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古羅馬] 優士丁尼 著,張長綿 譯,[意] 臘蘭 校
圖書標籤:
  • 民事訴訟
  • 訴訟請求
  • 物權
  • 返還原物
  • 債權債務
  • 法律匯纂
  • 學術研究
  • 法律文獻
  • 第十三捲
  • 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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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ISBN:9787562055952
版次:1
商品編碼:11913386
包裝:平裝
叢書名: 羅馬法民法大全翻譯係列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6-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39
字數:122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是《學說匯纂》第三部分《物》(人們可期待通過訴訟要求)還特定物;請求返還之訴)之延續。在某種意義上,首先延續的是關於請求返還之訴的論述,隨後論及使用藉貸和質押。

作者簡介

  張長綿,男,1982年齣生,浙江永嘉人。2004年在寜波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7年在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2014年至今在華東政法大學工作。

目錄

笫一章 源於盜竊的請求返還之訴
笫二章 依據法律的請求返還之訴
第三章 請求返還小麥之訴
笫四章 關於應在特定地方給付的物
笫五章 關於在確定期限清償的錢款債務
笫六章 齣藉人之訴和藉用人之訴
笫七章 齣質人之訴和質權人之訴

精彩書摘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
  D.13.7.24.3
  齣質人之訴須考慮:債權人是否惡用瞭質物,是否損傷瞭奴隸。必須指齣:債權人顯然不能因此等劣行——懲罰、捆綁【奴隸】、將之帶至長官或總督前——而受齣質人之訴的束縛。但是,若強迫女奴賣淫或從事其他不道德之行為,則以該女奴為標的的質押關係立即消滅。
  D.13.7.25烏爾比安:《告示評注》第31捲
  債權人訓練諸多齣質奴隸的某項技藝,【此等奴隸】如今掌握瞭該項技藝或【訓練】齣於債務人之意願,則賦予質權人之訴;若不符閤上述條件,但此項技藝是必需的,【仍舊】賦予質權人之訴;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債務人被強製放棄奴隸【所有權】以補償【訓練】費用。實際上,需對故意和過失負責的【規則】不足以正當化【如下事實】:債權人疏於【管理】質物。同樣,不能使質物處於此等情境:重獲質物成為債務人的繁重負擔。這如同【如下情形】:你從某人處獲得質物,即一塊大牧場,而該人【目前】有能力(雖然很費力)贖迴該牧場,更不用說,他有能力耕耘之;而你曾如此齣色地打理該牧場,使得其價值大幅上升。另外,我【被迫】尋求其他藉款【以償還費用】,或我被迫齣賣我想重獲的【質物】,或迫於實際睏境而將質物留於你,這都是不公平的。總之,此等情形需交由法官評價,法官不能僅僅聽取債務人關於【債權人支齣費用】難以【證明的一麵之詞】,也不能僅僅聽取債權人關於【要求清償費用】的繁重負擔【的一麵之詞】。
  D.13.7.26pr 烏爾比安:《論斷集》第3捲
  齣於某些原因,執法官可授予他人占有質物以設立質押,這不應覺得驚奇,因為我們的皇帝【安東尼·卡拉卡拉】和其父親【賽第米·塞維魯皇帝】很多次在敕答裏規定:也可通過遺囑設立質押。
  ……

前言/序言

  1.十三捲是《學說匯纂》第三部分《物》(人們可期待通過訴訟要求)還特定物;請求返還之訴)之延續。在某種意義上,首先延續的是關於請求返還之訴的論述,隨後論及使用藉貸和質押。實際上,《**告示》中已經專題論述瞭使用藉貸和質押,原因在於:①它們發生返還確定物之債:②最早保護它們的事實之訴,很可能是對請求返還之訴之模仿(《**告示》中,在它們之後,論及的是抵銷。而該論題,在《學說匯纂》中被安排在第十六捲。關於此等論題的體係化,參見筆者關於十二捲的序言(1)。
  2.對於盜竊,可提起罰金之訴。實際上,在羅馬法中。盜竊被認為是私犯行為,即隻能由受害人提起的侵權行為。它能發生以支付一筆金錢為內容的債,但是,該債不具有損害賠償之性質,相反是一種金錢懲罰。根據不同類型的盜竊.它可以是被盜物價值的數倍:雙倍、三倍、四倍(盜竊作為私犯,被安排在D.47.2-6中論述)。
  然而,罰金的支付並非盜竊法律後果的全部。由於無正當的閤法基礎,被盜物存於盜賊——或者由於後者的原因.而存於第三人——的財産之中,故而,還涉及被盜物歸還之問題。對於該問題,所有人可提起原物返還之訴,要求占有人歸還被盜物:對此,所有人需證明其所有權人之身份(參見:D.6);所有人還可以通過占有令狀——尤其是以“兩地之一(utrubi)”為開頭的令狀(根據該令狀,相對於所有人,盜賊的占有人身份是不正當的,因此需依照裁判官之命令歸還被盜物,而不能阻止所有人重獲占有。參見:D.43.31)重獲占有。另外,被盜人還可通過請求返還之訴(D.13.1論及的主題)要求歸還被盜物,因為被盜物持有人之持有不具有正當閤法性基礎,故而有義務歸還之。

《民事訴訟法前沿研究:證據規則與程序保障》 本書導言 本書聚焦於當代民事訴訟法領域中極具爭議性與實踐價值的議題,旨在對證據規則的最新發展、訴訟程序保障的理論基礎及其實務應用進行深入、係統的探討與梳理。在現代司法理念的驅動下,民事訴訟正麵臨著對效率與公正、職權與當事人主義之間平衡性的持續拷問。本書跳脫齣對既有規範的簡單描述,力圖從比較法視野與司法改革的宏觀背景齣發,審視當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諸多難題,並提齣具有前瞻性的理論構建與製度優化建議。 第一部分:證據規則的重塑與深化 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居於核心地位,其收集、采信與排除直接決定著案件的裁判結果。《民事訴訟法前沿研究》的第一部分,集中剖析瞭證據法體係在信息時代背景下麵臨的挑戰與變革。 第一章:電子證據的法律規製與技術挑戰 隨著數字化進程的加速,電子證據在商業糾紛、知識産權案件乃至個人侵權訴訟中的比重日益增加。本章首先探討瞭電子證據的特徵、分類及其證明力認定標準。重點分析瞭“原始性”與“完整性”在數字環境下的技術驗證難題,如數據篡改的不可察覺性。此外,本書對跨境電子證據的收集與調取程序進行瞭細緻的比較研究,著重分析瞭國際司法協助在麵對雲存儲、服務器異地部署等新情況時的滯後性與應對策略。特彆地,本章還深入討論瞭人工智能(AI)生成內容的法律屬性——當AI輔助生成的數據或報告被用作證據時,其證明責任應如何分配,以及法院應采取何種技術審查路徑以確保其可靠性。 第二章:高度蓋然性標準與自由心證的邊界 在事實認定層麵,民事訴訟區彆於刑事訴訟,主要依賴於“高度蓋然性”或“優勢證據”標準。本書對這一證明標準的內涵進行瞭精細化的界定,探討瞭在不同訴訟階段(如證據開示、臨時禁令申請、終局裁判)該標準如何彈性適用。更關鍵的是,本章對法官的“自由心證”權進行瞭邊界約束研究。通過對若乾疑難案例的分析,揭示瞭心證過程的透明化與可審查性要求。我們強調,自由心證並非恣意,而是必須以程序上閤法取得的證據為基礎,並在裁判文書中體現齣邏輯自洽的論證鏈條。本章還引入瞭“事實發現程序”的概念,旨在通過更具對抗性的證據展示環節,輔助法官更準確地構建案件事實圖景。 第三章:證據開示製度的本土化構建與效能評估 證據的自我提供與相互披露是現代訴訟的基石。本書對現有證據披露製度(包括依職權調取與當事人申請)的不足進行瞭批判性反思,認為其在應對復雜商業關係中的信息不對稱方麵仍顯保守。我們詳細考察瞭英美法係中“全麵證據開示”的精神,並結閤我國司法現實,探討瞭“有針對性的、受限製的證據開示”製度的可行性與設計路徑。重點分析瞭對“特權信息”(如律師客戶保密特權、商業秘密)的保護機製,確保在推進證據獲取的同時,不損害其他閤法權益。本章的實證分析部分,評估瞭當前證據開示製度在提升訴訟效率和保障當事人知情權方麵的實際效能。 第二部分:訴訟程序保障的理論深化與實踐優化 程序正義是實體公正的基石。本書的第二部分將視野轉嚮訴訟程序的結構、規範與對當事人的實質性權利保障。 第四章:司法公正的程序基石:中立性與聽審權的再審視 法官的中立性是訴訟信任的基礎。本章不僅重申瞭迴避製度的法定要求,更深入探討瞭“實質中立性”的判斷標準,尤其是針對司法人員在過往職業生涯中可能形成的認知偏見(Cognitive Bias)的自我約束機製。聽審權(Right to be Heard)的保障,不再局限於形式上的陳述機會,而是延伸至“實質性聽審權”——即當事人的意見和證據必須得到法官的實質性考量和迴應。本章通過分析駁迴當事人重要訴求時裁判文書的說理深度,構建瞭一套衡量聽審權保障程度的指標體係。 第五章: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ADR)與訴訟銜接研究 麵對日益增多的訴訟案件和對糾紛“一攬子解決”的需求,如何有效整閤調解、仲裁等ADR機製與訴訟程序,成為重要議題。本書詳細分析瞭“訴訟中調解”的製度設計,特彆是如何設定激勵措施促使當事人在訴訟中達成和解,以及和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程序。同時,本書探討瞭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邊界問題,主張在保障國際商事仲裁效率的同時,必須堅守公共政策和程序正義的底綫,防止因審查過於寬鬆而導緻實質不公的裁決獲得司法承認。 第六章:訴訟時效與期間製度的實體價值 訴訟時效與期間製度,看似是時間限製的程序規定,實則蘊含著對權利狀態的穩定化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實體價值。本章對我國《民事訴訟法》中關於期間的規定進行瞭體係化的梳理,並結閤侵權法和閤同法中的特殊規定,探討瞭訴訟時效中斷、中止與恢復的法律邏輯。特彆關注瞭在新型商業模式下(如互聯網交易)的訴訟時效起算點的認定難題,並對如何通過當事人之間的明確約定或默示行為來影響訴訟期間的計算提齣瞭司法解釋層麵的建議。 第七章:判決的既判力與再審程序的嚴格控製 判決的終局性和既判力是維護法律秩序穩定的重要屏障。本書著重分析瞭既判力客觀範圍的界定,特彆是涉及共同訴訟、多方當事人或關聯交易案件中,如何準確劃定既判力的效力邊界,避免産生“閤意的碎片化”。對於再審程序,本書持審慎態度,認為其是對既判力原則的必要但應嚴格受限的例外。本章係統梳理瞭啓動再審的法定事由,並對“新證據”的認定標準提齣瞭更為嚴格的要求,旨在確保再審製度不被濫用,真正用於救濟嚴重損害司法公正的情形。 結語:麵嚮未來的民事訴訟改革藍圖 本書的結論部分對當前民事訴訟改革的整體趨勢進行瞭展望,強調瞭技術賦能與司法倫理重塑的重要性。我們認為,未來民事訴訟體係的完善,不僅依賴於立法層麵的精細化,更依賴於司法裁判者對程序價值的深刻理解與堅守。本書旨在為司法實務工作者、法學研究人員以及所有關注程序正義的社會成員,提供一個分析和討論民事訴訟前沿議題的堅實理論平颱。

用戶評價

評分

《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這個書名,給我的感覺就是一本非常“硬核”的專業書籍。我猜想,這本書的作者一定是在“要求歸還物”的訴訟領域有著深厚的學術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翻開這本書,我期待看到的是對這一法律領域內各種主流學說的係統梳理和深入辨析,可能包括對不同學派代錶人物的觀點進行詳細介紹,並分析他們的理論依據和邏輯。同時,作為一本“匯纂”,我希望它能盡可能全麵地收集和呈現世界各主要法域在“要求歸還物”這一問題上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判例,從而展現不同法律文化和製度下的異同。重點是,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不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而是能夠緊密結閤現實的訴訟實踐,對具體的訴訟策略、證據收集、程序運用等方麵提供有價值的指導。例如,在提起“要求歸還物”的訴訟時,需要準備哪些關鍵證據?如何有效地證明自己對該物的所有權或占有權?在麵對復雜的侵權或違約行為時,如何正確選擇訴訟請求?這些都是我非常關注的問題。而且,“第十三捲”的標記,讓我覺得這可能是一個持續進行的研究項目,或許這一捲會集中探討一些在前麵捲集中未曾深入涉及的、更為具體或復雜的問題,比如涉及特定種類物品(如古董、字畫、瀕危物種等)的追迴,或者是在特殊社會背景下(如改革開放初期、經濟轉型期等)發生的“要求歸還物”的案件,這些都可能帶來獨特的法律挑戰和研究視角。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它可能是一套龐大而係統的學術叢書中的一員。光是“學說匯纂”這四個字,就讓我聯想到它可能是在對某一法律分支的現有學術觀點進行全麵搜集、整理、分析和批判的基礎上形成的。而“要求歸還物的訴訟”則明確瞭其聚焦的法律領域,這涉及到物權法、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我猜測,這不僅僅是對理論的探討,更是對實踐的關注,因為“訴訟”二字暗示瞭書中會涉及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司法實踐的梳理。作為第十三捲,我想象它在前十二捲的基礎上,或許已經完成瞭對基礎理論、重要概念的闡釋,而這一捲很可能是在此之上,對更細化、更具挑戰性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比如,它可能著重於探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涉及知識産權、數字資産、藝術品等新型財産權利的“要求歸還物”的訴訟,或者是在國際私法領域,如何處理涉外“要求歸還物”的管轄權和法律適用問題。我期待書中能夠齣現一些關於最新立法動態和前沿司法解釋的評論,以及對未來立法趨勢的預測。同時,我也希望作者能夠用一種相對易於理解但又不失嚴謹的語言來闡述復雜的法律問題,能夠幫助我這樣雖然不是專業法官或律師,但對法律問題有濃厚興趣的讀者,能夠更深入地理解這一領域的知識。

評分

當我看到《學說匯纂: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這個書名時,腦海中浮現的畫麵並非一個輕鬆愉快的閱讀體驗,而更像是一場嚴謹的學術探險。我預計這本書的內容會是高度專業化的,深入剖析“要求歸還物”這一特定法律問題在不同國傢、不同法律體係下的各種學說觀點、立法模式和司法實踐。我設想,在閱讀過程中,我需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纔能更好地理解書中引用的專業術語、晦澀的法律條文以及復雜的理論論證。這本書的體量可能相當可觀,厚重的篇幅預示著其內容的深度和廣度。我期待書中能夠從曆史淵源、理論基礎、構成要件、訴訟程序、救濟方式等多個維度,對“要求歸還物”的訴訟進行全景式的展現。或許,它還會探討在不同類型的不動産或動産糾紛中,如何適當地運用“要求歸還物”的訴權,以及在麵對各種復雜的權利衝突和利益平衡時,法律是如何進行權衡和取捨的。而且,“學說匯纂”的定位,意味著這本書不僅僅是羅列觀點,更會包含對這些學說的批判性分析和比較,可能會有對不同學說優劣勢的深入剖析,甚至可能提齣作者自己獨到的見解。作為第十三捲,我想象它在前十二捲已有的研究成果之上,可能會觸及一些更具爭議性、更前沿的課題,例如在數字化時代,虛擬財産的“要求歸還物”問題,或者是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國追迴被非法占有的財物的法律挑戰。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本身就帶著一種厚重感,"學說匯纂"四個字,就預示著它不是一本輕鬆的消遣讀物,而是對某個特定領域知識進行梳理和整閤的學術性著作。加上副標題“要求歸還物的訴訟(第十三捲)”,更是精準地定位瞭其研究範疇。雖然我還沒有實際翻閱,但僅從書名來看,我腦海中就已經勾勒齣瞭一幅畫麵:它可能是一部詳盡梳理瞭各國、各學派關於“要求歸還物”的法律理論和司法實踐的百科全書式的作品。我設想,在正文部分,作者必定會深入剖析“要求歸還物”這一概念的淵源、演變,以及在不同法律體係下的具體體現。或許會涉及物權法、侵權法、閤同法等多個部門法中的相關規定,並逐一分析它們的異同。同時,作為“學說匯纂”,對不同時期、不同學者的觀點進行梳理和比較是必不可少的,這或許意味著書中會引用大量的法學著作、經典案例,並對這些觀點進行評價和辨析。我尤其期待書中能夠對“要求歸還物”的構成要件、訴訟時效、舉證責任等核心問題進行深入探討,並且提供一些實用的訴訟策略和技巧。考慮到這是“第十三捲”,我也好奇它在前十二捲的基礎上,會有哪些新的研究視角和突破,是否是對某個特定國傢或地區的法律製度進行更深層次的挖掘。總而言之,這本書在我看來,更像是一本為法律專業人士、研究者以及對特定法律領域有深入需求的讀者量身打造的工具書和參考書。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我猜想會是那種比較簡潔、莊重,可能以深藍色或暗紅色為主色調,配以金色或銀色的字體,顯得十分專業和學術。當我拿到這本書,翻開第一頁,我期望看到的是一個嚴謹的序言,或許由一位在該領域有崇高聲望的學者撰寫,簡要介紹本書的研究意義、主要內容和貢獻。然後,我預感作者會從一個宏觀的視角切入,首先勾勒齣“要求歸還物”這一法律問題的普遍性和重要性,然後再逐步聚焦於具體的法律製度。我期待書中能夠清晰地界定“要求歸還物”與“損害賠償”等類似概念的區彆,以及在不同法律傳統下,各國是如何處理這類糾紛的。比如,英美法係的判例法傳統和大陸法係的成文法傳統,在審視和解決“要求歸還物”的案件時,可能會呈現齣怎樣的差異?我特彆希望書中能夠涉及到一些具有代錶性的曆史案例,通過這些案例來展現法律理論的實際運用和演變過程。同時,對於一些疑難雜癥,例如涉及多方權利人、匿名物權人,或者在跨國交易中發生的“要求歸還物”的糾紛,書中是否能提供一些前沿性的研究和解決方案?我設想,每一章節的論述都會邏輯清晰,層層遞進,並且在每一部分結束後,可能會有小結或者思考題,引導讀者進一步思考。當然,作為一本學術著作,參考文獻的詳盡程度也是我關注的重點,一個豐富的參考文獻列錶,往往能證明作者研究的深度和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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