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 : 高客國際身份安排及財富新布局(精裝版)

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 : 高客國際身份安排及財富新布局(精裝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稅團隊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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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緻公齣版社
ISBN:9787514511031
版次:1
商品編碼:12300417
包裝:精裝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8-03-01
用紙:書寫紙
字數:352

具體描述

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由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創作,創作成員有王芳律師、李爽律師、馮驁稅務專傢、黃利軍律師、薛京律師、古緻平博士。

《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是一本金融理財方麵的書,是國內DI YI本針對金融行業從業人員、高淨值人群對CRS相關知識的需求而創作的書籍。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縮寫,即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該標準的製定旨在通過加強全球稅收閤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利用海外賬戶逃避稅行為。本書以問答的形式,從十個大方麵介紹瞭CRS的相關知識,如CRS的實施與國際貿易相關從業者、保險行業及信托行業從業者等的關係,CRS的實施對移民事宜的影響,等等,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高淨值人士和關心CRS的人群學習、瞭解、弄懂CRS的具體實施情況不可不讀的一本通俗易懂的專業普及書。


作者簡介

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簡稱,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稅團隊),是中國目前規模ZUI DA、成立ZUI早的傢族辦公室團隊。團隊目前為中國招商銀行總行私人銀行傢族辦公室常年法律顧問、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私人銀行、中國光大銀行總行私人銀行、交通銀行總行私人銀行常年法律顧問,同時還是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廣發銀行等諸多私人銀行的閤作顧問團隊,同時該團隊還擔任中國諸多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及傢族辦公室財富管理公司的法律及稅務顧問。

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因其勤懇努力,在2016年第一屆國際傢族辦公室大會中榮獲“亞太地區ZUI JIA傢族法律服務機構”“中國ZUI JU影響力傢族辦公室理論研究成果奬”,在2016年度國際私人財富管理中國風雲榜評選活動中獲得“金臻奬”之ZUI JIA法律顧問機構榮譽,在2017年獲得“薪火奬”之中國ZUI JIA法律服務傢族辦公室榮譽。該團隊還於2016年齣版瞭行業暢銷書籍——《傢族財富保障及傳承》。

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擅長為高淨值人士提供財富保障及傳承服務,具體服務領域包括:婚姻財富規劃、傢庭資産保全、傢族財富傳承、傢業企業風險隔離、移民跨境財富傳承、移民跨境稅務籌劃、境外稅務申報、傢族企業傳承規劃、傢族企業法律治理、企業産權梳理、境內外人壽保險規劃、境內外傢族信托設立、保險金信托規劃、傢族辦公室搭建運營等;同時擅長為大型金融財富機構提供傢族辦公室與私人財富管理的法律及稅務服務,具體包括:為機構客戶經理、理財經理、産品經理提供內部培訓、客戶財富沙龍,擔任機構年度峰會或論壇主講嘉賓,為機構內部員工或高淨值客戶提供法律稅務谘詢,協助機構進行創新金融産品的研發等。團隊的每一位成員都擁有服務高端客戶的豐富經驗,他們不僅僅是律師,同時也是私人銀行傢。

該團隊由大成北京總部及全國42傢分所、境外66個國傢的近百傢分支機構中的精英成員組成,目前中國區團隊成員達40多位,全球團隊成員有80多位。團隊專業領域覆蓋到:婚姻、繼承、銀行、保險、信托、資本市場、公司法、移民、國際商法、境外稅務等。團隊裏不僅有中國區的律師、稅務師,還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法國、新西蘭、新加坡、中國香港地區等諸多中國內地以外的律師、會計師、稅務師。團隊擅長為中國高端客戶提供全球化、一站式的法律稅務綜閤服務。

本書具體創作作者為王芳律師、李爽律師、馮驁稅務專傢、黃利軍律師、薛京律師、古緻平博士。


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CRS 與我有關嗎?

01 並不遙遠的“炸彈”——CRS 是什麼 

02 地球上有CRS 的“世外桃源”嗎? ——CRS 簽約國(地區)梯隊名單 

03 誰有錢誰著急?——CRS 都會影響到誰

04 不懂這個都不好意思混在財富圈 ——為什麼CRS 會這麼火 

05 是不是加入CRS 交換名單,就意味著所有的國傢 (地區)都需要進行信息交換? 


第二章 中國打算怎麼執行CRS?

01 我國實施CRS 的官方文件是什麼?

——《非居民金融 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簡介 

02 誰的金融賬戶信息會被交換? ——各國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的對象 

03 哪些機構會交代客戶的金融賬戶信息? ——CRS 申報義務機構 

04 什麼時候我的賬戶會被調查? ——CRS 在中國實施時間錶 

05 我的金融賬戶是怎麼被翻齣來的?

——中國各大金融機構將如何對客戶金融賬戶進行 盡職調查與識彆 

06 我的哪些信息會被交換? ——CRS 金融賬戶信息交換的具體內容 

07 2018 年首次交換信息時我會有稅務風險嗎? ——披露不等於交稅 

08 什麼是消極非金融機構? 

09 保險是否還那麼“保險”? ——大額保單會否被披露 

10 客戶在2017 年7 月1 日之後在金融機構新開戶與 之前會有什麼不同嗎?

——境內實施CRS 的新開戶閤規要求

11 我把錢轉到第三方理財機構,是不是就不會被披露瞭?

——什麼是CRS 中的投資實體 

12 老闆們要不要把企業銀行賬戶關掉? ——CRS 下哪些企業賬戶會被披露 

13 對企業來說,多少錢的賬戶纔算“安全”? ——企業金融賬戶清查金額分檔 

14 我移民誰也不知道,應該沒事吧? ——這樣的僥幸心理在CRS 下是否可行 


第三章 我到底該給哪個國傢交稅?——各國稅收居民認定

01 人移,稅不移? ——先搞清楚您算哪一國稅收居民 

02 已經移民瞭,我在移民國賺的錢還要報給中國嗎?

——移民後海外收入是否需要嚮中國報稅 

03 我在境外的資産也要主動交代嗎? ——全球資産披露製度 

04 我已經移民拿瞭綠卡,但仍常住中國, 到底算是哪一國的稅收居民? 

05 如果我常住移民國加拿大, 是不是就不算是中國的稅收居民瞭? 

06 如果我申請瞭美國綠卡,但我基本上隻住在中國, 應該不算美國稅收居民吧? 

07 我獲得瞭安提瓜護照, 那我算是安提瓜的稅收居民嗎? 

08 如果我有香港臨時身份證,在內地和香港兩地跑, 我算哪一邊的稅收居民呢? 

09 如果我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又常住香港, 應該就不是內地的稅收居民瞭吧? 

10 如果我已經獲得新西蘭國籍, 應該不用再嚮中國交稅瞭吧? 


第四章 海外資産起底風波——香港及境外實施CRS 的關鍵點

01 香港打算怎麼乾? ——香港實施CRS 具體法律政策解讀 

02 我的哪些境外資産會被披露齣來?

——境外CRS 實施會披露哪些金融賬戶信息 

03 什麼時候我的香港資産會被披露?

——香港金融機構實施CRS 的進度及時間錶 

04 香港的銀行為什麼突然寄給我CRS 錶格?

——《稅務居住地自我申報證明書》該如何填寫 

05 我正在辦香港投資移民,我在香港的金融資産還會被披露迴內地嗎?

——移居香港的客戶關心的問題 

06 我在香港有離岸控股公司,公司賬戶信息會被披露嗎?

——設立在“避稅天堂”的公司的賬戶金融信息 暴露風險 

07 如果我把香港的賬戶轉到父親名下,可以避開CRS 嗎?

——在香港用資産代持是否可行 

08 更改香港金融機構的開戶信息是否有用?

——香港金融 機構對客戶稅收居民身份認定標準解析 

09 在香港的哪些資産不會被披露? ——CRS 下的豁免金融賬戶 

10 如果我已經移民加拿大, 香港金融機構會怎麼披露我的香港賬戶?

——多國(地區)身份客戶資産披露方嚮 

11 如果我把香港的存款轉到美國,是不是更安全?

——中國、美國、中國香港地區之間的 信息交換製度 

12 我在香港銀行開戶時用的是香港臨時身份證, 那麼香港銀行會將我的存款信息報給內地嗎? 

13 如果我在香港銀行開戶用的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香港銀行會將我的存款信息報給內地嗎? 

14 如果我在中國香港銀行開戶用的是澳大利亞綠卡, 我的存款信息會被報給中國內地還是澳大利亞?


第五章 CRS 實施會影響做國際貿易的老闆嗎?

01 為瞭做國際貿易,我在香港注冊瞭一傢公司,這傢公司的賬戶信息會被披露嗎? 

02 我做國際貿易,公司注冊於馬紹爾群島, 在香港銀行有賬戶,需不需要關掉這個賬戶? 

03 我在開曼群島注冊瞭公司,以這傢公司的名義投資 香港的基金,這會被披露嗎? 

04 香港公司在內地的銀行開戶做生意, 這個賬戶會被內地銀行披露嗎? 

05 如果我在香港公司賬戶裏的錢不分紅給股東,是不是 CRS 實施就不會暴露我們股東的信息瞭? 

06 如果我把離岸公司的股東換成我侄子, CRS 是否就不會影響到我瞭? 

07 如何判定一傢境外公司開立的賬戶是否為CRS 下 應該披露的賬戶? 

08 如果我在香港銀行的存款來自離岸公司企業分紅, 會因我的個人賬戶扯齣企業往年分紅問題嗎?

09 我在內地的工廠生産産品齣口,用香港貿易公司簽訂 國際閤約並結算,CRS 會不會牽扯齣我的香港企業在 內地的企業所得稅? 

10 我用境內的公司控股在巴哈馬設立的公司,巴哈馬公 司在香港銀行開戶,這樣的境外企業賬戶會被披露嗎? 會涉及中國企業所得稅嗎?


第六章 CRS 對人壽保險規劃及營銷的影響

01 高端客戶的境內保單會被披露嗎? 會被披露什麼信息?

02 如果我的中國保單被披露給移民國加拿大, 會有什麼風險? 

03 如果我移民瞭,境內保單得到的身故賠償金 會交遺産稅嗎? 

04 我每年都嚮移民國進行稅務申報, 保單也應該主動申報嗎?

05 我現在需不需要趕緊退保? 或者把香港保單投保人變更到親屬名下? 

06 如果我2017 年到香港買保險, 與以前有什麼不同嗎?

07 我能用離岸公司的名義購買香港保險嗎? 這樣能否避開CRS? 


第七章 傢族信托與CRS 的種種“情結”

01 我在中國做傢族信托, 中國會把我的信息披露給外國嗎?

02 我在海外島國做傢族信托, 國外會把我的信托方案披露給中國嗎? 

03 如果信托需要被披露, 那我是不是就沒必要再做信托瞭?

04 如果我把自己的香港保單放進離岸信托, 是不是就不用被披露瞭? 

05 我通過境外信托持有英國的房産, 會不會被披露?

06 如果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分屬不同國傢(地區), 信息會被披露給哪個國傢(地區)? 

07 在中國境內的信托如果被披露齣來, 會涉及個人所得稅、贈予稅嗎? 

08 中國境內信托委托人去世, 是否涉及遺産稅? 

09 如果境外信托被披露給瞭中國, 會涉及補交什麼稅嗎? 


第八章 移還是不移?——CRS 下移民策略解疑

01 我正在辦香港投資移民,既然實施CRS, 是不是就沒必要再移瞭?

02 如果我擁有澳大利亞綠卡,那我以後在中澳兩邊開戶 分彆用不同的身份證件,不就可以規避CRS 瞭?

03 如果我選擇移民到低稅率國傢去, 是不是就能讓我的稅低一些呢?

04 移民公司勸我購買加勒比海島國護照, 這能規避CRS 嗎? 

05 如果考慮CRS 的因素, 我到底是拿護照好還是隻辦綠卡好? 


第九章 CRS 經典疑問詳細解答

01 如果我把投資公司設在非CRS 簽約國(地區), 能不能避開CRS? 

02 如果我在國內的銀行賬戶信息被披露給我移民的國傢 (地區),我會麵臨什麼風險嗎? 

03 如果我海外銀行的存款信息被披露給中國稅務主管部門,我是否會被要求補交稅款呢? 

04 如果海外的錢被查齣來, 需要我提供資金閤法齣境的證明嗎? 

05 我能不能換岡比亞的身份開戶來存香港投資移民的錢,這樣是否就不用披露這1000 萬港元的移民賬戶瞭? 

06 如果境內的錢通過地下錢莊換匯齣境, 會麵臨處罰嗎?

07 每年年底把賬戶裏的錢轉走,到瞭年初再轉迴來, 這種方式能規避CRS 嗎? 


第十章 我該何去何從?——CRS 閤規籌劃的策略

01 如何理智全麵地看待CRS 對高端客戶 全球財富的影響? 

02 作為金融從業人員,如何迎接CRS 的挑戰? 

03 變存款為房産是個好主意嗎? ——金融資産非金融化

04 金融資産轉嚮珠寶投資是否可行? ——改變資産配置的類型

05 移民去哪兒? ——高端客戶傢庭國際化身份重新規劃 

06 CRS 下真的有“真空地帶”嗎? ——你要看看非簽約國(地區)名單

07 我的稅收居民身份需要重新調整嗎? 

08 內地和香港兩地金融財産的豁免空間你知道嗎? ——免申報金融資産類型 

09 人壽保險有特殊的稅務籌劃價值嗎? 

10 以時間換空間,利用CRS 實施時間錶來騰挪移轉可行嗎? 


全書總結 全球“稅”您沒商量時代的到來

01 境內稅務清查與徵收的曆史軌跡

02 全球私人財富稅務稽查發展趨勢 

03 高淨值人士該以什麼心態看待CRS?

04 境內外稅務大網收緊, 高端客戶如何搭建全球財富新構架?


附 錄 CRS 相關政策文件

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公告 

關於《國傢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公告》的解讀 

香港《2016 年稅務( 修訂)( 第3 號) 條例》


作者簡介 


精彩書摘

01

並不遙遠的“炸彈”——CRS是什麼


近,關於CRS的信息鋪天蓋地,很多人都為此焦慮不已。到底CRS是什麼?它對我們的生活到底有哪些影響?它是不是我們高淨值人士頭上懸著的“達摩剋利斯之劍”?它是不是一顆近在咫尺的“炸彈”?為瞭搞清楚這些問題,我們必須要從它的前世今生說起。

鑒於全球財富纍積速度以及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納稅人的資産藏於海外,各國海外逃漏稅的情況越發嚴重,使得各國希望齣颱一個多邊條約,以提高稅務透明度,打擊跨境逃稅活動。應二十國集團(G20)委托要求,經濟閤作與發展組織(OECD,以下簡稱“經閤組織”)於2014年7月發布瞭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AEOI,以下簡稱“標準”),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統一報告標準》)就是“標準”的構成部分,規定瞭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標準”的另一組成部分是CAA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主管當局間協議範本》)。習慣上,我們用CRS指代整個“標準”。

CRS的概念,來自2010年3月美國頒布的《海外賬戶納收閤規法案》(FATCA),它要求海外金融機構必須嚮美國國稅局披露該機構美國客戶的基本信息。如果不遵循此規定,則需嚮美國國稅局繳納30%的預扣稅。此項法案於2014年7月正式實施。美國實施FATCA以來,收獲頗豐,數據顯示,因該法案産生的稅收,高達100多億美元。CRS的製定和實施,建立在FATCA和歐盟儲蓄稅指令等信息共享法規的基礎之上,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閤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瞭強有力的信息工具。不過,CRS和FATCA還不盡相同,CRS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範本,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效果取決於各國的意願以及信息交換推進的廣度和深度。

既然CRS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範本,我們是否就不需要執行瞭呢?當然不是這樣。由於經閤組織在全球經濟組織中的強勢地位和影響力,且因為G20的共同支持和大力推動,截至2017年11月17日,已有106個國傢(地區)成為CRS參與成員。其中既包括中國香港地區、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新加坡等華人聚集的國傢(地區),也包括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過去的“避稅天堂”。可以說,幾乎所有大的國傢與避稅島國都被包括在內。

那麼,CRS是如何執行的呢?信息交換的流程主要包括兩個部分:第一,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彆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嚮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賬戶持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彆號、地址、賬號、餘額、利息、股息以及齣售金融資産的收入等信息;第二,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部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地區)稅務主管部門開展信息交換。

作為國際社會中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及國際金融中心,2015年12月,我國也簽署瞭《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MCAA,以下簡稱《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為我國與其他國傢(地區)間相互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提供瞭操作層麵的多邊法律工具,嚮G20承諾實施以CRS為框架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並於2018年9月進行第一批信息交換。為履行國際義務,落實CRS內容,國傢稅務總局聯閤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7年5月發布瞭《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標誌著CRS在我國正式進入實際操作階段。截至2017年10月14日,根據經閤組織官方網站公布的數據,中國已與61個國傢(地區)在MCAA下“配對”成功。也就是說,2018年9月,中國將與配對成功的61個國傢(地區)實現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自動交換。

說瞭這麼多,大夥兒明白CRS是怎麼迴事瞭吧?這個很重要哦,不然後麵的問題您就很難理解啦!



02

地球上有CRS的“世外桃源”嗎?——CRS簽約國(地區)梯隊名單


們剛纔說到瞭,從2014年7月到現在,短短幾年間,在經閤組織的力推之下,CRS從概念的産生到執行標準的製定,到100多個國傢(地區)的加盟,再到執行時間錶齣爐,推進速度之快,執行力度之強,都令人咋舌。CRS作為一種更有效率的國際稅務閤作模式,以自動的形式交換財務資料,顯然已經成瞭新的國際稅務標準,符閤各國(地區)跨境稅務稽查的需求,未來勢必會在國際上獲得更大的認同,擁有更大的影響。

在這樣的環境下,CRS是大勢所趨,未來加入其中的國傢(地區)會越來越多,因此,企圖尋找能夠避開CRS信息交換的國傢(地區),尋找“世外桃源”,是不現實的。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在這個全球信息一體化的時代,企圖躲避CRS是不可能的。

截至2017年11月17日,已有106個國傢(地區)承諾實施“標準”,其中的102個成員最遲將於2018年9月實現CRS下的第一次金融賬戶信息交換。不過,由於各國(地區)稅務製度完善程度不同,具備信息自動交換的條件不同,甚至執行CRS的真實意願也不同,所以,要真正做到金融賬戶涉稅信息在這些國傢(地區)之間相互傳遞,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除瞭真正實現信息交換還有待時日,您可能還會發現,106個國傢(地區)在交換國傢(地區)名單中,就意味著全世界還有一半國傢(地區)尚未被納入CRS交換名單,比如我們熟知的泰國、敘利亞、朝鮮、伊朗、中國颱灣地區等。所以,聰明的您可能會問瞭,還是讓我找到“世外桃源”瞭吧?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CRS的“世外桃源”無法存在。首先,所在稅收居民國(地區)不實施CRS的金融機構會被其他CRS參與國(地區)的金融機構視為消極非金融機構(Non-Financial Institution,關於消極非金融機構的定義,參見本書第二章第8節),如果在閤作稅收管轄區開戶,會被直接看穿後麵的實際控製人。

其次,經閤組織2017年7月公布瞭不閤作稅收管轄區(Non- 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名單,對那些到目前為止未承諾執行CRS,或者已承諾實施但未采取行動的國傢(地區),訂立報復或製裁措施。因此,各國(地區)如果不努力檢視及修正法規,積極加入CRS,未來將直接影響到國傢(地區)與本國(地區)企業競爭力。試問,影響如此嚴重,哪一個國傢(地區)敢於充當“世外桃源”呢?比如中國颱灣地區,雖然目前尚未加入CRS,但2017年已經修訂瞭“稅捐稽徵法”,增加瞭授權主管機關簽署執行CRS的主管當局協議,以及機構或個人不配閤執行CRS罰則的條款,錶明自己樂意配閤稅務閤規的姿態。


前言/序言

序 一

沃晟法商學院/文


作為目前中國法律界規模最大、成立最早的傢族辦公室團隊,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一嚮密切關注時代變化,緊跟時代熱點,創新並豐富自己的研究成果。2017年5月19日,《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公布,意味著中國正式進入“CRS時代”。一時之間,在私人財富管理及大金融領域,關於CRS的討論甚囂塵上。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推齣的這本《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高客國際身份安排及財富新布局》,可謂恰逢其時。

CRS的齣現隻有短短數年時間,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新鮮事物。它涉及的領域又頗為龐雜,稅務、法律、保險、金融……對一般人而言,想要弄清楚什麼是CRS,CRS對自己有什麼影響,應該如何應對CRS,可以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寫作的這本書,秉承瞭其前一本著作《傢族財富保障及傳承》的一貫風格:以專業嚴謹的態度,用通俗流暢的語言,為讀者講解晦澀復雜而又與自己密切相關的知識。相信這本《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一定會與《傢族財富保障及傳承》一樣,獲得讀者的贊譽與支持!

本書主編王芳律師邀請我們沃晟法商學院為本書作序,我們深感榮幸,並在此深緻謝意!沃晟法商學院是專注於為金融財富業界精英提供係統法商教育的專業機構,培訓學員數以萬計,曾多次邀請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來我院授課,均獲得瞭學員的高度評價。自2016年,我們攜手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不僅開設瞭《CRS新政解讀及財富規劃新思維》這一綫下培訓課程,還陸續推齣瞭《大額保單成交十大攻略》《私人銀行傢壽險營銷國際班》《境內外傢族信托實務研習班》《企業傢財富風險全麵防範策略》《跨境財富管理國際稅務籌劃攻略》《傢族辦公室客戶全方位服務落地解決方案課程》《傢族財富管傢壽險營銷羅盤》等其他各類綫下課程。他們高水平的授課技巧和專業水平,在這本書中得到瞭全麵展現。我們也將與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展開更加全麵和深入的閤作,將“法”與“商”完美結閤,用專業、係統的金融法商課程,直接助力中國韆萬金融精英業績水平的傲人提升。

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是我們重要的閤作夥伴,該團隊諸多專業人士的法商智慧,也體現在我們沃晟法商學院的互聯網平颱——微信公眾號及app(手機應用程序)上。閱讀本書的讀者,無論您是法商精英,還是高淨值人士,想要瞭解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更多的知識和技能,可以訂閱我們的微信公眾號(搜索微信公眾號:woshengfashang),下載我們的app(在各大應用平颱搜索“沃晟法商”)。在此平颱上有金融財富領域行業專傢的專業原創文章、公開視頻課程及音頻課程。同時,我們也會通過這兩個平颱,不定期邀請保險、信托等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直播分享他們的成功經驗、超前理念。希望這兩個平颱能像這本《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一樣,為大傢帶來更多的幫助。



序 二

王芳律師/文


各位親愛的讀者,當您拿到這本嶄新的《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時,我要恭喜您瞭,因為這是國內第一本關於境內外CRS實施要點的專著。全球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大成律師事務所(Dentons)的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為本書付齣瞭很多心血與精力,期待與您一起交流,一起探討。以下是我作為本書的主編與各位讀者想說的話。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朋友及粉絲一直以來對我們團隊的厚愛。這些年來我們團隊的講座及著作,各位都給予瞭熱心的支持,讓我們心存感動與喜悅。正是有各位新老朋友的厚愛與信任,我們纔有更多的動力創作新的作品,可以說,這本書也是在廣大朋友不斷的提問下催生齣來的,感謝各位!

同時我想說,CRS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國際稅務製度及安排,牽涉上百個國傢(地區),而且剛剛開始實施,未來仍有許多變數。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不是國際稅務CRS專傢,我們能做到的是,將復雜晦澀的稅務問題通過形象生動的非專業用語,深入淺齣地錶達或解釋齣來,盡可能地讓非法律及非稅務專業的讀者通過閱讀本書,初步理解什麼是CRS。所以,如果此時手捧此書的是一位稅務專傢,那麼請您多包涵,也許在專傢眼裏此書有許多地方的錶達不夠嚴謹,不夠深入。但在撰寫此書時,我們團隊反復權衡後認為,如果用非常嚴謹、專業的術語來寫的話,就失去瞭最初創作此書的意義,讀者又會雲裏霧裏地看不太懂瞭。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專業錶達應該這麼說:“夫妻一方婚前財産在婚內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投資經營收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産。”但我們“翻譯”過來就變成:“即使結婚前是您賺的錢,如果婚後投資瞭,新賺的增值收益可能也變成兩口子的共同收益瞭。”聽起來,後者的錶達不夠嚴謹,但讀者與聽眾卻樂瞭,因為好懂。

所以,這不是一本非常嚴謹的專業書籍,而是一本幫助高淨值客戶及廣大金融領域從業人員快速明白CRS是什麼的書籍。關於這一點,還請各位讀者理解與包涵。

我想說的第二點,是閱讀本書的重要意義。

如果我們把這本書送給一位普通的公司行政人員,可能他絲毫不會感興趣,因為書中講到的一切離他太遙遠瞭,但如果把這本書送給一位私人銀行的客戶,他可能會如獲至寶,因為CRS是什麼這一問題已經在他心中睏惑很久瞭。

CRS在境內外的逐步實施,會影響許多中國高淨值客戶,他們不僅擔心私人財富曝光的問題,還擔心會帶來稅務補繳及未來持有資産的稅負成本問題。這些客戶大緻包括幾類:移民的客戶、外國定居客戶、獲得外國國籍的客戶、從事國際貿易的客戶、海外擁有金融資産配置的客戶,等等。截至2017年,中國這些高淨值客戶已達到187萬人!

CRS在境內外的實施不僅僅會影響高淨值客戶,還會影響諸多的金融財富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包括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移民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傢族辦公室……因為實施CRS金融賬戶信息申報與交換的主要義務機構是金融機構。這不僅將帶來商業模式、服務流程、客戶體量的變化,也為數百萬金融行業從業人員帶來瞭更多的挑戰。例如,當我們為客戶進行資産配置計劃時,就得先想到CRS下金融賬戶是否麵臨信息交換的問題;當我們為客戶辦理移民時,就要提前想到稅收居民身份的認定及未來客戶的國際稅務負擔;當我們給客戶規劃大額保單的時候,就要提前想到保單披露及保單稅務籌劃問題;當我們給客戶規劃國際傢族信托時,信托委托人及受益人的稅收居民身份安排及規劃哪一法域的信托就顯得尤為重要……諸如此類的工作,無一不與CRS緊密相關。

所以,我們認為,本書的齣版對私人財富管理及大金融領域的從業人員具有重要意義。隻有走在時代的前列,敏感於時代的變化,積極提升自己的國際稅務素養,纔能更專業地服務好高淨值客戶,並成為真正的傢族財富管傢。

由於CRS在中國剛剛開始實施,在海外也算是新鮮事,各國(地區)的具體操作流程及細節都還在摸索嘗試中,所以,本書隻是開瞭個頭。也許將來隨著各國(地區)實施CRS的不斷成熟,相關的操作要點及流程、規則還會産生許多變化,到那時,也許本書的內容會顯得“落伍”,但沒關係,從無到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在此,王芳律師傢族辦公室法律稅務專業團隊鄭重提醒各位讀者,即使您通過本書初步瞭解瞭一些有關CRS的知識,但涉及您本人或您的客戶具體的稅務規劃時,我們還是建議您嚮該國(地區)的稅務專業人士請教。例如,如果您移民瞭加拿大並且在加拿大擁有諸多金融資産,那麼我們建議您不僅在中國尋求稅務專業人士的幫助,還可以考慮在加拿大尋求稅務專業人士的支持。原因是,各國(地區)稅製極其復雜,是一個龐大的係統,如果您需要的是專業準確的服務,那麼我們建議您在稅收居民所在國(地區)或是金融資産持有國(地區)嚮當地稅務專傢谘詢,以做更科學的規劃。本書隻是一個引子,給您打開一扇窗戶,如果您想領略窗戶之外更多的風景,那麼,您就需要當地的導遊瞭,對吧?

最後,我們團隊在撰寫本書時也參考瞭一些境內外專業人士的觀點及文章,將我們團隊的心得與他們的研究結論融會貫通。為保證閱讀的流暢性,對參考的觀點及研究結論沒有在書中一一注明,在此一並感謝境內外的各位專傢,並請大傢多多包涵。本書的不足之處也懇請各位指正,歡迎大傢一起來研究探討。我們很樂意與各位朋友並肩行走在真理與實踐的探索之路上,共同提升,共同進步!



《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高客國際身份安排及財富新布局(精裝版)》 導讀:財富時代的航嚮標 在信息爆炸與全球化深度交融的今天,財富的流轉速度與復雜性前所未有。隨著各國稅務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深化與執行,傳統的財富管理與身份規劃模式正麵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對於高淨值人士而言,如何在遵守全球閤規要求的前提下,有效優化稅務結構,實現傢族財富的永續傳承與全球化布局,已成為一項至關重要的戰略課題。 本書正是為應對這一時代課題而精心打造的權威指南。它聚焦於“共同申報準則”(CRS)框架下的最新國際稅務環境,結閤全球身份規劃與資産配置的前沿實踐,為讀者提供一套係統、深入且極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 第一篇:CRS時代的稅務閤規與挑戰 本書首先從宏觀視角剖析瞭CRS對全球財富格局的深遠影響。我們不滿足於停留在政策條文的錶麵解讀,而是深入探討CRS背後的邏輯、執行機製及其對不同金融機構、信托結構乃至個人稅務居民身份的實際衝擊。 第一章:CRS體係的深度剖析 全球稅務信息自動交換的演進:追溯CRS從概念提齣到大規模實施的曆程,理解其在國際反避稅體係中的核心地位。 關鍵定義與界定標準:詳細闡述CRS中對“稅務居民”、“金融賬戶”、“盡職調查程序”等核心概念的精確界定,解析常見的判斷陷阱與模糊地帶。 信息交換的流程與安全:係統梳理信息從金融機構收集、上報,到稅務機關接收和使用的完整流程,強調數據安全與跨境閤作的現狀。 第二章:高淨值人士麵臨的閤規睏境 “事實上的稅務居民身份”風險:分析現代生活方式(如頻繁跨國旅行、多國居住)如何可能導緻稅務身份的“多重認定”,增加閤規難度。 既有財富結構的穿透審查:探討CRS如何穿透復雜的離岸信托、基金會及控股公司結構,追溯最終受益人(UBO)的稅務信息。 閤規成本與隱性罰則:評估未能及時進行稅務身份調整可能導緻的滯納金、罰款乃至法律責任,強調閤規的主動性。 第二篇:國際身份安排的策略與實踐 身份是財富配置的基石。在CRS的強監管背景下,如何閤法、有效地建立或調整國際身份,以匹配財富的全球化布局,成為核心議題。 第三章:身份規劃的多元路徑 主權國傢公民身份(護照)的戰略選擇:係統對比分析全球範圍內提供第二公民身份(CBI)計劃的司法管轄區,重點考察其稅務影響、盡職調查難度及對全球齣行便利性的貢獻。 長期居留許可(Residency by Investment/Visa)的稅務考量:探討投資移民項目(如“黃金簽證”)在稅務居民身份認定上的差異,區分“稅務居留”與“實際居留”的區彆。 稅務居民身份的“有效脫鈎”:介紹在不改變物理居所的前提下,通過優化居住時間、傢庭關聯及經濟利益中心,實現稅務居民身份的閤法重置策略。 第四章:居留身份與財富配置的協同設計 稅務天堂的重新定義:分析在CRS環境下,傳統意義上的“低稅率/零稅率”司法管轄區(如某些加勒比海或歐洲小國)在吸引高淨值人士方麵的優勢變化與潛在風險。 “實質經濟活動”原則的應用:詳解各國稅務機關如何審查離岸實體的“實質性”——從辦公室租賃到高管薪酬,構建真實經濟活動的閤規框架。 信托與傢族辦公室的身份重塑:指導如何利用傢族信托的設立地和受托人選擇,優化其在CRS信息交換中的報告義務與透明度要求。 第三篇:財富新布局:閤規驅動下的資産重構 CRS的實施加速瞭全球財富的透明化,迫使高淨值人士重新審視其資産的持有結構、工具選擇及受益人安排。 第五章:金融資産的透明化應對 全球銀行賬戶與投資組閤的梳理:提供詳盡的清單和自查工具,幫助個人識彆所有可能被CRS披露的金融資産賬戶。 保險工具的稅務地位再評估:分析全球人壽保險、年金産品在CRS下的報告要求,尤其關注具有投資性質的保單。 數字資産與CRS的交匯:探討加密貨幣、數字錢包等新型資産麵臨的潛在監管趨勢,以及金融機構在識彆數字資産賬戶持有人方麵的努力與挑戰。 第六章:傢族財富傳承工具的優化與升級 信托結構的閤規升級:重點講解如何將原有的“不透明”信托結構,升級為符閤當前CRS和經濟實質要求的“透明化”或“半透明化”安排,確保受托人能準確履行報告義務。 傢族控股公司的稅務效率與閤規邊界:探討在不同稅收管轄區下,傢族控股公司(PICs)如何平衡“稅務效率”與“反避稅規則”(如受控外國公司規則CFCs)的挑戰。 代際傳承的稅務效率最大化:結閤身份規劃結果,設計最優的遺囑與遺産稅規劃,降低跨國繼承的稅務摩擦成本。 第四篇:實操案例與風險管理 本書的價值在於其高度的實踐性。通過分析真實的跨境財富案例,幫助讀者預見風險,並製定前瞻性的風險規避方案。 第七章:多國稅務居民身份衝突的解決之道 案例分析:A先生的“灰色身份”:解析一個典型案例,A先生同時被中美兩國認定為稅務居民的詳細過程,以及通過“稅收協定”解決雙重居民身份的步驟。 稅務居民身份的解除與確認程序:提供各國稅務機關關於“終止居民身份”的官方流程指導,強調離境時的關鍵性文件準備。 第八章:財富規劃的持續性審計與監控 建立個人閤規防火牆:指導讀者如何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對自己的全球身份、居住時間、經濟聯係進行“健康檢查”。 與專業顧問的協作模式:闡明稅務律師、信托機構、私人銀行傢在CRS時代的新型協作關係,確保信息流的順暢與準確。 未來展望:全球稅務閤作的深化趨勢:基於對OECD及G20會議的追蹤,預測未來可能齣現的更嚴格的透明度要求,指導讀者進行前瞻性布局。 結語:駕馭變革,守富於源 《CRS全球新政實操指南》並非僅僅是一本關於閤規的工具書,更是一份深刻洞察全球經濟秩序重塑的戰略地圖。它教會我們,在透明化成為必然的未來,財富的保護與增長,不再依賴於信息的不對稱,而是取決於對規則的深刻理解、對身份的精準安排以及對資産結構的科學重構。精裝版的呈現,旨在為追求卓越的讀者提供一份經久耐用的案頭必備之作。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裝幀設計著實讓人眼前一亮,那種沉甸甸的質感,配閤著簡潔又不失大氣的封麵設計,一下子就抓住瞭眼球。從書脊的燙金字體到內頁紙張的選用,都能感受到齣版方在細節上的用心。我拿到手的時候,那種觸感和分量感,讓人覺得這不是一本簡單的工具書,而是一件值得收藏的作品。內頁的排版也很考究,清晰的字體、閤理的留白,即便是閱讀大段的專業內容,也不會感到視覺疲勞。這種對實體書品質的追求,在現在的市場中已經不多見瞭,非常適閤那些追求閱讀體驗的讀者。可以說,光是這本書的外在,就已經值迴票價瞭。

評分

這本書的理論深度和廣度都非常令人印象深刻。我原本以為這會是一本偏嚮操作指南的實用手冊,但深入閱讀後發現,它對宏觀經濟背景、全球政治格局以及法律框架的梳理非常到位。作者似乎擁有非常紮實的國際金融和法律背景,能夠將復雜的跨國政策變化,以一種抽絲剝繭的方式呈現齣來。尤其是對幾個關鍵司法管轄區的深入剖析,邏輯嚴密,論證充分,讓人在理解具體操作之前,就能建立起一個堅實的理論基礎。對於希望全麵理解新形勢下國際身份安排的讀者來說,這種兼顧深度與廣度的內容結構,無疑是極大的加分項。

評分

從實用性角度來說,這本書的價值難以估量。它不僅僅是提供瞭一個信息集閤,更重要的是提供瞭一套係統性的分析和決策框架。書中對各種新政的解讀,都落腳於“如何落地執行”這一核心問題上,這一點非常難得。對於企業高管或高淨值人士來說,能夠快速從龐雜的信息中提煉齣可操作性的步驟和注意事項,是至關重要的。我發現自己可以隨時翻閱到感興趣的章節,並立刻將書中的理念與我目前遇到的實際問題進行對應。這種即時性的指導能力,讓這本書成為瞭我書架上真正會被頻繁使用的參考資料,而非束之高閣的裝飾品。

評分

這本書的敘述風格非常獨特,兼具學者的嚴謹與實戰派的犀利。它沒有采用那種枯燥的說教式語言,反而穿插瞭一些作者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案例和思考,使得原本生硬的法律條文和政策解讀變得生動起來。我尤其欣賞作者在處理爭議性問題時的態度——既不迴避復雜性,也不盲目站隊,而是客觀呈現各方觀點和潛在風險。這種真誠的溝通方式,讓讀者感覺像是與一位經驗豐富、值得信賴的顧問在對話,而不是在閱讀一本冷冰冰的教科書。這種人情味和專業性的完美結閤,極大地提升瞭閱讀的沉浸感。

評分

我特彆留意瞭書中對“財富新布局”這一主題的處理方式。它不僅僅停留在簡單的資産配置建議上,而是更側重於構建一個動態的、適應性強的全球化財富管理體係。書中對於傢族信托、稅務籌劃以及閤規性要求的前瞻性分析,顯示齣作者對未來趨勢的敏銳洞察。內容組織上,它似乎是按照風險層級和實施步驟來安排的,循序漸進,非常符閤實際操作的邏輯。對於我這種對全球資産配置有所涉獵的讀者而言,書中提供的視角和工具箱,極大地拓寬瞭我原有的思維框架,讓我開始從更宏觀和長遠的維度去審視個人和傢族的未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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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速度快,商品還可以!

評分

一直想看這本書,然後找瞭好多的地方,找到瞭。快遞也很快轉天到瞭

評分

書很不錯,公司請過很多次王芳律師團隊,屬於集團閤作,第一次買他們的書,很給力很專業

評分

書本非常專業,非常好!內容接地氣,是所有關注crs人士必買書籍

評分

非常好的書籍,對於保險從業者有很大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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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貨很快,還沒看,應該是正版的

評分

送貨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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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消費京東商城數年,深知各産品琳琅滿目。然,唯此寶物與眾皆不同,為齣淤泥之清蓮。

評分

不錯,好好學習。有點小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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