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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包括本科生用书、法学研究生用书、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和司法考试用书。这套大型法学系列教材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组织编写,由曾宪义教授、王利明教授担任总主编。
法学研究生用书的主要编写特色:
1.学术性。基于研究生学习以培养学术人才为教学目标的认识,内容上以学科学术体系为框架,强调学术原理性和学术品味,并注重法学方法论的引导。
2.专题性。基于研究生教学大多采取专题讲座、专题讨论形式的教学实际,不再像本科教材那样为了体系的完整面面面俱到,而是注重以专题形式阐述学术前沿热点问题、重大摹本理论问题。
3.指引性。基于法学研究生应针对问题进行研究的认识,力争为法学研究生提供学科研究路径的指引,基本学术资料的给养,把读者引向一个更高层次的学术视野和学术空间。
内容简介
与第一版相比,作了相当大的调整,其中没有一篇论文是第一版中所包括的。选入第二版的文章的特点是对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进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研究,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收入《法理学专题研究(第2版)》的作品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近几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的教师所发表的论文,二是博士论文,三是参加近年来法律和全球化研究中心召开的两次大型国际研讨会“法律和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学术研讨会”(2008)和“中外法律体系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的国内外学者所提交的论文。为保持论文原貌,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基础上,仅对个别地方作技术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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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研究
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纪念改革开放30年
1.2 论法的和谐价值
1.3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特征
2.法律和发展的中国经验
2.1 中国法制化的趋势与反思——立法与诉讼量的数据分析
2.2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立法的主要经验
2.3 30年法制变革之何种“中国经验”
2.4 我国社会转型对法律治理的挑战
2.5 多重视角时代的法律和发展:新兴发展型国家的法律挑战
3.国外法律思潮研究
3.1 当代美国法律思想的演进谱系
3.2 美国法律实用主义
3.3 新法律现实主义的勃兴与当代中国法学反思
3.4 惩罚的合理性——福柯对人道主义的批判分析
3.5 历史法学派的方法论
4.法律与人权研究
4.1 人权概念的理论分歧解析
4.2 析“结社权问题”
4.3 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研究述评
4.4 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律与道德之间
5.立法研究
5.1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在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
5.2 立法听证效果评估研究
5.3 全民公决制度的价值分析
6.法的实施研究
6.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司法改革
6.2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与法治的可持续发展——纠纷解决与ADR研究的方法与理念
6.3 中国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立场和策略
6.4 错位的政治自由主义:中国法律职业是政体改革的领头羊吗?
6.5 瑶老制、寨(乡)老制、石牌制、翁村制、议榔制、乡(村)规民约——南方民族走廊的社会组织法人类学研究
7.法律解释研究
7.1 法律解释原理
7.2 论规范性司法解释作为法律渊源
7.3 试论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
8.法学和法律范畴研究
8.1 理论法学的前提性问题解读——法学思维范式、法学思潮及其相关的法学科
8.2 法律因果关系研究
8.3 法的溯及力问题研究
9.附录
1.“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研讨会综述
2.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学位论文列表(1990-2008年)
精彩书摘
(二)通过确立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价值观、正义观缓和矛盾、化解矛盾
我们说法是在认识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协调利益关系的精巧、有效的手段,这就与法本身的性质有关。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国家意志,是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体系。法的产生就是对一定事实和现状的价值确认,是矛盾获得一定协调、力量达到一定平衡的结果。矛盾得到一定的协调、力量达到一定的平衡,就能够形成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正义理念、原则和规范,并使之体现在作为国家意志且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之中,这不仅有利于使对立的各方在认识上达到一定的共识,而且能使争执纳入一定的秩序,保证行动上的协调。
国家的产生使社会具有一种用以统一人们的认识和行动的物质力量,而与国家相伴而生的法的出现,不仅体现了这种力量,而且为这种力量的运用,提供了精神的、观念上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公平、正义观。民主制是国家的一种形态,现代国家都应是民主政体的国家,在民主的制度下,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有利于形成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价值观、正义观。公平、正义是社会的黏合剂,意味着“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这个抽象的公式,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有不同的内容,反映着不同的“理”。如果说“力”(国家权力)是法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把争执纳入秩序的必要因素,那么“理”(法律中体现的包括公平正义的道理)则是这种秩序的内容,是缓和矛盾、化解矛盾的根据和标准的基本因素。“理”与“力”二者的形成相当复杂,但它们归根结底都决定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既是对事实和现状的认可,又不是事实和现状的简单写照,而是加上了人的一定价值追求的写照。这一点,法与文学很类似:它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承认现实,又要改造现实。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归根结底反映着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同时还受上层建筑其他因素(政治制度、伦理、文化等)的影响,它可以把理想和现实、存在和应该统一起来;法是通过制定和认可两种基本形式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的、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来自社会生活之“理” (道理)的体现,这样的“理”是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理”。这样,国家权力的存在和行使,就有了“理”的根据,国家权力就是讲“理”的、讲正义的了;这样,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来自社会生活之“理”,就有了同样是来自社会生活之“力”,即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给“理”以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从而法既有行使国家权力的价值,又有限制滥用国家权力的价值。
前言/序言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法理学专题研究(第2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研究生用书 本书简介 《法理学专题研究(第2版)》,作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法学研究生量身打造的深度学术专著。本书旨在超越法理学基础课程的入门介绍,聚焦当代法学理论发展的前沿与难点,以严谨的学术规范和前瞻性的研究视野,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一系列核心的、具有高度争议性的法理学专题。 本修订版在吸收了第一版出版以来国内外法理学研究的新成果、新趋势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内容更新与结构优化。它不仅是对既有理论体系的巩固和深化,更是对后现代法学思潮、全球化背景下法律秩序重构等新议题的积极回应。 --- 第一部分:法理学理论基础的再审视与深化 本部分着重于对经典法理学范畴进行深度的批判性考察,强调从历史演变与当代语境相结合的角度理解这些概念的复杂性。 一、 法律的本质与界限的重新界定: 本书超越了传统的自然法与实在法二元对立的框架,深入探讨了法律在多元价值冲突时代如何维持其规范性和权威性的问题。特别关注“有效性”与“正当性”之间的动态张力。内容涵盖了后实证主义(如哈特、德沃金的争论的最新进展)、法律的社会事实基础的重估,以及对非国家性规范(如国际法、软法、行业规范)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专题分析。 二、 法的价值体系与秩序构建: 这部分是本书的理论核心之一,它不满足于简单罗列法律的价值(如自由、平等、秩序、效率),而是聚焦于这些价值在具体法律场域中的位阶、冲突解决机制以及它们的内在逻辑关联。重点研究了“社会正义”的多种进路(分配正义、矫正正义、程序正义)的法理学基础,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正义概念如何跨越主权国家的界限进行调适。此外,对“法治的理想与限度”进行了深入的哲学剖析,探讨了程序性法治与实质性法治的平衡点。 三、 法律规范的结构、意义与解释学: 本书对法律规范的本体论地位进行了细致的考察。不再将规范视为孤立的条文,而是将其置于整个法律文本和实践的互文性结构中进行理解。专题探讨了法律解释学的最新进展,包括语文学进路、目的论进路、以及批判法学对传统解释模式的挑战。特别引入了法律文本与社会语境互动对规范意义产生的动态影响,强调解释者在法律适用中的能动性与责任。 --- 第二部分:当代前沿法理学专题的深度聚焦 本部分是本书区别于一般教材的关键所在,它直面当前法学研究中最具活力和挑战性的领域,提供了研究生级别的理论工具和批判视角。 四、 法律与社会变迁中的“规范性危机”: 面对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传统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本书专门开辟章节研究“技术法理学”的兴起,探讨人工智能、大数据在法律决策中的角色、算法的“正义性”拷问,以及虚拟空间中法律管辖权的困境。同时,对“法律滞后性”的成因进行了理论剖析,并探讨了法律应对快速社会变迁的理论模型。 五、 法律的权威性与强制力的哲学基础: 本专题深入探讨了国家垄断的强制力(Coercion)在当代社会是否依然是法律权威的唯一或最重要来源。研究内容涵盖了对霍布斯式契约论的现代批判、对“同意”在法律权威中作用的德沃金式回应,以及法律的“道德吸引力”(Moral Force)在维持社会秩序中的隐性作用。 六、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主权与治理: 在全球法秩序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本书对传统主权国家理论的法理学基础进行了批判性审视。重点分析了国际法、跨国商事规则、以及人权法等非传统法律部门对国家主权边界的侵蚀与重塑。探讨了“全球治理”模式下,法律权力如何分散、流动,以及如何构建跨越国界的责任机制。这部分内容对国际法学、比较法学的研究生具有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 七、 法律与意识形态的批判性研究: 继承并发展了法社会学和批判法学的传统,本部分深入剖析了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中隐含的意识形态预设。重点分析了身份政治、种族正义、性别平等议题在法理学层面的理论建构与冲突。探讨了法律如何再生产社会不平等,以及“去意识形态化”的理论路径是否可行,强调了法学研究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批判责任。 --- 第三部分:新兴研究领域与方法论的探讨 本部分面向未来法学研究,探讨了跨学科方法论的运用以及法律理论的未来走向。 八、 法律理论的跨学科整合: 强调法理学研究必须超越法律内部的封闭性。系统介绍了认知科学、行为经济学、复杂性科学等对法律理论产生的具体影响。例如,如何利用行为科学的发现来重构“理性选择”的法律假设,以及复杂系统理论如何帮助理解法律规范的涌现与自组织特性。 九、 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自觉: 作为研究生用书,本书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理论思辨能力。详细阐述了法理学研究的规范性进路(Normative Approach)与描述性进路(Descriptive Approach)的内在区别与融合策略。指导学生如何进行高质量的“理论对话”,如何构建具有原创性的法理学论点,以及如何批判性地使用他国或跨学科的理论资源。 --- 本书特点总结: 1. 专题聚焦,深度剖析: 避开泛泛而谈的概述,每一章均针对法理学领域中一个公认的难点或前沿议题进行深度挖掘。 2. 批判精神贯穿始终: 鼓励读者对既有理论框架保持审慎的批判态度,培养独立建构理论观点的能力。 3. 与时俱进的理论视野: 充分吸收了数字法学、全球治理、身份政治等新议题对经典法理学的冲击与重塑。 4. 面向实务与研究的平衡: 虽然是纯粹的理论研究,但所探讨的专题无不深刻影响着当代法律实践与制度设计。 适用对象: 本书是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法理学理论深造的理想教材,同样适用于高校教师、法律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以及希望在法理学领域进行高阶学术探索的法律专业人士。通过研读本书,读者将能够建立起一套扎实、开放且富有批判性的现代法理学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