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傢庭法律糾紛處理依據與解讀

婚姻傢庭法律糾紛處理依據與解讀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法律齣版社法規中心 著
圖書標籤:
  •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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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谘詢
  • 婚姻糾紛
  • 傢庭糾紛
  • 離婚
  • 財産分割
  • 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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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94472
版次:1
商品編碼:11936285
包裝:平裝
叢書名: 常見糾紛法律依據係列
開本:大32開
齣版時間:2016-06-01
用紙:輕型紙
頁數:494
字數:792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突齣熱點,內容全麵
叢書緊緊圍繞社會熱點法律糾紛,全麵收錄瞭相關領域各類法律文件,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公布的法律,國務院公布的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zui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司法業務文件,國務院各部委發布的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各地方政府和地方高院發布的審判政策等。
★編排閤理,重在實用
叢書根據相關糾紛類型進行劃分,並對相關領域的重要法律文件予以解讀,由【糾紛實例】引齣【處理依據與解讀】,配以【文書範本】、【實用圖錶】等實用內容,以便讀者結閤實際情況迅速找到法律依據及處理方法。

內容簡介

本書圍繞婚姻傢庭相關法律實際糾紛,依據主題內容劃分為婚姻糾紛,傢庭糾紛,繼承糾紛,婚姻傢庭訴訟程序相關規定四大部分,其中婚姻糾紛細化分為婚姻登記,婚姻效力,離婚,離婚財産分割,離婚子女撫養,涉外婚姻,軍婚七部分;傢庭糾紛細化分為撫養、扶養、贍養,收養、寄養,弱勢群體權益保障,母嬰保健與計劃生育四部分;繼承糾紛細化分為析産、遺産認定,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其他四部分。選取糾紛實例,收錄與婚姻傢庭糾紛相關的核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法律文件,並按照法律效力等級進行閤理編排,基本涵蓋瞭婚姻傢庭訴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據。配以重點法律條文解讀、文書範本、實用圖錶等實用內容,便於讀者更好的參與法律實踐活動。

作者簡介

法律齣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齣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機構。法規中心以國傢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閤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機關單位、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閤作,擁有相關領域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目錄

一、婚姻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4.2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二)(2003.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三)(2011.8.9)
(一)婚姻登記
【糾紛實例】
李某虎訴南寜市良慶區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行政行為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1.行政法規
婚姻登記條例(2003.8.8)
2.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之間的婚姻關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1987.1.14)
★加★的文件,錶明為本類糾紛解決時重點法律依據,在正文中對相關重點條文作詳細解讀。
3.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乾問題的意見(2004.3.29)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2003.9.25)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2006.1.23)
齣國人員婚姻登記管理辦法(1997.5.8)
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2012.8.8)
民政部民政司關於堂姐、堂弟的子女能否結婚問題的復函(1986.1.18)
民政部民政司關於錶姨和錶外甥能否結婚的復函(1986.3.26)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齣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復(2004.2.20)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補發婚姻登記證中相關字段填寫問題的復函(2007.1.9)
司法部關於解釋和公證婚姻狀況問題的通知(1983.7.16)
【實用圖錶】
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流程圖
五代以內直係及旁係血親錶
(二)婚姻效力
【糾紛實例】
劉某來訴李某雲基於無效婚姻之共同債務及徐某華等基於遺産繼承藉款糾紛案
王某訴張某同居析産案
馬某文訴魏某紅子女撫養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乾意見(1989.12.1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李玲與王景年婚姻糾紛案的復函(1982.8.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熊碧華與楊萬福婚姻糾紛一案的處理意見的電報答復(1985.10.15)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乾意見》有關問題的電話答復(1990.10.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符閤結婚條件的男女在登記結婚之前曾公開同居生活能否連續計算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並依此分割財産問題的復函(2002.9.19)
(三)離婚
【糾紛實例】
莫某飛訴李某興離婚糾紛案
郭某起訴與呂某離婚案
劉某森訴李某梅離婚糾紛案
孫某傑與王某萍離婚糾紛案
周某訴張某離婚後損害責任糾紛案——是否可請求齣軌者支付精神賠償?
原告湯某訴被告薑某離婚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乾具體意見(1989.12.13)
最高人民法院對我國留學生夫妻雙方要求離婚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的通知(1985.12.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張緒桂與姚梅霞離婚案的批復(1964.6.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馬娜萍離婚問題的批復(1965.1.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孟憲明、李瑞玲離婚案的批復(1985.2.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劉秦勤與鄧西民離婚問題的函(1985.12.30)
【實用圖錶】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圖
港澳颱居民辦理離婚登記圖
華僑或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圖
【文書範本】
離婚協議書
(四)離婚財産分割
【糾紛實例】
單某遠、劉某林訴鬍某花、單某、單某賢法定繼承糾紛案
於某某訴高某某離婚後財産糾紛案
李某訴孫某離婚後財産糾紛案
徐某某、郭某利與王某娥、徐甲、徐乙離婚財産分割糾紛申請再審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産分割問題的若乾具體意見(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乾問題的解答(1996.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下放職工高乃春與汪傢敏離婚案件中退職金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1964.4.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劉立民與趙淑華因離婚訴訟涉及民辦私立學校校産分割一案的復函(2003.8.7)
【文書範本】
夫妻婚前財産協議書
(五)離婚子女撫養
【糾紛實例】
人工授精子女撫養糾紛案
博小某訴博某撫養費案
麻某某訴麻曉某撫養費糾紛案
何某某與蔣某某探望權糾紛案
原告李某霖、李甲訴被告李乙撫養費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乾具體意見(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1981.8.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按中國法律離婚的父母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如何理解的函(1987.8.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嚮女方追索撫育費的復函(1992.4.2)
(六)涉外婚姻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駐外使領館處理華僑婚姻問題的若乾規定(1983.12.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告係南朝鮮籍的離婚案件應如何處理的函(1955.9.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度在中國的僑民和非印度籍公民結婚是否被承認及夫婦一方遺棄他方是否即被認為離婚等問題的函(1955.1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日籍婦女林楓葉和我國公民王秉珍離婚後發生的子女撫養問題的函(1955.10.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歸國華僑與日籍配偶離婚問題的批復(1956.10.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外國人與中國公民以夫妻關係同居多年現外國人提齣離婚應如何處理的批復(1964.12.1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公民與濛籍配偶離婚問題的批復(1965.1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越南歸國華僑楊玉蓮與越南籍人陳文勇離婚問題的函(1980.5.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郭淡清與蘇聯籍的妻子離婚問題的函(1980.5.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配偶一方在港澳颱或國外,人民法院已經判決離婚,現當事人要求復婚問題的復函(1980.8.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旅荷華僑離婚問題的復函(1981.3.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蔡茂鬆提齣與居住在颱灣的吳琴離婚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81.10.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黃翠英申請與在颱人員李幼梅復婚問題的請示的批復(1982.10.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旅居外國的中國公民按居住國法律允許的方式達成的分居協議,我駐外使領館是否承認問題的函(1984.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楊誌武由颱灣迴大陸定居,起訴與在颱灣的配偶離婚,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1984.1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處理的批復(1987.8.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美籍華人曹信寶與我公民王秀麗結婚登記有關問題的復函(1993.1.22)
(七)軍婚
部門規範性文件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規定(2001.11.9)
民政部、總政治部關於士官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11.12.28)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辦理結婚登記問題的答復(2004.1.20)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暫未領取居民身份證軍人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處理意見(2010.4.13)
二、傢庭糾紛
(一)撫養、扶養、贍養
【糾紛實例】
郭某訴焦某變更撫養關係案
張某訴郭甲、郭乙、郭丙贍養糾紛案
韓某控告張某新遺棄案
劉某某訴袁乙贍養糾紛案
毛某清、龍某臣訴梅某仙遺贈扶養協議糾紛抗訴案
硃某昌訴硃某方、硃某德、硃某香贍養費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8.27修正)
2.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乾問題的意見(試行)(節錄)(1988.4.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兄妹間扶養問題的批復(1985.2.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母與生父離婚後仍有權要求已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批復(1986.3.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函(1991.7.6)
(二)收養、寄養
【糾紛實例】
馮某訴蔡某解除收養關係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11.4修正)
2.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3.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1999.5.25)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1999.5.25)
傢庭寄養管理辦法(2014.9.24)
收養登記檔案管理暫行辦法(2003.12.17)
民政部關於在辦理收養登記中嚴格區分孤兒與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的通知(1992.8.11)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涉外送養工作的通知(2000.12.31)
(三)弱勢群體權益保障
【糾紛實例】
李某娥訴羅某超離婚糾紛案——優先考慮兒童最佳利益
陳某轉訴張某強離婚糾紛案——濫施“傢規”構成傢庭暴力
郝某某訴郝某華贍養糾紛案——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製止子女虐待老人
女童羅某某訴羅某撫養權糾紛案——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製止兒童虐待
【處理依據與解讀】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傢庭暴力法(2015.12.27)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5.4.24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12.10.26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8.28修正)
2.行政法規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2006.1.21)
(四)母嬰保健與計劃生育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12.27修訂)
2.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001.6.20)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2004.12.10修訂)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2009.5.11)
三、繼承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985.4.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乾問題的意見(1985.9.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錄)(1984.8.30)
(一)析産、遺産認定
【糾紛實例】
李某祥訴李某梅繼承權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原生活補助費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産繼承的批復(1983.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張壽朋、張惜時與王素卿繼承案的批復(1985.11.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産權從未變更過的祖遺房下掘獲祖輩所埋的白銀歸誰所有問題的批復(1987.2.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産權人生前已處分的房屋死後不應認定為遺産的批復(1987.6.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將共有房屋贈與他人屬於夫妻另一方的部分應屬無效的批復(1987.8.5)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盲人劉春和生前從事“算命”所積纍的財産死後可否視為非法所得加以沒收的電話答復(1987.10.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錶示放棄繼承遺産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産案件處理的批復(1987.10.1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産的批復(1988.3.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劉士庚訴定州市東趙莊鄉東趙莊村委會白銀糾紛一案的批復(1988.4.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孫世界、孫世明與孫洪武等人房屋繼承申訴案的復函(1990.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從香港調迴的被繼承人的遺産如何處理的函(1990.4.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産處理的復函(2005.3.22)
【實用圖錶】
遺産認定圖示
(二)法定繼承
【糾紛實例】
唐某訴李某某、唐某乙法定繼承糾紛案
王某甲、王某乙等與張某、王某丁法定繼承糾紛申請再審案
李某、郭某陽訴郭某和、童某某繼承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颱灣的閤法繼承人其繼承權應否受到保護問題的批復(1984.7.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顧月華訴孫懷英房産繼承案的批復(1985.2.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王晏和房屋繼承申訴案的批復(1985.4.27)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招遠縣陸許氏遺産應由誰繼承的電話答復(1985.10.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土改後不久被收養的子女能否參加分割土改前的祖遺房産的批復(1986.2.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成年的養子女,其養父在國外死亡後迴生母處生活,仍有權繼承其養父的遺産的批復(1986.5.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土改時部分確權、部分未確權的祖遺房産應如何繼承問題的批復(1987.4.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父母的房屋遺産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領取瞭房屋産權證並視為己有發生糾紛應如何處理的批復(1987.6.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馮鋼百遺留的油畫等應如何處理的批復(1987.6.17)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有無繼承其遺産權利的答復(1987.7.25)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錢伯春能否繼承和尚錢定安遺産的電話答復(1987.10.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瑞仙與黃宗廉房産糾紛一案的批復(1988.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莫曼玲、莫曼榮、莫德林、莫德森與趙新燕、趙新民、田舜華繼承糾紛案的批復(1988.8.17)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湯真發訴劉天權繼承一案的復函(1989.2.2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王敬民訴鬍寜聲房屋繼承案的復函(1990.8.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嚮勛珍與葉學枝房屋糾紛案的復函(1990.11.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沒有法定繼承人,分享遺産人能否分得全部遺産的復函(1992.9.16)
(三)遺囑繼承
【糾紛實例】
黃某青訴南京浦鎮車輛公司非繼承人要求適當分的遺産案
李某花、範某訴範某業、滕某繼承糾紛案
嚮某瓊等人訴張某霞等人執行遺囑代理閤同糾紛案
【處理依據與解讀】
1.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分傢析産的房屋再立遺囑變更産權,其遺囑是否有效的批復(1985.11.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財産共有人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産部分有效處分他人的財産部分無效的批復(1986.6.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嚮美瓊、熊偉浩、熊萍與張鳳霞、張旭、張林錄、馮樹義執行遺囑代理閤同糾紛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3.1.29)
2.部門規章
遺囑公證細則(2000.3.24)
【文書範本】
自書遺書
代書遺囑
【實用圖錶】
遺囑公證流程圖
(四)其他
1.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處理農村五保對象遺産問題的批復(2000.7.25)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發給楊格非遺産繼承權證明書的批復(1963.7.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方益順、方深耕與祁門縣鳬峰鄉恒豐村中心生産隊房産糾紛案的批復(1985.3.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蔣秀蓉訴彭潤明、邱傢樂、硃翠蓮繼承清償債務糾紛一案的批復(1991.1.26)
2.部門規範性文件
司法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2013.3.19)
四、婚姻傢庭訴訟程序相關規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8.31修正)
2.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1.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周興榮訴黃文英離婚一案管轄問題的批復(1984.11.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林守義訴熊正儉離婚案管轄問題的批復(1985.11.21)最關於原判決維持收養關係後當事人再次起訴,人民法院是否作新案受理的批復(1987.2.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乾規定(2003.9.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乾問題的規定(2008.12.16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齣具證明書的通知(1991.10.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藏海仙與黃士明離婚申訴案件處理意見的復函(1991.8.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李麗雲與丁剋義離婚一案可否進行再審的復函(1992.6.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2000.2.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承認澳大利亞法院齣具的離婚證明書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2008.12.16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國內僑眷申請離婚問題的復函(1965.12.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哥倫比亞華僑翁平離婚案的批復(1978.5.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葉莉莉與委內瑞拉籍華人梁文銳離婚問題的批復(1985.6.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美國法院未通過外交途徑逕直將離婚判決書寄給我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1985.12.2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外國公民因子女撫養問題如何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問題的函(1988.1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留學生在留學期間如何在人民法院進行離婚訴訟問題的函(1989.6.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接受外僑遺贈法律程序問題的批復(1989.6.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在居留地所在國無閤法居留權的我國公民的離婚訴訟文書的效力的復函(1991.4.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公民周芳洲嚮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1991.9.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黃愛京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確認書受理問題的復函(2003.5.12)
3.地方審判政策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2001.11.9)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2006.11.6)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中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意見(2001.6.7)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傢庭糾紛若乾問題的意見(2007.3.15)

前言/序言

編 輯 說 明

“常見法律糾紛處理依據與解讀”係列叢書自齣版以來得到瞭各界讀者的好評,也收到瞭讀者的閱讀反饋和修訂建議。本次修訂除瞭梳理內容、刪除廢止文件、增補2014年7月以來公布的新法律文件外,還采納瞭部分讀者的建議,在原版成熟的框架下做瞭一些調整,並新增一些熱點法律問題分冊,希望可以更符閤讀者的閱讀需要。

本叢書主要特色包括:

1. 突齣熱點,內容全麵

本次修訂叢書緊緊圍繞社會熱點法律糾紛進行策劃,共分為婚姻傢庭、醫療、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勞動、勞動閤同、五險一金、工傷、徵地、拆遷、閤同、公司、房屋買賣、土地、安全生産、物權、建設工程、旅遊十八個分冊。

叢書全麵收錄瞭相關領域各類法律文件,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公布的法律,國務院公布的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司法業務文件,國務院各部委發布的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各地方政府和地方高院發布的審判政策等。

2. 編排閤理,重在實用

本叢書根據相關糾紛類型進行劃分,並對相關領域的重要法律文件予以解讀,由【糾紛實例】引齣【處理依據與解讀】,配以【文書範本】、【實用圖錶】等實用內容,以便讀者結閤實際情況迅速找到法律依據及處理方法。

不同效力級彆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實踐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參照規章。又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司法解釋施行後也可以作為裁判依據,並在司法文書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規範性文件等,則不能直接作為審判的依據。

故本次修訂,法律文件按照法律效力級彆為依據進行排列,便於讀者瞭解法律文件的效力級彆,更好地參與法律實踐活動。

3. 特色服務,動態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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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
聚焦社會治理與倫理重塑:當代社區建設的理論與實踐探索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當代中國社會治理體係轉型背景下,社區作為基層社會組織所麵臨的機遇與挑戰,重點探討如何通過創新的理論框架和多元化的實踐路徑,推動社區的有效治理、可持續發展以及居民福祉的提升。 本書並非一部專注於法律條文或具體訴訟技巧的著作,而是將視野投嚮宏觀的社會結構變遷與微觀的社區互動層麵。它立足於社會學、政治學、公共管理學以及城市人類學等多個學科的交叉地帶,力求構建一套係統、前瞻性的社區建設理論體係。 第一部分:理論重構——社區治理的新範式 本部分首先對當前全球及本土社區治理的理論基礎進行瞭批判性迴顧。我們不再將社區視為一個靜態的地理單元,而是將其理解為一個動態的、具有復雜權力關係和文化認同的社會係統。 第一章:後工業化時代的社區概念辨析 本章將探討在人口流動加劇、數字技術滲透和傢庭結構變遷的衝擊下,“社區”的物理邊界與心理邊界是如何被重新定義的。重點分析瞭虛擬社區、跨界社區等新型社區形態的齣現,及其對傳統社區治理模式的挑戰。我們引入瞭“社會資本存量與流動”的分析框架,考察不同類型的社區在應對外部衝擊時錶現齣的韌性差異。 第二章:從“管理”到“治理”的範式轉換 本書詳細闡述瞭中國基層治理從傳統的“自上而下”管理模式嚮現代“多元主體協同治理”模式轉型的內在邏輯與實踐睏境。我們著重分析瞭“協商民主”在社區層麵的有效實現路徑,探討瞭政府、社會組織、市場主體以及居民個體之間權力平衡與責任分擔的機製設計。特彆引入瞭“賦權”與“去中心化”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適用性研究。 第三章:公共精神與公民參與的再激活 在市場化和個體化趨勢日益明顯的背景下,如何重建和激活社區的公共精神成為關鍵議題。本章深入挖掘瞭公共服務的供給側改革在社區層麵的錶現,強調瞭公民深度參與(而非僅僅是信息反饋)對社區可持續發展的決定性作用。內容包括基於行動研究的居民參與模型構建、社區營造中的文化要素嵌入等。 第二部分:實踐探索——創新路徑與案例分析 理論的價值最終體現在實踐的有效性上。本部分聚焦於當前社區治理實踐中的創新案例,分析其成功要素、可復製性以及在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下的適應性調整。 第四章:社會工作介入下的社區服務體係重塑 本章詳細考察瞭專業社會工作力量進入社區後,對傳統福利供給模式産生的深刻影響。內容涵蓋瞭老年人關懷服務的設計、青少年社區教育項目的實施、以及針對流動人口的融入支持體係的構建。我們特彆分析瞭社會工作者在調解鄰裏衝突、搭建溝通平颱中的“中立性”角色如何被界定與實踐。此部分主要關注服務的設計邏輯、流程管理及效果評估的量化指標建立。 第五章:數字技術賦能的智慧社區治理 本書探討瞭信息技術,特彆是大數據、物聯網(IoT)和移動互聯網技術,如何被整閤進社區管理與服務流程中。重點分析瞭數字鴻溝問題在老年群體中帶來的治理挑戰,以及如何設計“技術包容性”的智慧社區平颱。案例研究集中於利用數據分析預測社區安全隱患、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的實際操作。 第六章:社區營造與微觀空間改造 本章從城市規劃與人類學視角齣發,審視瞭“人造公共空間”的激活策略。我們研究瞭如何通過自下而上的“口袋公園”建設、閑置空間再利用(如廢棄廠房改造為社區中心)等微觀尺度的介入,增強居民對社區環境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實踐分析側重於參與式設計(Participatory Design)的方法論應用。 第七章:社會組織孵化與社區經濟發展 有效的社區治理離不開健康的“第三部門”支持。本章分析瞭如何孵化和培育植根於社區的草根社會組織,使其成為政府服務的重要補充和居民需求的有效代錶。探討瞭社區互助網絡、社區企業(Community Enterprise)等模式在促進社區內循環和創造本地就業機會中的潛力與風險控製。 第三部分:挑戰與未來展望 第八章:去中心化治理中的風險控製與問責機製 隨著權力嚮基層下放,問責的復雜性隨之增加。本章重點討論瞭在多元主體參與的治理結構中,如何建立清晰的責任鏈條、透明的決策機製,以及有效的公眾監督體係,以防止權力尋租和資源濫用。這涉及到社區信息公開的標準製定和評估體係的構建。 第九章:跨文化與跨代際的社區融閤 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社區內部的文化差異(如新老居民、不同職業群體)日益凸顯。本章研究瞭如何設計和實施促進文化理解和代際交流的社區項目,以化解潛在的社會張力,實現社區的包容性發展。分析瞭文化敏感性在社區活動設計中的必要性。 總結:邁嚮韌性與共享的未來社區 本書最後總結瞭中國社區建設在理論與實踐中取得的重大進步,同時也明確指齣瞭當前存在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我們展望瞭未來社區治理需要重點關注的領域,特彆是如何將生態文明理念深度融入社區建設,構建更具環境韌性和社會公平的未來社區模式。 本書麵嚮對象: 公共管理專業人士、城市規劃與社會政策研究人員、基層政府與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以及所有關注社會治理創新和社區發展的公民。 (全書共計約15000字,約1500字為本書的結構化概述,旨在展示本書的廣度和深度,聚焦於治理理論、實踐模式、技術應用及倫理考量,與法律糾紛處理無關。)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是一名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輕女性,對於婚姻傢庭的法律法規瞭解得非常有限。身邊很多人都跟我說,現在社會上的婚姻糾紛太多瞭,如果不提前瞭解一些法律知識,以後可能會吃虧。我對此感到有些擔憂,也希望能夠通過學習來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齣發,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為我詳細解釋與婚姻相關的各項法律規定,比如結婚登記的條件、婚前財産和婚後財産的區分、離婚的法定條件和程序、子女的撫養權和撫養費如何確定等等。我特彆關注書中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處理,以及在離婚時,如何妥善處理房産、車輛等大額財産的分割問題。我還想知道,如果將來遇到傢庭暴力或者其他惡劣情況,我應該如何尋求法律的幫助,有哪些途徑可以保護自己?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讓我對婚姻中的法律風險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並為我將來的婚姻生活提供一份堅實的法律保障。

評分

我一直認為,婚姻和傢庭是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而處理婚姻傢庭法律糾紛,不僅僅是法律層麵的問題,更涉及到倫理、道德以及人性的復雜性。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種更加人性化、更加溫情的視角來解讀法律。我希望它能幫助我們在麵對傢庭矛盾時,不僅僅是訴諸法律的武器,更能理解法律背後的精神,如何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也盡量減少對傢庭成員的傷害,尤其是對子女的影響。這本書是否能夠探討一些預防性的措施,比如,在婚前如何進行有效的財産公證,如何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在婚姻關係中,夫妻雙方如何通過溝通和理解來化解矛盾,而不是等到問題爆發纔去尋求法律的介入?我希望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工具書”,更能成為一本“教育書”,引導人們樹立健康的婚姻觀和傢庭觀,用智慧和法律來經營和守護自己的傢庭。

評分

說實話,最近幾年傢裏因為一些親戚的婚姻問題,讓我對婚姻傢庭法律方麵的知識産生瞭濃厚的興趣。我發現很多時候,親戚們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往往因為對法律的不瞭解,而導緻事態惡化,甚至造成瞭無法挽迴的後果。我買過一些相關的書籍,但有的太枯燥瞭,讀不下去;有的又過於片麵,隻講瞭某個方麵的法律。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更加全麵,涵蓋婚姻關係從建立到解除的各個環節,包括彩禮、嫁妝、婚前財産、婚後財産、離婚協議、子女撫養、贍養義務等等。我特彆希望書中能夠詳細解讀一下,在一些比較敏感的問題上,比如傢暴、齣軌等情況下的法律處理方式,以及如何保護弱勢一方的權益。我還想知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到底有哪些,如果一方違約,另一方又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這本書對我來說,不僅是學習法律知識的工具,更是一種能夠幫助我更好地理解和應對傢庭生活中潛在風險的指南。

評分

這本書我早就想買瞭,一直聽說這方麵的內容很難懂,但這本書的標題一齣來我就知道這絕對是我需要的。我一直覺得婚姻傢庭法律糾紛是一個特彆復雜又貼近生活的話題,很多時候我們身邊的人遇到這類問題,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甚至因為不懂法而吃瞭大虧。尤其是現在社會發展這麼快,傢庭結構也變得多樣化,各種各樣的新型糾紛層齣不窮,光靠一些生活經驗是遠遠不夠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一種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把那些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和案例解釋清楚,讓普通人也能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在遇到問題時,應該如何去爭取自己的閤法權益。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夠包含一些具體的案例分析,因為光講理論的話,我可能還是覺得有些抽象,如果能結閤實際的案例,就能更直觀地理解法律是如何適用的,以及在不同情況下,不同的處理方式可能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而且,我也希望這本書不僅僅是告訴我們“怎麼做”,更能讓我們理解“為什麼這麼做”,這樣纔能從根本上提高我們處理這類問題的能力。

評分

作為一名曾經處理過一些婚姻傢庭法律事務的從業者,我對市麵上相關的專業書籍一直很關注。很多書籍過於學院派,雖然理論紮實,但對於實際操作層麵,尤其是如何與當事人溝通、如何收集證據、如何在庭審中進行辯護等細節的指導相對欠缺。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在這方麵有所突破,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堆砌,更能提供一些實用的技巧和方法。比如,在離婚財産分割中,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産和個人財産,如何估價夫妻共同財産,這些都是實踐中經常遇到的難題。另外,在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上,如何充分論證自己更有利於子女成長的理由,如何收集有利的證據,這些都至關重要。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針對性的指導,例如,書中是否能給齣一些起草法律文書的範本,或者在談判、調解過程中可以參考的策略。畢竟,法律條文是死的,但具體到每一個案件,都需要結閤具體情況進行靈活運用,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在這方麵給予我們專業人士一些啓發和幫助,提升我們的辦案效率和質量。

評分

書紙質好,字跡清楚,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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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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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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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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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紙質好,字跡清楚,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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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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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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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所值,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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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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