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4版)/“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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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林 著,曾宪义,王利明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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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72910
版次:4
商品编码:11225248
包装:平装
丛书名: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4-01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证券法(第4版)》在保持第三版风格的基础上,主要是为了适应以下变化:
  1.我国证券法的发展。自第三版出版以来,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国务院和证监会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大量新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社会各界对于“新兴十转轨”这一证券市场的独特性,正在形成广泛共识;证监会及学术机构正在评估现行证券法实施以来的实际效果,以推动证券法的进一步发展。
  2.我国证券实践的发展。我国企业正在改变原有自然成长型模式,朝向并购和融资成长模式发展。公司债券及中小企业债券等新型证券品种不断增加,监管机关正在探索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的改革方向,证券服务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大增强,投资者保护日益成为更清晰的制度目标。
  3.境外证券法制的新近变化。美国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境外各国针对混业经营的发展以及金融危机中出现的问题,纷纷提出立法改革措施。改革金融监管模式以及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治理,正在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证券法(第4版)》还简化了第三版的部分内容,修正了第三版中的部分内容。

作者简介

  叶林,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核心专家。研究领域:民法学、商法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金融服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证法等。主要讲授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等。

目录

第一章 证券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书证与证券
第二节 有价证券的理论分类
第三节 证券法上的证券
第四节 证券的基本法律属性

第二章 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 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证券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证券法的地位和性质

第三章 我国证券法制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1999年《证券法》的制定
第二节 1999年《证券法》的实践
第三节 2005年《证券法》的修订
第四节 证券法制的最新发展

第四章 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证券法的宗旨
第二节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证券市场及其监管体制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基本结构
第二节 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
第三节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

第六章 证券发行制度
第一节 证券发行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证券公开发行的概念与分类
第三节 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
第四节 股票发行审核程序
第五节 公司债券发行制度
第六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审核规则

第七章 证券发行的承销和保荐
第一节 证券承销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证券承销关系
第三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第八章 证券交易基本理论
第一节 证券交易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证券交易方式
第三节 证券交易的限制规则
第四节 短线交易与归入权

第九章 证券上市与交易
第一节 证券上市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证券上市条件
第三节 证券上市程序
第四节 上市证券的委托交易程序
第五节 停牌与复牌
第六节 暂停、恢复和终止上市
第七节 场外市场的挂牌交易

第十章 信息公开与虚假陈述
第一节 证券信息公开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发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节 持续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节 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第十一章 不正当交易的法律管制
第一节 不正当交易概述
第二节 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欺诈客户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其他不正当行为

第十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第一节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第二节 上市公司收购:继续收购的方式
第三节 上市公司收购:继续收购的监管
第四节 上市公司收购:继续买卖

第十三章 证券交易所与证券业协
第一节 自律监管概述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的概念和性质
第三节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第四节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及组织
第五节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
第六节 证券业协会

第十四章 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节 证券公司概述
第二节 证券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
第四节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
第五节 对证券公司的特别监管
第六节 证券服务机构

第十六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一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概述
第二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第三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义务

第十七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一节 政府监管概述
第二节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节 监管职权和执法措施
……

精彩书摘

导 言
在历史上,有体物或有形财产曾是最主要的财产形态,对有体物或有形财产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既是民事主体最关心的事项,也是民商法着力规范的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财产形态及民事权利观念正在变化,无体物或无形财产及权益性财产的地位正在提升。
在现代社会,立法者开始重视民事权利的书证表彰形式。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伴随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民事权利更多地采用了电子化表彰方式,这为民商法传统规则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民商法源于社会实践,必须回应民事权利的变革,必须以适当方式表彰各种新型财产关系。民商法又不同于现实生活,必须采用专门术语和法技术表达新型的社会关系。
我们必须关注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发展趋势。民事权利证券化,是实现民事权利与证券形式相结合的过程,也就是以证券形态表彰民事权利的过程。证券化必须以特定民事权利的存在作为前提,这种特定民事权利可称为“基础权利”。证券化必须借助合理的证券化立法,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活动实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在证券化过程中,民事权利主体必须出让其享有的基础权利,并换取证券权利。
一、传统民事权利的特点和局限性
传统民法确立了民事权利的多种存在形式,却未能建立民事权利的统一范畴。在早期,民事权利采用了非常具体的表彰形式。人们曾习惯于按照是否拥有土地及拥有土地的多寡来衡量财富,人们甚至以拥有瓦罐或其他替代物的多少来衡量财富的多寡。在罗马法以及近代法典化时期,立法者关注有形物的法律地位,关注财产所有权的民法地位。在广义上,财产权法律制度包括了债法,但财产所有权始终是财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形物是财产所有权的主要客体。 在这种情形下,民法典不得不仔细规定财产所有权以及相关财产制度。
传统民法体系是以支配权为核心的权利体系。支配权是以对物的支配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主要指财产所有权。在古代及近代民法中,债权债务关系广泛存在,其表现形式却相对简单。一方面,传统民法以有形物为基础,编织着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买卖、租赁、借用、保管或委托等都以有形物为主要客体。另一方面,债权债务关系呈现了相对性特征,债权人仅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仅向特定债权人履行债务。对于债务转移,根据1980年施行的《经济合同法》,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必须获得转让方、受让方和第三方的同意。我国在1999年颁布《合同法》后,债权转让规则才出现松动。
传统民法是以非标准化民事权利作为模拟的规范对象,换言之,传统民法设定和调整的民事权利具有个别性和非标准化特征。在古代及近代民法中,民事权利主要建立在有形物的基础上,有形物在质量、规格和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进而导致民事权利的差异。基于这种特点,必须依赖当事人的逐一协商,才能达成权利变动的协议。因此,财产权利虽然可以转让,财产的流动性却明显不足。人们更重视对物的实际占有而非法律占有,人们更关心对物的控制而非对权利的享有,人们更注意交易相对人的身份。
在传统民法上,物和财产权利的结合十分紧密,财产权利主要是指向有形物的权利。在有形物成为主要财产形式的时代,有关民事权利的观念、制度和规则必然与有形物本身紧密相连,难以形成超越有形物的财产权利的观念、制度和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物的转让与权利的转让相互重叠,物的转让常被看成是权利的转让,权利独立转让的观念不发达,权利转让的规则相对落后。早期市场经济造就了传统民法的自身局限性,反过来,这种局限性也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现代社会对民事权利证券化的要求
为了适应现代交易的客观需要,必须在认识上割断物与权利的直接连接,必须确立民事权利独立转让的观念。民事权利是关于当事人行为范围的质的描述。权利作为理性法上的概念,当然存在权利表现形式的问题,但表现形式是次要的。在现代社会中,权利的形式和实质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当前最应重视权利的表现形式,应重视权利的独立转让。采用证券形式表彰民事权利,实现民事权利与证券的相互结合,这是财产权利的重要时代特征。
1.通过民事权利证券化,民事权利获得具体的表现形式。权利是抽象的,不易表现于外部,具有识别上的困难。如论及公司制度时,人们常常受到“股权”术语的困惑。但在证券法上,股权是以股票或出资证明书加以表现的,凡持有股票或出资证明书者,即为公司股东,并可享受公司章程记载的各项权利。正因如此,德国学者很早就提出了“证券为权利的化体”的理论,认为“权利即证券”、“证券即权利”,并成为权利证券化的经典分析结论。
2.通过民事权利证券化,当事人实现了面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愿望。根据债法的传统理论,当事人为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只能采用“多数人之债”的做法。在当今社会,“多数人之债”依然有助于实现集资,却难以在统一条件下开展大规模筹资。与此相反,权利证券化有助于促成这种愿望。发行人制定统一的集资标准,面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社会公众缴纳出资,并根据缴款凭证主张权利。
3.通过民事权利证券化,实现了财产转让的简便化。按照传统理论,债权债务转让必须经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根据现行《合同法》,债权人转让债务时,无须获得债务人同意,只需告知债务人。上述做法都将降低债权转让的速度和效率,加大债权债务转让的交易成本。但在权利证券化语境下,权利人表明其转让意思、受让人接受转让的,即可实现转让,而且无须获得债务人同意,这种做法必然简化权利转让的程序。
三、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基本要素
享有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是重要的,享有对财产的支配和控制同样重要。证券权利作为民事权利的特殊形式,不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而表明权利人对证券发行人内部事务的介入权;它已逐渐远离了对物的直接支配,不具有使用价值,而只具有价值,必须确保证券权利的流通性。为了实现民事权利的证券化,应当创造以下基本条件:
1.发掘民事权利的可转让性。在传统民法上,权利转让面临诸多障碍。财产权利通常皆可转让,但人身权利与身份、名誉等密切相连,属于不可替代和不得转让的权利。在此意义上,仅有财产权利的转让规则,而无民事权利转让的一般规则。虽然财产或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但土地等财产却因具有独特的物质属性,从而成为唯一和不可替代的财产,并在转让时遇到巨大障碍。可以规模化生产的农产品则有所不同,同一生产者可以提供替代品,其他生产者也可以提供替代品。承认民事财产权利的可转让性,经过了长期演变的过程。有国外学者曾宣称,20世纪的最大发现之一就是债务可以流通。在本质上,凡是具有财产属性的物品,都是可以流通的。商品及财产权因与人身因素没有直接关系,当然具有流通性。这是现代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准则。我国原《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合同,但转让合同必须获得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且转让方不得从中牟利。依此,转让债务要获得对方当事人同意,转让债权也应当获得事先同意和批准。这是坚持“债权相对性”规则的典型民事规则。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法》,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债权人可依照其单方意志转让债权。
2.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民事权利证券化意味着存在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间依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如果交易标的具有鲜明个性,相关交易必将面临巨大困难,交易各方不仅要确定交易范围和价值,更要确定交易价格。对于逐个达成的交易来说,每次交易都要重复几乎完全相同的工作,交易成本将大大提高。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流通性,避免逐一协商转让引起的巨大交易成本,必须实现民事权利的量化和标准化。所谓民事权利的量化,是指在确定民事权利性质的基础上,实现民事财产权利的货币化表现。量化民事财产权利是个复杂的技术问题,各国普遍采用资产评估等技术手段实现资产量化。民事权利标准化,则是指将价值形态的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从而造就出某种“规格一律的商品”,这实际上就是资产的股份化或者证券化。当民事权利脱离物质形态而以货币形态体现时,当人们普遍接受了权利交易的观念时,当交易对象具有标准化权利属性时,公开市场交易才成为可能。标准化权利的份额单位越小,它就越便于社会公众投资。例如,通过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资产得以量化;通过企业改组和资产折股,最终实现了资产权利的标准化。此时,投资者无须逐一审查企业状况,也无须逐一商定交易价格。在民事权利实现了量化和标准化以后,交易就变得更为快捷、高效。
3.创造民事权利自由交易的场所。权利证券化不是目的,鼓励各类资本进入资本市场,维护证券市场繁荣才是权利证券化的基本目的。若要鼓励社会闲散资金进入生产领域,一方面要创造出适合社会公众需要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还要顾及投资的变现能力。 因此,提供便利的投资转让和流通的证券市场,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民事权利交易市场是以权利作为交易标的的场所,根据投资者对证券化权利移转和流通的不同要求,考虑到不同权利的性质差异,可以建立起适应不同需要的证券或者权利交易市场。
4.建立民事权利证券化的市场规则。借助证券市场进行权利交易,不仅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设施,还要建立与证券权利及其交易相适应的市场规则。证券市场规则首先应当体现出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理念,确定明确和高效的市场规则,并为发掘证券产品的真实价值提供条件。其次,证券市场规则应充分重视和预防各种证券违法行为和证券市场风险。各国证券法都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其核心目的。在我国,与拥有巨额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相比,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每笔交易金额较少,累加资金数量庞大,风险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较差,必须建立和健全市场交易规则,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最终实现证券市场的有序和高效。

前言/序言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于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演进、构成、运行机制及其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在深入剖析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和金融市场化进程对监管提出的新要求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历程,从分业监管到功能监管、再到行为监管的转变,详细阐述了不同监管主体(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的职责划分、协同关系以及监管工具的创新与应用。 本书紧密结合中国金融发展的实际,重点分析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新兴金融业态(如互联网金融、数字货币等)的监管特点和面临的共性与个性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监管实践的深入研究,本书探讨了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与化解机制,强调了金融稳定在国家经济安全中的核心地位。 此外,本书还将对标国际金融监管的先进经验,分析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在透明度、有效性、适应性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完善中国金融监管框架、提升监管能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本书旨在为学者、政策制定者、金融从业者以及对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视角。 详细内容构成: 第一部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理论基础与历史演进 第一章: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与国际视野 金融市场失灵的根源与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监管的目标: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分业监管、综合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 国际金融监管的最新发展趋势与经验借鉴 第二章: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前的金融管理模式 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早期探索(1978-2002年) 分业监管时期的挑战与反思 应对金融风险与推动金融创新的监管改革(2003年至今)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及其意义 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背景、目标与主要内容(提及原银保监会、证监会与人民银行职责的调整) 第二部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与运行机制 第三章: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角色与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双重使命 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构建与实施 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与风险处置 第四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与监管实践 银行保险业的监管框架与主要监管内容 风险评估与分类监管体系 市场准入、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投诉处理机制 第五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与监管实践 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 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教育 第六章:金融监管的协同与协调机制 跨部门监管的挑战与合作模式 信息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 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 与其他国家/地区监管机构的跨境合作 第三部分:中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第七章: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防范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来源与传导机制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地方政府债务等风险的监测与化解 金融科技风险的审慎监管 第八章: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平衡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与监管挑战 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监管与影响 金融科技(FinTech)在监管中的应用(RegTech) 如何构建适应性强的监管框架 第九章: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信息透明度、公平交易、投诉处理等机制的完善 金融素养的提升与投资者教育 第十章: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未来展望 迈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深化 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与规则对接 构建更加稳健、开放、包容的中国金融体系 本书通过对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深入解析,旨在为理解当前中国金融发展与监管的相互关系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并为未来中国金融监管的改革和发展方向提供前瞻性的思考。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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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框架的塑造,法律实践的深度洞悉 《证券法(第4版)》以其“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身份,向我展示了一个系统、严谨的证券法律理论框架。它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条文的解释,更是对证券法律体系构建和发展的深刻洞悉。 书中对证券发行制度的阐述,展现了作者们对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刻理解。从早期以审核制为主导的发行模式,到如今注册制改革的推进,书中清晰地勾勒出了中国证券发行制度的演进脉络。它不仅详细介绍了注册制的核心理念、实施路径,还深入分析了不同板块(如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的具体要求和实践效果。这为我们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国特色”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我特别欣赏书中对证券交易违规行为的法律分析。对于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这两种典型的违法行为,书中不仅深入剖析了其构成要件,还结合了大量的司法判例,详细阐释了如何认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操纵意图”等关键要素。特别是对“连续交易”、“虚假申报”等操纵手法,书中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并给出了具体的法律判断标准。这对于在复杂的交易环境中识别和规制违法行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书的论述也让我印象深刻。它不仅仅强调了法律条文的规定,更是深入探讨了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强化投资者保护。例如,书中详细介绍了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以及信息披露制度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方面的作用。此外,对于证券纠纷的解决机制,书中也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以及证券仲裁和调解等多种途径。 此外,本书对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能划分以及监管工具的介绍,也极为详尽。它清晰地描绘了中国证监会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核心职责,并详细解释了其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法律依据。这有助于我们理解监管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市场参与者应如何合规经营。 《证券法(第4版)》以其严谨的理论框架塑造,和对法律实践的深度洞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理解中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宝贵机会。它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对未来证券法律发展方向的思考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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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严谨的构建,知识体系的深度拓展 阅读《证券法(第4版)》的过程,就像是在攀登一座巍峨的知识殿堂,每一章节、每一段落都经过精心的设计和严谨的构建。这本书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身份亮相,本身就赋予了它极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而当我真正翻开它,才体会到这份权威性背后所蕴含的系统性和深度。 本书最让我称道之处在于其知识体系的深度拓展。它并没有将证券法简单地视为一堆相互孤立的条文,而是将整个证券法律体系置于宏观的经济金融背景下进行考察。例如,在分析股票发行制度时,作者们不仅详细阐述了发行审核的程序和要求,还深入探讨了股票发行的经济功能、市场影响以及与公司治理、金融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跨学科的视角,使得对证券法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刻。 书中对于证券交易规则的阐述也极具深度。它不仅仅局限于交易涨跌幅、交易时间等基本概念,而是深入探讨了限售股转让、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交易方式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对于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书中更是详细列举了“蛊惑交易”、“虚假申报”、“连续交易”等典型的操纵手法,并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阐释了如何认定操纵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这对于我们识别和防范市场风险提供了清晰的界定。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划分和法律授权的精细梳理。作者们清晰地描绘了中国证监会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核心职能,并详细解释了其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法律依据。这有助于读者理解监管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市场参与者应如何合规经营。 此外,本书在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时,也展现了极高的深度。它不仅区分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还深入探讨了责任主体的认定、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免责事由。例如,在处理内幕交易案件时,书中详细分析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的界定,以及信息传播链条的证明难点。这对于我们理解和运用证券法律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证券法(第4版)》以其逻辑严谨的构建和知识体系的深度拓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和掌握证券法的全新视角。它不仅是一部教材,更是一部能够引领我们深入探索证券法律世界的“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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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的前沿,实践困境的深度解剖 拿到这本《证券法(第4版)》,我首先感受到它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一部引领理论前沿,并深入剖析实践困境的力作。“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定位,赋予了它极其重要的学术地位和指导意义。 书中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论述,紧密结合了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发展动态。例如,在关于证券发行制度的章节中,作者们深入探讨了注册制改革的深层逻辑,并分析了其对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责任、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带来的挑战。书中还引入了许多前沿的学术观点,例如关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在证券市场中的应用,以及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来规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深度解剖。书中详细分析了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典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并结合大量的司法判例,阐释了如何认定这些行为。例如,对于“内幕信息”的界定,书中不仅列举了具体的情形,还探讨了“敏感性”、“非公开性”等关键要素的判断标准。对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书中更是细致地分析了“虚假申报”、“连续交易”等典型手法,以及如何证明操纵者的“操纵意图”。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书的论述也展现了其对实践困境的深刻理解。书中详细阐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义务。同时,书中还深入探讨了如何通过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来间接保护投资者权益。例如,书中详细分析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环节的法律责任,以及违规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此外,本书对证券市场监管的论述,也展现了其理论创新的前沿性。书中不仅介绍了监管机构的职能和权力,还深入探讨了监管的理念和方法。例如,书中对风险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等不同监管模式的介绍,以及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来提升监管效率,都体现了作者们对证券监管未来发展方向的深刻洞察。 《证券法(第4版)》以其引入理论前沿的深度,和对实践困境的细致解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理解中国证券法律制度的窗口。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对未来证券法律发展方向的思考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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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法治基石,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拿到这本《证券法(第4版)》时,我首先被它厚重的体量和严谨的排版所吸引。作为一名长期关注资本市场动态的法律从业者,我深知证券法的变革对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的汇编,更像是作者们倾注了大量心血,将复杂的证券法律体系条分缕析,并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成果。“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定位,意味着它承载着培养下一代法学人才的重任,也预示着其内容的权威性和前瞻性。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深入剖析。例如,在发行制度方面,书中详细阐述了注册制改革的背景、目标、实施路径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并且结合了创业板、科创板等不同板块的注册制实践,提供了非常具体的案例分析。这对于理解当前和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走向至关重要。在交易制度方面,书中不仅介绍了传统的交易方式,还对衍生品交易、高频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进行了法律上的梳理和解释,并探讨了如何应对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更让我感到惊喜的是,这本书并没有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大量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了大量真实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案例。这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也为我们这些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阅读过程中,我能够清晰地看到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实践中被解释、适用和完善的。书中对于如何认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法律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阐述,都非常详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此外,本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论述也相当到位。它详细解释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方式以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在当前市场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确保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维护市场公平和效率的关键。书中对于重大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披露、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都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配以实际案例,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法律义务。 对于即将踏入金融法律领域或已经身处其中的读者来说,《证券法(第4版)》无疑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案头必备”。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起扎实的证券法理论基础,更能提升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作者们在书中展现出的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深刻洞察,令人钦佩。它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引领我们穿越复杂的证券法律迷雾,把握法律的精神和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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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的前沿,实践困境的深度解剖 《证券法(第4版)》并非一本简单的法律教科书,它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医者,深入证券市场的肌理,精准地诊断出发展中的“病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药方”。“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标签,注定了它不仅仅服务于课堂,更承担着引领法学研究和培养高端法律人才的使命。我注意到,本书在理论上的创新和对实践困境的深刻解剖方面,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书中对于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每一次变革,都进行了深入的历史梳理和理论反思。例如,在对证券发行制度的论述中,作者们并未止步于对注册制简单介绍,而是深入分析了注册制改革的国际经验,特别是与美国、香港等成熟市场的比较,并结合中国国情,探讨了不同注册制模式的优劣,以及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挑战。这种理论上的前瞻性和历史的纵深感,是许多教材难以企及的。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书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分析。书中不仅阐述了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还深入探讨了司法实践中对这些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不同主体(上市公司、董监高、中介机构、投资者)的法律责任。我特别欣赏书中对“明知”或“应知”等主观要件的细致辨析,以及对因果关系证明的难点问题的探讨。这些都是实务中经常遇到的复杂问题。 此外,本书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专门的阐述。无论是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还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其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书中详细分析了这些机构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环节的法律义务,以及违规行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这对于我们理解中介机构在市场风险传导中的角色,以及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对于书中关于衍生品市场法律规制的探讨,我感到尤为兴奋。随着金融工具的日益复杂化,衍生品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本书对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品交易的法律性质、监管要求以及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这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总体而言,《证券法(第4版)》是一本真正能够启发思考、指导实践的力作。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更教会我们如何运用法律的智慧去应对证券市场发展中的各种挑战。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对理论创新的不懈追求,和对实践困境的深度解剖,是每一个投身于证券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都应细细品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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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理论的引入,实践难题的解剖 初次拿到这本《证券法(第4版)》,我便被它“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定位所吸引。这不仅意味着其内容的权威性和前瞻性,更暗示着它将带领我们深入探讨证券法律的最新理论前沿,并剖析现实实践中遇到的复杂难题。 书中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论述,紧密跟踪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变革。例如,在对股权激励制度的讲解中,作者们不仅梳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深入分析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治理和激励机制的影响。这对于理解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激励方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制,非常有帮助。 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证券市场监管的深度分析。它不仅仅罗列监管机构的职责,而是深入探讨了监管的理念、工具和策略。例如,在风险监管方面,书中详细介绍了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风险评估等多种监管手段,并结合了监管实践,分析了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书中更是详细解析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处罚标准和执法程序,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务参考。 在处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时,本书展现了其对实践难题的深刻解剖能力。书中详细分析了“虚假陈述”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对“陈述”的理解,以及“虚假性”的认定。同时,对于“因果关系”的证明,书中也给出了详细的分析,包括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以及推定原则的应用。这对于理解和运用证券法来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另外,本书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的论述也相当到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中扮演着“看门人”的角色,其法律责任的界定至关重要。书中详细分析了这些机构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的法律义务,以及违规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对其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证券法(第4版)》以其引入前沿理论的深度,和对实践难题的细致解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理解中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视角。它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对未来证券法律发展方向的思考与指引,是每一位法律学子和从业者都应仔细研读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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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迷雾的指引,深邃洞察下的法律脉络 手捧着这本《证券法(第4版)》,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证券法律知识的海洋。不同于以往我读过的许多法学教材,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其“厚重”与“扎实”。“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标签,本身就预示着它的学术地位和对未来法学人才培养的战略意义。而当我真正沉浸其中,才体会到这份“厚重”背后所蕴含的深邃洞察和严谨逻辑。 本书在对证券法基本原理进行阐释的同时,并没有回避中国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挑战。我尤其被书中对证券监管体制的演进和完善的梳理所打动。从最初的“一行三会”到现在的“一参一控”监管格局,再到金融监管的进一步深化,作者们清晰地勾勒出了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和权力配置。这对于理解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逻辑和未来发展趋势至关重要。 书中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论述也让我受益匪浅。在风险日益加剧的资本市场,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是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共同面临的难题。本书详细解释了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内涵、适用范围以及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并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们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投资者适当性在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违规的潜在风险。 另外,在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方面,本书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债券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书中对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机制以及信用评级制度等都进行了细致的讲解。这对于理解企业融资的多元化路径以及相关法律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在法律条文的解读上,充分结合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和监管规定,并融入了大量的实务案例。这使得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可感,也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比如,在涉及证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犯罪行为时,书中详细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我们这些希望在证券领域有所建树的法律人来说,无疑是一份宝贵的“工具书”。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教科书,更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智者,在复杂多变的证券法世界里为我们指点迷津。它以其深刻的理论分析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我们构建起一个清晰、完整的证券法律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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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时代变革的印记 手握这本《证券法(第4版)》,我深切感受到它不仅仅是一本厚重的学术著作,更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坚实桥梁,承载着“十二五”时期中国证券法律制度发展和创新的时代印记。作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它肩负着培养新一代法学人才,使其能够深刻理解和运用证券法律来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任。 书中对证券发行和上市制度的论述,清晰地展现了中国资本市场从审批制向注册制改革的艰难历程。作者们不仅梳理了历次改革的背景、目标和主要内容,还深入分析了注册制改革可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其对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责任、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这对于理解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逻辑和未来发展方向至关重要。 我尤其关注书中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法律规制。在信息不对称是证券市场固有缺陷的背景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维护市场公平和效率的基石。本书详细阐述了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内幕交易等常见违规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书中引用的典型案例,更是让这些抽象的法律规定变得生动具体,富有指导意义。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书的论述也让我印象深刻。它不仅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重要性,还深入探讨了证券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特别是对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介绍和分析,展现了中国在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投资者救济途径方面的努力。这对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稳定具有长远意义。 书中对证券市场监管的论述,也紧扣时代变革的脉搏。从中国证监会的组织架构、职能划分,到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本书都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解读。特别是对于风险防控、投资者教育、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体现了监管机构在应对复杂多变的金融风险,维护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证券法(第4版)》以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鲜明特点,以及对时代变革的深刻印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理解中国证券法律制度的窗口。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对未来证券法律发展方向的思考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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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体系的基石,法律思维的磨砺 拿到这本《证券法(第4版)》,我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它作为一本“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庄重与厚实。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定位,更预示着它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知识的简单罗列,而是对未来法学发展方向的探索,对学生法律思维的系统性磨砺。 本书在构建证券法知识体系方面,展现了其独特的逻辑与严谨。它并非孤立地介绍证券法的各项制度,而是将整个证券法律体系置于一个宏大的经济金融框架下进行审视。从证券的定义、发行、交易、监管,到投资者保护、中介机构责任,每一部分内容都层层递进,逻辑清晰。例如,在阐述证券发行制度时,书中不仅仅讲解了股票和债券发行的基本法律要求,还深入探讨了不同发行方式(如IPO、增发、定向增发)的法律后果,以及与公司融资、资本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的细致分析。它不仅涵盖了普通交易、信用交易、融资融券等基本交易模式,还对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书中对“内幕信息”的定义、知情人的范围、非法获取和传播的法律责任,都有详尽的阐述。对于操纵市场行为,书中更是列举了“虚假申报”、“连续买卖”、“抢帽子交易”等多种具体情形,并分析了认定这些行为的法律标准和证据要求。这对于我们在实践中识别和防范市场风险,以及进行法律维权,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书的论述深入且全面。它不仅仅停留在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口号上,而是具体阐述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等制度设计,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书中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等公司治理机制的介绍,也从侧面反映了如何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间接保护投资者权益。 更让我感到受益匪浅的是,本书在论述法律条文的同时,充分结合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证监会的部门规章,以及大量的经典案例。这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也让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和演变。书中对一些复杂法律问题的分析,如“推定信赖”、“因果关系”的证明等,都展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对实践的深刻洞察。 《证券法(第4版)》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它更是一块磨砺法律思维的基石。它引导我们如何系统性地学习证券法律,如何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深入到其背后的立法精神和实践应用,如何形成严谨的法律逻辑和批判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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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体系的构建,法律思维的拓展 拿到这本《证券法(第4版)》,我首先被它“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身份所吸引,这预示着它将为我构建起一个扎实、系统的证券法知识体系。作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它也承担着拓展我的法律思维,培养我分析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书中对证券发行制度的阐述,展现了其知识体系构建的严谨性。它不仅仅罗列了股票和债券发行的基本法律要求,而是深入探讨了不同发行方式(如IPO、增发、定向增发)的法律后果,以及与公司融资、资本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书中对注册制改革的深入分析,更是为我们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刻变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视角。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证券交易违规行为的法律分析。书中对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制,进行了非常详尽的阐释。它不仅解释了构成要件,还结合了大量的司法案例,分析了如何认定“内幕信息”、“操纵意图”等关键要素。例如,书中对“连续交易”和“虚假申报”等操纵手法,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并给出了具体的法律判断标准,这对于识别和规制市场违法行为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书的论述也展现了其知识体系的全面性。它不仅仅强调了法律条文的规定,更是深入探讨了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强化投资者保护。例如,书中详细介绍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证券纠纷解决机制等,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等公司治理机制的介绍,也从侧面反映了如何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间接保护投资者权益。 此外,本书对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能划分以及监管工具的介绍,也极具系统性。它清晰地描绘了中国证监会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核心职责,并详细解释了其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法律依据。这有助于我们理解监管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市场参与者应如何合规经营。 《证券法(第4版)》以其系统、严谨的知识体系构建,和对法律思维的有效拓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理解中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宝贵机会。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对未来法律实践的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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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下收到九个订单的书。总的来说比较满意,一是书除了一本侧面稍的黑渍外,其余都没有什么损坏的地方,而且今天这个快递员不错,比较负责,态度也比较好。消除了之前在京东购物的不愉快经历,希望以后在京东能获得满意的服务和高质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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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正版,参考价值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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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有点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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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10b-5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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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券发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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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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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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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 又是新版 更新好快 又要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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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生动有趣,尽展世事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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