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新问题:网络侵权责任、Google图书馆案、比赛转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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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海燕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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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权法
  • 网络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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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82969
版次:1
商品编码:10705033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平装
出版时间:2011-06-01
用纸:胶版纸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中国版权新问题:网络侵权责任、Google图书馆案、比赛转播权》主要论述了中国现行著作权法制度下一些悬而未决的热点问题,包括体育赛事转播的著作权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及版权法的合理使用制度。《中国版权新问题:网络侵权责任、Google图书馆案、比赛转播权》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中国、美国及欧洲部分国家的著作权法法律制度及案例的比较分析,重点讨论了中国现行著作权法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一些立法方面的修改建议。为方便读者阅读,附录部分收录了以下内容:中国、美国及欧盟在相关领域制定的法律法规摘编;作者组织编译的部分经典案例;以及翻译过程中整理的数字版权领域的中英文法律术语对照表。

目录

第一部分 网络侵权责任
一、导论
二、美国、欧洲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理论
(一)美国
1.美国的间接侵权责任理论
2.1998年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第512条
3.间接责任的认定标准与第512条之间的关系
4.美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相关版权案例
(二)欧洲
1.《欧盟电子商务指令》2000/31/EC
2.欧洲近期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案例
三、中国关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立法及案例
(一)中国关于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的立法梗概
(二)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的典型案例解析
1.网络服务提供商直接侵权责任的案例
2.网络服务提供商间接侵权责任的案例
四、中国现行著作权法制度下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的不确定性
(一)“删除”通知的要求
(二)“知晓”情况的判断
(三)“迅速”标准的界定
(四)实时在线盗版问题
五、建议
(一)指纹过滤——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版权所有人共担维权责任
1.UGC原则与指纹过滤技术
2.关于合理使用的问题
3.给予中国大陆的建议
(二)分级回应政策
1.法国
2.韩国
3.中国台湾
4.对中国大陆的分级回应政策建议
六、结论

第二部分 Google图书馆案——Google图书馆计划案引发的思考
一、导论
二、美国法律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
(一)美国合理使用立法
(二)四大因素平衡标准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
2.版权作品的性质
3.被使用部分的数量和质量
4.该使用对于市场的影响
(三)数字环境下的合理使用案例
1.Kelly v.Arriba Soft Corporation案和Perfect 10,Inc.v.Amazon.com,Inc.(2007)案
2.Google图书馆计划
三、其他国家的合理使用/公平交易规则
(一)英国的公平交易规则
1.立法情况
2.英国的公平交易案例
(二)加拿大
1.立法情况
2.CCH Canadian Ltd.v.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2004)案例介绍
(三)其他欧洲国家
1.德国Google缩略图诉讼
2.Google图书馆计划在法国
四、中国的合理使用/公平交易规则
(一)立法情况
(二)中国的合理使用案例
1.对第22条的严格解释
2.对第22条的多重因索分析
3.第22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允许合理使用的情形
4.Google图书馆计划在中国
五、建议
(一)英美合理使用/公平交易规则的利弊分析
(二)中国或可选择的合理使用改革方案
1.中国台湾的合理使用模式
2.韩国的合理使用模式
3.中国将来应当采取的合理使用模式——明确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六、结论

第三部分 比赛转播权
一、导论
二、世界各国对体育赛事网络盗版问题的应对之策
(一)未经授权的现场体育赛事网络转播现象
(二)美国
1.体育赛事转播节目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
2.美国权利人对侵权网站提起的诉讼
(三)欧洲
三、中国对于体育赛事实时转播权的规定
(一)中国《著作权法》中的相关术语解析
1.“广播权”
2.“信息网络传播权”
3.现场非点播形式的流媒体播放
4.点播(On-demand)
(二)中国《著作权法》对于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保护现状
1.体育赛事本身并非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2.体育赛事的转播节目
(三)中国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打击体育赛事转播网络盗版的相关策略
1.打击奥运体育赛事违法转播的法律依据
2.北京奥组委打击奥运体育赛事网络盗版的策略
四、北京奥运会引发的思考——中国保护体育赛事
转播权的重要性
五、关于中国应如何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建议
(一)依据中国《著作权法》的条款保护体育赛事转播节目
1.修改方法之一:将具有创造性的体育赛事转播节目解释为“以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2.修改方法之二:扩大对“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解释以保护体育赛事的网络转播
(二)采用反盗版的过滤新技术
(三)协调各国的相关法律
六、结论
参考文献
中英文术语对照表
附录一 法律法规
附录二 经典案例
《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前沿: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的交叉与冲突》 内容提要: 本书聚焦于当代知识产权领域内错综复杂的理论构建与司法实践前沿。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全球化深度推进的背景下,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书系统梳理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这三大支柱在数字环境下的演变轨迹,深入剖析了跨领域、跨国界的知识产权冲突与融合现象,旨在为法律从业者、政策制定者及学术研究者提供一份深刻且具有前瞻性的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著作权法的重塑与边界扩张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在内容生产与传播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后,著作权法的核心命题如何被重新定义。 一、算法生成内容的归属与权利主体认定: 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在内容创作,如文学作品、音乐、视觉艺术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传统著作权法中对“独创性表达”和“作者身份”的界定面临挑战。本书详细分析了当前国际主流司法实践(如美国、欧盟及部分亚洲国家)对于“AI生成作品”的立场,探讨了是应将权利归属于算法开发者、数据提供者、还是操作者。我们引入了“促成性贡献”与“实质性创造”的概念模型,试图构建一套适应未来内容生态的权利授予框架。特别关注了深度学习模型在“训练数据”使用过程中的潜在侵权风险,这涉及到对海量现有作品的复制和改编行为的定性。 二、权利穷竭原则在数字发行中的适用困境: 在实体商品领域,权利穷竭原则(First Sale Doctrine)确保了二手市场的合法流通。然而,在数字内容(如电子书、软件许可)的二次销售中,由于复制的零成本和本质上的“许可”而非“所有权转移”,该原则的适用性备受争议。本书梳理了欧盟的《信息社会指令》及相关判例,对比了不同法域对“许可”与“销售”的区分标准。重点分析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内容所有权证明机制,探讨其是否能为数字时代的权利穷竭提供新的技术和法律解决方案。 三、开放获取(Open Access)运动与知识共享的法律平衡: 知识的公共利益属性与作者的专有控制权之间始终存在张力。本书详细研究了“开放获取”运动在全球科研领域的发展脉络,分析了CC(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及限制。此外,还探讨了学术出版巨头与大学机构在期刊订阅费、预印本平台管理中的法律博弈,以及政府资助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的国际趋势。 第二部分:专利法的技术迭代与竞争策略 本部分转向对技术创新保护核心——专利法的审视,尤其关注生物技术、软件和标准必要专利(SEP)带来的复杂性。 一、软件与商业方法的专利化边界: 在许多国家,纯粹的商业方法或抽象的数学算法通常被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然而,随着“嵌入式软件”和“物联网”(IoT)设备的普及,软件与硬件的界限日益模糊。本书深入剖析了如何界定时下“技术贡献”与“智力活动”的界限,特别参考了美国最高法院在“Alice案”后的最新判例导向,以及欧洲专利局对流程专利的限制性解释,旨在明确指导软件创新者如何构建可专利的技术方案。 二、生物技术专利权的地域性与公共健康冲突: 基因序列、诊断方法和基因编辑技术(如CRISPR)的专利权引发了深刻的伦理和公共健康争议。本书详细比较了美国关于“自然法则”和“自然产物”的专利可专利性审查标准,以及欧洲对生命形式和医疗方法专利的严格限制。书中特别分析了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基本药物时,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触发条件、国际贸易协定(如TRIPS协定)的柔性空间,以及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全球公平获取医疗资源的法律责任。 三、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原则的司法量化: 在5G/6G通信、移动支付等关键技术领域,SEP的许可谈判往往成为跨国企业间的主要战场。本书不仅梳理了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如英国、德国、中国法院)对FRAND义务的解释差异,更侧重于分析如何量化确定“合理”的许可费率(Royalty Determination)。我们引入了多因素分析法(如上下文相关性、贡献度、历史许可数据),并评估了对侵权方(特别是小型企业)实施禁令的法律风险和市场影响。 第三部分:商标法的数字化转型与价值维护 商标法在数字经济中主要承担着防止混淆、维护品牌声誉和治理新型网络行为的职能。 一、品牌在元宇宙(Metaverse)和虚拟商品中的延伸保护: 随着虚拟地产、数字时装和NFT的兴起,品牌所有者面临着其在虚拟世界中被未经授权使用的新风险。本书探讨了传统商标法中关于“实际使用”要件在虚拟环境中的解释,以及国际商标组织(如WIPO)对相关分类(如尼斯分类第9类和第41类的扩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分析了针对虚拟商品侵权的跨境司法管辖权挑战。 二、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与“善意使用”的界限: 在线广告平台上的关键词竞价行为,即“竞品名称”作为广告关键词的使用,是商标侵权诉讼的热点。本书详细分析了不同法域如何界定这种使用是否构成对商标指示来源功能的实质性削弱或搭便车行为。重点探讨了“中间商责任”——搜索引擎平台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对第三方广告商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防御性商标注册与“不良动机”的识别: 面对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现象,各国都在加强对恶意申请的审查力度。本书研究了如何运用“显著性”和“在先权利”的概念来识别那些意图通过商标布局干扰市场竞争的“不良动机”,并分析了商标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规则的运用和举证责任的分配。 结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未来图景 全书最后总结,数字技术的融合性趋势要求知识产权法必须从“分立”走向“交叉治理”。无论是著作权、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其保护的重心正从对“有形物”的控制,转向对“数据流”和“技术标准”的控制。未来,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关键将不再仅仅是适用既有法律条文,更在于构建一个能够在鼓励创新、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全球贸易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的、更具适应性的法律与政策体系。本书呼吁加强国际间在数字产权认定标准上的对话与协调,以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化治理赤字。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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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的传播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然而,伴随而来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像“Google图书馆案”这样的事件,它触及了公共利益与私人产权之间的微妙界限。我很想知道,这本书是否会从一个更宏观的视角,去探讨信息时代下,版权制度应如何调整以适应新的传播模式?它是否会深入分析,在数字技术允许大规模复制和传播的情况下,版权制度的合法性基础是否会发生动摇?我更希望它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关于如何在保障信息自由流通的同时,又有效保护原创者权益的思考方向,为未来版权法律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力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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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体育赛事,尤其是那些全球瞩目的重大比赛的版权问题颇感兴趣。想象一下,一场精彩绝伦的足球比赛,无数观众渴望第一时间观看,而转播权的处理,则直接影响到球迷的观赛体验和版权方的利益。这本书的标题中直接点出了“比赛转播权”,这让我看到了它在解决现实问题上的决心。我很想知道,书中是否会详细探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比赛转播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差异?在当前直播平台林立,盗播现象屡禁不止的情况下,版权方是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它是否会提供一些在实际操作中行之有效的版权保护策略,例如技术手段和法律维权相结合的方式?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不仅仅是理论的探讨,更能提供一些实操层面的案例分析和建议,让那些关注体育版权的从业者,甚至是我这样的一般爱好者,都能对这一领域的复杂性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理解版权保护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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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出现,无疑为我这种长期混迹于网络世界,却又对知识产权保护感到一丝担忧的读者,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我常常在浏览网页、观看视频时,会产生一个疑问:这些内容究竟是谁的?我是否在使用时触碰到了法律的边界?尤其是当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如Google,以一种近乎“收割”的方式整理和传播海量信息时,版权的边界就显得更加模糊不清。这本书提到的“网络侵权责任”,听起来就像是为我这类普通用户和内容生产者,提供了一份清晰的指南,告诉我们在数字时代,如何才能既享受信息便利,又不至于成为侵权者,或者蒙受侵权之害。我尤其期待它能就“Google图书馆案”这类极具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毕竟,这些案件不仅牵涉到巨额的商业利益,更触及到信息传播的未来走向,以及创作者的权益如何在新技术浪潮中得到保障。它让我开始思考,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法律如何才能跟上步伐,如何才能在效率与公正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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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在数字内容创作领域摸爬滚打的同行者们,这本书的意义可能更为直接。我们深知,辛辛苦苦创作出的作品,在网络上被随意转载、修改、甚至以盈利为目的的盗用,是多么令人沮丧的事情。书中提及的“网络侵权责任”,对我而言,就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路明灯,它告诉我,我们并非孤立无援。我迫切想知道,这本书是否能提供一些实用的法律武器,让我们在面对侵权行为时,不再束手无策?是否会详细介绍不同类型的网络侵权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特别是关于“Google图书馆案”这类大型案件的分析,能否为我们这些小型创作者在面对大型平台时,提供一些策略性的参考?我希望这本书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更能增强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能力,让创作者的价值得到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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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知识产权法律条文感到有些畏惧的普通读者,我对这本书的期待,更多的是希望它能用一种相对易懂的方式,解释那些复杂的概念。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责任的划分,似乎比传统领域更加复杂。书中提到的“网络侵权责任”,听起来就充满了技术性和法律性。我希望它能像一位耐心的老师,为我解开那些关于“什么是侵权”、“如何证明侵权”、“侵权后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的迷思。此外,如果它能结合一些生动活泼的网络侵权案例,比如大家熟知的盗版音乐、影视剧、或者网络文学的侵权行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那就更好了。这样,我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严肃性,并在网络生活中时刻保持警惕,做到“不侵犯他人,也不被他人侵犯”,让我在享受数字生活的同时,也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数字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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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书本[SM],[ZZ]装帧精美,纸张很干净,文字排版看起来非常舒服非常的惊喜,让人看得欲罢不能,每每捧起这本书的时候 似乎能够感觉到作者毫无保留的把作品呈现在我面前。 [BJTJ]作业深入浅出的写作手法能让本人犹如身临其境一般,好似一杯美式咖啡,看似快餐,其实值得回味 无论男女老少,第一印象最重要。”[NRJJ]从你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中,就可以让别人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SZ]所以多读书可以让人感觉你知书答礼,颇有风度。 多读书,可以让你多增加一些课外知识。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错,多读书,增长了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从书中,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书让你变得更聪明,你就可以勇敢地面对困难。让你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你又向你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迈出了一步。 多读书,也能使你的心情便得快乐。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读书可以调节身体的血管流动,使你身心健康。[QY]所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也是一种无限快乐的事情。用读书来为自己放松心情也是一种十分明智的。 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读书养性,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温文尔雅,具有书卷气;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写文章就才思敏捷;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可以提高理解能力,只要熟读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了;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总之,爱好读书是好事。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其实读书有很多好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 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 最后在好评一下京东客服服务态度好,送货相当快,包装仔细!这个也值得赞美下 希望京东这样保持下去,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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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老客,已是钻石会员N多年。以前从来不去评价,不知道浪费多少京豆,自从知道京豆可以抵现金的时候,才知道京豆的重要。后来我就把这段话复制了,走到哪,复制到哪,即能赚积分,还非常省事。贴了这段话说明对商品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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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为作者在美国的博士论文的主要部分。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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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快,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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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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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去实体书店买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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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错,还没开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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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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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原因,我觉得这书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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