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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内设的研究机构,由从事法规、案例图书品种策划出版的资深编辑、国内法学院系的资深教授组成,专门从事法学法律法规图书的编辑研究,为广大读者提供学习法律的资料。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条【平等保护】
第五条【物权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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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物权公示原则】
第七条【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八条【其他适用的规定】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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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例外】
第十条【登记机构及统一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登记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登记机构的职责】
第十三条【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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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关系】
第十八条【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第十九条【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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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预告登记】
第二十一条【登记错误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登记费用】
第二节动 产 交 付
★
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交付生效】
★
第二十四条【特定动产物权的登记】
第二十五条【简易交付】
第二十六条【指示交付】
第二十七条【占有改定】
第三节其 他 规 定
第二十八条【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第二十九条【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
第 三 十 条【合法的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
第三十一条【处分非依法律行为取得的不动产】
第三章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物权保护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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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物权确认请求权】
第三十四条【返还原物请求权】
第三十五条【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第三十六条【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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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三十八条【请求权的适用、行政及刑事责任】
第二编所 有 权
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权能】
第四十条【设立他物权】
第四十一条【国家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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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征收】
第四十三条【耕地保护】
★
第四十四条【征用】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国家所有权及其行使】
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的国家所有】
★
第四十七条【国有的土地范围】
第四十八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第四十九条【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五十条【无线电频谱资源】
第五十一条【国有文物】
第五十二条【国有基础设施】
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的物权】
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物权】
第五十五条【国有出资人权益的行使】
第五十六条【国家所有权保护】
第五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管】
★
第五十八条【集体所有权】
★
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权及重大事项决定程序】
第六十条【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
第六十一条【城镇集体所有权】
第六十二条【公布集体财产状况】
第六十三条【集体所有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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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私人所有权范围】
第六十五条【储蓄、投资及其收益与继承权】
第六十六条【私有财产保护】
第六十七条【企业出资人】
第六十八条【法人所有权】
第六十九条【社会团体所有权】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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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一条【专有部分的权能】
第七十二条【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共有的范围】
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归属与使用】
第七十五条【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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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七十七条【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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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第八十条【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第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
第八十二条【委托管理】
第八十三条【业主义务及权益维护】
第七章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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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第八十五条【相邻关系处理依据】
第八十六条【用水、排水】
第八十七条【通行权】
第八十八条【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
第八十九条【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有害物质排放】
第九十一条【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
第九十二条【相邻权行使时的义务】
第八章共有
第九十三条【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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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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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共同共有】
第九十六条【共有物管理】
第九十七条【共有物处分】
第九十八条【管理费用等的负担】
第九十九条【共有物分割】
第一百条【分割方式】
第一百零一条【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零二条【共有物上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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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条【共有关系性质不明时的推定】
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份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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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他物权的准共有】
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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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条【善意取得】
第一百零七条【遗失物转让】
第一百零八条【善意取得之动产上的原有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
第一百一十条【领取与招领】
第一百一十一条【遗失物保管义务】
第一百一十二条【保管费用、悬赏广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第一百一十五条【从物随主物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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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条【孳息】
第三编用 益 物 权
第十章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权能】
第一百一十八条【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第一百二十条【用益物权人、所有权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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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获得补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海域使用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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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二十六条【承包期】
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登记】
第一百二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一百二十九条【互换、转让登记】
第一百三十条【承包地调整】
第一百三十一条【承包地收回】
★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征收补偿】
第一百三十三条【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一百三十四条【国有农用地承包】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
第一百三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百三十六条【分层设立】
第一百三十七条【设立方式】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让合同】
第一百三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
第一百四十条【土地用途变更】
第一百四十一条【土地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归属】
第一百四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
第一百四十四条【流转合同】
第一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第一百四十六条【建筑物等随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
处分】
★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
权随建筑物等一并
处分】
★
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前收回的补偿】
第一百四十九条【续期】
第一百五十条【注销登记】
第一百五十一条【集体土地用作建设用地】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取得、行使和转让依据】
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使用权因自然灾害等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变更、注销登记】
第十四章地 役 权
★
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地役权约定取得】
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登记】
第一百五十九条【供役地权利人的义务】
第一百六十条【地役权人的义务】
第一百六十一条【地役权期限】
第一百六十二条【地役权法定取得】
第一百六十三条【已有其他用益物权之土地地役权的
设立】
★
第一百六十四条【地役权转让】
★
第一百六十五条【地役权抵押】
第一百六十六条【需役地及其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
设用地使用权部
分转让】
第一百六十七条【供役地及其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
设用地使用权部
分转让】
第一百六十八条【解除地役权的情形】
第一百六十九条【地役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四编担 保 物 权
第十五章一般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担保物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担保物权适用范围、反担保】
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
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范围】
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物上的代位性】
★
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债务转移】
第一百七十六条【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之关系】
第一百七十七条【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
第一百七十八条【担保法与物权法效力衔接】
第十六章抵 押 权
第一节一般抵押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抵押权】
★
第一百八十条【抵押财产的范围】
★
第一百八十一条【浮动抵押】
第一百八十二条【建筑物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
用权抵押】
★
第一百八十四条【不得抵押的财产】
第一百八十五条【抵押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禁止流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不动产抵押】
第一百八十八条【动产抵押】
第一百八十九条【动产浮动抵押登记】
★
第一百九十条【抵押权和租赁的关系】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财产转让】
第一百九十二条【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为其他债权担
保】
第一百九十三条【抵押财产价值保全】
★
第一百九十四条【抵押权、抵押权顺位的放弃及抵押权
变更】
第一百九十五条【抵押权的实现】
第一百九十六条【浮动抵押财产确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抵押物孳息】
第一百九十八条【抵押财产变现价款超过或不足债权数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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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物上的抵押权受偿顺序】
第二百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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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6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以法释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再次对“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贝允橐灾魈宸ǖ奶跷奈�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尤其是请示答复,因其往往是针对个案而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则,实践中具有操作指导意义。
2�贝允榻艨凼导�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再按分类归纳核心要点,以便读者最便捷地查找使用。
3�贝允榻艨鄯�律条文,在主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读者查找。
4�贝允橐越抛⒌男问剑�对各类法律文件之间或者同一法律文件不同条文之间的适用关系、重点法条疑难之处进行说明,以便读者系统地理解我国现行各个法律部门的规则体系,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服务。
5�贝允榻岷隙�维码技术的应用为广大读者提供增值服务,扫描封底二维码,即可免费部分使用中国法制出版社最新推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数据库】,便于读者查阅法律文件准确全文及效力的同时,更有部分法律文件权威英文译本等独家资源分享。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惊喜在于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作为一本“一本通”,它确实做到了名副其实。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发现它不仅仅涵盖了物权法的基本框架,还对一些相对复杂和前沿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比如,在涉及到不动产登记、善意取得等关键领域,书中不仅列举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还对不同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和评述,这对于我这样一个想要深入研究物权法的学生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我能够从中了解到学术界的不同声音,从而形成自己独立的思考。此外,书中还涉及了一些与物权法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领域,比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并通过交叉引用和比较分析,帮助我建立起一个更加宏观的法律知识体系。这让我不再将物权法孤立地看待,而是理解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一些易混淆概念的辨析,比如所有权和占有,区分得非常清晰,避免了我很多不必要的困惑。
评分这本书简直是我法律学习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在接触《物权法一本通(第六版)》之前,我对物权法的理解可以说是碎片化的,零散的法律条文和判例在我脑海里像一团乱麻,每次遇到相关的案例都感到无从下手。直到我翻开这本书,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至今难忘。作者的讲解非常系统,从最基础的物权概念、种类,到权利的设立、内容、变更、消灭,再到占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每一个章节都循序渐进,逻辑清晰。尤其让我受益匪浅的是,书中对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比如“公示公信”原则,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解释,让我能够深刻理解其背后的原理和实际应用。而且,书中对历年来的经典案例进行梳理和解读,这些案例的分析角度非常独特,能够帮助我从不同的维度去思考问题,不仅仅是死记硬背条文,而是真正理解法律的灵魂。我个人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带领我一步步走进物权法的殿堂,让我对这一领域充满了探索的兴趣。
评分坦白说,一开始我购买《物权法一本通(第六版)》时,是带着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以为就是走个过场,应付考试而已。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对物权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的“可读性”,它不像很多法律书籍那样,让人望而生畏。作者的叙事方式非常流畅,仿佛在讲述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将枯燥的法条融入到一个个生动的情境中。我尤其喜欢书中对一些历史渊源的介绍,让我能够理解物权法的产生和演变,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其背后的价值取向。此外,书中还会穿插一些作者的独到见解和思考,这些见解往往能点醒我,让我从更深层次去理解法律的精髓。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在培养一种法律思维。我还会时不时地翻阅这本书,即使在考试过后,也依然觉得它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佳作,每次重读都会有新的感悟。
评分我之前尝试过阅读一些其他的物权法教材,但总觉得它们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案例选择不够贴合实际。而《物权法一本通(第六版)》则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出色。它不像一些纯粹的学术著作那样艰深晦涩,也不像一些通俗读物那样流于表面。这本书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点,用严谨而不失活泼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的知识。我特别喜欢它对一些概念的阐释方式,往往会先给出一个简明的定义,然后通过一个或几个贴近生活的案例来印证,这样一来,抽象的法律概念就变得生动具体,很容易被记住。而且,这本书的案例选择非常丰富,涵盖了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让我能够通过不同类型的案例来理解物权法的适用范围和边界。我还在书中看到了一些关于物权法发展趋势的探讨,这让我对未来的法律变革有了一定的预判,非常有启发性。
评分说实话,我一开始买这本《物权法一本通(第六版)》是有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毕竟法律书籍的更新换代很快,而且不同出版社的版本质量参差不齐。但是,当我真正开始阅读后,我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这本书的编排方式非常人性化,不仅仅是枯燥的理论堆砌,而是巧妙地结合了理论与实践。每个章节的开头都会提出一些核心问题,引导读者思考,然后在后续的讲解中逐一解答。更绝的是,书中还会穿插一些“疑难解答”、“法条链接”、“案例精析”等栏目,这些小细节的设计,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效率和体验。我特别喜欢“案例精析”的部分,它不是简单地罗列判决结果,而是深入剖析了法院的判决思路,让我看到了法律条文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也让我认识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理解规则,更重要的是理解规则背后的逻辑和价值。这本书的语言风格也十分严谨,同时又不失条理,读起来不会感到晦涩难懂,反而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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