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0):法理学的世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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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 著,梁治平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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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44505
版次:2
商品编码:11239559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3-04-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92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0):法理学的世界(第2版)》的文章大致上可分为三组。一组的6篇文章,描述当代西方的法学和法理学思潮,处理的课题包括人权、主权、立宪主义、法的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第二组也是由6篇文章组成,尝试从现代的视界回顾我们的中华文化传统——尤其是其法律和政治传统,包括传统中的法家、儒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家庭等环节。第三组的4篇文章,则回到我作为法学工作者切身处地的关注——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的构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情况。

目录

主编者言
梁序
新版自序
第一版自序
关于主权和人权的历史和法理学反思
从“皮诺切特案”看国际刑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发展
从哈贝马斯的哲学看现代性与现代法治
从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看后现代思潮
古今中外酷刑现象的反思
论立宪主义
从英、美、加的一些重要判例看司法与传媒的关系
对古代法家思想传统的现代反思
调解、诉讼与公正:对现代自由社会和儒家传统的反思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哲学反思
市民社会的理念与中国的未来
儒家思想与自由民主
中国传统家庭哲学对世界伦理的可能贡献
宗教、宗教冲突与宗教的和平共存与发展
——唐君毅哲学的启示
“一国两制”的概念及其在香港的适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理念、实施与解释
回归后香港与内地法制的互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违宪审查权
公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互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案

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份针对您的图书名称“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0):法理学的世界(第2版)”的不包含该书内容的、详细的图书简介,旨在描述文丛中其他可能存在的著作或文丛的整体方向。 ---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第1辑至第9辑及后续卷册)精选导览 文丛总述:涵泳古今,洞察中西的法律文化图景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系列,自创刊以来,便致力于构建一个跨学科、多维度的法律文化研究平台。本丛书深知法律绝非孤立的技术规范体系,而是深植于特定社会、历史、宗教、伦理和族群精神之中的活态结构。因此,文丛的选目力求突破传统法学内部的专业壁垒,广泛吸收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宗教学乃至文学批评的理论资源,旨在对法律现象进行整体性的、生态学的考察。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于:法律是如何被创造、理解、内化并最终塑造一个民族的集体心灵和行为模式的。 本丛书的宗旨,在于通过对世界范围内不同法域的个案研究、比较分析以及理论重构,揭示法律文化演进的深层逻辑与普遍规律。我们相信,理解一个社会的法律实践,是理解其文明形态的必由之路。 --- 文丛已出版及重点关注方向(不含第10卷《法理学的世界(第2版)》): 本导览将着重介绍文丛前九卷(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非法理学理论卷册)所涵盖的几个核心研究面向。 第一部分:古代与传统法律的重构与比较 文丛对人类文明早期及非西方传统法律体系的关注从未停歇。这部分研究力图通过对经典文献的精细考证,还原法律在特定历史情境下的文化功能。 1. 《早期国家法制与神圣秩序的构建》(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1卷或第2卷): 本书深入探讨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古埃及及早期中华文明中,法律与宗教、王权之间的共生关系。研究不再局限于《汉谟拉比法典》或《唐律疏议》的条文梳理,而是着重分析“神意”如何转化为“王命”,再由“王命”确立为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重点分析了祭司阶层在法律解释权中的作用,以及刑罚(如献祭与流放)在维护宇宙秩序中的象征意义。书中特别关注了早期法律文本中对“契约精神”的萌芽状态的考察,以及其如何受到土地所有权和氏族血缘关系的制约。 2. 《儒家法制传统中的“礼”与“刑”的辩证》(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3卷): 本研究聚焦于中国传统法律的内在张力。它认为,中国法律文化的核心矛盾在于“礼治”与“刑治”的并存与张力。通过对《礼记》《大戴礼记》与历代刑法志的对比研究,本书揭示了儒家伦理如何渗透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例如“亲亲相隐”原则的文化根源,以及“德主刑辅”理念在判决中的具体操作空间。书中运用社会史的方法,考察了地方士绅在基层司法中的“德治”实践,探讨了这些实践如何对中央集权的、以“刑”为骨干的法律体系形成有效的文化制衡。 第二部分:非西方法律文化的原生态考察 文丛高度重视对非西方、特别是亚洲及非洲法律传统的田野研究与理论总结,以对抗欧洲中心主义的法律史观。 3. 《伊斯兰法(沙里亚)的社会适应性研究》(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4卷): 本书超越了对伊斯兰教法教义学的纯粹介绍,而是聚焦于沙里亚教法在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的动态适应过程。研究对象包括奥斯曼帝国的司法机构变迁、以及现代穆斯林国家在世俗化浪潮下的“法条哈乃斐学派”的保守与激进之争。重点分析了习惯法(‘Urf)在边远地区的生命力,以及女性在家庭法(如婚姻和继承)领域中,教法解释如何成为争取权利的工具。 4. 《东南亚诸岛的习惯法与殖民法律的碰撞》(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5卷): 这是一个着眼于法律接触与冲突的案例研究。本书以婆罗洲和菲律宾群岛为例,分析了原住民社会的“海洋法”或“森林法”——这些法律多基于社区共识和祖灵信仰——是如何与荷兰、英国或西班牙殖民者引入的成文法和判例法发生互动的。文丛探讨了殖民法律体系如何利用或扭曲原有的习惯法结构来达到统治目的,以及原住民在维护其土地权和资源使用权时,如何巧妙地“转译”和运用外来法律概念。 第三部分:法律文化的概念史与比较路径 本部分的研究转向宏观的概念史梳理,旨在为法律文化研究提供更坚实的理论工具。 5. 《“自然法”概念在启蒙运动前后的嬗变》(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6卷): 本书系统梳理了“自然法”概念自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到中世纪经院哲学,再到早期现代自然法学派的演变路径。重点分析了托马斯·阿奎那如何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哲学融入基督教神学框架,构建出具有强大解释力的道德法律体系。书中着重比较了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如何在保留“自然状态”这一母题的同时,彻底将自然法的基石从神圣秩序转向个体理性,为现代主权国家的诞生奠定思想基础。 6. 《法律的“地方化”:城市与乡村的司法经验比较》(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7卷): 这是一个社会史视角下的微观法律文化研究。本书探讨了法律在空间上的差异化实践。在城市,法律的执行更依赖于官方的、标准化的文书和官僚机构;而在乡村,法律的权威往往依附于地方权威人物(如乡绅、宗族长老)的权威和习惯的共识。通过对中世纪晚期欧洲城市公诉记录和中国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对比,本书展现了法律的“可操作性”是如何受制于具体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网络。 第四部分:现代性挑战下的法律文化重塑 文丛对20世纪以来,法律在面对技术爆炸、全球化和身份政治时的反应给予了高度关注。 7. 《法律移植与文化消化:日本与韩国的近代化经验》(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8卷): 本卷集中探讨了东亚国家在“师法西方”过程中的独特困境。研究表明,日本和韩国在引入大陆法系(特别是德国法)时,并非简单的“复制粘贴”。学者们深入分析了明治维新和朝鲜半岛的法律改革,如何力图在保留天皇/皇帝神圣性的前提下,嵌入西方法律所依赖的个人主义和私有财产权概念。研究特别关注了在引入“公司法”等现代经济法律时,传统东亚的家族主义和“关系”网络如何对新法的实施效果产生意想不到的修正和阻力。 8. 《环境伦理与法律文化转型》(文丛卷号待定,例如第9卷): 这是一个跨越法学与生态哲学的交叉研究。本书探讨了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观如何导致生态危机,并分析了当代“深层生态学”和“土著知识体系”对传统法律文化带来的挑战。文丛收录的研究呼吁法律文化必须从“人与资源”的线性关系,转向“人与自然”的循环关系,并考察了新兴的“自然权利”理论在不同司法体系中的接受程度。 --- 展望: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系列将继续秉持开放包容的学术精神,致力于挖掘那些被主流法学教科书所忽略的、深藏于人类社会肌理之中的法律智慧与实践。我们期待未来的卷册能够持续深化对法律符号、仪式、权力运作及其在不同文化情境下的生命力的探讨。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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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一本能够让人“豁然开朗”的书。在我过去对法理学的认知中,它似乎总是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难以捉摸。而这本书的出现,就像一道明媚的阳光,驱散了层层迷雾。作者以一种非常“人性化”的视角来解读法理学,他没有让理论变得高高在上,而是将其与人类的生活、社会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例如,在探讨“法律的社会功能”时,作者通过大量的社会学和历史学材料,展示了法律是如何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发挥作用的。书中对一些法理学概念的阐释,比如“合法性”、“正当性”等,都结合了现实的社会治理和政治实践,让我能够更真切地感受到法理学理论的价值和意义。这本书不仅仅是作为一本学术读物,更是一本能够启发我们思考社会与法律之间深刻关系的“人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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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本书的评价只有一个词:震撼!它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法理学的书,更像是一扇通往法律世界深邃本质的窗户。作者的知识储备之渊博,论证逻辑之严谨,令人叹为观止。书中对法理学发展史上的每一个关键节点,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且能够清晰地展现出不同学派之间的思想碰撞和相互影响。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一些“思想实验”的引用,比如著名的“电车难题”在法律解释中的应用,以及对“自然状态”的不同设想,这些都极大地激发了我的思考。作者并没有回避那些复杂和充满挑战的问题,而是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将它们呈现在读者面前,并引导读者一同探寻答案。读这本书的过程,是一种智识上的冒险,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洗礼。我感觉自己的法律思维方式得到了极大的拓展,看待法律问题的视角也更加多元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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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我一直对法理学这个领域抱有浓厚的兴趣,但市面上的一些入门书籍总感觉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过于碎片化,难以形成一个清晰的脉络。拿到这本《法理学的世界》后,我立刻被它宏大的视野和系统性的梳理所吸引。作者仿佛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导游,带领读者穿越法理学的历史长河,从古希腊的思辨到近代西方和东方各种流派的兴衰,再到当代前沿的讨论,都梳理得井井有条。书中对不同学派的代表人物、核心观点、理论演进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并且巧妙地将这些抽象的理论与现实中的法律现象相结合,让我这个非专业读者也能逐渐理解那些看似晦涩的法理概念。例如,在讨论自然法学和实在法学之争时,作者没有简单地罗列观点,而是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历史事件,展现了这场思想斗争的曲折与深刻影响,让我对法律的本质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而且,本书的语言风格也十分亲切,避免了枯燥的学术术语堆砌,即使是初学者也能轻松阅读,从中获得知识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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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像是完成了一次法理学世界的“朝圣”。作者的笔触非常细腻,对于每一个理论的引入和阐述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法理学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发展进行了比较研究,这在很多同类书籍中是比较少见的。它不仅仅是停留在西方主流法理学理论的介绍,更拓展到了东方智慧对法律的独特理解,让我看到了法律思想的多元性和包容性。通过这些对比,我更能体会到法律并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铁律,而是深深植根于特定社会文化土壤之中的产物。书中对一些经典法理学问题的探讨,比如“法律的权威从何而来”、“什么是正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等,都展现了作者深刻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更重要的是,作者并没有给出简单的答案,而是引导读者自己去探索和思考,这种互动式的阅读体验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思维的启迪,它鼓励我用批判性的眼光去审视现有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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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安排堪称一绝,逻辑性极强,让人读起来非常顺畅。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讲解过程中所采用的“追根溯源”的方法。每当介绍一个重要的法理学概念或理论时,作者都会耐心地追溯其思想的起源,阐述其发展的脉络,以及它与其他理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种“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梳理方式,极大地帮助我构建起了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例如,在讲到“法律推理”时,作者不仅介绍了不同的推理模式,还详细分析了不同学派在法律推理的性质和方法上的不同立场,并给出了一些现实的案例分析,让我对法官如何进行判决有了更直观的理解。而且,书中对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理学话题的处理方式也十分公允,能够呈现不同学派的观点,并引导读者自己形成判断,而不是强加某种单一的理论。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就像是在品味一壶陈年的好茶,越品越有味,越品越能体会到其中的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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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的世界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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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的理念与中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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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诉讼与公正:对现代自由社会和儒家传统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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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哲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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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法理学的世界 作 者 陈弘毅 ISBN 7562022968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3年1月1日 装 帧 平装 开 本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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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愉快的一次购书经历。 阅读可以分成四种情况。第一种是信息式阅读法。这类阅读的目的只是为了了解情况。我们阅读报纸、广告、说明书等属于这种阅读方法。对于大多数这类资料,读者应该使用一目十行的速读法,眼睛象电子扫描一样地在文字间快速浏览,及时捕捉自己所需的内容,舍弃无关的部分。任何人想及时了解当前形势或者研究某一段历史,速读法是不可少的,然而,是否需要中断、精读或停顿下来稍加思考,视所读的材料而定。 第二种是文学作品阅读法。文学作品除了内容之外,还有修辞和韵律上的意义。因此阅读时应该非常缓慢,自己能听到其中每一个词的声音,嘴唇没动,是因为偷懒。例如读“压力”这个词时,喉部肌肉应同时运动。阅读诗词更要注意听到声音,即使是一行诗中漏掉了一个音节,照样也能听得出来。阅读散文要注意它的韵律,聆听词句前后的声音,还需要从隐喻或词与词之间的组合中获取自己的感知。文学家的作品,唯有充分运用这种接受语言的能力,才能汲取他们的聪明才智、想象能力和写作技巧。这种依赖耳听—一通过眼睛接受文字信号,将它们转译成声音,到达喉咙,然后加以理解的阅读方法,最终同我们的臆想能力相关。 第三种是经典著作阅读法,这种方法用来阅读哲学、经济、军事和古典著作。阅读这些著作要象读文学作品一样的慢,但读者的眼睛经常离开书本,对书中的一字一句都细加思索,捕捉作者的真正的用意。从而理解其中的深奥的哲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经典著作阅读法阅读文学作品,往往容易忽略文学作品的特色,以 使读者自己钻进所谓文学观念史的牛角尖中去。 第四种阅读方法是麻醉性的阅读法。这种阅读只是为了消遣。如同服用麻醉品那样使读者忘却了自己的存在,飘飘然于无限的幻想之中。这类读者一般对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不感兴趣,把自己完全置身于书本之外。如果使用麻醉性的阅读方法阅读名著,读者只能得到一些已经添加了自己的幻想的肤浅的情节,使不朽的名著下降到鸳鸯蝴蝶派作家的庸俗作品的水平。如果漫不经心地阅读《安娜•卡列尼娜》,犹如读一本拙劣的三角恋爱小说。麻醉性的阅读在将进入成年的时候达到顶峰。年轻人的麻醉阅读是造成大量的文学作品质量低劣的原因。 1、以阅读时是否发音为标准。 一般以阅读时是否出声音为标准,则可以分为朗读、默读和视读三类,前两类也称为音读,后一类一般称为速读。朗读(有的称诵读)即发出声音的阅读,这类阅读多半在少儿识字、读书背诵时使用,或因老师需要了解学生是否真的会读,或作检验学生阅读能力等;而默读则是表面没有发出声音,而大脑中仍然在默念阅读时的文字或符号读音的阅读,这种阅读是当今为最大多数人所熟悉并使用的阅读方法;视读即速读,它则是指完全由人的视觉器官眼睛识别后直接由大脑发生知觉的阅读方式,它的特点就是由眼睛识别后直接作用于大脑产生意义理解的阅读,整个过程极少有发生音读现象。 2、以阅读速度的快慢为标准。若以阅读时的速度快慢为标准的话,一般可以分为速读和慢读两大类。以比平常阅读速度快三倍以上的速度进行阅读的我们称为“速读”,具体也可分为“线式阅读、面式阅读、图式阅读”的整体感知为特点阅读都可以叫作“速读”。速读的阅读速度一般比慢读快三到十倍左右。慢读一般是指阅读速度在每分钟一百字到三百字之间的阅读,以速度较慢为特点的阅读类型还有“听读、朗读、默读”等多种,我们在中小学教育中常见。 3、以阅读效率的高低为标准。 若以阅读理解效率的高低为标准的话,一般的阅读可分为“精读、速读、略读和泛读”四类。精读是读者对掌握阅读物要求最高的一种,这类阅读一般是用于工作、学习和考试复习中需要精确理解和记忆方面;速读则是需要从全文的从头到尾的阅读中获取有用信息的一种快速阅读方法,此种阅读的理解记忆精确度稍次于精读;而略读则重于选择重点和要点式的概要式阅读;泛读则是目的性不强的泛泛而读。 4、以阅读的功能与作用为标准。 若以阅读的目的性和功能作用为标准的话,一般阅读也可分为多种。在国外,如日本、奥地利、美国等国家阅读专家研究后认为,可根据读者的动机不同,也可依据读物的性质不同,阅读大致可分为“理解性阅读、记忆性阅读、评价性阅读、创造性阅读、探测性阅读和消遣性阅读”等多种。由于阅读以个人为主体的多元性、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特征,无论从哪个角度进行分类都具有其合理的成分和存在的依据,在阅读学的研究中同样发挥出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分类的单一及细化,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误区和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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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宪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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