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开近代民法之先,那么,美国宪法就是开近代宪法风气的作晶。而且,它凝聚着开国元勋们的治国理念与独具匠心的制度设计,成为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的不朽之作。
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依然是西方宪法史上的经典性蓝本之一。
作者简介
朱曾汶,浙江海盐人。1945年大学毕业后在华纳电影公司上海分公司从事宣传工作。1951年美国电影全面退出中国市场后,他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从事翻译工作。为商务印书馆翻译、校订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杰斐逊选集》《林肯选集》《潘恩选集》《政治中的人性》《自由主义》《美国政治与政府》等多部著作。
内页插图
目录
美国宪法
宪法修正案
美国宪法的综合分析
一个民族的图腾
——美国宪法导读
附录
精彩书摘
第十一条
合众国司法权不得解释为可扩大受理另一州公民或任何外国公民或臣民根据成文法或衡平法对合众国任何一州之起诉。(1798年)
第十二条
选举人应在本州集合,投票选举总统与副总统,其中至少应有一人为非与选举人同州之居民;选举人应于选票上写明被选为总统者之姓名,并于另一选票上写明被选为副总统者之姓名;并将所有被选为总统及副总统之人以及每人所得票数造具清单,予以签署证明,封印后送至合众国政府所在地,径呈参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应于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启所有证书,然后计算票数;获得总统选票最多者,如选票超过选举人总数一半,即当选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过半数,众议院应从总统候选人名单上得票最多者(不超过三人)中,立即投票选举其中一人为总统。但选举总统时应以州为单位投票,每州代表团各有一票表决权;以此种方式选举总统之法定人数为全国三分之二州每州一名或数名代表,并须取得全国过半数州之票数始能当选。如选举总统之权转移给众议院而该院于次年3月4日尚未选出总统,则副总统应按总统亡故或宪法所规定之其他有关总统丧失能力之条款代行总统职务。获得副总统选票最多者,如选票超过选举人总数之半数,即当选为副总统;如无入获得过半数,则参议院应从名单上得票最多之二人中选举一人为副总统;以此种方式选举副总统之法定人数为全体参议员之三分之二,并须有全体参议员之过半数选票始能当选。唯宪法规定无当选为合众国总统资格之人亦不得当选为合众国副总统。(1804年)
第十三条
第一款合众国境内或属合众国管辖之任何地区内,不准有奴隶制或强迫劳役存在,唯用以对业经定罪之罪犯作为惩罚者不在此限。
第二款国会有权为实施本条而制定适当之立法。(1865年)
第十四条
第一款凡出生或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之人,皆为合众国及其居住州之公民。无论何州均不得制定或实施任何剥夺合众国公民之特权或豁免之法律;无论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拒绝给予在其管辖下之任何人以同等之法律保护。
第二款各州之众议员名额应按其全部人口多寡分配,但不纳税之印第安人除外。但各州年满二十一岁且为合众国公民之男性居民,除因参加叛乱或犯其他罪行不计外,其选举合众国总统与副总统选举人、国会议员、州行政官与司法官或州议会议员之权利被取消或剥夺时,该州代表人数应按前项男性公民人数与该州年龄达二十一岁之男性公民总数之比例核减之。
第三款凡为国会议员、合众国官员、州议会议员或州行政官或司法官已宣誓拥护合众国宪法,而又复参与反对合众国之暴乱或谋叛,或给予合众国敌人以帮助或慰藉者,不得为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与副总统选举人,或在合众国或任何一州担任文武官职。但国会得以两院三分之二之多数表决恢复此种资格。
第四款凡经法律认可之合众国公债,包括为支付有功于平定暴乱或叛乱者之养老金与奖励金所负之债务,其效力不得否认。但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皆不承担或偿付因资助对合众国作乱或谋叛而负之债务或义务,也不承担或偿付因任何奴隶之丧失或解放而要求之赔偿;一切此类债务、义务与要求均应视为非法与无效。
第五款国会有权为实施本条各项规定而制定适当之立法。(18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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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这是一本关于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的图书简介,侧重于其历史背景、文本分析、司法解释以及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与挑战,力求内容详实且具有深度。 --- 《美国宪法:基石、演变与当代回响》 卷首语:立宪的伟大工程 本书并非仅仅是对《美国宪法》文本的罗列或注释,而是一部深入剖析美国政治与法律灵魂的编年史与思想指南。它旨在揭示这部成文于十八世纪末的“不朽文件”,是如何在两百余年的时间里,通过其内在的弹性和适应性,持续塑造着美利坚合众国的政治景观、社会结构乃至公民的日常生活。 我们相信,理解一部宪法,必须深入其诞生的历史土壤,审视起草者们在启蒙思想的熔炉中如何权衡自由与秩序、州权与联邦权力之间的微妙平衡。同时,我们也必须考察宪法如何通过其不可或缺的修正机制,回应时代的需求,修正历史的疏漏,并在持续不断的司法审查中实现其文本的“活的意义”。 第一部分:立宪的时代背景与启蒙的遗产 1.1 联邦的困境:邦联条款的失败 本卷首先追溯美国独立战争后,新生的邦联政府所面临的结构性危机。从对邦联政府无力征税、规范商业、维护国内秩序的深刻反思,到马萨诸塞州谢司起义所敲响的警钟,我们详尽描绘了制宪会议召开的紧迫性。这不仅是政治精英间的博弈,更是不同地域、不同阶层利益的集中体现。 1.2 费城大辩论:妥协与天才的交织 我们将焦点投向1787年的费城。这部分细致地还原了制宪会议上的关键辩论:邦联派与民主派的冲突、南北方的矛盾,以及最终促成妥协的“大妥协”(Great Compromise)和“五分之三条款”(Three-Fifths Compromise)的复杂性。我们着重分析了开国元勋们——麦迪逊的结构设计、汉密尔顿的强权主张、富兰克林的智慧调和——如何在有限的框架内,创造性地构建了三权分立的精妙结构。 1.3 《联邦党人文集》的论辩:文本背后的思想火花 理解宪法,必须理解支持其通过的强大舆论战。本书深入解读了《联邦党人文集》中,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为捍卫新宪法所提出的核心论点。特别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关于“派系”(Factions)的论述,以及对共和制优越性的辩护,是理解美国政治哲学不可或缺的基石。 第二部分:宪法的骨架——文本的结构与权力分配 本部分是对宪法七个条款的逐条、深度解析,重点聚焦于权力结构而非具体修正案的早期内容。 2.1 权力的界限:立法、行政与司法的制衡(Articles I, II, III) 国会的双重结构(Article I): 详细阐述参议院与众议院的权力差异、国会的核心管辖权(特别是“必要且适当条款” Commerce Clause 的扩张性解释),以及国会对行政部门的制约机制(弹劾权、批准条约权等)。 总统的职权与局限(Article II): 分析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三军统帅的复合角色,探讨“行政特权”的起源与边界,以及总统在外交政策制定中的主导地位。 联邦司法权的确立(Article III): 阐述最高法院的设立背景,管辖范围的界定,以及法院在早期案件中逐步确立其权威的过程。 2.2 联邦制的确立与州的地位(Article IV) 深入探讨宪法如何处理州际关系,如“充分信任与信用条款”(Full Faith and Credit Clause)和州际公民权利,这是理解美国“双重主权”体系的关键。 第三部分:宪法的灵魂——权利的保障与历史的修正 本部分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聚焦于前十条修正案(《权利法案》)以及后续影响深远的修正案。 3.1 《权利法案》: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我们对《权利法案》中的每一条权利都进行了细致的溯源和现代案例分析: 言论、宗教与新闻自由(第一修正案): 不仅关注其文本,更深入探讨“清晰与即刻的危险”测试、对公立学校宗教表达的限制(Establishment Clause),以及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角色。 持械权(第二修正案): 追溯其民兵传统的起源,并分析近年来最高法院在解释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上的关键判例如何重塑了这一条款的实践意义。 正当程序与非法搜查(第四、五、六修正案): 重点分析了对抗性司法程序的形成,证据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的演进,以及“米兰达警告”的法律渊源。 3.2 奴隶制的终结与公民权利的扩张(第十三、十四、十五修正案) 这三条修正案构成了美国宪法史上最深刻的社会革命。我们将重点分析“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和“正当程序条款”如何被最高法院解释,从而成为推动民权运动、保障少数族裔和女性权利的强大工具。对“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兴起与推翻的分析,是理解美国法律史的关键一章。 3.3 现代民主的重塑(第十九、二十六修正案) 考察女性选举权(第十九修正案)和成年人投票年龄的降低(第二十六修正案)的政治进程,揭示了宪法如何通过渐进的修改,向更具包容性的民主迈进。 第四部分:活的文本——司法能动性与宪法解释的哲学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的弹性。本部分专门探讨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及其在实际运作中的复杂性。 4.1 司法审查权的奠基: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本书详细回顾了“马伯里案”如何确立了最高法院对国会和行政部门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权力,以及这种权力对美国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产生的深远影响。 4.2 解释学的对决:原旨主义与活的宪法 我们客观呈现了宪法解释学的两大主流阵营:严格遵循制宪者原意的“原旨主义”(Originalism),与主张宪法必须随时代变迁而演进的“活的宪法论”(Living Constitution)。通过分析近数十年来在堕胎权、同性婚姻以及行政权力扩张等议题上的分歧,展示了不同解释学立场对美国社会走向的决定性影响。 结语:永恒的张力与未来的挑战 《美国宪法》并非一个静态的文本,而是一个持续进行中的对话。本书最终探讨了当代美国宪法面临的严峻挑战,包括数字时代下的隐私权边界、总统权力的常态化扩张、选举制度的公正性争议,以及最高法院的政治化趋势。我们试图向读者展示,理解宪法,就是理解美国社会对自身身份、自由定义以及权力限制的永恒探索。这部法律文件,至今仍在不断地被其人民所书写和重新定义。 --- 本书适合对象: 法学、政治学、历史学专业的学生及研究人员;对美国政治运行机制有深度探究兴趣的普通读者;以及所有希望系统了解西方宪政思想根源的求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