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財産與治理:農村宅基地製度變遷研究

土地、財産與治理:農村宅基地製度變遷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劉銳 著
圖書標籤:
  • 宅基地
  • 農村土地製度
  • 土地治理
  • 産權
  • 農村發展
  • 製度變遷
  • 城鄉關係
  • 土地政策
  • 中國農村
  • 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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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華中科技大學齣版社
ISBN:9787568024150
版次:1
商品編碼:12121754
包裝:平裝
叢書名: 中國現代農業治理研究叢書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92
字數:318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三農問題相關專傢、學者,政府官員。
本書為湖北省學術著作齣版專項資金資助項目。本書錶明,隻要捋清瞭宅基地製度變遷的邏輯,就可以對宅基地是什麼,為什麼會有宅基地問題,如何解決宅基地問題,進行富有洞見的迴答,農村宅基地製度變遷研究可由此起步。

內容簡介

宅基地作為土地之一,既與其他類型土地有相似性,又因製度界定而有用途上的區分。要研究宅基地製度的變遷,首先要理解宅基地的資源屬性,探索齣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的製度;其次是梳理製度變遷的一般邏輯,發掘宅基地製度變遷的動力機製;zui後纔是縷清我國宅基地研究的現狀問題,有針對性地建立宅基地製度變遷的研究框架。

作者簡介

劉銳,湖北省十堰人,博士。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特聘副研究員,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主要從事土地問題與地方治理研究,在全國10多個省份鄉村駐村調研纍計超過500天。近年來公開發錶論文40多篇,其中CSSCI收錄20多篇,《紅旗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復印資料》等轉載10餘次。主持和參與國傢、省部級課題多項。

目錄

第一章 導言
一 問題的提齣
二 宅基地製度變遷的研究
三 宅基地製度的中觀研究
四 核心概念與篇章安排
第二章 農村宅基地製度的形成
一 集體土地所有製的形成
二 宅基地治理製度的形成
第三章 弱財産屬性與宅基地治理
一 宅基地製度的變遷及問題
二 宅基地治理製度的變遷
三 宅基地利用問題及治理
第四章 強財産屬性與宅基地治理
一 宅基地強財産屬性與利用問題
二 宅基地治理的兩類問題
三 宅基地治理製度創新
第五章 宅基地産權製度變遷實踐
一 宅基地流轉現象增多
二 宅基地産權製度變遷
第六章 土地管理製度變遷實踐
一 城鄉統一的土地管理
二 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的打通
三 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的完善
第七章 宅基地製度變遷的政治經濟學
一 統籌宅基地製度的目標層次
二 堅持土地製度的憲法秩序
三 走嚮義利閤一的宅基地製度
後記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計劃經濟時期的宅基地製度,之所以能踐行義利閤一原則,主要是它縷清瞭宅基地製度的主次目標,設計齣瞭一套行之有效的宅基地治理製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但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宅基地利用方式各異。要實現宅基地製度變遷的正外部性,就要對宅基地利用的製度-結構狀況,進行全麵深入的探討。
我國宅基地製度有兩部分構成,一是宅基地使用製度,主要是保障居者有其屋,二是徵地製度,是以“漲價歸公”實現“地利共享”。兩種製度服務於一個目標,實現國傢發展戰略、保障社會分配公平,我們稱之為義利閤一的宅基地製度。1980年以來,隨著土地非農化規模的擴大,耕地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宅基地製度變遷既要適應利用現實,又要遵循土地製度的憲法秩序,更要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水平。
“離土不離鄉”的小城鎮發展戰略限製瞭要素流動,固化瞭計劃經濟以來的城鄉利益分配格局,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的要素流動要求。因此,鄉村工業會因各種問題紛紛倒閉,小城鎮會從生産性區域嚮消費性區域轉型。城市經濟發展帶來農村人口的湧入,造就齣農民半工半農的就業模式。半工半農的就業模式是結構性的還是製度性的,是個有待清理的問題。主流研究通過城市“民工荒”及土地拋荒的存在,推測我國城鄉關係變遷到瞭一個拐點,所以要通過戶籍 、土地製度的聯動實現城鄉一體化。事實並不是如此。
山區農村因地形崎嶇和耕作不便,農業生産艱辛土地産齣效益低。隨著城市經濟的拉力增大,土地被拋荒、宅基地自發退齣,村莊的終結是客觀規律,這類土地本就應退耕還林。我們應以農民為主體,針對其生産生活問題,做齣有針對性的治理,呼應農民的易地建房訴求。丘陵或平原地區的農村,土地被拋荒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農業生産的辛苦與産齣不成比例,挫傷瞭農民種地的積極性,被迫拋荒土地;二是當前的糧食價格較低,外齣打工雖然辛苦,相比於種地要高很多,農民因此暫時拋荒土地。也就是說,“民工荒”的齣現及非農就業工資的上漲,與劉易斯轉摺點之間並非因果關係,更多的是剩餘勞動力供求共同作用的結果。
從小農傢計的角度看,農村仍有大量的剩餘勞動力,農業在傢庭收益中的地位重要,農民的城鄉流動是結構性的。我們以農民生活方式的變化尤其是人口再生産的城市完成,作為城市化的衡量標準,通過對農民收入來源和進城方式的調查會發現,大部分中西部農村的農民難以一次性順利進城,第二、三代農民工的城市化是不完全城市化,與傢庭生命曆程及父母的資金物質支持有關。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經濟是取得長足進步,但工業化水平總體不高,城市經濟的拉力效應有限,人地關係緊張局麵沒有得到改觀。若通過製度建設讓農民進城變得不可逆,即使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體製,也會因城市就業的機會少收入低,帶來大部分進城農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城市治理成本的增大,勞資衝突的增多隻是後果之一,社會穩定受影響及階層對立的加劇,將使我國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劣質的城市化我們當然不需要。
農村人口的城市化是個長期過程,減少城市化過程中的陣痛,保持農村社會的基本穩定,為我國經濟結構轉型贏得空間,現代化建設大局纔有可能實現。城市和農村之間是一靜一動、一陰一陽的關係,隨著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村人口會大量轉移進入城市,那時再退齣一般農村的宅基地,製度變遷成本要小得多。現在一小部分農民順利進城,農村宅基地閑置在那裏,無關土地利用大局,模糊化治理是可行的。大部分農民的傢庭收入水平不高,還要依靠農村完成人口再生産,農民的流動方式及就業結構,帶來宅基地的“季節性閑置”。大部分農民的進城是長期反復的,宅基地閑置時間因此有長有短,從空間形態上看居住效率不高,但它保障瞭農民傢庭生活穩定,為城市經濟的發展轉型提供瞭契機,總體來看是有製度效率的。
宅基地閑置的總體閤理,並不是說我們就應無為而治。隨著傢庭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民對宅基地的要求也在增長,我們應有針對性的進行規劃和治理。具體說來,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的長期性,決定瞭大部分農民還要依托農村生活。一方麵,他們對公共服務設施有需求,另一方麵,農業收益對傢庭生活很重要。如果我們因地製宜地製定村莊規劃,規劃區設置在農業耕作半徑範圍內,同時建設起完善的公共基礎設施,要求在規範區建新必須退齣老宅基地,鄉村組織隻需要加強宣傳和引導,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民紛紛搬遷過來,老宅基地會很自然地退齣。該模式尤其適宜中部丘陵農村,湖北荊門農村已有不少成功實踐。
平原農村的問題是,既無宅基地可分老宅基地又沒有退齣。如果激活村社集體的積極性,上級政府給予村社集體以相應支持,低成本的老村整治能夠順利實現,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使用製度也能實施,前文的山東東營農村已有成功的實踐。
山區農村條件太差,村莊的終結是個過程,村民的遷徙路徑不一。不少人遷往有土地可種、交通條件較好的農村,遷入地的政府因財力有限、公共治理資源緊張,不願意接受外來戶口,有些地方通過行政收費來限製人口遷入,帶來宅基地利用的社會問題和治理問題。若將宅基地退齣與政府治理相掛鈎,退齣原村宅基地的人攜指標流動,遷入地獲得國傢配套的公共治理資源,就可實現農民的自由遷徙和落戶。
要注意的是,當前不少地方通過增減掛鈎政策倒騰宅基地,建設“萬人社區”或者行政推動人口嚮城鎮集中,是很成問題的。上樓會掏空農民的大半生積蓄,宅基地在耕作半徑之外會增加農業生産的不便,城鎮支齣的增多又降低農民的生活福利。中西部的一般鄉鎮不能提供就業機會,農民為瞭維持體麵生活外齣打工,又帶來鄉鎮的“空心化”或鬼城化。一般農村宅基地的生産生活功能,應得到政策部門足夠的重視。
相比於一般農村,城郊或沿海發達農村,宅基地財産屬性增強,宅基地利用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徵地拆遷衝突愈演愈烈;二是宅基地隱性流轉頻繁糾紛多。徵地拆遷衝突增加的原因眾多。從我們的實地調查和媒體報道來看,地方政府大多提高瞭徵地補償標準,中央在徵地製度建設上也更加規範,但徵地衝突反而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何也,我們以為主要是徵地博弈無序化引緻。政府徵地帶來巨額土地增值收益,村民不眼紅不想謀利不可能,問題在於我們如何堅持憲法原則,滿足村民的閤理地利訴求,堅決拒斥漫天要價的行為。地方政府治理無理型釘子戶的無力,帶來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心理,催生更多的坐地要價式的博弈,發生徵地衝突的可能性因此大大增加。
從統計數據來看,我國的再分配機製不足以應付各種挑戰,其根本原因是財政汲取能力低再分配能力不強。在土地財政還是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對實施惠民政策、促進經濟發展還有強大功能的條件下,我們匆匆取消徵地製度並推動宅基地入市,政府獲得的土地增值收益部分必然較低。我國的宏觀經濟結構還沒轉型成功,政府對自由入市的宅基地收取高額纍進稅,顯得太不切實際。因為,即使收取50%的纍進稅來補貼95%的一般農村,與土地財政的再分配效果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用全麵的財産稅來代替土地財政會阻礙經濟增長,於我國低水平的城市化現實,及現代化建設大局不相符閤。
我們堅持“土地公有、地利共享、消滅土地食利者”的憲法秩序,不是生搬硬套法條,而是結閤中國發展實際,用憲法製度目標來指導現實。按照現在的經濟速度發展20-30年,等我國城市化擴張基本完成,城鄉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城鄉間人口流動大緻均衡,經濟結構轉型已告成功時,我們自然會摒棄土地財政,對徵地製度大刀闊斧的改革。當前的徵地製度是有問題,但哪是主哪是次,哪先改哪後改,不僅齣於理念完美,更要深耕於我國的國情,對土地製度有總體認知。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有兩大原因,一是宅基地使用製度瓦解,二是違建房的治理不到位。部分地方因曆史遺留問題,宅基地隱性流轉已成現實,要大麵積拆除基本不可能,宅基地的細碎化又影響地方的發展。在地方政府已具備強大的財政實力,宅基地使用製度已完成政治社會功能,宅基地産權糾紛越加嚴重的背景下,政府齣於社會穩定和發展大局考慮,選擇對即定事實的被動承認和確權,有其特定發展階段的治理閤理性。隻要産權改革的正義和公平問題可控,地方政府能夠承擔製度變遷的成本。對於其他沿海發達和城郊農村,當産權改革的社會反抗情緒大,地方政府還嚴重依賴土地財政,宅基地入市形勢尚可總體控製時,實無必要強推宅基地使用梳流轉。而應該從宅基地製度源頭做起,提高土地管理的水平,公平有序分配宅基地,創新宅基地的退齣方式,加大違建房的治理力度,等等。
換個角度看,發達農村從宅基使用製度目標齣發,按照自願原則實施“宅基地換房”的政策,有一定閤理性。畢竟,宅基地使用製度作為集體所有製的一部分,適應於生産力水平低福利保障水平低的階段。現在沿海發達和城郊農村宅基地財産屬性增強,農民的生産生活已基本實現城市化,宅基地使用製度的政治社會目標基本實現,我們可以取消福利性的宅基地使用製度,實行土地國有製下的住房保障製度。“宅基地換房”遵循宅基地使用製度的目標,農民居住環境也得到相應地改善。要注意的是,農民進城是個長期的過程,“宅基地換房”不是一蹴而就的,一刀切的行政強推農民上樓,製度變遷快於社會變遷,會帶來諸多遺留問題。
在我國趕超型發展戰略沒有根本調整,經濟發展還沒有跨過“中等收入陷阱”之前,我們應堅持義利閤一的宅基地製度,逐步完善徵地製度和宅基地使用製度。當前兩類農村的宅基地問題有差異,各地宅基地利用的具體問題也不同,要將義利閤一的製度目標貫徹下去,就要實施“務實主義”的宅基地製度變遷。即,中央政府注意宅基地製度變遷的係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在宅基地製度的頂層設計和因地製宜上做到辯證統一。地方政府堅持宅基地製度的價值目標,從宅基地利用變遷現狀及問題齣發,逐步調整不適應的一般宅基地製度。
孔子說,“放於利而多行,多怨”。孟子說,“上下交徵利,而國危矣”。當前我們為瞭實現農民土地財産權、提高耕地保護的效率,不斷消解宅基地使用製度和徵地製度,使宅基地製度的義與利齣現嚴重分離,我們該如何保障製度正義和社會公平呢?
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堅持宅基地製度的義利閤一原則,立足現實有序地變遷宅基地製度,是大轉型時代的大智慧。

前言/序言

前言
宅基地製度是復閤的而不是單一的,既包括土地憲法製度,也括土地管理製度,還包括宅基地治理製度。宅基地製度變遷在兩個層麵展開,一是宅基地使用製度,二是政府徵地製度。宅基地製度變遷既要遵循憲法製度,又要與宅基地的利用現實相適應。
集體化時期我國建立起宅基地製度,“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土地製度,實現瞭宅基地自主治理的公平與效率。改革開放以來土地管理權力的上移,及人身自由限製的逐步被解除,使宅基地利用與農民傢計變遷建立聯係。我們依據宅基地財産屬性的強弱,將中國農村分為一般農村及沿海發達和城郊農村。
一般農村的宅基地財産屬性弱,具有較強生産生活功能,性質更接近農用地。城市經濟的拉力有限,大部分農民難以順利進城,宅基地的季節性閑置成為常態。從宅基地保障農民傢庭的生活穩定,保障經濟轉型的社會穩定角度看,當前的宅基地利用實現瞭製度效率。如果治理主體因地製宜地製定規劃,既保證居住點在耕作半徑範圍,又能建設完善的公共生活設施,然後要求農民建新必須退齣老宅基地,時間的推移會帶來宅基地的低成本退齣。問題是宅基地治理製度變遷,尤其是稅費改革及鄉村體製改革,使基層組織的治理能力動力被削弱。
沿海發達和城郊農村宅基地財産屬性強,宅基地使用製度的實踐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基層組織利用土地管理體製漏洞謀取地利,二是老宅基地不退齣帶來新增宅基地的供應不足。改革宅基地審批製度和加強政府監管是個治理問題,可逐步完善解決,如何提高老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是問題的根本。相較於政府和市場解決的強負外部性,集體主導的“部分更新”式宅基地治理,交易成本較低,改善瞭居住環境,有較高的推廣價值。
中央主導的宅基地製度變遷,有兩個主要目標,一是實現農民宅基地財産權,針對的是一般農村及沿海發達和城郊農村的鄉村規劃難實施、違建房治理效果差,帶來的宅基地流轉頻繁糾紛增多的問題;二是實施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製度,針對的是地方政府難以有效約束,土地非農化的速度過快,帶來的耕地資源迅速減少的問題。
宅基地價格的上漲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城市經濟的發展帶來特定位置的土地升值;二是國傢為保護耕地采取偏緊的建設用供給政策。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農村占全國農村的95%,改革徵地製度推動宅基地入市,隻會使5%的沿海發達和城郊村農民獲利,會影響國傢發展戰略,影響整體的社會公平。而依照物權法原則推動的宅基地確權,不僅不利於提高宅基地居住效率,而且與宅基地使用製度衝突,與現行的土地憲法秩序相衝突。
宅基地製度各個目標本應是統籌平衡的,現在耕地保護的戰略地位被不斷拔高,就會齣現因噎廢食、顧此失彼的土地管理問題。中央在建立城鄉一體的指標化土地管理製度後,一方麵嚴格限製土地非農化的規模以保護耕地資源,一方麵又允許地方通過增減掛鈎或地票獲取指標,由此帶來城鄉土地利用變遷特點及問題被誤判,宅基地使用製度的運作空間受擠壓的問題。
宅基地治理製度的瓦解,土地管理製度的僭越,及地權製度的操之過急,與兩類農村的宅基地問題不相契閤,帶來宅基地製度變遷的實踐睏境。我國的土地憲法秩序沒有調整,社會沒有跨過“中等收入陷阱”,我們應立足宅基地製度的“義利閤一”原則,麵嚮現實、有主有次、循序漸進的變遷宅基地製度。
土地、財産與治理:農村宅基地製度變遷研究 圖書簡介 核心議題: 本書深入剖析瞭中國農村宅基地製度自改革開放以來,直至新時代背景下的深刻演變曆程、內在驅動力及其對鄉村社會結構、經濟發展與農民福祉産生的復雜影響。它不僅僅是對一項具體土地製度的描述性研究,更是一場關於國傢治理能力、集體所有權實踐、以及農民權利保障的宏大敘事。 第一部分:曆史脈絡與製度基石的重塑 本書首先迴溯瞭新中國成立初期宅基地製度的起源與早期形態,重點聚焦於人民公社體製下“集體統一規劃、無償使用”的基本邏輯。這一時期,宅基地被視為集體福利分配的一種形式,其産權的模糊性和使用權的依附性,為後來的製度變遷埋下瞭伏筆。 進入改革開放初期,隨著傢庭聯産承包責任製的推行,農村土地製度開始鬆動。本書詳細考察瞭“一戶一宅”原則的形成過程,以及在實踐中齣現的“超占”與“閑置”現象。通過對不同時期中央政策文件、地方試點案例的細緻梳理,本書揭示瞭國傢在維護耕地紅綫與保障農民基本居住權之間的微妙平衡。重點分析瞭1988年《土地管理法》對宅基地使用權(而非所有權)的初步界定,如何奠定瞭未來製度改革的基礎框架。 第二部分:産權界定、流轉睏境與法律博弈 本書的核心篇幅聚焦於進入21世紀後,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的探索與爭議。作者認為,宅基地製度改革的根本難題在於如何清晰界定集體所有權、農戶資格權與使用權之間的關係。 在集體所有權層麵,本書考察瞭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和村集體在宅基地資源管理中的角色變化。是更傾嚮於維護集體利益的“代位行使者”,還是更趨嚮於市場化的“資源配置者”?這些差異直接影響瞭農民的實際獲益。 在農戶資格權方麵,本書進行瞭細緻的社會學觀察。它探討瞭“誰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一身份認定標準在現代化進程中的鬆動和衝突,特彆是對於外嫁女、遷入農戶(“新鄉賢”)以及“非本集體成員”的住宅使用權繼承和流轉限製所引發的法律糾紛和傢庭內部矛盾。 在使用權流轉方麵,本書係統分析瞭近年來多地推行的“自願有償退齣機製”、“抵押貸款試點”以及“閤作建房”等創新實踐。研究指齣,盡管政策導嚮是激活宅基地資源,但在缺乏完善的統一市場體係、産權界定不清以及金融機構風險偏好不足的背景下,宅基地市場化流轉的程度和深度遠未達到預期,並分析瞭這種“半吊子”市場化帶來的潛在風險,例如加劇農村內部的財富分化。 第三部分:治理模式的演進與鄉村重構 本書將宅基地製度變遷置於中國國傢治理體係現代化的宏大背景下進行考察。作者認為,宅基地製度的改革,實質上是國傢權力如何下沉、如何與鄉村熟人社會進行有效互動和協商的過程。 在治理能力方麵,本書對比瞭不同地區在實施宅基地有償退齣、閑置農房盤活等政策時的治理策略。一些地方采取瞭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動,導緻農民權益受損;而另一些地方則通過建立更加透明的聽證和協商機製,實現瞭治理的有效性與閤法性的統一。 在社會影響方麵,本書提供瞭大量的田野調查案例,展示瞭宅基地製度變遷對鄉村社會公平正義的衝擊。例如,宅基地有償退齣補償標準的不透明性,如何轉化為鄉村精英的尋租空間;以及對“空心村”治理的嘗試,如何在保護農民原有權益與推進城鎮化進程之間尋求平衡。本書尤其關注瞭宅基地製度如何影響新一輪的鄉村振興戰略,特彆是如何通過盤活沉睡的土地資産,為鄉村産業發展提供新的資金和空間支持。 結論與展望: 本書最終強調,宅基地製度的未來發展,必須在堅持“集體所有、農戶使用”這一基本國策的前提下,著力於構建一個清晰、可交易、可繼承的産權體係。它呼籲政策製定者正視製度變遷帶來的復雜社會後果,並強調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必須將程序的正義與結果的公平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確保農村最弱勢群體的居住權利不受侵蝕,最終實現鄉村治理的現代化與可持續發展。 本書特色: 理論與實踐結閤緊密: 既運用瞭財産權利理論、製度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又緊密結閤瞭十八大以來中央的一係列新提法和地方的試點案例。 跨學科視角: 融閤瞭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及政治學的研究方法,力求提供一個立體、多維度的分析視角。 豐富的案例支撐: 書中穿插瞭大量來自黃淮海平原、長江三角洲和西部地區的具體田野調查材料,使抽象的製度分析更具現實感和說服力。

用戶評價

評分

拿到這本書,還沒翻開,單是它的名字就讓我聯想到許多身邊的故事和新聞報道。 “土地、財産與治理”,這幾個詞匯在我腦海中激起瞭一連串的聯想。我來自農村,對農村土地問題有著切身的體會,雖然我對學術研究的深度瞭解不多,但我知道,宅基地不僅僅是農民的住房用地,它承載瞭太多的曆史記憶、傢庭情感,以及代際傳承的價值。這本書的書名,讓我感覺它試圖去揭開這些“隱藏”在土地背後的更深層的東西。 “製度變遷研究”這幾個字,也讓我對這本書的價值有瞭期待。製度往往是悄無聲息地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而當我們去迴顧這些製度是如何一步步形成、演變,又在何時、因何而改變時,我們纔能更深刻地理解當下。特彆是農村宅基地製度,這背後牽涉到的利益關係錯綜復雜,有農民的切身利益,有地方政府的政策執行,有城鄉發展的不平衡,等等。我好奇作者是如何抽絲剝繭,將這些復雜的綫索梳理清楚的,又是如何用嚴謹的學術語言去呈現這些變遷的。我希望這本書能給我帶來一些對農村現狀更具洞察力的理解,讓我在今後觀察和思考農村問題時,能有一個更宏觀、更深入的視角。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在我看來,就像是一把鑰匙,可以打開通往中國農村深層肌理的大門。 “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産資料和生活空間,其所有權、使用權以及相關的分配和流轉機製,無疑是理解任何社會形態的基石。”我猜想,這本書將從這個最根本的層麵齣發,去探討農村宅基地這一特殊形態的土地製度。 “財産”,這個詞匯不僅僅指嚮經濟價值,更包含瞭權利、保障和尊嚴。當我們將“財産”與“宅基地”聯係起來,我便會想到農民的安身立命之所,想到他們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地位,以及他們在財産權利保障方麵的訴求。 “治理”,則將研究的視野拉升到瞭國傢和社會的層麵。農村宅基地製度的變遷,絕非簡單的政策調整,它必然與國傢的發展戰略、鄉村振興的規劃、以及社會治理體係的完善緊密相連。我特彆期待作者能夠詳細闡述在不同曆史時期,政府是如何通過製度設計來管理和調控農村宅基地的,以及這些製度的實施效果如何,又引發瞭哪些新的問題。 如果這本書能夠提供詳實的史料、深入的理論分析,並且能夠將理論與實踐相結閤,我想它一定會是一部非常有價值的研究著作,能夠幫助我們更全麵地理解中國農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評分

初拿到這本書,我最先被它的書名吸引,因為它直接點齣瞭一個我一直以來都非常關注的議題——農村土地問題。 “土地、財産與治理”,這幾個詞的組閤,讓我預感到這本書將是一次深入到中國農村社會結構和製度演變核心的探索。我尤其對“農村宅基地製度變遷研究”這幾個字感到振奮,因為我知道,農村宅基地是中國農村最基本、也是最復雜的一項製度安排。 它不僅僅關乎農民的居住權,更是涉及土地的分配、流轉、繼承,甚至與城鎮化進程、農村人口流動、以及城鄉之間的資源配置都有著韆絲萬縷的聯係。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從曆史的角度,細緻地梳理齣宅基地製度是如何隨著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而不斷變化的,這些變化是哪些因素驅動的?是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壓力,還是國傢政策的引導?又或者是農民自身需求的演變? 我還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探討在製度變遷的過程中,如何實現有效的“治理”,這裏的“治理”可能包含瞭政府的政策製定和執行,也可能包含瞭農村集體組織的管理,甚至還有農民的參與和自治。我希望作者能夠提供紮實的案例研究,用數據和事實說話,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這些製度變遷的實際影響,以及它們對中國農村社會帶來的深遠改變。

評分

讀到這本書的書名,我immediately想到瞭我所在的那個小鎮,以及周圍那些仍在耕種的土地和散落的村莊。 “土地,是中國的根。”而農村宅基地,更是無數中國農民最直接、最根本的生存保障。這本書的書名, “土地、財産與治理”,一下子就觸及瞭問題的核心。我猜想,這本書不僅僅是關於法律條文或者政策文件的堆砌,它會深入到土地製度變遷背後的人性、利益和權力。 “財産”這個詞,在我看來,不僅僅是物質上的擁有,更是權利的體現,是安全感的來源。農村宅基地作為農民的“財産”,它的製度變遷,必然牽動著無數傢庭的命運。 我對“治理”這一部分尤為好奇。在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情況多樣的國傢,如何有效、公平地管理和分配農村宅基地,一直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揭示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國傢和地方政府在宅基地治理上所做的努力,以及這些努力帶來的成效和問題。我期待作者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生動的案例,讓我能夠感受到製度變遷是如何在真實的農村社會中 unfolding,以及農民們在這些變化中的真實感受和應對方式。這本書,聽起來就像是為理解中國農村的當下和未來,提供瞭一把關鍵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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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給我一種樸實而厚重的感覺,雖然我還沒有開始閱讀,但我已經從這個書名中感受到瞭強大的學術氣息。 “土地、財産與治理”這幾個關鍵詞,一下子就勾勒齣瞭一個宏大的研究框架,讓我對接下來的內容充滿瞭好奇。我尤其對“農村宅基地製度變遷研究”這一部分非常感興趣。在我們的社會發展進程中,農村的土地問題一直是一個極其敏感且復雜的話題,它不僅僅關乎農民的生計,更深層次地觸及瞭財産的界定、集體所有權的性質、以及國傢治理的有效性等一係列根本性問題。 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剖析宅基地製度在不同曆史時期是如何演變的,這些變遷的背後究竟有哪些深層的原因?是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是社會結構的變化,還是政策導嚮的調整?我希望作者能夠提供詳實的案例和數據,帶領我一步步去理解這些復雜的關係。 另外,“治理”這個詞也讓我聯想到,這本書很可能不僅僅是描述製度的變遷,更會探討在製度變遷過程中,政府、村集體、以及農民自身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之間的互動關係。這種多視角的分析,無疑會使研究更加全麵和深入。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給我帶來一些新的思考,讓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中國農村土地製度的復雜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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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喜歡在京東買東西,因為今天買明天就可以送到。我為什麼每個商品的評價都一樣,因為在京東買的東西太多太多瞭,導緻積纍瞭很多未評價的訂單,所以我統一用段話作為評價內容。京東購物這麼久,有買到很好的産品,也有買到比較坑的産品,如果我用這段話來評價,說明這款産品沒問題,至少85分以上吧,而比較垃圾的産品,我絕對不會偷懶到復製粘貼評價,我絕對會用心的差評,這樣其他消費者在購買的時候會作為參考,會影響該産品銷量,而商傢也會因此改進産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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