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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法律帝国的铸就:大英帝国法律史(1800-1850)》讲述的是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即1800~1850年大英帝国通过法律变革在全球范围内构建秩序的努力。本书的英文书名Rage for Order形象地揭示了这一时期大英帝国对秩序的渴求,而副标题The British Empire and the Origins of International Law则成功地勾起了译者——一群年青的国际法学人的兴趣,这就是本书翻译的缘起。不过事后看来,这似乎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本书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一部关于国际法史的著作,书中甚至很少直接探讨国际法问题。用作者的话说,本书试图呈现的是一部国际法的“史前史”(prehistory),其主要描绘的是19世纪早期的大英帝国借助各种法律策略构建世界秩序的宏大图景。那么,这一切与国际法之间究竟有何关联,帝国何以能够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影响国际法的发展,这是一个在国际法学界较少被人触及的问题,也正是本书试图回答,或者更确切地说,试图引导读者思考的问题。
内容简介
19世纪晚期,国际法作为一个新事物突然闯入了历史舞台。那么它究竟从何而来呢?《天下·法律帝国的铸就:大英帝国法律史(1800-1850)》试图从大英帝国在19世纪上半叶重塑帝国宪法并通过其构建世界秩序的努力中探寻国际法的起源。
《天下·法律帝国的铸就:大英帝国法律史(1800-1850)》从殖民地法律纷争和官僚体系变动而非法学专著和判例法中发掘了一段遗落的关于大英全球法律帝国的历史。通过追寻世界范围内的宪法性政治,本书指出重塑帝国宪法的努力触及了包括奴隶制和革命在内的当时的所有争议问题。法律改革的重心自始至终都是增进秩序,而非改善人权或宣扬自由主义。本书的出版为我们呈现了世界历史中的一个重要时期,当时,维系全球秩序的是帝国法,而非国际法。这段影响深远的历史将改变我们今天对于大英帝国遗产及国际法之含义的理解。
作者简介
劳伦·本顿(Lauren Benton),美国范德堡大学Nelson O. Tyrone, Jr.讲席法学、历史学教授。
利萨·福特(Lisa Ford),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历史学副教授。
龚宇,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张膑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杨帆,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苏宇,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精彩书评
本书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作者为我们了解现代英帝国主义的全球扩张及影响提供了一条有效的新路径。通过将殖民地治理计划与全球法律秩序新构想相联系,对于现代国际法产生的帝国背景提出了大胆的反思。
罗伯特?特拉弗斯(Robert Travers) | 康奈尔大学
本书作者通过深入发掘历史档案,为我们呈现了殖民地总督、坚持不懈的船长、误入歧途的治安法官、好奇心切的帝国调查委员以及失意的英国本土官僚等众多各色人物之间极为重要的互动,而这些人的言语和行为共同塑造了一个新生的全球法律秩序。通过讲述经常被看作不可思议的关于法律的仆从而非法律的主人的故事,本书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今的国际法律秩序在两个世纪以前从帝国中崛起时的筚路蓝缕。
保罗?D. 哈利戴(Paul D. Halliday) | 弗吉尼亚大学
作者通过梳理浩如烟海的史料证据,以全新的视角阐明了大英帝国内部和外围的法律发展历程。她们的研究表明,政治和军事活动中处处渗透着法律主张,而众多相互之间彼此竞争的角色——商人和传教士、水手和罪犯、中层官员和地方权贵——共同推动了“新的地方性帝国宪政主义”的形成,并对国际法产生了深远且意料之外的影响。
詹尼弗?皮兹(Jennifer Pitts) | 芝加哥大学题
目录
第一章 全球法律帝国
第一节 中层力量
第二节 地方宪政
第三节 国际法视野下的帝国秩序
结语
第二章 遏制殖民地暴政
第一节 君主专制
第二节 奴隶主的暴行
结语
第三章 调查委员的世界
第一节 调查委员会、腐败以及罪犯
第二节 西印度群岛的自由度
结语
第四章 保护的承诺
第一节 中层力量
第二节 “帝国历史迄未遇到”之现状
结语
第五章 整顿海洋秩序
第一节 抓捕贩奴船
第二节 作为“部分人之敌人”的海盗
结语
第六章 一个由国家组成的帝国
第一节 珍珠与主权
第二节 上游的新国家
结语
第七章 大无序
第一节 中层力量的局限性
第二节 帝国机器中的“幽灵”
第三节 大无序即秩序
致谢
前言/序言
中文版序
本书讲述的是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即1800~1850年大英帝国通过法律变革在全球范围内构建秩序的努力。本书的英文书名Rage for Order形象地揭示了这一时期大英帝国对秩序的渴求,而副标题The British Empire and the Origins of International Law则成功地勾起了译者——一群年青的国际法学人的兴趣,这就是本书翻译的缘起。不过事后看来,这似乎是一个美丽的误会。本书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一部关于国际法史的著作,书中甚至很少直接探讨国际法问题。用作者的话说,本书试图呈现的是一部国际法的“史前史”(prehistory),其主要描绘的是19世纪早期的大英帝国借助各种法律策略构建世界秩序的宏大图景。那么,这一切与国际法之间究竟有何关联,帝国何以能够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影响国际法的发展,这是一个在国际法学界较少被人触及的问题,也正是本书试图回答,或者更确切地说,试图引导读者思考的问题。
除去导论和结语,本书的主体内容由十个精心挑选的历史片断组成,这些历史片断围绕以下四个主题展开。第一个主题展现的是大英帝国通过法律改革重构帝国内部治理秩序的历程。19世纪早期,对于殖民地暴政和司法专断的控诉以政治丑闻的形式在帝国范围内广泛传播,引发了帝国中央对于基层法律权力滥用的担忧,并最终撬开了法律改革之门。本书从诸多殖民地丑闻中选取了两例来阐述法律改革呼声的广泛起源,其中一例涉及新南威尔士总督威廉·布莱因倒行逆施激起当地兵变而被罢黜事件,另一例则是背风群岛殖民地的种植园主因肆无忌惮地虐待奴隶而遭到帝国惩处的故事。为了遏制基层暴政,完善殖民地治理,帝国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任命忠于帝国的中层官员前往殖民地任职,以推动殖民地法律官僚体系和法院体系的重组;授权殖民部(Colonial Office)法律官员对拥有立法权的自治殖民地之立法进行审查;设立殖民地调查委员会对全球范围内的殖民地展开法律调查,以了解各殖民地法律和司法体系运作情况,并在必要时对当地法律事务进行干预,等等。上述法律改革在情况千差万别的帝国殖民地内推动了所谓“宪法最低标准”(包括最基本的程序正义和司法层级制度等)的确立,同时也承认并维持了殖民地法律体系的多样性,以及殖民地臣民与宗主国臣民之间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的差异,从而为在新兴的国际法律秩序中区分“文明国家”与“非文明国家”奠定基础。
第二个主题讲述的是大英帝国通过创造性地运用“保护”这一法律策略在帝国边缘地带实现扩张的故事。与该主题相关的两个历史片断分别发生于锡兰(今斯里兰卡)和爱奥尼亚群岛。在锡兰,英国最初的统治范围仅限于环岛沿海地区,而锡兰岛的中部高地仍处于另一个独立政治实体——康提王国的掌控之下。在英国统治者看来,要在锡兰创设全新的法律秩序,对康提王国的征服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实现吞并康提王国的企图,英国官员挑动不满康提国王统治的当地权贵们以免受国王的暴政和压迫为名,向英国政府请求保护,从而为英国发动战争提供了充分的借口。康提的君主制被摧毁之后,英国在康提推进一系列法律改革,以强化帝国权威,使其对康提的“保护”事实上演变成了对康提的“主权”。爱奥尼亚群岛的情况则有些不同。1815年《巴黎条约》授权英国担任爱奥尼亚的“保护国”,但并未将该群岛割让给英国。于是,在英国作为“保护国”的职责和特权之范围的问题上,各利益相关方陷入了无尽的纷争。英国是否有权以“保护”为名对爱奥尼亚的内部事务进行直接干预?在海上被奥斯曼帝国俘获的爱奥尼亚人能否享有英国臣民的待遇?爱奥尼亚人之于英国的关系究竟应依据何种法律来判定?凡此种种,皆凸显了帝国法与国际法之间的纠葛。
第三个主题描绘了大英帝国通过打击奴隶贸易和海盗来整顿海洋秩序的努力。在19世纪早期,奴隶贸易与海盗行为并不像今天这样属于公认的国际罪行,亦非普遍管辖权的对象,但这并不妨碍大英帝国以打击奴隶贸易与海盗为契机,将国内法上的管辖权延伸至海洋。在大西洋区域,英国利诱其他国家签订双边废奴条约,授权海军在海上抓捕贩奴船只,并设立混合委员会进行审判。通过这一双边条约网络,英国凭借强大的海军力量实际上主导了对大西洋奴隶贸易的管控,同时也将英国的法律影响力带入了混合委员会体系之中。在海上劫掠盛行的东南亚海域,当地人对海盗的控诉,以及英国对当地政治实体权威不稳定的不满,为英国海军的介入提供了正当理由——尽管英国为整顿东南亚海上航道秩序所做的努力,其核心并不在于将海盗绳之以法,而在于确立服务于帝国间政治的海军强权。本书所强调的是,无论是对奴隶贸易的管控,还是对海盗的打击,均非源于国际法,也亦未创造明确的国际法规范。19世纪早期英国主导下的海洋秩序事实上是以双边条约、国内法、海事法以及外交谈判之间的拙劣组合为核心,这也勾画出了当时国际秩序的特征:以含糊不清的国际法原则为基础,并深受强权帝国法律策略的影响。
第四个主题讲述了大英帝国对于其疆界之外的区域性国家体系的形成所发挥的影响。在帝国法律权力无法到达的地方,扶持能够有效运作的当地主权者,并厘清与这些主权者交往时的管辖权规则,对于建立一个由英国主导的全球秩序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该主题选取的两个历史片断分别发生于南太平洋群岛和南美洲拉普拉塔河流域。在南太平洋群岛,1831年英国双桅船“多利号”遇袭事件引发的冲突开启了英国为影响和塑造大溪地主权而进行的一系列前后摇摆不定的尝试。英国一方面承认大溪地波马利王朝对周边群岛的统治权,要求大溪地女王惩治肇事者;另一方面却反对大溪地女王对英国商人在群岛从事珍珠贸易的行为实施管制或征税。在拉普拉塔河流域,英国为了确保河流的航行自由和英国的商业利益,采取了允许和支持新兴小国(乌拉圭、巴拉圭)提出主权诉求,同时对区域性强权国家(阿根廷)加以遏制的策略。在上述两个区域,英国的一系列政策在敦促当地政治实体对英国商业活动提供保护的同时,也推动了新主权国家的形成或强化了新国家的主权诉求,从而在当地塑造了一种分散式的帝国影响力结构。
不可否认,本书所选取的十个历史片断个个生动有趣,且自成体系。然而,当作者将这些不同时空的历史片断编织在一起时,究竟能否完整地呈现一个大英帝国通过法律改变世界的故事,究竟能否合乎逻辑地揭示帝国与国际法之间的微妙关系,却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龚宇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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