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套 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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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3本套 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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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9714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释本(新修订版 含司法解释注释)          28元

97875197172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22元

9787519708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释本(含新民法总则 含司法解释注释)    28元

  

 

 

9787519714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释本(新修订版含司法解释注释)

标准文本:所有文件选取标准文本,核心法律附带条文主旨

解读:对重要法条进行详细讲解,揭示重点、难点内容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和图表

相关规定:附录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业务文件

 

9787519708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释本(含新民法总则含司法解释注释)

文本:所有文件选取标准文本,核心法律附带条文主旨

解读:对重要法条进行详细讲解,揭示重点、难点内容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法规索引,书后附录文书范本和图表

相关规定:附录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业务文件

 

 

 

9787519714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释本(新修订版含司法解释注释)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章总则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调整对象

第三条公司的界定

第四条股东权利

第五条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受保护

第六条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

第七条营业执照

第八条公司名称

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的准则主义与债权债务承继

第十条公司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转投资及其限制

第十六条公司转投资及提供担保的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劳动保护等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工会及民主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党组织活动保障

第二十条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行为

第二十二条无效与可撤销决议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节设立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

第二十八条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

第三十三条股东知情权

第三十四条股东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

第三十五条禁止股东抽逃出资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组成及法律地位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制度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组织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和会议记录

第四十二条股东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及其人员构成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期限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四十九条经理职权

第五十条执行董事

第五十一条监事会和监事

第五十二条监事任职期限

第五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一般职权

第五十四条监事质询建议权与调查权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承担

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与组织机构

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别限制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身份注明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项书面形式

要求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审计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定义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重大事项决定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经理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职员兼职禁止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规则

第七十二条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后续手续

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继承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节设立

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第七十八条设立发起人的限制

第七十九条发起人筹办公司的义务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法定记载事项

第八十二条发起人出资方式

第八十三条发起人出资义务、出资违约及设立登记

申请

第八十四条对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募集股份公告和认股书内容

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法定记载事项

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募集股份的方式

第八十八条缴纳股款方式

第八十九条验资及召开创立大会

第九十条创立大会的召集、职权和表决程序

第九十一条可以抽回股本的情形

第九十二条申请设立登记文件

第九十三条发起人资本充实责任

第九十四条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责任

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要求

第九十六条重要资料的置备

第九十七条股东的查阅权和建议、质询权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组成与地位

第九十九条股东大会职权

百条股东大会与临时大会的召开

百零一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百零二条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临时议案和

股票交存制度

百零三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百零四条股东大会的法定召集及表决事项

百零五条累积投票制

百零六条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百零七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第三节董事会、经理

百零八条董事会设立及其职权

百零九条董事会组成

百一十条董事会会议召开

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的出席与代理出席、会议

记录与责任承担

百一十三条经理职权

百一十四条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百一十五条禁止向职员提供借款

百一十六条职员报酬披露制度

第四节监事会

百一十七条监事会设立与组成

百一十八条监事会职权

百一十九条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百二十条上市公司定义

百二十一条重大资产交易与重要担保的议事

规则

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

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

百二十四条关联关系董事回避与相关事项议事

规则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节股份发行

百二十五条股份及其形式

百二十六条股份发行原则

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

百二十八条股票形式及法定记载事项

百二十九条股票种类

百三十条股东名册置备与内容

百三十一条其他种类股票

百三十二条交付股票时间

百三十三条发行新股的决议事项

百三十四条新股发行公告、募股方式及缴纳股款

方式

百三十五条新股作价

百三十六条新股募足后的变更登记及公告

第二节股份转让

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

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方式

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转让

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转让

百四十一条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百四十二条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及其例外

百四十三条公示催告程序

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职员的情形

百四十七条职员一般义务

百四十八条职员的禁止行为

百四十九条职员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百五十条职员对知情权行使的配合

百五十一条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起诉权

百五十二条股东的直接诉讼

第七章公司债券

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定义及发行条件

百五十四条公司债券募集核准和公告

百五十五条公司债券票面法定载明事项

百五十六条公司债权种类

百五十七条债券存根簿置备及其应载明事项

百五十八条登记结算机构的制度要求

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场所与转让价格

百六十条公司债券转让方式

百六十一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及载明事项

百六十二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百六十三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

百六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和年审制

百六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及公告

百六十六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

百六十七条资本公积金

百六十八条公积金用途及限制

百六十九条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百七十条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诚实义务

百七十一条禁止另立会计账簿及开立个人账户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方式

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程序和债权人异议

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的债权债务承继

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程序

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的债务承继

百七十七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百七十八条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

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新设、增资、

减资的登记要求

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

百八十条公司解散事由

百八十一条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议事

规则

百八十二条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

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百八十四条清算组职权

百八十五条清算期间的债权申报

百八十六条清算方案的制定与公司财产的处理

百八十七条宣告破产

百八十八条清算报告的报送及公司注销登记

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

百九十条破产清算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百九十一条外国公司的定义

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要求及

章程置备

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及

责任承担方式

百九十六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合法经营义

务及合法权益的保护

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百九十八条公司登记违法的法律责任

百九十九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提交财务会计报告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和

清算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清算期间违法经营的法律责

第二百零六条清算组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法律

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违法

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八条公司登记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公司登记机关上级部门违法行为的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冒用公司、分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逾期开业、不当停业、不依法

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四条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第二百一十五条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

第二百一十七条外商投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施行日期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条公司法实施前发生的行为、事实适用当时的

规定

第二条新法、新增规定的参照适用

第三条股东超过法定期限起诉的后果

第四条股东诉讼的持股时间起算点与合计持股份额

确定

第五条公司法实施前已终审的案件再审时不适用

公司法

第六条实施时间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条解散公司诉讼的提起条件

第二条解散公司起诉和申请清算不同时受理

第三条解散公司诉讼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

第四条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与第三人

第五条解散公司诉讼的调解

第六条解散公司诉讼判决的效力

第七条公司清算案件的受理

第八条清算组的组成

第九条清算组成员的更换

第十条公司清算时的诉讼名义

第十一条清算通知与公告

第十二条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债权有异议的处理

第十三条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的期限

第十四条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的清偿

第十五条清算方案的确认

第十六条清算期限

第十七条公司强判清算下的协商机制

第十八条清算义务人未清算的责任承担

第十九条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清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民事责任的承担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出资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成员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解散公司诉讼和公司清算案件的管辖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条发起人认定

第二条发起人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责任承担

第三条发起人以公司名义订立合同的责任承担

第四条合同未成立的发起人责任

第五条发起人因设立公司的侵权责任承担

第六条认股人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责任

第七条非自有财产出资行为的效力

第八条划拨土地等出资义务履行的认定

第九条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

第十条权属登记与实际交付

第十一条履行出资义务的认定

第十二条抽逃出资的认定

第十三条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第十四条抽逃出资的责任

第十五条非货币财产在出资后贬值的后果

第十六条未履行义务的股东权利限制

第十七条股东资格的解除与公司的减资或补足

第十八条未全面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责任承担

第十九条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

第二十条对出资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确认股东资格的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确认股权归属的举证事实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股东的义务承担

第二十四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利益平衡

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名义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与追偿权

第二十七条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原股东转让股权

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冒名出资的责任承担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条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请求

第二条决议效力瑕疵案件的原告应具有股东资格

第三条决议效力瑕疵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决议效力瑕疵案件的处理

第五条支持决议不成立之诉的情形

第六条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起诉请求查阅、复制公司文件的条件

第八条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不正当目的的认定

第九条章程、协议实质性剥夺股东知情权的效力

第十条判决应明确查阅、复制公司文件的相关内容;

依判决查阅文件的辅助

第十一条行使知情权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处理

第十二条职员致使未制作或保存公司文件的

责任承担

第十三条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的当事人

第十四条法院判决公司按有效决议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而请求

分配利润的处理

第十六条继承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第十七条股权转让的通知与同意

第十八条股权转让中同等条件的判断

第十九条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

第二十条股权转让股东嗣后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股权转让股东损害优先购买权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拍卖形式或在产权交易场所转让股

权的规则适用

第二十三条职员对其他职员起诉案件的

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胜诉利益归属

第二十六条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费用承担

第二十七条施行日期

附录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3.15

二、公司登记

**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4.2.7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6.23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2016.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2.6修订)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8.7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2004.6.10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2.20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11.9修订)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6.14修订)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8.27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6.23修订)

三、公司股份、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录)(2014.8.31修正)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4.22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1.1.8修订)

四、公司治理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6.21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5.22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12.26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1.7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2016.9.30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2016.9.30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1.30

 

 

97875197172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章总则

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九条期

第二十条期工资

第二十一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第二十五条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加班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即时解雇

第四十条预告解雇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章特别规定

节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第七十五条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第七十八条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对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违法约定期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七条过渡性条款

第九十八条施行时间

附录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8.2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4.25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12.3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5.1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5.25

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

集体合同规定(2004.1.2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1.24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6.20

三、工时休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3.25修订)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995.3.25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5.4.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1.3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12.14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9.18

**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12.11修订)

四、薪酬

**工资规定(2004.1.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12.6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5.12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1.16

五、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8.27修正)

**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6.25

六、劳动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04.12.3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4.28

七、劳动争议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11.3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5.8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12.16修正)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8.14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3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1.18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2000.7.10

**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2004.7.26

 

9787519708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释本(含新民法总则含司法解释注释)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总则

章一般规定

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合同定义

第三条平等原则

第四条自愿原则

第五条公平原则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

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合同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

第十六条要约的生效

第十七条要约的撤回

第十八条要约的撤销

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第二十条要约的失效

第二十一条承诺的定义

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

第二十四条承诺期限的起点

第二十五条合同成立时间

第二十六条承诺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承诺的撤回

第二十八条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承诺迟延

第三十条承诺的变更

第三十一条承诺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

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合同成立地点

第三十五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

第三十六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

第四十条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第四十一条格式合同的解释

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

第四十三条保密义务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

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

第四十七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

第五十条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第五十三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第五十五条撤销权的消灭

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九条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

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第六十二条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第六十三条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

第六十四条向第三人履行合同

第六十五条第三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

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七条先履行抗辩权

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

第六十九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第七十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

第七十一条债务的提前履行

第七十二条债务的部分履行

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的期间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

第七十八条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

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的抗辩权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

第八十四条债务承担

第八十五条承担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从债的转移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

第八十八条概括转让

第八十九条概括转让的效力

第九十条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

第九十二条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第九十五条解除权消灭

第九十六条解除权的行使

第九十七条解除的效力

第九十八条结算、清理条款效力

第九十九条债务的抵销及行使

百条债务的约定抵销

百零一条提存的要件

百零二条提存后的通知

百零三条提存的效力

百零四条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

百零五条免除的效力

百零六条混同的效力

第七章违约责任

百零七条违约责任

百零八条预期违约

百零九条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百一十条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百一十一条瑕疵履行

百一十二条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

百一十三条损失赔偿的范围

百一十四条违约金

百一十五条定金

百一十六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

百一十八条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百一十九条减损规则

百二十条双方违约的责任

百二十一条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

百二十二条责任竞合

第八章其他规定

百二十三条其他规定的适用

百二十四条无名合同

百二十五条合同解释

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

百二十七条合同监督机关

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百二十九条特殊时效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百三十条定义

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

百三十二条出卖标的物的条件

百三十三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

百三十四条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百三十五条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百三十六条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

百三十七条知识产权归属

百三十八条交付的时间

百三十九条交付的期限

百四十条简易交付

百四十一条交付的地点

百四十二条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百四十三条买受人违约交付的风险承担

百四十四条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百四十五条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后的风险承担

百四十六条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承担

百四十七条未交付单证、资料与风险承担

百四十八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百四十九条风险承担不影响瑕疵担保

百五十条权利瑕疵担保

百五十一条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百五十二条中止支付价款权

百五十三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百五十四条法定质量担保义务

百五十五条买受人权利

百五十六条标的物包装方式

百五十七条买受人的检验义务

百五十八条买受人的通知义务及免除

百五十九条买受人的基本义务

百六十条支付价款的地点

百六十一条支付价款的时间

百六十二条多交标的物的处理

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百六十四条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

百六十五条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

百六十六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

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

百六十八条凭样品买卖

百六十九条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责任

百七十条买卖的期间

百七十一条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

百七十二条招标投标买卖

百七十三条拍卖

百七十四条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

百七十五条互易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百七十六条定义

百七十七条主要条款

百七十八条履行地

百七十九条供电义务及违约责任

百八十条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

百八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

百八十二条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

百八十三条用电义务

百八十四条供用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百八十五条定义

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

百八十八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

百八十九条赠与人责任

百九十条附义务赠与

百九十一条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

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

百九十三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及行使期间

百九十四条赠与财产的返还

百九十五条赠与义务的免除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百九十六条定义

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

百九十八条借款合同的担保

百九十九条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

第二百条利息的预先扣除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违约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使用的限制

第二百零四条利率的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

第二百零七条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间借款利息和利率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定义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基本义务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基本义务

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

第二百二十一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第二百二十二条租赁物的保管

第二百二十三条租赁物的改善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

第二百二十五条租赁物的收益归属

第二百二十六条支付租金的期限

第二百二十七条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优先购买权

第二百三十一条租赁物的灭失

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第二百三十四条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物的返还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定义

第二百三十八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交付

第二百四十条索赔权的行使

第二百四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变更

第二百四十二条租赁物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租金的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二百四十九条租赁物价值的部分返还权

第二百五十条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定义和种类

第二百五十二条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工作的完成

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

第二百五十五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义务

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及双方义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承揽人的通知义务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

第二百五十九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第二百六十条承揽人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第二百六十一条工作成果的交付

第二百六十二条工作成果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支付报酬期限

第二百六十四条承揽人的留置权

第二百六十五条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保管

第二百六十六条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第二百六十七条共同承揽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的解除权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定义

第二百七十条合同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招标投标

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

第二百七十三条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内容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监理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检查权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的验收

第二百七十九条竣工验收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人质量责任

第二百八十一条施工人的质量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质量保证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

第二百八十五条发包人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

第二百八十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二百八十七条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节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定义

第二百八十九条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义务

第二百九十条按约定期间运输的义务

第二百九十一条按约定路线运输的义务

第二百九十二条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

第二节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合同的成立

第二百九十四条持有效客票乘运义务

第二百九十五条退票与变更

第二百九十六条按约定限量携带行李义务

第二百九十七条违禁品或危险物品的携带禁止

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告知重要事项义务

第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迟延运输

第三百条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的法律后果

第三百零一条对旅客的救助义务

第三百零二条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对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节货运合同

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告知义务

第三百零五条托运人提交文件义务

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的包装义务

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义务

第三百零八条托运人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三百零九条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及时提货义务

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对货物的检验义务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确定货损额的方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相继运输的责任承担

第三百一十四条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五条货物的留置

第三百一十六条货物的提存

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七条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多式联运的责任承担

第三百一十九条联运单据的转让

第三百二十条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二十一条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节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定义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确定和支付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

第三百二十八条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

第三百二十九条技术合同的无效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定义及合同形式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人义务

第三百三十二条受托人义务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合同的解除

第三百三十八条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第三百四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内容及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范围的约定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限制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主要义务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主要义务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的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基本义务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技术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技术合同让与人侵权责任

第三百五十四条后续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内容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主要义务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

第三百五十九条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义务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义务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新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第三百六十四条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定义

第三百六十六条保管费的确定和支付

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的成立

第三百六十八条保管凭证

第三百六十九条妥善保管义务

第三百七十条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

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三人代为保管

第三百七十二条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返还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与保管人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贵重物品寄存人的告示义务

第三百七十六条保管物的领取

第三百七十七条保管物的返还

第三百七十八条保管货币等的返还

第三百七十九条保管费支付期限

第三百八十条保管人的留置权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定义

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第三百八十三条危险物品、易变质物品的储存

第三百八十四条仓储物的验收

第三百八十五条仓单的交付

第三百八十六条仓单应载事项

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

第三百八十八条检查权

第三百八十九条保管人的通知义务

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的催告义务

第三百九十一条仓储物提取时间

第三百九十二条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

第三百九十三条保管人的提存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保管人违约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定义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范围

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费用

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

第四百条自处理及转委托

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第四百零二条间接代理

第四百零三条委托人的介入权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

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交付财产的义务

第四百零五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四百零六条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第四百零七条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第四百零八条另行委托

第四百零九条受托人的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任意解除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四百一十二条受托人的后合同义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等继续处理委托的义务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条定义

第四百一十五条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承担

第四百一十六条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

第四百一十七条委托物的处理

第四百一十八条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的后果

第四百一十九条行纪人的介入权

第四百二十条委托物的提存

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第四百二十二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

第四百二十三条对委托合同的适用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定义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第四百二十七条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附录

一、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3.15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19)(含条文注释)

?法律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

?合同效力

?代位权

?撤销权

?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

?请求权竞合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4.24)(含条文注释)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违约责任

?附则

二、买卖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5.10)(含条文注释)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负担

?标的物检验

?违约责任

?所有权保留

?特种买卖

?其他问题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4.28

三、借款合同、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6.30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8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8.6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1997.12.11

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7.30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4.2.24

五、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10.25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12.16

六、其他合同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5.15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6.18

七、其他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7.7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10.13

 

 

 

9787519714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释本(新修订版含司法解释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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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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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集体合同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工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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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并附录与合同法相关的民事立法、司法解释等。是大众了解国家物权法律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法律实务精要:企业合规与商业治理前沿透视 本书精选主题: 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实务、劳动关系前沿争议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风险防控、商事合同谈判与风险管理、破产与重整程序实务操作指南。 ---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与全生命周期管理(约300字) 在数字经济和创新驱动的今天,知识产权已不再是简单的法律保护工具,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和战略资产配置的关键要素。本书聚焦于如何将知识产权(IP)工作深度融入企业的研发、运营和市场扩张战略之中。 本章首先深入剖析了专利组合构建的策略性,探讨了“以用促申”和“专利池构建”的实战技巧,强调了专利布局的前瞻性,避免陷入无效的“无效专利堆砌”。随后,详细介绍了商标的全球化布局与防御策略,特别关注了“搭便车”行为的识别与快速维权机制,以及如何利用商标布局构建市场壁垒。 对于著作权与商业秘密,本章着重阐述了在软件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数据资产化过程中,如何通过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清晰的权属界定,实现对核心技术和商业信息的有效封闭与保护。内容涵盖了保密协议(NDA)的关键条款设计、员工离职风险控制清单、以及面对竞争对手侵权时的证据固定与诉讼启动要点。此外,还提供了关于新兴领域IP保护(如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区块链技术的专利保护)的初步指引,帮助企业在技术迭代中抢占先机。 --- 第二章:数据合规与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实务(约350字) 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全面实施,数据合规已成为悬在所有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本书的这一部分,旨在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数据治理与合规运营体系建设方案。 我们从企业“数据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系统梳理了从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到销毁的全过程中的法律要求。核心内容包括:个人信息收集的“最小化原则”的落地执行标准、知情同意机制的设计与动态管理,以及如何构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动化决策审查机制。 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本书详尽解读了当前的监管格局,特别是针对重点数据和重要数据的出境申报流程、安全评估的准备工作。针对不同场景(如跨国集团内部数据传输、SaaS服务提供商的数据处理),我们提供了标准合同(SCC)的起草要点和替代性合规路径的对比分析,旨在帮助企业在保障业务连续性的同时,有效规避高额行政处罚风险。 此外,本章还涵盖了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内容细化到如何快速锁定泄露源、如何准备监管报告、以及如何在危机中进行专业的法律沟通,以最大程度降低声誉和财务损失。 ---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前沿争议与精细化管理(约300字) 在人力资源管理日益复杂化的今天,劳动争议的焦点已从传统的“辞退补偿”转向更精细化的领域,如高管协议、竞业限制的有效性及灵活用工的风险管控。 本书深入探讨了“优化结构调整”背景下的劳动关系处理。重点分析了“不胜任工作”解除的司法实践标准,强调了绩效考核记录、书面警告和培训改进计划的完整性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证据链。 对于竞业限制,我们超越了简单的“支付/不支付报酬”的讨论,聚焦于如何设计具有实操价值和法律约束力的竞业限制条款,包括适用范围的合理界定、对“同业”的精准定义,以及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如何通过“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递减机制来平衡企业保护与员工再就业自由。 此外,本章还对“平台经济”下的用工模式进行了专题分析,探讨了与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建立“非劳动关系”的法律边界和风险规避措施,为企业在灵活就业大潮中明确法律身份提供了实操指导。 --- 第四章:公司治理优化与商业风险的系统防控(约350字) 现代公司治理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日益增加的信义义务和勤勉义务承担更严格的责任。本书旨在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一套前瞻性的风险识别与治理框架。 本章详细阐述了董事和高管责任的界限与保险机制。通过对近年来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明确了何种“失职”行为可能触发个人责任,并指导企业如何设计合理的董监高责任保险(D&O)条款,确保风险转移的有效性。 在公司内部控制与反腐败合规方面,内容涵盖了《反海外贿赂法》等国际准则对中国企业的延伸影响。重点介绍了如何通过《反舞弊手册》的建立、内审制度的独立性保障以及供应商尽职调查的深度,系统性地排除潜在的商业贿赂风险。 此外,对于公司控制权争议,本书提供了从股权结构设计(如AB股结构、创始人条款)到司法救济(如解散之诉)的全景分析,旨在帮助股东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工具维护自身利益。尤其关注了有限合伙企业(LP)作为投资架构中的治理挑战及其退出机制的设计。 --- 第五章:商事合同的谈判、审查与履约保障(约200字) 合同是商业活动的基石,本章强调从“订立合同”到“解决争议”的全流程风险控制。 除了基础的合同要素审查外,本书重点探讨了复杂交易合同中的“不确定性条款”处理,如价格调整机制、不可抗力范围的动态界定,以及如何有效运用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组合条款,以实现风险的精确量化。 在履约保障层面,我们详细分析了担保方式的选择(如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优先受偿顺序的实务操作。同时,针对国际贸易背景下的合同履行风险,提供了关于国际商事惯例(如UCP 600、ICC 示范条款)在国内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指引,确保合同条款的解释具有国际视野和操作性。 --- 总计:约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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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一直在为自己经营的小店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尤其是那些涉及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以前总觉得合同这东西很麻烦,而且不了解其中的细节,很容易吃亏。这次入手了这套《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法律出版社的版本,真是帮了我大忙。 《合同法》那本我最先翻阅,里面的内容讲解得非常细致。我特别留意了关于合同的种类、成立的要件以及合同履行中的一些常见问题。比如,书中详细阐述了要约和承诺的构成,以及合同无效的情形,这让我明白在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也讲得非常清楚,让我知道在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虽然我的小店目前雇佣的员工不多,但我也希望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合法的工作环境。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的程序,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关于工资支付、加班费计算、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规定,都解释得非常具体,让我能够根据法律要求来合理安排员工的福利待遇。 《公司法》的部分,我主要关注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有限公司的一些基本概念。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达到那个规模,但提前了解这些有助于我规划未来的发展。书中关于公司设立的流程、股权的划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都让我对公司运作有了初步的认识。 这套书的优点在于,它不仅仅是枯燥的条文,还配有一些案例分析和解释,让理论知识更容易理解和应用。排版清晰,用词也相对平实,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阅读起来不会感到过于晦涩。 总的来说,这套书为我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法律基础知识框架,让我能够更自信地处理与生意相关的各种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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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这套《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三本套,源于我近期的职业规划调整,希望能在法律法规方面充实自己,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拿到实体书后,第一感受就是其内容涵盖的宽度和深度都相当可观,足以满足我从基础到进阶的学习需求。 首先,《合同法》部分,我尤其关注了其关于合同自由原则的阐释,以及法律对合同公平原则的考量。书中的案例分析,生动地展示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以及法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例如,关于格式条款的审查,以及合同解释的一般规则,都为我在起草或审查合同时提供了宝贵的指导,让我更能识别潜在的风险点。 接着,《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我将其视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圣经”。书中有详细的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的规定,特别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都讲解得非常详尽。我深有体会的是,在职场中,很多时候劳动者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而蒙受损失。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一份有力的法律武器,让我对如何规范自身劳动行为,以及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后,《公司法》的部分,虽然我目前主要聚焦于劳动关系和民事合同,但对公司运营的宏观层面也有着浓厚的兴趣。书中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设置、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划分等内容的介绍,让我对现代企业制度有了更全面的理解。特别是关于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的章节,对于培养良好的商业素养至关重要。 这套书的印刷质量和纸张都属上乘,阅读体验很好。它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集合,更是一种法律思维的培养。我坚信,通过对这套书的深入研读,我将能更自信地面对工作中的各种法律挑战,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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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工作压力较大,涉及到一些与合作伙伴的合同纠纷,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调整,让我意识到自身在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于是,我果断入手了这套《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本套。 《合同法》这本书,我将其视为处理商业往来的“圣经”。书中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详细规定,为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我特别留意了其中关于合同解释的原则,以及如何有效避免合同漏洞的章节,这对于我起草和审查商务合同,以及处理潜在的合同风险非常有帮助。书中列举的各种违约情形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也让我对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劳动合同法》部分,我将其视为保障公司稳定运营的“法典”。在处理员工关系时,清晰的法律条文是不可或缺的。书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规定,以及关于工资、工时、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详细解读,都为我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特别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以及如何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了因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这本书,我将其视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南”。书中关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法律责任的详细阐述,为我理解和优化公司的运营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我关注了其中关于股东权利、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以及如何防范公司内部风险的章节,这对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能至关重要。 这套书的编排设计非常人性化,条文与解释相结合,便于理解和查阅。作为一名法律领域的非专业人士,通过阅读这套书,我对相关法律有了更系统、更深入的理解,也为我应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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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我对即将面临的各种法律关系感到些许迷茫。因此,我特意购入这套《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法律出版社的版本,希望能借此机会系统地学习一下国内重要的法律知识。 《合同法》这本书,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它对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详细阐述。在日常生活和未来的工作中,签订各种合同是不可避免的,了解合同的有效性以及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细节,对我来说至关重要。书中关于合同解释的规则,以及如何处理合同中的附加条款,都给予了我非常实用的指导。我特别喜欢它对一些经典合同案例的解析,让我能够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的运用。 《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我将其视为个人职业生涯的“护身符”。作为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劳动者,我深知劳动合同是保障我合法权益的基石。这本书详细介绍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各个环节,以及劳动者在这些环节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例如,关于试用期、工资支付、加班费计算、解雇通知等内容,都给我带来了清晰的指引,让我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公司法》这本书,虽然我目前还不是公司的经营者,但了解公司法对于理解企业运作模式、以及未来可能的创业方向都非常有益。书中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架构、股权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介绍,让我对现代企业的运作机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关于股东权利和义务的阐述,为我理解企业内部的权力分配和决策过程提供了理论基础。 这套书的语言风格清晰易懂,即便是一些复杂的法律概念,也能通过精炼的文字和适当的举例来解释清楚。整体而言,这套书的知识含量非常丰富,对于我这样的法律初学者来说,是一份非常宝贵的学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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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收到了这套期待已久的《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法律出版社三本套。一直以来,法律相关的书籍总是给我一种枯燥、晦涩的感觉,但拿到手后,立刻被它沉甸甸的分量和清晰的排版所吸引。这三本书涵盖了中国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几部法律,对于我这样想要了解自身权益、规范经营的普通读者来说,简直是及时雨。 一直对《合同法》的部分感到有些困惑,尤其是在签订一些服务协议或者租赁合同的时候,总觉得有些条款理解得不够透彻,担心日后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本书的出现,正好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我翻阅了其中关于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部分,发现它的条文解释非常到位,举例也贴近生活,让我能够更容易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实际生活中的场景联系起来。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的章节,详细阐述了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以及如何进行索赔,这对于我今后处理各种合同纠纷非常有指导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部分同样令我印象深刻。作为一名普通的打工者,我深知劳动权益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一些关于加班费、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疑问,以前只能模棱两可地对待。但有了这本书,我可以清晰地查阅到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被动地位。它不仅讲解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还详细说明了关于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诸多细则,让我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 《公司法》的部分虽然我目前的应用场景可能不如前两本那么直接,但作为一名对商业运作有基本了解需求的人,这本书提供了非常宝贵的视角。它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变更、法人治理等关键内容。我特别关注了关于股东权利和义务的部分,这对于理解企业的决策过程以及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书中涉及的专业术语不少,但通过出版社的精心编排和注释,使得阅读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反而能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逻辑性。 总的来说,这套三本套的图书,对于任何想要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合法合规地生活和工作的人来说,都是一份极具价值的参考。它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对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种种情况的法律解释和指引。我非常庆幸能够拥有这套书,它让我对法律有了更系统、更深刻的认识,也为我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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