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

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江必新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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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82301
版次:1
商品编码:11841096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丛书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79
字数:660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条文要点解读:以民事诉讼法条文为主线,将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分类,归纳解读。
★法条演变说明:将2012年《民事诉讼法》、2007年《民事诉讼法》、1991年《民事诉讼法》条文之间的变化直观展示。
★配套规则适用:涉及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均附文号与生效日期,并根据相关内容集中排列。
★典型案例精选:收录法院公报、裁判文书网及相关刊物上公开登载的典型案例生动阐释。

内容简介

◎体例新颖、结构合理:
本书以民事诉讼法涉及的条文为主线,将与该条文相关的文件资料集中收录,在条文项下大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典型案例的顺序进行细化分类,方便读者在研究某一个具体问题时,能全面、迅速地了解该问题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内容丰富、资料翔实:
本书收录的文件资料虽然时间跨度较长,但凡与民事诉讼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个案答复、复函、通知、解答、座谈会纪要、领导讲话、典型案例等,只要是有指导价值的,都尽可能收录进来,力求做到“一网打尽”。
◎视角独特、注重适用:
本书以方便适用为主旨,站在读者的角度,在结构设计上力争让读者一目了然。不仅注重提取、归纳立法者对民事诉讼法每一个条文含义的专业释义,而且注重介绍条文的立法背景情况和修正过程,并将修正前的条文附在现行条文之后,使读者对条文的立法演变过程有更为直观的了解。不仅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系统介绍,还注重紧密结合实际,有选择性地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文书网以及专业期刊上公开登载的相关案例,通过典型案例进行生动阐释。

作者简介

江必新,男,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等。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著有《法治国家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思辨》《再审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执行的理念、制度与机制》等作品五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求是》《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百余篇。
何东宁,男,1966年生,湖南慈利人,法律硕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执行局行政执行室主任。
1984年至2008年在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12年8月至今任现职。
与人合著《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包括担保卷、公司卷、合同卷一、合同卷二、婚姻家庭卷、劳动争议卷、房地产卷、侵权赔偿卷一、侵权赔偿卷二、民事诉讼卷)《存单纠纷审判实务及判例研究》《民事再审程序新问题裁判标准》《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问题裁判标准》等二十余部著作。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判解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张小洁,女,湖南娄底人,法学硕士。现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与人合著《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包括公司卷、房地产卷)《新民诉法解释法义精要与实务指引》等著作,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何利,女,在职博士生。现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法官,四川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四川省首届中青年优秀法学专家提名奖获得者,四川省法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法官学院兼职教师。曾在基层法庭、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工作,曾任宜宾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川法官学院宜宾分院副院长。
与人合著《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卷)》《合同法、担保法理论与实务》《法治与和谐的中国路径研究》等著作,参与撰写《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婚姻家庭继承法案例教程》《监狱行刑制度改革研究》《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指导》,在国级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中有十篇论文在全国、四川省论文比赛中获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合同法
物权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合同法
证券法
合伙企业法
保险法
劳动法
公司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海商法
著作权法
土地管理法
继承法
专利法
商标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法官行为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属于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新确认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罗佛英、凌秀英等2094人与被告湖北省荆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荆州市沙市支行返还财产纠纷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丁怀敏诉高锦债务纠纷案的管辖问题的复函
�c典型案例
问题提示: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的判断标准
陈全、皮治勇诉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昌均、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方式】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文件
法官行为规范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司法文件
法官行为规范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c典型案例
问题提示:法院先行调解未果之时的处理
余姚万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谢杏菊等借款合同
纠纷案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期限】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及其管辖确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财政、扶贫办等非金融行政机构借款合同纠纷的批复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弗拉西动力发动机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澳大利亚法院判决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分公司与中国联通公司潍坊分公司违反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协议纠纷一案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监管合同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程序中法院应否受理当事人以侵权为由要求返还财产或物品诉讼请求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贵松等27人诉竹山县交通局、竹山县公路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周正义状告浦东发展银行要求撤销增发新股议案等一类纠纷的投诉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纠纷中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单独提起诉讼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苏州龙宝生物工程实业公司与苏州朗力福保健品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诉吕全修等人腾退军产房是否受理的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事项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又重新就其中的部分给付内容达成新的协议的应否立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龙万、金龙哲与黑龙江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出国劳务合同纠纷案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函[1990]73号)复函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周海婴诉绍兴越王珠宝金行侵犯鲁迅肖像权一案应否受理的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仲裁机关裁决生效后,又裁定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服仲裁机关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第一百二十四条【审查起诉】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法律
物权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经营者依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需要经过多长时间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才可重新起诉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原告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以书面起诉应该受理的批复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及汶川地震相关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仅就协议内容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商业银行就政策性金融资产转让协议发生的纠纷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李向阳等十人与亳州市烟草专卖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涉及军队房地产腾退、拆迁安置纠纷案件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与武汉港务管理局委托代收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纠纷一案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期间相关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志君等十一人诉龙泉市龙渊镇第八村村委会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一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请求法院受理军队家属住房清退案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证券回购机构间经统一清欠后尚余的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当事人对乡(镇)人民政府就民间纠纷作出的调处决定不服而起诉人民法院应以何种案件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受理、审理和执行已经编入全国证券回购机构间债务清欠链条的证券回购经济纠纷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执行公务在单位借款长期挂账发生纠纷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审理证券回购纠纷案件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复受理湖南凤凰园经济开发区丰景贸易公司与内蒙古工商银行华银公司钢材购销合同纠纷一案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生产资料总公司与金鸽航运有限公司国际海运纠纷一案中提单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南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海南港务局土地权属纠纷一案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控制合营企业的外方与卖方有利害关系,合营企业的中方应以谁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对于新经济合同法施行前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又以经济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作化运动中的遗留问题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函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体制变动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法院不应受理的函复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对南宁市金龙车辆配件厂集资纠纷是否由人民法院受理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用水单位之间拖欠水费纠纷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湖南省供销社等单位与省肉食水产公司房屋纠纷一案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已裁定撤诉的案件当事人再起诉时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判决维持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次起诉,人民法院是否作新案受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继承权的申请是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法院有权受理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同时向两国法院起诉的案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又提出离婚需经多长时间才能作为新案受理问题的复函
�c典型案例
问题提示:专利侵权纠纷中,法院受理当事人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法定
条件
申请再审人北京数字天堂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确认不侵犯著作权纠纷管辖权异议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二十五条【答辩状提出】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审理前是否必须开准备庭和民事被告人对原告人的诉状副本是否必须提出答辩书问题的复函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审理前是否必须开准备庭和民事被告人对原告人的诉状副本是否必须提出答辩书问题的复函
�c典型案例
问题提示:一审法院在送达起诉状副本时未同时送达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山东聚丰网络有限公司与韩国MGAME公司、天津风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第一百二十六条【权利义务告知】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解释
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司法文件
法官行为规范
�c典型案例
问题提示:一审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之时未送达举证通知书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北京天德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明道星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应诉管辖】
�c配套规则适用指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
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州天恒船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财富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利比里亚?利比里亚力量船务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重庆新涪食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牟平县养马岛渔工商联合总公司诉中国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贸实业分公司苹果纠纷案件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一审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法院应原告变更被告之请求而恢复诉讼,变更后的被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异议问题的答复

前言/序言

前言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自199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对其所作的第一次全面修改。新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规定了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举证期限、行为保全、小额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现担保物权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民事诉讼原则、管辖制度、调解制度、证据制度、立案制度、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和完善。为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此前涉及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和修改,以确保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正确、统一、有效实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众多民事争议得以公平处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帮助广大法官、律师和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更加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法,同时为法学理论工作者从事理论研究提供素材和参考,我们迫切感到,当前很有必要对民事诉讼、执行等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有鉴于此,我们编撰了一套《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例新颖、结构合理。本书以民事诉讼法涉及的条文为主线,将与该条文相关的文件资料集中收录,在条文项下大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典型案例的顺序进行细化分类,方便读者在研究某一个具体问题时,能全面、迅速地了解该问题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如此,逐条依次展开编撰,做到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二是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本书收录的文件资料时间跨度较长,但凡与民事诉讼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个案答复、复函、通知、解答、座谈会纪要、院(庭)领导讲话、典型案例等,只要是有指导价值的,都尽可能收录进来,力求做到“一网打尽”。另外,对与当前民事诉讼、执行工作等有关联的涉港澳台、财产刑执行、非诉行政执行等方面的内容,也一并收集在册。对所选资料都进行了严格筛查、认真核对,确保内容全面、权威、精准。
三是视角独特、注重适用。本书以方便适用为主旨,站在读者的角度,在结构设计上力争让读者一目了然。不仅注重提取、归纳立法者对民事诉讼法每一个条文含义的权威释义,而且注重介绍条文的立法背景情况和修正过程,并将修正前的条文附在现行条文之后,使读者对条文的立法演变过程有更为直观的了解。不仅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系统介绍,还注重紧密结合实际,有选择性地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文书网以及权威期刊上公开登载的相关案例,通过典型案例进行生动阐释。
需要说明的,一是条文要点解读、法条演变说明主要援引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王胜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最新修正版),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以求准确反映立法原意。其中,还参考了江必新编著的《新民事诉讼法导读》
江必新编著:《新民事诉讼法导读》,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的相关内容。二是根据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但是,由于此前司法文件名称尚不规范,有不少并非司法解释的文件也冠以“规定”、“批复”和“决定”之名。因此,本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开展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分别对“通知”、“意见”、“批复”、“答复”、“复函”等内容进行甄别后予以编排。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书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编者
2015年11月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与实践操作指南 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于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的证据环节,旨在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院师生以及关注民事诉讼的社会公众,提供一套全面、深入且具有高度实操性的证据规则解读与应用指引。本书并非对某一特定法条或司法解释的简单汇编,而是立足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发展,系统梳理和阐释了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基础、证明标准、收集、保全、审查、认定与运用等全流程操作规范。 全书共分为六大部分,层层递进,力求构建一个完整、逻辑严密的证据法体系框架。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石与原则 本部分首先追溯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与价值取向,强调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在现代诉讼结构下的演变与调适。重点剖析了证据的法律属性、法律效力层级,以及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移规则。详细探讨了证据的“三性”标准——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检验标准。此外,还深入分析了证据制度如何服务于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包括证据开示制度的本土化探索与程序保障机制。针对新形势下电子数据的爆炸式增长,本部分对电子证据的法定地位、固定和三性审查提出了详尽的理论阐述。 第二部分:证据的收集、保全与出示 此部分是本书的实务操作核心。我们细致地梳理了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与限制,强调了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举证权利的边界。重点剖析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查取证权力的行使程序,特别是针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的调查申请流程。 关于证据保全,本书提供了从申请到执行的全流程操作手册。内容涵盖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启动条件、担保措施的设计与风险评估。针对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调取的紧急情况,我们列举了多起司法案例,说明如何运用临时措施保障证据的完整性。 在证据出示方面,本书详细讲解了举证期限的确定、变更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针对不同诉讼阶段(起诉、答辩、庭审准备、法庭辩论)对证据提交的要求进行了区分阐述,旨在帮助诉讼参与者精准把握时间节点。 第三部分:证据的种类与法定效力认定 本部分对现行法下的主要证据种类进行了详尽的分类解析,并明确了每种证据在证明力上的差异化处理: 1. 书证(文书证据): 不仅包括传统的合同、信函,更着重分析了电子文书的司法效力认定。讨论了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的证明力差异,以及如何应对文书真伪的质证程序。 2. 物证与勘验笔录: 阐释了实物证据的固定、保管要求,以及勘验活动中如何保证程序正当性,确保勘验笔录的客观性与证明力。 3. 证人证言: 探讨了证人资格的认定、传唤程序,以及对证人证言的交叉询问(质证)技巧。特别指出对利害关系人证言的审慎对待。 4. 鉴定意见: 详细解析了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委托的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与权利,以及对鉴定意见进行司法审查的维度(包括鉴定程序、鉴定材料、鉴定结论的合理性)。 5. 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 这是本书的重点与难点之一。我们系统梳理了对电子数据的“三性”审查标准,包括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可采性。区分了网页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行车记录仪数据等不同形态电子数据的固定与认证方法。 第四部分:高度关注:电子数据的特殊规则与实践挑战 鉴于信息时代对证据认定的颠覆性影响,本部分独立成章进行深入剖析。内容包括: 电子数据的生成与存储环境对证明力的影响; 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固定电子证据以对抗“删除”与“篡改”; 涉及云计算、远程存储数据的管辖权与调取难度; 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初步适用探讨。 第五部分:证据的审查、质证与运用技巧 本部分转向法庭辩论的核心环节——证据的质证。本书强调质证不是形式上的对峙,而是实质性的逻辑推理过程。提供了针对不同证据类型构建有效质证意见的结构化方法论,包括: 程序性抗辩: 针对证据收集过程的合法性瑕疵提出异议。 实质性抗辩: 针对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关联性提出质疑。 关联性审查: 强调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具有逻辑上的推导关系。 同时,本书也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细致的证据审查指引,包括如何运用自由心证规则,以及如何构建裁判说理中对证据的采信链条。 第六部分:特定领域证据规则的适用 考虑到不同民事案件的专业性差异,本书最后一部分选取了几个证据规则适用复杂的领域进行专题探讨: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与技术证据的运用; 建设工程领域的隐蔽工程验收与书面签证的证据效力; 医疗损害赔偿中因果关系与医疗过错的证据认定难点。 本书力求通过扎实的理论分析和丰富的实务案例相结合,帮助读者真正掌握民事诉讼中证据的生杀大权,确保在复杂的诉讼对抗中,能够有效地运用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结构设计旨在与诉讼的发生、发展、审结的自然流程相吻合,是一本集规范性、操作性与前瞻性于一体的证据法实务手册。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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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忠实的朋友,在你迷茫无助时,伸出援手,引你走出困境。最近我一直在研读这部《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这部书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你知道,法律条文向来枯燥乏味,晦涩难懂,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涉及到的程序繁杂,各种规则更是让人头晕目眩。我曾经为了一个简单的诉讼,翻遍了厚厚的法条,依旧是云里雾里。而这本书的出现,就像一缕阳光,照亮了我前行的道路。它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法条,而是深入浅出地解读,将那些看似冰冷的文字,赋予了生命和温度。书中对每个规则的适用场景、适用条件、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做了详尽的分析,并且用大量的案例来佐证,这对于实务操作来说,简直是太宝贵了。我尤其喜欢其中对证据收集和提交程序的讲解,之前我总是担心自己证据不足,或者提交不规范,而这本书则给了我明确的指导,让我心中有了底气。它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傅,手把手地教你如何操作,让你少走弯路,事半功倍。我真的迫不及待地想在实际的案件中运用书中的知识,相信它一定能帮助我取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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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之前,我对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程序性问题,总觉得隔靴搔痒,难以真正理解其精髓。而这本书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认知。它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导师,耐心地引导我一点一点地揭开民事诉讼法的神秘面纱。我特别赞赏书中对每一个细枝末节的处理,它并不回避那些看似微不足道,但在实践中却至关重要的细节。比如,在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上,它不仅解释了法条,还深入分析了不同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和中断、中止的情形,并且结合了最新的司法解释,这对于我这种需要严谨对待每一个法律细节的人来说,是莫大的帮助。而且,这本书的章节设置也非常合理,逻辑清晰,使得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快速找到相关的知识点。它就像一本“百宝箱”,里面装满了解决民事诉讼难题的钥匙。我真心觉得,无论你是法律从业者,还是普通民众,只要你关心民事诉讼,这本书都值得你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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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学习法律,特别是像民事诉讼法这样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和掌握其在实践中的应用。而《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这本书,恰恰满足了这一需求。它不仅仅是一本学习手册,更像是一本操作指南,对于那些初学者或者对民事诉讼程序感到困惑的人来说,简直是福音。我一直觉得,法律文本的解读,往往需要经验的沉淀,而这本书,就将那些宝贵的经验,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呈现给了读者。它并非简单地堆砌案例,而是通过对案例的精细剖析,来阐述规则的内在逻辑和实际效用。书中对于一审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都有着非常独到的见解。我特别欣赏它在分析一些复杂程序时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能够让读者一步一步地理解其中的脉络。而且,这本书的语言风格也十分亲切,不像一些学术著作那样高高在上,读起来没有压力,能够让人沉浸其中,并且产生强烈的学习欲望。我强烈推荐给所有需要了解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的读者,它绝对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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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说,《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这本书,确实是一部能够真正帮助到读者的法律著作。我一直认为,一本好的法律书籍,不应该仅仅是条文的堆砌,而应该能够将法律的精神、原则以及实践中的应用,生动地呈现出来。而这部书,恰恰做到了这一点。它不仅仅是罗列了相关的配套规则,更重要的是,它为这些规则赋予了生命,让它们在具体的语境下变得鲜活起来。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一些程序性细节的深入解读,例如在关于送达方式的选取上,它详细分析了不同送达方式的优劣势,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应当如何选择最合适的送达方式,这对于避免程序上的瑕疵,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书中还穿插了大量的实际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剖析,让读者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它就像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里面包含了应对民事诉讼过程中各种情况的“锦囊妙计”,让我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有条不紊,应对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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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一审及简易程序卷)》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它简直就是一本“活的”法律书籍。我一直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在实践中的应用,而这部书就完美地展现了这一点。它并没有将法律条文束之高阁,而是将它们融入到真实的情境中,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读者能够真正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的。我尤其喜欢书中对一些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的辨析,例如在区分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时,它列举的对比案例非常清晰,能够一下子抓住问题的核心。而且,这本书在处理程序性问题时,也显得尤为细致,从立案、送达,到庭审、举证,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注意事项。这对于像我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的人来说,简直是太实用了。它不仅仅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更是一种实践上的“兵法”,让我在面对法律难题时,能够游刃有余,胸有成竹。这本书的价值,远超其本身的定价,因为它带来的知识和能力的提升,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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