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公司破産重整法律實務全程解析――以興昌達博公司破産重整案為例(第2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6月29日公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等司法解釋;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相繼發布的審理破産案件的操作指引;學界和司法實踐領域諸多隨之塵埃落定的與破産法相關爭論;以及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産生的業務的新進展進行瞭更加深入的研究和修訂。
內容簡介
《公司破産重整法律實務全程解析――以興昌達博公司破産重整案為例(第2版)》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所確立的企業破産程序,通過一起真實的房地産公司破産重整案——北京興昌達博公司破産重整案為背景,以破産程序的走嚮為脈絡,從破産方案的選擇、申請破産、債權的申報和審核、債權人會議、重整程序的啓動、重整計劃草案的製訂和錶決批準到重整計劃草案的執行和監督等全麵解析瞭公司破産重整的法律操作,並根據破産重整的不同階段,為讀者呈現瞭承辦律師起草的文書、製訂的方案及創設的製度,對於從事和進行公司破産重整法律業務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指導價值。
《公司破産重整法律實務全程解析――以興昌達博公司破産重整案為例(第2版)》第2版根據新的司法解釋和公司破産重整業務的新發展進行瞭補充和完善。
作者簡介
劉 寜律師
北京公元博景泓律師事務所高級閤夥人、主任。1984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4年南開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1984年開始律師執業。主要從事大型企業的法律顧問,為大型企業提供公司法、閤同法、投資法和破産清算等方麵的法律服務,為食品、醫藥等領域的當事人提供全麵的法律服務,為眾多國內影響較大的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現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經濟專業委員會委員、民盟中央法製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産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谘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
業務專長:投資、閤同、破産清算、公司兼並與收購、訴訟;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和影視演藝行業的相關法律服務。
張 慶律師
北京市公元博景泓律師事務所高級閤夥人。1986年開始律師執業。主要從事公司類法律事務,曾為多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擔任代理或辯護律師。兼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副理事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谘詢委員會委員、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等社會工作。
業務專長:公司、醫藥等方麵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目錄
第一章 案情介紹與破産方案的選擇
第一節 破産案件的背景
一、 興昌達博公司及其經營房地産項目的概況
二、 興昌達博公司走嚮破産的原因
三、 案件的社會影響
第二節 破産方案的選擇
一、 承辦律師的介入
二、 破産方案的選擇
第二章 嚮法院申請破産
第一節 申請破産
一、 嚮法院申請破産
二、 法院受理破産申請
第二節 成立破産管理人
一、 管理人的指定
二、 管理人行使管理權的準備工作
三、 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管理人接管破産企業
一、 接管的期限
二、 如何接管
三、 管理人接管後需開展的有關工作
第三章 債權的申報、審核與確認
第一節 債權申報
一、 債權申報前的準備工作
二、 債權登記
三、 債權的補充申報
第二節 債權的審核
一、 實質審查與形式審查
二、 債權的審查
第三節 債權的核查、確認
一、 債權人會議核查債權
二、 審理法院確認債權
第四節 債權的異議
一、 可以提起債權異議之訴的主體
二、 提起債權異議之訴的程序
三、 異議債權確定後有關問題的處理
公司破産重整法律實務全程解析
目 錄
第四章 債權人會議
第一節 債權人會議概述
一、 債權人會議成員的組成與債權人會議的召開
二、 債權人會議的職權
三、 債權人會議錶決權的行使
第二節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一、 會議召開前的籌備工作
二、 會議召開
第三節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以後的債權人會議
一、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與以後債權人會議的區彆
二、 以後債權人會議的召開
第五章 重整程序的啓動與期間
第一節 申請重整
一、 嚮法院申請重整
二、 法院受理重整申請
第二節 重整期間
一、 重整期間
二、 重整期間債務人財産和營業事務的管理
三、 重整期間有關權利的限製
第六章 重整計劃草案的製訂
第一節 重整計劃草案的製訂主體與期限
一、 重整計劃草案的製訂主體
二、 重整計劃草案製訂的期限
第二節 重整計劃草案製訂的原則
一、 公平閤理原則
二、 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原則
三、 絕對優先原則
四、 切實可行原則
第三節 重整計劃草案的主要內容
一、 債務人的經營方案
二、 債權分類
三、 債權調整方案
四、 債權清償方案
五、 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
六、 重整計劃的執行監督
七、 有利於企業重整的其他條件
第四節 普通債權清償率的計算
一、 計算依據及清償比例
二、 計算清償率時的注意事項
第七章 重整計劃草案的錶決批準及其效力
第一節 重整計劃草案的錶決與通過
一、 錶決前的準備工作
二、 錶決與通過
三、 重整計劃草案的再次錶決
第二節 重整計劃草案的批準
一、 申請人民法院批準重整計劃草案
二、 人民法院的審查結果
三、 對人民法院批準重整計劃裁定的復議
第三節 重整計劃的效力
一、 重整計劃的效力範圍
二、 重整計劃的性質
第八章 重整計劃的執行和監督
第一節 重整計劃的執行
一、 重整計劃的執行主體
二、 協助執行
三、 財産和營業事務的移交
第二節 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
一、 監督的主體
二、 監督的期限
三、 監督的方式
第三節 重整計劃執行不能時的救濟
一、 重整計劃不能執行
二、 重整計劃不被執行
第四節 重整計劃的變更
一、 申請變更的主體
二、 變更的程序
三、 變更後的效力
第五節 重整計劃執行期限的延長
一、 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延長的閤法性和必要性
二、 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延長的程序
三、 重整計劃延期後對債權人的補償
第六節 重整計劃執行的法律後果
一、 重整計劃沒能完全執行
二、 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三、 破産程序終結後破産管理人工作
附錄一 重整計劃草案編製說明
一、 債務人及項目基本情況
二、 重整計劃草案的編製背景及過程
三、 對興昌達博公司股權結構進行調整的說明
四、 關於草案中若乾問題的說明
附錄二 重整計劃草案
一、 債務人的經營方案
二、 債權分類
三、 債權調整方案
四、 債權受償方案
五、 購房債權人解決方案
六、 拆遷安置方案
七、 施工方案
八、 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
九、 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
十、 重整的必要條件
前言/序言
本書自麵世以來深受法律界專業人士喜愛,齣版至今已三年。在此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分彆於2011年8月29日和2013年7月29日先後公布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一)》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等司法解釋。與此同時,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也相繼發布瞭審理破産案件的操作指引,此前學界及司法實踐領域諸多破産法的爭論隨之塵埃落定。然而,伴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破産司法實踐活動的拓展,一些破産法乃至破産重整中的新問題、新觀點又應運而生。
在上述背景下,本書作者對上述相關問題及觀點進行瞭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討,並總結形成瞭新的意見。在北京大學齣版社副總編蔣浩先生及陸建華先生的鼎力支持下,通過對本書的修訂將其補入完善,從而使本書的觀點和內容愈加豐滿。
作者唯願修訂後的本書能為活躍在司法實踐一綫的律師、法官及法務工作者們提供藉鑒和幫助,不足之處亦請讀者不吝賜教。
作者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公司治理與危機管理:風險防範、事前預防及持續發展策略 本書深入探討瞭現代企業在復雜多變的商業環境中如何構建穩固的公司治理體係,並圍繞事前風險防範、危機爆發時的有效管理及麵嚮未來的持續發展戰略,提供瞭一套係統、實用的操作指南。全書內容緊密結閤當前經濟形勢和監管要求,旨在幫助企業管理者、法務部門及相關專業人士構建起應對不確定性的能力壁壘。 第一部分:基石構建——現代公司治理的框架與實踐 本部分著重於奠定企業健康運營的基石。我們首先剖析瞭當前主流的公司治理結構及其在不同所有製企業中的適應性調整,強調瞭股權結構設計的戰略意義,特彆是對於避免潛在控製權爭議和確保決策效率的重要性。 優化股權結構與股東關係管理: 詳細闡述瞭不同類型的股權(如有限閤夥、有限責任、股份製等)在治理中的效能差異。重點分析瞭如何通過清晰的章程約定、股東協議(Shareholders' Agreement)來預先界定權利義務邊界,有效降低“內部人控製”和股東間衝突的風險。內容涵蓋瞭股份的轉讓限製、優先購買權、一緻行動人協議的起草要點等實務操作層麵。 董事會效能最大化: 探討瞭如何構建一個專業化、多元化的董事會。本書不僅關注董事會的組成結構(獨立董事、非執行董事的比例與角色定位),更深入講解瞭董事會運作的機製優化。這包括會議的規範流程、議事規則的製定、信息披露的及時性與準確性,以及董事會下設專業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職責界定與有效發揮。此外,對董事的信義義務和注意義務在不同法律體係下的司法實踐進行瞭對比分析。 內部控製體係的重塑與嵌入: 闡述瞭將內部控製從“閤規負擔”轉變為“戰略工具”的理念。內容覆蓋瞭從前颱業務流程到後颱支持係統的全方位控製點設計。重點介紹瞭如何運用COSO框架等國際標準,結閤企業自身特點,構建覆蓋風險識彆、評估、應對和監督的全生命周期控製體係。特彆關注瞭信息係統中的內控集成,以及內控體係在日常經營決策中的嵌入方式。 第二部分:事前預防——識彆、評估與前瞻性風險規避 本部分聚焦於在危機爆發前,企業應采取的主動性防禦措施,構建全景式的風險雷達。 關鍵法律風險的早期識彆與預警機製: 係統梳理瞭企業運營中常見的幾大法律風險源頭,包括閤同履約風險、知識産權風險、勞動用工風險及閤規性風險。對於每一種風險,本書均提供瞭具體的識彆指標和量化評估模型。例如,在閤同風險方麵,探討瞭關鍵條款的“紅旗”預警信號,以及如何通過供應鏈閤同的交叉驗證來發現潛在的連帶責任風險。 財務健康度與流動性壓力測試: 強調瞭財務風險是引爆治理危機的常見導火索。本書提供瞭一套實用的企業財務健康評估工具包,側重於流動性指標(如速動比率、現金周轉周期)的動態監控。內容指導企業如何進行壓力測試,模擬不同宏觀經濟情景下(如主要客戶違約、信貸緊縮)的資金鏈承壓能力,並預設好財務緩衝方案。 閤規文化的培育與反舞弊機製: 深入剖析瞭閤規文化對企業韌性的決定性作用。內容包括如何將閤規要求融入企業價值觀和員工考核體係,建立有效的“吹哨人”製度,以及設計具有威懾力的內部調查機製。本書詳細拆解瞭反商業賄賂、反壟斷等特定領域的閤規要求,並提供瞭內部閤規手冊的編寫框架。 重組預案的“靜默”準備(Pre-positioning): 強調在企業經營尚可時,即應對未來可能齣現的極端情況進行準備。這包括預先鎖定重組顧問團隊(律師、財務顧問)、梳理核心資産的法律權屬、起草初步的債務重組意嚮書草案,以及建立保密通信渠道,確保在危機來臨時能夠快速響應,而非臨時抱佛腳。 第三部分:危機應對與快速反應——提升組織韌性 當風險轉化為危機時,決策速度和信息控製至關重要。本部分提供瞭危機爆發後的行動指南。 危機信息管理與對外溝通策略(Issue Management): 詳細解析瞭危機發生後,信息流的內控與外控。內容涵蓋瞭誰是官方發言人、對內信息披露的尺度把握、以及如何應對社交媒體和傳統媒體的集中關注。重點講解瞭危機溝通中的“黃金24小時”法則,強調信息的透明度(在不損害重組利益的前提下)與一緻性是重建信任的關鍵。 臨時治理結構的快速啓動: 闡述瞭在麵對突發流動性危機或監管介入時,企業應如何迅速切換到“戰時”治理模式。這包括成立由核心高管和外部專傢組成的“危機應對小組”(Crisis Management Team, CMT),並明確其權限範圍,以繞過冗長的日常決策流程,實現快速決策。 債務違約前的談判策略與債權人管理: 探討瞭在正式進入破産程序之前,與主要債權人進行債務展期、利息調整或債轉股等非訴訟解決方案的談判技巧。內容側重於如何構建對各方都有利的“共渡難關”敘事框架,並利用現有資産或未來現金流進行有效擔保,以爭取時間窗口。 第四部分:可持續發展——從危機中實現價值重塑 本書的終結部分超越瞭單純的危機處理,聚焦於如何利用危機這一轉摺點,推動企業的深層次變革,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組織結構優化與核心業務剝離: 闡述瞭在經曆重大衝擊後,企業需要果斷地對業務組閤進行“瘦身”。指導管理者如何科學評估各業務闆塊的價值貢獻與風險敞口,製定剝離非核心資産或僵屍業務的法律與運營路徑,以集中資源於“造血”能力強的核心闆塊。 人纔穩定與文化重塑: 分析瞭危機對員工士氣和關鍵人纔保留的負麵影響。提供瞭保障核心團隊穩定性的激勵措施(如限製性股權激勵、績效奬金的遞延發放機製),並指導如何通過坦誠的溝通,重塑一種強調責任、效率和長期主義的企業文化。 技術驅動的治理升級: 展望瞭利用新興技術(如區塊鏈、大數據分析)來增強未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內容包括利用技術手段進行閤同生命周期管理(CLM)的自動化,以及利用數據分析進行更精準的現金流預測和風險建模,為企業的下一輪增長做好技術準備。 本書以嚴謹的法律分析為骨架,輔以豐富的商業案例和操作層麵的工具建議,旨在為企業提供一套從“被動防禦”到“主動重塑”的全麵性指引,確保企業在市場風浪中不僅能生存下來,更能實現鳳凰涅槃式的價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