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2-14
婚姻傢庭與繼承 實用版法規專輯(新5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齣版權*、內容全麵、注釋精煉、附錄實用
法律文本規範。法律條文利用瞭我社法律單行本的資源,與國傢法律、行政法規正式版本完全一緻,確保條文準確性。
條文注釋專業。本書中的注釋都是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等對法律條文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簡單明瞭、通俗易懂,涵蓋百姓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糾紛與難題。
案例典型指引。本書收錄數件典型案例,均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公報案例、各地方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齣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附錄實用。書末收錄經提煉的單位參保流程圖、社會保險登記錶等內容,幫助讀者大大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中國法製齣版社創建於1989年6月,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和國傢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權*齣版機構,也是中國優秀法律專業齣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中國法製齣版社每年齣版新書1000種左右,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考試、法律實務及案例、法學學術、法律教材教輔、社科經管、人文曆史、心理益智等領域。齣版形式包括圖書、活頁、音像、電子齣版物、數據庫及網絡互聯網産品等。發行渠道遍及全國各省市新華書店、法律專業書店和網上書店。連續多年在法律圖書市場總體占有率、品種規模、齣版效率上保持行業領先地位。
綜閤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節錄)
(2017年3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傢庭暴力法
(2015年12月27日)
婚姻登記條例
(2003年8月8日)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04年3月29日)
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
(2012年8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
問題的解釋(一)
(2001年1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
問題的解釋(二)
(2017年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
問題的解釋(三)
(2011年8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
有關問題的解釋
(2018年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産分割
問題的若乾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乾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
感情確已破裂的若乾具體意見
(1989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
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乾意見
(1989年1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乾問題的解答
(1996年2月5日)
涉及傢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
(2008年3月)
關於預防和製止傢庭暴力的若乾意見
(2008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
依法辦理傢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
(2015年3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1999年5月25日)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1999年5月25日)
司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若乾問
題的意見
(2000年3月3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生父母一方為非中國內地居民送養
內地子女有關問題的意見
(2009年9月24日)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收養人因生活睏難不能繼續撫養被收
養人有關問題的復函
(2009年7月22日)
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
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年9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985年4月10日)
遺囑公證細則
(2000年3月24日)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細則
(1991年4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若乾問題的意見
(1985年9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産處理的復函
(2005年3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處理農村五保對象遺産問題的批復
(2000年7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産的批復
(1988年3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硃仲珍等訴王鬆泉返還財産案如何
處理的復函
(1993年5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沒有法定繼承人,
分享遺産人能否分得全部遺産的復函
(1992年10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蔣傢正、蔣淑芳與徐文英等人析産繼承案的函
(1991年1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蔣秀蓉訴彭潤明、邱傢樂、硃翠蓮
繼承清償債務糾紛一案的批復
(1991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林澤莘等訴林叢析産糾紛案的復函
(1990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
義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有無繼承其遺産權利的答復
(1987年7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父母的房屋遺産由兄弟姐妹中一人
領取瞭房屋産權證並視為己有産生糾紛應如何處理的批復
(1987年6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成年的養子女,其養父在國外死亡
後迴生母處生活,仍有權繼承其養父的遺産的批復
(1986年5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節錄)
(2010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015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2017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2017年11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節錄)
(2012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節錄)
(2012年10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2015年4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節錄)
(2008年4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節錄)
(2005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節錄)
(2009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
問題的解釋(節錄)
(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乾
問題的解釋
(2001年3月8日)
實用附錄:
文書範本
1解除同居關係協議(參考文本)
2婚前財産協議公證書(參考文本)
3離婚協議書(參考文本)
4離婚起訴狀(參考文本)
5收養協議(參考文本)
6收養公證書
7分傢析産協議(參考文本)
8遺囑(參考文本)
9遺贈扶養協議書(參考文本)
10財産保全申請書
圖錶流程
1、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流程圖
2、離婚訴訟管轄法院
3、夫妻共有財産和個人財産的計算公式
4、繼承糾紛訴訟流程圖
婚姻傢庭與繼承法律製度理解與適用
婚姻傢庭既是根據個人的意思,自己選擇、成立並維持的成年人之間的自由關係,也是不能根據功利的理由而隨意處置的、有著相同生活目標的親屬共同體。自婚姻傢庭産生以來,它就擔負著諸多的社會職能,在社會生産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人類經過不斷探索最終選擇的兩性和血緣關係的組閤形式,婚姻傢庭從來都是依靠製度化的力量(如法律規範、道德規範、習慣規則等)而維持和發展的,各種婚姻傢庭製度在保障其社會功能順利實現方麵發揮瞭不可替代的作用。當社會還需要婚姻傢庭的職能時,就需要婚姻傢庭製度特彆是婚姻傢庭的法律製度,沒有婚姻傢庭法的保障,婚姻傢庭是難以為繼的,婚姻傢庭的社會職能是難以發揮的。
新中國婚姻傢庭法經由以1950年《婚姻法》為標誌的初創、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停滯、以1980年《婚姻法》為標誌的恢復和發展,至90年代逐漸形成瞭以《婚姻法》為主乾、以《收養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為配套、以其他部門法相關規範和各個不同效力層次的法律淵源為補充的分散化結構態勢。
《婚姻法》是婚姻傢庭生活的基本準則,對於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傢庭關係,維護社會安定,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進步,發揮瞭積極的作用。《婚姻法》從1950年頒布至今,經曆瞭1980年和2001年兩次修改,現行有效的《婚姻法》是2001年4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先後頒布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三)》等重要司法解釋,以確保《婚姻法》的有效實行以及即時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收養製度是一種古老的製度,與公民的人身和財産密切相關。我國於1991年12月29日頒布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其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後於1998年修改、1999年4月1日起實施,主要從適當放寬收養條件和進一步完善收養程序兩個方麵進行瞭修訂。這部僅有34個條文的法律,成為規定中國收養製度的主要法律。
《繼承法》是以婚姻、血緣為重要基礎的、與民生緊密相關的民事法,在我國物質財富越來越豐富的今天,其適用麵也越來越廣。我國的繼承製度是在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上産生的法律製度,其有利於妥善處理社會主義傢庭中的財産關係,貫徹男女平等原則,保護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來源的傢庭成員的閤法權益,以實現撫育子女、贍養老人的傢庭職能。《繼承法》是財産法律製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僅是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同時也是民事審判活動中適用性最為普遍的法律之一。我國繼承法規定瞭關於遺産的範圍、繼承的範圍和繼承順序、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少數民族的繼承問題以及涉外繼承等內容。
婚姻傢庭與繼承 實用版法規專輯(新5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