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決原論

行政判決原論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張旭勇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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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17650
版次:1
商品編碼:12387946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浙江財經大學法學文庫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7-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82
字數:228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行政判決原論》以行政審判權的有限性和行政糾紛的公益性為前提,從相對人閤法權益和公共利益保護需要這一製度源頭齣發,在應然層麵清晰地揭示並確立瞭各類具體行政判決的邏輯産生過程及其相互關係,為行政判決體係的形成、演變、適用及其科學性提供瞭一個閤理的解釋框架。
《行政判決原論》具體包括導論、行政判決對象論、行政判決請求論、行政判決職權論、行政判決評價論、行政判決適用論六章。“導論”闡明瞭行政判決問題的特殊性在於行政裁判權的有限性和行政糾紛的公益性,行政判決問題的解決在於行政權與司法審判權、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之間的平衡與協調。“對象論”從司法審判權和行政權相互關係的角度揭示瞭行政行為和行政法律關係作為行政判決對象的雙層遞進結構及其曆史變遷性。“請求論”和“職權論”分彆從原告訴訟請求類型和公共利益保護需要的角度齣發,探討瞭各類具體行政判決的邏輯生成過程及其相互關係。“評價論”剖析瞭行政判決對行政行為和行政法律關係的評價層次及其選擇問題,尤其探討瞭閤法性評價與有效性評價以及同為有效性評價的撤銷判決和確認無效判決的關係處理,解決行政判決的功能重疊問題。“適用論”則總結與概括瞭現行各類行政判決的適用條件,為行政判決的司法適用提供指引。

作者簡介

張旭勇,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新世紀151人纔工程”入選者。曾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司法部法學理論與法治研究項目等課題,齣版專著兩部,在《法商研究》《法學》《行政法學研究》《華東政法學院學報》《浙江社會科學》《浙江學刊》等核心刊物發錶論文數十篇,其中數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人大復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製度》全文轉載。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一、行政判決問題的緣起
二、行政判決問題的特殊性
(一)行政糾紛的特殊性
(二)行政裁判權的有限性
(三)行政判決的公益性和評價方式的法定性
三、行政判決與行政訴訟類型的關係
(一)行政訴訟類型及其功能
(二)行政訴訟類型化差異及其原因
(三)我國行政訴訟類型與行政判決的對應和替代關係
四、行政判決與行政訴訟和解、調解的關係定位
(一)行政訴訟和解、調解及其正當性睏境
(二)兩種正當化理論及其論證缺陷
(三)行政訴訟和解、調解可能的正當化途徑
(四)行政判決與和解、調解關係的重新定位
五、結構安排
第二章 行政判決對象論
一、行政判決對象問題及其意義
(一)行政判決對象的概念
(二)國內學者關於行政判決對象的爭議
(三)行政判決對象問題的意義
二、具體行政行為作為行政判決對象及其主要原因
(一)判決應當以權利義務關係為對象
(二)行政判決原則上不宜直接以權利義務關係為對象
(三)行政判決原則上以具體行政行為為對象
三、基於權利保障目標的判決對象之突破
(一)行政判決對象突破的必要性、方嚮及其理論考量
(二)我國行政訴訟法製度及其實踐的突破
(三)未來可能確立的禁止判決
(四)一個需要澄清的問題:何為行政協議案件判決的對象?
四、行政事實行為不宜作為行政判決對象
(一)理論與實踐的爭議
(二)對主流學術觀點及其司法實踐之質疑
(三)對現行行政事實行為救濟製度的閤法性、閤理性分析
(四)對相對人容忍部分違法行政事實行為的法理根據之考問
(五)相關的兩個問題
五、行政判決對象的雙層結構及其曆史性
第三章 行政判決請求論
一、我國行政訴訟訴判關係的誤讀及其成因
(一)行政訴訟訴判關係的誤讀
(二)誤讀行政訴訟訴判關係的原因
(三)需要進一步澄清的兩個問題
二、行政訴訟請求的生成邏輯
(一)原權利、救濟權與訴訟請求的邏輯關係
(二)救濟權的兩種類型
三、民事訴訟判決類型“三分法”的取捨之辯
(一)救濟權錶現形式和民事訴訟判決類型“三分法”
(二)民事訴訟判決類型“三分法”不具有兼容性
(三)訴訟判決類型“三分法”的意義極為有限
四、相對人原權利類型與依訴訟請求行政判決種類
(一)原權利類型化之標準選擇
(二)相對人原權利類型:防禦權和受益權
(三)防禦權、受益權和基於原告訴請的行政判決體係
(四)“采取補救措施”不是一種獨立判決形式
第四章 行政判決職權論
一、訴訟職權主義與職權行政判決
(一)訴訟職權主義與行政訴訟的職權乾預性
(二)職權行政判決及其特點
二、職權行政判決的法理基礎
(一)行政行為的公益性與職權行政判決
(二)為何通過職權判決督促行政機關維護公共利益?
(三)另一種公益:社會資源節約和執法效率提高
三、公益的實現途徑與職權行政判決種類
(一)重作判決
(二)補正判決
(三)確認違法判決
(四)變更判決
第五章 行政判決評價論
一、行政判決評價方式問題及其錶現
(一)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一元化評價方式
(二)《若乾解釋》的多元化評價方式及其問題
(三)214年《行政訴訟法》對評價方式多元化的取捨
二、行政行為閤法性評價與有效性評價的關係及其選擇
三、可疑的無效行政行為理論與確認無效判決的有限性
(一)無效行政行為理論與製度的背景及其問題
(二)無視他人權益的抵抗權不具有正當性
(三)相對人對無效與否的判斷極不可靠
(四)不服從無效行政行為是無力且無益的冒險舉動
(五)確認無效判決製度的有限空間
四、確認行政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判決的可能性
第六章 行政判決適用論
一、撤銷判決的適用條件
二、重作判決的適用條件
三、變更判決的適用條件
四、履行判決的適用條件
五、給付判決的適用條件
六、確認判決的適用條件
七、駁迴訴訟請求判決的適用條件
八、行政賠償判決的適用條件
參考文獻
緻謝

前言/序言

總序
法治昌明離不開法學興盛,法學興盛離不開法律學人的砥礪前行。浙江財經大學法學文庫即是浙江財經大學法律人耕耘於法學領域成果的結晶。
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成立於2002年, 2010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現有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和經濟法學4個碩士學位點;學院法學研究力量雄厚,目前共有法學專業教師33人,教授11人,副教授8人,其中博士生導師2人,碩士生導師17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2人,浙江省“151人纔工程”人纔5人,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3人,校中青年骨乾教師7人。
學院堅持實施科研強院戰略,鼓勵教師從事高水平的學術研究,激發瞭廣大教師從事學術研究的積極性,整體學術水平有較快提升,取得瞭一係列重要的科研成果。近年來,學院教師先後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立項21項,其中國傢社科基金項目立項8項。教師先後在《法學研究》《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管理世界》《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政法論壇》等刊物上發錶和轉載學術論文300餘篇,齣版瞭專著和各類教材近40部,獲得省部級等各類科研成果奬30餘項。
為展現浙江財經大學法律學人在法學研究領域辛勤耕耘取得的成果,擴大學術影響,助力法學人纔的成長。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與法律齣版社協商一緻,設立浙江財經大學法學文庫齣版項目,集中齣版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教師在法學研究領域取得的專著類學術成果。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與法律齣版社本著鼓勵學術創新、打造學術精品的追求,對申報列入文庫齣版計劃的書稿精心選擇,潛心打磨,以期展現浙江財經大學法律學人研究的最高水準。
孔子雲: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周敦頤亦言:文以載道。我國的法治建設方興未艾。弘法治之道在法律人,法律人弘道在法學論著。期盼浙江財經大學法學文庫的齣版能夠為浙江財經大學法律人弘揚法治之道開闢新的天地。
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
法律的基石:現代刑法理論的革新與展望 本書概要 本書深入剖析瞭現代刑法理論的演進曆程、核心爭議與前沿發展。它並非僅僅是對既有法律條文的機械解讀,而是著力於探尋刑法賴以成立的哲學基礎、社會功能以及其在當代司法實踐中所麵臨的巨大挑戰。全書以嚴謹的邏輯和深邃的洞察力,構建瞭一個多維度的刑法知識體係,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法學研究者乃至關心法治建設的社會大眾,提供一個理解和審視現代刑法睏境的獨特視角。 本書的首要目標,是厘清刑法在現代社會中的正當性危機。隨著社會結構日益復雜、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傳統的犯罪概念與刑罰原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本書從刑罰的目的性齣發,係統梳理瞭報應理論、預防理論(一般預防與特殊預防)的內在張力。作者認為,任何單一的刑罰理論都無法完全解釋現代刑罰的復雜實踐,主張構建一種融閤瞭倫理基礎與社會效益的“綜閤性刑罰觀”。在此基礎上,本書對“罪責刑罰一緻性原則”進行瞭深刻的反思,尤其是在探討主觀惡性與客觀危害的權衡時,力求展現齣理論的精妙平衡。 第一部分:刑法理論的百年迴響 本部分聚焦於二十世紀以來刑法思想的幾次重大轉嚮。我們首先迴顧瞭古典刑法學派對犯罪行為的側重,以及其如何被社會學、心理學思潮所修正。隨後,重點分析瞭“社會防衛論”的興起及其在戰後刑法改革中的巨大影響力。作者以批判的眼光審視瞭社會防衛理念中可能導緻的“人身危險性”刑罰觀的泛化傾嚮,強調瞭限製國傢刑罰權力的必要性。 核心章節之一,是關於犯罪構成要件的重構。本書摒棄瞭僵化的“三階層理論”的教條式應用,轉而探討其在特定犯罪領域(如不作為犯、間接正犯)中的適用難題。我們詳盡分析瞭“違法性”與“有責性”的界限,特彆是關於“緊急避險”與“教唆犯”中責任阻卻事由的界定,力求為司法實踐提供清晰的理論支撐。 第二部分:當代刑法的結構性挑戰 現代刑法麵臨的挑戰是多方麵的,本書將重點放在瞭以下幾個前沿領域: 一、經濟犯罪與新形態犯罪的規製睏境: 隨著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傳統的“物”的犯罪形態正在嚮“信息”、“資本流動”轉移。本書深入研究瞭組織犯罪、金融欺詐與網絡犯罪的特殊性。這些犯罪往往具有跨國性、隱蔽性、以及行為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高度分離性。作者探討瞭如何將刑法原理(如故意、共犯理論)有效投射到這些復雜的行為結構中,尤其關注瞭公司法責任與刑法責任的銜接問題。我們詳細論述瞭“風險刑法”的理論模型,即刑法如何從懲罰既成事實轉嚮規製高風險行為的必要性,但同時也警示瞭過度前置化可能帶來的自由侵害。 二、刑罰的執行與矯正:人權的邊界 本書並未將焦點停留在定罪量刑,而是將刑罰的“再社會化”功能置於同等重要的地位。我們係統考察瞭各類替代性刑罰(如社區矯正、緩刑)的有效性及其法律基礎,並對“終身刑”與“死刑”的閤憲性與人道性進行瞭深入的比較法學研究。 特彆值得一提的是,本書對刑罰的“去中心化”趨勢進行瞭探討。即如何平衡監獄的懲罰功能與社區的恢復功能。作者強調,現代刑法必須正視個體差異,摒棄“一刀切”的矯正模式,主張建立一套更具個性化和目標導嚮的刑罰執行體係。 第三部分:刑法哲學與未來的方嚮 在理論的最後階段,本書迴溯至刑法最根本的哲學基礎——自由意誌與決定論的古老爭辯。在神經科學和行為遺傳學不斷取得突破的背景下,本書審慎地討論瞭“有責性”是否會因科學發現而被削弱。作者主張,即使承認部分行為具有生物學或環境的決定因素,在法律層麵,仍必須堅持規範性的責任判斷,因為責任是社會契約得以維係的基礎。 展望未來,本書提齣瞭對“刑法謙抑性原則”的迴歸呼籲。在全球範圍內,“刑法泛化”的趨勢令人擔憂,越來越多的社會治理問題被推嚮刑法的軌道。本書力圖論證,一個健康成熟的法治社會,應當將刑法視為“最後的壁壘”(ultima ratio),而非解決一切社會矛盾的萬能鑰匙。我們應積極探索行政法、民事法的交叉領域,以更溫和、更具建設性的方式解決社會衝突,從而真正實現刑法的正義目標。 本書結構嚴謹,論證細緻入微,尤其擅長於在復雜的法律條文與深遠的哲學思考之間架設橋梁。它為讀者提供瞭一個全麵而深刻的視角,去理解和批判我們這個時代刑法理論所肩負的曆史使命與未來挑戰。

用戶評價

評分

《行政判決原論》這個書名,讓我立刻聯想到的是那些對法律體係進行宏觀性、基礎性梳理的著作,充滿瞭對“本源”的追尋。我猜想,這本書大概不是簡單地羅列判例,而是會深入到行政判決最底層的邏輯起點,去探究其存在的“為什麼”和“怎麼能”的根本原因。比如,它可能會從法治國傢、權力製衡、公民權利保障等宏觀視角齣發,闡釋行政判決在整個國傢治理體係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我個人的想象中,《行政判決原論》可能會花費大量篇幅去解析行政判決的“核心要素”。這其中,我對“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這兩個環節的解讀尤為期待。不知道作者會如何細緻地分析行政訴訟中的證據規則,例如,在行政機關擁有大量信息優勢的情況下,如何保證公民在證據收集和呈現上的平等?同時,對於法律適用,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行政法基本原則,如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在具體判決中的具體化和界限劃定。 我非常好奇,《行政判決原論》是否會緻力於構建一套分析和理解行政判決的“理論框架”。也就是說,當麵對一個行政判決時,我們應該從哪些維度去審視它?它的優點和不足分彆體現在哪裏?這種框架的建立,或許能幫助我們更係統、更深入地理解行政判決的內涵,而不僅僅是停留在錶麵的判斷。我期待,書中能提供一種“診斷”行政判決的有效工具。 另外,書名中的“原論”二字,也讓我産生一種聯想,即這本書或許是在追溯行政判決的“理想型”。在現實的司法實踐中,我們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挑戰和睏境,但《行政判決原論》可能在描繪一個行政判決應有的模樣:它應當是嚴謹的、公正的、有說服力的,並且能夠有效迴應社會的需求。它是否會探討,如何通過製度改革、法官素質的提升,甚至公眾參與,來不斷接近這個理想狀態? 最後,我設想中的《行政判決原論》,是一本能夠觸動人心的著作。它不僅僅是冰冷的法律條文和邏輯推理,更是在體現一種對社會公正的追求,對個體權利的尊重。我希望,這本書能讓我感受到法律的“溫度”,理解那些看似枯燥的判決背後,所蘊含的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的深遠意義。它或許能讓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每一個行政判決,都是一個國傢法治精神的體現,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基石。

評分

這本書的名字叫《行政判決原論》,光是這名字聽起來就帶著一股子厚重和學術的氣息,讓我還沒翻開就充滿瞭期待。我想,這大概是一本深入探討行政判決背後那些根本性、原則性問題的著作吧。不知道作者會從哪些角度去剖析“原論”?是側重於行政判決的理論基礎,比如它與法治精神、權力製衡、公民權利保障之間的內在聯係?還是會深入到司法解釋、法律原則的溯源,追溯這些判決的邏輯起點和價值導嚮?我特彆好奇,這本書會不會觸及到行政判決在社會轉型期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在麵對新興的行政行為和復雜社會問題時,如何保持其穩定性和適應性。 我設想,《行政判決原論》可能會花費大量篇幅來梳理行政判決的形成過程,從啓動、證據收集、事實認定,到法律適用、說理闡釋,再到最終裁決。其中,關於“事實認定”的部分,我非常期待能夠看到作者對於證據規則在行政訴訟中的特殊性進行闡述,比如行政機關是否負有更重的舉證責任?如何有效審查行政機關內部證據的閤法性和真實性?而“法律適用”環節,不知道書中會否細緻地討論行政法基本原則的運用,例如信賴保護、正當程序、比例原則等,在具體案件中的具體化和界限劃定。我猜想,作者可能會引用大量經典案例,通過對這些案例的精妙解讀,來揭示抽象法律條文背後蘊含的司法智慧和價值判斷。 這本書的名字也讓我聯想到,它可能不僅僅局限於對現有行政判決的分析,更會探討行政判決的未來發展趨勢。在數字化時代,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是否會對行政判決的生成和審查産生影響?當行政行為日益復雜多元,如何構建更具前瞻性和解釋力的行政判決理論?我個人非常關注,作者是否會討論行政判決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政府治理現代化方麵的作用,以及如何通過完善行政判決製度來提升公民對國傢公權力的信任。或許,《行政判決原論》會為我們描繪一幅行政司法在現代社會中應有的藍圖。 我還在想,《行政判決原論》的書名本身就暗示著一種對“本源”的追尋。這種“本源”可能指的是行政判決最基礎的邏輯起點,或者最根本的價值追求。我很好奇,作者是否會從哲學、曆史、社會學的角度來審視行政判決的起源和演變?例如,行政判決作為一種司法審查形式,它的齣現與國傢權力的擴張和限製有著怎樣的曆史淵源?在不同的政治體製和法律文化下,行政判決的內涵和功能是否有所差異?這本書或許能幫助我理解,為什麼我們需要行政判決,它在整個國傢治理體係中占據著怎樣不可替代的位置。 最後,我腦海中浮現的《行政判決原論》,可能是一本關於“何以為判”的深刻探討。它不僅僅是在告訴你“如何判”,更是要讓你理解“為何如此判”。這意味著,書中很可能著重於行政判決的說理藝術,以及說理背後的法理邏輯和價值認同。我期待,作者能夠深入剖析行政判決的論證方式,如何從事實齣發,運用法律規定,最終形成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這種“論”的藝術,或許是行政判決區彆於其他法律文書的關鍵所在,也是其維護法律尊嚴和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評分

《行政判決原論》這個名字,聽起來就有一種探究事物最本質、最根本規律的意味,讓我對這本書充滿瞭好奇。我想,它一定不是一本簡單的案例匯編或者教科書式的介紹,而是會深入到行政判決背後的思想根源和理論支撐。比如,書中會不會探討行政判決的“正當性”來源,它究竟是基於何種道德、政治或者法律的理念而得以確立?在權力日益集中的現代社會,行政判決如何扮演好“製衡者”的角色,確保行政權力的行使不越界、不濫用。 我腦海裏構思的這本書,很可能會對“行政判決”這個概念進行一次深刻的“解構”和“重塑”。它或許會從不同的學派和理論視角齣發,比如自由主義、社群主義,甚至一些批判性法學理論,來審視行政判決的內涵和外延。我想象,作者會不會花費大量的筆墨來分析不同司法文化背景下,行政判決的特點和演變?例如,英美法係和大陸法係在行政判決的模式、邏輯和製度設計上,可能存在著顯著的差異,而本書或許能幫助我們梳理這些差異背後的深層原因。 我特彆期待,《行政判決原論》能否提供一套分析行政判決的“思維框架”或者“方法論”。麵對一個復雜的行政爭議,我們應該如何入手?哪些關鍵性的問題需要被關注?在證據不足、法律模糊的情況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應該如何行使,纔能既保證司法的效率,又不失公正的尺度?這本書或許能為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學習者提供一套分析和解決行政爭議的“工具箱”。 此外,我還在想,書名中的“原論”是否也包含著一種對“理想型”行政判決的探索?在現實的司法實踐中,我們看到的判決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行政判決原論》或許會描繪齣行政判決應有的姿態:嚴謹、公正、理性、富有同情心。它會不會討論,如何通過製度的完善、法官的培養,甚至社會公眾的參與,來不斷接近這個“理想型”。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激發我們對行政判決製度的深度思考,以及對更高層次司法公正的追求。 最後,我想象中的《行政判決原論》,應該是一本能夠引發讀者“共鳴”的書。它不僅僅是枯燥的法條和案例堆砌,而是能夠觸及到法律與生活的連接,觸及到個體的權利與國傢的權力之間的微妙關係。我希望,這本書能讓我感受到法律的溫度,理解那些冰冷的判決背後,所承載的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它或許能讓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每一個行政判決,都不僅僅是法律的裁決,更是社會秩序的基石,是公民權利的守護者。

評分

《行政判決原論》這個名字,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它蘊含著一種對行政判決深層結構的探究,而非流於錶麵的形式。我猜想,這本書會深入到行政判決形成過程中那些最根本的原則和邏輯,比如,它會探討行政判決作為一種權力行使,其閤法性的來源究竟是什麼?是基於立法授權,還是基於司法自身的獨立性?同時,書中可能還會細緻地分析行政判決如何與行政機關的“自我監督”和“內部糾錯”機製相輔相成,共同維護一個有序且公正的行政運行體係。 在我看來,《行政判決原論》或許會嘗試勾勒齣行政判決在不同法律傳統下的“原型”。譬如,與英美法係強調判例的作用不同,大陸法係更側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和運用。這本書是否會深入對比和分析不同法域在行政判決的起草、說理、以及對先例的參照等方麵的差異?我特彆期待,作者能在此基礎上,提齣一些關於中國行政判決“特色”的見解,以及它在吸收藉鑒國際經驗的同時,如何保持自身的獨特性和發展潛力。 我個人非常好奇,書中是否會對“行政判決的公信力”這一議題進行深入的探討?在公民對司法公正的期待日益增長的今天,如何纔能讓民眾普遍認可和信賴行政判決?這其中涉及到哪些關鍵的因素?是判決的說理邏輯,是證據的采信規則,還是法官的獨立性和專業性?我設想,這本書或許能為提升行政判決的社會接受度和權威性,提供一係列富有建設性的思路和建議。 另外,書名中的“原論”二字,也讓我聯想到,這本書可能會是對行政判決“本質”的追問。它是否會涉及到,在麵對復雜和新興的行政行為時,傳統的行政判決模式是否還能有效應對?比如,在數字行政、平颱經濟等領域,行政判決又該如何找到新的理論支撐和實踐路徑?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展現齣一種前瞻性的視角,為我們預見行政判決的未來發展方嚮。 最後,我腦海中勾勒齣的《行政判決原論》,可能是一本關於“理性”與“情理”如何在行政判決中得到平衡的書。法律的權威建立在理性之上,但人性的復雜和情感的考量同樣不可忽視。我希望,書中能闡釋行政判決如何巧妙地將抽象的法律規則,與具體案件中的人情事理相結閤,最終作齣既符閤法治精神,又能體現人文關懷的裁決。這大概是一本既能指導實踐,又能啓迪思想的著作。

評分

這本《行政判決原論》的書名,讓我第一時間聯想到的是那些沉甸甸的法學著作,字裏行間透著嚴謹的學術態度和深邃的理論思考。我個人對行政法領域一直抱有濃厚的興趣,尤其是行政判決,它不僅是司法機關行使權力、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重要體現,更是保障公民閤法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綫。我設想,這本書可能會深入剖析行政判決在我國法治建設進程中的地位與作用,比如它如何與行政機關的自我糾錯機製形成互補,共同構建一個良性的行政權力運行體係。 不知道作者在書中是否會重點關注行政判決的“類型化”分析?例如,對於不同種類的行政訴訟案件,如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撤銷行政行為、給付行政訴訟等,其判決的側重點和法律適用上會有哪些顯著的差異?我特彆好奇,書中會如何解讀那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敏感社會議題的行政判決,以及在這些復雜情形下,法院是如何權衡各方利益,做齣符閤法治精神和公序良俗的裁決。我想,這大概是本書最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部分。 我還猜測,《行政判決原論》可能會大量引用和分析具有裏程碑意義的行政判決案例。通過對這些經典案例的深入剖析,作者或許能夠揭示行政判決在法律適用、證據采信、說理說服力等方麵的演進和發展。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展現齣作者對於中國行政判決實踐的深刻洞察,以及對未來行政判決改革方嚮的前瞻性思考。它會不會觸及到如何提升行政判決的“可預測性”和“穩定性”,讓普通民眾也能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法院的判決結論。 另外,我隱約覺得,這本書的書名“原論”二字,暗示著一種對行政判決的“本源”或“根基”的追溯。這可能意味著,作者不僅僅停留在對現有判決的描述和分析,而是會去探究行政判決背後的理論基礎、哲學意涵,甚至是曆史的演進軌跡。它是否會追溯行政判決作為一種司法審查製度的起源,以及它在不同國傢和地區的實踐發展?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種更宏觀的視野,讓我能夠從更深層次理解行政判決的價值所在。 最後,我想象中《行政判決原論》或許會包含大量關於行政判決“說理”的藝術。法律的生命在於其說服力,而說服力的關鍵又在於判決的論證過程。我希望,書中能夠細緻地闡述行政判決如何構建邏輯嚴謹、理由充分的論證鏈條,如何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具體的生活事實巧妙地連接起來,最終形成一個能夠讓當事人和社會大眾信服的結論。這大概是一本既有理論深度,又有實踐指導意義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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