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张能宝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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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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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试必备
  • 2016版
  • 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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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86217
版次:1
商品编码:11801894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12-01
用纸:胶版纸
字数:2010000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全新专业版本本书由法律社连续14年全新增补、修订出版

★明确复习重点整合2011~2015历年试题,归纳提炼,直击考点

★节省备考时间一句全新法规逐题详解,辨析疑难,直到解题技巧

★提示司考方向全面解密连续5年考试命题规律、考查重点、考查方式


内容简介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是法律出版社历年畅销经典之作,由著名的司法考试辅导老师张能宝按年编撰,书中整合2011-2015年历年试题,归纳提炼,直击考点,帮助考生明确复习重点,节省备考时间,辨析疑难,直到解题技巧!

作者简介

张能宝,法学博士,教授,著名的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其主编的司法考试系列辅导教材,读者评价很高,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其中《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一书,连续14年出版,惠及数十万考生。

张能宝司法考试作品包括:

1.《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

2.《司法考试专用讲义》;

3.《案例突破专题例解》。


目录

刑法分册目录

第一部分 2011~2015年分值分布、命题基本规律与复习技巧

一、分值分布

二、命题基本规律与复习技巧

  (一)命题基本规律

  (二)复习技巧

第二部分 客观试题归类精解

一、刑法的解释、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二、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客体与客观方面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三、犯罪构成要件之二:主体与主观方面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四、排除犯罪的事由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五、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六、共同犯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七、罪数的特别形态--一罪与数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八、刑罚的体系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九、量刑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十、刑罚的执行与刑罚的消灭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四)备考提示

十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三)备考提示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十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十五、侵犯财产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十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十七、贪污贿赂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十八、渎职罪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五)备考提示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及论述题集中精解

一、试题解析

二、已考考点及已考法条归纳

三、备考提示


精彩书摘

二、命题基本规律与复习技巧

(一)命题基本规律

刑法一直是司法考试的“大户”,每年的总分都占到了80分左右。考生一定要重视对刑法的复习。

近几年的刑法命题呈现出两个特征:“重者恒重”和“加强理论考查”。所谓“重者恒重”是指虽然刑法的法条有452条之多,司法解释也有近百个,但是反复考的就是常见的那些知识点。无论谁来命题,以经典考点为主要考查内容都是不会改变的,对这些经典考点要深入、仔细地掌握。

为了减少试题的重复度和提高难度,每年也会有一些新增考点。这些新增考点一般都会连续考几年。所以,请新考生在复习真题时特别注意一下我们在解析中专门强调的新增知识点和你觉得很新奇的知识点。

从2002年开始,随着“兼顾应用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均衡考查”成为命题方针,考题的理论性显著增加。从2010年开始,刑法的理论性题目不仅数量增加,而且难度提高。每年都有数道题目专门考查不同的学术观点。这一命题特点迄今未变。2015年,考查不同学术观点的开放性题目显著增加。最近几年的刑法司考题目的共同特征是考查的都是实践中不常见的疑难案例,没有对刑法基础理论的深入掌握和良好的分析能力,很难回答正确。可以预见,2016年的考试题目将更加灵活,考查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刑法学理论素养的题目还将增加。要想在刑法科目中获得好的成绩,考生必须强化对基础理论的学习。

(二)复习技巧

1.复习前成竹于胸。

考生在开始复习刑法前,要对刑法的整体结构有一个清晰的了解,知道各个大的知识点在刑法体系中的位置。只有这样,复习时才会眼明心亮,事半功倍。

2.复习中分清主次。

根据命题特点,复习时不能面面俱到,一定要学会掌握重点。总则部分条条都是重点,要逐条深入掌握。分则复习则需要区分重点章和非重点章、重点罪和非重点罪。对不同的章和罪,采取不同的复习方法。第三章(指《刑法》分则的章,下同)和第六章罪名极多,但除少量重点罪外,大量的罪名只要能够区分它们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就可以了,说直接一点,不需要能够背诵罪名,只要能够分类“辨认”即可,因为非重点罪名一般仅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罪名已经给出,会“认”即可。第九章也可照此复习。

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就不能这样复习,这几章的罪名不多,但每个都很重要,经常考,而且考查得细致、深入。例如,故意杀人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年年必考。对这些“每个毛孔都滴着分数”的犯罪就要掌握得很深,很广,相关的学术观点和司法解释要全部掌握。危害国家安全罪虽然排在《刑法》第一章,但一向分值不多,看几个重点罪即可。第七章和第十章是两个比较特殊的章,考得非常少,复习时间不够的话,可以不看。

考生一定要注意刑法和司法解释中的特别规定,这些内容通常都是考试重点。例如,《刑法》第240、241条对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卖妇女中强奸被拐卖、被收买妇女的是否数罪并罚进行了明文规定,司法考试几乎每年都会考到这个问题。

3.复习时勤于思考、融会贯通。做一道题,会一类题。

知识点不变,但题目年年在变。只有在复习时认真思考,掌握每个知识点的本质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考生在做真题时应当树立“做一道题,会一类题”的目标。例如,大家都知道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的,甲对此是否负刑事责任?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是否应以抢劫罪论处(2015年试卷二第2题)?如何分析这两个案例?只要我们把握住“责任与行为同在”的原则就能解决此问题。甲安放炸弹时虽然不满14周岁,但在他年满14周岁以后,他对自己造成的危险状态就负有消除的义务。所以,甲构成不作为形式的爆炸罪。乙在有责任能力时只打算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他是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的,那么乙就无需对抢劫行为负责。会分析这两个案例,第3个案例就不在话下了:“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吗(2015年试卷二第2题)?在丙投毒时,他的精神是正常的。那么,丙就要为自己有责任能力时的行为负责。所以,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很多题目看似不同,其实本质是相同的。例如,开枪射击穿着防弹背心的被害人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拿着硫酸瓶欲泼向被害人,但未能拧开盖子是否属于犯罪未遂?为了致人死亡,花钱请人坐飞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三个问题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其实本质是一样的:这些行为是否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由于只有确实能够增加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所以前两个行为都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最后一个行为则不是。

为了帮助大家炼出“火眼金睛”,我们在本书中特别加强了对基础理论的解析。大家在学习本书时,要掌握的不是一道具体的题的答案,而是这一类题的答案。我们之所以在解析中列出“考点”和“陷阱点拨”,就是要求大家“做一道题,会一类题”。只有这样,才算真正掌握了这道题。

今年,我们再次加大了对“陷阱点拨”的阐述力度。“陷阱点拨”不是对答案的解析,而是专门分析考生为何会答错,下次如何避免陷入这样的陷阱的。它的目的是引导考生形成正确的思路,教会考生正确的分析方法。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授之以渔”,而不仅仅是“授之以鱼”。

4.追本溯源,重视教材。

在此,我们想再次强调一下重视教材的问题。在司法考试复习中,考生们都不愿意看司法部组编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简称“三大本”)。考生们认为其较为平铺直叙,不容易抓住重点。但是,很多司法考试的真题就来源于教材中的小例子(详见真题解析)。有时候甚至直接考查教材中的一句话。例如2011年试卷二第53题选项D就考查了教材中的一句话:“但现在的具体符合说论者也都认为,这种对象错误并不重要,因而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教材。当然,大家也可以选择我们编写的《司法考试专用讲义》进行更直接精炼的强化。

考生们还要重视新增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这些也是每年的考试重点。

5.精做真题。

我们在每年的解析中都发现,几乎每道题都是考过数次的,都有对应的历年真题。所以,一定要重视历年真题。“研习过去的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是毫不夸张的一句话,是我们所有辅导老师的肺腑之言。

第二部分 客观试题归类精解

  一、刑法的解释、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1题)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为强化对真题考点的思考,应广大考生要求,我们在每题后不再直接列明答案,相关答案请参见每页右下角注释,全书体例同。——编者注

单选1.C

[答案]*1

[考点] 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

[解析]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刑罚

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刑法》第5条明文规定了这一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罚当其罪,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这样的刑罚显然是公平的、正义的。因此,这一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所以,选项A正确。

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在量刑时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所以,选项B也正确。

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如果判处法定最低刑仍嫌过重的,我国《刑法》规定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这种刑罚被称为减轻处罚。其法律依据为《刑法》第63条。这种特殊情况包括两类,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和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对于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对罪犯减轻处罚。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刑法没有直接授权下级法院进行判决,而是规定必须一案一报,由下级法院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需要减轻处罚。选项C错误。

罪刑均衡原则又称为罪刑相适应原则,或称罪刑相当原则。它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刑事古典学派所主张的报应主义。报应主义之代表人物康德、黑格尔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一种报应,因此刑罚的质和量完全以犯罪为转移,即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成为刑罚的尺度。在量刑时不必考虑行为人的个人情况(例如是初犯还是偶犯,犯罪动机如何等)。刑事近代学派则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预防主义),因此刑罚应当与再犯可能性(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量刑时主要考虑行为人的情况,而不是犯罪的情况。这就是刑罚个别化原则。这两种观点都失之偏颇。现代刑法理论认为刑罚兼具报应与预防功能。在量刑时,既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要考虑行为人的再犯可能性。这样,就能既实现罪刑均衡,又能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实现个案正义。显然,这就是既考虑法理,又考虑情理,在每个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所以说,二者并不矛盾。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也要求司法者在量刑时既要考虑罪行的轻重,还要考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 本题一些考生纠结于“吻合”这个词而答错了题目。他们认为“吻合”是完全相同,公平正义和罪刑相适应并非完全相同,因此不能用“吻合”。这显然是钻牛角尖了。选项A的意思仅仅是说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并没有说二者的内容完全相同。

[难度系数] *


前言/序言

研习过去的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5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与以前相比,这次考试无论是客观试题还是主观试题都表现出较大变化,为给2016年司法考试的复习应试提供更好借鉴和参考,经过精心组织谋划,反复分析论证,我们将本书重新修订再版奉献给广大读者。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真题为主线突出实战特点


对于广大考生而言,历年真题是复习备考司法考试的宝典,因为它具有命题规律与复习技巧方面继往开来的重大导向功能。说它继往,因为它会真实全面的诠释以往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考查模式;说它开来,因为它会客观准确的昭示未来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考查模式。根据统计,在各部门法中,以往考查过的考点均会占到下一年考查内容的80%以上。因此,研习过去的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另一方面,虽然司法考试在具体内容上考查范围很广,但它的具体考点非常明确——集中于考查部门法最基础的知识点。而历年真题正是这些知识点的最集中反映。本书以司法考试大纲为依据,以真题为主线,对真题加以精解分析,使考生通过对真题的研习,深化对部门法考点知识的把握,针对性强实战特点突出。


二、融会贯通提高复习效率


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考生虽将历年真题做了不少遍,结果却不尽人意,有的考生虽仅做了一、两遍,但却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出现如此大反差的原因在于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精要:前沿理论与实务精析(2024版) 一、本书定位与目标读者 本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精要:前沿理论与实务精析(2024版)》旨在为正准备或计划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广大考生提供一套全面、深入、紧贴最新司法动态的学习资源。我们深知,法律考试的竞争日益激烈,单纯依赖传统教材和历年真题已难以确保成功。因此,本书的核心目标是超越基础知识的简单罗列,聚焦于理论的深度融合、前沿法律热点的精准把握以及复杂案例的系统化解构,帮助考生建立起高阶的法律思维体系。 本书特别适合以下群体: 1. 基础知识扎实,寻求突破瓶颈的考生: 希望从“懂得”知识点迈向“精通并能运用”的考生。 2. 工作经验丰富,注重理论与实务结合的法律人士: 需要快速更新知识体系,将实务经验与最新司法解释、立法精神有效对接的专业人士。 3. 首次备考,追求高效、精准复习策略的考生: 寻求一本能够指导其抓住考试核心脉络、避免无效复习的参阅书籍。 二、本书核心内容架构与特色 本书摒弃了传统的按部门法线性排列的冗余结构,采用了“主题式”与“跨法域整合”的创新编排方式,确保知识点的联系性和应用性。全书共分为五大部分,贯穿了从基础法理到尖端应用的完整链条。 第一部分:法治中国建设与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塑 本部分是全书的理论基石,重点梳理了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宏观背景与指导思想的演变。 1.1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与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详细解析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具体法律领域的贯彻要求,特别是对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新兴领域立法的价值导向分析。 1.2 宪法精神在部门法中的具体化进程: 不再停留在对宪法条文的背诵,而是深入探讨了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公民基本权利在民事侵权、行政强制中的限制与保障的具体案例解析。 1.3 法律职业伦理与司法公正的当代挑战: 结合近年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司法争议事件,剖析法律人应如何坚守职业操守,探讨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司法决策辅助中的伦理边界。 第二部分:前沿立法热点与司法解释的深度解读 法律考试的区分度往往体现在对最新法律变动点的掌握程度上。本部分是本书的“晴雨表”,确保考生掌握最新的政策风向。 2.1 《民法典》实施后的疑难适用与裁判冲突分析: 聚焦于人格权编、大数据隐私权保护、居住权设立等热点问题,汇编了最高人民法院近年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这些新制度的最新裁判口径。 2.2 经济金融犯罪的结构性变化与应对: 重点分析了新型P2P爆雷、虚拟货币交易、ESG投资中的法律风险与反洗钱规定的新变化,对比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后的新罪名适用难度。 2.3 涉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前沿应对: 详细解析《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涉港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冲突、条约冲突的解决路径,以及我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的最新进展。 第三部分:跨法域协同与复杂疑难案例的思维导图 本部分是本书区别于其他教辅材料的关键所在,它训练的不是知识点的记忆,而是法律思维的整合能力。 3.1 理论的实战对接:行政诉讼与行政处罚的量刑幅度控制: 以一个典型的“不作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为例,引导考生如何在行政诉讼中运用程序法、实体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构建完整的救济路径。 3.2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的交叉冲突: 针对“技术秘密泄露引发的竞业限制违约与不正当竞争”等复合型案件,演示如何运用侵权责任编、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多部门法逻辑进行切割与定性。 3.3 证据规则在刑事与民事案件中的差异化运用: 深入剖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不同领域(如经济犯罪、环境污染案)的适用限度,并结合《民事诉讼法》的修正,解析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证明力标准。 第四部分:逻辑推理与论证技巧的精进训练 法律考试的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考察的不仅是“知道什么”,更是“如何证明”。 4.1 法律推理模型的构建与应用: 系统讲解演绎推理、归纳推理、溯因推理在法律论证中的地位,并提供特定法条适用的“三段论”标准模板。 4.2 论述题的“结构化”表达训练: 针对每年必考的重大理论问题(如公权力边界、私法自治的限度),提供不同层次的论证框架(基础层、拓展层、升华层),确保论述层次分明、逻辑严密。 4.3 观点碰撞与批判性思维训练: 选取法学界有争议的经典命题(如“好法律”的判断标准、效率优先与正义优先的平衡),引导考生形成独立、有说服力的批判性观点。 第五部分:应对新题型与考试心态的调适 本部分关注考试的“技术性”环节。 5.1 题干信息的高效筛选技术: 针对案例分析题中大量背景信息干扰,提供快速锁定“时间、主体、行为、后果、争议焦点”五大要素的方法论。 5.2 论述题的“得分点”覆盖策略: 如何在有限的篇幅内,确保每一个核心的法律概念、法条依据、裁判理由都被准确提及,最大化得分效率。 5.3 考前冲刺阶段的知识回顾与模块化记忆法: 针对记忆的遗忘曲线,提供一套在考前四周内,如何通过交叉对比的方式巩固全部知识模块的实用建议。 三、本书的价值主张 本书拒绝提供陈旧的知识点汇编,而是致力于成为考生法律思维的“催化剂”和实务前沿的“导航仪”。我们相信,真正的法律能力在于对规则的深刻理解和对复杂局面的驾驭能力。通过本书的学习,考生不仅能熟悉应试技巧,更能为未来步入法律职业领域打下坚实、与时俱进的理论根基。本书的每一页内容,都凝聚着对最新司法实践的深刻洞察和对考生成功通过考试的坚定支持。

用户评价

评分

拿到《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这本书,我首先感受到的是它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它不是一本简单的题集,而是基于历年考试数据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对于“考点归类”的处理方式。它将海量的历年试题按照核心考点进行梳理,这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制了一份“考点地图”。我不再需要自己去摸索哪些是重点,哪些是难点,而是可以直接按照这本书的指引,去攻克那些高频考点和核心知识。而且,它对每一个考点的解析都非常深入,不仅解释了题目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它还会深入剖析该考点背后的法律原理、相关法条的适用以及容易出现的误区。这种“刨根问底”式的解析,让我对每一个知识点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而不是停留在表面。我尤其欣赏它在解析中会提到一些经典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引入,让那些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生动和具体,也让我更容易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种非常高效和有针对性的复习路径,让我备考的信心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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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帮助我系统性梳理司法考试知识体系的书籍。《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当出色。它将历年的真题进行考点归类,这对于理解法律知识的内在逻辑和关联性非常有帮助。我过去常常顾此失彼,复习某个知识点的时候,容易忽略它与其他知识点的联系。这本书通过将考点打包,使得我可以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去把握整个法律体系。例如,在复习合同法的时候,它会把所有与合同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相关的考点整合在一起,并且附带的解析会清晰地指出不同考点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它们在实际案例中是如何运用的。更令人称道的是,它的解析中还会引用一些经典的判例,这对于我们理解法律的实践意义和司法解释至关重要。很多时候,法条本身比较枯燥,但通过解析中的案例,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法条的内涵和适用范围。这本书的逻辑性很强,结构也很清晰,阅读起来并不费力,而且它提供了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方法,帮助我建立起一个扎实的知识框架,为后续的深入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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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在决定购买《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之前,我犹豫了很久,因为市面上同类型的书籍实在太多了,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但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便知道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它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其“精解”二字。所谓的“精解”,不仅仅是简单地解释题意,而是真正做到了对考点进行深度剖析。它会从出题者的角度出发,分析为什么会出这道题,考查的重点是什么,以及考生容易在哪里出错。这种“反向思考”式的解析,帮助我更准确地把握了出题的意图,避免了盲目刷题的陷阱。此外,这本书在考点归类上非常细致,它不仅仅是将同一类考点集中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它还会指出这些考点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在不同法律部门中可能出现的交叉。这对于司法考试这种学科交叉性很强的考试来说,具有极高的价值。我曾经在复习行政法的时候,发现很多关于行政复议的题目,都与民法的诉讼时效制度有所关联,而这本书恰恰就把这些点都梳理了出来,让我能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了在考场上的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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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简直是我的救星!我是一个在职备考人员,时间本来就非常宝贵,当初选择这本书,就是看中了它“历年试题”和“考点归类”这两个核心功能。拿到手之后,我更是惊喜不断。首先,它收集的真题数量相当可观,几乎涵盖了近几年的所有考试,这对于我了解考试的命题趋势、难度变化以及考察重点至关重要。每一道题目都配有详尽的解析,这不是那种简单地告诉你正确答案是什么,而是深入剖析了题目的出题思路、考查的法条、相关的法律原理,甚至还会提到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和易错点。这种深度解析,比我一个人对着法条大海捞针要高效太多了。而且,考点归类做得非常到位,我不再需要自己费力地去梳理哪些知识点是考试高频出现的,哪些是容易被忽略的。这本书已经帮我做好了细致的梳理,我只需要跟着它的脉络去复习,大大节省了时间,让我能更专注于理解和记忆。特别是对于一些我一直觉得难以掌握的部门法,比如刑法和民法,这本书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分析,把那些抽象的法条变得具体化、形象化,让我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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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学习司法考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真题来检验和巩固知识。而《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这本书,恰恰抓住了这一核心。它不仅仅是把真题堆砌在那里,而是非常巧妙地将题目按照考点进行了细致的分类。这让我不再是被动地做题,而是能够主动地去梳理和掌握某个知识点。比如,在学习宪法的时候,我可以通过这本书找到所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历年真题,然后逐一分析,了解国家在这些权利方面的最新考查方向和侧重点。这种“点对点”的复习方式,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更值得称赞的是,这本书的解析非常到位,它不仅解释了正确答案,更重要的是,它还会说明为什么其他选项是错误的,并从中引申出相关的知识点。这种“排除法”的学习过程,能够帮助我更牢固地掌握每一个知识点,避免死记硬背。我特别喜欢它在解析中提到的一些“小技巧”或者“记忆方法”,这些都是非常有用的辅助工具,让我能够更轻松地记忆和运用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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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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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印刷清晰完整内容丰富,是很好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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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很合理 对比了多家之后的选择 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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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妈买的,活到老学到老,像老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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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到货,大体看了一眼质量还行,一定要考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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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恍惚惚恍恍惚惚恍恍惚惚恍恍惚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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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京东买,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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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一套,京东的快非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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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不错的,内容丰富,努力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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