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如果說,《法國民法典》開近代民法之先,那麼,美國憲法就是開近代憲法風氣的作晶。而且,它凝聚著開國元勛們的治國理念與獨具匠心的製度設計,成為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的不朽之作。
  兩百多年來,美國憲法依然是西方憲法史上的經典性藍本之一。     
作者簡介
     硃曾汶,浙江海鹽人。1945年大學畢業後在華納電影公司上海分公司從事宣傳工作。1951年美國電影全麵退齣中國市場後,他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從事翻譯工作。為商務印書館翻譯、校訂瞭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傑斐遜選集》《林肯選集》《潘恩選集》《政治中的人性》《自由主義》《美國政治與政府》等多部著作。     
內頁插圖
          目錄
   美國憲法
憲法修正案
美國憲法的綜閤分析
一個民族的圖騰
——美國憲法導讀
附錄      
精彩書摘
     第十一條
  閤眾國司法權不得解釋為可擴大受理另一州公民或任何外國公民或臣民根據成文法或衡平法對閤眾國任何一州之起訴。(1798年)
  第十二條
  選舉人應在本州集閤,投票選舉總統與副總統,其中至少應有一人為非與選舉人同州之居民;選舉人應於選票上寫明被選為總統者之姓名,並於另一選票上寫明被選為副總統者之姓名;並將所有被選為總統及副總統之人以及每人所得票數造具清單,予以簽署證明,封印後送至閤眾國政府所在地,徑呈參議院議長。參議院議長應於參議院和眾議院全體議員麵前開啓所有證書,然後計算票數;獲得總統選票最多者,如選票超過選舉人總數一半,即當選為總統;如無人獲得過半數,眾議院應從總統候選人名單上得票最多者(不超過三人)中,立即投票選舉其中一人為總統。但選舉總統時應以州為單位投票,每州代錶團各有一票錶決權;以此種方式選舉總統之法定人數為全國三分之二州每州一名或數名代錶,並須取得全國過半數州之票數始能當選。如選舉總統之權轉移給眾議院而該院於次年3月4日尚未選齣總統,則副總統應按總統亡故或憲法所規定之其他有關總統喪失能力之條款代行總統職務。獲得副總統選票最多者,如選票超過選舉人總數之半數,即當選為副總統;如無入獲得過半數,則參議院應從名單上得票最多之二人中選舉一人為副總統;以此種方式選舉副總統之法定人數為全體參議員之三分之二,並須有全體參議員之過半數選票始能當選。唯憲法規定無當選為閤眾國總統資格之人亦不得當選為閤眾國副總統。(1804年)
  第十三條
  第一款閤眾國境內或屬閤眾國管轄之任何地區內,不準有奴隸製或強迫勞役存在,唯用以對業經定罪之罪犯作為懲罰者不在此限。
  第二款國會有權為實施本條而製定適當之立法。(1865年)
  第十四條
  第一款凡齣生或歸化於閤眾國並受閤眾國管轄之人,皆為閤眾國及其居住州之公民。無論何州均不得製定或實施任何剝奪閤眾國公民之特權或豁免之法律;無論何州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財産;亦不得拒絕給予在其管轄下之任何人以同等之法律保護。
  第二款各州之眾議員名額應按其全部人口多寡分配,但不納稅之印第安人除外。但各州年滿二十一歲且為閤眾國公民之男性居民,除因參加叛亂或犯其他罪行不計外,其選舉閤眾國總統與副總統選舉人、國會議員、州行政官與司法官或州議會議員之權利被取消或剝奪時,該州代錶人數應按前項男性公民人數與該州年齡達二十一歲之男性公民總數之比例核減之。
  第三款凡為國會議員、閤眾國官員、州議會議員或州行政官或司法官已宣誓擁護閤眾國憲法,而又復參與反對閤眾國之暴亂或謀叛,或給予閤眾國敵人以幫助或慰藉者,不得為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與副總統選舉人,或在閤眾國或任何一州擔任文武官職。但國會得以兩院三分之二之多數錶決恢復此種資格。
  第四款凡經法律認可之閤眾國公債,包括為支付有功於平定暴亂或叛亂者之養老金與奬勵金所負之債務,其效力不得否認。但閤眾國或任何一州皆不承擔或償付因資助對閤眾國作亂或謀叛而負之債務或義務,也不承擔或償付因任何奴隸之喪失或解放而要求之賠償;一切此類債務、義務與要求均應視為非法與無效。
  第五款國會有權為實施本條各項規定而製定適當之立法。(18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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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這是一本關於美國憲法及其修正案的圖書簡介,側重於其曆史背景、文本分析、司法解釋以及在當代社會中的應用與挑戰,力求內容詳實且具有深度。  ---   《美國憲法:基石、演變與當代迴響》   捲首語:立憲的偉大工程  本書並非僅僅是對《美國憲法》文本的羅列或注釋,而是一部深入剖析美國政治與法律靈魂的編年史與思想指南。它旨在揭示這部成文於十八世紀末的“不朽文件”,是如何在兩百餘年的時間裏,通過其內在的彈性和適應性,持續塑造著美利堅閤眾國的政治景觀、社會結構乃至公民的日常生活。  我們相信,理解一部憲法,必須深入其誕生的曆史土壤,審視起草者們在啓濛思想的熔爐中如何權衡自由與秩序、州權與聯邦權力之間的微妙平衡。同時,我們也必須考察憲法如何通過其不可或缺的修正機製,迴應時代的需求,修正曆史的疏漏,並在持續不斷的司法審查中實現其文本的“活的意義”。   第一部分:立憲的時代背景與啓濛的遺産   1.1 聯邦的睏境:邦聯條款的失敗  本捲首先追溯美國獨立戰爭後,新生的邦聯政府所麵臨的結構性危機。從對邦聯政府無力徵稅、規範商業、維護國內秩序的深刻反思,到馬薩諸塞州謝司起義所敲響的警鍾,我們詳盡描繪瞭製憲會議召開的緊迫性。這不僅是政治精英間的博弈,更是不同地域、不同階層利益的集中體現。   1.2 費城大辯論:妥協與天纔的交織  我們將焦點投嚮1787年的費城。這部分細緻地還原瞭製憲會議上的關鍵辯論:邦聯派與民主派的衝突、南北方的矛盾,以及最終促成妥協的“大妥協”(Great Compromise)和“五分之三條款”(Three-Fifths Compromise)的復雜性。我們著重分析瞭開國元勛們——麥迪遜的結構設計、漢密爾頓的強權主張、富蘭剋林的智慧調和——如何在有限的框架內,創造性地構建瞭三權分立的精妙結構。   1.3 《聯邦黨人文集》的論辯:文本背後的思想火花  理解憲法,必須理解支持其通過的強大輿論戰。本書深入解讀瞭《聯邦黨人文集》中,漢密爾頓、麥迪遜和傑伊為捍衛新憲法所提齣的核心論點。特彆是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十篇》中關於“派係”(Factions)的論述,以及對共和製優越性的辯護,是理解美國政治哲學不可或缺的基石。   第二部分:憲法的骨架——文本的結構與權力分配  本部分是對憲法七個條款的逐條、深度解析,重點聚焦於權力結構而非具體修正案的早期內容。   2.1 權力的界限:立法、行政與司法的製衡(Articles I, II, III)     國會的雙重結構(Article I): 詳細闡述參議院與眾議院的權力差異、國會的核心管轄權(特彆是“必要且適當條款” Commerce Clause 的擴張性解釋),以及國會對行政部門的製約機製(彈劾權、批準條約權等)。    總統的職權與局限(Article II): 分析總統作為國傢元首、行政首腦和三軍統帥的復閤角色,探討“行政特權”的起源與邊界,以及總統在外交政策製定中的主導地位。    聯邦司法權的確立(Article III): 闡述最高法院的設立背景,管轄範圍的界定,以及法院在早期案件中逐步確立其權威的過程。   2.2 聯邦製的確立與州的地位(Article IV)  深入探討憲法如何處理州際關係,如“充分信任與信用條款”(Full Faith and Credit Clause)和州際公民權利,這是理解美國“雙重主權”體係的關鍵。   第三部分:憲法的靈魂——權利的保障與曆史的修正  本部分是全書的重中之重,聚焦於前十條修正案(《權利法案》)以及後續影響深遠的修正案。   3.1 《權利法案》:對政府權力的限製  我們對《權利法案》中的每一條權利都進行瞭細緻的溯源和現代案例分析:     言論、宗教與新聞自由(第一修正案): 不僅關注其文本,更深入探討“清晰與即刻的危險”測試、對公立學校宗教錶達的限製(Establishment Clause),以及新聞媒體作為“第四權力”的角色。    持械權(第二修正案): 追溯其民兵傳統的起源,並分析近年來最高法院在解釋集體權利與個人權利上的關鍵判例如何重塑瞭這一條款的實踐意義。    正當程序與非法搜查(第四、五、六修正案): 重點分析瞭對抗性司法程序的形成,證據排除規則(Exclusionary Rule)的演進,以及“米蘭達警告”的法律淵源。   3.2 奴隸製的終結與公民權利的擴張(第十三、十四、十五修正案)  這三條修正案構成瞭美國憲法史上最深刻的社會革命。我們將重點分析“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和“正當程序條款”如何被最高法院解釋,從而成為推動民權運動、保障少數族裔和女性權利的強大工具。對“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興起與推翻的分析,是理解美國法律史的關鍵一章。   3.3 現代民主的重塑(第十九、二十六修正案)  考察女性選舉權(第十九修正案)和成年人投票年齡的降低(第二十六修正案)的政治進程,揭示瞭憲法如何通過漸進的修改,嚮更具包容性的民主邁進。   第四部分:活的文本——司法能動性與憲法解釋的哲學  憲法的生命力在於其解釋的彈性。本部分專門探討司法審查的理論基礎及其在實際運作中的復雜性。   4.1 司法審查權的奠基:馬伯裏訴麥迪遜案  本書詳細迴顧瞭“馬伯裏案”如何確立瞭最高法院對國會和行政部門行為進行閤憲性審查的權力,以及這種權力對美國政治權力的重新分配産生的深遠影響。   4.2 解釋學的對決:原旨主義與活的憲法  我們客觀呈現瞭憲法解釋學的兩大主流陣營:嚴格遵循製憲者原意的“原旨主義”(Originalism),與主張憲法必須隨時代變遷而演進的“活的憲法論”(Living Constitution)。通過分析近數十年來在墮胎權、同性婚姻以及行政權力擴張等議題上的分歧,展示瞭不同解釋學立場對美國社會走嚮的決定性影響。   結語:永恒的張力與未來的挑戰  《美國憲法》並非一個靜態的文本,而是一個持續進行中的對話。本書最終探討瞭當代美國憲法麵臨的嚴峻挑戰,包括數字時代下的隱私權邊界、總統權力的常態化擴張、選舉製度的公正性爭議,以及最高法院的政治化趨勢。我們試圖嚮讀者展示,理解憲法,就是理解美國社會對自身身份、自由定義以及權力限製的永恒探索。這部法律文件,至今仍在不斷地被其人民所書寫和重新定義。  --- 本書適閤對象: 法學、政治學、曆史學專業的學生及研究人員;對美國政治運行機製有深度探究興趣的普通讀者;以及所有希望係統瞭解西方憲政思想根源的求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