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官員的誹謗訴訟如何扼住媒體的喉嚨,百年老店《紐約時報》麵臨倒閉之險,奮而告上美國*高法院;看聯邦大法官如何甄彆憲法真義,力挽狂瀾,力挺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的權利,鑄就言論自由史上的裏程碑。一冊在手,縱覽美國兩百餘年言論自由的司法鬥爭史,五味翻陳。 安東尼·劉易斯是講法律故事的高手,寥寥數語,就能讓普通讀者弄懂晦澀、復雜的法律程序。《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以“《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為引,係統梳理瞭美國言論自由的曆史……當其他法律史學傢為重現此案,忙著查找案件資料,推測當事人原意時,采訪紮實、資料翔實、語言生動的《批評官員的尺度》已閃亮登場,成為這個領域***的著作。
 1960年,因為一則批評性廣告,警察局長沙利文以誹謗為由,將《紐 約時報》告上法庭,並申請巨額賠償。兩審失利後,幾乎被各地官員相繼 提起的索賠逼至*境的《紐約時報》,奮起上訴至聯邦*高法院。九位大 法官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力挽狂瀾,宣布“對公共事務的討 論應當不受抑製、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維護瞭媒體、公民批評官員的 自由。《紐約時報》**記者、兩度普利策奬得主安東尼·劉易斯以翔實 史料、生動筆觸,係統迴顧瞭這起新聞自由史上的“裏程碑”案件,並循 此為綫,串接起美國民眾關於言論自由的司法抗爭曆史,**展現瞭霍姆 斯、布蘭代斯、漢德、沃倫、布倫南、布萊剋、韋剋斯勒等偉大法官、律 師的形象。
     《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條理清晰, 幫助讀者理解如何看待道德、法律價值間的衝突,不同利益的博弈,比如 ,法官應當如何在個人免遭誹謗的自由,和人民討論公共事務的自由之間 進行抉擇。
     那些對*高法院關於言論自由的裁判感興趣者,《批評官員的尺度: 〈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值得一讀再讀。
    
安東尼·劉易斯(Anthony Lewis),畢業於哈佛學院。曾任《紐約時報》周日版編輯、駐華盛頓司法事務報道記者、倫敦記者站主任、專欄作者,目前是《紐約書評》專欄作者。1955年、1963年兩度獲普利策奬。劉易斯曾在哈佛大學執教(1974-1989),並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修正案與新聞自由。著有《吉迪恩的號角》、《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國革命》、《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修正案簡史》。
批評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譯者序)
**章 “關注他們的呐喊”
第二章 濛哥馬利的反擊
第三章 南方的憂傷
第四章 初審失利
第五章 媒體噤聲
第六章 自由的含義
第七章 言者有罪
第八章 “人生就是一場實驗”
第九章 偉大的異議者
第十章 “三天過去瞭,共和國安然無恙!”
第十一章 嚮*高法院進軍
第十二章 “永遠都不是時候”
第十三章 *高司法殿堂上的交鋒
第十四章 批評官員的自由
第十五章 “這是值得當街起舞的時刻”
第十六章 判決背後的紛爭
第十七章 連鎖反應
第十八章 “舞已結束”
第十九章 重繪藍圖?
第二十章 樂觀主義者
注釋
判例索引
讀完這本書的書名,我的腦海中立刻勾勒齣瞭一個充滿戲劇性的場景。我預想這本書會以一個非常引人入勝的方式開篇,或許是通過一位記者在充滿壓力的環境下,寫下那篇引發風波的文章時的內心掙紮,或者直接聚焦於警察局長在看到報紙後的勃然大怒。我想象這本書會細緻地描寫案件審理的每一個細節,不僅僅是法庭上的唇槍舌劍,更包括律師們如何搜集證據,如何構建論點,以及法官們在案件背後的考量。重點應該放在最高法院的辯論過程,那一定是思想的碰撞,關於自由的界限,關於公職人員是否應該享有更高的容忍度來接受批評。這本書或許會運用很多引用的原始文件,比如雙方的訴狀、辯護詞,甚至是當時的一些報刊文章,讓讀者能夠直接感受到那個時代的言論氛圍。我希望它能深入剖析“實際惡意”這個核心法律概念是如何被確立起來的,以及它對未來新聞報道的界定産生瞭怎樣的影響。這本書不應該止步於對案件本身的陳述,更應該是一場對新聞自由邊界的深度探索,它會探討,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我們如何理解和運用這個案例所確立的原則,來捍衛言論的自由,同時也要警惕其被濫用的可能。
評分這本書的標題立刻吸引瞭我,"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我一直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以及言論自由的邊界非常感興趣,而這個案例無疑是其中的一個裏程碑。我設想這本書會深入探討1960年代初期,美國南方緊張的種族關係背景下,媒體與政府權力之間的衝突。想象一下,當時《紐約時報》為瞭報道民權運動,可能發錶瞭一些在當時看來極具爭議性的文章,而這些文章直接觸怒瞭阿拉巴馬州的警察局長,從而引發瞭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訴訟。這本書大概會詳細梳理案件的來龍去脈,從最初的誹謗訴訟,到最高法院最終的裁決。我想瞭解的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解釋,更是這場訴訟背後所摺射齣的,關於公共人物在麵對批評時,其隱私權與公眾知情權之間微妙的平衡。這本書或許會揭示,在民主社會中,媒體監督政府的權力有多麼重要,以及這種監督應該以何種尺度來進行,纔能既保護言論自由,又不至於濫用。我期待書中能有對當時社會環境的細緻描繪,讓我能夠身臨其境地感受那個時代的氛圍,理解為什麼這個案件會如此重要,並對後來的新聞自由發展産生深遠影響。它不應該僅僅是一本法律案例分析,更應該是一本關於自由、責任與正義的思考。
評分當我看到“批評官員的尺度”這個副標題時,我立刻聯想到這本書很可能不僅僅是一本枯燥的法律案例分析,而是會深入探討“權力”與“監督”之間的動態平衡。我設想這本書會從一個社會學的角度切入,分析在那個年代,警察局長作為執法者,其權力邊界在哪裏,而《紐約時報》作為輿論監督者,其言論自由的界限又是什麼。這本書或許會描繪齣一位充滿正義感,但又被指控誹謗的官員,以及一傢勇敢承擔風險,堅持報道真相的媒體機構的形象。我期待書中能通過生動的人物刻畫,讓讀者感受到這場官司背後的人性掙紮和原則堅守。重點可能不在於法律條文的晦澀解釋,而在於這個案例如何深刻地影響瞭公眾人物的容忍度,以及媒體在報道敏感議題時的責任。它也許會探討,為什麼在民主社會中,對官員的批評是必不可少的,而“沙利文案”又是如何為這種批評提供瞭法律上的“盾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揭示,在這個案件之後,媒體在扮演“第四權”角色時,所承擔的巨大責任,以及如何在追求真相的同時,也要避免對個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它應該是一本關於社會責任與法律保障的深刻反思。
評分這本書的標題《批評官員的尺度》讓我想到瞭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我們作為普通民眾,或者作為媒體,在批評公共權力時,應該掌握怎樣的分寸?我猜測這本書會以一種非常切入實際的方式展開,它可能不是直接鋪陳法律細節,而是通過對“沙利文案”的深入解讀,來提煉齣一些關於言論自由與公共監督的普遍性原則。或許書中會有一個章節,專門討論在不同曆史時期,關於批評官員的言論自由是如何被界定的,以及“沙利文案”是如何打破僵局,為言論自由開闢瞭新的道路。我期望它能展現齣,這個案例不僅僅是一次單純的誹謗官司,而是關於民主社會如何自我完善,如何在保障個人權利的同時,也讓公共權力接受更有效的監督。這本書可能會用一些相對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實際惡意”這個概念的意義,以及它如何防止官員利用誹謗罪來壓製批評。我希望它能鼓勵讀者思考,在當今社會,我們如何纔能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也保持理性和審慎,如何纔能在提齣批評時,做到有理有據,而不是隨意的攻擊。它應該是一本能夠引發讀者獨立思考,並對公共事務有更深刻認知的啓迪之書。
評分這本書的標題《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給我一種強烈的啓發性。我猜測這本書會從一個更宏觀的視角來審視這個案例,它可能不僅僅是對單一事件的梳理,而是會將其置於美國憲法發展史,特彆是第一修正案的演變進程中進行考察。我會期望書中能有一個章節,詳細介紹在“沙利文案”之前,關於誹謗的法律是如何界定的,以及媒體在批評政府官員時所麵臨的限製。然後,再通過“沙利文案”的判決,展現齣司法界在保障新聞自由方麵所邁齣的革命性一步。這本書或許會強調,這個案例是如何改變瞭對公共人物誹謗訴訟的法律標準,從而為媒體的監督作用提供瞭更為堅實的法律保障。我想瞭解的是,這種法律上的突破,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是如何被接受的,又引發瞭怎樣的爭論。它會不會探討,這個案例所確立的“實際惡意”標準,在今天依然適用嗎?在網絡時代,信息傳播速度幾何級增長,假新聞泛濫的背景下,我們該如何重新理解和應用“沙利文案”的精神?我期待這本書能提供一種曆史的縱深感,讓我明白,今天我們所享有的相對自由的媒體環境,是經過怎樣的鬥爭和司法演變纔得以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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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不錯不錯不錯不錯不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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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很好,還沒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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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很不錯的一本書,發貨也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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