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

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魏济民,于跃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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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86675
版次:1
商品编码:12320811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8-02-01
用纸:胶版纸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全面概述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面临的风险以及房地产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

内容简介

本书为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与碧桂园集团法务部合作出版的房地产法律实务指导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房地产市场发展概况”,概述了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面临的风险,以及房地产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中篇“房地产诉讼法律实务与案例”,选取典型案例,从法院判决、争议焦点、案件分析等角度,对实践中房地产案件存在的常见和疑难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下篇“房地产非诉法律实务与案例”,结合具体项目,对土地一级开发、PPP项目土地一二级合并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并购等房地产非诉业务的提供操作方法与技巧的指引。本书旨在为相关人士办理房地产法律业务提供实操性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参考。

作者简介

魏济民,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兼建泓投资咨询公司首席咨询顾问。2011年,被《南方周末》评为“年度关注人物”;2014年,CCTV《新闻周刊》“民工讨薪”点评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律政》2014年度房地产律师;2015年,CCTV《城市?中国》栏目PPP专栏律师、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与《建筑时报》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2016年,中国投资协会民投委PPP工作中心的高级专家、被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评为“中国PPP项目金牌律师”;2017年,成为国家财政部PPP中心入库法律专家。

于跃江,原碧桂园集团法务部法务经理,现新华集团法务总监,法学博士,副教授。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房地产学会高级研究员。


目录

  上篇房地产市场发展概况

  第一章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情况

  第三章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趋势

  第四章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风险

  第五章房地产法律服务的重要意义

  中篇房地产诉讼法律实务与案例

  第一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购房合同无效,能否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二、房产纠纷诉讼时效问题

  三、法院可以调整双方约定的过高的违约金

  四、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认定

  五、债务人可以自愿履行诉讼时效已届满的部分债务

  六、合同条款会因违反公平原则而被撤销

  七、一方当事人不出庭质证,法官可对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

  八、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

  九、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的认定

  十、“显失公平”的认定

  十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十二、房屋首付变更的认定

  十三、“转按揭”与“提前还贷”的异同

  十四、《认购书》的法律性质

  十五、“由于行政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延迟交楼的认定

  十六、如何认定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系争房屋”

  十七、备案“延迟”的法律责任问题

  十八、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可约定为房屋交付条件

  十九、非小区业主购买车位能否办理车位产权登记

  二十、合同附图与实际交付差异的认定

  二十一、预告登记抵押权如何保证合法实现

  二十二、预登记购房人与开发商、债权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违约金的性质

  二、“滞纳金”的法律性质

  三、合同转让的条件

  四、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五、买卖不破租赁

  六、无效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租金

  第三章相邻关系纠纷

  一、何为“相邻关系”

  二、违章建筑的内涵与外延

  第四章不动产使用权转让、确权纠纷

  一、何为“当事人适格”

  二、认定合同无效的标准

  三、关于物权变动的“登记要件主义”

  四、关于土地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的行政处理

  五、系争房屋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法院认定资料专用章可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的一般债权不能排除法院的强制

  执行

  三、提起代位权之诉的条件

  四、分包人约定的“支付赶工措施及奖励费用”能否视为

  《分包合同》违约损失约定赔偿额

  五、不具有资质的个人承建工程工程款索赔问题

  六、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七、工程转包和发包人的付款责任问题

  八、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实现问题

  九、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问题

  十、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代理关系

  如何认定

  十一、诉讼时效及建设工程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权的“竣工之

  日”如何判定

  十二、建设工程的木工劳务承包人是否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

  实际施工人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有关结算的几个问题

  十四、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及法律适用问题

  下篇房地产非诉法律实务与案例

  第一章土地一级开发

  河北省某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第二章PPP项目土地一二级合并开发

  广东某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和会展物流区PPP项目

  第三章城中村改造

  杨箕村改造挂牌公开出让地块以底价成交之法律点评

  从杨箕村拆迁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适用

  杨箕村改造安置中拒迁户涉诉之法律分析

  广铁南站“地王拍卖战”之法律评点

  政府应如何有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城中村改造开发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如何破解集体土地转性难的问题

  第四章房地产并购专项事务

  广州番禺地块收购项目

  重庆建筑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浅析房地产项目收购模式

  肇庆市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某土地及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事务尽职调查清单(参考)

  第五章建筑工程专项事务

  专业承包单位承接建设单位发包的工程后是否可再专业分包

  以案说法浅议深化设计与工程变更

  建筑工程合同中固定总价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探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中毁标行为的法律责任

  浅议发包人、总承包人是否要对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拖欠的

  建筑材料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情形下保修义务的承担

  工程合法分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应依法得到保护

  浅析取消建筑企业异地从业的资质备案制度

  关于工程承包方预期利润索赔问题的分析

  拖欠工程款的,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应当享有建设工程

  价款优先受偿权

  企业应重视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论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证据规则》适用中的注意事项

  第六章房地产专项事务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应当注意的事项

  房地产企业采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房地产广告法律风险防范

  浅析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调整标准

  关于设计变更问题的分析

  购房者提前还贷,银行无权收费和限制

  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几点见解

  第七章海外房地产业务与案例

  国际招投标及风险防范

  涉外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前重点问题分析

  FIDIC及涉外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适用

  广东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马来西亚碧桂园“森林城市”

  地产项目

  越南某电厂项目母公司担保法律风险分析

  尼泊尔某一特定生物质发电站BOT项目

  附录一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发展历程

  附录二华瑞兴合作客户单位及案例


精彩书摘

一、购房合同无效,能否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李某某、甘某某与广州市番禺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认购纠纷案

【案件事实】

原告:李某某、甘某某

被告:广州市番禺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某某和甘某某是一对夫妻,计划买一套房,于2003年5月1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看中一套,签订了认购书并缴纳了一万元的定金。2003年6月2日,二人得知其看中并认购的房屋已经被该房地产公司抵押,认为房地产公司隐瞒了这一事实,若二人早知该房屋被抵押,绝不会签订认购合同。遂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委托我所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下同。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无效,且被告应返还双倍定金两万元。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辩称,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其工作人员已经将该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告知两原告,两原告明知该房屋已被抵押依然与其签订认购书。被告为支持其观点,找了三名其公司员工作为证人。原告认为三名证人与被告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能还原真实情况,请求法院对三证人的证言不予确认。

【案件结果】

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判决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原、被告签订的认购书无效,责令被告将定金及利息返还给原告,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争议焦点】

1�北桓娣教峁┑闹と酥ぱ允欠裼凶愎坏闹っ髁�

在本案中,被告为证明其“签订认购书之前已将房屋被抵押的事实告知原告”的答辩,提供的证人是其公司的员工,故原告质疑其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因此被告的员工应当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鉴于被告方证人是其员工,与其有重大的利害关系,其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难以保证,因此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相互印证的情况下,应当将被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予以排除。

2�北桓媸欠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据此判决被告返还定金及利息。原告方则认为,合同无效是由于被告欺诈造成的,由于被告实施了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定金的两倍,而不仅仅是返还定金及利息。尽管原告为避免讼累对该问题不再追究,但这个问题仍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法律争议点。

尽管原告希望被告赔偿定金的两倍,但是,法院并不认可,重要的原因是该赔偿额度已超越了《合同法》一贯坚持的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原则。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先合同义务为前提。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磋商之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协助、告知、阐明、保护、照顾、保密等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则构成“缔约上过失”,发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对象为信赖利益。缔约过失责任的最主要承担方式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对象为信赖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缔约人信赖合同能够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等而遭受的损失,而缔约过失责任的目的就是补偿一方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的损失,从而使得其利益恢复至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故其损害赔偿的对象为信赖利益。信赖利益不包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结果是使当事人达到合同缔约未曾发生时的状态,缔约未曾发生以前的状态与现有状态之间的差距就是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范围。但信赖利益不应包括因合同成立和生效所能获得的各种利益,此种损失属于违约责任的范围,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具体包括缔约费用及其利息、准备履约费用及其利息、履约费用(不含履约本身)及其利息和丧失与第三人订约机会所产生的损失。所以,本案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作为原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我们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但同时也应起到建议和引导当事人作出合理诉讼决定的作用,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益。

【案件评析】

本案带来的启示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尽可能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发生纠纷时,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要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的当事人都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意愿与自己签订合同。唯有此,才能保证交易市场的繁荣和交易秩序的稳定。

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原告,除了基于事实、证据之外,还顺应了近年来越来越鲜明的保护商品房买受人的趋势。商品房买受人在买卖关系中相较于出卖人处于明显劣势,其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有了立法和司法对消费者的偏向,买受人能得到更全面、更完善、更大限度的保护,也使得出卖人因此规制自己的行为,不再肆无忌惮地侵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案件发生的时间较早,至于目前对该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会有所不同,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李某某、甘某某与房地产公司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是房地产公司欺诈而导致认购协议无效。因此,基于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定金罚则处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若李某某、甘某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有定金条款,那么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订约定金,因此李某某、甘某某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前言/序言

原碧桂园地产集团法务与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一书,经过公司法务与职业律师两个团队的共同努力编写完成,这是一部由一线房地产法务和房地产律师撰写的房地产法律业务用书。华瑞兴作为一家扎根于建筑工程、房地产、PPP领域的专业型公司化律师事务所,有幸得到碧桂园地产法务团队的认可,让我们感到莫大的自豪与光荣。职业律师通过专业素养敲开房地产行业领军企业的大门,并得到房地产法务同仁的肯定与赞许,表明该律师团队和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已取得与房地产行业大佬们开展深度法务合作的机会。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9月,今年恰遇华瑞兴创所15周年,是华瑞兴走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之路的第十个年头,也是公司化律师事务所改革的第五年。在这美好且值得纪念的2017年,华瑞兴与碧桂园法务一起携手合作,完成了本书的编写,这是对碧桂园法务与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多年承办经典案例的一次总结归纳,也是我与原碧桂园法务部于跃江博士作为法律人的共同梦想,让后来人可以沿着我们的路,通向更远更宽的房地产法律道路。

目前,中国需要工匠精神。华瑞兴与碧桂园地产初次结缘于2011年7月1日,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经过团队共同努力,继成为广州市城市标志性建筑广州塔(小蛮腰)的施工总包方上海建工集团广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后,又中标广州亚运城的常年法律顾问(亚运城由富力地产、碧桂园地产、雅居乐地产、中信地产、世贸地产五大股东组成,共同出资255亿元总价竞得广州亚运城项目,轰动世界,创造当年中国拍地史上地块最大、总价最高的奇迹)。2014年,华瑞兴有幸再为碧桂园马来西亚“森林城市”施工单位和阳江市某土地一级开发等海内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与华瑞兴建立海外合作关系的英国铭瑞律师事务所有13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英国排名前五,也是一所蕴含老牌西方工匠精神的建筑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今年年初我去了日本,当地专门从事寺庙建设的金刚组创办于公元578年,至今已有1439年的发展历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家族企业,也是世界工匠精神的鼻祖。而华瑞兴律所成立仅15年头,与碧桂园、英国铭瑞、日本金刚组等行业翘楚的历史相比,华瑞兴差距还很大,所以我们还要学习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靠一代又一代的华瑞兴同仁共同努力,践行华瑞兴律师的工匠梦想,实现华瑞兴的法律服务口号:立足建筑地产(中国PPP),专注涉外金融(一带一路)。华瑞兴之梦就是中国梦的一部分,华瑞兴为此将不断创新和坚持走建筑地产(PPP)公司化律师事务所发展道路,并希望与全球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商贾巨子一起风雨同舟,共创辉煌!

最后,感谢原碧桂园法务部于跃江博士的重视和支持,感谢碧桂园法务人员提供的大量经典案例,感谢碧桂园地产法务对华瑞兴多年的支持与肯定。感谢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王韶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王小莉主任、恒大地产集团总裁办王义军副主任、富力地产集团湖南、湖北公司董事长王子旗先生、雅居乐地产法务部尚东宁总经理以及侨鑫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谭彦斐为本书作序。目前华瑞兴团队共完成了《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与案例精选》《中国特色PPP法律实务与案例精选》《法国PPP的立法和实践》《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四部著作,大量华瑞兴专业著作将陆续出版,作为华瑞兴创始人之一,我深感自豪。感谢华瑞兴团队孙淘、李斐、周光福、林旭明、何紫丹、张少丽、李东璧、李亚强、陈熙、黄媛、汪艳等成员的辛苦付出,实现华瑞兴基业长青的梦想,唯有靠华瑞兴团队的力量!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魏济民

自序二

中国的房地产经济形态及其发展历程,是全世界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这二十多年间颇为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二十多年来,中国房地产业以令世人瞠目结舌的规模和速度,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级经济神话。这个经济形态的性质及其在中国经济社会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今后在相当长时间内对中国乃至世界带来的影响,将不可估量。

中国房地产业涉及的社会主体非常广泛,包括各级政府、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大量的施工单位以及规模巨大的农民工队伍和城市购房群体,还有与房地产相关的各行业商品生产和供应商。如此众多的社会主体,决定了房地产业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涵括土地征收、工程施工、房屋销售、物业服务等全产业链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由于房地产经济对社会的全方位影响,其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广泛,催生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十分巨大,而且发展迅速。

中国的律师业重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从中国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律师对经济领域的服务逐渐发展起来。但中国公司法务则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大体出现公司法务雏形。而真正独立于职业律师的公司法务组织及专业群体,则是21世纪前十年才开始出现的。

公司法务是公司企业中独具特色的专业群体。他们承担大量的公司法律事务,为公司顺利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公司法务专业操守和敬业精神,以及基于法律人共同的专业信仰和职业素质而在公司治理和经营中所承载的重负和创造的业绩,却是不容忽视的。

我一直主张公司法务应当与职业律师相结合的。这不单对中国社会法治建设有莫大益处,对公司和律师业发展也有良好促进作用。广东华瑞兴律师所是一家在房地产和金融及海外法律业务等方面有专深造诣的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碧桂园集团是全国知名的大型房地产公司。多年来,碧桂园法务团队克勤克俭,辛劳敬业,为集团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是一支很好的法律团队。作为法律同行,双方携手对房地产法律问题做些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专业探讨,自当非常有益。本书的编篡是个初步探索。书中华瑞兴律师所撰写的案例和文章,有其自身特色,其观点不乏新意。碧桂园法务人员编篡的案例,多由曾在碧桂园法务团队工作过的资深法务人员所写,是他们自身经验的总结,饱含着他们的辛劳和奉献。他们的实务经验和专业观点,可以为有关房地产法律的专业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相信通过此次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和碧桂园公司法务人员的专业合作,对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的法律同行们会有所助益,并借此祝愿中国职业律师和公司法务今后继续合作携手,不断有新进展。

原碧桂园集团法务部法务经理

于跃江



好的,这是一份为一本名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的图书撰写的详细简介,内容完全不涉及“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中的任何法律理论或案例分析,而是专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实务操作。 ---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 面向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实操手册与风险规避指南 内容提要 本书旨在为工程建设行业的项目经理、合同主管、招投标专员、造价工程师以及相关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一套全面、系统、高度实战化的操作指引。它紧密围绕建筑工程项目从招投标决策到合同履行与竣工结算的全过程,聚焦于实务操作中的痛点、难点及潜在风险点,提供详尽的流程解析、关键节点控制要点和可立即套用的工具模板。 本书摒弃纯粹的法条罗列与晦涩的理论阐述,强调“以流程驱动,以文件为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实务理念。内容深度结合当前行业监管趋势、最新标准规范及市场常见合同范本(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实际应用),确保所提供的方法论和操作技巧具备极强的落地性和前瞻性。 核心章节与实务聚焦 第一部分:工程招投标的精细化运作与合规控制 本部分是项目启动的基石,详述如何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竞争性和有效性。 1.1 招投标前期准备与策略制定: 项目可行性研究与文件准备: 明确项目范围(Scope of Work, SOW)的界定、技术标准的选定与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可调总价、成本加酬金等)的初步选择。 招标文件(RFP/Tender Documents)的编制要点: 重点解析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规范书、商务条款(如付款条件、保修期、索赔机制的初步设定)的撰写技巧,强调如何通过招标文件有效筛选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包商。 评标标准与体系构建: 详细讲解经济、技术、商务三维度评分标准的权重分配逻辑。特别关注“最低价中标”的弊端及如何构建“技术分占比合理”的评标体系,以实现最优性价比选择,而非单纯的低价竞争。 1.2 投标过程的监督与异议处理: 澄清与答疑环节的规范操作: 如何有效组织召开标前会,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一致的、准确的项目信息。处理投标人提出的非实质性及实质性疑问的标准化流程。 开标、评标过程的见证与记录: 强调现场控制,防止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讲解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留痕和审计备份。 废标条件与异议/投诉的应对: 细致梳理常见的废标情形(如投标函格式错误、关键人员资质不符、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等),以及在面对投标人的质疑或行政部门的投诉时,采购方应立即启动的内部调查和外部响应程序。 第二部分:合同谈判、签订与风险转嫁机制 合同是项目履约的法律和经济依据。本部分聚焦于如何将招投标阶段确定的原则转化为具有可执行性的合同条款。 2.1 合同主体与核心条款的深度谈判: 合同范本的“个性化”修订: 对比分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买卖双方倾向修改的关键条款,如不可抗力条款的触发条件、工程变更(Change Order)的审批流程与价格确定机制。 风险分配矩阵的建立: 明确界定工程中常见的风险(如地质风险、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政策变动风险)由业主、承包商还是第三方承担,并通过合同条款进行明确锁定。 履约保函与支付担保: 详解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的格式要求、出具机构的资质认定,以及在不同阶段的有效期管理和索赔程序。 2.2 关键履约阶段的合同控制: 进度控制与里程碑节点: 建立精确的进度计划(Baseline Schedule)与合同进度的挂钩机制。如何应对承包商的工期延误,并依约追究违约责任。 设计变更的合同化管理: 强调“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详细说明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师指令的签发时效性,以及变更成本的核算依据(工料机分析、利润率的约定)。 第三部分:工程款支付、索赔与争议解决的实务流程 本部分是合同管理中资金流和时间流的关键控制点。 3.1 进度款支付与验收流程: 计量与检验的依据: 讲解工程计量规则(如按图计量、按实量计算、工程量偏差的处理)。如何规范地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并确保验收记录的完整性作为支付的先决条件。 暂列金、暂定金的管控: 明确界定暂列金的使用范围,防止承包商随意挪用。强调工程款支付的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最终结清款的比例与时限。 3.2 索赔管理与合同风险应对: 索赔的“四要素”构建: 详细拆解构成有效索赔的四个核心要素:事件的客观存在性、因果关系、成本和工期的实际影响。 索赔通知的时效性要求: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如事件发生后7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指导项目经理如何避免因错过通知期而丧失索赔权利。 非正式争议的内部解决机制(Negotiation & Expert Determination): 在正式进入仲裁或诉讼前,如何运用高层会议、技术专家会诊等方式,快速、经济地解决分歧。 第四部分:竣工结算与合同收尾 本部分关注项目最终的财务闭环管理。 4.1 竣工验收与最终结清: 竣工验收的程序与标准: 涵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政府部门的竣工备案要求。 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核要点: 重点审阅承包商提交的最终结算与合同约定范围的偏差,特别是对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费用、合同外增加费用的核实。 保修期的启动与质量缺陷责任: 明确保修期的起始点(通常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责任划分与保证金的退还机制。 本书特点 1. 流程导向性强: 全书结构严格遵循“招标—合同—履约—结算”的逻辑链条,每一步均有明确的操作清单(Checklist)。 2. 表格与模板集成: 附录提供大量实用的工具表格,如《关键风险点对照表》、《设计变更审批单模板》、《索赔意向通知范本》等,便于现场直接应用。 3. 关注合同文本应用: 不停留在理论,而是直接解析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陷阱”与“出口”。 4. 面向管理实践: 适合在工程项目全周期中,作为项目部和业主的标准操作手册使用,有效提升合同履约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本书适合对象: 建设单位/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总承包单位合同经理、工程咨询公司、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所有希望系统掌握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实务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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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普通购房者,我一直对房地产交易中的种种潜规则和法律陷阱感到担忧。每次看到新闻里报道的购房纠纷,都心有余悸。我希望这本《房地产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能够成为我的“护身符”,让我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购房过程中的风险点。我尤其关注书中关于“一房多卖”、“虚假宣传”、“产权不明”等常见问题是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规避和解决的。如果书中能够详细介绍购房合同中需要注意的关键条款,以及如何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那将对我非常有帮助。同时,我也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关于购房后可能遇到的问题,比如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服务纠纷等,相关的法律维权途径和方法。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这些复杂的问题,让我明白自己的权利,并且知道如何去争取,这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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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的专业性和指导性。作为一名房地产律师,我每天都在处理各种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事务,从合同的起草、审查,到诉讼的代理,都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系统梳理房地产法律体系,并且能够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案例指导的书籍。这本书的标题非常精准地概括了我所需要的内容。我期待书中能够对房地产开发、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及不动产抵押融资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解读,并且结合最新的司法实践,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分析。我特别关注书中对于新出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解读,以及这些法规对现有实务操作可能产生的影响。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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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相当吸引人,那种沉稳大气的风格,让我一下子就觉得这是一本值得信赖的专业书籍。拿到手后,沉甸甸的分量也证实了它的内容一定很充实。我之前对房地产交易一直有些模糊的概念,总觉得里面水很深,尤其是合同的签署、产权的转移,还有各种潜在的风险,常常让我望而却步。这本书的出现,就像在我迷雾重重的购房路上点亮了一盏灯。我最期待的就是它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解释清楚,让我明白自己作为购房者,到底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又该如何规避那些可能让我损失惨重的陷阱。特别是关于房屋抵押、租赁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这都是我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的,如果能有清晰的指引,那将极大地增强我的信心。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真正做到“实务”二字,不仅仅是理论的堆砌,更能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各种情况,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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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标题就点出了它的核心价值——“实务”和“案例解析”。我一直认为,法律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条文的理解上,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尤其是在房地产领域,交易金额大,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我之前在处理一些小的租赁纠纷时,就因为对相关法律了解不足而吃了亏。所以,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提供一些鲜活、典型的案例,并且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其中涉及的法律要点,以及处理这些问题的最佳方式。我希望通过阅读这些案例,能够让我更直观地理解法律规定是如何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也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特别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房屋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案例,这都是非常贴近生活,也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如果能有权威的解析,对我来说将是巨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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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书,我首先被它严谨的排版和清晰的逻辑所吸引。作为一名刚刚踏入房地产行业的新人,我深切感受到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鸿沟。尤其是在处理各种复杂的交易纠纷和合同细节时,常常会感到力不从心。我迫切需要一本能够系统梳理房地产法律脉络,并且提供详实案例分析的书籍,来帮助我构建坚实的专业基础。我非常关注书中对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性质、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详细解读。这几个方面是我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难点,如果能有深入的讲解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对照,那将对我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助益。此外,书中关于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预警和防范策略,也是我特别感兴趣的部分。我希望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提升自己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成为一名更专业的房地产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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