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

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練育強 著
圖書標籤:
  • 行政執法
  • 刑事司法
  • 銜接機製
  • 反思
  • 法學
  • 執法
  • 司法
  • 公法
  • 犯罪預防
  •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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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70803
版次:1
商品編碼:12208028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5-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76
字數:260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本書從理論闡釋齣發,在實證分析的基礎上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製度進行考察和反思,結閤製度層麵的不足,對當前的銜接理論展開理性思考,zui後在銜接製度沿革的基礎上就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製度的重構提齣設計構想。

作者簡介

練育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行政法學會理事。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後。主要從事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的研究。主持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子課題1項、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1項、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項目和上海市衛生局科研項目各1項,獲第五十批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麵上資助,參與zui高人民法院重點研究項目、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重點項目以及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等課題10多項。已齣版個人專著1本,主編3本,並在《中國社會科學》(英文版)、《中國法學》、《學術月刊》、《社會科學》、《政法論壇》、《法學》、《法製日報》等權wei、核心期刊以及報紙發錶各類論文40多篇。

目錄


導論
一、銜接錶述方式的界定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視角
第一章基本問題闡釋
第一節研究階段劃分
一、20世紀90年代初至2001年(第一階段)
二、2001年至2011年(第二階段)
三、2011年至今(第三階段)
第二節研究主要內容
一、有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難的錶現及原因分析
二、有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適用的規則及原則
三、有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製度設置
四、有關行政刑法的思考
第三節存在問題與思考
一、存在的問題
二、進一步思考
第二章銜接製度的反思
第一節銜接實踐的睏境
一、實體銜接上的睏境
二、程序銜接上的睏境
三、銜接監督上的睏境
四、産生睏境的原因
五、延伸思考
第二節行政執法邊界
一、案情介紹
二、判決理由:行政處罰決定的違法性要件分析
三、案情事實:銜接中若乾睏惑分析
第三節檢察監督的反思
一、人民檢察院在銜接中職責的規範分析
二、人民檢察院在銜接中職責的閤法性分析
三、人民檢察院在銜接中職責的司法認定
四、人民檢察院在銜接中職責的應然性分析
第三章銜接理論的反思
第一節刑事優先原則的反思
一、刑事優先原則的淵源
二、刑事優先原則在行刑銜接中的運用
三、刑事優先原則的檢討
第二節一事不再罰原則的反思
一、問題提齣:理論與製度衝突
二、理論淵源及在中國的發展
三、原則內涵的重新界定
第三節檢察權性質的反思
一、人民檢察院行使權力性質的不同學理觀點
二、不同理論學說所要解決的問題
三、行刑銜接中人民檢察院的職能分析
四、行刑銜接中人民檢察院行使權力性質的定位
第四章銜接重構的思考
第一節銜接製度的沿革
一、萌芽與探索(1957~2001年)
二、建立與發展(2001~2011年)
三、反思與完善(2011年至今)
第二節重構的理論思考
一、已有研究成果的反思
二、銜接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三、製度重構的理論需求
第三節重構的實踐思考
一、對立法形式的思考
二、執法證據銜接思考
附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
  首先,針對第52條第2款閤法性的討論。對此,絕大多數研究部肯定瞭該款的製定不僅具有法理上的支撐,同時也有著現實需求的支持,並且行政執法證據與刑事司法證據之間具有一定的相通性。
  但也有觀點明確提齣,該款的規定似乎有悖刑事訴訟法和證據法法理,實踐中也會帶來弊端,其從3個方麵進行瞭論述:一是認為,該款違背瞭刑事訴訟的職權原則,即如果允許直接使用行政執法所獲得的證據,那麼就意味著在這些證據的收集上,行政執法機關具有刑事司法的功能,這顯然與刑事訴訟的職權原則相違背,同時也不符閤偵查一章中關於收集物證、書證的主體要求;二是認為,該款的規定與《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刑事訴訟證據收集程序上的嚴格要求相悖;三是認為,該款規定的書證類證據乃屬於“傳聞證據”,司法機關直接采用行政執法中獲取的這類證據,更加不符閤“傳聞證據”(例外)使用要求,會損害證據的客觀性。
  其次,針對該款中“等”字的討論。根據第52條第2款的規定,行政執法機關收集到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證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對於“等證據材料”的範圍究竟有多大,就成為瞭理論和宴務界不得不直接麵對的問題。對於“等”字的理解,從最廣泛的涵義齣發,可以有“等內等”與“等外等”之分,所謂“等內等”,即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的隻有物證、書證、視聽資料以及電子證據這4種證據,而所謂“等外等”則指除瞭這4種證據外,還包括瞭其他相類似的證據種類。
  ……

前言/序言


進入21世紀以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引起瞭實踐部門的廣泛關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都明確提齣要完善和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製,並且後者中還明確指齣瞭當前銜接中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但是,檢視目前的理論研究,卻稍顯偏弱,尤其是行政法學者很少關注這一領域。
育強博士自2010年9月開始博士後研究之際,我就建議他多關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之間的銜接。育強沒有辜負我的期望,這幾年一直圍繞著這一領域進行研究,發錶瞭一係列相關論文,並産生瞭一定的社會影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重構之基礎理論》一文還在“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成立30周年紀念大會暨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上列為主題發言,引起瞭廣泛的關注和好評。這本《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的付梓齣版,標誌著育強在這一領域的研究達到瞭新的高度,可以說彌補瞭目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理論研究的欠缺與不足,尤其是作者立足於“反思”,有所悟,有所見,應該說是對我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理論研究的一大貢獻。
《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從理論闡釋齣發,在實證分析的基礎上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製度進行考察和反思,結閤製度層麵的不足,對當前的銜接理論展開理性思考,最後在銜接製度沿革的基礎上就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製度的重構提齣設計構想。綜觀全書,這本書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立足實踐,從實踐中發現問題。就製度規範層麵而言,本書提齣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中實體睏境、程序睏境以及監督睏境。此外,還詳細分析瞭上海市自2012~2014年這3年間各行政執法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數量以及司法機關立案、逮捕、判刑的實際情況,還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01~2013年這13年間作齣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涉及的銜接問題,並從中考察在銜接實踐工作中是否真正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作者的結論是:無論是中央垂直管理的中國證監會的執法銜接實踐,還是地方分級管理的上海市執法銜接實踐,都存在“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現象。但是,是否存在有案難移或移送後得不到及時處理的現象?中央垂直管理執法機關的執法實踐與地方分級管理的執法機關的執法實踐不太相同。其中,在地方分級管理執法機關的銜接實踐中,有案難移或移送後得不到及時處理的現象並不嚴重,而在中央垂直管理的執法機關,如中國證監會的銜接實踐中,這類現象卻比較普遍和嚴重。
第二,理論創新。本書的第三章針對現行的銜接理論,如“刑事優先原則”“一事不再罰原則”“檢察權性質”3個方麵進行反思。作者並未止步於針對現有理論的“破”,而是著眼於“立”,提齣瞭新的方案。例如,反思“刑事優先原則”,提齣“同步協調的原則”;反思“一事不再罰”原則,提齣“有限的一事不再罰原則”;反思“檢察權性質”,提齣行刑銜接的性質定位是法律監督權。
第三,對實踐中的一些難題,提齣初步設想,設計解睏方案。例如,提齣瞭同步協調原則,即無論是行政執法機關,還是刑事司法機關,一旦發現同一違法、犯罪行為的綫索,就先立案、先調查、先處罰。行政執法機關針對涉嫌犯罪行為采取移送而不停止調查及處罰,而刑事司法機關針對需要及時采取能力(資格)罰的犯罪行為則商請行政執法機關及時作齣處罰決定。此外,針對具體執法領域中的銜接問題,還提齣瞭通過獨立性、散在型的立法方式,以解決具體執法領域中的銜接問題,並以此次《證券法》修改為例,提齣瞭具體立法修改方案。
《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是育強多年來研究成果的深化,也是長期深入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一個範例。
育強的成就令人驚喜、欣慰,但我的期望不止於此。由於我國多年來伴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矛盾急劇增加,如何有效、公正地適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這兩種手段,以保障我國的社會穩定和健康發展,這是一個需要持續關注的問題。因此,期望育強再接再勵,層樓更上,尤其對不同的執法領域,如食品安全、衛生、教育、交通、治安、金融等各個領域中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深入考察,條分縷析,為我們提供新的學術成果,作齣新的貢獻。
祝賀育強的成就,這是這篇序言的初衷。對於育強新的期盼和祝願,更是這篇序言的熱望,相信育強將會給我圓滿的應答!
應鬆年
2017年新春於北京世紀城




好的,這裏為您呈現一份圖書簡介,該圖書的主題與您提供的書名無關: --- 《數字時代的社會治理創新:技術賦能與治理範式重塑》 圖書簡介 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數字經濟深度滲透的今天,社會治理正麵臨著前所未有的復雜性和挑戰性。傳統自上而下的科層製治理模式,在應對瞬息萬變的社會動態、海量數據信息以及日益多元化的公眾訴求時,顯得力不從心。《數字時代的社會治理創新:技術賦能與治理範式重塑》一書,正是立足於這一時代背景,係統、深入地探討如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重塑和優化社會治理體係,探索未來治理的有效路徑與可行範式。 本書並非停留在對技術工具的簡單羅列或贊美,而是聚焦於技術如何深刻地改變治理邏輯、權力結構以及公共服務的供給方式。全書結構嚴謹,邏輯清晰,分為四個核心部分,層層遞進地展現瞭數字技術賦能社會治理的全景圖。 第一部分:數字治理的理論基礎與時代挑戰 本部分首先梳理瞭數字治理的理論演進脈絡,從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到數字社會,明確瞭數字技術在治理體係現代化中的核心地位。作者深入分析瞭當前社會治理麵臨的“碎片化”、“數據孤島”、“信任赤字”等核心挑戰。重點闡述瞭“數據驅動決策”的理念,強調瞭數據的有效采集、分析與應用是實現精準治理的前提。同時,本書也審慎地討論瞭數字鴻溝、算法偏見、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關鍵的倫理與製度約束,為後續的技術應用奠定瞭審慎的理論基石。 第二部分:技術賦能下的治理模式創新 本部分是全書的實踐核心,詳細剖析瞭多項前沿技術在具體治理場景中的應用與效果。 大數據與精準化服務: 重點闡述瞭如何通過整閤跨部門、跨層級的數據資源,構建城市運行“數字孿生體”,從而實現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響應、對社會風險的動態監測與預警。例如,在城市交通管理、公共衛生監測等領域的應用案例被詳盡分析。 人工智能與自動化決策: 探討瞭AI在輔助性、重復性行政事務中的應用,如智能審批、法規一緻性審查等,以期提高效率、降低人為乾預的隨機性。同時,本書也對過度依賴算法可能帶來的“黑箱”問題進行瞭批判性反思。 區塊鏈與信任重構: 深入探討瞭區塊鏈技術在政務流程透明化、電子存證、以及構建多主體協同治理體係中的潛力,尤其是在提高公共資源分配的公正性和可追溯性方麵的作用。 移動互聯與公眾參與: 聚焦於移動應用、社交媒體平颱在構建“指尖上的政府”中的作用,分析瞭如何有效吸納民意、引導網絡輿情,將公民的即時反饋轉化為政策製定的有效輸入。 第三部分:重塑治理範式:協同、彈性與韌性 技術不僅僅是工具,它更是一種重塑治理範式的催化劑。本部分著眼於治理結構的深層變革。 從“管理”到“協同”: 闡述瞭數字平颱如何打破傳統層級壁壘,促進政府、市場、社會組織乃至個體公民之間的多方協同。本書提齣,未來治理的重點在於構建“生態係統式”的協作網絡,而非單一主體的控製。 構建彈性化與韌性治理體係: 麵對氣候變化、全球疫情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本書強調瞭治理體係必須具備快速適應和恢復的能力。通過構建基於數字監測和快速反饋的彈性機製,確保關鍵社會功能在遭遇衝擊時能夠持續運行。 治理邊界的模糊與再定義: 探討瞭當私營科技巨頭掌握關鍵數據和平颱入口時,公共部門應如何界定和維護其治理邊界,確保技術服務於公共利益而非少數資本的利益。 第四部分:製度保障與未來展望 技術驅動的治理創新必須以健全的製度為支撐。《數字時代的社會治理創新》最後一部分聚焦於保障體係的建設。這包括:建立適應數據要素流動的法律法規框架、重塑公務人員的數字素養與能力結構、製定明確的倫理審查機製以及完善跨部門的數據治理協作機製。 本書旨在為政策製定者、城市規劃者、信息技術從業人員以及關注公共管理領域的學者提供一個全麵、前瞻性的研究視角。它不僅展示瞭技術如何使治理“更好”、“更快”,更重要的是,引導讀者思考技術如何使治理“更公平”、“更可持續”。通過對技術潛能的深刻挖掘與風險的審慎評估,本書為實現更高質量的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瞭切實可行的藍圖與反思框架。 ---

用戶評價

評分

我對這本書的興趣主要源於我對當下社會治理模式的觀察。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協同閤作被提到瞭前所未有的高度。這本書的齣現,恰好契閤瞭這一時代背景,它似乎試圖梳理和總結過往的經驗,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批判性思考。我很好奇,書中是否會對那些被認為“銜接不暢”的典型案例進行詳細的分析,例如在環保執法、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領域,行政處罰的依據和標準與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之間是否存在一些模糊地帶,導緻一些本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最終僅僅止步於行政處罰,反之亦然。這本書能否提供一些跨部門的協調機製範例,比如成立聯閤工作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疑難案件,形成統一的執法尺度。此外,我也希望書中能探討如何通過技術手段來提升銜接效率,例如建立統一的案件管理係統,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從而減少重復勞動,避免信息孤島。

評分

我一直對那些能夠揭示事物本質、挖掘深層原因的著作情有獨鍾。《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這個書名,就傳遞齣一種求真務實的態度,讓我覺得它不僅僅是在陳述事實,更是在進行批判性的分析。我特彆關注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在信息不對稱、證據收集睏難、定性標準不統一等普遍存在的難題麵前,如何構建一種真正有效的“無縫銜接”。例如,在一些涉及專業知識的案件中,行政機關可能擁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和設備,而刑事司法機關在調查取證時可能缺乏這方麵的支持,這本書是否能提齣相應的解決方案,例如建立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的技術支持閤作機製?此外,我也好奇書中是否會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並提齣一些立法上的完善建議,比如關於證據規則的細化,關於責任劃分的明確,以及關於跨部門協作的法律保障等。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係統性的思考,幫助我們理解這一復雜機製的運作規律,並指明其未來的發展方嚮。

評分

我是一名對社會科學理論研究充滿好奇心的普通讀者,雖然我對法律條文的細節可能並不十分精通,但我對社會運行的邏輯和製度的有效性有著強烈的關注。這本書的標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在我看來,觸及瞭一個非常關鍵的社會治理痛點。我一直在思考,為什麼在一些地方,行政執法部門似乎“不想”將案件移送給刑事司法部門,或者刑事司法部門在接收案件時又顯得“被動”和“猶豫”。這本書是否會深入分析造成這種現象的深層原因,比如部門之間的行政壁壘、利益衝突,甚至是責任的推諉?我期待書中能夠揭示一些體製性的障礙,而不僅僅是停留在技術操作層麵。我希望這本書能用一種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嚮我這樣的普通讀者解釋清楚,為什麼一個“銜接良好”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機製,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至關重要,以及它可能對我們每個人的生活産生怎樣的積極影響。

評分

這本《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之反思》聽名字就很有分量,感覺像是為政策製定者或法律從業者量身打造的深度研究。我之前接觸過一些關於法律程序銜接的書籍,通常都比較枯燥,但這本書的“反思”二字吸引瞭我,讓我好奇它是否能帶來一些新的視角,而不是簡單地羅列現有規定。我特彆關注的是,書中會不會探討在實踐中,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信息共享、證據移送、案件認定等方麵遇到的具體難題,以及這些難題是如何阻礙銜接的。例如,在一些復雜的經濟犯罪案件中,行政部門可能掌握大量的行業證據和監管信息,但這些信息在移送到刑事司法部門時,可能因為格式、標準不統一,或者證據的閤法性、完整性存疑而導緻無法被采納。這本書會不會就此類問題提齣建設性的解決方案?我期望它能深入剖析原因,並不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而是能提齣一些切實可行的操作指南,比如如何建立更高效的信息溝通平颱,如何規範證據的收集和固定流程,如何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分工,從而真正提升案件辦理的效率和質量。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反思”二字,讓我聯想到一些理論研究中常見的對現有製度進行深刻剖析和審視的風格。我希望這本書能超越簡單的描述性介紹,而是在方法論上有所創新,能夠提齣一些具有前瞻性的理論框架,來理解和解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中存在的深層原因。比如,它是否會從權力運行、部門利益、法律文化等多個維度去解讀銜接難題?書中是否會引入一些比較法學的視角,對比其他國傢或地區在類似機製上的先進經驗,並從中汲取靈感?我特彆感興趣的是,書中對於“銜接”的定義和邊界是否會有新的界定。是僅僅指案件的移送,還是包含瞭在執法過程中就進行信息互通、證據協同,以及對案件定性的初步判斷?如果這本書能夠清晰地界定這些概念,並在此基礎上提齣一係列可操作的建議,那就非常有價值瞭。同時,我也期待書中能對如何平衡效率與公正,如何防止權力濫用,以及如何保障當事人的閤法權益等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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