础,并在裁判文书中体现出逻辑自洽的论证链条。本章还引入了“事实发现程序”的概念,旨在通过更具对抗性的证据展示环节,辅助法官更准确地构建案件事实图景。 第三章:证据开示制度的本土化构建与效能评估 证据的自我提供与相互披露是现代诉讼的基石。本书对现有证据披露制度(包括依职权调取与当事人申请)的不足进行了批判性反思,认为其在应对复杂商业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方面仍显保守。我们详细考察了英美法系中“全面证据开示”的精神,并结合我国司法现实,探讨了“有针对性的、受限制的证据开示”制度的可行性与设计路径。重点分析了对“特权信息”(如律师客户保密特权、商业秘密)的保护机制,确保在推进证据获取的同时,不损害其他合法权益。本章的实证分析部分,评估了当前证据开示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和保障当事人知情权方面的实际效能。 第二部分:诉讼程序保障的理论深化与实践优化 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基石。本书的第二部分将视野转向诉讼程序的结构、规范与对当事人的实质性权利保障。 第四章:司法公正的程序基石:中立性与听审权的再审视 法官的中立性是诉讼信任的基础。本章不仅重申了回避制度的法定要求,更深入探讨了“实质中立性”的判断标准,尤其是针对司法人员在过往职业生涯中可能形成的认知偏见(Cognitive Bias)的自我约束机制。听审权(Right to be Heard)的保障,不再局限于形式上的陈述机会,而是延伸至“实质性听审权”——即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必须得到法官的实质性考量和回应。本章通过分析驳回当事人重要诉求时裁判文书的说理深度,构建了一套衡量听审权保障程度的指标体系。 第五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与诉讼衔接研究 面对日益增多的诉讼案件和对纠纷“一揽子解决”的需求,如何有效整合调解、仲裁等ADR机制与诉讼程序,成为重要议题。本书详细分析了“诉讼中调解”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如何设定激励措施促使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和解,以及和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同时,本书探讨了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边界问题,主张在保障国际商事仲裁效率的同时,必须坚守公共政策和程序正义的底线,防止因审查过于宽松而导致实质不公的裁决获得司法承认。 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的实体价值 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看似是时间限制的程序规定,实则蕴含着对权利状态的稳定化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实体价值。本章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期间的规定进行了体系化的梳理,并结合侵权法和合同法中的特殊规定,探讨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与恢复的法律逻辑。特别关注了在新型商业模式下(如互联网交易)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难题,并对如何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明确约定或默示行为来影响诉讼期间的计算提出了司法解释层面的建议。 第七章:判决的既判力与再审程序的严格控制 判决的终局性和既判力是维护法律秩序稳定的重要屏障。本书着重分析了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界定,特别是涉及共同诉讼、多方当事人或关联交易案件中,如何准确划定既判力的效力边界,避免产生“合意的碎片化”。对于再审程序,本书持审慎态度,认为其是对既判力原则的必要但应严格受限的例外。本章系统梳理了启动再审的法定事由,并对“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旨在确保再审制度不被滥用,真正用于救济严重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 结语:面向未来的民事诉讼改革蓝图 本书的结论部分对当前民事诉讼改革的整体趋势进行了展望,强调了技术赋能与司法伦理重塑的重要性。我们认为,未来民事诉讼体系的完善,不仅依赖于立法层面的精细化,更依赖于司法裁判者对程序价值的深刻理解与坚守。本书旨在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法学研究人员以及所有关注程序正义的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分析和讨论民事诉讼前沿议题的坚实理论平台。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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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学说汇纂: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这个书名时,脑海中浮现的画面并非一个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而更像是一场严谨的学术探险。我预计这本书的内容会是高度专业化的,深入剖析“要求归还物”这一特定法律问题在不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各种学说观点、立法模式和司法实践。我设想,在阅读过程中,我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引用的专业术语、晦涩的法律条文以及复杂的理论论证。这本书的体量可能相当可观,厚重的篇幅预示着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我期待书中能够从历史渊源、理论基础、构成要件、诉讼程序、救济方式等多个维度,对“要求归还物”的诉讼进行全景式的展现。或许,它还会探讨在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或动产纠纷中,如何适当地运用“要求归还物”的诉权,以及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权利冲突和利益平衡时,法律是如何进行权衡和取舍的。而且,“学说汇纂”的定位,意味着这本书不仅仅是罗列观点,更会包含对这些学说的批判性分析和比较,可能会有对不同学说优劣势的深入剖析,甚至可能提出作者自己独到的见解。作为第十三卷,我想象它在前十二卷已有的研究成果之上,可能会触及一些更具争议性、更前沿的课题,例如在数字化时代,虚拟财产的“要求归还物”问题,或者是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追回被非法占有的财物的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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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本身就带着一种厚重感,"学说汇纂"四个字,就预示着它不是一本轻松的消遣读物,而是对某个特定领域知识进行梳理和整合的学术性著作。加上副标题“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更是精准地定位了其研究范畴。虽然我还没有实际翻阅,但仅从书名来看,我脑海中就已经勾勒出了一幅画面:它可能是一部详尽梳理了各国、各学派关于“要求归还物”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百科全书式的作品。我设想,在正文部分,作者必定会深入剖析“要求归还物”这一概念的渊源、演变,以及在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具体体现。或许会涉及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等多个部门法中的相关规定,并逐一分析它们的异同。同时,作为“学说汇纂”,对不同时期、不同学者的观点进行梳理和比较是必不可少的,这或许意味着书中会引用大量的法学著作、经典案例,并对这些观点进行评价和辨析。我尤其期待书中能够对“要求归还物”的构成要件、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等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且提供一些实用的诉讼策略和技巧。考虑到这是“第十三卷”,我也好奇它在前十二卷的基础上,会有哪些新的研究视角和突破,是否是对某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总而言之,这本书在我看来,更像是一本为法律专业人士、研究者以及对特定法律领域有深入需求的读者量身打造的工具书和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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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学说汇纂: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它可能是一套庞大而系统的学术丛书中的一员。光是“学说汇纂”这四个字,就让我联想到它可能是在对某一法律分支的现有学术观点进行全面搜集、整理、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要求归还物的诉讼”则明确了其聚焦的法律领域,这涉及到物权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我猜测,这不仅仅是对理论的探讨,更是对实践的关注,因为“诉讼”二字暗示了书中会涉及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的梳理。作为第十三卷,我想象它在前十二卷的基础上,或许已经完成了对基础理论、重要概念的阐释,而这一卷很可能是在此之上,对更细化、更具挑战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比如,它可能着重于探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知识产权、数字资产、艺术品等新型财产权利的“要求归还物”的诉讼,或者是在国际私法领域,如何处理涉外“要求归还物”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我期待书中能够出现一些关于最新立法动态和前沿司法解释的评论,以及对未来立法趋势的预测。同时,我也希望作者能够用一种相对易于理解但又不失严谨的语言来阐述复杂的法律问题,能够帮助我这样虽然不是专业法官或律师,但对法律问题有浓厚兴趣的读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领域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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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我猜想会是那种比较简洁、庄重,可能以深蓝色或暗红色为主色调,配以金色或银色的字体,显得十分专业和学术。当我拿到这本书,翻开第一页,我期望看到的是一个严谨的序言,或许由一位在该领域有崇高声望的学者撰写,简要介绍本书的研究意义、主要内容和贡献。然后,我预感作者会从一个宏观的视角切入,首先勾勒出“要求归还物”这一法律问题的普遍性和重要性,然后再逐步聚焦于具体的法律制度。我期待书中能够清晰地界定“要求归还物”与“损害赔偿”等类似概念的区别,以及在不同法律传统下,各国是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的。比如,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传统和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在审视和解决“要求归还物”的案件时,可能会呈现出怎样的差异?我特别希望书中能够涉及到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来展现法律理论的实际运用和演变过程。同时,对于一些疑难杂症,例如涉及多方权利人、匿名物权人,或者在跨国交易中发生的“要求归还物”的纠纷,书中是否能提供一些前沿性的研究和解决方案?我设想,每一章节的论述都会逻辑清晰,层层递进,并且在每一部分结束后,可能会有小结或者思考题,引导读者进一步思考。当然,作为一本学术著作,参考文献的详尽程度也是我关注的重点,一个丰富的参考文献列表,往往能证明作者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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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汇纂:要求归还物的诉讼(第十三卷)》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就是一本非常“硬核”的专业书籍。我猜想,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是在“要求归还物”的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翻开这本书,我期待看到的是对这一法律领域内各种主流学说的系统梳理和深入辨析,可能包括对不同学派代表人物的观点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他们的理论依据和逻辑。同时,作为一本“汇纂”,我希望它能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呈现世界各主要法域在“要求归还物”这一问题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从而展现不同法律文化和制度下的异同。重点是,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能够紧密结合现实的诉讼实践,对具体的诉讼策略、证据收集、程序运用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指导。例如,在提起“要求归还物”的诉讼时,需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如何有效地证明自己对该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在面对复杂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时,如何正确选择诉讼请求?这些都是我非常关注的问题。而且,“第十三卷”的标记,让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持续进行的研究项目,或许这一卷会集中探讨一些在前面卷集中未曾深入涉及的、更为具体或复杂的问题,比如涉及特定种类物品(如古董、字画、濒危物种等)的追回,或者是在特殊社会背景下(如改革开放初期、经济转型期等)发生的“要求归还物”的案件,这些都可能带来独特的法律挑战和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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