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6

陸寰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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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1540
版次:1
商品編碼:12113558
包裝:精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20
字數:178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2011~2016五年真題全解;2002~2010十年真題精選

  ★與《三國法攻略》章節一緻,完美對接

  ★技術流解題攻略:不僅對題目深入解析,更是從考生解題的角度,分析解題思路,揭示命題規律,傳授解題方法,增強實戰能力

  ★根據新法全麵修訂

  ★免費配套視頻音頻講解(登陸指南針官網觀看或下載)


內頁插圖

目錄

【國際法】

專題一 國際法的基本問題/1

一、國際法的淵源 /1

二、條約締結、登記、保留和效力 /1

三、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4

四、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5

專題二 國際法主體與國際法律責任 /6

一、國傢的管轄權 /6

二、國傢主權豁免 /6

三、國際法上的承認和繼承 /8

四、聯閤國體係 /10

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 /11

六、國傢賠償責任 /12

七、國際法律責任的認定 /12

專題三 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13

一、領土範圍 /13

二、領土取得方式 /15

三、國際海洋法律製度 /15

四、南極法律製度 /18

五、國際民航法律製度 /19

六、外層空間法律製度 /20

七、國際環境保護法律製度 /21

專題四 國際法上的個人 /21

一、國籍的取得和喪失 /21

二、齣入境管理 /22

三、外交保護 /25

四、引渡和庇護 /26

專題五 外交關係和領事關係法 /28

一、外交代錶機關 /28

二、使館的特權與豁免 /28

三、外交人員的特權與豁免 /29

四、領事關係及特權與豁免 /30

專題六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32

一、國際爭端的強製性解決 /32

二、國際法院 /33

三、國際海洋法法庭 /35

專題七 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36

一、戰爭開始的法律後果 /36

二、戰時中立 /37

【國際私法 】

專題一 導論 /38

一、自然人的住所和經常居所地 /38

二、法人的國籍和住所 /39

專題二 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39

一、衝突規範的概念和特點 /39

二、衝突規範的類型 /40

三、準據法的概念和特點 /41

四、區際法律衝突和準據法的確定 /41

專題三 適用衝突規範的製度 /42

專題四 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法律適用 /45

一、意思自治原則 /45

二、民事主體的法律適用 /46

三、時效的法律適用 /48

四、物權的法律適用 /48

五、閤同的法律適用 /50

六、知識産權的法律適用 /50

七、不當得利的法律適用 /52

八、婚姻、夫妻關係的法律適用 /52

九、侵權的法律適用 /54

十、收養的法律適用 /56

十一、繼承的法律適用 /56

專題五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57

一、仲裁協議 /57

二、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58

三、外國人的民事訴訟地位 /60

四、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轄權 /62

五、域外文書送達和域外調查取證 /64

六、外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 /66

專題六 區際司法協助 /67

一、區際文書送達 /67

二、區際調查取證 /69

三、區際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 /70

四、區際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72

【國際經濟法】

專題一 導論 /74

專題二 國際貨物買賣 /74

一、國際貿易術語 /75

二、CISG的適用範圍 /78

三、買賣雙方的義務 /80

四、違約的救濟方式 /82

專題三 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84

專題四 國際貨物貿易支付 /88

一、托收 /88

二、信用證中銀行的責任及免責 /89

三、保兌信用證 /90

四、信用證欺詐 /91

專題五 對外貿易管理製度 /92

一、反傾銷條例 /92

二、反補貼條例 /95

三、保障措施條例 /97

專題六 世界貿易組織 /98

一、WTO成員和文件體係 /98

二、最惠國待遇原則 /100

三、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協議 /101

四、服務貿易總協定 /102

五、爭端解決機製 /103

專題七 國際經濟法其他領域的法律製度 /105

一、知識産權的國際保護 /105

二、多邊投資擔保機構 /108

三、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 /110

四、國際融資法 /111

五、國際稅法 /112


精彩書摘

  一、國際法的淵源

  關於聯閤國國際法院的錶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3/捲一/34/單選)

  A.聯閤國常任理事國對國際法院法官的選舉不具有否決權

  B.國際法院法官對涉及其國籍國的案件,不適用迴避製度,即使其就任法官前曾參與該案件

  C.國際法院判決對案件當事國具有法律拘束力,構成國際法的淵源

  D.國際法院作齣的谘詢意見具有法律拘束力

  [考點挖掘]國際法院法官、國際法院判決和意見的效力、國際法淵源

  [陷阱提示]國際法淵源和輔助資料、安理會選舉與國際法院法官。

  [逐項解析]選項A正確。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的規定,聯閤國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15人中不得有兩人為同一國傢的國民。法官不代錶任何國傢,不能擔任任何政治或行政職務,也不得從事任何其他職業性活動。法官不受任何政府的製約,也不受聯閤國機構的製約。法官在聯閤國大會和安理會中分彆獨立進行選舉,隻有在這兩個機關同時都獲得絕對多數票方可當選。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法官選舉沒有否決權。

  選項B錯誤。國際法院法官對於涉及其國籍國的案件,不適用迴避製度,除非其就任法官前曾參與該案件。

  選項C錯誤。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規定,國際法規則包括國際條約、國際習慣、一般法律原則。同時,《國際法院規約》第59條規定:“法院之裁決,除對當事國及本案外,無拘束力”。所以,國際法院判例不是法律的淵源之一,而隻能作為確立法律規則的輔助材料或證據。

  選項D錯誤。根據《聯閤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的規定,國際法院除訴訟活動外,還有提供法律谘詢的重要職能,稱為法院的谘詢管轄權,法院作齣的谘詢意見雖然對於有關問題的解決以及國際法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影響,但其本身並沒有法律拘束力。

  [知識點鏈接]國際法淵源。國際法淵源隻有三種形式:條約、習慣和一般國際法原則。司法判例、權威最高公法學傢學說和國際組織的決議本身不是國際法的淵源,而是辨認證明一般國際法原則的輔助資料。其中國際組織的決議是後續國際法發展過程中加入的,一般認為國際組織決議的地位和作用高於學說。

  二、條約締結、登記、保留和效力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及中國相關法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15/捲一/76/多選)

  A.國務院總理與外交部長參加條約談判,無需齣具全權證書

  B.由於中國已簽署《聯閤國國傢及其財産管轄豁免公約》,該公約對我國具有拘束力

  C.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與中國國內法有衝突的,均優先適用國際條約

  D.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或加入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公布

  [考點挖掘]我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相關內容

  [陷阱提示]注意無需齣具全權證書的情況和需要批準的重要條約的內容。

  [逐項解析]選項A正確。依據我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第6條,國務院總理與外交部長談判、簽署條約、協定,無需齣具全權證書。

  選項B錯誤。我國雖簽署瞭《聯閤國國傢及其財産管轄豁免公約》,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尚未批準,公約本身迄今也未生效,因此,該公約對中國尚不具有拘束力。

  選項C錯誤。我國《憲法》《立法法》《締結條約程序法》等法律對國際條約在我國法律體係中的位階與地位並未作齣統一、明確的規定,僅某一具體中國法律對此有規定的情況下,纔能確定具體的國際條約與國內法有衝突時何者優先適用。此外,即便依據具體的中國法,在特定範圍內,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與中國國內法有衝突的,優先適用國際條約,也須排除中國聲明保留的條款。

  選項D正確。根據我國 《締結條約程序法》的規定,條約或重要協定的批準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知識點鏈接]《締結條約程序法》

  第6條第2款:下列人員談判、簽署條約、協定,無須齣具全權證書:

  (一)國務院總理、外交部長;

  (二)談判、簽署與駐在國締結條約、協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館長,但是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談判、簽署以本部門名義締結協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首長,但是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往國際會議或者派駐國際組織,並在該會議或者該組織內參加條約、協定談判的代錶,但是該會議另有約定或者該組織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7條第1款、第2款: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前款規定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是指:

  (一)友好閤作條約、和平條約等政治性條約;

  (二)有關領土和劃定邊界的條約、協定;

  (三)有關司法協助、引渡的條約、協定;

  (四)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條約、協定;

  (五)締約各方議定須經批準的條約、協定;

  (六)其他須經批準的條約、協定。

  2.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關於中國締約程序問題,下列哪些錶述是正確的? (2013/捲一/74/多選)

  A.中國外交部長參加條約談判,無需齣具全權證書

  B.中國談判代錶對某條約作齣待核準的簽署,即錶明中國錶示同意受條約約束

  C.有關引渡的條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批準書由國傢主席簽署

  D.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

  [考點挖掘]我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相關內容

  [陷阱提示]條約的簽署與批準機關、無需齣具全權證書的情況。

  [逐項解析]選項A正確。依據我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第6條,國務院總理與外交部長談判、簽署條約、協定,無需齣具全權證書。

  選項B錯誤。錶示同意受條約拘束的方式可由該條約規定或由有關各方約定,實踐中主要有簽署、批準、加入和接受等。其中,在簽署的方式下,待核準的簽署需經其本國核準確認後可錶示該國同意受條約的拘束,而僅待核準簽署本身並不能錶示中國同意接受約束。

  選項C正確。根據我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第7條,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引渡條約根據該條第2款屬於條約和重要協定之一,因此應由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書由國傢主席簽署。

  選項D正確。根據《締結條約程序法》的規定,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具體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知識點鏈接]《締結條約程序法》

  第6條 :具體參見本部分第1題[知識點鏈接]。

  第7條 :具體參見本部分第1題[知識點鏈接]。

  第12條 :接受多邊條約和協定,由國務院決定。

  經中國代錶簽署的或者無須簽署的載有接受條款的多邊條約、協定,由外交部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外交部審查後,提齣建議,報請國務院作齣接受的決定。接受書由外交部長簽署,具體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3. 中國參與某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多邊條約的談判並簽署瞭該條約,下列哪些錶述是正確的? (2012/捲一/74/多選)

  A.中國簽署該條約後有義務批準該條約

  B.該條約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

  C.對該條約規定禁止保留的條款,中國在批準時不得保留

  D.如該條約獲得批準,對於該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部分,在中國國內可以直接適用,但中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考點挖掘]條約的簽署和批準、條約的保留、條約在中國的適用

  [陷阱提示]注意禁止保留的情況和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條約和協定的範圍。

  [逐項解析]選項A錯誤。批準條約並非簽署條約的必然結果,國傢沒有必須批準其所簽署的條約的義務,是否批準及何時批準一項條約,由各國自行決定。

  選項B正確。依《締結條約程序法》第7條,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協定批準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簽署,有關司法協助的條約即屬於其中一種。

  選項C正確。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在條約規定禁止保留的情況下不得提齣保留。

  選項D正確。在我國,在民商事和民事訴訟領域,中國締結的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部分,在國內可以直接適用,但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知識點鏈接](1)《締結條約程序法》第7條,具體參見本部分第1題[知識點鏈接]。

  (2)條約的保留是指一國在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一個條約時所作的單方聲明。無論措詞或名稱為何,其目的在於排除或更改條約中某些規定對該國適用時的法律效果。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下列三種情況不得提齣保留:第一,條約本身的規定禁止保留;第二,條約準許特定的保留,而有關保留不在條約準許的保留範圍內;第三,保留與條約的目的和宗旨不符。

  ……

前言/序言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瞭解一個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嘗試,缺少瞭嘗試的學習終歸如鏡花水月,和實際的應用與要求距離尚遠。但司法考試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不具備將其當做實驗反復嘗試的可能,這樣做的代價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承受。真正的考場隻有一個,真正的機會一年中也隻有一次,並且沒有人願意進行第二次。雖然我們不能進行完全的實訓,但我們能夠從曆年的真題這一最為接近真正考試的事物中找到經驗和方法,從而幫助我們加深對司法考試的熟悉和把握,為成功實現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本年度圖書在撰寫時將曆年真題部分單獨抽齣來形成真題攻略,就是為瞭幫助廣大學子更好地實現對真題的理解和對考點的應用。“指南針三國法真題攻略”在編寫體例上采用瞭以知識點為綫索的方式,將五年來的司法考試真題全部按照知識點分配到瞭不同的章節,由於三國法在近五年來考查分值不高,所以在某些知識點中配備瞭十年內的典型真題。具體的章節安排和“指南針三國法講義攻略”完全配套,真正實現瞭兩本書的通聯。

  大傢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注意,由於三國法具有考查範圍廣、考查深度淺的特點,大傢不應拘泥於某個真題中的個彆選項解析,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題目加深對該題目所涉知識點的記憶和梳理。本攻略中在典型真題之後均附有[ 知識點鏈接] 的內容,將這一部分內容和真題的考查角度與考查陷阱共同理解和記憶纔是本書編寫的初衷。“以題帶點、以題尋坑”是大傢運用真題攻略的最好方式。真題告訴我們哪個知識點具有更多的考查可能,也告訴我們一個知識點的哪個方麵可能被齣題人利用形成對我們的刁難。用好真題、用活真題,絕對能夠幫助我們在通過司法考試三國法的道路上大步前進。

  筆者建議大傢在中後期將真題攻略和講義攻略結閤在一起進行復習,講義攻略告訴我們知識點的內容,真題攻略告訴我們知識點可能被考查的地方和容易齣錯的細微環節。如果說講義攻略更多地是實現知識點的“立體化”,那麼真題攻略更多地是實現知識點的“活體化”,即將單純的知識點變成血肉豐滿、活靈活現的實體。總而言之,體用雙修,內修外鑠,雙管齊下,決勝司考。

  2017年1月1日


浩瀚法海中的領航星:新視角下的法學精研與實務進階 本書聚焦於當代法律體係的前沿動態、核心理論的深刻剖析以及復雜法律問題的實務應對策略。 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法學研究生以及立誌於投身法律行業的人士提供一套係統、前瞻且極具操作性的學習與參考資源。本書跳脫齣傳統法律教科書的框架,以問題為導嚮,以案例為驅動,深入挖掘法律精神的本質,構建起理論與實踐緊密結閤的知識網絡。 第一部分:法理基石與時代精神的交融 本部分緻力於重塑讀者對法學核心概念的理解,並探討當代社會變遷對法治理念提齣的新挑戰。 一、 法律哲學與價值重構: 本書首先迴歸法理學的原點,但著眼於二十一世紀的全球化背景。我們不再停留於對自然法與實證法的傳統二元對立的簡單闡述,而是深入探討“社會正義”在不同文化語境下的具體體現。重點分析瞭“目的性解釋”在現代法律解釋中的擴張與局限,尤其關注人工智能、基因編輯等新興領域對既有法律價值體係的衝擊。探討瞭公民權利的“負麵義務”與“積極給付”之間的動態平衡,並結閤國內外的最新判例,闡述瞭法治精神如何從靜態的規則約束轉變為動態的價值追求過程。 二、 憲法學的前沿視野: 憲法作為國傢的根本大法,其生命力在於與時俱進的解釋和適用。本書精選瞭近年來在人權保障、政府權力邊界劃定及司法審查領域具有裏程碑意義的重大修憲或重要司法解釋進行深度解讀。內容側重於對“基本權利體係的整體性”的理解,探討瞭諸如數據主權、個人信息保護權等新型憲法權利的理論基礎與製度構建。此外,對我國國傢機構運行的最新實踐進行瞭梳理,強調憲法規範在國傢治理現代化中的引領作用。 三、 民商法中私權邊界的重塑: 民商法是調整社會經濟關係的基本準則。本書在閤同法部分,著重分析瞭“情勢變更原則”在麵對全球供應鏈中斷、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時的彈性適用空間。在物權法領域,突破瞭傳統不動産登記的範疇,深入探討瞭數字資産、虛擬財産的物權化趨勢及其麵臨的法律障礙。商法部分,則聚焦於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與中小股東保護機製的完善,特彆是對涉及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復雜情形下的董事責任追究進行瞭詳盡的比較分析。知識産權章節,強化瞭對“反不正當競爭”在互聯網平颱經濟背景下的新內涵的界定,平衡瞭創新激勵與市場公平競爭的關係。 第二部分:公法領域的縱深突破與疑難解析 本部分將讀者的視野引嚮國傢權力運行的各個層麵,側重於對復雜行政行為和刑事司法程序中關鍵環節的剖析。 四、 行政法:規製與激勵的藝術: 當代行政法的核心在於如何有效規製行政權力的同時,不扼殺社會經濟的活力。本書係統梳理瞭“比例原則”在不同類型行政處罰(如安全監管、環境執法)中的具體衡量標準,並提供瞭大量量化的評估模型參考。在行政訴訟實務中,本書詳細分析瞭“行政不作為”的司法救濟路徑,這是當前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同時,對“信息公開”的深度要求,尤其是涉及國傢安全與商業秘密的交界地帶,提齣瞭具有建設性的審查標準。 五、 刑事訴訟法:程序正義的剛性要求: 本書將“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製度改革置於核心位置,細緻剖析瞭庭審實質化對證據開示、質證規則提齣的更高要求。重點研究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復雜偵查手段(如電子數據勘查)中的具體操作規範。在量刑方麵,本書不再提供僵化的區間指導,而是側重於分析“酌定從輕”和“特殊情節認定”背後的司法理念,強調量刑體係的人性化與科學性。 第三部分:證據科學與法律思維的實踐訓練 本部分旨在提升讀者的實證分析能力和跨學科的法律適用能力。 六、 證據法:多維視角的整閤分析: 證據的運用是決定訴訟成敗的關鍵。本書超越瞭傳統的“三性”判斷,引入瞭“證據鏈的邏輯完整性”和“信息熵”的概念來評估證據價值。在電子證據的收集與固定方麵,詳細介紹瞭數字取證的國際通行標準和國內司法實踐中的技術閤規要點。對於鑒定意見,本書側重於分析鑒定人齣庭質證的有效性評估,識彆鑒定意見中的“偏見因子”。 七、 法律推理與案例解構: 本章是全書的思維訓練核心。它提供瞭一套係統性的法律思維模型,幫助讀者識彆案例中的法律衝突點、價值權衡點和規範適用盲區。通過對國內外經典疑難案例的解構,演示如何運用“三段論”、“反嚮論證”和“目的論解釋”等多種推理工具,構建齣嚴密且具有說服力的法律論證體係。重點訓練瞭在信息不完全或規則衝突時的“最佳解釋選擇”能力。 八、 跨領域法律應用的前瞻性探討: 在法律與其他學科交叉融閤的背景下,本書最後探討瞭幾個極具現實意義的交叉領域: 環境法與經濟效率: 探討瞭“損害者付費原則”在碳排放權交易體係中的操作細則,以及環境公益訴訟中對生態價值的貨幣化評估難題。 勞動法與平颱經濟: 深入分析瞭零工經濟下“雇傭關係”的界定模糊性,以及平颱責任的法律歸屬,為新型勞動者權益保障機製的建立提供理論支持。 國際商事仲裁的最新趨勢: 分析瞭對國際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中“公共政策”保留條款的新限製,以及仲裁機構在處理涉及國傢主權財富基金投資時的特殊考量。 本書力求以嚴謹的學術態度和高度的實務敏感性,為讀者打開通往當代復雜法律世界的一扇窗。它不僅僅是一本參考書,更是一部引領思考、驅動實踐的深度智庫。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是一名即將奔赴考場的考生,對司法考試的每個科目都抱著高度的重視。這次拿到《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我可以說心情非常激動。首先,這本書的裝幀設計非常專業,封麵簡潔大氣,內頁排版清晰,字體大小適中,讀起來很舒服,這一點對於長時間學習來說至關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一直對三國法這個科目感到頭疼,覺得它內容龐雜,理論性強,很難把握。而這本書記載的“陸寰”老師的“真題攻略”,讓我看到瞭希望。我相信,以陸寰老師在法律教育領域的聲望和經驗,他對三國法的講解一定能夠深入淺齣,直擊要害,幫助我理解那些復雜的法律概念和適用規則。而且,重點是“真題攻略”,這意味著這本書不會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而是會結閤大量的真題,分析齣題思路,傳授解題技巧,讓我能夠真正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我相信,擁有瞭這本書,我的三國法備考之路將更加順暢和高效。

評分

這本《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絕對是我備考路上的“定心丸”!當我拿到它的時候,首先就被它厚重的質感和精美的封麵設計所吸引,一看就知道是花瞭大心思製作的。翻開書頁,那清晰的排版和專業的術語讓我立刻感受到一股濃厚的學術氛圍。雖然我還沒來得及深入研讀其中的具體考點和解析,但僅從目錄和整體框架來看,就足以讓人對它充滿信心。我尤其看重的是“真題攻略”這幾個字,這意味著它不僅僅是簡單的題目堆砌,而是在題目背後有著深刻的分析和提煉,能夠幫助我們抓住命題規律,事半功倍。作為一名非法律專業的考生,我對三國法一直感到有些力不從心,擔心那些抽象的概念和復雜的理論無法有效掌握。但是,看到“陸寰”這個名字,我心裏就有瞭底,這位名師的講解一直以深入淺齣、條理清晰而著稱,我相信這本書一定能將三國法中那些晦澀難懂的部分講透,讓我徹底剋服學習上的障礙。迫不及待地想開始我的學習之旅瞭!

評分

拿到這本《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後,我迫不及待地翻閱瞭一下,立刻就感受到瞭它的專業性和實用性。作為一名長年奮戰在司法考試一綫的老師,我深知一本好的輔導書對於考生的重要性。這本書的“真題攻略”字樣,就預示著它將以實戰為導嚮,幫助考生掌握最核心的考點和最有效的解題方法。三國法作為司法考試中的一個重要模塊,曆來是考生復習的重點和難點。而“陸寰”老師的名字,本身就是質量的保證,他對於三國法的深入研究和獨到見解,相信能夠為廣大考生帶來前所未有的學習體驗。從目前的初步瞭解來看,這本書在內容編排上一定下瞭不少功夫,力求做到既有理論高度,又有實踐指導意義,能夠幫助考生建立起紮實的知識體係,並且能夠靈活運用到解題中去。我認為,對於希望在司法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的考生來說,這絕對是一本不容錯過的寶典。

評分

每次司法考試的備考,都像是在攻堅剋嶺,而選擇一本好的輔導資料,就如同擁有瞭一把趁手的兵器。《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這本書,給我的第一印象就非常深刻。它的設計風格十分嚴謹,不是那種浮光掠影式的介紹,而是透著一股子紮實和權威。我尤其看重的是它對“真題”的運用,因為司法考試最終還是要迴歸到題目本身,隻有吃透真題,纔能真正理解考試的脈絡和方嚮。而“陸寰”老師的名字,對於熟悉法律教育領域的人來說,絕對是品質的象徵。我相信,這本書一定能夠匯集陸寰老師在三國法領域的精闢見解和豐富經驗,通過對曆年真題的深入剖析,幫助考生理清思路,掌握解題技巧,從而高效地突破三國法的難關。我期待著這本書能夠幫助我構建起穩固的三國法知識框架,並且能夠自信地應對考試中的各種挑戰。

評分

說實話,在司法考試的汪洋大海中,找到一本真正適閤自己的輔導書簡直像大海撈針。我之前也嘗試過好幾本,但總感覺要麼內容過於理論化,要麼解析不夠深入,難以觸及問題的本質。直到我偶然間看到瞭這本《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上律指南針:陸寰三國法真題攻略》,我纔感覺眼前一亮。從它的設計風格來看,就透著一股務實和專業的氣息,一點也不花哨,直擊考點。我最看重的是它對“真題”的深度挖掘,這意味著它不是泛泛而談,而是通過對曆年真題的反復打磨,提煉齣最核心、最常考的知識點和解題技巧。這對於我們這些時間有限、精力有限的考生來說,簡直是太寶貴瞭。我一直聽說陸寰老師在三國法領域是專傢,他的講解風格我也有所耳聞,總是能將復雜的問題簡單化,讓大傢茅塞頓開。這本書能夠集閤名師的智慧和曆年真題的精華,我相信它一定能為我的備考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幫助我在三國法這個難點上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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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 已經看瞭一遍瞭 寫的非常好 沒有法學基礎也可以看得很好。給力。希望司法考試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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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thankful for your excellent service of the JD, especially the logistics is so fast that on my view, it is the second best consumer experiencing while the first one is still to be found. Meanwhile, the aftersales service of your good enterprise is also notable due to your brilliant hardship on solving kinds of problems of our costomers, thus lead to a better shopping experience. Best reg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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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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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著老師買的,不喜歡郭翔,所以買瞭戴鵬的,希望有用,今年能過加油↖(^ω^)↗加油↖(^ω^)↗加油↖(^ω^)↗加油↖(^ω^)↗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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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活動入的,特彆滿意。物流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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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電投集團擬7月初發行公司債。平安 光大 聯閤主承。發行方案擬為:基礎發行規模10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10億元;債券分2個品種,品種一:期限2+1年(債券存續期第2年末,附加發行人上調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迴售選擇權),基礎發行規模5億元;品種二:期限3+2年,基礎發行規模5億元;引入品種間迴撥選擇權,迴撥比例不受限製,在總規模內根據市場需求調整各債券品種的發行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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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妥的,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紫薯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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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良心的評論瞭,還給翻開兩頁看齣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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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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