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應對科學利益衝突的製度與經驗

美英應對科學利益衝突的製度與經驗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魏屹東 著,郭貴春 編
圖書標籤:
  • 科學倫理
  • 利益衝突
  • 科研誠信
  • 學術規範
  • 比較研究
  • 美英
  • 製度分析
  • 經驗藉鑒
  • 科技政策
  • 倫理治理
想要找書就要到 靜流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科學齣版社
ISBN:9787030448521
版次:1
商品編碼:11728463
包裝:平裝
叢書名: 科學技術哲學文庫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5-06-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72
字數:300000
正文語種:中文,英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美英應對科學利益衝突的製度與經驗》全麵論述瞭美國大學和研究機構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和法規,防止和控製利益衝突的經驗和案例,為我國預防和管理利益衝突通過瞭經驗和教訓。內容有十章,包括美國科學利益衝突研究概述;美國國傢研究院關於委員會組成和利益平衡與衝突的政策;美國醫學院協會關於人類受體研究中的利益衝突政策與案例;美國大學協會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斯坦福大學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哈佛大學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美國公共衛生署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美國醫學科學中的利益衝突與管理;解決科學利益衝突的對策與建議;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谘詢。

目錄

總序 郭貴春
導論
第一章 美國科學利益衝突研究概述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中的問責製

第二章 美國國傢研究院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
第一節 聯邦谘詢委員會法案
第二節 委員會的組成和平衡
第三節 利益衝突問題
第四節 政策的實施與利益披露
第五節 利益平衡與衝突政策的應用指南
第六節 項目評審研究的背景信息與涉密利益衝突披露

第三章 美國醫學院協會關於人受體研究中的利益衝突政策與案例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關於個人經濟利益衝突的政策
第三節 人受體研究中的機構經濟利益衝突的政策
第四節 機構利益衝突政策的實施
第五節 人受體研究中機構利益衝突的政策
第六節 人受體研究中潛在利益衝突的案例分析

第四章 美國大學協會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
第一節 關於個人經濟利益衝突
第二節 機構經濟利益衝突
第三節 校領導管理個人利益衝突麵臨的問題~
第四節 美國大學協會關於管理利益衝突指南的補充
第五節 美國大學協會處理經濟利益衝突的框架

第五章 斯坦福大學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
第一節 關於人受體經濟利益披露的要求
第二節 關於義務衝突和利益衝突的院係政策
第三節 針對公共衛生署和國傢科學基金會財務公開的要求
第四節 關於學生涉及利益衝突的政策

第六章 哈佛大學關於個人和機構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
第一節 義務和利益衝突的員T政策
第二節 關於個人和機構利益衝突的披露規定

第七章 美國公共衛生署關於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
第一節 美國公共衛生署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
第二節 公共衛生署基金申請人科研活動的客觀性和閤同人的責任

第八章 美國醫學科學中的利益衝突與管理
第一節 醫學科學中的利益衝突
第二節 科學與醫學期刊中的利益衝突政策

第九章 英國大學科學利益衝突的政策與指南
第一節 劍橋大學的利益衝突政策與指南
第二節 牛津大學的利益衝突政策與指南

第十章 科學利益衝突的問題與政策谘詢
第一節 科學利益衝突中的些重要問題
第二節 為什麼要關注科學中的利益衝突
第三節 關於資助和閤作協議的問題

第十章 處理和預防科學利益衝突的指南
第一節 關子般科學活動中的利益衝突
第二節 關於人受體研究中的利益衝突
第三節 美英應對科學利益衝突的成功經驗
第四節 科學利益衝突的防範機製與管理模式
第五節 對我國建立利益衝突管理政策的啓示

第十二章 同行評議中的利益衝突及其對策
第一節 利益衝突發生的三個階段
第二節 同行評議中利益衝突發生的原因
第三節 同行評議中利益衝突的應對
第四節 結論
參考文獻
本書機構名稱及專有名詞英文縮寫

精彩書摘

導論
一、科學利益衝突管理的必要性
利益衝突(conflicts of interest,COI)是當代社會中的一種普遍現象。它首先是反映經濟利益的一個法律概念 筆者曾經查閱我國的法律詞典,發現目前在我國法律詞典上還沒有這個詞。這說明我國關於利益衝突的法律是滯後的,應當引起法律工作者的高度重視。,由美國參議員對總統所任命者的經濟狀況的實際應用進行調查而來。其含義是指這樣的境況,在這個境況中,職業人員(包括律師、公務員、科學傢和醫生)與其所屬組織之間及他/她代錶的其他組織之間有利益關係時,特彆是職業人員同時為這兩個組織工作並從中獲得個人利益時,利益因素影響或危及職業人員做齣正確、客觀和公正的專業判斷,從而危及公共利益。
在現代大科學時代,科學活動越來越受到經濟的製約。隨著科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在所需經費急劇增加的同時,從研究成果到實際應用的距離也越來越短,純科學與應用科學的界限日趨模糊,這使得科學成為一種能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投資對象。在此情況下,一方麵,在科學界內部,大學、研究機構和科學傢個人也極大地關注研究成果的商業前景、經濟利益和知識産權歸屬等方麵的問題。作為知識生産主要途徑的科學研究活動,其內涵、建製、運作模式及對社會的作用越來越多地與利益聯係在一起,這樣,就不可避免地會産生科學利益衝突(conflicts of interest in science)。另一方麵,科學之外的社會情景因素如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法律等越來越滲透到科學活動中,與科學的關係也變得越來越密切,這使得利益衝突變得越來越復雜,而且越來越重要和突齣,這已經嚴重影響到科學活動的正常進行。例如,蘇聯的李森科事件、美國的巴爾的摩事件和奧本海姆事件、中國的“水變油”事件等,從根本上講,都是利益衝突引發的結果。因此,科學利益衝突已經成為一個亟待正視與解決的重大公共管理問題。
利益衝突的觀念在美國比較普遍。20世紀50年代,美國人已經普遍接受瞭這個術語。美國政府、大學和企業的科技管理部門幾乎都製定瞭防範和管理利益衝突的政策,並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如製度復查部(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其職責就是審查、監督和處理利益衝突問題。管理部門普遍認為,所有管理活動均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即由於個人或機構的某種利益關係可能乾擾做齣閤適判斷或公正管理的情形。美國政府科技管理部門要求在科技管理過程中,必須預見、公開和管理好可能齣現的利益衝突,尤其強調在政策規定中注意對利益衝突設防。在美國這樣的法治國傢,在政府管理特彆是科技管理中,並非所有不公平、欠公正的行為都會涉嫌違法。因此,在法律之外更多的是各部門對涉及的利益衝突加以政策規範。
科學利益衝突現象在我國也比較突齣。種種科學不端行為就是利益衝突的後果。據我們的調查,我國的政府、大學和企業科技管理部門除在道德層麵上的監管外,幾乎沒有製定防範和管理利益衝突的法規政策,也沒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國傢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的《關於加強國傢自然科學基金工作中科學道德建設的若乾意見》中指齣:“近年來社會上的一些不良風氣也滲透到科學技術領域,抄襲剽竊、僞造數據、弄虛作假等科學不端行為時有發生,追名逐利、濫用學術權力、‘利益衝突’所引發的學術失範現象有所增加,急功近利的浮躁學風有所抬頭,嚴重汙染科學研究環境,腐蝕科技隊伍,阻礙科技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對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2006年9月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第六屆全委會第四次會議報告也明確指齣:“一些科技政策及管理規則的缺失和不完善,是導緻學術不端行為産生的因素”,並列舉瞭我國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中七個方麵的不端行為及錶現形式,要求道德與權益工作委員會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健全、公開、公平、公正的科學評價製度和評價機製,如施行雙盲評審製、國外同行專傢評審製、一票否決製、迴避製、監督約束機製等一係列具體措施。2006年1~3月《科學時報》開設“培育學術生態,淨化學術環境”欄目,眾多學術界知名專傢學者積極參與討論,他們將目前我國科學研究中齣現的問題歸結為學術與金錢、學術與政策、學術與人三個方麵,其中的利益衝突更是學者們關注的焦點。2007年2月26日中國科學院公布瞭規範防治科學不端行為的六個原則——公民道德準則、誠實、公開、公正、尊重知識産權、聲明與迴避,並提齣瞭認定科學不端行為的七條標準,把預防科學利益衝突納入瞭政策規範範圍。2009年科學技術部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編輯齣版瞭《科研活動誠信指南》和《科研誠信知識讀本》,旨在規範和抑製科學活動中的利益衝突問題。近年來不斷齣現的學術不端事件,均與利益相關。2011年3月1日《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條例》正式實施,將反對、抵製和譴責僞科學、反科學及學術不端行為正式寫入條例中。這是我國第一個製定地方科協條例的省份。2013年筆者完成瞭科學技術部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委托的“發達國傢應對科學利益衝突的製度與經驗研究”項目,本書即是在此基礎上經拓展和深化後完成的。
無疑,科學利益衝突問題已經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到瞭非解決不可的時候瞭。盡管科學研究需要大量資金支持,但金錢不是研究的目的。如果利益衝突導緻科學研究、評價不公正,科學對社會將毫無裨益。
二、科學利益衝突管理的重要性
科學利益衝突是指這樣的研究境況,在這個境況中,研究者與其所屬組織之間及他/她代錶的其他組織之間有利益關係時,特彆是研究者同時為這兩個組織工作並從中獲得個人利益時,利益因素影響或危及研究者做齣正確、客觀和公正的專業判斷。
隨著科學經濟功能的突現,科學的榮譽與日俱增,社會對科學越來越重視,科學這一片淨土再也不能保持自身的獨立性,成為政府、企業乃至其他社會團體關注的焦點。對科學進行大規模投資和利用是20世紀以來的事情,期間,科學對社會的作用更加突齣,尤其是對經濟和軍事的促進作用促使政府和企業瞭解到科學能夠為他們帶來巨大經濟利益。於是政府和企業都將投資目光轉嚮科學,而此時的科學也比以往任何時候規模更大,更需要資金資助,更能帶來巨大利益,成為最耗費資金的一項社會性事業。這種格局的改變,使得對科學的評價發生瞭根本變化。科學傢也不再是不求世俗功利,純粹為科學而科學的近乎理想中的“聖徒”式的人物。科學好與壞、對與錯、是與非的評判也不唯一地依靠“先定的非人為的”、“經驗和邏輯的”標準。科學已經被納入到一種應用的層麵,受到科學以外的經濟、政治、倫理的評判。評判標準的改變使科學傢從原先的象牙塔走嚮社會,開始關注他們所從事的科學研究能不能得到社會的支持和認可。這樣,科學傢的角色已經發生瞭改變,不僅是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者,而且是能夠設法從社會其他領域獲得資助的活動傢。這種雙重角色給科學傢增加瞭前所未有的壓力,一方麵,他們需要付齣艱苦的努力,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以獲得更多的社會信任度;另一方麵,他們還需要同可能資助他們的政府、企業建立良好關係以獲得更大的資金支持。
一般而言,科學的資助者是政府和企業,他們投資科學的目的非常明確,那就是藉助科學研究成果獲得更大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利益。從經濟學來考慮,任何投資者都希望以較小的投資獲得較大的利潤。正因為有這樣的期望,所以每個投資者都會對他投資的項目給予更多的關注和管理。科學的投資者也是同樣的心理,盡管他們在投資科學時,知道投資科學研究的風險遠遠大於投資其他領域,但是科學所包含的巨大潛在價值促使他們選擇瞭高風險。也正因為風險比較大,投資者對科學的監管也就格外重視,他們既希望科學傢能夠盡早為他們研究齣可以創造財富的結果,又害怕科學因此而作假。投資者對科學更大的期望與科學傢希望從投資者那裏獲得更多的資助分彆代錶瞭投資科學研究與科學研究者的利益,當科學傢的科學研究比較順利或研究選題比較容易時,兩種利益能夠相互協調,一般不發生利益衝突。但是科學研究畢竟是一種探索未知,從事前人未曾做過的事情,這種特徵使得科學傢的研究並不都是十分順暢,他們有時花費幾年或更長時間也很難達到預期的結果,此時,投資方往往會埋怨科學傢,甚至不再增加投資,於是利益衝突就齣現瞭。
為瞭按時完成投資者的要求,避免利益衝突的齣現,有些科學傢可能會采用作僞的方式來應付投資者或保護自身的名望以獲得更大的資助。這種由於利益因素而使科學傢作僞,或影響科學傢做齣正確判斷的境遇就是利益衝突。但這又往往會被科學界或投資者揭穿,而一旦被揭穿,不僅當事人會身敗名裂,而且會波及科學領域,緻使投資者不再信任科學或加大對科學的管理和監督。因此,利益衝突已經成為“大科學”時代的一種普遍現象。也就是說,隨著科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在所需經費急劇增加的同時,從研究成果到實際應用的距離也越來越短,純科學與應用科學的界限日趨模糊,這使得科學成為一種能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投資對象。
在科學活動日益商業化的今天,正確認識與處理利益衝突,加強科學利益衝突的管理就顯得格外重要。我國正處於促進科學嚮生産力轉化的階段,正在大力開展産、學、研閤作,這對促進技術創新、經濟發展極為有益。
三、科學利益衝突的維度與發生機製
利益衝突是由利益因素(包括經濟、金錢、地位、聲望等)滲入到經濟、科學、醫療等活動中而導緻的不良關係。利益衝突關乎一個部門甚至一個國傢的和諧,因此引起瞭各國特彆是美國的高度重視。
(一)利益衝突發生的經濟根源
利益衝突首先是一個反映經濟利益的法律概念。20世紀50年代,利益衝突這個概念在美國已經是一個被普遍接受的法律術語瞭。1979年第5版的《布萊剋法律詞典》(Black�餾 Law Dictionary)對利益衝突的釋義是:“這個術語被用於公務員和受托人以及他們的私人利益或所得有關的問題,同時相關的道德問題被包括在大部分司法權和聯邦的法規中。一般而言,當被用來暗示公務員不能履行他所規定的責任時,‘利益衝突’指公共利益與個人有關的私人金錢利益之間的不協調。”1999年第7版的《布萊剋法律詞典》對利益衝突重新定義如下:“(1)個人的私責和公責或受信責任之間存在實際上不可調和性或錶麵不可調和性;(2)律師的兩個當事人的利益之間實際不可調和或錶麵不可調和,以至若律師代錶兩方當事人利益,就會對其中一方構成不利影響,或者若兩個當事人不同意這個律師同時代錶兩方利益,則該律師就沒有資格代錶兩方當事人。”這些釋義錶明,法律上的利益是指與普遍利益相對的經濟利益,因此法律意義上的利益衝突是指私人經濟利益與公共經濟利益之間的矛盾,或一個人同他/她同時為之服務的兩個顧主之間的經濟利益糾紛。
《大美百科全書》中的利益衝突是“指一個人之利益或忠誠同時與其自身所麵臨之利害關係發生衝突。一般而言,‘利益衝突’一詞僅涵括兩種利益:一為公務員或受托人履行責任以免責之利益,以收上述公務員及受托人之私人經濟利益。如:國稅局稽查人員審核其本身退稅報繳事項。由是利益衝突之法規即是期能防止此類誘惑狀況之發生,而此種利益衝突之法規,尤係特彆針對防範事情之發生而非事後之懲罰。”《元照英美法詞典》(English�睠hinese Dictionary of Anglo�睞merican Law)把利益衝突定義為:“(1)指某人的個人利益與其作為公職人員或受托人應盡的職責存在實際上或錶麵上不相容的利益衝突;(2)指律師同時代理的兩個當事人之間存在實際上或錶麵上不能相容的利益衝突,則如雙方代理將損害一雙利益,或當事人不同意時,該律師就無權擔任雙方代理。”這兩種解釋也將利益限定為經濟利益,利益衝突特彆指公務員或律師履行責任時與當事人之間在利益上的不協調。
最近幾年,利益衝突這個概念已經成為描述一些經濟現象的公共話語的一部分,特彆是在會計(既做會計,又做谘詢)和商務分析(既為企業做事,又做投資業務的分析師)行業,這個詞齣現的頻率最高。顯然,在利益衝突中,經濟利益是核心,利益衝突的形成源於經濟環境,其實質是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相抵觸。更一般地講,利益衝突是指這樣一種境況,在這種境況下,某人P(個人或法人)有利益衝突,當且僅當P與另一個人處於要求P代錶他做齣判斷的關係中,而且P具有某種乾擾他在這個關係中做齣閤適判斷傾嚮的特殊利益�薄�
從職業責任角度看,利益衝突是指:當個人由於下列

前言/序言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一本不同主題圖書的詳細簡介,內容將聚焦於一個全新的領域,旨在提供豐富的細節和專業性,同時避免任何與您提及的原始書名相關的元素。 --- 《全球氣候治理的範式轉型:從京都到巴黎的治理結構、利益博弈與技術路徑選擇》 圖書導言:氣候治理的時代呼喚與範式挑戰 當前,全球正處於氣候變化危機日益嚴峻的十字路口。從極端天氣事件的頻率激增到海平麵上升對沿海地區的威脅,氣候問題已不再是遙遠的科學預測,而是迫在眉睫的全球安全與經濟挑戰。然而,應對氣候變化並非簡單的技術修補,而是一場深刻的全球政治、經濟、法律及社會體係的範式轉型。 本書《全球氣候治理的範式轉型:從京都到巴黎的治理結構、利益博弈與技術路徑選擇》深入剖析瞭自《聯閤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確立以來,特彆是從《京都議定書》的嚴格約束體製到《巴黎協定》的“自下而上”共識模式形成過程中,全球氣候治理所經曆的復雜演變、核心的權力結構重塑以及關鍵的技術路綫選擇。我們旨在提供一個多維度的分析框架,以理解這些轉型背後的驅動力、阻力以及對未來全球閤作的深遠影響。 第一部分:曆史的軌跡與治理結構的演變(1992-2015) 本部分追溯瞭全球氣候治理的製度基礎和關鍵的曆史節點。我們首先考察瞭UNFCCC的建立背景,分析瞭其作為“母法”在確立“共同但有區彆的責任”(CBDR)原則時所蘊含的政治妥協。 1. 從“自上而下”的僵局:京都議定書的遺産與局限 《京都議定書》代錶瞭第一代氣候治理模式,其特點是為發達國傢設定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目標。本章詳細梳理瞭該體係的運作機製、成功之處(如機製創新,如清潔發展機製CDM)及其根本性缺陷。我們不僅關注其在國際政治舞颱上的受阻,更深入分析瞭其在製度設計上如何未能有效應對新興經濟體的崛起和全球能源結構的內在慣性。通過對主要締約方立場變化的案例研究,我們揭示瞭為何剛性的、基於“自上而下”目標設定的模式最終陷入僵局。 2. 關鍵轉摺點:哥本哈根的失敗與多邊主義的重塑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大會被視為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的一個關鍵低榖。本章聚焦於此次會議的失敗,分析瞭其暴露齣的多邊談判機製的脆弱性、國傢間信任的缺失以及“氣候外交”中強權政治的影子。這次失敗促使國際社會反思,傳統的政府間談判模式是否已不再適應氣候治理的復雜性和緊迫性。 3. 巴黎協定的誕生:範式革命與“共同但有區彆的責任”的修正 《巴黎協定》標誌著治理範式的根本轉變,從剛性的、法律約束的目標設定轉嚮瞭靈活的、基於國傢自主貢獻(NDCs)的共識體係。本部分的核心論點在於,巴黎模式並非簡單地對京都模式的修正,而是一次深層次的製度創新。我們分析瞭NDCs的“自下而上”邏輯如何通過透明度框架(Enhanced Transparency Framework, ETF)和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 GST)機製來實現對國傢承諾的間接問責和周期性升級。重點探討瞭發達國傢在資金承諾和技術轉讓問題上的立場變化如何促成瞭這一新框架的達成。 第二部分:利益的博弈與國內政治的耦閤 氣候治理的國際進程往往是國內經濟結構、能源利益集團和政治意識形態相互作用的映射。本部分緻力於解構這些錯綜復雜的利益網絡。 4. 能源轉型與既得利益集團的抵抗 全球能源結構轉型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同時也直接觸及瞭化石燃料行業的巨大經濟利益。本章利用政治經濟學視角,分析瞭主要能源生産國和消費國國內,煤炭、石油和天然氣行業如何通過遊說、政策乾預和信息傳播來影響其政府的氣候立場和國際談判策略。我們詳細對比瞭不同國傢在能源轉型阻力方麵的製度差異及其對國際承諾的實際影響。 5. 氣候正義與南北分歧的固化與鬆動 氣候變化的影響分布與曆史責任的不對稱性,使得“氣候正義”成為南北(發達國傢與發展中國傢)談判中的核心議題。本章深入剖析瞭在資金(Loss and Damage 損失與損害基金)、技術轉讓以及氣候適應責任劃分上的長期分歧。同時,我們也考察瞭金磚國傢(BRICS)等新興經濟體的崛起,如何挑戰瞭傳統的南北二元對立,引入瞭新的責任分擔考量。 6. 氣候行動的“非國傢行為體”:企業、城市與公民社會的角色 超越傳統的主權國傢視角,本部分強調瞭非國傢行為體在氣候治理中的日益重要性。我們探討瞭跨國企業通過供應鏈減排和綠色金融創新所展現的“先行者”效應,以及城市聯盟(如C40)在地方層麵推動氣候韌性建設的實踐經驗。特彆是,公民社會組織(CSOs)和科學界在推動議程設置和監督政府履職方麵的製度化作用,被視為鞏固《巴黎協定》承諾的關鍵機製。 第三部分:技術路徑的選擇與治理的未來圖景 氣候治理的最終有效性取決於全球能否成功實現低碳、零碳乃至負碳的技術路徑。本部分聚焦於技術路綫選擇背後的治理邏輯和風險評估。 7. 零碳轉型的技術瓶頸與政策激勵 電力脫碳是實現淨零排放的基礎。本章詳細分析瞭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的規模化部署中麵臨的電網基礎設施、儲能技術和政策連續性挑戰。我們對比瞭不同國傢(如德國的能源轉型Energiewende與中國的集中式規劃模式)在技術推廣上的治理模式差異,評估瞭碳稅、碳交易、補貼等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與社會公平性。 8. 負排放技術(NETs)的治理睏境:碳捕獲與封存(CCS/CCUS)及直接空氣捕獲(DAC) 負排放技術被認為是實現深度脫碳的“最後一道防綫”,但其商業化和規模化應用麵臨巨大的成本、能源需求和長期風險。本部分將負排放技術視為一種“治理風險”進行考察,分析瞭如何在全球層麵建立對這些新興技術的長期監管框架、安全標準和責任劃分機製,以避免其成為推遲短期減排努力的藉口。 9. 全球碳市場的再構想:從京都機製到統一的碳定價 碳市場是連接環境目標與經濟效率的橋梁。我們考察瞭歐盟排放交易體係(ETS)的成熟經驗,分析瞭其在抵禦“碳泄漏”和確保減排質量方麵的製度設計。同時,本書還探討瞭《巴黎協定》第六條中關於國際碳信用轉移(Article 6)的規則製定過程,評估瞭建立全球統一或互聯互通的碳定價體係的可能性、必要性及其麵臨的跨境治理挑戰。 結語:氣候治理的韌性與適應未來的製度構建 全球氣候治理正從一個以“控製”為核心的階段,邁嚮一個以“適應、韌性與深度轉型”為核心的新階段。本書總結瞭在過去三十年間積纍的製度經驗和教訓,強調未來治理的有效性將取決於各國能否在維護國傢主權的同時,構建起更具適應性和包容性的全球閤作網絡。本書旨在為政策製定者、國際關係學者及關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專業人士,提供一個理解當前復雜氣候治理格局的深刻洞察。

用戶評價

評分

從閱讀體驗上來說,這本書的結構安排十分清晰,邏輯性極強,讀起來毫不費力。我對於書中關於“學術界的透明度與問責製”的章節尤為關注。在信息爆炸的時代,如何確保學術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如何讓公眾能夠信任科學,這顯得尤為重要。書中通過對英美兩國在處理科研醜聞、信息公開以及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等方麵的經驗進行瞭對比分析,揭示瞭不同製度模式下的挑戰與機遇。我瞭解到,建立健全的問責機製,加強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對於維護科學的公信力至關重要。作者在書中提齣的“第三方監督機構”的設立,以及“公眾科學教育”的推廣,都是值得我們深入思考的建議。這些建議不僅有助於提升學術界的透明度,也能更好地促進科學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評分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獨具匠心,字裏行間流淌著一種不動聲色的智慧。它並非那種旁徵博引、堆砌學術術語的著作,而是以一種更加貼近讀者的方式,娓娓道來。我尤其喜歡書中對於“科研機構的自我約束機製”的探討。在一個充滿競爭和誘惑的學術界,如何確保研究的純粹性和公正性,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這是一個永恒的難題。書中通過對英美兩國典型案例的剖析,展現瞭不同製度下的應對策略,以及它們各自的優缺點。這讓我意識到,科學倫理並非一套僵化的規則,而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需要不斷地反思和完善。作者對於“同行評議製度”的深入解析,以及對“利益披露要求”的細緻闡述,都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這些看似細枝末節的製度設計,卻在很大程度上保障瞭科學研究的生命力。

評分

讀完這本書,我深深地被其中關於“科技政策製定”的分析所吸引。書中對於英美兩國在科技發展戰略上的不同側重點,以及政策工具的應用進行瞭細緻的描繪,這讓我對這兩個國傢在推動科技創新方麵的經驗有瞭更深刻的理解。特彆是作者在梳理曆史脈絡的同時,也對當下科技發展中的一些關鍵挑戰進行瞭前瞻性的解讀,例如人工智能的倫理邊界、基因編輯技術的社會影響等。這些都是當今世界麵臨的重大課題,如何通過有效的製度設計來引導科技朝著造福人類的方嚮發展,是一個復雜而艱巨的任務。書中提齣的“利益相關者參與機製”和“風險評估框架”等概念,為我提供瞭思考這些問題的全新思路。我特彆欣賞作者那種審慎而又富有洞察力的分析方式,既不迴避矛盾,也善於從中提煉齣有價值的經驗教訓,為我們未來的科技治理提供瞭寶貴的藉鑒。

評分

這本書的裝幀設計非常考究,封麵采用瞭沉靜的藍色調,輔以簡潔的燙金字體,透露齣一種學術的嚴謹感。紙張的質感也相當不錯,觸感溫潤,翻閱時發齣悅耳的沙沙聲,這對於我這樣喜歡捧著書本閱讀的讀者來說,是極大的享受。內容方麵,我對於書中關於“科學倫理”這一宏大主題的探討抱有極大的興趣。在我個人的認知裏,科學的進步離不開嚴謹的倫理規範,尤其是在當下科技飛速發展的時代,如何平衡科學研究的自由與社會責任,如何確保科研成果的公正性與普惠性,這些都是亟待深入思考的問題。我期待書中能提供一些具有啓發性的視角,或許能幫助我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對於科學利益衝突的考量差異,以及由此産生的製度設計上的不同側重。這種跨文化的比較性研究,往往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洞見,讓我們跳齣固有的思維模式,用更廣闊的視野去審視問題。這本書的齣現,恰好填補瞭我在這方麵的知識空白,相信它會是一次令人難忘的閱讀體驗。

評分

這本書為我打開瞭一扇新的窗戶,讓我得以窺見英美兩國在處理科學領域復雜利益糾葛方麵的製度智慧。我尤其對書中關於“知識産權保護與公共利益平衡”的章節印象深刻。在科技創新日益成為國傢競爭核心的當下,如何界定和保護知識産權,同時又不至於阻礙科學知識的傳播和應用,這是一個需要精妙平衡的藝術。書中通過對不同曆史時期和不同領域案例的深入挖掘,展現瞭英美兩國在這一問題上的政策演變和製度創新。我特彆欣賞作者在分析這些復雜問題時所展現齣的客觀性和批判性,既肯定瞭製度的積極作用,也指齣瞭其可能存在的局限性。書中提齣的“專利審查製度的優化”以及“公共領域知識的拓展”等建議,都為我們提供瞭寶貴的啓示,相信對於未來相關政策的製定會産生積極的影響。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靜流書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