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構成體係與構成要件要素

犯罪構成體係與構成要件要素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張明楷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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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172896
版次:1
商品編碼:10078321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法律解讀書係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0-06-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78
字數:257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新中國成立後,刑法學直接引進瞭蘇聯的犯罪構成體係。這在當時不可避免,現在也無可厚非。林林總總的原因,使得一元的犯罪論體係(四要件體係)獨存的局麵,在很長時間內得以維持。但可以肯定和應當承認的是,在當今的中國,一元犯罪論體係獨存的時代已經結束,這不以任何人的意誌為轉移。不管是刑法學者還是司法人員,恐怕隻能以平和心態迎接和麵對多元犯罪論體係並存時代的到來。
  學術是在相互批判中繁榮與發展的。不管是維護傳統的四要件體係,還是采納國外的某種犯罪論體係,抑或創立全新的犯罪論體係,都會批判對方犯罪論體係的缺陷。但是,單純批判對方觀點是不夠的,自覺或者不自覺地編造對方並不存在的缺陷更不可取;各種學說在批判對方觀點的同時,必須反省自己的觀點,並藉鑒乃至吸收對方的閤理之處。
  構建犯罪論體係時,既需要體係的思考,也需要問題的思考。一種犯罪論體係是否妥當,不僅取決於其論理性(邏輯性),而且取決於其實用性。當前,關於犯罪論體係的爭論,大多停留在純粹說理階段。學者們應當以自己所堅持或主張的犯罪論體係解決各種具體問題,既不能避而不談,也不能以“有待研究”去敷衍;既不能牽強地迴答,更不能將其他體係的解決方法當作自己所堅持或主張的體係的解決方法。當具體問題之所以不能解決是由於犯罪論體係所緻時,就有必要采取能夠解決具體問題的犯罪論體係。

作者簡介

  張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人民檢察院專傢谘詢委員;曾為日本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德國波恩大學高級訪問學者;齣版個人專著10餘部,發錶學術論文300餘篇。

目錄

上編 犯罪構成體係
第一章 基本方法
一、從一元體係到多元體係
二、從單純批判到相互藉鑒
三、從純粹說理到解決問題
四、從形式錶述到實質內容

第二章 理論支柱
一、現行體係的成因
二、現行體係的缺陷
三、以違法與責任為支柱的閤理性
四、以違法與責任為支柱的障礙

第三章 邏輯關係
一、刑法目的與構成要件的關係
二、違法與責任的關係
三、成立條件與阻卻事由的關係
四、兩階層與三階層的關係

下編 構成要件要素
第一章 構成要件要素概述
一、構成要件要素的分類
二、構成要件要素的機能

第二章 消極規定的構成要件要素
一、消極規定的構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二、消極規定的構成要件要素的範圍
三、消極規定的構成要件要素的解釋

第三章 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
一、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二、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的確定
三、理論與司法的現狀分析

第四章 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
一、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的一般概念
二、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的基本分類
三、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的立法取捨
四、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的司法判斷
五、規範的構成要件要素的主觀認識

第五章 客觀的超過要素
一、現實問題
二、思考過程
三、若乾說明

第六章 整體的評價要素
一、整體的評價要素的概念
二、整體的評價要素的不可避免性
三、整體的評價要素的認識

第七章 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
一、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的概念
二、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與犯罪之間的關係
三、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與事實認識錯誤
四、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與共犯過剩現象
五、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與事實不明案件
六、錶麵的構成要件要素與罪刑法定原則

精彩書摘

  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沒有終點。“像絕對的必然性,絕對精確,最終真理等觀念都是應當從科學中排除齣去的幽靈。”因為“相信隻有一種真理而且自己掌握著這個真理,這是世界上一切罪惡的最深刻的根源”①。任何犯罪論體係都不可能是最終的權威構建。“迴首過去,自然主義與新康德主義刑法體係各維持瞭卅年的優勢,而目的論刑法體係居於擅場之地位則持續瞭廿年。從功能性刑法體係創建之時起亦有廿年來餘。”⑦一種犯罪論體係的正確性是暫時的,而不是永久的。甚至如同平野龍一教授所言:“並不存在唯一‘正確’的體係。”
  “學術自由是學術活動得以順利開展,學術研究得以保持繁榮,學術創新成果得以大量湧現,從而推動社會不斷進步的重要前提。”④學術自由意味著每個刑法學者都有提齣自己的犯罪論體係的自由;每位刑法學者都可以推翻自己以前曾經采用過的犯罪論體係,而改用新的犯罪論體係;但是,每位刑法學者都不可以強求他人接受自己認為閤理的犯罪論體係。質言之,原來采取四要件體係的學者,可以自由地批評與放棄四要件體係,而改用三階層或者兩階層體係,但是,不能采用其他方法強迫堅信四要件體係具有閤理性的學者放棄四要件體係。反之,采用四要件體係的學者,可以批判德國、日本的三階層或者兩階層體係,但也似乎沒有必要阻止他人采用三階層或者兩階層體係。概言之,學術自由的結局,必然導緻一元犯罪體係獨存的局麵不復存在。
  多元的犯罪論體係並存,是令人欣慰的現象。
  迄今為止在大學所進行的刑法學教學,基本上是隻有通說沒有少數說的教學;學生上課時隻擁有一本刑法學教科書,而教科書基本上隻寫通說。所以,教師與學生都認為通說就是真理,其他觀點全為謬誤。

前言/序言

  新中國成立後,刑法學直接引進瞭蘇聯的犯罪構成體係。這在當時不可避免,現在也無可厚非。林林總總的原因,使得一元的犯罪論體係(四要件體係)獨存的局麵,在很長時間內得以維持。但可以肯定和應當承認的是,在當今的中國,一元犯罪論體係獨存的時代已經結束,這不以任何人的意誌為轉移。不管是刑法學者還是司法人員,恐怕隻能以平和心態迎接和麵對多元犯罪論體係並存時代的到來。
  學術是在相互批判中繁榮與發展的。不管是維護傳統的四要件體係,還是采納國外的某種犯罪論體係,抑或創立全新的犯罪論體係,都會批判對方犯罪論體係的缺陷。但是,單純批判對方觀點是不夠的,自覺或者不自覺地編造對方並不存在的缺陷更不可取;各種學說在批判對方觀點的同時,必須反省自己的觀點,並藉鑒乃至吸收對方的閤理之處。
  構建犯罪論體係時,既需要體係的思考,也需要問題的思考。一種犯罪論體係是否妥當,不僅取決於其論理性(邏輯性),而且取決於其實用性。當前,關於犯罪論體係的爭論,大多停留在純粹說理階段。學者們應當以自己所堅持或主張的犯罪論體係解決各種具體問題,既不能避而不談,也不能以“有待研究”去敷衍;既不能牽強地迴答,更不能將其他體係的解決方法當作自己所堅持或主張的體係的解決方法。當具體問題之所以不能解決是由於犯罪論體係所緻時,就有必要采取能夠解決具體問題的犯罪論體係。







深入解析民事訴訟中的證據規則與證明標準 圖書名稱: 證據的構建與裁決:民事訴訟中證據的采納、審查及說服力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法學研究者及法學院學生提供一部全麵、深入、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民事訴訟證據法學專著。我們聚焦於民事訴訟這一核心領域,係統梳理和剖析瞭證據的産生、收集、展示、審查直至最終被法院采納並形成裁判的說理過程,力求在理論深度與實務操作性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第一部分:民事訴訟證據體係的理論基石 本部分首先搭建瞭理解民事訴訟證據法的理論框架。我們摒棄瞭單純的立法條文羅列,轉而探討支撐整個證據製度運作的底層邏輯。 第一章:民事訴訟的性質與證據製度的位階 本章詳細論述瞭“不告不理”原則、私法自治理念對民事證據製度的影響,並將其置於整個訴訟結構中的核心地位進行考察。我們深入分析瞭不同法域(如大陸法係與英美法係)在證據理念上的根本差異,並結閤中國民事訴訟法的最新發展,闡述瞭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在證據開示與調查中的動態平衡。特彆地,本章探討瞭證據法定主義的鬆動與證明責任分配的司法能動性之間的張力。 第二章:證明責任的精細化分配與轉移機製 證明責任(Burden of Proof)是民事訴訟的靈魂。本書不僅復述瞭傳統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更著重於對復雜訴訟中證明責任的精細化處理。我們引入瞭“規範性證明責任”(Normative Burden)與“事實性證明責任”(Factual Burden)的區分,並詳細闡述瞭在舉證睏難情形下,法院如何運用推論、舉證責任倒置(如環境汙染、産品責任案件)以及證明責任的“閤理分配”(如醫療損害賠償中對病曆材料的特殊要求)。對於“優勢證據”(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這一核心證明標準,本書進行瞭跨法域的比較研究,探討其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量化與適用難題。 第三章:證據的閤法性、關聯性與可采性標準 證據的“三性”是證據進入法庭辯論階段的前提。本章側重於“可采性”(Admissibility)。我們區分瞭程序上的瑕疵證據(如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民事領域的有限適用)與實質上的證明價值不足。特彆關注瞭電子證據的“原始性”與“完整性”的認定標準,以及如何應對“數據失真”或“傳輸鏈斷裂”帶來的閤法性挑戰。 第二部分:證據的收集、展示與庭審攻防 本部分完全聚焦於證據在訴訟動態過程中的實際運用,強調證據與庭審程序的緊密互動。 第四章:證據的開示製度(Discovery)及其本土化構建 藉鑒國際先進經驗,本章深入探討瞭證據開示製度(Discovery)在我國司法改革中的實踐與睏境。我們詳細分析瞭文件的強製齣示、證人名單的提前交換、專傢證人意見的預先披露等機製,並重點討論瞭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的保護性開示令的運用。本章強調,有效的證據開示是實現實質正義的先決條件。 第五章:證人證言的審查與檢驗藝術 證人證言的可靠性是民事審判的傳統難點。本書提供瞭一套係統的證人詢問技巧,包括對傳聞證據(Hearsay)的限製及其在例外情形下的采納標準。我們細緻分析瞭證人記憶的形成、保持與再現的心理學基礎,並教授如何通過交叉詢問(Cross-Examination)技術,揭示證人記憶的偏差、利益衝突或不實陳述,從而評估其證明力。 第六章:電子證據與技術證據的專門處理 麵對信息時代的挑戰,本書設立專門章節處理新型證據。內容涵蓋瞭電子郵件、微信聊天記錄、雲計算數據、遠程監控錄像等電子數據的固定、保全、鑒定及證明力認定。我們深入分析瞭《電子簽名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電子憑證效力的規定,並探討瞭區塊鏈技術生成的數據在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地位問題。 第三部分:證明力的判斷與裁判的說理 本部分是全書的收官之作,關注法官如何將收集到的零散證據,通過邏輯推理,最終凝練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判。 第七章:自由心證的邊界與邏輯約束 在我國法律體係中,法官對證據的證明力實行自由裁量權。本書強調,自由心證絕非任意心證。本章係統闡述瞭判斷證據證明力的具體方法論,包括經驗法則的運用、矛盾證據的排他性分析,以及“補強證據”在形成內心確信過程中的作用。我們倡導運用概率邏輯與歸納推理,使法官的內心確信過程更具可檢驗性。 第八章:證據的鏈條與間接證據的運用 民事案件中,直接證據往往稀缺。本章側重於間接證據(Circumstantial Evidence)的組閤運用。我們詳細論述瞭如何構建“證據鏈”,即多個間接證據相互印證,達到排除其他閤理可能性,從而足以證明待證事實的法律邏輯。這部分內容對復雜侵權案件的認定具有極高的指導價值。 第九章:專傢輔助人員的角色定位與意見的吸收 隨著技術復雜性增加,專傢意見的介入愈發重要。本書明確瞭專傢輔助人員(Expert Witness)與鑒定人之間的區彆。我們探討瞭法院如何篩選具備資質的專傢,如何規範專傢的調查範圍,以及法官在吸收專傢意見時應保持的批判性立場,避免將技術判斷完全等同於法律判斷。 結論:走嚮更具效率與實質正義的證據製度 全書最後總結瞭當前我國民事證據製度在應對新型訴訟、平衡效率與正義方麵的展望與挑戰,強調未來證據規則的完善,將依賴於更精細化的製度設計和更嚴格的司法技能訓練。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法律教科書,更是一部指導如何在法庭上運用和對抗證據的實戰指南。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基層公安民警,我每天都在與形形色色的案件打交道,從盜竊、搶劫到更嚴重的暴力犯罪,各種情況層齣不窮。在處理這些案件的過程中,我最常遇到的難題是如何準確地將案件事實與法律條文進行對接,確保每一項指控都有堅實的證據支撐,同時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市麵上的法律書籍大多過於理論化,對於我們一綫辦案人員來說,實操性不強,很難直接應用到具體的辦案場景中。但這本書,真的是我辦案過程中的“神助攻”。它不僅僅是理論的羅列,更像是為我們提供瞭一套“案件分析工具箱”。書中對“犯罪構成”的每個要素,如“主觀過錯”、“客觀行為”、“因果關係”等,都進行瞭非常詳盡的解釋,並輔以大量貼近實際辦案的案例分析。它教會我如何從海量的案件事實中提煉齣關鍵證據,如何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如何厘清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鏈條。尤其是在區分“既遂”、“未遂”和“犯罪中止”等方麵,書中提供的分析框架讓我受益匪淺。這本書讓我更加自信地進行案件偵查和證據固定,也大大提高瞭我的辦案效率和準確性。

評分

我一直對犯罪學,特彆是那些隱藏在犯罪行為背後的心理動機和社會因素深感興趣,但又苦於找不到一本能夠係統性地梳理這些復雜關係的著作。市麵上充斥著大量理論性過強的學術論文,要麼過於宏大敘事,要麼過於聚焦某個單一維度,讓我覺得碎片化且難以形成整體認知。直到我偶然發現瞭這本書,我纔找到瞭那個讓我眼前一亮、豁然開朗的視角。它並沒有直接著眼於“犯罪構成”這個技術性的法律概念,而是從一個更廣闊的社會學和心理學視角切入,探討瞭導緻個體走嚮犯罪行為的深層根源。書中對“社會環境因素”和“個人心理特質”的 interplay 進行瞭非常深入的剖析,並通過大量的社會調查數據和個案研究,生動地展現瞭環境如何塑造個體,以及個體心理如何在這種環境中産生異變,最終導緻犯罪的發生。我特彆喜歡其中關於“社會疏離感”和“反社會人格”的討論,這些概念在現實生活中經常齣現,但書中通過嚴謹的分析,揭示瞭它們與犯罪行為之間韆絲萬縷的聯係。這本書讓我對犯罪現象有瞭更深刻、更全麵的理解,也讓我反思瞭社會在預防犯罪方麵應該承擔的責任。

評分

這本書簡直是我的救命稻草!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我在學習刑法的時候,總是覺得那些條文晦澀難懂,尤其是“犯罪構成”這個概念,更是讓我頭疼不已。市麵上的教材往往隻講理論,缺乏實際案例的支撐,讀起來枯燥乏味。但自從我翻開瞭這本書,感覺整個世界都亮瞭!作者用非常生動形象的語言,把那些抽象的法律條文拆解成一個個易於理解的“要素”,就像是給復雜的機器配上瞭清晰的說明書。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行為”的論述,作者不僅僅停留在字麵意思,而是深入剖析瞭行為的主觀和客觀層麵,以及不同行為類型在構成犯罪中的作用。他還結閤瞭大量來自不同法域的經典案例,通過對這些案例的細緻分析,我纔真正領悟到“構成要件”是如何在實踐中發揮作用的,以及它們之間是如何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的。這本書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啓迪,讓我從“死記硬背”轉變為“理解應用”,感覺自己對刑法的掌握程度 leaped forward。我強烈推薦給所有正在學習刑法,或者對刑法感興趣的朋友們,這本書絕對會讓你相見恨晚!

評分

我是一名對社會治安治理問題非常關注的公民,一直以來,我都覺得要真正解決犯罪問題,光靠嚴厲的懲罰是不夠的,還需要從更深層次的社會結構和製度層麵去著手。市麵上的很多書籍要麼過於理想化,要麼過於悲觀,很難找到一本能夠既看到問題的嚴峻性,又能提齣切實可行解決方案的著作。這本書,恰恰填補瞭這一空白。它沒有迴避犯罪現象的復雜性,而是從一個宏觀的視角,將犯罪視為一個復雜的社會係統問題來審視。書中對“犯罪的社會根源”進行瞭深入的探討,比如貧睏、教育不公、社會歧視等,並詳細分析瞭這些因素是如何潛移默化地影響個體,最終導緻犯罪行為的發生。更重要的是,它不僅僅停留在問題診斷,還結閤瞭不同國傢和地區的社會治理經驗,提齣瞭一係列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議,例如如何通過改善民生、加強社區建設、促進社會融閤來降低犯罪率。這本書讓我看到瞭解決犯罪問題的希望,也讓我對如何構建一個更安全、更公正的社會有瞭更清晰的認識。

評分

我一直以來對刑法中的一些概念性問題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是那些在理論界和實務界都存在爭議的焦點。市麵上的很多教材,對於這些爭議點往往隻是簡單提及,或者采取一種摺衷的立場,很難讓我深入理解不同觀點的邏輯和依據。這本書,就像是一個深邃的“思想實驗室”,為我提供瞭一個深入剖析刑法爭議問題的絕佳平颱。作者以一種批判性的思維,對“犯罪構成”體係中的各個要素,例如“違法性”、“有責性”、“構成要件符閤性”等,進行瞭深刻的理論辨析。我尤其欣賞作者在處理“責任”這一核心概念時,所展現齣的嚴謹和細緻。他不僅梳理瞭不同學派對於責任的界定,還結閤瞭哲學、心理學等多學科的理論,對“刑事責任”的內涵和外延進行瞭多角度的闡釋。書中對一些疑難案例的解讀,更是讓我大開眼界,作者能夠精準地捕捉到案例的關鍵爭議點,並運用其深厚的理論功底,提齣獨到而富有說服力的見解。這本書讓我對刑法的理解達到瞭一個新的高度,也激發瞭我進一步探索刑法理論的興趣。

評分

張明楷先生為刑法學界數一數二的人物,本書亦是對爭論激烈的犯罪論體係給齣瞭專門意見以及體係內部的各種要素問題作瞭詳細闡述,還沒開始讀,但相信一定不會失望。

評分

沒有比作者更有名的,絕對經典,扛鼎之作,值得一讀!好書好書!

評分

張明楷的名著,非常棒,下次繼續光臨,這次商傢打摺購買,入手一套,非常實惠

評分

商品質量很好,很滿意,配送速度快啊,而且配送員態度也非常好。

評分

挺不錯的,很好

評分

?一個黑人齣租車司機載瞭一對白人母子,孩子問媽媽:“為什麼司機伯伯的皮膚和我們不一樣?”

評分

上學時候看過,買一本放著吧!

評分

張明楷教授的書,法學的權威典範,理論高屋建瓴,可讀性也非常強。體會到法律的重要性認識到法律其實觸手可及後,賣瞭好多張教授的書,想多學點,依法生活。圖書是正版,印刷裝幀各方麵都好!而且,京東物流真的很贊,速度快,打包好(紙箱裝),圖書完好,收到後心情愉快。

評分

書很好,還沒來得及看,書很新,包裝不錯,正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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