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2004-2009)

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2004-2009)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韓大元,林來梵,鄭磊 編
圖書標籤:
  • 憲法學
  • 中國憲法
  • 法學
  • 理論研究
  • 基本範疇
  • 研究方法
  • 2004-2009
  • 法治
  • 政治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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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06017
版次:1
商品編碼:10185471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0-05-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09
字數:420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中國憲法學的範疇問題和憲法學方法論問題是近年來我國憲法學研究中的兩大熱點。以之為主題的“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學術研討會,緣起於韓大元教授、鬍錦光教授、林來梵教授等諸多憲法學者對於促進中國憲法學研究基礎共識的共同期待。自2004年首屆會議舉辦以來,已曆經五屆。該階段的會議見證並推動瞭中國憲法學的範疇問題與方法問題的發展,並在該領域湧現齣瞭諸多有較大學術價值和學術影響力的論文,受到廣大憲法學者乃至法理與各部門法學者的廣泛關注。為使更多學者能分享會議成果,與會學者達成共識:選擇會議論文中的精華部分,連同每屆會議的綜述與錄音整理,集結齣版。

作者簡介

  韓大元,1960年生。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先後就讀於吉林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要從事中國憲法學、比較憲法學、非西方憲法理論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林來梵,1963年生。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會研究會副會長等職。原齣國留學人員,於日本立命館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主攻憲法學,旁涉法學理論。
  鄭磊,1979年生。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教授。先後於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近年學趣所在:憲法審查、憲法學方法論、憲法事案評析。

目錄

建構中國憲法學的學術話語體係(代序)
上篇 文章集萃
一、憲法學範疇一般理論
1.論憲法學的核心範疇和基本範疇
2.論基本範疇意義上的憲法概念之界定
3.當下憲法概念界定中的認識方法與邏輯命題
二、中國憲法學範疇
4.對20世紀50年代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的分析與反思
5.人的尊嚴與人格尊嚴
——兼論中國憲法第38條的解釋方案
6.經濟政策與憲法規範
7.“宗教”一詞在憲法中的意涵
——中美憲法解釋技術之比較分析
8.中國憲法文本中的責任研究
9.憲法文本中“民主黨派”的含義
三、憲法學方法論
10.以憲法概念思維:規範是如何發現的?
11.憲法學為什麼要以憲法文本為中心?
12.論閤憲性解釋
13.關於“價值是如何進入規範的”
附:前五屆會議論文目錄

中篇 會議綜述
第一屆會議綜述
第二屆會議綜述
第三屆會議綜述
第五屆會議綜述

下篇 爭鳴原聲
第一屆會議錄音節選
第二屆會議錄音節選
第三屆會議錄音節選
第五屆會議錄音節選

精彩書摘

  關於憲法的概念,古代的含義與近代以來的憲法內涵有較大的不同。在古希臘,亞裏士多德認為,憲法乃是城邦政治組織的依據,是“最高治權”的組織,是普通法律製定的依據。在古代羅馬,憲法是指羅馬皇帝頒布的諭旨、詔書等區彆於市民議會製定的普通法的特殊法律形式。在中世紀,憲法的概念內涵獲得瞭新的發展,它主要涉及兩個方麵的問題:一是以12世紀英國的《剋拉朗頓憲法》(The Conitutions 0f Clarendon)為標誌,它是用以調整教會與國王關係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價值取嚮是確認和保護教會與教士的特權,在教會與王權的關係方麵,王權受到教會特權的限製;二是以1215年《大憲章》為標誌,它是規定、調整國王與教會、封建貴族和城市行會關係的法律文件,其基本價值指嚮是限製王權、保障教會、封建貴族和城市行會的特權。中國古代早有“憲”或“憲法”這個詞,其基本含義是“典籍”、“規章”,與一般法律的含義並無二緻。錢大群教授對中國古代“憲法”的詞義做過細緻的考證,指齣瞭“憲”、“憲章”等在古代中國的七種含義,但是,中國古代憲法的基本含義與普通法並無差異。現代憲法是西方近代法律文明的産物,與近代民主政治、法治主義具有密切的關係。一般來說,現代對憲法的理解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從憲法所規定的內容角度定義憲法,二是從憲法的法律特徵的角度定義憲法,三是從憲法的階級本質角度定義憲法。我國主要強調憲法是根本法、民主法和階級性法的有機統一。

前言/序言

  一、會議的舉辦意圖
  各門學科發展史告訴我們,有兩樣東西,對於學科的建立、成熟與完善,既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也發揮著確定性作用。這兩樣東西的重要性,也是我們中國憲法學者在研究中感同身受的,它們一個是基本範疇,一個是方法論。我還記得,2004年那年,“五四憲法”誕生五十周年。對憲法學仁來說,這是值得慶賀的事情。在迴顧新中國憲法發展50年曆史時,我們自然思考瞭憲法學與憲法發展之間的相互關係,感受到作為憲法學者的責任與使命。在不同的場閤,我和林來梵教授、鬍錦光教授等憲法學者在談論中國憲法學如何發展的時候,共同地感受到我們有義務、也有責任認真地去思考中國憲法學的主體性與今後的發展問題。當時就考慮能否以“中國憲法學的基本範疇和方法”為主題進行深入的討論,期待這些基礎性的工作,若乾年後也許可以為中國憲法學的體係化帶來一些推動作用,繁榮憲法學發展。這個想法,很快在劉茂林教授、童之偉教授、劉旺洪教授、硃福惠教授、周葉中教授、董和平教授、焦宏昌教授、李樹忠教授、秦前紅教授、範進學教授、鄭賢君教授、林峰教授等多位學者中産生瞭共鳴。2010年,根據黨的十五大提齣的新時期立法工作總目標以及十一屆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形成之年。這一目標的實現,將加速中國法治建設的進程,在這個整體背景下,大規模立法的時代正在加速轉嚮法解釋的時代,憲法學研究顯然無法置身事外,這是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的一個社會背景。因此,我們的憲法學研究,必然要適應整個中國法學的轉型。
《國傢治理的現代路徑:憲政實踐與法治轉型》(2010-2015) 圖書簡介 本書聚焦於2010年至2015年間,中國在推進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所經曆的關鍵性憲政實踐與法治轉型。這一時期,中國社會經濟結構持續深刻變革,對既有治理模式提齣瞭新的要求,同時也伴隨著對憲法權威的重申與實踐深化。本書旨在通過對這一特定曆史階段的製度變遷、司法實踐、以及學理探討的梳理與分析,勾勒齣中國法治建設在應對現代化挑戰時的復雜路徑與內在邏輯。 第一部分:憲法權威與國傢機構改革的深化 本部分著重分析瞭2010年至2015年間,國傢權力運行的規範化與透明度建設。在這一階段,中央對法治的強調從理論層麵更多地轉嚮瞭製度層麵的具體落實。 一、 權力製約與製衡機製的探討 雖然中國的政治體製具有其獨特性,但這一時期的理論探討和製度探索明顯加強瞭對“權力謙抑”的關注。本書詳細考察瞭行政審批製度的持續改革對國傢職能轉變的影響。重點分析瞭《行政許可法》實施後,在實踐中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之間的權力邊界問題。特彆是,對“簡政放權”改革在法律層麵的障礙與突破進行瞭細緻入微的案例分析,探討瞭權力下放後,如何通過法律手段實現有效監督,防止權力失範。 二、 人民代錶大會製度的能動性研究 本部分深入分析瞭這一時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和監督職能上的新動嚮。立法活動不再僅僅是經濟規則的簡單製定,而是更加側重於社會管理、民生保障和權力製約等“軟法”領域的建構。例如,對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修訂過程,本書不僅關注法律條文的修改,更著重於審議過程中代錶們如何運用質詢、備案審查等製度工具,體現其憲法賦予的監督權。特彆是,對地方人大在實踐中如何有效履行監督職能的區域差異性進行瞭比較研究。 三、 司法機關的地位與獨立性探討 2010年後,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本書詳細梳理瞭這一時期最高人民法院在維護司法權威方麵所做齣的努力。重點分析瞭“收受賄賂的法官的懲戒機製”、“司法公開化改革”的具體舉措,例如裁判文書的網上公布(“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初步建立與推廣)。理論上,本書探討瞭在堅持黨的領導與確保司法獨立之間,如何通過法律程序和職業倫理來實現實質性的平衡。對“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製度改革在這一階段的試點情況及其法律障礙進行瞭剖析。 第二部分:法治中國建設中的核心領域變革 這一階段,法治建設的觸角深入到社會治理的各個具體層麵,標誌著從“有法可依”嚮“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深化轉型。 一、 行政法領域的重大突破與挑戰 《行政訴訟法》的修訂(2014年)是這一時期的標誌性事件。本書將其視為行政法治化的一個重要裏程碑,詳細分析瞭新增的“起訴狀需要說明的事項”、“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範圍”的擴大。特彆關注瞭“信息公開請求權”在實踐中如何被地方政府用作自我保護工具,以及法院在審查政府信息公開決定時的司法尺度。此外,對“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的實施效果進行瞭評估,探討瞭“公眾參與”在行政決策中的法律實質性意義。 二、 財稅體製改革與憲法經濟原則 2013年前後推開的全麵深化改革,對財政和稅收製度提齣瞭重塑要求。本書將重點分析地方政府債務的法律規製問題,探討如何通過立法規範地方政府的舉債行為,以及中央對地方預算的監督權限。這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憲法中關於國傢財政權分配和地方政府職權界定的重要體現。同時,對不動産統一登記製度的推行及其對物權保護的強化作用也進行瞭細緻分析。 三、 憲法教育與公民權利意識的提升 雖然憲法修改在這一時期尚未進行,但憲法精神的普及和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卻在社會層麵快速發展。本書考察瞭這一時期大學法學院憲法學教學的轉型方嚮(從純粹的理論分析轉嚮與現實問題的緊密結閤),以及社會輿論對個體權利受侵害事件的關注度提升對司法實踐産生的“外部壓力”和“正嚮推動力”。 第三部分:法律解釋的演進與法理基礎的重構 本書的第三部分迴溯瞭這一時期法學理論界在麵對現實挑戰時,對既有法理範疇的重新審視與建構。 一、 憲法解釋的實踐轉嚮 在缺乏正式的憲法解釋機製的背景下,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學界通說在事實上扮演瞭“影子解釋者”的角色。本書分析瞭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在處理涉及公民基本權利(如隱私權、居住權)與國傢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衝突時所采取的“實用主義”解釋策略。重點關注瞭“法治”概念在不同法律部門中的具體化和差異化適用。 二、 權利與義務的再平衡思考 麵對復雜的社會治理需求,關於公民的“權利清單”與“法定義務”的邊界討論日益激烈。本書探討瞭在環境汙染、食品安全等領域,如何平衡企業生産自主權與公民的生存健康權。通過對新齣颱的《環境保護法》的分析,展示瞭“損害擔責”原則在實踐中如何被轉化為具體的法律責任,並探討瞭這種轉變對公法領域中“責任國傢”理念的奠定作用。 總結與前瞻 2010年至2015年的法治建設是承前啓後的關鍵階段。它標誌著中國法治建設從注重“形式規範”嚮強調“實質效果”的過渡,同時也暴露齣在權力運行的剛性約束、司法資源的有效分配以及法律解釋的統一性等方麵依然存在的深層次結構性挑戰。本書為後續階段的法治深化提供瞭重要的曆史觀察點與經驗基礎。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它提供瞭一個觀察中國憲法學發展曆程的獨特視角。2004年到2009年,是中國社會轉型中一個充滿活力又極其復雜的時期。改革開放的深入,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結構的變遷,以及國際環境的變化,都對中國的憲法理論和實踐提齣瞭新的挑戰。我猜想,這本書很可能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對那個時期中國憲法學界關於核心概念的討論進行瞭係統性的梳理和總結。作者可能深入挖掘瞭當時的學術文獻,分析瞭不同學者在國傢性質、權力製約、人民代錶大會製度、公民權利保障等關鍵問題上的不同觀點和理論路徑。更為重要的是,副標題中的“方法”二字,讓我對這本書充滿瞭期待。我迫切想知道,在那幾年裏,中國憲法學的研究方法是否發生瞭演變?是側重於文本解釋,還是更加關注實踐經驗?是引入瞭比較法學的視野,還是強調瞭曆史分析?理解這些方法論上的探索,對於把握中國憲法學的研究趨勢,甚至對於指導我們自己的學術研究,都有著不可估量的價值。這本書,或許能幫助我們理解,在變動的時代浪潮中,憲法學是如何保持其理論的生命力並服務於國傢發展的。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2004-2009)》——瞬間勾起瞭我對中國法治建設發展曆程的好奇心。2004年至2009年,這段時期在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中扮演著承前啓後的關鍵角色。社會經濟結構深刻調整,利益訴求日益多元,這些無疑對作為國傢根本大法的憲法提齣瞭嚴峻的考驗。我預感,這本書將不會止步於對憲法條文的簡單羅列,而是會深入探討那個時代中國憲法學界對於核心概念的理解和界定。比如,“依法治國”方略在當時是如何通過憲法學理論得到闡釋和推進的?“政治體製改革”與憲法原則之間的互動關係是怎樣的?更吸引我的是“方法”一詞,它暗示瞭本書會關注學者們是如何思考和研究憲法的。是側重於對既有理論的梳理和批判,還是積極探索新的研究範式?是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還是更注重從中國自身的曆史文化土壤中汲取養分?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揭示,在那幾年中國憲法學領域,學者們是如何在理論的海洋中揚帆遠航,探索齣既符閤中國國情又具有世界視野的學術之路。

評分

拿到《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2004-2009)》,我立刻被其聚焦於“基本範疇”和“方法”的學術旨趣所吸引。在2004年至2009年這段時間,中國正處於一個轉型期,社會經濟結構日新月異,隨之而來的必然是對憲法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的重新審視和深化。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像一位細緻的解剖師,將中國憲法學的核心要素一一剖析,例如,對於“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解,在那個時期是否有所發展?“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涵和邊界,是否在實踐和理論層麵都得到瞭更深入的闡釋?更令我感興趣的是“方法”的部分。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看到,當時的中國憲法學者是如何運用理論工具來分析憲法文本、解釋憲法原則、甚至是應對憲法實踐中齣現的新問題。是否存在某種“中國特色”的憲法學研究方法?還是在藉鑒瞭西方先進理論的基礎上,形成瞭獨具匠心的學術路徑?這本書如果能清晰地勾勒齣這些“基本範疇”的演變軌跡和“方法”的創新探索,那麼它將不僅僅是一本學術專著,更是一份寶貴的思想史料,記錄瞭中國憲法學在特定曆史階段的探索與進步。

評分

《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2004-2009)》這個書名,給我一種沉甸甸的學術分量感。尤其關注“基本範疇”和“方法”這兩個詞,讓我覺得這本書並非泛泛而談,而是對中國憲法學研究的核心問題進行瞭深入的挖掘。2004年至2009年,是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社會結構劇烈變動的時期,這必然會對憲法的解釋和適用提齣新的課題。我非常想瞭解,在那幾年裏,中國憲法學界是如何對諸如“國傢權力”、“人權保障”、“政黨與憲法”、“憲法解釋”等核心範疇進行理論建構和學術辨析的。例如,關於公民權利的邊界和保障,在社會轉型期是否齣現瞭新的挑戰和新的認識?對於國傢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當時的理論探討又有著怎樣的發展?而“方法”部分,更是讓我充滿期待。我希望能夠看到書中詳細闡述當時中國憲法學者們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傾嚮於思辨式的理論推理,還是更注重實證性的經驗分析?是否在批判性地吸收西方理論的同時,也形成瞭具有中國特色的研究路徑?這本書,如果能清晰地梳理齣這些基本範疇的內涵演變和研究方法的探索曆程,那麼對於我們理解中國憲法學的學術傳統和發展脈絡,無疑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評分

讀到《中國憲法學基本範疇與方法(2004-2009)》這本書,我首先被它那厚重的學術氣息所吸引。在扉頁和目錄中,我看到瞭許多我非常熟悉但又總覺得需要深入探究的詞匯:國傢性質、公民權利、憲法監督、根本法等。我一直認為,真正理解一個國傢的政治運作,離不開對其憲法基礎的把握。這本書的副標題“2004-2009”更是點明瞭其研究的時間跨度,讓我聯想到那幾年中國正經曆著經濟社會的快速轉型,社會矛盾和利益格局都在發生深刻變化,而這些無疑都會在憲法的解釋和實踐中留下印記。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梳理齣那個時期中國憲法學界在這些基本範疇上的理論建構和學術爭鳴,尤其是關於方法論的探討,這對於我們理解如何在新形勢下研究和適用憲法,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我特彆想知道,作者是如何界定和分析“基本範疇”的,這些範疇之間是否存在內在的邏輯聯係,又是如何通過不同的研究方法被揭示齣來的。對於那些渴望深入瞭解中國法治建設脈絡的讀者而言,這無疑是一扇寶貴的窗口,能幫助我們跳齣零散的法條,抵達憲法學的思想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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