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名:三千年冤狱
定价:56.00元
作者:杨师群
出版社:江西高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03-01
ISBN:9787549340453
字数:545000
页码:500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商品重量:0.4kg
编辑推荐
一部推进法制中国建设的启示录。上起尧舜禹,下迄清朝末年,全景式通俗解读冤案狱情!
一部冤狱史,就是一部血泪史。《三千年冤狱》用它独特的黑色布景,给人以刻骨铭心的启示:面对不公平与不正义,今天,如果你不敢站出来,明天,我保证你站不出来。
内容提要
想具体了解前段时间热播剧——《芈月传》中魏美人是如何惨死在宫廷争斗中的吗?想知道东汉末年的华佗是怎么死于曹操手下吗?想知道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故事吗?如果想的话,请跟随我的介绍走进它吧。走进它后,你会发现,它能告诉你的远不止这些。
全文通过对中国三千年来冤狱的研究阐发,系统梳理了各朝各代所发生的一系列冤假错案,如春秋时期孔子杀少正卯案、秦朝李斯被污谋反案、明朝时期的空印案、清朝顺治时期丁酉乡试案等,填补了中国冤狱史的理论空白。在叙述历代冤案的同时,作者还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法治求索历程,从夏商周诸刑、战国变法到大清会典的完成,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人们对于中国法史的认识,对当今法治现代化建设颇具镜鉴价值。
目录
作者介绍
杨师群:1951年生,男,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研究员,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外法律史、先秦史、宋史、中外新闻史、西方文化制度史、中西方社会比较研究等。出版专著有《中国历史的教训》《反思与比较:中西方社会的历史差距》《东周秦汉社会转行研究》等;主编《中国历代名案集成(宋辽金元分册)》等;并为《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宋代文化史大辞典》《中国法律思想史》等书主要撰稿人之一;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史研究》《学术月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文摘
序言
序言
中国三千年的“法制”史料可谓浩如烟海,从夏商周诸刑、战国变法到以云梦秦简、张家山汉简为样式的秦汉律,还有《魏律》《晋律》及《北魏律》《大统式》《北齐律》等南北朝各国立法,然后是隋《开皇律》《唐律疏议》《唐六典》《宋刑统》《庆元条法事类》《大元通制》《元典章》《明大诰》《大明律》《大明会典》《大清律例》《大清会典》……条文不断增加,体系日趋繁密,断例堆积如山,粗略打量,中国似乎是一个有着悠久“法治”传统的国家。然而,透过那一层层所谓“法制”的纱幕,当你仔细读完《三千年冤狱》的时候,你会恍然大悟:原来中国传统社会的“法治”与“”几乎是可以画等号的。对历史上的中华文明,我们应该尊重和传承,择其善而从之,而对于历史上所发生的一些冤案狱情,我们要本着科学的态度,牢记历史的教训,牢记历史的警示,以资鉴赏。
看看古希腊罗马社会,那里“法律代表正义”,具有权利、契约等含义,因此人们逐渐认识到法律应是为全体公民谋幸福的公平规则。由是,古希腊罗马社会的人们在追求公正、平等价值观的过程中,用法律制定出有关民主共和制度的一些初步的游戏规则,为近代西方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而中国古代的“法”却主要是刑赏,所谓“刑九而赏一”,是以刑罚为主体的统治工具。另外,中国传统社会的人们在追求和谐、稳定价值观的过程中,用法律构筑起等级森严的君主家长制统治秩序,由于缺乏前者法律文化的相关基因,使君主法律统治模式成为根深蒂固的“天理”。
其次,从夏商周酷刑发展到战国法家的所谓“法治”思想及其变法实践,统治者采用残酷的刑法来维护君主,实行轻罪重刑等赤裸裸的血腥恐怖统治,以镇压臣民的任何反抗和不轨行为。然而,秦采用法家思想施行暴政导致二世而亡,汉武帝不得不抬出儒家的仁义道德来对法家的严刑峻法进行粉饰包装,使中国社会进入儒法合流的统治模式。我们只要仔细观察和分析,就可了解此后各朝各代的法律体系其实仍以法家的血腥镇压为核心,只是在其外表披盖了一层儒家德治的面纱。中国传统社会的所谓“法律”,主要是制裁臣民的刑罚工具,至于施用刑罚的宽严程度,只要能围绕“法律维护统治”这一主旨,常常可以便宜行事,由严刑酷法生出的冤狱,可谓比比皆是。
再者,中国的法律完全是按君主的意志和的需要而制定的,许多法律直接就出自君主的敕令。《管子·任法篇》所谓“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就是说法律必须由君主制定,由官吏执行,而民众只能被法律制裁。这样,君主常常可根据个人的喜恶,随心所欲地立法,并且掌握着高司法大权,滥行诏狱而制造出的大冤狱,历朝历代可谓层出不穷。一批酷吏、佞臣们也打着维护君主旨意和国家利益的旗帜治狱判案,常常上下其手、假公济私,还有专权的宦官嫔妃、皇亲国戚也都可以利用时机与权势而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总之,中国传统社会的立法、司法程序中极少有对抗性的权力制衡机制,民众往往如俎上之肉而任官吏宰割,而官员贵族又往往由掌握权力的皇帝所宰割,在这些权奸们的层层宰割下,必然制造出无数惨烈的冤狱。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权力至高无上,有无所不能的魔力。它不时在告诉人们:有权就有一切,可谓“有权能使鬼推磨”。其间,法律不仅不能对统治权力有所制约,而且只能沦为其工具、婢女,尤其是保护财产私有权法律机制的基本阙如,使个人的经济权益没有任何保障。因此,中国传统社会运作的重心从来就不在正常的经济竞争的轨迹上,而完全以夺取权力为转移,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政治”,它日益深化着经济从属于政治的传统,或者说政治斗争成为中国社会的运作核心。在不择手段争夺权力的驱使下,不但君杀臣,臣弑君,而且兄弟相残,父子相害,血亲相斫……数量庞大,残忍,令人发指。
对中国古代三千年冤狱的总结,使我们想到:为什么号称“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历程中,却充满了这类摧残生命、暴虐民众的冤狱?为什么人口数量占据世界的中华民族,不懂得生命的珍贵与人的价值?这一幕幕惨剧并没有因为中国的近代化进程而有所收敛和改观。中国的近现代史中同样充斥着连续不断的暴虐镜头,许多场面还是那样冷酷和血腥,从北洋军阀的各种野蛮暴政,到国民党时期对民众与反对党的血腥镇压,乃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残酷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在这段“疯狂岁月”中,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开国元勋、知识分子、老革命都惨遭迫害。巴金在《随想录》中写道:“我经常思考,我经常探索:人怎样会变成了兽?对于自己怎样成为牛马,我有了一些体会。至于‘派’如何化作虎狼,我至今还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人性异化,我认为主要就是中国数千年的法统所造就的,在遇到适合的时机便又会冒出来残害社会。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写到:“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但是长期封建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人们不懂得何者为“人”,不了解“人”到底尊贵在哪里,更不知道人有什么基本权利,不清楚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便没有人人平等的公民意识,只有蒙昧迂痴的臣仆观念,其法律的主要功能不是限制权力,而恰恰是极力维护统治权益。其过程中不时发生压迫民众,摧残精英的冤狱,尤其是那些花样百出、残酷无比的酷刑也时常会死灰复燃。如果我们不对中国历史上“法制”体系中的弊端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就会在封建的人治怪圈之中打转,有的时候还会重蹈覆辙。
本书记载的虽然都是古代冤狱,但其中所弥漫着的中华法系之内核精神,对于今天中国司法的运作,立法思想的确立依然存在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当今许多冤案的产生,无不打上中华法系的权大于法、统治工具、有罪推定、滥捕无辜、刑讯逼供等传统烙印。近期的有些冤狱,就很能说明问题。比如内蒙古呼格吉勒图一案,1996年呼格吉勒图以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05年真凶向警方坦白,此案在其亲人长期的申诉和社会各界关注下,到2014年他才得到平反,18岁的少年才被宣判无罪,然而其人早成为枪口下的冤魂。还有湖北京山的佘祥林一案,警方进行了长达10天11夜的刑讯逼供,嫌疑人被打得遍体麟伤,在求死不得的情况下,才交代了所谓“杀妻”的经过,被判重刑。同时,为了给亲人申冤,佘祥林大哥被拘留数十天,其母亲被抓进看守所三个月后含冤离世,甚至相关证人也被无辜关押……佘祥林服刑11年后,其“被杀”之妻偶然重新出现,此案才得以昭雪。
同志就建设法治中国作了明确指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这个时候重温和总结有关历史的我们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为人治的思维模式还根深蒂固。近些年来还有很多官员认为说:“依法治国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中国就应该搞人治,因为法律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他们将法制理解为“以刑罚治理人民,他们不是正确地利用手中的权立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不是去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而是找提出问题的人民群众的麻烦。这说明在今天,这样不依法行政的人治思维模式还有一定市场,以权代法还不时地冒出来干扰我们国家的各个方面,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和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但是处理二者的关系往往走偏,政治挂帅、政治代替法律的案件时有发生,这样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这本三千年来的冤狱账,比起实际发生的冤狱数,可谓九牛一毛,然而已足以给我们刻骨铭心的启示。三千年来的这一系列“法治”灾难,时刻在提醒人们:必须经过深刻而痛苦的反思和反省,彻底肃清中国传统社会的“人治”毒素,摆脱法律就是刑罚工具、法律实为权力婢女的愚昧阴影,逐渐了解法律实为民众与政府之间订立的契约,人们才能真正用法律的力量来减少冤狱的发生,才能大步坚定地走上民众权利才是法律本源的正确法治轨道。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尤其是要去除旧的司法体制弊端。这说明,我们迫切需要以史为鉴,注重尊重生命和保障人权的司法体制改革,减少冤狱的发生,使法律能切实维护民众的权益。在这个时候总结历史教训,对一个国家的法治现代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对于我们这个有着三千年根深蒂固的统治传统的国家,尤为必要。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我们今天遇到了很多事情都可以在以往的历史中找到影子,以史为鉴才能更好前进,恩格斯说过“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本书旨在对中国传统法律体制中产生冤案的各方面因素,尤其是其司法所造就的冤案进行深入的解剖,让人们全面了解中国三千年来发生的重要冤案,及其生成的文化土壤,期望能唤起人们的深刻反省,使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能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与教训。可以说,这是中华民族能否得以振兴,完成中国梦的素质基础和必要条件之一。我真诚地希望全体中华民族的子孙,对这一紧迫的时代使命能有一个深刻的体认。这本书若能为祖国的现代化法治进程尽一点微薄之力,那么我就十分欣慰了。
杨师群
2015年8月于华政小院联谊书屋
一本厚重的历史,总让人忍不住在书架上多停留几眼,尤其是当它摊开的不仅仅是文字,更是沉甸甸的时光。我常常在想,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被遗忘的声音,那些被掩盖的真相,究竟隐藏了多少令人唏嘘的故事?《三千年冤狱》这个书名本身就带着一种古老而沉重的气息,仿佛能穿透岁月的迷雾,触及那些被时间尘封的悲歌。江西高校出版社的出品,本身也让人对其内容的严谨性和学术性有了初步的期待。翻开书页,不是期待看到具体的人物或事件,而是希望能够感受到一种宏大的历史视野,一种对人类司法历程中那些黑暗角落的深入挖掘。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冤狱”二字能够跨越三千年的时光,依然具有如此震慑人心的力量?是制度的扭曲,人性的弱点,还是权力的腐蚀?我期待的是,这本书能够带领我走进那些尘封的档案,去体味那些被误解、被冤枉的个体,他们的痛苦与挣扎,他们的无助与绝望。这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回溯,更是一种对正义的追问,一种对公平的呼唤。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个思考的平台,让我们从过去的错误中汲取教训,去审视当下,去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更加值得信赖的司法体系。
评分我喜欢阅读那些能够引发深度思考的书籍,尤其是当它们涉及到社会结构、权力运作和个体权利的时候。《三千年冤狱》这个书名,立刻就点燃了我对这类话题的兴趣。想象一下,跨越三千年的时间,一个贯穿古今的“冤狱”主题,这本身就充满了史诗般的张力。江西高校出版社的背景,让我对这本书的专业性和可信度有了更高的期待。我希望它不仅仅是罗列一些历史上的不公事件,而是能够深入剖析导致这些冤狱产生的深层原因。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是权力不受制约的滥用?还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偏颇?我更希望能看到作者如何将这些孤立的事件串联起来,形成一条清晰的脉络,去揭示出人类司法文明在漫长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阵痛和演变。这本书是否能够提供一种历史的纵深感,让我们看到,虽然时过境迁,但某些导致冤狱的“魔咒”是否依然在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我期待它能够启发我们去思考,在现代社会,我们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冤狱的发生,如何才能构建一个真正公正、透明、能够保护每一个公民权利的司法体系。这不仅仅是对过去的审视,更是对未来的警示。
评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很大程度上源于它所蕴含的“时间跨度”和“事件属性”。“三千年”这个数字,首先就勾勒出了一幅极其宏伟的历史画卷,让人不禁联想到那些绵延不绝的王朝更迭,以及在这漫长岁月中,司法制度从萌芽到成熟,再到可能出现的反复与曲折。而“冤狱”二字,则直接触及了人类社会最敏感、最令人痛心的部分——那些不公的审判,那些被权力、偏见或错误信息所扭曲的正义。作为一个读者,我更关心的是,作者如何在这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捕捉到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冤狱”案例?是那些著名的历史公案,还是那些被淹没在史海中的普通人的悲剧?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它们更能反映出制度的冰冷和人性的脆弱。江西高校出版社的名字,也给我一种踏实感,让人觉得这不会是一本流于表面的通俗读物,而可能蕴含着深厚的学术研究和严谨的考证。我期待它能带我看到,在漫长的司法实践中,那些“冤”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被“伸张”或被继续掩埋的。它是否能揭示出导致冤狱发生的深层原因,是当时社会环境的局限,还是人性中难以克服的缺陷?我希望这本书能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视角,让我们去理解,在历史的洪流中,个体命运的渺小与无奈。
评分对于一本名为《三千年冤狱》的书,我首先产生的联想,便是那些被历史洪流裹挟、被时代洪钟遗忘的个体命运。三千年的光阴,足以见证文明的兴衰,也足以累积无数的悲欢离合。而“冤狱”这两个字,则像一把冰冷的钥匙,打开了通往人类司法史中最黑暗、最令人不安的章节。江西高校出版社出品,让我对书本的内容抱有谨慎的期待,相信它不会是一本猎奇的读物,而更可能是一次严肃的历史探索。我渴望通过这本书,去了解那些在漫长岁月中,因种种原因而蒙受不白之冤的人们,他们的故事是怎样的。是某个昏君的暴政,某个贪官的陷害,还是某个时代的集体疯狂?我更在意的是,作者是如何跨越如此漫长的时间维度,去寻找并呈现这些“冤狱”的。它是否能展现出不同历史时期,冤狱产生的特点和共性?它是否能揭示出,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人类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又经历了怎样的迂回曲折?这本书,在我看来,不仅仅是记录历史,更是一种对人性、对社会、对制度的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在任何时代,对公平正义的追求都至关重要,且任重道远。
评分当我在书架上看到《三千年冤狱》这个书名时,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几个关键词:历史的深度、司法的曲折、人性的考验。三千年的时间跨度,足以涵盖人类文明从古至今的漫长历程,而“冤狱”则像一个难以磨灭的烙印,刻写在其中,显得尤为触目惊心。江西高校出版社的字样,也让我对接下来的阅读内容充满了期待,相信这会是一本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历史考证的作品。我并没有期待这本书会具体描述某个特定的案件,而是希望它能提供一个宏观的视角,去审视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冤狱是如何产生、演变,以及在不同时期,人们是如何去对待和解决这些冤案的。是否有一些共通的模式?是否有某些历史教训,能够穿越时间,为我们当下的司法实践提供启示?我更希望这本书能够展现出,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个体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制度的演进所带来的影响。它是否能让我感受到,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曾经发生过多少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又是在怎样的努力下,才逐渐走向了光明?这本书,在我看来,是对历史公正性的一次深刻追问,也是对人类司法文明的一次重要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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