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近代汉语研究新论(增订本)》收录的论文,大都是最近七八年中写成的,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跟《近代汉语探源》基本一致,但也小有不同。虽仍以近代汉语语法专题为主,但重点转入对语法化、词汇化现象的考察,而且不局限于单个的实词、虚词,较多地涉足于短语、句式的语法化,也尝试从构式语法的角度进行专题研究。这一阶段,我比较注意观察句子成分的省缩和概念整合与句法创新的关系,其中有三四篇文章就是从这两个角度思考的研究心得。与前书一样,集子中也有两篇是讲语言接触的,是我在指导博士生学习过程中跟他们共同学习讨论的副产品。在研读近代汉语文献中,我对其中牵涉到的语音问题也颇有兴趣,而且有些语音问题跟语义、语法密不可分,不面对不行,集子中有两篇是侧重从语音的角度讨论问题的。研究近代汉语,应该尽量通读有关的古代白话文献,我曾经应约写过介绍古代白话文献的两万多字的小册子,篇幅不长,或许对初学者有所裨益,现作为“附录”,收在书尾。
作者简介
江蓝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文学哲学部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语言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专长为汉语历史语法与词汇,兼攻词典学与汉语辞书编纂。发表专题学术论文70余篇,一般学术文章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论文集、工具书8部,译著4部(有的为合著合译);主持修订了《新华字典》第11版和《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
内页插图
目录
增订说明
前言
时间词“时”和“後”的语法化
跨层非短语结构“的话”的词汇化
“VP的好”句式的两个来源——兼谈结构的语法化
句式省缩与相关的逆语法化倾向——以“S+把十你这NP”和“S+V+补语标记”为例
同谓双小句的省缩与句法创新
概念叠加与构式整合——肯定否定不对称的解释
“好容易”与“好不容易”
构式隐含义的显现与句法创新
汉语连一介词的来源及其语法化的路径和类型
变形重叠与元杂剧中的四字格状态形容词
说“蹀躞”与“嘚瑟”
说语音羡余词
语词探源的路径——以“埋单”为例
说粤语词“是但”与“乜嚼”
台湾地区词(四则)音义考
也说“汉儿言语”
语言接触与元明时期的特殊判断句
《老乞大》语序研究
从语言接触的视角研究元代汉语——一李泰洙《(老乞大)四种版本语言研究》序
附录:古代白话说略
代跋:游谈无根是所忌,龙虫并雕知行——随吕叔湘先生学步感悟
精彩书摘
詹先生不同于一般只专注于自己做学问的学者,他很关心国家语文政策的制定与贯彻执行,关注社会的语文生活,敢于并善于直面现实的语言文字问题。当有政协委员连续两年提出“恢复繁体字”的提案的时候,当广州一些群众提出“保卫粤方言”的时候,他都或撰文、或接受访谈,深入浅出地阐释国家语文政策,面对媒体直抒己见。他认为,为汉语规范化服务是语言文字专业人士“责无旁贷的光荣任务”,他正是这样一位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珍惜祖国和家乡语言资源的有着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人文学者。
年初我读到詹先生的近作《语文杂记》,詹先生实事求是、科学辩证的语文规范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关于规范与应用的关系,詹先生认为规范应该“从应用中来,到应用中去”,体现“源自实践,服务实践”的精神。
关于规范化与多元化的关系,詹先生主张应该“既大力推广普通话,又充分发挥方。言的作用”。“推广一种(普通话),保留多种(方言);要并存并用,有主有从,各司其职。”在对待繁简字的问题上,他的态度是:在遵守规范,继续使用简化字的前提下,又提倡让繁简体字并存下去,在全球华人世界的汉字应用中来一个和谐共处,繁简由之。或“识繁用简”,或“识简用繁”。
关于语音规范的原则是从古还是从今、从众(约定俗成)的问题,詹先生明确表示:“在粤语正音中,既要把握语音发展的历史继承性,又不能对已在群众中广为流行的俗读熟视无睹,而必须采取两者兼顾的做法。如果现代普遍读音跟古代反切已失去联系,我们就只能以‘从今、从众’的态度来对待今音的厘定了。”前不久我参加了国家语委语信司召开的现代汉语审音工作准备会议,我认为詹先生的上述观点完全正确,应该成为今后审音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
关于如何处理规范与当今语言变异现象的关系,詹先生说:“既不要在多姿多彩的语言现象面前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更不要动辄看不顺眼,评头品足。”对“新潮语、网络语言”等新事物、新现象要“等一等,瞧一瞧,别忙下结论”,“一定要多做收集、分析工作而别忙于说三道四,指手画脚,拨乱反正”,“须知语言规范工作永远都只能滞后而不能超前”。他的“少当语言警察,多做语言导游”的经典名言,深得同行们的认同,引用率极高。
2010年6月,针对广州有些人提出“保卫粤语”的口号,詹先生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从多角度阐述了国家推普政策的精神和推普与保留方言的关系,有些话很有震撼力。例如他说:“应该明白,广州不仅仅是广州人的广州,它还是中国中心城市之一的广州,也是国际化的广州。怎么能不通行全国通行的普通话?”“有人说‘要保护粤语’,我不赞成。所谓保护,意思是敌人来了,被侵略了,可普通话真的是你的敌人吗?不是,它是方便全国人民相互交流的工具。”他一语中的地指出:“我们决不能有要以粤语来抵制普通话在广东推广的思想,那样想是绝对错误的。”这些掷地有声的话语出自温文尔雅的詹先生之口,使我很感意外。原来,在原则问题上,詹先生的态度是如此鲜明,眼光和胸怀又是如此宽广!可以想见,作为有权威的语言学家,詹先生的正确观点对纠正一部分人的误解会起到多么有效的作用。回想当时,我在北京也接受了某报记者的采访,我的基本观点虽然跟詹先生相同,但在表述上远没有詹先生那么全面、深刻,那么有穿透力。“姜还是老的辣”,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詹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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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根据有限的语法规则造出无数合格的句子来,这就表现了语法的生成性。语法规则的生成性,集中的表现在两个方面: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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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根据有限的语法规则造出无数合格的句子来,这就表现了语法的生成性。语法规则的生成性,集中的表现在两个方面: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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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是从众多的语法单位里抽象出其中共同的组合方式、类型及如何表达语义的规则。“语法从词和句的个别和具体的东西中抽象出来,把作为词的变化和用词造句的基础一般的东西拿来,并且以此构成语法规则、语法规律。”例如汉语里有“看看、说说、写写、学习学习、讨论讨论”这一词的重叠现象,这反映出一条词的变化规律:有些动词可以用重叠的方法来表示动作的某一语义类型,即表示少量或短时。又如汉语里有“心情舒畅。/服装整齐。/步调一致。/前途光明。”这些句子,他们意思各异,但结构相同,都是名词在前,形容词在后,直接组合,表示被陈述和陈述的关系,加上句调就构成了主谓句。由此可见,语法指的是抽象出来的公式,舍弃了个别的、具体的内容,一种语言里的词多如牛毛,由这些词组合而成的具体短语和句子更是难以计数,但是它内部的组合规则和格式是很有限的。语法学的任务是描写,解释组成词、短语和句子的规则和格式。由此可见,语法具有抽象性、概括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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