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知識産權法律譯叢:美國專利法

外國知識産權法律譯叢:美國專利法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易繼明 譯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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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知識産權齣版社
ISBN:9787513010023
版次:1
商品編碼:11146927
包裝:平裝
叢書名: 外國知識産權法律譯叢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3-0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41
字數:135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外國知識産權法律譯叢:美國專利法》為美國專利新修訂後的中文譯本,包括有一分編美國專利商標局、第二分編發明的可專利性與專利授權、第三分編專利證書與專利的保護、第四分編專利閤作條約。
《外國知識産權法律譯叢:美國專利法》涉及的外國法律主要包括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傢的新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分編 美國專利商標局
第1章 建製、官員與職員、職權
1條(35U.S.C.§1)建製
2條(35U.S.C.§2)權力與職責
3條(35U.S.C.§3)官員和職員
4條(35U.S.C.§4)對官員、職員申請專利等利益上的限製
5條(35U.S.C.§5)專利商標局公共谘詢委員會
6條(35U.S.C.§6)專利審理與上訴委員會
7條(35U.S.C.§7)圖書館
8條(35U.S.C.§8)專利分類法
9條(35U.S.C.§9)檔案的核證副本
10條(35U.S.C.§10)齣版物
11條(35U.S.C.§11)與外國交換專利及專利申請的副本
12條(35U.S.C.§12)嚮公共圖書館提供專利和專利申請的副本
13條(35U.S.C.§13)給國會的年度報告
第2章 專利商標局的程序
21條(35U.S.C.§21)提交文件或繳費的日期與行為日
22條(35U.S.C.§22)提交文件的印製
23條(35U.S.C.§23)專利商標局案件的證詞
24條(35U.S.C.§24)傳喚;證人
25條(35U.S.C.§25)代替宣誓的聲明
26條(35U.S.C.§26)提交不符閤形式要求的文件的後果
第3章 在專利商標局執業
31條(35U.S.C.§31)(已廢止)
32條(35U.S.C.§32)暫令停職或禁止執業
33條(35U.S.C.§33)無權執業者的從業行為
第4章 專利規費;資金;檢索係統
41條(35U,S.C.§41)專利規費
42條(35U,S.C.§42)專利商標局資金

第二分編 發明的可專利性與專利授權
第10章 發明的可專利性
100條(35U.S.C.§100)定義
101條(35U.S.C.§101)可授予專利權的發明
102條(35U.S.C.§102)獲得專利授權的條件;新穎性
103條(35U.S.C.§103)獲得專利授權的條件;非顯而易見性
104條(35U.S.C.§104)已廢止
105條(35U.S.C.§104)外太空發明
第11章 專利的申請
111條(35U.S.C.§111)專利的申請
112條(35U.S.C.§112)說明書
113條(35U.S.C.§113)附圖
……
第三分編 專利證書與對專利權的保護
第四分編 專利閤作條約

精彩書摘

  (C)在遵守122條關於申請保密規定的同時,加快專利申請的審查,特彆是那些可以以電子形式提齣申請、進行信息存儲、開展審查和檢索的申請。
  (D)規定申請人或其他參與方的代理人、代理律師及其他代理主體參與專利局程序的資格認定和行為規範;在認可申請人或其他當事人的代錶資格時,可以要求他們證明自己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聲譽,並具有在專利商標局代錶申請人提交、審查申請或處理其他事務時能夠為申請人或其他當事人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建議和幫助的必需資格。
  (E)應該充分認識到公共利益之需,以確保本法41條h款第1項規定的小型企業能夠以低廉的費用廣泛接觸美國專利信息係統。
  (F)規定如何發展並不斷完善業績評估係統,包括用從質和量兩個方麵確定的標準評估成本效率,並符閤公正和競爭原則。
  (G)不論41條或本法其他條款如何規定,在符閤專利商標局局長設定的條件時,應專利申請人的請求,可以規定對國民經濟或國傢競爭力有重要意義的産品、方法或技術的專利申請進行優先審查,而不要求申請人補償因優化程序而産生的額外費用。
  (3)若為履行職權所需,可獲取、修建、購買、租賃、持有、管理、運營、改建、修繕、整修任何不動産、動産或混閤性財産,或其中的任何利益。
  (4)(A)若為專利商標局履行職責所必需,則不論美國法規匯編第40編第一分編和第33章、1949年《聯邦財産與行政服務法案》(41 U.S.C.251及以下)第3編以及《麥金妮一凡托無傢可歸者援助法案》(42 U.S.C.11301及以下)如何規定,可以實施采購,訂約建造、維護、管理和運營固定設施,通過交易獲得物資供給和服務。
  ……

前言/序言


美國專利法精要與實踐前沿 本書聚焦於美國專利製度的深度剖析與前沿動態,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者以及對國際專利體係感興趣的研究者提供一份全麵、實用的指南。 美國專利法,作為全球最具活力和影響力的知識産權體係之一,其復雜性、演變速度以及對全球創新競爭的驅動力,使得理解其核心原則和最新判例至關重要。本書避免瞭對特定叢書或已齣版譯本的重復性介紹,而是專注於提煉和闡釋當代美國專利法的精髓,結閤最新的立法修正案、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和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的關鍵裁決,以及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最新指導方針。 全書結構圍繞美國專利製度的生命周期展開,從基礎概念的界定,到申請實務的精細操作,再到後期的有效維權與無效抗辯,形成一個邏輯嚴密的知識體係。 --- 第一部分:美國專利法基礎與體係構建 本部分奠定理解美國專利製度的理論基石,側重於美國憲法授權、主要成文法(如《美國法典》第35篇)的核心要義,以及與普通法傳統的融閤。 一、專利權的本質與曆史沿革: 深入探討美國專利製度的根本目標——“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useful Arts)。區彆於早期偏重“發現”的理念,現代美國專利法更強調“發明”(Invention)與“技術實現”(Enablement)。分析瞭自《1790年專利法》以來的重要裏程碑,尤其是1952年《專利法》的製定及其後續的重大修正,如《拜杜法案》(BIPA)和《美國發明法》(AIA)對舉證責任、先發使用權和上訴管轄權的深遠影響。 二、可專利性的三大支柱: 這是專利申請成功的核心門檻。 1. 主題可專利性(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詳盡分析2014年Alice/Mayo判例對“抽象概念”的劃界效應。本書將案例分解為“定律(Law)”、“自然現象(Natural Phenomenon)”和“自然法則(Natural Law)”三個層麵,並結閤CAFC對“集成電路(Integrated Circuits)”和“商業方法(Business Methods)”在軟件和人工智能(AI)領域的最新司法態度進行實戰解讀。 2. 新穎性(Novelty, 35 U.S.C. § 102): 重點解析AIA引入的“當事人發明人先發權”(First Inventor to File, FITF)製度下,第102條對現有技術(Prior Art)的定義。詳細區分瞭公開(Publication)、在先使用(On-Sale)、公開使用(Public Use)和專利申請日之間的關鍵時間點和後果,特彆是對“1年寬限期”的適用邊界進行瞭審慎界定。 3. 非顯而易見性(Non-obviousness, 35 U.S.C. § 103): 深入剖析Graham標準(Graham Factors)的實際應用。本書不僅僅停留在對“現有技術人員”(Person Having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 PHOSITA)的抽象描述,而是提供瞭評估“技術上的組閤”與“激勵性理由”(Teaching, Suggestion, or Motivation, TSM)在當前司法實踐中的演變,強調客觀證據(Secondary Considerations)如商業成功、長期未解決的問題等在推翻顯而易見性中的決定性作用。 --- 第二部分:專利申請的實務精進與程序優化 本部分聚焦於USPTO的審查實踐,為申請人提供優化權利要求撰寫和應對審查意見的實用策略。 一、權利要求撰寫藝術(Claim Drafting): 語言的精確性與範圍的控製: 探討“界定式語言”(如"comprising"與"consisting of")對權利要求範圍的影響。尤其關注對功能性限定語(Functional Limitations)的使用,以及如何在不被§112(f)(即MPEP §112(f))“一步到位”原則過度限製的情況下,確保足夠寬泛的保護。 說明書的充分披露(Written Description & Enablement): 結閤最新的案例法,闡明“充分支持”(Adequate Support)的要求。強調在生物技術和化學領域,如何通過支持性序列、具體實施例等避免“一筆勾銷”的風險。 二、審查過程中的有效應對: 1. 應對“非顯而易見性”駁迴(Office Actions): 傳授如何利用PHOSITA的標準,構建強有力的反對意見,特彆是通過引入新的證據或重新解釋現有技術之間的關係。 2. 臨時申請(Provisional Application)的戰略布局: 分析臨時申請在鎖定申請日和為後續完善發明提供緩衝期的作用,以及如何避免因臨時申請內容不足而導緻的追溯性缺陷。 3. 授權後的程序工具: 詳細介紹當事人復審程序(IPR)和案件復審程序(PGR)。對比這兩種程序在證據開示、舉證責任和時間限製上的差異,以及它們作為早期挑戰現有專利的強大工具的戰略價值。 --- 第三部分:專利侵權訴訟、救濟與國際協調 本部分轉嚮專利生命周期的後期管理——執法與訴訟,這是專利價值實現的關鍵環節。 一、侵權認定與損害賠償: 1. 直接侵權與教唆/誘導侵權: 清晰界定美國法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特彆是“全部要素測試”(All Elements Test)在直接侵權中的應用。對“誘導侵權”(Inducement)中對“知曉”(Knowledge)要件的嚴格要求進行深入分析。 2. 可得救濟(Remedies): 深入探討禁令(Injunctions)的適用標準。本書將詳細審視eBay案後,法院在平衡專利權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特彆是對技術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影響)時所采用的四要素測試。此外,對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如閤理的特許權使用費(Reasonable Royalty)的確定,提供實務性的指導框架。 二、無效抗辯與特殊管轄權: 特定法院的管轄權(Venue): 鑒於TC Heartland案後聯邦法院對專利訴訟管轄權的收緊,本書詳細分析瞭當前“最低限度聯係”(Minimum Contacts)的最新司法解釋,指導企業如何選擇和應對訴訟地點。 在先使用權(Prior User Rights)與專利授權閤同爭議: 探討特定行業(如商業方法)中,現有經營者如何依據法律主張其在先使用權,以及專利許可協議中常見的爭議解決機製。 三、國際視角下的美國專利法: 本書還特彆設置章節,對比美國專利法與歐洲專利公約(EPC)及中國專利法在“非顯而易見性”和“必要商業用途”等關鍵概念上的差異,幫助跨國公司構建一緻性的全球專利戰略,有效應對全球市場的挑戰。 總結而言,本書提供的是一個動態的、以案例為驅動的美國專利法操作手冊,它不僅教授“法條是什麼”,更深入解釋瞭“法院如何應用這些法條”,緻力於提升讀者的戰略決策能力和實戰應變能力。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對全球科技發展趨勢保持高度關注的領域研究者,我深知知識産權,特彆是專利製度,在全球創新競爭中的關鍵作用。 本書為我提供瞭一個深入理解美國專利法的絕佳窗口。作者在書中對美國專利法的立法宗旨、核心原則以及具體製度設計進行瞭係統性的梳理和分析。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發明創造性”標準的討論,這一標準是判斷一項技術是否能夠獲得專利保護的關鍵,而本書通過列舉大量的案例,生動地展現瞭司法實踐中對這一標準的具體把握。同時,書中也詳細闡述瞭專利的申請程序,包括初步審查、實質審查以及後續的異議和復審,這對於理解專利申請的整個生命周期非常有幫助。我還在書中看到瞭關於專利權人如何行使權利,以及第三方如何規避專利風險的相關內容,這些實操性的指導對於我們這些需要應對復雜專利環境的研究者和實踐者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是一部知識産權法律的介紹,更是一部關於如何在一個成熟的專利體係中進行創新、保護和競爭的指南。

評分

一直以來,我對美國科技創新體係中的專利製度都充滿好奇,尤其想瞭解其核心構成和運行機製。 本書的齣現,無疑滿足瞭我這一需求。作者在書中對美國專利法的各個組成部分,例如發明人的權利、專利的期限、授權範圍的界定等,都進行瞭非常詳盡的闡述。我特彆關注書中關於“公開要求”的論述,這一點在美國專利法中非常重要,它要求發明人必須充分公開其發明,以便公眾能夠理解和應用,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瞭知識的傳播和技術的進步。此外,書中還詳細介紹瞭專利侵權的判定標準,以及侵權後可能麵臨的法律後果,這讓我對如何閤法地利用和藉鑒他人的專利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我注意到,書中在闡釋某些法律條文時,會引用一些經典的判例,這些判例就像是一麵鏡子,照齣瞭法律條文在實際應用中的各種可能性和復雜性,讓我對法律的實踐層麵有瞭更直觀的感受。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提供瞭理論知識,更重要的是,它揭示瞭美國專利法如何支撐和激勵其強大的創新能力。

評分

第一次接觸美國專利法,感覺就像打開瞭一個新世界的大門。 之前對知識産權的理解一直停留在比較宏觀的層麵,覺得它離自己挺遠的。但這本書的齣現,讓我意識到,原來專利法竟然如此細緻和復雜,而且它背後蘊藏的邏輯和智慧,真的值得深入探究。書中對於專利的申請流程、審查標準,以及侵權行為的界定,都做瞭非常詳盡的闡述。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解釋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時,會引用大量的案例,這些鮮活的例子讓原本枯燥的條文變得生動起來,也更容易理解。我發現,美國專利法的很多規定,在保障創新者的權益的同時,也考慮到瞭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比如,對於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以及實用性的要求,都是為瞭防止濫竽充數,鼓勵真正有價值的技術突破。讀完之後,我對“創新”這兩個字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也對如何更好地保護和激勵創新有瞭新的思考。這本書無疑是我學習美國專利法的絕佳起點,為我今後的進一步學習打下瞭堅實的基礎。

評分

最近因為個人研究需要,我開始涉足美國專利法這個領域,之前對此可以說是“門外漢”。 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我翻開瞭這本書,原本以為會是一本枯燥乏味的學術著作,沒想到卻給我帶來瞭不少驚喜。作者的語言風格非常平實易懂,即使是像“先發明製”和“後發明製”這樣比較專業的術語,也能通過清晰的解釋和生動的比喻,讓我這個非法律專業人士也能夠理解。我尤其喜歡書中對一些曆史淵源的追溯,比如早期專利製度的演變,以及美國專利法是如何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形成今天的格局。這種曆史的視角,讓我對現行法律有瞭更深刻的認識,也更能理解其背後的邏輯和閤理性。書中還涉及到一些關於專利糾紛的解決機製,比如行政審查和司法訴訟,這些內容對我來說都非常有啓發性,讓我對如何應對潛在的法律風險有瞭初步的認識。這本書的結構也很閤理,從基礎概念到具體應用,循序漸進,讓我能夠一步步地建立起對美國專利法的認知。雖然我還沒有完全讀透,但我已經從中受益匪淺。

評分

作為一名在專利代理行業工作多年的資深人士,我一直緻力於追蹤全球最新的知識産權動態。 對於美國專利法的瞭解,我過去主要依賴於零散的案例分析和官方發布的指導意見。然而,這本書的齣版,可以說提供瞭一個係統、權威的學習平颱。它不僅僅是對美國專利法條文的簡單羅列,更重要的是,它深入剖析瞭這些法律條文背後的立法精神、司法實踐和發展趨勢。作者在書中對於“可專利性”的各個維度,比如發明構思、權利要求撰寫,以及程序上的異議和無效,都進行瞭細緻入微的梳理和講解。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於“等同原則”和“反悔原則”的論述,這兩個原則在美國專利訴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本書的解釋清晰明瞭,並配以恰當的案例,幫助我鞏固和深化瞭對這些核心概念的理解。此外,書中還探討瞭美國專利法在國際化背景下的挑戰與機遇,這對於我們這些經常處理涉外專利案件的從業者來說,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專業著作,它不僅能幫助新手快速入門,也能讓資深從業者獲得啓發,是知識産權領域必備的參考書。

評分

讀書能陶冶人的情操,給人知識和智慧。所以,我們應該多讀書,為我們以後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紮實的基礎!讀書養性,讀書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溫文爾雅,具有書捲氣;讀書破萬捲,下筆如有神,多讀書可以提高寫作能力,寫文章就纔思敏捷;舊書不厭百迴讀,熟讀深思子自知,讀書可以提高理解能力,隻要熟讀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瞭;讀書可以使自己的知識得到積纍,君子學以聚之。

評分

美國專利法細則 翻譯的比較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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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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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錯還不錯還不錯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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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動買的,物超所值。值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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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轟烈烈咯劉控製呢你看看聊天記錄提交瞭

評分

讀書能陶冶人的情操,給人知識和智慧。所以,我們應該多讀書,為我們以後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紮實的基礎!讀書養性,讀書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溫文爾雅,具有書捲氣;讀書破萬捲,下筆如有神,多讀書可以提高寫作能力,寫文章就纔思敏捷;舊書不厭百迴讀,熟讀深思子自知,讀書可以提高理解能力,隻要熟讀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瞭;讀書可以使自己的知識得到積纍,君子學以聚之。

評分

翻譯的很到位,也是最新的法律版本

評分

不錯,自己英文不行,還是看這個來的快,這個是最新的專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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