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13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特点:
1.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2.规模强大
今年推出15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3.内容独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包含分册:1.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2.物权纠纷;3.土地纠纷;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合同纠纷;6.买卖合同纠纷;7.借款担保纠纷;8.民间借贷纠纷;9.侵权赔偿纠纷;10.道路交通纠纷;11.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含帮工损害赔偿纠纷);12.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14.公司纠纷;15.保险纠纷。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2年上报的有关劳动纠纷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一、确认劳动关系
1.认定劳动关系,应严格把握的劳动关系的内涵
——云南省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诉刘金友等劳动争议案
2.无劳动合同何以认定劳动关系
——薛某江诉福州双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案
3.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确认
——昌江狮岭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诉黄道芬确认劳动关系案
4.劳动争议案件中关联公司的认定
——北京联龙科技有限公司诉陈翌劳动争议案
5.破产管理小组成员与破产管理人所属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诉卢婷劳动争议案
6.如何根据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刘文胜诉高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7.车辆实际驾驶人员与被挂靠客运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郭成吉诉盐城市星宇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8.隐蔽劳动关系的司法确认
——贡行云诉上海天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9.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根据相关证据依法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张雪余诉上海万旺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10.送报人员与报社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李强诉广西日报社劳动争议案
11.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管有文诉江苏恒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2.劳动者与出租厂房的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张吉国诉厦门天马机械厂等劳动争议案
13.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诉景明福劳动争议案
14.出租车司机与所挂靠的出租车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李西梅诉日照运总五莲交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5.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史云升诉太原市朝云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案
16.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夏钢诉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二、劳动合同
17.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否构成对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的变更
——杨光武诉茂泰食品(厦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8.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张鸭长、黄红艳诉陆良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争议案
19.可否以劳动者行为的严重性程度作为评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客观标准
——东莞华源玩具有限公司诉张良修劳动争议案
20.单位能否以工作地点变更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关澄宇诉依格斯(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1.工会主席任期内公司能否到期终止劳动合同
——温京宝诉瑞帕拉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2.因申请单上标注人事人员名称拼音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北重阿尔斯通(北京)电气装备有限公司诉王晓光劳动争议案
23.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之效力认定
——江都中学诉浦文峰房屋迁让、赔偿损失案
24.劳动关系解除原因的认定
——北京唐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罗昆劳动争议案
25.如何认定非工资性收入的性质
——东莞市天盈纸品有限公司诉杨文明劳动合同案
26.劳动者人职时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应认定为无效
——李欣诉北京中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7.劳动者伪造虚假学历的法律后果
——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诉唐茂林劳动合同案
28.女职工怀孕期间特殊保护的排除
——麦少玲诉广州俊斧报关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29.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发现劳动合同解除前已经怀孕,能否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杨靖诉北京龙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0.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劳动合同之定性
——赵开发诉福建省建瓯市辉煌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31.未履行行政审批手续,不影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效力
——胜福兴食品(厦门)有限公司诉沈锦成劳动争议案
32.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与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区别认定
——林兰英诉利群集团荣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青岛瑞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3.非教职人员与宗教活动场所的用工性质
——钟政奔诉梅县佛教灵光寺劳动合同案
三、社会保险
34.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赔偿竞合,是否能获得双赔
——王华蛋诉罗源县隆辉石制品厂工伤保险待遇案
35.职工采用欺诈手段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企业是否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
——荣县复兴煤矿诉张良强劳动争议案
36.欠缴社会保险费引发的纠纷能否由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受理
——佛山市三水新华雄陶瓷有限公司诉吕林补缴社会保险费案
37.用人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要求报销医疗费的请求的申诉时效是否适用特殊时效
——刘福民诉北京市京顺达物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四、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38.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内退”协议,其发放的生活费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白玉英劳动争议案
39.高级管理人员在劳动法上的地位
——张萍诉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40.岗位调整中对岗位或薪资约定不明时的证据认定
——周晓云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互诉案
41.绩效类工资性质、单位考核程序及发放标准的确定
——北京同视网联技术有限公司诉姚亮劳动争议案
42.用人单位不得以年度考核调薪降级的方式降低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基本工资
——新疆顶益食品有限公司诉吴英华劳动争议案
43.非法生育是否有权要求产假工资
——谭成凤诉威海金鸿电子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案
44.股东会决议是否具有确立新的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胡美姑诉湘潭高工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45.用人单位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加班制度不得对抗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的主张
——吕娟诉宇立盟机电科技(常熟)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46.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效力
——陈刚诉扬州杰斯特空调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47.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高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自身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黄祖何诉厦门市同安区伯弄工艺品加工厂劳动争议案
48.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非本人签订,但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并未侵犯其权益,合同解除时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不应得到支持
——吴玉梅诉厦门进尚树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49.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应按何种标准计算工资
——焦国庆诉沈阳兴运(集团)北国园艺博览客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0.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关、事业单位,一分为二后,由履行职权的单位对工人赔偿经济补偿金
——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诉刘红坤经济补偿金案
51.破产管理人应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经济补偿金标准
——许东良诉江阴利用棉纺针织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案
52.用人单位变相自行设立劳务公司并逆向派遣应认定为无效劳务派遣行为
——钱永梅诉淮阴工学院、淮安市东方劳务公司经济补偿金案
5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及其刑事责任
——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五、举证责任分配与时效
54.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合理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
——芦焕玲诉北京集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5.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及真伪不明时的后果承担
——钟欢欢诉北京通达恒运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6.特殊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上海鸿飞橡胶有限公司诉刘致远确认劳动关系案
57.劳动争议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和平衡利益
——厦门凯森人造花模型有限公司诉陈金春劳动争议案
58.确认劳动关系时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及证明标准如何适用
——厦门市集美区韩立霸机械配件店诉吴堂劳动争议案
59.被辞退还是自动离职,谁负有举证责任
——王睡诉福建省泉州双恒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案
60.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主张部分债权导致剩余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认定
——潘志刚诉中国租船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61.劳动争议仲裁是否超过时效的认定
——曾小容诉洞口县邮政局、邵阳市劳动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邮政局劳动争议案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晓云要求外研社为其调整2010年月薪标准系确定本案中其他诉讼请求支付标准的依据,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故合并审理。外研社的《员工手册》于2010年7月下发,在此之前该社并没有关于员工调薪的具体规定,该手册中写明薪酬调整将根据当年员工业绩表现、职位价值评估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范畴,且参加调薪的资格与调薪的结果之间并无必然关系,周晓云亦不能证明其所称的惯例对双方所产生的约束力,故周晓云要求外研社于2010年年初应调整其月工资至6560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针对2010年下半年外研社对周晓云的安置是否妥当一节,本院认为,外研社作为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周晓云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但该调整应在合理安置的范围内。根据《图书项目责任制协议》所载内容及编校费支付方式、编校费报税情况,可以确认《图书项目责任制协议》所涉编校工作并非外研社对周晓云2010年6月15日之后工作的安排。在双方就2010年上半年考评一事发生争议之后,外研社表示可为周晓云协调至其他部门工作,但之后未作处理,外研社将一名全职编辑安排待岗难称妥当。鉴此,外研社应按6200元/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晓云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6129.5元(6200-1030.5+<6200-960>x4)及25%经济补偿金6532元,并按在岗员工待遇向周晓云支付2010年国庆节节日补贴1000元(资和信商通卡)、2010年7月之后的工装补助和劳保补助即季度津贴(资和信商通卡)1833元(1100/3×5)。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外研社在经营状况正常的情况下,每年年末应为员工加发一个月工资,故外研社应向周晓云支付2010年年终加薪一个月工资62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1550元。
针对2010财年年中奖金一节,首先,企业有权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评,员工手册中亦对绩效考评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次,周晓云签字确认的2009年财年绩效合同/考评表(下半年)下方的说明中已经详细列明了员工对绩效结果有重大疑义后的解决渠道,而2010财年绩效合同/考评表(上半年)与2009年财年绩效合同/考评表(下半年)的表格格式设置完全一致。
……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以后每年初定期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此前,该中心已经坚持20年不辍连续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凡8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现在该中心又编辑出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该丛书2012年首次出版以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
总的说来,当前市面的案例丛书大多“不好读”,存在篇幅长、无效信息多、案例情节杂、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本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平均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超过10000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节约读者选取案例的时间,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发现需要的案例。
总之,编辑《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就是为了让案例类书籍简便、易用,这既是本丛书的特点,也是编辑出版这套丛书的理由。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并不断改进。
不错 很好
评分还不错,不过买到还没看完
评分内容简单易懂,书质也还不错。简便易用、 权威实用--打造“好读有用”的案例,含拆迁补偿、物业服务、建设工程、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存款、委托理财、承包、居间、代理、运输、旅游、教育培训合同等《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5·合同纠纷》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2年上报的有关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拆迁补偿、物业服务、建设工程、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储蓄存款、委托理财、代理、运输、承揽、承包、居间、行纪、旅游、教育培训、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合同,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并且案情凝练,可读性、适用性很强, 能帮助读者最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1、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2、强大的规模:今年推出15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3、独特的内容: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系列》、《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包含分册:1.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2.物权纠纷;3.土地纠纷;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合同纠纷;6.买卖合同纠纷;7.借款担保纠纷;8.民间借贷纠纷;9.侵权赔偿纠纷;10.道路交通纠纷;11.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含帮工损害赔偿纠纷);12.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 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14.公司纠纷;15.保险纠纷。案评还不错,例如:【法官后语】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单方允诺行为中,表意人应当将其意思表示充分、准确地向相对人阐明,以便相对人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而相对人在作出与表意人允诺相关行为时亦应充分征求表意人的意见,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航空公司对旅客下机后能否自行选择住宿在表意时并未明确,而崔焕富亦未在下机前与航空公司就此确认。在双方对航空公司意思表示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面,航空公司为其他下机旅客提供了住宿,另一方面崔焕富实际自行选择了住宿,因此航空公司对于崔焕富接受倡议下机后发生的住宿费仍应承担补偿责任。在崔焕富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航空公司同意其自行选择住宿,以及其并未告知航空公司入住套间的情况下,崔焕富主张航空公司全额负担住宿费,没有依据。故一审、二审法院均是判令航空公司按照其安排住宿酒店的标准将住宿费补偿给崔焕富。法律鼓励并有利于公序良俗的建立,但民事主体即便是实施有利于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时,仍应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在充分表达己方意思表示以及知晓相对方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谨慎行为。
评分不错很好用。快递很快。很给力。谢谢!
评分非常实用的一本书,值得多看看
评分不错 很好
评分一些比较常见的案例,10字了吧。
评分做人力资源管理的可以备一本,挺好的。
评分内容很一般,外观还可以吧,当入门资料用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