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科法律译丛:美国民事诉讼法(套装上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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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D.弗里尔 著,张利民,孙国平,赵艳敏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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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97635
版次:1
商品编码:11324120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威科法律译丛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8-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072
套装数量:2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美国法学院经典的教科书。《美国民事诉讼法(套装上下册)(第2版)》从联邦和州的分权、美国诉讼制度的历史传统、美国民诉法应对新问题的灵活性和生命力这三条线索出发,系统阐释了美国民诉基本制度和原理原则。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判例的结合。作者将复杂的判例分门别类,提炼判例主旨,分析判例中蕴含的原则和规则,再将其加以区别或找出关联,逐步说明推理过程。总之,对于大陆法系的环境中学习英美法系的人来说,藉此一卷,可清楚地把握纷繁复杂的美国民诉制度与规则。

目录

关于原作者

序言 致谢和规约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的学习

第一节 本课程是关于什么的:民事诉讼和对抗式制度

第二节 背景和反复出现的话题

一、联邦制度

二、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的作用(及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互动)

三、英吉利的影响和普通法及衡平法的分叉

第三节 替代诉讼的途径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构架图

第二章 对人管辖权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对人管辖权的类型(对人诉讼、对物诉讼和准对物诉讼)以及充分信任和尊重的观念

第三节 成文法规定的对人管辖权及对人管辖权的宪法维度

第四节 合宪性分析

一、传统方法:彭诺耶诉内夫案

二、彭诺耶案的延伸:哈里斯诉鲍克案、赫斯诉波罗斯基案及其他案件

三、当代做法:国际鞋业案

四、国际鞋业案后迄今的后续案件

五、一般管辖权

六、互联网时代的最低限度联系

第五节 制定法分析(包括联邦法院在审查对人管辖权时为何通常要注意州的制定法)

第六节 建议性的分析框架

第三章 通知和获得听审的机会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通知的宪法标准

第三节 诉讼书状的送达

一、背景情况

二、向自然人被告送达诉讼书状的方法

三、向公司和组织送达诉讼书状的方法

四、在美国对诉讼书状送达的地理限制

五、诉讼书状的国际送达

六、后续文书的送达

第四节 获得听审机会的问题

第四章 事物管辖权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州法院系统的普通事物管辖权

第三节 联邦法院系统有限的事物管辖权

第四节 联邦法官的政治绝缘

第五节 异籍和外国人案件的管辖权

一、导论

二、有关异籍管辖权的持续争论

三、对是否援引异籍管辖权的评估

四、异籍管辖权的例外:串通的合并、家事关系和遗产管理案

五、外国人案件的管辖权

第六节 联邦问题管辖权

一、概述

二、对联邦问题管辖权的宪法限制

三、一项法定的限制:充分主张的起诉书规则

四、另一项法定的限制:联邦问题的中心性

第七节 附属管辖权

第八节 转移管辖

第五章 审判地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属地诉讼和追身诉讼

第三节 州法院追身诉讼的审判地

第四节 联邦法院追身诉讼的审判地

一、在联邦法院初诉的案件

二、从州法院转移过来的案件

第五节 审判地的移送

一、概述

二、联邦法院的基本移送规定

第六节 不方便法院

第七节 运用派珀航空公司诉雷诺案复习法院选择问题

第六章 对法院选择的异议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质疑对人管辖、审判地及程序问题的不同方法(以及《规则》第12条的运作方式)

一、在对人诉讼管辖权中:特别出庭及《规则》第12条规定的现代万法

二、在对物和准对物诉讼管辖权中

第三节 针对对人管辖权的直接攻击和间接攻击

第四节 对事物管辖权的异议

第五节 对假设性管辖权的拒绝

第七章 诉答文书、修订的诉答文书和以诉答文书为依据的判决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诉答文书作用的演变

第三节 当代实践中的诉答文书

一、形式问题

二、起诉状

三、被告的回应:答辩状和申请

四、再答辩

五、特别“提高的”诉答文书要求

六、假设的和前后矛盾的诉答文书

第四节 自愿和非自愿的撤销诉讼

一、自愿撤销诉讼[《规则》第41条(a)款]

二、非自愿撤销诉讼[《规则》第41条(b)款]

第五节 没有回应:缺席和缺席判决

一、缺席和缺席判决之间的差异

二、缺席登记[《规则》第55条(a)款]

三、缺席判决的作出[《规则》第55条(b)款]

四、撤销申请[《规则》第55条(c)款和第60条(b)款]

第六节 修改和补充的诉答文书

一、修正的权利及对修正的许可[《规则》第15条(a)款]

二、审理期间和审理后的修正――“不符”[《规则》第15条(b)款]

三、修正和法律时效――回溯[《规则》第15条(c)款]

四、补充的诉答文书[《规则》第15条(d)款]

第七节 职业责任――《规则》第11条及其他制裁

第八章 披露和对诉讼的司法管理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可及之披露工具

一、必须披露

二、传统披露手段

三、补充答复义务

第三节 披露的范围

一、相关的、不享有特权的事项及比例理念

二、工作成果

三、专家证人和咨询员

四、保护令

五、对披露电子储存信息的评注

第四节 披露滥用的制裁

第五节 披露和案件其他阶段的时间安排

第六节 司法助理的使用

第九章 宣判及相关的申请

第一节 问题的说明

第二节 庭审

一、庭审的目的、操作以及法官和陪审团的作用

二、获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

三、陪审团成员的选择

四、给陪审团的指示、陪审团的商议和裁决

第三节 判决的作出及诉讼费和(可能的)律师费的裁定

第四节 不需要庭审:简易判决(《联邦规则》第56条)

第五节 申请作为法律事项作出判决(以及“再次”申请)[《联邦规则》第50条(a)款和第(b)款]

第六节 申请重新审理(《联邦规则》第59条)

第七节 申请撤销判决或命令(《联邦规则》第60条)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威科法律译丛:美国民事诉讼法(套装上下册)(第2版)》之外其他法律书籍的详细简介,字数在1500字左右。 法律译丛精选:全球视野下的法律思辨与实践 本系列译丛旨在为中国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跨越国界的广阔视野,深入了解世界主要法域的理论前沿与司法实践。本辑精选汇集了来自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国际公法领域的多部权威著作,它们不仅是各自领域内的经典之作,更是理解当代法律发展脉络的关键文本。 一、 比较宪法学:权力制衡的全球图景 本卷精选了当代最具影响力的比较宪法学专著,聚焦于民主转型、人权保障和宪政实践的跨国经验。 《宪政的危机与重构:后威权时代的权力分配研究》 本书深入剖析了二十世纪末以来,全球范围内从威权体制向民主体制过渡过程中的宪法设计挑战。作者以详实的数据和鲜活的案例,对比了拉丁美洲、东欧和亚洲部分国家的宪法实践。重点探讨了“转型期宪法”的固有困境,包括权力制衡机制的有效性、司法独立性的脆弱性,以及如何通过宪法性文件有效嵌入普世价值。书中特别强调了对“宪法性多数”的限制,警示多数人暴力对少数群体权利的潜在侵蚀,并系统梳理了设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与路径依赖。其理论框架融合了政治学、社会学与法学的交叉视角,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参照和启示意义。 《人权保障的司法化: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分析》 本书聚焦于欧洲人权公约体系下的人权保障机制。它并非单纯的判例汇编,而是对欧洲人权法院(ECtHR)关键判决背后的法理逻辑进行深度挖掘。内容涵盖了生命权、自由权、公平审判权等核心权利的界限划定。例如,书中详细分析了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冲突如何通过ECtHR的判决得到调和与发展。此外,本书还探讨了欧洲人权体系对成员国国内法律体系的“回馈效应”——即国际法如何反向塑造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法治标准。对于研究国际人权法、欧洲法及国内人权保障制度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此书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石。 二、 国际商事法律:全球贸易的规则制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商事法律体系的复杂性日益增加。本辑精选的法律译著,旨在帮助读者掌握国际贸易与投资争端解决的前沿动态。 《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前沿:从《纽约公约》到《贸易便利化协定》》 本书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里程碑式著作。它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百年实践为纵轴,以当前全球供应链重构和数字贸易的兴起为横轴,构建了完整的国际仲裁理论框架。书中对“公共政策例外”、“仲裁协议的可分割性”等经典争议点进行了细致的现代诠释。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本书引入了“跨国仲裁”的概念,探讨了在多边投资协定(BITs)框架下,国家与投资者之间(ISDS)的特殊争议解决机制。全书对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地点的战略考量、以及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实操问题,提供了极具洞察力的分析。 《跨境并购中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尽职调查:英美法视角》 该书侧重于大型跨国企业并购交易中的法律实务操作。它详细拆解了从目标公司筛选、估值、法律尽职调查到最终交割的全过程。与传统侧重合同条款分析的著作不同,本书将重点放在了“风险画像”和“合规前瞻”上。书中提供了大量涉及反垄断审查、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度、环境责任继承以及劳动关系重组的案例分析。作者结合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和英国公司法的一般原则,构建了一套系统化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风险评估模型,是公司法务、投资银行家和律师不可或缺的实务指南。 三、 知识产权法:创新驱动时代的法律边界 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平衡成为各国法律体系关注的焦点。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技术事实认定:以可专利性标准为核心》 本书深入探讨了专利法领域中最具技术门槛的部分——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事实认定问题。它聚焦于“等同原则”与“字面侵权”的界限、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解释关系,以及如何构建有效的“侵权比对框架”。作者特别关注了生物技术和软件专利的特殊性,分析了美国最高法院在相关领域关键判决(如Alice案)对技术事实认定的深远影响。书中不仅分析了技术证据的采信标准(如专家证人制度),还探讨了反倾销调查与专利侵权诉讼在事实认定上的交叉与冲突,旨在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法律应对提供扎实的理论支持。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理论:数字环境下的再平衡》 本书是对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Fair Use)原则在数字时代进行的一次深刻反思。作者梳理了自美国判例法确立以来,“合理使用”的四大要素(目的和性质、作品性质、使用量和实质性、市场影响)在网络传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和大规模数据抓取(Data Mining)背景下的演变。书中对“非营利性教育用途”与“商业性复制”之间的灰色地带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并对比了欧盟“适当性引用”制度的实践。本书有助于读者理解,在鼓励信息自由流通与保护原创者权益之间,法律应如何动态调整其边界。 四、 法律社会学与法哲学:法律的社会根基与终极关怀 本辑的法哲学和社会学著作,旨在帮助读者超越规范的条文,从更宏大的人文视角审视法律的价值与功能。 《法律的社会功能重塑:从规制到赋权》 本书突破了传统将法律视为单一“社会控制工具”的视角,转向考察法律在促进社会变革和个体赋权中的积极作用。作者运用了扎实的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环境法、消费者保护法等新兴领域如何通过“程序正义”的保障,实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实质性赋权。书中重点讨论了“法律可及性”问题,并对基于社区的法律援助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论证了法律体系若要保持其正当性,必须持续回应社会结构性不平等带来的新挑战。 《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当代对话:关于正义的持久追问》 这是法哲学领域中一场跨越世纪的经典对话的当代回响。本书汇集了当代最优秀的法学家对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核心命题的再阐释。书中细致分析了哈特(H.L.A. Hart)与德沃金(Ronald Dworkin)的理论分歧,并将其置于后现代思潮的语境下进行考察。重点讨论了在面对系统性不义(如战争罪、种族隔离的遗留问题)时,法律实证主义的“有效性标准”是否足以提供道德基础,以及自然法思想如何在当代宪政主义中找到新的落脚点。本书是法学理论研究者深化思考、提升思辨深度的必备读物。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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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书在内容深度和广度上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法律条文,而是深入剖析了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渊源、基本原则、核心制度以及最新的发展趋势。书中对不同学派的观点和不同法官的判决理由的梳理,更是展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广阔的视野。我尤其对其中关于证据规则、管辖权以及判决的效力等章节的阐述感到受益匪浅。这些章节不仅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还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帮助我理解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这本书无疑是一部关于美国民事诉讼法的权威性著作,能够帮助读者构建起一个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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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的阅读体验来看,这套书的结构设计非常合理。上下册的划分,使得内容的组织更加清晰,便于读者查找和回顾。第一册侧重于基础理论和程序框架,第二册则可能涉及更深入的专题和实践应用,这种递进式的安排,非常符合学习规律。书中章节之间的逻辑联系也十分紧密,读完一个章节,会自然而然地想要了解下一个章节的内容。此外,书后的索引和参考文献也做得非常详尽,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便捷的路径。总的来说,这套书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是一部能够陪伴读者进行长期学习和研究的工具书,其精心的编排设计,极大地提升了阅读效率和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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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翻译质量令人赞叹,字斟句酌,力求准确传达原文的精髓。作为一本法律译丛,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至关重要,而这套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译者不仅在术语的翻译上精益求精,更是在句式的转换上,力求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使得阅读过程流畅自然,毫无生涩之感。这对于理解复杂的法律概念尤为重要,一个不恰当的翻译可能会导致意思的偏差。从译者的注释和引言中,也能感受到译者对原著的深入理解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这套书的翻译,可以说为国内读者打开了一扇了解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可靠窗口,大大降低了语言障碍带来的理解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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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书页,扑面而来的是严谨而又清晰的逻辑体系。作者对于美国民事诉讼法核心概念的梳理,条理分明,层层递进,即便是初学者也能循序渐进地理解其中的复杂性。书中对案例的引用和分析,也做到了恰到好处,既有深度又不至于过于晦涩。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解释一些关键性程序问题时,能够结合实际操作中的难点,给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分析。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写作方式,使得这本书不仅具有学术价值,也具备了很强的实操性。对于需要处理美国民事诉讼事务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份宝贵的参考。它不像某些理论著作那样空泛,也不像纯粹的案例汇编那样零散,而是在两者之间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点,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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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精装的封面坚固耐用,触感也相当不错,无论是翻阅还是摆放在书架上都显得十分有质感。纸张的选用也相当考究,厚实且不易透页,印刷清晰,字迹工整,长时间阅读也不会觉得眼睛疲劳。尤其是上下册的组合,在内容上保持了统一的风格,但又在细节上有所区分,让人在使用时能更清晰地把握整体的脉络。封面设计简洁大气,但又不失专业感,一眼就能看出其学术研究的定位。包装也非常严实,确保了书籍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无损。总的来说,单从书籍的物理形态来看,它就足以让人感受到出版方的用心和对品质的追求,这对于一本厚重的法学著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印象。它不仅仅是一本书,更像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让人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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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未必畅销,畅销未必是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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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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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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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民事诉讼法》一书中,从“译者序”、“关于原作者”,到正文(只看了前几章),存在大量的语法错误,句子极不通顺,读起来别别扭扭。例如,“在每天的报纸上,天天有大量刑事公诉的报道(第3页)”,“每天”和“天天”能罗列吗?我个人感觉,译者的中文写作能力不适合翻译外文书,尤其是法律书籍。我丝毫不怀疑译者的英文和法律专业水平,但法律文书讲求的是严谨和准确,口头宣讲是一回事,写出来是另一回事。此外,本书的编辑也极不负责任,没有把好文字、语法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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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时人陈洪谟的一段记载帮助我理解了周钥的选择。据《继世纪闻》卷二说,给事中安奎、御史张或出京查盘钱粮,返京后刘瑾索贿,嫌那二位给得少,就说他们参劾官员失当,大发雷霆,用一百五十斤重的枷,将这二位枷于公生门。当时正是夏季,大雨昼夜不停,这二位就在雨中淋着。如果不是这场大雨,恐怕二位早就中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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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错,价格也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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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少时读书,兴趣在文学。当然,在东北乡下,又值那个年月,只能有啥读啥,而难望读啥有啥,故而兴趣修炼也不过尔尔。自跨入大学校门,便沉沦“法海”,满胸法理法意,满脑法典法规,满口法言法语,满眼法袍法槌,文学的“白娘子”,自然被镇于法界的雷峰塔之下。转瞬来到耳顺之年。从业法学数十年,虽还算用力,但无奈才智平庸,几一事无成。几年前,于青灯黄卷之余,偶感法塔不可承受之重,遂探出头来透透气。但见红尘滚滚,浊浪滔滔,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于是,自2009年起,便有感于某些世情时事,不时在网上撒下几个小段子,犹如陕北的汉子“泪蛋蛋抛在沙蒿蒿林”。随后一年,手脚被法界的“劳什子”缠住,整年在塔下不得透气,段子也如断线风筝般断了。2011年,段子时断时续,如同早区的雨滴,撒到网上则似泪滴入海。直到2012年1月,写了五十余段。于是,在友人的鼓动下,便萌生“集段成册”的想法。这些语录体的段子,绝无制造本家“论语”之意,也不敢比附尼采的语录体。只是觉得这种体例无承转合、概念逻辑,忽悠起来方便,得瑟起来过瘾,可以“醉心梦语”一番。其实,这些段子不过是法界正业的边缘杂碎,所涉内容也多在法界边缘,遂冠以“法缘”之名。当然,笔者绝不敢奢言与法有缘;不然,就不会有被镇于塔下之感。至于“记忆”,则取自波德里亚的《冷记忆》。波氏的段子具有后现代之“酷”,而笔者的记忆远不那么酷,故而略去一个“冷”字。段子的形式多样,除了时评,还有顺口溜、歪诗以及杂文,既然是杂碎,就索性不求体裁统一了。行文中“从网上下载”云云,不过是假托笔实未顺手牵羊。许多段子虽然现在读来,并不好看好玩。其中2009年的产量明显过高,想象的枯涸与文字的疲劳,显露于某些段子的字里行间。在吹起集结号时,原本想重新规训一下。然而暗想,修改记忆颇有篡改历史之嫌。于是,最终决定还是不做翻修,只做个别文字润色,保留记忆的原貌。能够把这些段子集结出版,对我而言,无疑是圆了早年的一个梦,尽管这些杂碎算不上文学。本书能够问世,得益于笑红女士的支持和惠助,得力于卫方的多年友谊和及时推动,也得惠于沈明为我在网上悉心保存。感谢上海三联书店的鼓励提携,也感谢多年来与我同舟共济的诸位弟子的深情厚谊。 国足内部流行的一句名言是:“花钱买公平。”这暴露了背后的潜规则:不使钱或出钱少,踢得再好也没戏。这让人们联想到医院的红包:“花钱买安全。”与此相应,纠纷当事人则有“花钱买公正”的无奈说法。“大盖帽,两边翘,吃完原告吃被告”,这种民谣绝非望风捉影。当然,光吃远远不够,那么多百姓都在减肥,法官早就不稀罕吃香喝辣了。据说,某些受理大案的法官,深谙持久战的秘诀,只要法官反复琢磨,深度思考,当事人就得善解人意,而律师则成为中间人,他们是否或如数把“重托”转给法官大人,就只有天知道了。当然,全靠当事人自觉还不成,必要时还得吓唬他们,就如医生吓唬病人,牧师吓唬信徒,领导吓唬群众,老师吓唬学生,方丈吓唬尼姑,老板吓唬小秘。然而,小秘一旦被吓住,接下来就反败为胜,转而吓唬老板了。当事人遇到麻烦事,心里本来就没底,再经吓唬,自然就更害怕,只得豁出血本,甚至砸锅卖铁,设法打通关节。于是,暗中博弈就变得云遮雾罩,波诡云谲,扑朔迷离。据说“刀下留人”已明码标价,并发展成一个产业链,有一批法学家专做“捞人”课题。最终,赢家虽然表面高兴,却常暗中叫苦,背后骂娘。输者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暗中庆幸:多亏出资运作,才不致输得更惨。当然,有人咽不下一口气,就倾家荡产,不无悲壮地反复上访、京控。四京控者,进京告御状也。尽管古代的登闻鼓不复悬挂,上访者无处击鼓鸣冤;拦轿喊冤也不可行,因为轿子换成了轿车,肉身哪里拦得住?京城信访接待机构确实不少,但怎能抵得住潮水般涌人的信访大军。告御状的传统由来已久,农民工向总理讨薪,就是这种传统的延续。百姓心中,皇帝贵为天子,天听自我民听,不同于那些下三烂贪官和狗杂碎污吏,定会明镜高悬,青天白日,为小民做主。不见皇帝不死心,也就成为昔日国人正义诉求的最高境界,而皇帝也乐于偶尔为小民主持公道,以彰显皇恩浩荡、圣意仁慈。当然,地方官员担心访民把自己告翻,就对他们严防死守,不让“鬼子进京”。访民则展开反堵反截的游击战,甚至成群结队,不让捉访的“鬼子进村”。五国足黑幕揭开后,人们发现,一些输赢早有定局的表演,乃是足协高官一手导演。官方担心完全职业化,不讲政治,会成为金钱的俘虏,故把足赛置于行政领导的监督下。这些落马的足协高官,在走马上任时,都信誓旦旦。他们说要秉公领导,加强监督,廉洁自律,根除腐败,为中国足球事业赴汤蹈火,鞠躬尽瘁。这些掷地有声的誓言余音未散,发誓者就挥动权力魔杖,指点足球江山,激扬媒体文字,暗控输赢,坐收银钱。当然,领导的意图很快就被下属心领神会,进贡的花样也就不断创新,而行政领导的无形之手,越来越翻动扶摇羊角,搅得国足不但裹足不前,反而加速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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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 看的舒心 用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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